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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希爾大大

    內外朝制度的形成,其對後世的影響很深遠,其中最直接的影響自然是皇權得到了強化,相權受到了削弱。在內外朝制度設立後,內朝官員直接秉承皇帝的旨意實行決策,實際上掌握了實權;而以丞相為首的中央政府的職能則龜縮到只負責處理和執行一般政務,成為政令的執行機構。 丞相的位置也從趨之若鶩的「香餑餑」變成了「燙手的山芋」,在漢武帝在位的54年中,有12人擔任過丞相,得以善終的只有7人。因此,公孫賀在得知自己被任命為丞相時,甚至「不受印綬,頓首涕泣」,可見丞相位置的兇險。 不僅如此,內外朝制度的形成還對漢武帝之後的漢朝政治甚至之後的封建王朝都發揮了重要影響,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皇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勢必要選擇信得過的人充實到自己身邊,形成特殊的決策集團。而這些人除了近臣以外,往往以外戚或宦官居多,長此以往就造成了外戚專權或宦官專權的局面,這種情況尤以東漢末年最甚。估計連漢武帝也想不到,自己費盡心思設立的內外朝制度竟有如此大的副作用。

  • 2 # 子由拍案驚奇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下,漢武帝時期的內外朝制度是如何的情形?也只有在搞清楚這個內外朝制度的基本概念與形態之後,再能進一步闡釋它對西漢後期的影響有哪些?

    但是,一言以蔽之,內外朝制度之所以肇始於漢武帝一朝,無非就是皇權開始逐漸專治,相權則開始被壓制,被分解,這才是問題的實質。

    圍繞著此問題的回答,子由且從兩個方面做出詮釋;

    一,漢武帝時期的內外朝制度

    實際上,在漢朝初年的整個朝官體系當中,是明確的沒有什麼內外朝區分的,這個所謂的內外朝概念,正是在漢武帝劉徹時期,才出現了中朝、外朝的說法,即題主所謂的內朝與外朝。

    其內朝,或者也稱中朝,主要是指圍繞著天子周圍的大司馬、左、右、前、後將軍,侍中、常侍、散騎等人。

    而外朝是指從丞相開始,一直到俸祿600石的官員,皆為外朝。

    漢武帝一朝,天下多事,丞相的權利顯得大頭沉,而漢武帝劉徹偏偏不是一位甩手掌櫃,這樣一來,不僅僅要使自己具有壓倒一切的專制權力,同時,他還想把這種碾壓丞相權利的現狀制度化、常態化。

    正是出於這種想法,漢武帝劉徹開始重用自己周圍的文武侍從官員,凡屬於軍國大事,先與這些侍從、顧問、秘書類官員商議,然後,交付丞相與眾卿辦理,這樣一來,皇帝親自秉政,丞相與九卿的權利就大大的縮水。

    本來在漢朝初年的時候,丞相的職位一定是由功勳卓著的侯爵所居,也就是說,在沒有拜相之前,這個人就具有相當的資質了。可是,漢武帝劉徹時期,丞相公孫弘竟然出身布衣,拜相之後,才封為平津侯,嗣後,成為定例,先任丞相,其後封侯。

    這一變化,就使得丞相地位變得不那麼德高望重,甚至可以稱之為皇帝門下僕從的地位。

    這樣的概括漢武帝劉徹時期丞相的地位,並不是危言聳聽,漢武帝在位54年,丞相12人,得以善終的只有7人,其兇險若此,以至於公孫弘接旨拜相之時,驚恐怖懼,涕淚交流而不肯接受相印。

    先後有李蔡、嚴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顰六位丞相獲罪自殺,另有下獄處死者數人,在漢武帝處心積慮的剝奪、壓迫相權之下,丞相的威權蕩然無存,甚至岌岌可危,朝不保夕。

    而內朝中人,即圍繞著漢武帝身邊的顧問、賓客、侍從之臣,則被漢武帝多方信用,多數以侍中的名稱參與國事的議定,大權在握。

    再有上面提到的大司馬、前、後、左、右將軍等經常接近皇帝的官員,受到漢武帝信任之後,基本都給加上侍中的頭銜,就成為內朝中人,可以參與軍國機謀。

    二,內外朝制度對西漢後期的影響

    經過漢武帝劉徹幾十年的不懈努力,內朝官員的勢力強勢無疑,皇帝專制,分曹辦事,使得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官受到了極大的壓制與排擠,也使得中國古代官制史出現了一個重大的轉捩點。

    另外,由於漢武帝劉徹重用內朝官,並且形成了一定的規制,乃至於對漢武帝之後的漢朝皇帝都對此趨之若鶩,奉為典型。

    正是在這種情況之下,近臣不斷的被皇帝寵幸,外戚和宦官也逐漸的聚集在皇帝的周圍,漸成氣候,造成了宦官專權和外戚干政的局面,西漢後期的王莽代漢,也可以說是內外朝制度延續的必然結晶。

    綜上所述;子由以為,漢朝初年的諸多制度,多屬承襲於強秦的流脈,丞相的威權,在秦朝之時,曾經煊赫一時,直到漢武帝登基之初,國中有事,往往要商榷於丞相,艱澀之處,武帝往往深惡痛絕,而丞相的權利範圍,從此開始與日益增長的皇權一起,此消彼長。

    最終,在漢武帝一朝,丞相的權利被嚴厲的打壓,但是,其副作用延續到西漢末期,相權被碾壓之後,代之而起的內朝人等中,宦官與外戚勢力已經形成氣候,尾大不掉,直接威脅到了漢王朝的命脈。

  • 3 # 江濤濤歷史

    皇權與相權的矛盾貫穿了中國封建歷史的全過程,要鞏固皇權就得限制相權,但是皇帝卻也離不開宰相。

    怎麼辦呢?

    漢武帝發明了內外朝,讓內外朝互相前置,自己穩坐釣魚臺。

    1.內外朝制度設立後,內朝官員直接秉承皇帝的旨意實行決策,實際上掌握了實權;而以丞相為首的中央政府的職能則龜縮到只負責處理和執行一般政務,成為政令的執行機構。

    丞相的不僅累的要死,而且時時被皇帝懷疑,生命時刻被威脅,沒人願意幹。

    2.內外朝制度的形成對後世封建王朝都有著重要影響。皇帝為了集權,必須選自己信得過的,除近臣外,外戚甚至宦官成為逐漸掌權,長久之後就造成了外戚專權或宦官專權。

    3.歷代皇帝也想了好多辦法來解決問題,內外朝顯然越來越不起作用。到了後來的朝代有了左右宰相,有了宰相權力一分為三。老朱乾脆不要宰相,但被累的要死,還是需要有秘書,這些秘書慢慢發展就成了內閣大學士,清廷有了軍機處。

    4.總之內外朝是君主集權的起初的嘗試,初衷是好的,但其副作用也很明顯,更多的是留給了後世君主一些思考和新的嘗試。

  • 4 # 一似黃粱辭丹鳳

    漢武帝劉徹(公元前156年7月14日-公元前87年3月29日),西漢第七位皇帝。

    在他執政的一聲中,西漢實力空前強大。北征匈奴,東討北韓,南吞閩越,擴大了西漢的疆土;獨尊儒術,鹽鐵改革,改良文字;絲綢之路,開創科舉,在各個方面都有所建樹。

    今天我來談談為鞏固皇權,漢武帝所設立的內外朝制度,有什麼不對的請各位指出。

    什麼是內外朝。

    外朝指的是正式的國家政府機構,由丞相領導。內廷指的是皇宮裡面皇帝的私人隨從組成的機構。漢初,行政由外朝負責,到漢武帝,內朝開始起主導作用。內朝一開始是政府正式官署的下屬機構;後來內朝的地位越來越高,內朝的首領是“大司馬”,當大司馬奉命領導尚書時,他在政府裡的實際權力就超過了丞相。

    秦統一之後到西漢初期,丞相的權力迅速膨脹,並很快達到了頂峰。當時,丞相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無所不管,並出現了蕭何、曹參、陳平等一大批名相。不過,就在相權膨脹之時,相權和皇權之間的矛盾也開始顯露出來。由於相權的膨脹對皇權構成了威脅,所以皇帝就想方設法地制約相權,一些宰相很快“厄運當頭”:從西漢建立到漢武帝時期,共有三十多位宰相被殺,被貶黜的更多。

    這種問題到了武帝時候達到了巔峰, 武帝總疑心朝臣搞鬼,宰相弄奸,因而用身邊的親信秘書(內朝)分外朝之權,乃至架空外朝而取代之。這就是內外朝的由來。

    內外朝制度的影響

    積極影響:

    中外朝制度建立後,漢武帝透過提拔賢良對策等方式,集中了一批有才幹的近侍之臣,達到了以中御外、尊君抑臣的目的。中朝預政是朝廷政治體制的重大改革,它加強了皇權對國家各方面的控制。

    消極影響:

    隨著中朝勢力的膨脹,和皇帝最為親密的宦官、外戚成為中朝的主宰,終於釀成新莽代漢的結局。東漢光武帝、明帝時吸取西漢覆亡的教訓,對功臣、外戚防範甚嚴,不許他們進入宮禁,竭力把權勢攬在自己手中。到了東漢中後期漢章帝以後,多位幼君繼位,幼君依靠外戚、宦官治理朝政,他們逐漸取代尚書而成為中朝的支柱,外戚、宦官已經不可控制了。東漢王朝隨著中朝勢力被宦官、外戚把持逐漸走向衰落,直至土崩瓦解,內外朝制度也不為後人所繼承。

  • 5 # 公元前

    內外朝制度是漢武帝時期建立的一種官僚政治制度。內朝:以皇帝的親信為基礎,對國家大事進行商議和決策。外朝:以丞相為首,由九卿等主要官員形成的行政官僚體制。

    漢武帝登基之前,丞相是整個官僚體系中最核心的人物。春秋時期,是相權獨大發展的頂峰時期,“三家分晉”以及“田氏代齊”就是最好的例子。到了漢朝建立初期,這種情況依然存在。比如:當時的丞相周亞夫斷然拒絕漢景帝給皇后哥哥王信封侯的決定,而漢景帝竟然不敢反駁。

    內外朝制度的形成是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一個重大變化,其對後世的政治制度影響極大,其中最直接的影響是皇權得到了強化,削弱了相權。內外朝制度設立以後,內朝官員直接聽命於皇帝,實際上皇帝掌握一切大權;而以丞相為手首的官僚機構職能處理一般政務,成了政令的執行機構。

    而丞相也從趨之若鶩的香餑餑變成了無人敢接的燙手山芋,漢武帝執政的54年中,有12個人擔任過丞相,但得以善終的只有7人。所以當時公孫賀得知自己要被任命為丞相時,甚至“不受印綬,頓首涕泣”。

    不僅如此,內外朝制度的形成對漢武帝以後的漢朝政治以及之後的封建王朝發揮了重要作用,可以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皇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肯定要選擇信得過的人充實自己的班底。而這些人除了親信之外,一般都是外戚和宦官,這也是為什麼會出現外戚專權或宦官專權,這種情況特別是東漢末年最為嚴重。估計漢武帝到死也想不到,自己費盡心思設立的內外朝制度竟有如此大的副作用。

    綜上所述,內外朝制度的形成是由多方面複雜因素構成的,這裡面既有歷史發展的趨勢,又有漢武帝個人的願望和抱負。而內外朝制度的經過和發展演變對後世造成的影響則是需要歷史去檢驗。

  • 6 # 北辰飛雪

    這是漢武帝對君主集權的一次探索,並形成了一定的制度。歷史總的趨勢,便是相權不斷得到削弱,君權不斷得到加強,從漢武帝這裡已經開始。

    西漢初期的政治架構

    漢承秦制,中央朝廷採用的是三公九卿的制度。三公是指丞相、太尉(主管軍事)、御史大夫(掌監察,丞相副手),而九卿也隸屬於丞相。

    從這個制度的設定我們便可以看出,丞相的權力是非常大的,對軍權形成了有效制衡。因為太尉主管全國軍事,而軍權則是比較敏感的問題,太尉常常不設定,往往太尉的功能便歸於丞相。如此一來,丞相的權力就更大了。

    比如呂后想封呂氏子弟為王,便受到當時的右丞相王陵抵制。後來,左丞相陳平、太尉周勃同意呂后分封,才使得呂后的想法成為現實。而漢景帝時期,景帝和竇太后想封皇后的哥哥為侯,卻因丞相周亞夫的反對而作罷。到了漢武帝時期,這個現象依舊嚴重。漢武帝的舅舅田蚡,把持了高官的推薦權,引起了漢武帝極大的不滿。

    君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

    皇帝任命官員都受到丞相的嚴重製約,這對於強勢的漢武帝來說是不可容忍的。但此時,不僅連外朝都隸屬於丞相,就連皇宮之內的官員,亦是如此。在漢武帝時期,皇室的一切事,歸屬於御史中丞管理。而御史中丞隸屬於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又是丞相的副手。

    如此一來,皇帝有事則交代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上報給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去找丞相處理。而丞相有事情,也是按照這個步驟再按原路轉回皇帝處。

    丞相不僅管理百官,還管理皇宮中的一切,喜歡獨斷專行的漢武帝勢必要打破這種局面。在這種背景下,“中朝”也就應運而生,也就是通俗講的“內朝”,以區別於丞相統領文武百官的“外朝”。

    漢武帝設立內朝的用意

    為了擺脫丞相對自己的制衡,漢武帝選取一些侍從或者心腹,加上侍中、常侍、散騎、將軍等名號,跟隨在他身邊,隨時備諮詢,參與謀議。

    漢武帝時期,隨著邊疆地區戰爭的增多,奏章的數量也極具增加。為了處理這些文書的工作,漢武帝又啟用了宦官為中書,掌尚書之職,專門負責保管、傳遞這些奏章。

    如此,這些隨時跟隨在皇帝身邊的侍從或者心腹,便可以直接秉承皇帝的意志,共議國家大事。“中朝”的形成,無形之中便削弱了丞相的權力,使得皇帝集權得以加強。皇帝的許多決定,便可以繞過丞相而自己決定。

    漢武帝時期的丞相是一個高危職業,許多丞相被迫自殺。而漢武帝啟用白衣公孫弘為相,毫無根基的公孫弘只能對漢武帝俯首帖耳,進一步瓦解了相權對君權的制衡。

    內外朝制度的影響

    漢武帝設定“中朝”,順帶著便削弱了丞相、御史大夫的權力。而戰事的頻發,又需要一大批優秀的將才。因此,漢武帝又提拔自己心腹為大將軍,其地位在丞相之上。

    (大將軍)內秉國政,外則仗鉞專征,其權任出宰相之右。(西漢以右為尊)

    將軍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丞相的地位則逐漸下滑。但大將軍畢竟和原來的政治體制不合,漢武帝於是改太尉為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比如衛青曾是大司馬大將軍,霍去病曾是大司馬驃騎將軍。

    而這些大司馬,只有在被皇帝賦予“領尚書事”時,才能握有實權,否則就只是皇帝對心腹的一種榮譽稱呼,並無多大權力。而且,大司馬也是根據皇帝的意志,時設時不設,並不是固定的官職。

    太尉改為大司馬後,軍政大權名義上歸大司馬掌握,不再由丞相兼掌。而大司馬又時常不設定,掌握實權的是大將軍、驃騎將軍、衛將軍等。這些人都是皇帝的心腹,手皇帝的直接控制,執行皇帝的意志。

    透過“中朝”的設定,既削弱了相權,也削弱了軍權,使得政權和軍權都進一步集中在皇帝手中。但這樣的設定,也有弊端,使得外戚和宦官接觸了權力核心,進而為他們專權創造了條件。

    霍光、王莽都曾擔任大司馬一職,霍光專權,王莽更是取漢而自立。等到了東漢時期,光武帝劉秀為了避免這種局面,限制三公權力,而把實權歸於尚書檯。尚書檯在東漢更加龐大,權力也更加膨脹。但相應的,東漢的外戚專權、宦官專權比西漢也更加嚴重。當然,這和東漢中後期的皇帝普遍年幼也有關,但“中朝”制度上的突破卻是主因。

    綜上所述,漢武帝的這一舉措,是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一大重要措施,是皇權和相權矛盾的一次協調。使得西漢中後期的皇帝,只要是中主以上,便能輕鬆駕馭朝政,而擺脫丞相的鉗制。這種影響是深遠的,為後世各王朝加強君主集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可供參考的模板。

  • 7 # 舟舟說歷史

    漢朝初期,一切事物都由丞相負責。丞相的權力過大。到了武帝時期,為了防止丞相權力過大而影響皇帝的權力,漢武帝設立了內外朝制度。以此來牽制相權,加強君主的權力。

    內外朝制度的內容

    內朝和外朝相互制約。內朝的組成人員一般是皇帝的近臣,少府官員和心腹大臣。內朝以大司馬為首,漢武帝時期的名將衛青和霍去病就是大司馬。外朝是由丞相為首和九卿和其他的官員構成的中央官僚體系。

    內外朝制度的影響

    內外朝制度使得中國的政治體制發生了變革,皇帝的權力進一步加強,丞相的權力一直在被削弱。以後的歷朝歷代,皇帝都嚴防丞相的權力過大這個問題。北宋時期,把丞相的權力一分為三,明太祖朱元璋把丞相制度廢除等等制度都限制了相權。

    內外朝制度還使得內朝的近臣,心腹大臣容易形成專權,比如宦官專權和外戚專權。比如後來的霍光專權。到了東漢末年,專權的程度更甚,宦官的權力達到很高的高度。

    但也有一定的有利影響,漢武帝透過選舉賢良之人,身邊聚集了一些有才幹的人,對漢武帝的治國起到了幫助。也加強了君主的權力,加強了對國家的控制。

    漢武帝的內外朝的制度雖然不夠完善,但是他的制度對以後的歷朝歷代提供了經驗。後世根據內外朝制度完善出了三省六部制等制度,影響了中國封建王朝幾千年。

  • 8 # 街談巷議

    漢武帝時期搞得這個內、外朝制度,是為了壓制相權,把權力集於一人而搞出來的這麼一個稱不上定製——至少漢武帝時期是如此——的制度。

    實際上,這個所謂的內朝,不如說是中朝,因為漢朝本來就存在內、外朝之分的,漢武帝的這個“內朝”是從內、外朝以及朝外挑選出來的一些自己喜歡和親近的臣子組成的。

    (影視劇中的漢武帝)

    內、中、外朝的歷史由來。

    按史料記載來看,從周朝開始就已經存在內、外朝之別了,《國語·魯語》中就明確記載了外朝是用來治理天下的,內朝則是用來管理皇帝的家族內部事務的。

    天子及諸侯合民事於外朝,合神事於內朝,自卿以下,合官職於外朝,家事於內朝。

    大體上來說,類似魯、楚等國是按照周朝的老傳統,以公卿貴族組成外朝,公族組成內朝;而秦國的內朝則是由公族組成,而外朝則主要由流亡人士組成。

    是政權的穩定。

    春秋時期,各諸侯國總共發生了五十七次弒殺君王和驅逐君王的事件,而秦國沒有發生一例。

    無根無基,榮辱繫於君王一身的流亡人士對於壓制公族和公卿貴族勢力的作用可見一斑。也因為重用流亡和布衣人士,由此漸漸就形成了丞相制度。

    漢承秦制,也同樣具備了內、外朝的區分。

    外朝就是前朝,而內朝則是少府。少府在中央和地方都設有分支機構,管理著皇帝的私財和生活事務。但是這個時候的少府,既用普通官員也用內宦,因為內宦微賤,最高長官一般都由普通官員擔任,所以雖然在職能上西漢有內、外朝的分別,但是從人員組成來看,幾乎都是由勳貴和世家組成。

    (影視劇中的漢昭帝)

    漢武帝為什麼要組一個“中朝”。

    1、相權過大。

    漢武帝之前的朝代,丞相位高權重,地位非比尋常,“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可以說是天子以下第一人。就連皇帝對丞相都相當尊重。丞相覲見皇帝的時候,皇帝要站起來再坐下以示禮敬,如果是皇帝出巡,丞相迎接,皇帝要下車以表敬重。蕭何作為漢朝開國工程,第一任丞相,深為漢高祖劉邦敬重,准許他佩劍上朝。

    賜帶劍履上殿,入朝不趨。《史記》

    漢朝前三代,相權和君權還處於相對平衡的狀態,到了漢武帝時期,武帝年少即位,由竇太皇太后聽政,以王太后同母異父的弟弟田蚡為丞相。田蚡倚靠太后,逐漸掌握了大權,並且對君權開始造成威脅。

    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權移主上。

    漢武帝親政以後,對日漸膨脹的相權忍無可忍,尋了個“不敬”的由頭把田蚡罷黜了。

    正是因為對相權的忌憚,才讓漢武帝想避開丞相影響力頗大的外朝,開始任用身邊親近之人。

    2、漢武帝自身的原因。

    漢朝前三代的丞相也不見得沒有位高權重的,為什麼獨獨到了漢武帝時期就開始想避開丞相而另組一個“內朝”呢?

    這一個丞相不行,換一個不就成了,連鍋端沒必要吧?

    這就和漢武帝的性格有關了。

    漢武帝是一個極度自我的帝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忠實奉行者,這樣一個人偏偏又極為聰慧敏銳,富有野心,身具雄才大略。漢武帝的聰明表現之一在他記憶力強,求知慾也強,愛讀書,幾歲的時候就已經讀了幾萬字的典籍,因為他通達明徹,所以漢景帝把他的名字由劉彘改為劉徹。

    訟伏羲以來群聖,所錄陰陽診候龍圖鬼冊數萬言,無一字遺落。至七歲,聖徹過人。

    當這樣一個皇帝的臣子那是相當難的,不說動輒得咎,至少也是喜怒無常,難以揣度。

    漢武帝難以容忍任何對他權力和慾望限制的事物,從歷代帝王的事蹟,尤其是秦朝的歷史中得到了啟發,那就是從兩方面下手。

    一個就是對在位丞相下手,一改西漢初年任用勳貴為丞相的做法,在他手裡,丞相的人選飄忽不定,既有無根無基的微寒士人,典型例子就是公孫弘,也有勳貴出身的。

    另一個就是繞開丞相所代表的外朝,任用親近臣子直接處理政事。

    漢武帝時期中朝的創制。

    一個是加官制。

    按照史書的記載來看,漢武帝時期的內、外朝最重要的區分在於時候具有比較自由的出入宮禁的權力,更明白一點的說,就是是否有近身接觸漢武帝的權力。

    有的話,你是內朝的一員,沒有的話,你就屬於外朝。

    實際上也可以大略等同於親信與普通大臣。

    為了賦予親信們(這些親信,在西漢的時候包括普通官員、勳貴、士人還有內宦)出入宮禁的權力,漢武帝創造了加官制度。

    所謂加官,就是在原有官職的基礎上加的虛銜,沒什麼其他用,就是能夠出入宮禁,接近皇帝。加官基本上就是侍中、給事中一類的官職。

    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諸吏得舉法,散騎騎並乘輿車。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中黃門有給事黃門……

    加官制度往往用在了品階比較低的官員身上,這些官員出身微賤,符合了漢武帝抑制以丞相為代表的勳貴佔多數的外朝的需要。

    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權之重,此小大相制,內外相維之意也。

    翻漢武帝以後的漢朝史書,如果人物誌裡顯示這個人的頭銜裡有個“侍中”“給事中”,中黃門(內宦)有個頭銜“給事黃門”,那就說明這個人比較得皇帝信重,是內朝的一員。

    2、對原有官職的職權做了擴充套件和改變,同時又創制了一些新的官職。

    最典型的新官職就是大司馬。大司馬在漢武帝時期成為了中朝官員之首。

    案自武帝以來,外廷之官統於丞相,中朝之官統於大司馬。

    對原有官職進行職權上的變動則主要是武官。

    漢朝並沒有常設武官,基本上有戰事了,才臨時指派一些官員出征,併為這些官員加封將軍職銜,等戰事結束了,這個將軍職銜就作廢了。

    漢武帝時期因為戰事頻繁,武官成了常設職位,並且漢武帝為了掌控軍隊,把將軍的職銜都授予了自己的親信,使得他們都成為了中朝的一員。

    大司馬、左右前後將軍、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為外朝也。

    所以漢武帝時期內、外朝從本質來說,就是製造一個與以丞相為首的外朝相制衡的群體,為了歸攏權利,漢武帝一方面提拔大量出身微寒計程車人,讓完全依附於皇權的微寒士人成為中朝的主要來源,另一方面也著重注意了軍權的控制。到底為止,漢武帝已經基本上擺脫了丞相的陰影。

    漢武帝的中朝對西漢的影響。

    1、中朝對西漢後期最大的影響是導致官制混亂。

    獨立於外朝的一套官制,使得國家官制和封爵出現了錯亂,皇帝隨意的加封和賞賜,固然加強了集權,,但同時也使得朝堂出現了權職、權責難分的現象,最終的結果外戚、權臣干政。

    有些人要說了,西漢前期也有外戚干政,漢武帝不就是因為外戚干政導致相權膨脹,才想著法兒的削弱相權嗎?

    確實如此,但是我前面也說了,漢武帝所創制的中朝,是包括了軍權的。

    軍權很重要。

    實際上,漢武帝時期的中朝還不能算正式形成,因為作為中朝之首的大司馬還沒有正式登上前臺,等到大司馬倚靠著皇帝的授權而掌握了朝政處理權,這個時候內外朝,丞相與大司馬的對立就正式形成。

    這一過程在漢昭帝時期完成。

    被漢武帝任命為輔政的霍光兼任了大司馬和大將軍,實際上就是集中了軍權和相權於一身,權傾天下,甚至還掌握了皇帝的廢立。

    封建集權統治,一切權力歸於皇帝,缺乏皇帝支援的丞相完全不是身為近臣和親信的大司馬的對手,只能處理朝堂的日常事務,對於大事以及朝堂的影響力大為下降。霍光就曾經公開叫板當時的丞相田千秋。

    始與君候俱受先帝遺照,今光治內,君候治外,宜有以教督,使光毋負天下。

    顛覆了漢室的王莽也是外戚出身,他就曾經加封大司馬,錄尚書事,並且還兼管軍事令及禁軍。軍權和相權集於一身,這是王莽之所以能篡漢的最重要的原因。

    東漢時期的宦官權勢如此之大,原因正在於作為中朝重要加官之一的中常侍成為了內宦的專屬,原本西漢時的中常侍多由士人擔任,到了東漢,卻稱了宦官的專職,缺乏士人的制衡,內宦藉此掌握了大量權力。

    所以,西漢末期皇帝的廢立和最終的滅亡,要找始作俑者的話,除了皇帝本身的能力不足,還因為中朝制度下,中朝之首可以集軍權和相權於一身,比外朝的丞相,對帝王威脅更大。

    這也是權力發展的必然結果。不存在長期意義上的平衡,往往不就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所以,如果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歷朝歷代都在尋找平衡和平衡被破壞之中迴圈。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太祖為了集權力於一身,結果卻是放出了宦官干政的這條鬣狗。

    2、內、外朝的向下發展。

    從漢武帝開始,從刺史到郡都尉和郡太守也仿照了中央的內、外朝制度建立了自己的屬官制度,也就是丞掾,也叫門下掾,所以當時的地方州郡實際上有兩套並行的系統,一套就是類同於內朝的門下系統,一套是類同於外朝的諸曹系統。

    丞掾皆以為方春月,可一出勸耕桑。《漢書·韓延壽傳》

    這一制度到了西漢末年逐漸成為了定製,得到了官方的認可,作為與刺史、郡太守或都尉更親近的丞掾也擁有自己的下級。

    閣下及諸曹各有書佐、幹、主文書。《續漢志·百官志》

    所以這就使得西漢的刺史、郡都尉和郡太守有了相當的獨立性,一旦有變,就能變成相對獨立的地方勢力。這也可能是東漢世家興盛以及漢末諸侯並起的原因之一。

    (影視劇中的漢武帝)

    綜上所述,漢武帝時期的中朝制度,既有其歷史淵源,從對後世的影響來看,我認為積極一面很少,更多的是消極的影響, 因為權力固有的特性——是貪婪,是奪取更多的權力,所以中朝這種在原有制度上另開爐灶的行為,並沒有任何用處,短時間內讓皇帝大權獨攬,長期來看反而因為攪亂了原有的制度,對朝堂造成更大的混亂和負擔。這從西漢末年的外戚權臣依靠中朝制度廢立皇帝,最終顛覆了漢室就可以看出。

  • 9 # 舊時樓臺月

    西漢“內外朝制度”的設立是當時政治歷史上的一個很大的變革,這個制度對於後世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影響主要分為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而對西漢後期的影響,則主要以消極影響為主。

    從積極影響上來看:

    “內外朝制度”的設立將一批有才幹的大臣集中在皇帝身邊,達到了“以中御外”、“尊君抑臣”的目的,加強了君主專制,增強了中央對各地方以及國家各機關的控制。

    從消極影響上來看:

    隨著“中朝”勢力的膨脹,皇帝身邊最為親信的近臣,手中權力膨脹,最終釀成了“王莽篡漢”的悲劇。

    一、“內外朝制度”的建立符合專制主義中央皇權不斷加強的歷史趨勢

    (1)維護皇權:

    西漢“內外朝制度”的產生是皇帝專制制度發展的產物。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統一天下,建立起第一個大一統國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封建制度,漢朝時,承襲了秦朝時的制度,一直沒有改變,直到漢武帝時期,西漢進入到了全盛時期,封建制度也進行了調整,“內外朝制度”就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的。

    漢武帝在繼位後,針對地方勢力實施“推恩令”,地方諸侯王不得設定官吏,在思想上接受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進行思想上的大一統,在政治上為形成統一,漢武帝首先進行了官制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項舉措就是“建立內外朝”。

    “內、外朝”分別是指由大將軍、大司馬等官吏組成的中朝,由丞相為首所組成的外朝。從這個政策的形態上我們可以看出,漢武帝利用大司馬左右將軍等官員大大分化了相權。

    為何漢武帝要迫不及待分化丞相的權利呢?其實此時的相權已經大大威脅了皇帝的權利,在漢朝初期,皇帝往往都能和丞相和諧相處, 漢朝是劉家藉助功臣良將所打下來的天下,這個前提就決定了,劉氏一族絕對不能一個人獨吞這個成果。

    所以在漢朝初年,丞相這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位往往有過去的功臣所擔任,他們手中的權力極大,既能參與國家政策的制定,輔佐皇帝統管政務,又能監察中央百官和地方郡守。

    雖然漢朝初年丞相和皇帝之間大致處於和睦相處的狀態,但依然會有權力之爭,皇帝的意見有時候也會被丞相所拒絕。比如說漢景帝時期,想要立皇后的兄長為諸侯,就遭到了丞相周亞夫的拒絕,丞相認為“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候。”

    隨著歷史程序的加快,這種矛盾越來越多,漢武帝初期,深深地意識到相權對於皇權的威脅於是為加強皇權,他便開始在以丞相為首的官僚系統之外建立了一個只聽命於自己的官僚系統。

    (2)、籠絡有才之士:

    內朝官員的組成主要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天子賓客,他們主要是文人近臣,比如說當時的朱買臣、嚴助等,另一類是文武百官中皇帝的心腹,比如說當時的大司馬衛青、鏢騎將軍霍去病等人。可以說這些人是皇帝在滿朝文武中所選擇的最有才能的一批人。他們的政治見解代表了當時朝政的最高水平。

    漢武帝時期內朝的主要任務是為皇帝出謀劃策,但是並沒有哪個官員敢於專權,漢武帝以後獲官府正,內朝與皇權之間的關係也發生了變化。不過這種形態一直以來都體現著精英政治,內朝中的官員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朝堂鬥爭對自己的困擾,能夠將自己的見解直接表達給皇帝。

    (3)穩定政治:

    相比於過去的朝堂形態或者是外朝,內朝是容易被控制的,從職務上來看,構成內朝的官員職務相對卑微,又時刻侍奉在皇帝左右,那麼他們產生問題後就極容易被發現,漢武帝可以直接掌控這些官員的動向。

    並且內朝又極具不穩定性,當時內朝的組建帶有臨時性和權宜性,比如說“中書”這個官位直到漢元帝時期也沒有被承認,由此可見內朝是完全依附於專制皇權而生存下去的附生物。所以他們發生政變的機率很小。

    內朝組建之後,丞相不得過問內朝的事物,而內朝恰恰把握著整個朝政中最為關鍵的問題,由此可見,丞相相當於被排斥在朝政之外,對於國家方針大策的制定實施,無能為力。就這樣在內愁的巨大壓迫之下,外朝漸漸減少了自己的獨立性,也增加了對皇權的依附性。

    二、在西漢後期,內外朝制度的執行導致了外戚專權,皇權旁落的結果

    (1)“巫蠱之禍”:

    漢武帝晚年,宮闈內部發生了一場因為權力爭奪,而引起的利用詛咒巫術,嫁禍於人的慘禍,漢武帝晚年聽信江湖方士,常常讓他們進宮陪自己答疑解惑。誰知這些人卻教導宮人透過木人的方式,將災禍轉移到他人身上,之後,因為此事死去的宮人數以百計。

    並且這場禍亂不止一次,第一次“巫蠱之禍”讓丞相公孫賀父子,陽石公主等人均被處死,第二次,太子劉據被殺,這兩次禍亂共導致上萬官民牽連至此。

    漢武帝晚年身體多病,由於封建迷信他認為是有人想害他,於是任命近臣江衝為繡衣御史讓他四處緝拿想要害自己的歹人,當時江沖和太子劉據之間曾發生過矛盾,所以就說是太子想要謀害皇上,最後太子劉據、韋皇后等人被逼死。

    “巫蠱之禍”絕對是漢武帝從政多年的一個汙點,他本想要將朝政大權集於一身,但是卻被自己親自挑選的近臣用來以權謀私,導致子孫慘死。

    (2)外朝官員人人自危:

    漢武帝時期,為了維護專制統治,除了重用中朝,還削弱相權,當時的丞相地位被壓制的很低,在他54年的統治中一共任命了13位丞相,並且這些成丞相的仕途都極其不平穩,常常遭到譴責和嘲弄,還有很多被罷免甚至處死。

    從第六任丞相公孫弘之後,上任的丞相都毫無權利只不過是一個虛位而已,公孫弘出身“布衣”,在朝中孤立無援,凡事唯唯諾諾,任由皇帝擺佈。在這種政治環境中,沒有幾個丞相得以善終,李蔡、莊清翟二人畏罪自殺,趙周、公孫賀被下獄處死 。據傳公孫賀在被任命為宰相時立刻“頓首涕泣”。身為宰相都如此,可想而知外朝中的其他官員受到的是怎樣的對待。

    (3)為外戚專權埋下了伏筆 :

    漢武帝時期極力打壓外戚權利,他們除了有享受供奉的資格以外並沒有其他權利,但是到了漢元帝時期外戚勢力漸漸崛起。

    漢元帝性格柔弱,喜歡儒學,他在當太子時,就向他的父親漢宣帝提出任用儒生,但是被呵斥了。

    在他繼位之後,“內外朝制度”下導致外戚專權,皇權被大大削弱,外戚史高與宦官相互勾結,排擠光祿大夫周堪,最終導致了周堪自殺,其他的大臣也因為得罪他們被處死。

    漢成帝繼位之後,奢侈荒淫,十分看重母家勢力,他的母親王政君被尊為皇太后,舅舅王鳳為司馬大將軍,全權處理朝政,自此王家氏族權傾朝野,王鳳的五個弟弟也在同一天被封諸侯。就連漢成帝也害怕王家勢力。在王鳳死後,他的弟弟又繼續專權,之後王家的王莽把握了朝政,最終廢了皇帝,改立“新朝”。

    總結:

    內外朝制度”的建立,本來是為了抑制丞相,防止後宮干政,但最後卻導致了漢武帝的子孫無法消除外戚勢力,最終推動了大漢王朝的覆滅 。

  • 10 # 文史墨客

    一、皇權VS相權

    漢朝初期的“七國之亂”,使漢朝的統治者認識到,即便是血親在權力的追逐中也是不可靠的,雖然有劉邦之“非劉氏不得王”的白馬之盟,但是叛亂髮生後才發現,什麼盟約都不如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睡的踏實些。

    在行政官僚系統的設定上“漢承秦制”,最突出的特點便是丞相的設定,古人所云“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通常就是指謂丞相這一官職。丞相的權力有多大呢?官員任命、財政支出、行政決策等等,丞相都有建議權和決策權,請大家注意,皇權同相權的鬥爭就是圍繞這個“決策權”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拍板權展開的,核心就是誰說了算的問題。

    那麼,在家天下的封建社會中,為什麼會出現丞相這個官職來分皇帝的權力呢?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如果國家的地域面積僅僅限於我們現代一個自然村落的規模,或許有一個村長或者宗族長就可以治理的了,但是隨著人口與資源之間的矛盾逐漸劇烈之後,一個國家的行政地域透過兼併而逐漸擴大,與此同時,社會分工的日趨細化,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日益複雜起來,起初或許就是甲拿貝殼換乙的糧食,再後來就出現了專門的商人、藝人、手藝人等等不同的職業分工,社會事務的繁細導致一個人是根本不可能處理的這些關係的,應運而生的官僚體系就出現了。這裡就又出現一個問題,皇帝的生命對於諸多龐雜的社會事務、國內外的政治事務來說是極其有限的,那就需要有個人來為他服務,代行一些他的權力,使他能夠從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把握國家大政方向、祭祀(寬泛的說祭祀,其實包括思想、皇威等等),處理那數不清的後宮佳麗、皇傢俬事。

    那麼,圍繞皇權和相權究竟該怎麼交接對接呢?古人開始了各種探索,像秦始皇這樣的強悍人物,呂不韋這樣的人都能搞定,所以,即便丞相有權力,也鬥不過他。但如果是別的皇帝呢?

    漢武帝也常被稱作千古一帝,他的果決睿智在眾多皇帝中也算排的上號,但是在漢武帝統治的起初,丞相對四百石以下的中都官和郡國官員有任命權,對六百石至兩千石的高階官員有很大的舉薦權,什麼叫很大的舉薦權呢?皇帝長處深宮,在他和國家事務之間又有一個丞相在那裡,所以,丞相反而是那個對國事瞭如指掌的人,他舉薦的人,皇帝有多少充分的理由來駁斥拒絕呢?那麼皇權和相權該怎麼分配呢?

    二、內(中)外朝的誕生

    同樣,即便是想削弱相權,皇帝還是不能夠獨掌一切事物,所以,他還需要一個集團來為他服務——這就誕生了漢武帝時期的內朝。

    內朝通常由三類人組成——皇帝身邊的近臣、少府官員、心腹大臣。近臣主要有侍從、常侍、散騎、給事中等,這些官職說白了,就是皇帝給自己的寵臣弄的一些加官,不在正規體制當中,給個待遇,但是優點在於常伴皇帝身邊,和皇帝熟,皇帝信任。少府則主要是負責皇帝的生活起居,後來又由管理皇帝奏摺發展到處理奏摺這樣的實權。

    所謂中朝,就像是皇帝的秘書團、智囊團,皇帝真正的左膀右臂。那麼丞相呢?丞相則仍舊率領九卿,但是丞相最關鍵的決策權已經不在丞相手中了,而是轉移到了中朝,決策權的丟失,使得以丞相為首的外朝淪為了一個辦事機構,並且這個辦事機構有一個奇特之處:權責不對等。試想,雖然官位高高在上,但只是一個高階辦事員不說,關鍵是失誤的責任卻大的很。當年漢景帝想封異姓王,被周亞夫阻止,那個時候不但體現了相權中的建議權,還起到了很大程度的決策權;到了漢武帝中後期,一個皇室的巫蠱案也得拉上丞相殉刑。漢武帝在位54年,有12人擔任過丞相,只有7人得到善終,將將過半。

    三、內外朝對後世的影響

    內外朝制度的設立其實是中央權力鬥爭這個永恆主題的一個發展階段,有些觀點常常會說內外朝制度的瓦解,或以王莽篡權作為一個歷史標誌。但是,筆者認為用黑格爾的“揚棄”來對內外朝後來的發展做詮釋更為恰當一些。

    因為,皇權與相權的矛盾一直沒有真正消除過,即便是能人朱元璋形式上廢除了丞相這一職位,但是歷史的發展不會以他個人的意志所左右,只不過是皇權的對手變成了內閣,或者說內外朝的對立成為了內閣和宦官集團的鬥爭而已。

    透過前文我們可以發現,內朝的官員很多都是加官,所以這些人的選拔並非是按照當時選官制度選任,只是用“親近”作為衡量標準,那麼這些人的選用上就不一定是有才者居之了,外戚常常成為這一系統的主力,例如到了西漢末年,漢朝正朔為外戚王莽所篡。不過,對於後來的東漢來說,王莽篡位還算溫和。東漢末年,朝政中又有了宦官的攪和,同外戚、朝臣之間展開了血雨腥風的屠戮。

    所以,內外朝並沒有實際意義上的瓦解,只是隨著後來的發展,這一權力平衡的模式逐漸的不斷被後來的統治者所繼承發揚,改頭換面而已。

  • 11 # 圍爐品茗人

    內外朝制度是漢武帝為了集中權力削弱相權而採取的一種制度調整。其根源是封建大一統體制中伴生的皇權和相權的矛盾,漢武帝憑藉帝王權威,修正原有的三公九卿制中丞相權力過大的制度設計,任用身邊親信和品級較低的侍從分化和剝奪相權。內外朝制度不僅對漢武帝之後的西漢王朝產生較大影響,也為後世封建王朝解決皇權和相權的矛盾提供了根本的思路遵循。

    皇權和相權矛盾

    丞相一職在秦漢時期實行的三公九卿制中地位非常重要,按如今的政治觀點看就是政府總理的角色,負責整個國家的行政事務管理。皇帝則如同國家元首作為最高權力象徵,雖然擁有至高無上的最高決定權,但對很多具體行政事務並不具體負責和管理,因此在國家日常事務中即顯得沒有那麼有“存在感”。

    丞相的定位:丞相在三公九卿制中的定位就是協助君主管理一切軍國大事,某種意義上就是皇帝的替身或者“副皇帝”,也即皇帝可以管的事情幾乎都可以管。這樣的定位在皇帝年幼或者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是可以較好維持一個國家或政權運轉的。但是如果皇帝有能力或者有意願管理國家事務時,就必然要與丞相產生矛盾,兩人的能力是否互補?權力的界線在哪?那些事情是需要皇帝親自裁決?哪些事情丞相決定就可以?

    權力的排他性:在私有制社會中,皇權天然具有排他性,任何一位皇帝都不會允許有人染指他的權力,除非他沒有能力捍衛他的權力。丞相的定位又決定了它必然要行使與皇帝相似甚至相同的權力,因此就成為最可能侵犯皇帝權威的人。

    漢代丞相的權力:三公九卿制度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這“三公”權力地位最高。太尉雖然位同丞相,但是他的職權僅限於軍事,對於政事毫無干預之權。御史大夫雖然掌握監察之權,但卻又是副丞相,也即丞相的副手,故而仍需聽命於丞相。九卿則位在三公之下,他們一方面是皇帝的臣子,但都聽命於丞相。由此中央政權的一切事務都可以由丞相管理,所以漢代的丞相權力極大。在西漢前期的丞相府中設有百官朝會殿,也即百官日常要到丞相府議事,然後將討論決定由丞相報送皇帝裁決。而且皇帝處理日常政務的幕僚班底只有尚書檯一個機構,丞相府則有十三曹屬官組成的一個龐大的辦公機構。

    因此,在中國的封建大一統體制下,皇權和相權矛盾就成為一個跨越千年的命題。而漢武帝時期就是這一矛盾在中國封建社會的第一個爆發期。

    內外朝制度的設立

    漢武帝即位後,一方面和身居高位的前朝老臣在治國理念上有諸多分歧,另一方面其個人希望放手施展抱負卻受制於丞相制度的約束。因此他開始著手削弱相權,而採用的方式就是實行內外朝制度。

    擴大侍從規模和許可權:剛才提到漢代皇帝身邊的政治幕僚機構只有六尚中的“尚書檯”,而且人數也只有區區數人,同時尚書品階較低還僅僅是負責幫助皇帝草擬文書。因此漢武帝首先採取擴大侍從規模和許可權的方式來削弱相權,一方面他將自己信任和提拔的青年才俊納入尚書檯,同時還將信任的朝中大臣加上侍中等名號,這種額外的加官讓他們可以出入皇宮,參與軍國大事的商議。

    剝奪丞相的決策權:身邊有了可靠的幕僚班底之後,漢武帝即開始剝奪丞相的決策權。以往朝臣的奏章需要經由丞相召集討論並彙總上報,但身邊有人處理政務之後漢武帝就要求臣子的奏章直接由尚書檯處理。這就等於變相剝奪了丞相的決策權,此後漢武帝直接繞開丞相府,直接召集侍從班底討論決策政事。丞相雖然位高但卻被排擠出核心決策圈,只能依照尚書們下發的旨意去執行。由此丞相領導的三公九卿就轉變為執行機構。

    提高內朝地位:透過上述手段,基本上將政府分成兩個機構,一個是尚書、侍中等侍從構成的內朝,一個是丞相為首的外朝。內朝負責決策,外朝負責執行,而且漢武帝還將對丞相的彈劾權放到了尚書檯,由此即讓尚書們掌握了彈劾外朝政府的權力。本就掌握決策權的尚書加上具有彈劾權就徹底在權力上壓過了丞相,再加上衛青和霍去病等武將在漢匈戰爭中發揮出色,漢武帝順勢在內朝設立大將軍和大司馬職務,讓內朝具備了超越丞相官階的存在,從而讓內朝徹底超越外朝。

    內外朝制度對西漢中後期和後世的影響

    漢武帝所創的內外朝制度對西漢中後期的影響不小,對後世封建王朝的影響則更為深遠。

    相權一蹶不振:由於內外朝制度的設立,西漢初年強勢的相權一蹶不振,從此淪為高階打工仔。此後西漢政府均以大將軍、大司馬為尊。丞相倒反而像個加官,往往成為以大將軍、大司馬身份執政的權臣給自己再加個丞相的官位。

    權力高度集中帶來負面效應:內外朝制度對西漢中後期最大的影響反而是外戚專權。漢武帝本人雄才大略能夠很好駕馭政局,他死後幼子即位,霍光以大將軍、大司馬的身份執政,逐步演變成昭宣時期的權臣。雖然霍光本人沒有謀逆,但是在他執政時期甚至可以廢立皇帝,足見內外朝制度使內朝權臣擁有的巨大權力。此後西漢朝廷陷入外戚專權的亂局,因為西漢時期還沒有透過科舉形成士人文官集團,皇帝父系親屬又有擅權篡位的危險,因此皇帝身邊只能依靠外戚或者宦官。西漢王朝的覆滅也正是王莽以外戚身份執掌內外朝直至篡位。

    後世封建王朝削弱相權的思路遵循:正如前文所述,皇權和相權的矛盾此後一直存在,但是漢武帝的內外朝制度為後世王朝削弱相權加強君權提供了基本的思路遵循。一方面丞相越來越多,即從秦漢時期的獨相,到隋唐時期的群相,再到明朝直接廢除丞相職務。另一方面將丞相權力分化,即從內外朝制度中決策權和執行權分開,到隋唐的三省六部制中決策權、執行權和稽核權分開。再到明清時期,廢除丞相使其職能轉變為只有建議權的內閣或軍機處,即讓所有權力的決策權和執行權都收歸君主一人,內閣和軍機處只有擬定建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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