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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第一線的韓紅被某微博實名舉報,基金會3億募捐的問題,如果舉報不實,舉報人應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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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寧濤哥哥

    感同身受,某人舉報他的目的是什麼誰又能知道呢!話又說回來,又有幾個人能做到韓紅這個份上。我相信站出100人來有98個肯定都站在韓紅這邊。

  • 2 # 汪峰資訊站

    如果證實沒有問題,舉報人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至於最終將會是怎樣的責任,就不得而知了。另外,舉報人舉報的並不是韓紅,而是韓紅愛心基金會,主體不同結果也是不同的。

    就在今天,看到舉報人的一句話很有感觸:“如果監督可以讓公益更透明,那麼我願做所有公益組織的看門狗”。無論是官方機構還是私營組織,都需要監督,讓善款可以落實到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手裡。所以,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放下偏見,少一些感性多一點理性,尊重事實,敬畏法律,耐心等待調查結果。對於韓紅基金會來說,這未必是壞事。有問題,那就面對並改正。沒問題,則增強了自己的誠信度,也可以藉此勉勵自己不忘初心。

    正逢國難,可能各種糟心的事讓很多人對ZF的公信力產生了懷疑,可我想說,如果連國家都不信了,還有什麼是值得你信任的呢?寫到這裡,突然想到了幾句歌詞:

    我愛你中國

    心愛的母親

    我為你流淚也為你自豪

    ……

  • 3 # 創新自我

    這個話還用說嗎,多少肯定要給他點教訓,給他,中國人認親連嘴直接給他,國家應該垃去給他培養一下,在監獄裡面。

  • 4 # 天佑中國1

    大凡舉報,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否則就涉嫌誣陷。法律是公正的,韓紅募捐有問題,該處理的處理,該法辦的法辦,如果是誣陷,則應該嚴懲誣陷者!

  • 5 # 綠水青山367

    舉報人實名舉報,並且都是根據基金的公開資料進行舉報,如果查明韓紅基金一點問題沒有,那說明經得起審計,對韓紅是好事啊。不要對舉報人群起攻擊,如果經得起審計,韓紅應該感謝舉報人幫她宣傳。

  • 6 # 老船工

    如果是造謠汙衊韓紅,放在平時也許是民事糾紛,現在舉全國之力抗擊疫情,對戰鬥在一線的慈善家身上潑髒水,有擾亂抗擊疫情禍國之嫌,非常時期非常手段,從重處理。查出來和境外有勾結,定個叛國罪沒問題。

  • 7 # 勿忘我27957

    如果舉報是做假?必須追求舉報人誹謗罪!從重從嚴從快追求刑事責任!決不能讓這種嚴重損害社會公德的罪惡行為蔓延擴散!

  • 8 # 新樂小李

    舉報是假,只不過這個跳樑小醜想出名是真,現在的人啊為了出名不擇手段,希望國家大力制裁這種小丑,不能讓國家丟人

  • 9 # 古城遨遊

    那肯定是誣告罪了!尤其是對戰鬥在抗疫前緣,奮戰在慈善事業中的先進人物的汙衊,應該群起而攻之,人人得而誅之,重判其搬弄是非誣陷好人罪!

  • 10 # 策劃小強

    我只想知道他一個人,怎麼清楚人家賬上資金,和流水去向?這個就是疑點,沒有證據隨便去舉報一個人或者企業,這樣貌似不正常吧?起碼他要拿出舉報的依據,而不是順口雌黃地說話,所以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我覺得…

  • 11 # 談古論金923

    韓紅一個公眾人物,且國內紅遍全國,善舉無數,在非常時期說韓紅3億䓪捐有問題等等,誰會傻到這種程度,看人家眾星捧月都去韓紅那裡幕捐,你舉報人什麼心態,若無此事,這樣緋謗汙衊韓紅善,你不是道欠間題了,非常時期對公眾人物善舉的謊言,應對這種嚴懲,少則三年,影響太惡劣,不能輕判,否則會傷大多數這些善良人的人,你舉報之前,你幕捐幾分呀!自己捐大那叫服人,否則敗壞社會公德。

  • 12 # 淅瀝小雨吻春風

    誣陷罪,危害國家安全罪,侮辱當代軍人罪,製造恐慌罪,散佈謠言罪、數罪併罰建議執行死刑,非常時期對待唯恐國家不亂,製造恐慌,散佈謠言者必須嚴懲重判。

  • 13 # 鄧正龍

    韓紅應該儘快拿起法律武器。對汙衊自己名義的。告上法庭。決不能讓他逍遙法外。在這病毒爆發的非常時期。造謠汙衊。產生的影響很大。大大的打擊了。好心人的積極性。產生的後果非常嚴重。這也是政府嚴厲打擊的物件。對。這些嘴上沒有把門的。散佈謠言的。惡意誹謗的。在這非常時期。應加大刑期。加大懲罰。

  • 14 # 海岸90

    即使有問題 ,也是管理問題,人總是參差不齊的,要相信人品,流血又流淚的事情我們做的太多了,不能讓社會缺乏溫暖;一定要讓誣告者付出巨大成本,不然以後我們會沒有人救,為一粒櫻桃扳倒一顆大樹是愚蠢而冷血的混蛋。

  • 15 # 十二月48號

    這個可以按照舉報標的算,十萬塊錢勞改一天,一個億是既一千天,這個傢伙判得不多,三千天即可。當然這是我希望的,不代表法律,建議法院這樣判,感覺公平。

  • 16 # 糧商君子孫啟東

    人心就是一面鏡子。韓紅為災區為湖北做了多少好事實事,全國人民心知肚明,湖北災區的老百姓也很清楚!這些年來,哪裡受災哪裡就有韓紅,韓紅就是一位名副其實的慈善家,自己的財產都快捐淨了,依然奔赴各地,啥是大愛無疆,一個沒有私心的人,一個心裡裝有需要幫助的人,舍家拋業…這些,韓紅都做到了!韓紅的唱歌收入,累計捐出幾千萬元,試問天下明星幾人能運到?可是以慈善為事業的韓紅做到了!!

    老百姓常說:一個死老鼠壞了一鍋粥。我感覺這句話是真的有道理!大敵當前,防疫進入攻堅階段。司馬先生,你怎麼厚著臉皮出來博眼球,還實名舉報韓紅,你的心被狗吃了?全國人民都想問一下:你問災區捐款多少?捐了多少口罩?難道你就是害群之馬的那匹馬?

  • 17 # 晚風輕輕地吹

    現在的情況是,韓紅在“戰疫”前線指揮救援工作,人疲馬乏,後方卻因這個傢伙的誣告,必定分散精力,窮於應付。情況類似岳飛前線抵禦強敵入侵,秦檜卻在後方誣告岳飛。這客觀上是在掩護敵人,其心可誅!

    但願調查人員能明白當前敵情,輕重緩急。一旦戰疫結束,相信韓紅的基金會也會坦然面對調查。只要秦檜們不再以“莫須有”的罪名汙衊,相信最終會還她的基金會清白的。只是如此一來,延誤前線救援工作,貽誤戰機,造成疫情不能儘快收束,最終損失多大,國人心中自有定論。這不是一個“誣告罪”能償還的。即使定了秦檜死罪,天下人心中也是難平的。

    從最正面講,這也給韓紅敲響警鐘,敵人不只是前方才有,後方的有時更加兇狠。小心!

  • 18 # 清茶一杯0421

    我認為如果出於惡毒心理敗壞被舉報人,經查實沒有任何問題,此舉報者要負惡意緋謗罪她人罪行判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力五年。取消任何待遇!

  • 19 # 陳姐的生活錄

    感謝邀請:假如舉報韓紅3億捐款查到沒問題,我不是律師也沒學過法律只能按個人想法來回答你,這個問題肯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有如毀謗他人罪、賠償精神損失費並向當事人賠禮道歉,向自媒體澄清韓紅的清白 ,致於這個人捐款沒捐款不得而知,以上回答是個人見解,不喜勿噴謝謝!

  • 20 # 靈靈魔法教師

    雖然是有目的,但不好界定有多惡性。舉報不真實而已,主要是想轉移話題。如果真的有社會責任,紅會漏洞百出,怎麼不先從紅會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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