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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光燦爛725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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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學交流8207
【觀點】崑山砍人事件中騎車男的一錯再錯!
紋身男固然有錯死有餘辜,但騎車男的錯更大!
可以設想,坐車內後排的紋身男本是為司機朋友的面子而出頭,並不想鬧大,這是前提,也是人的本性。
騎車男的一錯,是看見壯漢紋身男出來增援司機,沒立即從輕微推搡糾紛中跑開,而是等在那裡繼續死磕;二錯,是看見紋身男回車取兇器也不跑,繼續等待衝突升級;三錯,是見紋身男真揮刀上來了還不跑,卻迎上前;四錯,是見紋身男的長刀掉落仍然不跑;五錯,是撿起長刀應該只嚇一下紋身男並立即帶刀逃跑,卻再次犯錯;六錯,是拿刀在手而知道對方徒手,對峙等待警察也好,不必真的死砍回去。
總之,騎車男有六宗""罪"",步步致衝突升級,終於不可收拾,以命案結束。雖然現場情況緊急思考不及,但六個環節都錯過了正確選擇而一錯再錯,只能說明其頭腦簡單智商不夠處置不當,鑄成大錯(估計判刑十年以內)。
反觀紋身男,在騎車男的每一步錯中,其實都只是想嚇跑騎車男,這是江湖的規矩,即每一步都讓雙方有個臺階下——騎車男跑開,紋身男佯追兩步即""放棄"",不丟面子。作為北方人的紋身男預計南方人不會大幅度動手,沒有料到騎車男智商不夠,獨自一人卻知難而上,壞了江湖規矩,讓紋身男沒有臺階下,選擇題步步選錯,終於造成了衝突的逐步升級。他的司機朋友是惹起衝突的人,估計判刑五年以內。
——這個事件,應該讓每個人學到這個江湖規矩,即肢體衝突時牢記,強勢一方故意摔倒或掉落兇器,這是聰明地給雙方臺階下,弱勢一方見此應心領神會立即逃跑,雙方都不丟面子,皆大歡喜(衝動過後可和平處理)。這時,肢體衝突的走向完全取決於弱勢一方,不跑是傻,放棄逃跑再戰就更傻,必然導致衝突以傷亡的重大代價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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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風停千里外
我們社會不要一味的要求好人在受到侵犯的時候只能逃跑!我們需要的是要讓壞人知道自己向好人舉刀的同時自己也有機率死亡!這個案件正確審判對社會進步很有意義!從另一個角度分析寶馬哥多次坐牢做,所以在社會上尋釁滋事的成本比普通百姓低很多,打一架進去對寶馬男說無所謂出來還是開寶馬喝酒唱K,對普通百姓來說進去出來可能以後工作都難找正常生活都難!正是因為這些寶馬男在面對自己無理的情況還能這麼的囂張,他的內心是這樣想的老子坐牢都不怕還怕你個平頭老百姓,寶馬男就會覺得自己有刀在手天下我有,就會覺得別人低他一等,在低他一等的人面前只有他有尊嚴。有什麼事不順他心他就可以隨時舉刀砍向好人,打人和砍人都成了他的習慣,車上帶刀也就成了自然!所以我們看問題要在平等基礎上看,假如寶馬男和白衣男一樣的都是普通百姓,一般情況寶馬男道個歉就過去了。所以在這種不平等情況下我們不該要求普通人該怎麼樣怎麼樣,人人都是有尊嚴的不容踐踏的,而是我們的社會要做的是要求壞人怎麼樣才能放下屠刀。可是現實情況寶馬男覺得自己高別人一等非要拿刀砍別人結果死在自己刀下!所以我覺得我們的社會正需要的是人人平等(人權的最根本),不要那些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人氣焰越來越囂張!我支援白衣男,支援正當防衛,支援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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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鋼叉
正確做法:1,沉住氣,躲閃對方所有物理攻擊。2,心平氣和的和對方進行普法教育,並宣揚社會主義價值觀。3,等到對方幡然悔悟,不計前嫌。
這樣既能避免自己受到傷害,也能挽回一個價值觀錯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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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笑駐足
你的意思是他現在的做法不正確?憑什麼以自己的衡量標準去衡量別人的做法,這個世上哪有什麼對與錯的標尺,只不過哪個做法容易被大眾接受而且符合大部分人的道德觀念以及認知範圍就視之為對,在這件事中一千個人有一千種處理方法,哪一種方法都不能直接視之為錯,因為每一種方法都有他自己的理由,就看能不能得到大家的認可,站在旁觀者角度我認為他這種做法就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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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塔寨村一哥林耀東
我覺得法律是建立在生命之下的,別人都要弄死我了,我難道就不能還手,等我死了再來說法律的制裁?這樣的結果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生命只有一次,在威脅自身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忽視一切法律的存在,在這個時候只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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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寶勤
1.認錯
對不起電動車沒寶馬快讓你追了。
2.認錯
馬上移走電動車。
3.認錯
你罵得對,應該認識寶馬車主說得對,兄弟要賠禮道歉嗎?多少錢?
4.兄弟你打吧!一打必須趴下,不許反抗才對。
5.人家舉刀了,那問題大了,跑啊,不想跑那就聽由寶馬男處決,怎麼辦?給錢!錢是萬能的,動腦想一想,人家紋身的,兇啊!人家的目標何止寶馬!你有可能賠一個車燈而已,作點貢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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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牧羊犬3313
按照某些律師的意思是不能反擊,應該棄車逃跑,跑不掉那就白白被群毆死算了。至於正當防衛?我相信於某不是專業技術人員,根本做不到某些人所謂的正當防衛。個人理解,做到“正當防衛”比手機晶片難成百上千倍!刀子看過來你要冷靜思考並分析侵害會不會馬上終止,在要命的情況下,我相信很難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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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寂寞梧挏
求生是所有生命動物的一種本能,就是食草動物中,我們很熟悉的兔子和羊在當自己生命受到威脅,生死尤關時也
會奮力反擊,為生存的戰,常言道兔子急了還咬手呢。何況一個人呢,寶馬事件中電動車男殺死劉謀,存是一種本能,一種為生存而戰的本能,啥叫正確選擇?活下去就是正確的選擇,在當時從事件開始到結束短短兩分左右鍾時間,在生死憂關的時候,你咋讓一個正被死亡威脅,為了活著而戰的人做出所畏正當防衛而又不違犯法律的選擇,簡直就是扯淡。當時當事人就是本能直覺感到:“我不把對方殺死,對方就要殺死我,因為被殺方己經做出殺人的行為。所以當時電動車男是巨大的恐懼轉化成求生的本能:“那就是為了自己能活下去,必須殺死對方,才是自己能活的唯一條件,這純是本能直
覺的一種反應。讓當事人在如此關頭,做出所謂正確的決擇,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是大神。那些說電動車男防衛過當,故意殺人的人別站在太平岸上說風涼話,這事放在你身上,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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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歸去來兮pro
當壞人拿刀砍來,你要視死如歸家,冷靜地思考:我要跑還是反擊,反擊的話用什麼武器,如果反砍他,要砍什麼地方、用多大力、砍幾刀,這些問題要三思,否則堅決不能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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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NC機加工老吳
撿到刀的時候應該雙手捧刀還給對方!然後喊321開始!立馬轉身就跑!切記得注意追砍你的人!不能讓他累著!跑一段距離喊下暫停給他買瓶水喝!免得跑得大汗水!然後再跑!切記不能讓追殺你的人累死了!嗯,對的就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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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簡單快樂20170707
對一個事件的判斷要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要定性,第二要定量。
人的行為是由意識支配的,無論是下意識還是有意識。事件的定性要由意識做依據,而不是由行為。
整個事件歷時很短,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受害者與侵害者是不可能做出初始意識的轉變,說能轉變的,都是紙上談兵。
那些專家把每個小細節都說的有理有據的,幹什麼?拽你有知識,有文化?多讀了幾年書?生活不是你多讀了幾年書就懂了。
被殺者,從他拿出長刀起,就已經定性為殺人,哪怕他後面沒有做出實質性的傷害,也不能否定他有殺人的意圖。
被傷害者在兇手正在實施對他的生命造成危險的情況下,奮起使用生命賦予他的自衛權,這是老天爺賦予他的自然權利,任何法律,任何規則都無權干涉。
一個是有殺人意識,一個是自衛意識,在那麼短的時間,情況又極端危機,人的意識能轉變嗎?
只要定了性,定量的事就好辦了。單就這事件,定量分析,被殺者也是死有餘辜,殺人者無罪,其幫兇也應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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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胖子厚道
路人甲,路過,其實,老哥我挺替白衣男可惜的,你一老實人碰到龍哥這種左青龍,右白虎,大砍刀手中擎的英雄好漢,就該納頭就拜,獻上最誠摯的問候,還反抗啥呀?
龍英雄拿刀砍你,不就是你祖輩上積德餘蔭麼?你就該擦乾淨頸脖讓他砍,讓他剁,這是你的福份。
話說龍英雄砍累了,刀掉地下了,你一窮命老實疙瘩貨,就應該屁顛屁顛把手擦乾淨,然後雙手捧刀,來個三叩九拜誠意滿滿,龍英雄滿意了,一抬手,大人不記小人過,事就過了,就圓滿了,皆大歡喜了麼。
……哎,窮不與富鬥,何苦來哉,呵呵,正當防衛,靠跑,跑不動,就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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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愛有來處夢無歸途
我看應該這樣做,先要保證自己的安全,然後進行反擊,將對方打倒,並且不能打到要害處,最好精準的打到腳上手上使之不能動彈,然後可以上去拳擊將其打暈,打暈後還需判斷一下是否有呼吸,如果沒呼吸,請當即進行人工呼吸,以防出現防衛過當等情節,最後在保證歹徒無生命危險(不包括暈死等情況)後開啟疾跑快速離開現場,並撥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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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如冬離
騎車人的正確做法應該是被寶馬車一碰立刻倒在地上爬不起來或者不爬起來都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定,然後拿出手機打122報交通事故警,順便拍幾張照片,因為在非機動車道被撞汽車全責,想辦法不讓龍哥下來,讓他身邊兩個人來處理,就地臥倒,等警察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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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彎秋月明35224911
既然擁有了無限防衛權,你卻要判我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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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肥Ronaldo肥
法院現在也想判電動男無罪,但也擔心會讓大眾誤以為:你就應該殺了他,你有權利殺他。
我們應該正確理解法律的意圖,你有權自衛,並且你自衛導致意外死亡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你無權殺了他,就算他再無恥再惡毒,你都無權殺了他,警察也沒有這個權利,都應交司法機關審判。
電動男並不是蓄意,也不是主觀意識行使權利,只是防衛時發生了不可預見的意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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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地上跑629
法學界權威專家解釋得很清楚,而且行為制訂得也很規範。一:遇見別人傷害你的生命時一一一快跑。二:在跑的過程中如遇速度和體力處於劣勢時一一一下跪,乞求。三:如跑不過,下跪乞求還通不過時一一一拿出絕世神功一招致命,絕不能使用第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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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網天372837
現在的做法就非常適合我國國情,堪稱典範:一開始在可控時(不危及生命安全)忍讓,希望暴徒自主放棄施暴;在情況失控時尋找機會給予致命打擊,給正在施暴的其他暴徒以嚴正的震懾,保全自己合法權益不繼續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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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懷念北方的雪
1,電動車男已經為我們做出了榜樣!但是否防衛過當,這個最終還是要交給法院去判斷。
2,如果是你,又會如何去做?看到紋身龍哥抽出寶刀,以百米衝刺的速度,撒丫子就跑?當然,也可以。別人也不會說你什麼。估計紋身龍哥也不會去追你!估計還能順便搏龍哥一笑。
3,假如你身邊當時身邊有妻兒老小呢,當然,影片裡電動車男當時妻兒老小不在身邊。但如果你碰到這種事情,而妻兒老小又恰恰都跟著你呢。還能跑嗎?
4,這種情況,真的很難講有什麼正確的做法。設身處地的想,只能視突發情況而定。而且電動車男確實也做出了最為正確的決定。不僅弘揚了正氣,除去了一個五進宮仍不知悔改的一害。最重要的是,也為自己減少了最大的損失。試想,不管是砍傷,還是萬一車裡有其它更致命的兇器。電動車男都會凶多吉少!
綜合以上,所以最為正確的做法為:
上策,扭頭就跑,惹別人一笑。
中策,電動車男影片中的做法,弘揚正氣,為民除害。雖然一旦認定防衛過當,可能會做兩年牢!但也不枉一生!
下策,跪地求饒,或中途砍傷收手,自己不管當時,還是以後都會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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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車男老老實實下班遵守紅綠燈騎行在非機動車道上,礙著誰了?有什麼“衝突”或“鬥毆”的動機?被紋身男無故毆打也沒有還手,直到生命受到威脅才被逼反抗,明明是紋身男尋釁滋事,憑什麼無良的媒體要用“衝突”、“鬥毆”、“不依不饒”來栽贓陷害,幫犯罪份子洗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影片中一個細節,電車男第一次把紋身男砍倒在地後,並沒有繼續砍殺,而是持刀後退了兩步進行觀察,這時紋身男沒有躺倒在地呼救並放棄攻擊,而是從地上爬起跑向汽車,這就給電車男一個明確的訊號:危險並未解除,對方仍有攻擊能力和意圖!電車男這才果斷的繼續砍向紋身男以防止對方再次獲取武器繼續攻擊!這完全不是某些不良媒體所說的“不依不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