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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區原物業因合約到期撤走,但新物業遙遙無期,這時,許多問題接踵而來。 垃圾無人清理。小區的垃圾桶不足20個,約有上千戶居民,每天都會產生生活垃圾,無奈垃圾滿天,小區孩子又多,不衛生。 居民無奈將垃圾統一堆到小區外的垃圾桶,仍無人問津,後又憤怒的把垃圾堆到公交路上,影響半天交通,這樣,才由別的社群辦事處“仗義”清理了。 水電必需在物業充,物業一走,一沒錢,沒水沒電。有時電路發生問題還要居民自己修。 小區高層,但電梯事故也沒有人來定期維修,不敢坐,只能換坐別的電梯,還有電梯的燈壞了,也只能居民自己想辦法。 期間,居民到路上抗議,引起小部分騷動,原物業被迫管了一段時間又沒音訊了。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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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玄字肆叄

    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並且推選一個臨時業委會主任,先聯絡日常的垃圾處理、電梯維保等問題,然後再聯絡通訊公司洽談通訊裝置租用場地的費用,再查查哪些地方是小區的土地,有沒有被佔用的,被佔用的要麼給租金要麼搬走,接下來就是小區租出去的公建一類房產,也要商談租金問題,小區的停車位也要收取管理費,並在小區入口裝個收費崗亭收費出入,電梯加裝ic卡來收取物業費,電梯拉建築垃圾和裝修材料大件物品收取電梯磨損費,為小區運營做打算。經營一個小區物業費並不好收,停車費只能維持簡單的道路維修,電梯磨損費是為了電梯保養費和維修基金做準備,ic卡是為了收物業費,小區主要還是靠出租各種場地來賺錢,另外業委會主任外撈也是非常多的,並且業委會的主要成員也是有工資的,但是最好選些有水電工特長的人來為其他業主解決些日常小困難,錢不是白給的。

  • 2 # 叮咚32042301

    物業一般都不會隨便撤場,如果撤場,估計就是物業費收不上了,收不上,怎麼能維持執行,不能維持,那我肯定走啊!合同到期了,肯定走啊!走了誰還管你幹嘛,你自己管了,,人家服務,不給錢,現在走了又鬧,白乾的事你會做嗎

  • 3 # 人間四月天4217798

    其實這事並不複雜,先建立組織機構。1每個單元選出一個代表.2每座樓代表選出樓長.3選出的樓長成立物業委員會,物業委員會選出3……5名管理委員及主任進行管理。4制定自己管理制度.自己管理,最終大家的事大家做!

  • 4 # 羅成Jd

    謝謝邀請。根據您的問題表述中可以看出前物業是無意再繼續服務貴小區了,雖經你們刻意強求,但他們還是堅持逃離,這其中原因只有當事雙方最清清楚了。在請下一家物業公司進場,如果貴小區業不正視物業公司為什麼要逃離的核心問題,誰來結果都一樣。當然,這其中前物業公司自身問題也肯定不會少。

    至於目前的狀態出現,說明了一個問題:貴小區的居委與業主間的關係也比較緊張。通常在遇到上述情況後,如居委與業主間的關係融洽,可以以居委牽頭,業主志願者積極參與,與供電/水及垃圾清運部門積極溝通。並由居委會牽頭主動向業主們收繳水電能耗費。只有交費了,這些能源大爺才會放電放水。之後,是業主自治或是重新聘用新物業公司進場。建議也同步考慮起來。

    解決問題的前提是自己要參與,而非求人(政府能幫一時,而不會為貴小區去墊付能源費)。

  • 5 # 時剛軍

    物業公司是伴隨著中國房地產發展逐步以新的液態形式出現在人們的視野和視線裡。特別是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的頒佈是物業公司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確。相應的個省市物業管理細則更加明確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政府有關部門,社群街道辦事處的身份,法律責任。因此,良好的社群建設是需要各方扮演好各自的責任,只有迴歸到物業管理條例這個法律條款下,各方的權利才會得到落實,各方利益才會有保障。 首先,隨著中國城市化的程序,目前居住在縣級以上的人口至少要佔到百分之50以上,那就是6.5億人以上。按照城市每戶人均3口人計算,也要有2個多億的家庭。這麼龐大的資料的背後,每天要經過多少次出入,生活,由此所帶來安全,清潔,生活裝置的運轉,一時一刻都離不開人的管理。沒有強大法律做保障,沒有物業公司的落實,所有生活情況是無法想象的。

    第二,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管理細則,是一個經過社會實踐與政府多年調研,透過的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政府有關部門,社群街道辦事處,物業公司的角色,權力,職責,執行都有非常明確的界定。只要各方都能遵守條例,相信和諧友善的社會環境一定會形成。

    第三,物業公司是一個微利服務行業。其主要職責:維護小區安全,綠化,保潔,裝置維護,管道清理,垃圾清運,消防安全等。車輛進出的管理,電動車充電,社群廣告管理等。還有涉及有關部門的協調,街道辦事處,消防,公安,房管局維修基金,稅務,電力,水務,垃圾清運站。除了白天居民看到的外,夜間的巡防和監控室24小時的監控,包括消防裝置的秋冬裝置維護保養,電梯維保單位的協調。應該講物業公司是白加黑24小時,都在你的身邊的服務。其社會收入排行榜物業一定會排在後面。我們的視線裡也該為我們身邊的物業保安,保潔,維修,客服說聲你們辛苦了。同時物業公司也為40~50城市人員提供了就業崗位。一個和諧穩定的局面是國家興旺發達的體現。

    第四,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選舉出來的,對物業公司管理有監督權知情權。因此,在選舉時,業主要用好手中的權利。選舉出有責任心強,熱心公益事業的人,還有法律水電知識的專業人士進入到業主委員會。這樣方便和物業公司的監督與溝通。業主委員會也應該採取多種方式,特別是網際網路微信群的利用,及時收集業主的合理訴求,把矛盾解決處理好,特別不能把矛盾激化。

    第五,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管理細則對政府辦事處的責任要求是非常具體和明確的。所以我們業主委員會要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街道辦事處反映。爭取政府的支援與解決和協調。

    第六,業主委員會也要及時對小區業主通報情況,從業主的身份出發,設身處地的為物業公司服務難處設想,只有相互理解達到和解,統一思想認識。採取措施公開招聘物業公司入住。儘快解決目前的矛盾。

  • 6 # 61951920

    抓緊時間成立業主委員會。先自治一段時間,自治期間面向社會招標招聘物業。自治時間不宜過長,過長時間的自治在招聘物業方面會有的麻煩,物業是企業不是慈善機構,他們也是要逐利的,沒有利潤是招聘不來物業的

  • 7 # 天馬43558336

    自已的事包括垃圾肯定自己管,請物業公司,也是業主出錢,請別人來代管。所以業主與物業,一要理清關係,業主與物業是顧主與顧員的關係,物業無權壓榨業主,二要配合好,管理好樓院是雙方共同的事,不能有物業管理,業主就來破壞。

  • 8 # 釋延恆左

    沒物業多好呀,沒人攔你車進小去,小區是你的家,想怎麼就怎麼,垃圾嗎在馬路和廣場,有沒在自個家他愛清不清,好,每月生百十元,一年也就耍一千多呀,有這一千元買成雞,雞生蛋,蛋生雞樂可沒完,一千多元買成小米,數他一年也數不完,既有事做還不交錢

  • 9 # 邵華75788810

    滿足噴子們的願望啦,不用受“黑社會”的欺詐,家裡能剩下一筆錢。物業走了,那些叫嚷著取消物業的人呢?該你們大顯身手的時候了,該你們為廣大業主奉獻的時候到了,希望你們不要讓大家失望。

  • 10 # 四月61133646

    像這樣的小區,原來的物業合同到期了,新的物業遲遲不來。我想歸根結底是這個小區的業主都不太好打交道吧!

    做物業的誰不想把一個小區一直做下去?為什麼到期了馬上就走了?而新的物業遲遲不肯進場?

  • 11 # 執中bj1

    能被前期物業公司棄管,這種小區夠爛了,估計刁民無賴太多,才會遭此報應。

    這個物業公司也太沒有職業操守了,在沒有下家接手的情況下決然撤場,會受到住建局處罰的。

    小區已經癱瘓,業主生活不能正常進行,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有責任緊急介入了。這是公權的兜底職責。社群應該進入小區代行業委會職責,聯絡臨時的物業公司接手小區管理。以免發生業主群體上訪事件。

    業主們應該覺醒了,趕快成立業主委員會,實行業主自治。這是必由之路,早成立早受益,晚成立多受罪!

  • 12 # 銳眼說小區

    老實講,在沒有新的物業公司入駐前,是誰也不會管,誰也不願意來管的。因為很多部門和人員都知道,老物業撤走後沒有新物業公司願意接手的小區,肯定是問題成堆的,而且應該是老大難問題非常難以解決的。

    現在的問題是小區有沒有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如果沒有成立,那是很麻煩的事,在這樣的狀況下,是很少有人願意牽頭成立業委會的,因為住在小區裡的人都知道小區的情況是什麼樣子的。

    如果小區已經成立了業委會,那麼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的事情,應該是在老物業公司撤出前就要考慮的,可是為什麼沒有這些工作呢?

    另外的原因我分析就是,小區也有業委會,但業委會的工作不得力,加之小區情況複雜,或者欠費率太高,遺留問題太多,其它物業公司也不願意接手了。

    我的建議雖然有效,還很複雜:業委會工作不得力的,或者沒有的,儘快請社群、房管部門牽頭,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委會。不過我估計如果問題成堆的小區,是沒有幾個人願意進入業委會的,因為吃力不討好的。

    如果已經成立了業委會,而業委會工作又不得力,可以重新選舉。

    在這些都沒有完成的情況下,恐怕只能請社群暫行代管了,但問題不解決,社群也是不可能長期代管下去的。

    任何一個群體都是需要用規矩來約束的,不要說是人,就是一群鳥、一群昆蟲,比如蜜蜂、甚至螞蟻等,都是要由規矩,要有蜂王、蟻王、蟻后來引著的。而規矩的制定和執行,又是一件艱難的事情。就這個小區來說,要處理遺留問題也是很難的。那就慢慢等吧!

  • 13 # 恬恬她姥爺

    擺脫了物業這個黑社會,髒點亂點算什麼?全體業主翻身得解放這多好了。大家不聯歡慶祝慶祝?怎麼辦?問問平時黑物業的噴子們,他們口口聲聲天天喊物業是社會毒瘤,肯定知道切除了毒瘤,後面該怎麼辦。

  • 14 # 立志成蟲

    從題主的描述看這個小區真是活該,沒物業了那麼多人在忙什麼?鬧事,憤怒,真正該解決的事兒沒人操心,還好意思把垃圾扔到路面上讓社群來清理,原先背鍋墊底的物業走了小區亂成這個樣子了?個人的建議:最能講《物業法》的人站出來,懟物業最兇悍的人站出來,最能賴物業費的人站出來,最能咋呼小區車位屬於全體業主的人站出來,還有咋呼小區廣告費收入屬於全體業主的人站出來。不管成立業委會還是出面組織業主們哪怕從外面僱人手幹活兒總得有人出面操心吧?小區裡都亂糟糟成這個樣子了,平常的那些“高手”都哪兒去了?還逼著原來的物業回來管過一段時間,真是丟死人了,既然到期沒續約物業走了就走了,沒辦法了這樣搞,那麼大個小區真沒人了?這年頭兒沒人願意白乾活兒的,業主們商量商量各自出錢僱人幹活兒吧。想來有些業主因為交了物業費仗勢懟物業懟慣了吧,都忘了物業和業主同樣是雙向選擇,物業不是東西該滾蛋,業主們不是東西物業也不願意來服務

  • 15 # 小區無大事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開發商指定新的物業公司接管,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業主委員會選擇新的物業公司接管。

    事件回顧,小區物業因合同到期撤走,但是新物業沒有到位,現在出現了物業管理的空檔期,小區清潔、配套設施以及其他服務沒有人負責,導致了小區服務失控,導致業主生活沒有秩序,甚至引起部分業主騷亂,原物業公司被迫多管了一段時間,但是沒有多久又撤走了。

    很多業主疑惑,在空檔期間,小區歸誰管,怎麼管?原則上是小區的事情小區自行做主,然後報街道居委會備案。但是目前已經出現空檔期,應當及時協調街道居委會一起協商解決。

    新建小區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由開發商指定物業公司管理。

    新建小區居民住進去以後,大家會發現小區物業已經入駐,這就是開發商的服務責任,他們在業主進駐以前就做好了相關的工作,選擇了物業管理公司並同時向街道委員會備案,業主們按照物業公司的章程進行小區管理。

    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後,由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公司管理。

    業主進駐三年以後,業主委員會在街道委員會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委員會,並制定相關的章程和制度,監督物業公司的執行情況,當物業公司合同到期時,提前三個月選擇或者繼續聘用物業公司,不應當出現物業公司空檔的現象。

    小區物業管理空檔期的出現,主要責任是在小區業主自身,小區業主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行駛權利,更換或者續聘物業公司經過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就可以決定,如果沒有監管好請及時換屆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並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若出現空擋請街道辦事處臨時監管。

    小區物業一般不會出現空檔期,除非業主以及業主委員會不作為,業主不配合物業管理等等情況,物業公司是位業主服務的,不會出現不作為的現象,若是不配合的業主偏多,物業公司也沒有辦法,要處理好業主和物業公司的關係,業委會及時承擔起相關責任。

  • 16 # 冷眼看當今

    原物業合同到期,為什麼不早續合同呢?是業主想再換一個物業還是原物業不想再管理這個小區?兩個原因都說明一個問題:小區的管理離不開物業的專業管理,如果有些業主拒交物業費,別的業主也會跟風拒交,現在有很多人天天講取消物業,是不負責任的,因為當前事實是:沒有免費的午餐,有管理就得有投入,這個錢必須有大家分攤,其實大家算算這本賬,需要錢的地方很多,大部分業主也通情達理,積極交納物業費,這樣的小區可以說居住環境,都很好。你說的問題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先自救,每個小區都有一些熱心腸的人,先讓他們出頭,多吃點苦,(這個有個前提:那些拒交物業費的人一定不可以相信,很多問題都是他們造成的,他們只知道自己的利益,為民服務對他們來說是一門永遠學不好的功課。)另外由社群出頭敢緊找一個新的物業公司。切記:物業費是小區正常管理的必要費用,如果大家都能明白這點,你們的小區也會變得更好美好。做不到這點,一切都是天方夜譚。

  • 17 # 長征154442478

    小區好管物業會不續約。只想著天上掉餡餅,不交物業費電揉照樣坐垃坡有人收。這個小區的業主把垃圾拋到小區外的馬路,業主是群怎樣的人可見一斑。又想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可能嗎?

  • 18 # 嘉慶192163642

    你們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嗎?如果沒有成立,應立即籌建,同時向街道辦事處請求幫助,先解決垃圾清運問題。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由業委會發通知招聘新的物業,在新物業進小區時與老物業交接,老物業在交接後才能撤出。這個時期業主委員會應積極工作,為小區業主辛苦一點辦好事。居委會也是有責任的,總之要你們小區全體業主當家做主才行。

  • 19 # Lchang5

    真不理解該小區居民為什麼上街抗議?為什麼將垃圾拉至馬路上堆放?你們自家的事為什麼不能自家處理?又想不交錢又想得到服務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不是提倡自治嗎你們為什麼辦不到?

  • 20 # 山頭16

    不是有業主委員會嗎,業主委員會開會,根據居民區垃圾,衛生等情況,評估一下費用,讓居民平攤,請求處理,另外,請求上級街道援助,需要費用,仍由居民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慶餘年》範思轍和王啟年誰更有商業頭腦?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