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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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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薩沙
因為不給賠款,就乾死你啊。
所以滿清想要維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須想盡一切方法搜刮老百姓,制服賠款。
中日甲午戰爭以日本完勝告終,馬關條約中國賠償白銀兩億兩,外加3000萬兩贖遼費,總共2.3億兩白銀,相當於清政府三年的財政收入(注意不是財政盈餘)。
清政府在甲午之前每年財政收入大約七八千萬兩白銀,日本又要求第二年就必須賠付1.3億兩白銀。
清朝在甲午戰爭期間,已經想方設法搜刮人民,幾乎搞了個乾乾淨淨。
想要在1年內籌集1.3億兩白銀,當然是不可能了。
於是,清朝便向各國舉借外債。這是西方政府比較常用的一種辦法,用來度過危局。
實際上,滿清對付賠款的主要方法,就是借外債,然後漫漫償還。
當時滿清的海關控制在英華人手中,而海關收入又是主要的財政收入,所以滿清還是具有一定償還能力的,也無法賴賬。畢竟海關都被控制了,你無法賴賬。
另外,就是滿清還有一些資源,借債就把資源抵押給洋人。
這些外債數量驚人,還有很高的利息。
僅僅甲午賠款,滿清一共借了三次外債。
第一次以海關做抵押,向俄、法兩國借了9896萬兩白銀,年息4釐,分36年還清。
第二次向美、德借款,年息5釐,分36年還清。
第三次又向美、德續借1655萬英鎊,年息4.5釐,分45年還清。
直到清朝滅亡,這筆外債都沒有還完。
僅在1894至1898年內,清政府所借外債合計達白銀3億5000萬兩!
庚子賠款高達4.5億兩白銀,清朝國庫空空如也,只能繼續向各國借款,延遲還款期限。
雙方談判後,以年息4釐,分39年還清。按照這個利息,清朝需償還9.82億兩白銀,加上地方2000萬兩白銀的賠款,賠款數額將超過十億兩白銀。
大家看看可怕不可怕?利息比本金數量還要高。
這筆賠款從1902年開始,一直到1938年,中國一共賠款了6.5267億兩白銀。
到辛亥革命時,清政府所借外債總額共計庫平銀12億5000餘萬兩。
大家知道這是什麼概念?
清朝從光緒十二年開始,到光緒二十年的時候,整整十年的時間裡,清朝的國庫收入,基本維持在8000萬兩以上,已經是歷史上最好的成績了。
即便如此,即便滿清沒有任何財政支出,將這8000萬兩白銀全部用來償還外債,也要整整16年時間才能還清。
這還只是財政收入,而不是財政盈餘,也就是除去支出以後剩下的錢。
甲午戰爭前的1893年,滿清財政盈餘760萬兩,這已經很牛逼了。
大家算算,如果用這760萬兩1年來還債,要多少年?
滿清的外債成為國家民族的嚴重負擔,整個民國時期都被鉅額外債拖累。
上面也說了,中國還庚子賠款,一直還到1938年抗戰全面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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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根樹花正孤
清朝在王朝末期的時候,陷入了無休止的對外戰爭中。那個時候的大清屢敗屢戰,使得整個國家都開始走向經濟低迷,士兵身體素質低下,沒有什麼戰鬥力,老百姓愚昧保守,對整個大環境都認識不足,而大清的國內依舊是落後的農業經濟發展模式,每年的財政收入都是少的可憐,那到底是拿什麼來償還鉅額賠款呢?
提高對百姓的賦稅 清朝末期的國家權利基本上都是掌握在慈禧一個人手裡的,在她看來,老百姓只是一個被剝削的物件,百姓的死活根本與她無關,在大清和西方國家打戰失敗以後,慈禧太后往往會選擇增加賦稅來彌補不足,而這個事情不是她去做,她會授意一些官員在朝堂決策的時候提出來,這樣自己就不用背鍋了。 而朝廷大臣提出來之後,慈禧才會假裝很無奈的同意。他們經歷的只是一個決策過程,但大清整個社會的底層卻是又多了一層巨大的負擔,百姓的生活在那個時候本來就不是很好過,還要為國家戰爭的失敗背鍋,這就搞得更多的小農民家庭破產,成為了地主的附庸,而地主又隱瞞田地,偷稅漏稅,這就使得大清財政進一步減少,由此形成了一個惡性迴圈。 找外國銀行借錢來還債 從我們後世的史料來看,當時的大清的確是沒有什麼錢可言了,光緒皇帝最太平的十幾年,每年的國庫收入都只要八千多萬兩銀子,而這些銀子還要支付各級官員的俸祿以及各種國家財政支出,真正剩下來的錢不過是幾百萬兩白銀,可是光甲午戰爭一次賠款就是兩億三千五萬兩白銀,大清按著這個賠法不知要到何時。 論發展國家經濟,大清的統治者確實沒有什麼辦法,可是論他們的歪門邪道還是有的一拼,當時的清朝海關都是掌握在外華人的手中,從這裡面可以獲得很多錢,大清就靠著海關抵押來找外國銀行借錢,這才還清了各種巨大額賠款,而外華人也不傻,他們也害怕清朝賴債,就以大清的各種礦產為抵押,這才使得大清末年,那麼多外華人在中國開礦修路賺錢。 -
4 # 納蘭談史
清代是封建王朝裡中央集權模式的最高峰,政治上的牢固,也決定了其財政狀況兼有穩定與繁榮兩大特色,滿清統治階級用了上百年的時間,積極總結中國曆代財政經驗得失教訓,並推陳出新推出了永不加賦、攤丁入畝、火耗歸公三大經濟改革,令清朝的國家財政長期保持在了十分良好的狀態。
但是隨著西方列強的叩關,晚清的財政狀況也漸漸出現了問題,直接原因就是戰爭和賠款支出的費用甚巨,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分水嶺事件就是太平天國運動,半壁江山的內亂令清政府明顯感受到了財政壓力,財政系統進一步紊亂、惡化。太平天國運動前的戰爭與賠款,雖然先有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有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衝擊,但賠款數額卻很小(英法兩國發動戰爭主要目的是開啟市場)加起來的賠款數額才區區三四千萬兩白銀,連晚清政府歲入的一半都不到,而且列強開啟中國市場的同時,也無形之間為清政府帶來了不菲且持續的海關稅收與工商稅收,所以在這一時期的列強侵略對清政府的財政是影響不大的,甚至為無。
而太平天國的出現,就打破了晚清財政的平衡。第一是時間太長,規模太大,運動整整持續了十四年,太平軍縱橫南方十六省,這一段時期清朝的南方財政收入寥寥無幾,反而還耗費了大量的軍費去征剿,國家經濟基礎也受到了根本性的損害。
第二是帶來了連鎖反應,北方的捻軍、陝甘寧的回軍等武裝力量也趁勢而起,把混亂的局面擴充套件到了更為廣闊的北方範圍,清廷四處派兵圍剿,平定內亂共花費了四億多兩白銀,基本上是耗幹了好幾年的財政收入,還欠了一屁股外債,這才平息了太平天國運動。之後的內外戰爭,像中法戰爭、左宗棠平定新疆叛亂、鉅額戰爭賠款等,清政府能夠在財政上沒有崩潰,很大程度上是靠借洋行借債,國家山林礦藏資源作為抵押物貸款,將海關和內地關卡作為抵押,無非就是迴圈往復的借債過日子罷了,而且當時洋人也願意扶持一個聽話的治華代理人。
直到甲午戰爭清軍失敗後,由於日本人要求的二億高昂軍費,不僅清政府拿不出這筆鉅款,甚至連洋人們也都驚呆了這個數字,最後日本人允許中國分39年還清,連本帶利共4.5億兩,直到清廷滅亡這筆錢也沒還清,還有後來的庚子賠款也是一樣,清政府財政拮据,甚至連官僚隊伍的工資都快發不起了,哪裡有錢去賠款,都是拿海關山林抵押分期付款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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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兔歷史
首先是在甲午中日戰爭之前,清政府的賠款並不算多,清政府完全有能力償付。
在甲午中日戰爭之前,雖說清政府和列強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但許多條約的主要內容是割地,經濟賠償並不算多。比如說《南京條約》,清政府需要向英國賠付2100萬元,但這裡的元,指的是墨西哥銀元,當時白銀和墨西哥銀元的比價是1:1.33。
這2100萬元,相當於1757萬兩白銀。
這筆錢是為期四年分期繳納的,如果到期沒有完全償付,需要加收5.00%的利息,不過清政府完全有能力償付這一筆賠款。
在《南京條約》之後,《天津條約》需要賠付800萬兩白銀,還有50萬兩體卹金。
這筆錢對於清政府來說,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不過清政府還是有能力償付的。至於和俄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基本上都是割地賠款,並沒有經濟上的賠償。
雖說晚清政府的財政一直困難,但在甲午中日戰爭前,還是可以支撐這幾筆賠款的。
而真正讓清政府沒法還錢的,其實是《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因為這兩個不平等條約需要賠付的金額實在太大了。《馬關條約》需要向日本賠付2億白銀和3000萬白銀作為“贖遼費”,《辛丑條約》中,清政府需要向各國賠付4.5億兩白銀,算上利息,一共需要9.8億兩白銀,可以說是一筆鉅款。
那麼,財政困難的晚清政府,是如何償付這些鉅額賠款的呢?金兔簡單來聊聊。
第一,增加稅賦。
晚清政府不僅要向列強賠款,還要建立和擴充近代化軍隊,要創辦實業,這時候光靠已有的財政收入顯然是不夠的。為此,清政府就增加各種稅收明目,從百姓手中搜刮錢財以填補窟窿,而各級官員在搜刮民財時,往往自己會貪上一筆,這樣層層疊加下來,就讓當時的老百姓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
第二,增加海關稅。
晚清時期,中外貿易交往頻繁,清政府從西方的稅務制度中吸取了經驗,設立一套新的稅務制度,不斷地增加海關稅。
第三,支援洋務事業。
洋務運動的口號之一就是“求富”,這個口號也不算是空談,當時洋務派確實創辦了許多的官辦企業,比如李鴻章創辦的江南製造總局、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左宗棠創辦的福州船政局等等,這些官辦企業的收入相當可觀,國庫收入也由此大大增加。
第四,向外國銀行借。
《馬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壓根沒辦法一下子償付這麼多的賠款,怎麼辦呢?
這時候就只能向外華人借了。
1895年7月,清政府和由法國、俄國十家銀行組成的財團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向他們借了4億法郎,相當於9896.8萬兩白銀。
1896年,當清政府準備向日本第二次支付賠款時,英國和德國就跳了出來,提出了一個令人費解的要求:你們借了法華人和俄華人的錢,也必須借我們的錢,不然……
最後在總稅務司赫德的調節下,清政府向英國匯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一共借了1600萬英鎊,摺合白銀9762.2萬兩。
經過這兩筆借款,清政府就可以償付《馬關條約》中2億兩賠款和3000萬贖遼費了。
而《辛丑條約》的賠款有4.5億,列強知道清政府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就分期39年,不過這筆錢還沒有還完,大清就滅亡了。
大清滅亡後,這筆錢一直還到1938年,一共向列強償付了6億5237萬兩白銀。
清政府的無能軟弱,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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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鄭說豫見
其實清朝後期財政並不困難,相反 清朝的財政收入快速增長。在乾隆時期,清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三千多萬兩,但是甲午戰爭後由於工商業快速發展,清政府財政收入在1899年突破一億兩大關,緊接著1908年突破二億兩,到了清朝垮臺前的1911年,財政收入更是突破了三億兩,差不多是康乾盛世的十倍了。
所以清朝並不像其他朝代後期那樣,經濟崩潰,民不聊生,才被改朝換代的,相反清朝是在經濟蓬勃發展,高歌猛進中突然猝死的,也就是說清朝的滅亡並非經濟崩潰的結果。
清朝雖然在經濟領域發展不錯,但在思想政治軍事領域全面落後,被多個國家打打敗,打敗了免不了割地賠款。比較典型的包括甲午戰爭賠日本2.3億兩白銀,八國聯軍侵華子賠款4.5億兩白銀(人均一兩,以示懲罰)。可以說清朝後期的歷史,就是一部屈辱史,國家也從封建社會變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為了償還賠償,清政府雖然有龐大規模的財政收入,但賠償如此鉅額的白銀,仍是捉襟見肘。甲午戰爭賠款,清政府是向國外銀行申請了貸款,而庚子賠款,清政府更是以海關收入作為抵押,發行債券借了一大筆錢,計劃30年內還清,連本帶息應償還8.9億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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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拙筆淡靜
如果不是腐敗透頂,清朝財政富得流油!正因為這樣,才引起世界列強的“強硬瓜分”慾望!國富官富民窮,是清朝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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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Mer86
沒這回事,清政府一直都很有錢。
清朝入關後,迅速席捲北方。截止到順治九年時,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是2428萬兩白銀。
這個數字看似不多,但仔細想想,當時清朝還沒有統一全國。四川、湖南、雲貴,廣西的一部分,都不在清朝的控制範圍內。靠著三分之二箇中原,就能搜刮出比明朝財政極盛還要多的白銀。這種搜刮能力,能說清政府財政困難?
那麼,清朝是怎麼搞到這些錢的呢?
原因無他,就是一視同仁,誰都要繳稅。
眾所周知,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比較窮的朝代之一。但明朝真的窮嗎?不是,實際上明朝民間財富是相當雄厚的。明政府窮的根源在於,它的稅收結構不正常,皇帝與士大夫共天下,藩王不納稅,官紳階層也不納稅,朝廷收不上稅,開支全壓在了老百姓身上。這也是後來導致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原因。
清朝在入關後,藩王沒了,雖說清朝也有八旗貴胄的問題,但相比於明朝,這部分的開支和收入,都要良性很多。士大夫方面,清初政府完全不給這些人面子。管你是民,還是官紳階級,一律都要給朝廷納稅。
也正是因為如此,清朝的收入大增,哪怕是順治剛剛入關那幾年,稅收都比明朝高。
當然,清朝統一全國後,由於漢化,也逐漸優待了士大夫階級。再加上吏治腐敗,發展到康熙晚年時,朝廷出現了財政危機。
但康熙皇帝駕崩後,新繼位的雍正皇帝是個狠角色。他一上臺就搞了攤丁入畝、士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耗羨歸公。這三大政策實際上都是撈錢政策。
攤丁入畝針對的是地多的地主,士紳一體一體納糧針對的是士紳階級,耗羨歸公針對的是腐敗貪官。雍正什麼都要插一腳,只要有利潤可圖,他都要撈一把。因此,康熙晚年的財政結構不良性的問題,到他這裡就算是被修正了。
乾隆繼位後,大體貫徹了雍正的政策,清朝財政基本都能穩定在4000~5000萬兩白銀左右。乾隆這個人奢侈,有時候花錢無度,為了擴大財政收入,他還縱容官員貪汙,然後他從中抽成。為此,清政府的庫存白銀又達到了一個新巔峰。
康熙晚年因為種種原因,國庫存下來的銀子基本所剩無幾。到了雍正駕崩前,存銀達6000萬兩。而到了乾隆三十七年,存銀則高達8000萬兩。(存銀就是攢下來的銀子,不包括當年的財政收入)
當然,乾隆這麼瘋狂斂財是飲鴆止渴,副作用很大。所以到了嘉道時期,清政府的財政進入了緊縮期。朝廷沒有存銀可言,每遇到戰爭或天災,朝廷就無錢可用。
尤其是太平天國起義的頭十年,咸豐皇帝的庫房裡,就剩幾萬兩銀子了。
不過就是在此時,有人給清政府續了命。
誰呢?就是讓滿清皇帝又氣又愛的洋人。
咸豐晚年,在英華人的要求下,清政府設立了全國性的海關機構。當時具體負責海關工作的都是洋人。
由於因為洋人的職業操守好,由洋人替清政府收關稅,避免了官員腐敗。因此,清政府的關稅收入是與年劇增。1861年時,關稅收入是552萬兩銀子。九年後,達到了1100萬兩。
靠著這筆錢,清政府不僅還完了英法聯軍的賠款(約800萬兩),而且因為還有富餘,又靠這筆錢先後創辦了大名鼎鼎的江南製造總局、福州船政局及船政學堂、金陵機器製造局、北洋和南洋水師等洋務專案。
除了關稅之外,晚清政府在鎮壓太平天國期間又想出了一個新的斂財方式——“厘金”。
什麼叫厘金呢?簡單的說,就是當時的過路費和交易稅。
清政府當時在商品起運地,會徵收一定數目的交易稅(相當於現在的出廠稅),然後派兵在各交通要道和關口再設卡,凡是商品路過,均二次徵收取一定數額的厘金。不給錢就不讓商品過。並且商品運到目的地後,清政府還要再重複收取厘金。商品倒手的次數越多,清政府收取的厘金就越多。因此實際上每件商品要多次徵稅。
據資料記載,同治十三年的厘金收入相當於當時軍費開支的73.7%(大約相當於一千多萬兩銀子),這是相當誇張的了。
PS:宣統元年總收入約1.2億兩白銀,其中田賦約4800萬,佔比約27%;鹽稅4600萬,佔比約26%;厘金和關稅都是4300萬,合計佔比約47%。
不過晚清政府收入多,開銷也多。其中最多的一比開銷就是賠款,馬關條約規定要賠2.3億兩白銀(包含3000萬贖遼費),辛丑條約規定要賠4.5億兩。
第一是借款。清政府通過出讓主權,如開礦權、築路權等,向外國銀行和本國富商借錢還債。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的賠款就都是透過借款才賠付的。當然借款是要算上利益的。比如辛丑條約的借款利息就高達5.3億兩白銀(庚子賠款本息總計9.8億兩)。而這筆錢最終都落到了老百姓頭上。
第二是鼓勵發展資本主義,允許民間資本開辦工廠。清政府此前其實是不允許民本資本開辦工廠的,但由於朝廷缺錢,最終也就放開了管制。而放開管制後,民間資本迅速積累,清政府從中收稅,財政收入又有明顯的增加。慈禧太后晚年對此還頗有得意,自憾早就應該這麼辦了。
第三是壟斷鐵路,靠鐵路生錢。其實清政府起初也是不允許鐵路進入中國的。因為當時清政府認為鐵路破壞會風水。不過到了後來為了湊錢,也就什麼都不管了。而等到清政府自己修了鐵路,比如盧漢鐵路通車後,慈禧也是自憾修遲了,她要早知道火車一響,黃金萬兩。一條鐵路一年淨賺300萬,當年就不那麼抗拒鐵路了。
透過這三項舉措,清政府在滅亡前夕,財政收入又比宣統元年翻了兩倍,從1.2億增加到了大約3億兩銀子。古往今來,滅亡之前還能這麼有錢的,清政府是獨一家。
不過,凡事都要有個度,清政府就屬於典型的不知深淺。它允許民間辦廠,但徵稅的負擔卻讓資本家喘不過氣來;它向民間資本借債,結果卻經常不還;它在利益驅動下,從一開始的反感鐵路,到後來壟斷鐵路,不讓民間資本染指,甚至於,它還把早先出讓給民間的築路權又強行的收回。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民怨沸騰。
1911年的武昌起義,其導火索就是當年因為清政府宣佈鐵路國有,將民營鐵路和路權全部收回,由此引發的保路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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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達摩說
最重要的一招就是借錢。
《走向共和》裡李鴻章對盛宣懷講起借洋債的經驗來,說:“借少了你是他孫子,借多了他是你孫子。”
晚清朝廷償付鉅額賠款,大概也是這個思路。
有人說,清廷賠款付不清,列強可以直接拿槍來搶啊。可列強不遠萬里前來,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好不容易拿了特權,割了土地,開了口岸,設了租界,回頭你告訴我大清朝由於支付賠款而經濟崩潰,只能壓榨人民,最終激起民變,分崩瓦解了,那列強還找誰要錢去?
可是,清廷歲入就只有8000萬兩白銀啊,《馬關條約》動輒就要大清賠2億兩白銀。列強是既想要錢,又不能逼死大清朝,怎麼辦?
沒辦法,只能繼續借錢給他填窟窿。
僅以《馬關條約》賠款為例,清廷為此大規模向美、德、俄、法等列強舉借了三次外債,可直到清朝滅亡,這錢都還沒有還完。
不過,列強的錢也不是白借,要靠清廷出賣自己的一些利權來交換,比如開礦、築路等。
第一是海關稅。
清前期也有海關稅,可那時候真正對外開放的只有粵海關,粵海關賺的錢確實不少,但其中的貪腐肯定更多,而且完事基本都把錢上交給皇家的內帑。這是皇帝的私房錢,不屬於政府財政收入。
但隨著咸豐同治年間,在英華人的協助下,清廷設立了總稅務司,並在全國各港口推行現代海關制度,晚清的關稅收入與日俱增,成為國家財政的大宗收入之一。
第二是厘金。
厘金是一種商業稅,最初是為籌措鎮壓太平軍的軍費而臨時開設的,後來被固定化,成為晚清重要的稅源之一。
所謂厘金,就是針對商品收的稅。簡單說,只要商品經歷轉運和交易,就要收稅。比如一件商品,在起運地收一次稅,到達目的地還要收一次稅,中途政府還會在交通要地設卡,再徵收若干次厘金,好不容易到了地方,進了商店去賣,還要收厘金。
由於針對同一件商品要反覆徵收多次厘金,所以厘金收入頗豐,遂成為晚清政府一大新的斂財方式。
第三是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廠。
最初清廷是禁止民間資本進入工商業的,所以在洋務運動中官方搞了一批官辦企業,後來又有官督商辦,但徹底的商辦侍中不被允許。甲午戰爭後,面對大宗賠款的壓力,清廷被迫允許民間開辦企業,由此,清廷獲得了大量的工商業稅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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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品鏟史官
悅讀文史,我是子彧。
雖然我沒有庫存,但是我還有未來。雖然清政府國庫裡窮的叮噹響,但是帝國政府還在,可以向國外銀行借錢嘛,可以徵收各種關稅、各種人口稅、各種土地稅,雖然過去的收完了,不是還有未來嗎?
以上就是清政府支付鉅額賠款的的方式了。
一、清政府的那些年的賠款從1840年開始,清政府就開始各種打仗,鴉片戰爭就打了兩次,還有中法戰爭、中日甲午戰爭,因為幾乎每戰必敗,因此賠款割地都是常事;不僅對外戰爭,對內還要鎮壓各種起義,光一個太平天國就打了14年,整個大江南北一片赤地。
而打仗,是要錢的;打完仗,賠款也是要錢的。
1840-1842年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賠款2100萬銀元。
1858-1860年,清政府最終賠償英、法軍費800萬兩,英商損失200萬兩;
1874年,日本趁中法戰爭,訛了清政府白銀五十萬兩,作為日軍撤出臺灣的條件。
1881年的《中俄伊犁條約》,向俄國賠款九百萬盧布
1894-1895年,甲午中日戰爭之後,清政府賠款白銀2億兩,還有3000萬兩的“贖遼費”。
當初康熙皇帝攢了60年家底,雍正皇帝上臺打個青海都缺錢的很,到了抄大臣的家的地步。現在打了幾十年仗,一直在賠款。即使如此,到了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之後,清政府又要賠款4.5億兩白銀,算上利息的話大約10億兩白銀。
清政府真有那麼多錢賠嗎?
實際上,清政府每年的收入最高峰不超過5000萬兩,各項開支、應對各種起義,清政府的國庫造就空空如也了,甲午中日戰爭的賠款,就有一部分是向外國銀行借的。
那麼,現在這10億兩的賠款,清政府要怎麼辦呢?
二、清政府如何償還鉅額賠款?戰爭已經打敗了,沒讓割地,不賠款是說不過去的。
因此,清政府採取了兩方面的措施,一方面,以政府的名義向俄、日借了2億兩白銀,並且被收取了很高的利息,還不許提前償還;另一方面,清政府以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關也歸海關管理,未來收上來的稅,都拿來用作賠款和利息。
根據當時的稅收來算,要償還這筆巨大的賠款,清政府足足要償還39年!
同時,為了保證稅收到位,各國特別是英國,安插了大量的人手在清政府的稅收部門之中。
政府的主要功能就是收取稅收保護臣民,現在這些連未來的稅收都給了列強,眼前的這個清政府,基本上也就是再給他們打工了,這才會有當時人們所說清政府是“洋人的朝廷”,就是這個意思。
再說得遠點,為什麼辛丑條約反而保證了中國不會淪為徹底的殖民地?因為列強都想分一杯羹,從哪裡分,從這個賠款中分。
那麼,這筆賠款是以稅收為擔保的,為了保證能拿到賠款,就必須保證清政府必須收的上來稅;要把稅收的上來,清政府就必須存在。
所以,並不是列強人認識到了義和團的頑強不屈而放棄了分裂大清帝國,而是列強覺得保留清政府,然後幫他們收稅。不需要打仗就可以拿到錢,那為什麼還要打仗呢?
隨便說一句,這筆庚子賠款最終並沒有全部賠償,但明顯拿出去的錢不可能再讓你收回來,於是就當中國派青年去外國留學,這筆賠款就當做他們的學費。這就是為什麼清末民初,有那麼多人去外國留學了,他們用的都是這個錢留學的。不要以為列強心軟了,放棄了賠款,他們只是想用另一種方式對中國進行文化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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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約翰
鴉片戰爭開始的中國近代史,是一部屈辱的捱打、割地、賠款史。
一提起那段歷史,無論是當時還是後來的華人,心情都非常沉重。
其實那是看戲流淚,替古人擔憂,大清統治者一點都不在乎,他們照樣過得有滋有味。
因為在統治者眼裡根本就沒有領土觀,即使把關外領土都割了,也不影響他們花天酒地、窮奢極欲。
至於賠款嘛,他們更不發愁,中國有4.6億人口,一人拿出一兩銀子就是4億多兩,一人拿出三兩銀子該有多少?賠款的價值就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在話下。
甲午戰爭之前,列強要的銀子太少了,大清皇帝根本就沒有當回事。甲午戰爭之前,清政府是跟列強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但英法列強的訴求主要通商,俄國皇帝的慾望是割地。
以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為例,清政府需要向英國賠付2100萬元。
600萬是被大清官員燒燬的鴉片款,300萬元是英國商人的債務,只有1200萬元是英國的軍費。
但這裡的元,不是中國白銀的銀元,而是指墨西哥銀元,當時白銀和墨西哥銀元的比價是1:1.33;換算下來只有區區1757萬兩白銀,而且不是一次性付款,可以分四年付款。
而《天津條約》簽訂的時候,各國要的是通商的最惠國待遇,還有在北京設立外交機構的正常要求,但咸豐皇帝寧可多賠款也不讓英法等國的使節駐京,可見咸豐爺心裡,賠款算個鳥。
根據《天津條約》。大清的賠款是800萬兩白銀,這筆賠款對大清來說,更是少的可憐。
至於沙俄帝國精明過人,他們只要土地不要錢,因為土地是聚寶盆、搖錢樹。
真正讓大清政府有點鬧心的,是《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的賠款。《馬關條約》向日本的賠款是2億白銀戰爭賠款和3000萬白銀的“贖遼費”;而根據《辛丑條約》,清政府需要向各國賠付4.5億兩白銀,算上利息,一共需要9.8億兩白銀,可以說算是一筆鉅款,觸及了大清的靈魂。
但事實上大清政府的財政收入一直在增加,從來沒有減少。
順治九年時,大清的財政收入是2400萬兩,到了道光的時候,收入幾乎增加了一倍,達到4100萬兩,是明朝財政收入的4到6倍。
而且自從鴉片戰爭後,大清因禍得福,與時俱進,建立起現代化的海關,極大程度杜絕了走私現象,提高了海關收入。
原來大清官員把持的海關,關稅是高興了多交,不高興少交,或者乾脆不交。但後來,大清聘請了洋人做海關的管理者。
英法美三國的洋人有職業操守,管理海關廉潔奉公,甚至在中國發生小刀會動亂時他們被迫躲避起來,等秩序恢復後,這些洋人全都返回,把沒有來及上繳的70萬兩白銀如數上交,連曾國藩都為此讚歎這樣洋人“彼商賈之國,頗有有君子之行”。
在19世紀末,清朝海關收入比鴉片戰爭前增加了10倍,達到4000萬兩,關稅成為大清第一財政收入來源。正是靠著這筆錢,清政府還完了英法聯軍的賠款,而且還有盈餘,因此才有錢富國強兵搞洋務運動,建造北洋水師。
而且清政府還別出心裁,發名了一個新的稅收徵收名目“厘金”,就是一件商品從出產到週轉在到流通環節,都要層層剝皮,多次徵稅。
這就等於把一箇中國變成了幾個中國,稅收成倍增加,財源滾滾而來。
至於由此引起商品成本成倍增加,引起通脹,百姓能不能承受得起,就不是他們考慮的了。
除此之外,清政府還對百姓加強盤剝,不同程度增加了天賦稅收,菸葉稅收,財政收入扶搖直上。
不過對於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的6.8億兩賠款,清政府就不能全部動用國庫收入了,因為他們還要維持自己的花天酒地,維持自己國家機器運轉。
第一是借款。通過出讓主權,如開礦權、築路權等,向外國銀行和本國大款借錢還債。至於利息,向百姓分攤。
第二是鼓勵、吸引民間資本辦廠增加稅收。
第三是壟斷鐵路權,加緊生錢。清政府向外國財團大量借錢修鐵路,列強為了利益搶著來中國修鐵路。
火車一響,白銀萬兩,僅僅是一條魯漢鐵路,一年就能帶來大約400萬兩銀子的收入。
清政府為了維護自己統治,不惜搜刮盤剝人民和出賣國家礦產和主權進行賠款,是一種飲鴆止渴的行為,最後反而加速了它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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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這個歷史很正
清朝財政困難是因為賠款太多了,事實上清朝從來就沒窮過,一旦國庫的財政不濟的時候就可以想出新的收稅的辦法,而且就算是到溥儀退位,清朝滅亡的時候,清政府一年也有一億多兩白銀。
是不是感覺很不可思議呢?其實就是因為清朝太有錢了,所以王朝內部才貪汙腐敗不斷,要是真沒錢了,貪官還貪個屁啊,讓我們來看看清政府的斂財手段吧。
清政府剛開始入主中原的時候,因為作為一個新興的統治集團,所以他們內部的效率還是挺高的,貪官還沒有長大,也沒有明朝那樣奪權的厲害,所以清朝初期就不缺銀子,大概財政收入又兩千多萬兩。(並沒有統一全國)
後來到來雍正朝的時候,清朝內部腐敗開始壯大了,於是雍正來了三條策略,攤丁入畝,火耗歸公和官紳一體納糧,分別對士大夫大地主階級和貪官汙吏打擊,所以這一波下來又有錢了,財政收入高達四千多萬兩。
後來乾隆爺完了幾次江南,且平時奢侈而且也沒有制止大貪官,所以國力開始日下,但是也依舊是非常有錢,到乾隆去世時國庫白銀高達六千萬兩。
有錢的日子一直持續到道光皇帝,這個時候打了個鴉片戰爭,然後又是太平天國,這一下就搞得清政府財政拮据了,這下沒錢了。那怎麼辦呢?
收稅,在洋人的幫助下設立了海關總署,然後清政府每年又多了上千萬兩的白銀,但是第二次鴉片戰爭說打就打,然後又要賠錢,於是怎麼辦呢?
又是收稅,這次收的是過路費,也叫厘金,因為當時清政府的人多啊,四萬萬同胞可不是少,所以這一項又有一千多萬了白銀。
後來呢又因為甲午戰爭戰敗了又不夠錢花了,而且稅收也已經很高了,加不上去,那怎麼吧?
賣資源啊,抵押各種礦產資源和鐵路給洋人,所以有有了錢,知道清遜帝溥儀退位清朝一年的財政收入達到了恐怖的1.2億兩白銀。
清政府雖然看起來有錢,但是每次都要先還掉洋人的賠款剩下的才是自己的,最後到手裡其實也所剩無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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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董江波
清朝的財政,確實一直很困難,幾乎年年赤字,但大家不要忘記了,有一項清朝的收入,根本沒有納入清朝的財政當中,而且直接被當是的侵略者們(包括日本人)給把持著,並拿走了。
那就是海關,也就是對外貿易的稅收收入。
第一,其實在鴉片戰爭,也就是1839年及之前的幾十年,清朝的對外貿易收入,已經數額特別龐大了,這也是英法美德俄日意奧八國,先後向清朝開戰的主要原因。
因為,清朝軍事最弱,但經濟最強,是淨收入國家,跟清朝做生意的英法美德俄日意奧八國都是逆差。
第二,到鴉片戰爭的開打,清朝的外貿銀兩收入,跟清朝國內的稅收,已經倒掛,比如說,內部稅收,一年是4000萬兩白銀的話,稅收,已經達到5000萬兩白銀,甚至更多。
因此,清朝的賠償,其實是靠出賣海關稅收來獲得的,而且,海關稅收,也長期被英法把持,用於恥辱的被侵略後失敗的賠償。這也導致,雖然清朝財經困難,但靠海關稅收,是能夠支援戰爭賠償的。
令人奇葩的是,到清朝結束時,海關稅收的賠償,已經簽到100年以後了。這也說明了,英法美德俄日意奧八國的兇殘。這些兇殘者的後代,目前依舊治理著這些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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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吉月文
清政府財政困難和清政府支付鉅額賠款,實際上是兩個既有聯絡,但又不能混為一談的問題。所以下面分開來談。
晚清時期,清政府的財政確實非常困難,但導致財政困難的原因是比較多的,不完全是支付賠款導致的。太平天國運動擴充套件到了中國的東南沿海大部分地區,而這些地區恰恰就是清政府的賦稅重地,因此太平天國運動對於清政府的財政打擊是極其巨大的。所以為了應對太平天國,清政府專門設立了厘金稅。其實就是一種商品的流轉稅。以此籌措軍費。當然,在太平天國運動結束以後,清政府並沒有撤銷這個稅收。直到民國以後,這個稅才被徹底取締。事實上,除了太平天國運動以外,晚清時期內部動亂是比較多的。比如同治時期的西北迴亂,雲南的回民問題,西北的捻軍,中亞阿古柏入侵新疆以後所帶來的戰亂。這些是規模比較大的,還有不少小規模的動亂。比如上海的小刀會起義。
除了動亂以外,國內經濟凋敝,傳統的農業稅難以支撐清政府的支出。農村的凋敝除了因為動亂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國家的商品輸出導致的。英國的棉布,憑藉著機器,製作的優勢成本比較低,而且品質更好,再加上徵稅的時候也有優勢,就很快的打擊了江南地區的土布生產。江南是清政府的賦稅重地,江南不保清政府的財政自然就穩不了。
向近代化轉型所導致的支出增加,是清政府財政困難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在太平天國運動快要結束的時候,清政府允許地方大員開展洋務運動。洋務運動早期的時候,以軍事工業為主,沒有很好的經濟回報性,因此大量投入都落在了財政身上。後期的時候,為了籌措資金開始開辦一些官辦民用工業,但是在總體上來說並沒有能夠緩解財政困境。除了官辦工業的投入以外,清政府軍隊現代化改革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比較典型的就是李鴻章籌建北洋水師。其實按照清政府的原有設想,還要在南方籌建一支南洋水師。只是因為軍費不足,所以不得不集中精力,只籌建北洋水師。北洋水師所購置的艦艇耗費甚多,從數百萬兩到上千萬兩白銀不等。後續的消耗和維護費用也是驚人的。
在財政如此困難的情況下,清政府是如何支付賠款的呢?
答案是利用國內的經濟主權抵押。中國近代有三個經濟管理部門,主要被外華人控制,產生的收入優先支付對外國的賠款。這三個部門分別是海關,郵政和鹽政。郵政其實也是由海關創辦的。在這三個機構當中,以海關的規模最大收入最多,所以以它為基礎介紹一下當時的賠款支付情況。
海關淪陷,實際上始於太平天國運動時期,太平軍圍攻上海,當時的中國籍官員匆忙逃走,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務一切都交給了外國領事。英華人李泰國,藉機掌控了江海關,也就是上海海關。江海關作為中國的第一大海關實際上具備統領其他海關的能力。因此李泰國在不久之後就成為了中國海關的事實上的最高管理者。不過因為其過於貪婪和驕橫跋扈,所以被清政府禮送出境,由助手赫德接任。赫德也是英華人至此開始了其在中國海關長達半個世紀的統治。在赫德掌管中國海關的這段時間內,他整理海關財務,使得海關稅收有了很大的提升,頗得清政府的喜愛和信任。與此同時他的影響力不僅僅限於海關,清政府在對外事務上經常向赫德諮詢,使得赫德有了遠超海關的影響力,是晚清時期在中國最有政治影響力的外華人。
根據赫德制定的賠款規則,每年海關在統一上報收入和支出以後,進行全年結算。將稅收的盈餘部分,按照約定的數額分別存入在上海的三家外國銀行,分別是英資的匯豐銀行,法制的匯理銀行,俄資的華俄道勝銀行。
那麼海關關稅的收入是多少呢?隨著中國逐步被捲入了世界貿易體系,海關的稅收也在逐漸增長。早期的海關收入為500萬兩左右,到晚清退位前夕,已經突破了3000萬兩。規模還是非常巨大的。海關收入穩定就可以為西方提供穩定的賠款。
當然除了海關收入以外,郵政收入鹽政收入,也主要被西方人攫取。
最後談一談中國究竟為晚清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支付了多少錢。
關於這個問題,有學者進行了專門的研究,上世紀80年代就有了完整的研究成果。根據該學者的研究,實際賠款總額大約是8.8億兩。按照當時的人口數量來計算,相當於每個華人給外華人賠了二兩白銀。這個規模是極其巨大的,可以說是很多西方國家資本積累過程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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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楊紫姐姐
首先是在甲午中日戰爭之前,清政府的賠款並不算多,清政府完全有能力償付。
在甲午中日戰爭之前,雖說清政府和列強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但許多條約的主要內容是割地,經濟賠償並不算多。比如說《南京條約》,清政府需要向英國賠付2100萬元,但這裡的元,指的是墨西哥銀元,當時白銀和墨西哥銀元的比價是1:1.33。
這2100萬元,相當於1757萬兩白銀。
這筆錢是為期四年分期繳納的,如果到期沒有完全償付,需要加收5.00%的利息,不過清政府完全有能力償付這一筆賠款。
在這《南京條約》後,《天津條約》需要賠付800萬兩白銀,還有50萬兩體卹金。
這筆錢對於清政府來說,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不過清政府還是有能力償付的。至於和俄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基本上都是割地賠款,並沒有經濟上的賠償。
雖說晚清政府的財政一直困難,但在甲午中日戰爭前,還是可以支撐這幾筆賠款的。
而真正讓清政府沒法還錢的,其實是《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因為這兩個不平等條約需要賠付的金額實在太大了。《馬關條約》需要向日本賠付2億白銀和3000萬白銀作為“贖遼費”,《辛丑條約》中,清政府需要向各國賠付4.5億兩白銀,算上利息,一共需要9.8億兩白銀,可以說是一筆鉅款。
那麼,財政困難的晚清政府,是如何償付這些鉅額賠款的呢?金兔簡單來聊聊。
第一,增加稅負。
晚清政府不僅要向列強賠款,還要建立和擴充近代化軍隊,要創辦實業,這時候光靠已有的財政收入顯然是不夠的。為此,清政府就增加各種稅收明目,從百姓手中搜刮錢財以填補窟窿,而各級官員在搜刮民財時,往往自己會貪上一筆,這樣層層疊加下來,就讓當時的老百姓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
第二,增加海關稅。
晚清時期,中外貿易交往頻繁,清政府從西方的稅務制度中吸取了經驗,設立一套新的稅務制度,不斷地增加海關稅。
第三,支援洋務事業。
洋務運動的口號之一就是“求富”,這個口號也不算是空談,當時洋務派確實創辦了許多的官辦企業,比如李鴻章創辦的江南製造總局、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左宗棠創辦的福州船政局等等,這些官辦企業的收入相當可觀,國庫收入也由此大大增加。
第四,向外國銀行借。
《馬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壓根沒辦法一下子償付這麼多的賠款,怎麼辦呢?
這時候就只能向外華人借了。
1895年7月,清政府和由法國、俄國十家銀行組成的財團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向他們借了4億法郎,相當於9896.8萬兩白銀。
1896年,當清政府準備向日本第二次支付賠款時,英國和德國就跳了出來,提出了一個令人費解的要求:你們借了法華人和俄華人的錢,也必須借我們的錢,不然……
最後在總稅務司赫德的調節下,清政府向英國匯豐銀行、德國德華銀行一共借了1600萬英鎊,摺合白銀9762.2萬兩。
經過這兩筆借款,清政府就可以償付《馬關條約》中2億兩賠款和3000萬贖遼費了。
而《辛丑條約》的賠款有4.5億,列強知道清政府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就分期39年,不過這筆錢還沒有還完,大清就滅亡了。
大清滅亡後,這筆錢一直還到1938年,一共向列強償付了6億5237萬兩白銀。
清政府的無能軟弱,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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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君當如竹昱辛
清政府當時主要是增加稅賦賠款,割地賠款,1938
年才把停止賠付,新中國建立後廢除不承認所有條約,不承擔賠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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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畜寶營養
晚清的財政總是困難呀,那是事實呀。
中國那個時候是農業社會。生產水平低壓。主要靠海關的稅收和農業的稅收來還債務的。
並且發展到以後都得抵押給了對方呀。以多少年的時間的稅收給對方的債務呀。
這就行成了惡性迴圈。也就是得出一個結論呀。
弱國無外交呀。國內積弱呀。
這才有了以後的歷史呀。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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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史聃
其一,國家這麼大,財富就像韭菜一樣,割一茬漲一茬,割之不盡。
其二,庚子賠款,很大部分就出於關稅收入,所以,當時主管海關稅務司的赫德等人,話語權特別大。
其三,清政府的賠款數額過於巨大,遠超其支付能力,到清朝滅亡,像庚子賠款,相當部分沒有支付,成為新生民國重大負擔。當然,後來形勢變化,如在一戰時期,中國就借參加一戰之機取消了對德賠款。
其四,當時華人認識到,要大力發展工商業,晚清時期,自曾國藩等人發起洋務運動,社會經濟也是逐年有較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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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王和你講道理
鴉片在清朝一直屢禁不止的原因,其中一個就是清政府依靠鴉片徵稅來維持統治。因為鴉片在中國本土很有市場,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幾乎都在抽鴉片。所以清政府對此視而不見,採取默許的態度任由鴉片在市場上流通。同時清政府發現鴉片買賣是暴利行業,於是對此徵以重稅。而鴉片稅很大一部分都用於支付列強的賠款,還有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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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米大神
清朝算得上是在歷史上最富裕的一個朝代了,但清朝不是也和很多國家都簽訂了各種不可理喻令人憤怒的條約嗎?各種割地各種賠款,按照道理來說,過日子都應該要提起褲子緊湊過了,那清朝依舊這麼有錢的原因到底是為什麼呢?
一、稅收的增加
隨著民間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開始增加的各種稅收的來源。晚晴的統治者因為軍隊的建立和擴充、創辦實業還有鉅額的賠款,都使得其開始加重稅收,增加各種新的稅收。晚清政府變得苛捐雜稅,腐敗程度也是慢慢的增加。不僅如此,晚清政府還模仿西方,開始製造國債,就看宣統年間對內借出了高達三千多萬兩。相比起外債的話,這已經是不算什麼了的,稅收的各種增加都加重了百姓的社會負擔。
二、近代化事業的收入
在清末這個時期,政府創立了很多的官辦企業,推動了洋務事業的發展,同時收入也是與日俱增。國營企業像鐵路的收入,在當時都是非常可觀的。總的來說,近代化事業收入的增長其實也算得上是國家改革中的一項程序。在甲午戰爭發生之後,政府將籌集資金的閘門放開到過世界的市場上,發行的國家債券所收到的資金大多用在罰款上以及創辦鐵路的事業上。這一些的發展,都能夠表現出清政府看似被那麼多罰款給壓制著,但是也促進了對實業的建設,也能夠看出它在想辦法來挽救這樣的局面。
三、新稅的不斷增加
清政府設立的稅務制度,引進了西方的制度。中外的貿易資金不斷上升,在這樣的氛圍下,清政府只能把海關稅不斷地增加,為了減少經濟的輸出。此舉對於當時的清政府是非常有意義的。如果新稅沒有不斷地增加,稅收無法補給政府的經濟虧空。在很長一段時間的持續下,這個政府是無法維持各種支出的。
清代末期相比起其他創傳統的王朝來說,增加了厘金和海關。這兩個專案一年的收入可以補貼政府財政將近三千萬兩。起著主導地位作用的是海關,所以才被外人一直監管著,這錢相當於是清政府的救命稻草。即便是到了民國之後,這筆海關的稅收也是一筆非常重要的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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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簽了這麼多不平等條約,才能挺到1912,要是死硬著不籤,早完犢子了,太平天國這一關他就挺不過去。
包括第二次鴉片戰爭,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清朝巴不得簽約,不籤就是不承認你的統治地位,這不是要了清朝的老命?
再說,清政府真正進入危機,是在1894年之後,之前透過洋務運動,也著實過了幾天好日子,建成了亞洲第一海軍巡遊四方,擊退了沙俄收復新疆,當時英國為了對付俄國保衛印度甚至有和中國結盟的想法,正所謂同光中興。
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才真正暴露了虛弱的本質,刺激列強加緊了侵略步伐,這才有了戊戌變法和義和團運動。實際上從加深危機到滅亡也就是1894年到1912年,也才十幾年而已,根本不算長。
在1894年之前的歷次簽約過程中,基本都是利權的喪失,包括領事裁判權,關稅自主權什麼的,就算失地也只是在關外人跡罕至的地方,或類似香港這樣小小的地方,沒有像1898年瓜分狂潮掀起時,透過劃分勢力範圍那麼深入內地,激起民變。所以清朝挺到20世紀初,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