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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蒙面寫手

    第一:可能也許她的戶口還在孃家,沒有牽走。

    第二:可能以前的土地或者山林房子這些不動產又寫她的名字,或者是說有她的一份,所以她就會回來分財產。

    人是趨利的,見到錢她更是歡喜,嫁出去的女人,潑出去的水,這時的她只為她老公那邊著想,不會現在孃家人的角度去想,她只想得到她應有的那一份,因為我家也出現過這種情況,所以我比較瞭解。

  • 2 # 2689春天的花兒

    按理說孃家的財產應該有女兒的份兒,但前提是這個女兒有沒有同兒子一樣,盡到贍養父母的責任。別到了贍養父母的時候,說自己是潑出去的水,而到了分孃家財產的時候,說必須有她一份。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光要財產不贍養父母的女兒,也是及少一部分,但她確實也存在於現實社會中。我就曾經遇到過這麼一個小姑子,她一個哥哥.兩個弟弟,她父親去世時,母親說:沒有你爸爸了,你們四個人每個月給我拿一點生活費。三個兒子都點頭稱是,只有這個女兒一口回絕母親說:與我無關。母親一句話給她懟了回去說:難道我白生養你一場了?你嫂子還不說什麼呢!她雖然無話可說了,但她就是一直按她說的去做了,直到她母親都請上保姆了,她還是即不出力,也不出錢。連一分錢的東西都不捨得買給她母親吃,更別說穿她的一針一線了。就這樣還時不時的指責哥嫂待候老孃不盡心了。最近她也不知道從哪兒得來的訊息,說是孃家要拆遷了,跑過來跟她的兩個弟弟和哥哥爭拆遷費來了。還是她哥哥和弟弟心地善良,說給她那一份,但是要把她應該贍養母親的那些錢給扣下來。

  • 3 # 邊緣01

    權利義務對等

    繼承權捆綁姓氏權

    很多獨生女,純女戶分了孃家財產,是要求一個孩子跟孃家姓的,這樣才能替孃家延續香火,也不至於財產流到外姓子孫手裡

    如果沒有爭取到孩子的姓氏,尤其是男丁的姓氏,的確不應該問父母要財產,父母哪怕沒有兒子,給侄子都不應該給外孫

  • 4 # 鳳145244265

    現在大多數閨女不養父母但分財產時掙的死去活來,我家就是這樣,兩大姑兩小姑養父母時躲避等父母死了來神啦,母親死在父親前啦,等父親病在床上時口頭跟她們說房給兒子讓她們簽字畫押有三個簽字啦有一個沒簽,房子到現在還扯皮啦,她們把房本還連和起來偷走啦,直到現在還沒解決啦,非得平分

  • 5 # 東友律師團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觀念可能在一部分年紀大的一輩人心裡根深蒂固了,他們都認為嫁出去的姑娘就不再是孃家的人了,家裡有事不找你,家裡的東西你也別來要那都是你兄弟們的。但其實這種思想是不對的。

    現在我國的《繼承法》規定了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共同分遺產,這也就是說兒子和女兒有相同的繼承權,並且繼承權不會因為女兒外嫁而消失。

    所以不是很多出嫁女要分孃家的財產,而是因為她們本來就應該分得這些財產。為什麼他們分不到,還不是老一輩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所導致的,想著養兒防老,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了。

    但其實子女對老人都有贍養義務,這種義務不會因為女兒外嫁而消失,也就是說女兒就算嫁出去也是孃家的人,也要贍養老人。

  • 6 # Lizze栗子

    在我們農村父母老人百年之後如果去世了,兒子是繼承財產的合法繼承者,不管東西多少還是個針線頭,都沒有女兒一丁點雖說兒女平等,但是如果你真選擇和姐姐妹妹們平分家產可能有的都不會要。

    但是也不是絕對的,就拿我們這的傳統習俗來說吧,如果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產生的費用,多數都是兄弟姐們平攤。但是養老侍奉老人照顧老人,基本都是兒子兒媳婦們的事情,也不否定有些不願意照顧的家庭,就會輪到女兒女婿身上畢竟還是少數。

    如果老人過世了,基本上發喪的費用都是兄弟們平攤出錢,女兒需要買一些舉例子說,你像老人的壽衣,蓋棺材的罩衣,抬棺材人抽的煙等等。。除去這些還有些零碎的東西不值錢的就不說了。女兒在我們農村要花的大錢是禮錢。

    如果父母去世基本上每個女兒得花在一萬到兩萬之間,發喪完畢兒子會分了所有收到的禮錢,但是沒有女兒一分。

    大傢伙覺得公平嗎這樣?我們農村目前是這樣,山東南部地區。

  • 7 # 咆哮的爛筆頭

    女兒為什麼不能分家產?

    在法律上層面上來講,女兒也享有同等的贍養老人的義務和獲得遺產的權利!這個她是收到法律保護的呀!男女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從情感層面出發,這手心手背都是肉啊。這都是自己的孩子啊。可能有的人會覺得,女兒都嫁出去了那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可是她真的就對自己的父母不管不顧,沒有履行自己的一丁點義務嘛?我想現在大多數的女兒還都是會,願意去贍養老人的。

    所以說不論從那個層面講,女兒都應該有得到遺產繼承的權利。但是往往很多女方受傳統思想影響,不去繼承遺產。

  • 8 # 生死有多遠

    這是法律和傳統不能有效銜接的弊端。

    法律追求的是男女平等。兒女具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但傳統是嫁出去的女子潑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兒只是親戚關係。一般來說家產由兒子繼承。養老送終也是兒子的事。

    現在的情況是老人都有退休金,並不需要子女養老。當老人有遺產時,有些女子見利忘義,捧著法律這把尚方寶劍回孃家和兄弟爭遺產。令人不齒。

    客觀的說,孃家遺產也不是不可給嫁出去的女兒。但應該視具體情況而定。自己如果過的和兄弟差不多,甚至比兄弟好。還回孃家和兄弟爭遺產,就太無情義了。

    同樣,作為兒子,如果要求嫁出去的姊妹和自己盡同等贍養老人義務,也是無情無義。

    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不一定非要爭取。兄弟姐妹的情義,應該高於法律賦予的權利。

    我認為主要以傳統為主,法律為輔。酌情處理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力,責任和義務比較合適。

  • 9 # 律師說

    為什麼出嫁女要分孃家的財產?因為法律給予了出嫁女這樣的權利。無論其是否出嫁,作為子女其都有分得財產的權利。不能因為傳統的觀念認為出嫁的女兒和孃家毫無瓜葛為由而認為其沒有繼承孃家財產的權利。

    法定繼承

    按照法定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繼承關係中所述的子女是婚生子女,非婚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作為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子女,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繼承權不會因為其出嫁就喪失。

    遺囑繼承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老人去世採用遺囑繼承,提前寫好了遺囑。

    依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因此,如果有遺囑的情況,並且在遺囑中寫明,所有的房產只有兒子繼承,出嫁女對於財產就沒有繼承的權利。

  • 10 # 夢紫霓裳56834685

    我覺得兒女都可以拿父母的資產,但是有多少女兒願意同樣承擔父母的責任呢,我公婆都八十多歲,養一個兒子一個女兒,說起來那是一個好字吧,花錢的事他父母就讓我們掏,把女兒養在家待著不用上班,結了婚也賴在家不走。還是吃用自己父母還有我們的,她覺得都是應該的,後來父母病了。她就甩手不管,等吃等喝,等著分房子,他父母的房子已經為了養她賣了,他說我們的房子他也有份分。他和他哥是一母同胞。他父母也是這樣說。我們有權利養著他妹妹,後來的後來我們也不搭理她們了,愛咋咋地吧。

  • 1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法律賦予的權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繼承法的規定,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只是民間習俗的傳承理念,有自己的一套千百年來的約定俗成。習俗和法律產生矛盾的時候,也只能遵守法律。

    但話說回來,民俗這種約定真的很腐朽?很過時嗎?其實未必。這類習俗其實也是受封建傳承製度的影響而來的。封建制度立長廢幼,嫡長子只要無大過錯,再平庸也會坐上皇位。次子再有本事再有能力也無法得到皇位,這是從出生就註定了的。這種看起來不科學的傳承製,從根本上杜絕了骨肉相殘,對皇位的爭奪,進而維持了國家的穩定和完整。過去民間的大家族也大多遵從這種制度,在這種制度保障下,人財物的高度集中使一個家族逐漸發展壯大。甚至發展成龐然大物,幾個大家族能把持住國家的政治,經濟。可以左右國家的命運。比如韓國的三星就是這樣的家族企業,甚至龐大到法律已經無法制約,不敢制約程度。

    現代法律主張人人平等,洞徹家族對國家的影響,出於國家穩定的角度,因此從法律層面對家族開始分割和肢解,由大化小。現在國內極少見古老而龐大的家族了,都被慢慢肢解了。說的有點遠了。

    俗話說女生向外,孃家再親,不如朝夕相處的丈夫親,兄弟的孩子再親,不如自己親兒子更親。父母在還顧著點情分臉面。父母一不在了,兄弟情分和金錢相比又能算啥!能分割一筆,肥肥自己的小家,何樂不為!何況法律也支援自己。而有的丈夫家本來就底子薄,男人也眼皮子淺,巴不得去分一點,自然也會鼓動自己的女人回孃家要。而有的孃家兄弟有比較寡情,做人做事也欠妥。其實大多數,孃家兄弟即使做到十足十,一樣會回來分。金錢面前,所謂親情有時候一文不值。

    出嫁女回孃家爭遺產,只能說:合法。

  • 12 # 葉律師

    出嫁女要求分孃家的財產,這個是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九條規定,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從法律上,子女處於同一順位,平等的享有繼承權。出嫁女要求分孃家的財產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據。

    另外,遺產繼承與贍養義務也存在一定關係。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從贍養情況來看,現在父母的贍養並不是單單靠兒子承擔,甚至部分兒子都沒承擔贍養義務,出嫁女很多也在履行並承擔著贍養父母的責任,甚至是承擔全部贍養責任。所以,出嫁女若是盡到贍養義務,完全可以要求繼承相應的遺產。

  • 13 # 使用者3134054018800

    家庭財產按法律視角看,無論男女都有繼承權。過去很多農村地區普遍有重男輕女思想,認為嫁出女兒潑出水,家產不能留給女兒。只能留給兒子。隨著時代前進,許多人們觀念逐步在改變,男女都一樣,尤其在經濟發達城市早已沒有這些差別。兒子,女兒都一樣有繼承權,這是社會在進步,在提高。就拿我自已耒說吧,我是土生土長上誨人,我有一兒一女,都是讀完大學沒幾年,一個在法院工作,女兒是位年輕醫生。我在市中心有二套住房,其中一套動遷分得三套住房,如何分配?我們全家開了家庭會議,透過商量最後決心把市中心另一套住房產權歸女兒。因為她工作醫院就在家邊上。這樣上下班方便,可以省不少時間。中環二套房,一套我們自已住,一套產權歸兒子。還有另外一套空著,計劃留給耒耒往往外地親戚朋友臨時住處。要說房價值女兒市中心一套比其餘二套總價還高許多,但在我們心中,女兒,兒子都一樣。我是依據實際情況耒配置房產權。今後如何處置她他們名下房產是他們自已事了,我們不會去操這些心了。

  • 14 # 徐宏波5

    為啥不能要自己父母留下的財產呢?既然都是親生的,為啥一定要重男輕女呢?女兒靠父母的地方比男孩普遍要少,女兒為家庭獲取的利益並不比男孩少,女兒也是可以傳承父母的基因,依然可以延續你們的血脈,為何就覺得男孩子就能傳宗接代呢?男女平等難道在這個時代只是口頭上說說的嗎?女兒難道不用給自己父母養老了嗎?其實好的女兒一點都不比男孩子差,而且更孝順更貼心,繼承父母的財產有理有據,談何爭財產,而且有女有兒的家庭基本上都會為兒子付出更多,百年之後為女兒留下一些財產既是對女兒的一種補償也是對自己的公平對待子女感情的一種救贖,你是女兒是上輩子的恩人,她們是來今生報恩的,你善待她們也是對自己崇高品德的延續和發揚,兒子是你上輩子的冤家,他們是來索取你欠下的情債,用你的今生的辛勞來彌補你對他們的虧欠和債務,所以你不必對他們太寵溺,否則你將培育出另一個冤家來折磨你今生今世或來生來世。所以不管兒子還是女兒,他們都是你的傳承和依靠,公平對待兒女也是為了家族和睦,為了子孫後代能牢牢記住你們這些善良公正的長輩,並以此為榜樣而發揚光大!

  • 15 # 伊春美食美客

    現在出嫁的女兒真的要分孃家,財產的很多。我想這都是事出有因,因為這一代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財產自然是她們這些女孩子了,因為父母外出了,給他們還能給誰。所以說現在很多的出嫁的女兒要分孃家的財產,這是很正常的。

    我家隔壁的李叔叔,是一個70多歲的老人。去年老伴兒去世以後。老人感覺到自己的時日也不多了,很低沉,也很寂寞,於是他就把自己唯一的女兒,女婿叫到家裡,把我們這幫老鄰居也叫來。當著我們的面,把自己名下的三處住房都給了女兒繼承。然後老人把自己那一套也賣掉了。然後他拿著自己有積蓄,30多萬存進了銀行。在女兒苦苦的勸說下,他也沒有改變主意,而是住進了養老院。用他的話說,我不想連累女兒女婿,但是這財產該分給他們的,就分給他,我留點兒夠養老的就可以了。剩下的如果我沒了,那天也都是他們的。你看女兒女婿繼承財產也是唯一的繼承人,這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所以說現在女兒繼承父親的財產,繼承孃家的遺產,也都是很正常的事,男女都平等了,也沒有必要再計較財產給誰了。

  • 16 # 幽蘭笑一笑

    我是女人,從小的家庭觀念就是女兒是要嫁人的,是外姓人。繼承血脈的是兒子。老人老了以後要兒子去養,財產給兒子。很多出嫁女出嫁之後從來沒有想過要分孃家的財產,後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說一個故事給大家:

    老劉有兩個孩子,老大是女兒,老二是兒子。老劉重男輕女,什麼好東西都給兒子。女兒學習挺好的,但由於家裡窮,如果供女兒上大學學費要出不少,大學畢業後就嫁人了。所以,老劉讓女兒考上中專師範,基本上不用家裡的錢,畢業後掙錢給家裡,以後嫁人啦!

    兒子學習也挺好,老劉支援考大學,畢業留在省城,有了挺好的工作,娶了很好的媳婦。但媳婦覺得,結婚婆家沒給錢,都是孃家貼補的,所以不待見老倆口。老劉一直待在家裡。老了的時候,老伴有病,兒女都拿錢,女兒常回去照顧媽。等到老劉風燭殘年的時候,說起身後事,老劉要把房子存款都給兒子,覺得虧待了兒子!

    女兒不幹了。她其實並不想分財產。但同樣付出,甚至付出更多,父親,弟弟都覺得她所做的是應該的,責任要承擔,利益卻沒有!她說:哪管你們說我一句好,一句辛苦,與我說下,不讓要了也行!但你們說家產的時候完全把我排除在外。這是女兒受不了的!

    大多數女人不是為了分財產而分財產,而是為了一口氣,一口悶氣!

  • 17 # 鬧市中無助

    女兒出不出嫁都是親生的,現如今按法律應該具有財產繼承權!男女平等,合理也合法!

    但是有一點要說的是,權利和義務是要對等的!!!

    再說一下親情和傳承。假如家裡面有哥哥或者弟弟的,而且也有了男丁,其家境不太好。出嫁了的女兒再來要求平分孃家財產,就有點不合情理。無論最後何種情況下出嫁女拿到了財產 ,只能說合法合理但不合情!不要忘記了傳承和親情!

    現實生活中在孃家有後的情況下,也就是說你還有根!為了拿點財產沒了親情沒了孃家,孰輕孰重只能自己斟酌!且行且珍惜!

  • 18 # 羅酒神

    武漢市比較公正。

    我大姐,三兒一女兒,拆遷分四套房,每人一套。另外拆遷一些賠款,兩老一次性交了醫療社保。因為原來沒到位,做小生意。非原住民,但戶口在武漢市。一直都租房住,後來借高利貸買了宅基地。沒幾年碰到老城改造。

    二姐姐,二男二女,也在武漢做小生意。農村戶口,買了宅基地。武漢拆遷,因非武漢市戶口,賠一套房和一些錢。因為大外甥女長期幫父母做生意,為家庭付出最多,所以把一套房分她。其它三兄妹依據買宅基地時每人貢獻的金額按比例分錢。

    公平吧,大武漢?快嫁武漢郎吧,你絕對不會因為生女兒受到歧視。以後你女兒葉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

  • 19 # 湯姆蘇品如

    都9012年了,我居然還在中國的網際網路上見到了如此散發著封建殘渣思想的問題,還有一堆人在認真的討論什麼傳統為主,法律為輔,還有人說什麼嫁出去的女兒就屬於親戚關係,看來我國的普法工作真是任重道遠哪,實在懶得多說什麼,希望你們都做一個有點知識好人吧。

    這大概就是真實的中國社會?這是繼承法裡最基礎的條款啊,常識問題,甚至還有女人,自己認為自己出嫁了就是外姓人,真是悲哀。

  • 20 # 柳葉481

    因為現婆媳關係難處,父母老了病了大多女兒照顧,如果兄弟媳婦們能盡孝照顧老人,女兒們誰會想分孃家財產,要求分財產的大多是因為兄弟們得到財產又不願照顧老人,不出錢也不岀力,全推到女兒身上去,女兒迫不得已只有主張法律上的權利了,分財產,既然盡了責任,就應有權利分財產,所以想女兒不分孃家財產,做兄弟的應該主動多承擔一點贍養老人的義務,女兒輔助照顧一下就好,一般也不會去與兄弟爭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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