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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蘇申js

    要說啟示,那麼一不要衝動,二不要衝動,三還是不要衝動。一旦打架,輸的進醫院(還算輕的),贏的進監獄。鄰里之間冤家宜解不宜結,有小矛盾儘量化解,不要釀成大沖突。

  • 2 # 鐵道大大

    假設李砸開了唐家的門,再假設李的刀沒有被鄰居奪下,其結果就是李持刀衝進唐家,並殺掉唐的全家,這可是一樁滅門案。為了保護自己,為了保護家人,防範於未然,唐女持刀捅死李,天經地義,同時也是防止了一起慘案,無過錯,應該還有功。

  • 3 # 使用者167148114595

    啟發,可能每個人突發時的思危(為)不一,我個人認為,遇事冷靜3秒,三思而行作判斷,讓人3分不是輸,巧到時點才是贏,

  • 4 # 誠實守信187203096

    對於唐雪反殺案我談談自己相法的:一: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無論你錢有多少,權有多大,關係網多深,都要尊重法律!因為法律面人人平等!二:無論處理任何事頭腦需要冷靜,深思而後行,千萬不可一時衝動,衝動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三:做事待人要誠實守信,處處要懂得禮貌尊重!要想別人尊重自己,首先自己要尊重別人!以禮為先!

  • 5 # LFSHFX

    標題反殺案不妥,中性稱呼唐雪案可接受!另外如碰到類似情況一定先要報警,否則後果嚴重!另外雙方應大度一點,退一步海闊天空!切記!切記!

  • 6 # 使用者5762577316627

    當時的唐雪有危險嗎?明顯沒有,死者當時刀被奪去丟了,並兩鄉親架住雙手勸其回家,若唐雪不持雙刀開門出來,或選擇報警,任何事都沒有了,鄉親都說,沒想到唐雪會帶刀,這明顯超出正常防衛,雖然網上撲天蓋地,肯怕最輕得判個防衛過當,否則故意傷害才是合情合法,總之,衝動和平常霸道才是魔鬼!

  • 7 # 寧淡明遠

    唐雪一案從輿論發酵,雲南省檢院8月26日介入,至今仍無明確官方通報。網上各類訊息滿天飛,除一麗江檢方的起訴意見書算是簡略的官方資訊外,其餘皆是“家屬說”、“據說”,激進型網友們先是根據此類資訊提出各種“假如”說、“應該是”、“身份說”,並以此論證正當防衛的必要性,個別甚至喊出頒發“人民英雄”、“共和國勳章”的口號,掀起一波熱度後,中立型網友開始提出質疑,部分訊息邏輯混亂,相互矛盾,且因久久未見官方釋出,更多網友建議靜等更多證據出現再作討論,激進型網友則認為持此說法者為死者方水軍,此後一通亂戰……

    我認為此案給我們的啟示就是:

    1.網路是個大雜燴,有人攪鍋,有人添油,有人趁機撈肉;

    2.任何人都有權表達自己的觀點,但不能強迫別人認同自己的主張;

    3.對持不同觀點者應有包容之心,畢竟每個人對一件事的觀察角度不同;

    4.眼見都未必為實,何況只是聽說,人云亦云是個壞習慣,任何事都要獨立思考,畢竟被人利用是一件愚蠢的事;

    5.輿論的正確作用是監督司法,而不是裹脅、左右司法。

  • 8 # 使用者4678152715738

    最重要的啟示是一旦有人侵犯時o第一時間報警O儘量不要和對方正面接近○在多次報警無果情況下O只要對方有侵害安全下該出手就出手O

  • 9 # 北斗星77796887

    啟示,遇上歹徒,不要反抗,要報警,等歹徒要把你打死時,方能自衛。否則防衛過當。

    遇上壞人行兇,見義勇為,首先報警,等警察來處理。如果要見義勇為,也要保證壞人人身安全。否則有可能經濟賠償,還可能觸犯法律。

  • 10 # 19952236488

    如果說暴力能夠解決一切問題,那國家還要法律幹什麼?人們還講什麼社會進步和文明?某某深夜提刀到別人家打砸等行為,是黑惡勢力,是文明社會善良人民決不允許的,暴力不僅毀掉年輕人美好前程,而且它摧毀了國家憲法的秩序和法治,唐雪為正義而戰,屬正當自衛,無罪。

  • 11 # 劉CHCH

    1.從當事人的角度:

    兩個90後年輕人,從頭到尾都互不退讓,你兇我就要比你更兇,你橫我就要比你更橫,最終出現這種結果。

    啟示:儘量不要逞強鬥狠,逞強鬥狠無論輸贏都沒好果子吃,只會雙輸。

    2.從家長的角度:

    雙方第一次鬥毆之後,李父主動帶著李某上門道歉,看到兒子嘴硬還扇了兩個耳光強行拉回去,盡力在化解矛盾。而唐父從頭到尾一味護犢子、幫架和強橫到底,導致矛盾不斷升級。

    啟示:做為矛盾雙方的親屬,要儘可能幫忙化解矛盾,不能火上澆油。

    3.從律師的角度:

    自己的言論要以事實為依據,想借助輿論的話也要儘量以事實為依據,不能隨便煽動大眾。

    4.從網路吃瓜群眾的角度:

  • 12 # 中原人士闖西域

    是唐雪案,不是唐雪“反殺”案,在法院沒有判決之前,用“反殺”一詞不夠理性,有誤導輿論走向和斷章取義的嫌疑!好了只說這些,大家開始噴我吧!

  • 13 # 定勝青天

    啟發,留下的就是一人進太平間一人進監獄的結局,警惕世人,衝動是魔鬼,凡事要冷靜,該報警的一定要報警,我們要相信警察的能力,想信法律。

  • 14 # 梅珊

    從崑山反殺案和麗江反殺案的比較中求正解

    唐雪反殺案輿論持續高熱不退,原因是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有爭議。怎樣求得一致的正確認識呢?比較崑山和麗江兩起既相似又有差異的反殺案,也許有一些益處。

    01.崑山反殺案的認定

    (1)案情:花臂男駕寶馬

    車行駛途中認為騎電動車的於海明防礙了他,下車同他理論。後回車裡拿長刀在於海明肩上拍打。長刀滑落,於海明撿起。花臂男向所駕汽車跑去,於海明追上擊殺。花臂男逃向路邊,於海明停止攻擊。花臂男死亡。

    (2)認定:開始認定為於海明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原因是,於海明撿刀在手而花臂男徒手,暴力對比,前者強於後者。而且,花臂男跑向汽車,似中止不法侵害,於海明追殺,屬防過度。透過辯論得到統一認識:從整個事件看,從當時情況和防衛者的心理看,花臂男雖未毆打剌殺於海龍,但他持刀擊打於的身體,嚴重危及於的人身安全。他奔向汽車,於認為他是去取更厲害的兇器,不追殺不能有效制止花臂男的暴力犯罪,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因此認定於海明屬正當防衛。

    02.麗江反殺案的認定

    (1)案情:唐雪乘車回家途中被李某湘攔截辱罵,唐下車往家裡走,李尾隨糾纏。唐父得知後找李某湘理論發生衝突,後李某湘和李父等多人到唐家道歉。第二日凌晨,李帶菜刀砍砸唐家大門並叫嚷“殺你全家”。旁人奪李某湘的菜刀丟棄。唐雪聞聲起床,到廚房取削皮刀和水果刀放衣袋,出門檢視。剛開門被李某湘猛踢一腳(後檢查有便血)。唐出門後又被李狠擊一拳,致臉腫和嘴角出血。隨後二人扭打在一起。唐先持削皮刀打鬥,後總是被打,便改用黑柄水果刀揮舞。李跑向巷子倒地,送醫後不治。檢驗認定李胸部為利器刺傷,動脈大出血導致死亡。(根據檢察院起訴書和殷清利律師撤訴申請書改寫)

    (2)初步認定:唐雪持刀,李某湘徒手,工具暴力前者強於後者;唐雪作為成年人,明知其揮刀行為可能造成他人傷害而放任行為發生,因此認定為(間接)故意傷害。

    03.兩樁反殺案比較

    (1)相同點:侵害者有持刀威脅防衛者生命安全的行為,防衛者認為侵害者有刀而用刀,侵害者中刀受傷導致死亡。

    (2)相異點:第一,從身體暴力(用身體撞擊或用拳腳擊打可致人傷亡)看,於海明和花臂男都為壯年男人,應是旗鼓相當(實際上前者強於後者)。唐雪身高一米七,體重不足百斤,又為女姓,而李某湘身高一米九,體七八十公斤,還受過體育專業訓。後者強於前者。第二,從工具暴力看,於海明持刀,花臂男徒手,但於認為他即將有刀。唐雪持刀,李某雲徒手,但唐不知李的刀已被奪下,暗夜中也看不清他是否有刀,因此認為他已經有刀。第三,從暴力的實施情況看,花臂男用刀拍打於海明,但並未致傷,而李某雲拳打腳踢唐雪卻造成唐雪腹、臉、嘴等受傷。於海明是在花臂男脫離接觸時直接擊殺;而唐雪是在雙方扭打中揮舞(起訴書用語)小刀,唐雪遭受的不法侵害威脅更大。第四,於海明揮刀擊殺是明知其行為必然造成傷害後果而且希望造成傷害,有傷害的主觀和客故意;唐雪揮舞小刀是為嚇阻對方,使自己免遭進一步傷害,也不能預見其行為會造成什麼後果,所以既無主觀傷害故意,也沒有客觀傷害故意。

    (3)比較結論:麗江反殺案中的防衛者唐雪遭受的不法侵害比崑山反殺案中的防者衛於海明更為嚴重,身體暴力對抗強度也弱於後者,,不能預見揮舞小刀的行為會造成傷害的後果,所以,崑山反殺案中的於海明反殺認定為正當防衛,那麼麗江反殺中的唐雪反殺更應認定為正當防衛,絕對不能認定為防衛過當或故意傷窖。

    04.值得注意的是:衝突中防衛者臆想侵害者擁有可傷人的暴力工具,這種臆想未必具有必然性,但有合理性。比如,花臂男跑向汽車,可能是取兇器,也可能是進車躲避,還可能是去向他人求助等;李某湘砍門後可能繼續持刀,也可能棄刀,還可能被人奪刀等。但當事人在生命遭到嚴重威脅的緊急情況下只能往最壞的可能設想,並採取相應的防衛行動,不然,很可能遭受滅頂之災。因此,他們的臆想是合理的,應得到法律的支援。

    05.麗江反殺案具有標杆意義,其特點是:

    笫一,身高、體重`、力量、修煉等可作為暴力手段的體能,防衛者處於劣勢,侵害者是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第二,事件是侵害者無事生非,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第三,在爭鬥中,侵害者雖無暴力工具(兇囂),但防衛者認為他擁有這種工具,而這種臆想是合理的。第四,防衛者沒有造成傷害後果的主觀客故意。

    因此,認是為正當防衛對今後的判案具有示範指導作用,也有助於警示那些仗勢欺人的膽大妄為者。

  • 15 # 清晨陽光3988

    要說“唐雪反殺案”給我們留下什麼樣的啟示?我覺得(1)合法——“掃黑除惡” ; (2)合理——“得道多助” ; (3)合天意——“惡有惡報”。

  • 16 # 老張335536

    七絕,殤

    有詩為證:

    美女隻身刀斧地,

    麗江萬里浪濤西。

    五洲盛讚唐雪火,

    一鶴哀鳴土匪熄。

    唐雪一介女流,半夜,門外是二十幾條大漢,特別是帶隊頭目身高1.9米,還是休育男,肌肉健碩,手中拿著一把菜刀,雙方數量懸殊,力量懸殊,唐雪被逼無奈,知道自已出門必死無疑,但考慮到城門難守 ,家人將遭殺戮,只好硬著頭皮開門迎敵!換成任何一個人,不管他是普通百姓還是拳王泰森,都未必敢開門迎客。警察捉壞人至少也要帶上一個班的兵力,何況現在面臨有兩個加強班。有人說唐小姐是有意攜刀去門打鬥,這是罔顧事實,過分誇大她的膽略。她難道不想化干戈為玉帛?目前正當防衛條款很難拿捏準確,就象英語難得為國人所掌握,那只有唯一的辦法,逃跑,或下跪求饒,進貢,息事令人,就象當年的清政府採取投降主義,賣國求榮,割地賠款。透過這一案例,老夫認為,正當防衛條款應當與時俱進,與國際接軌,這樣才能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讓一些暴徒不敢輕舉妄動!

    七律,殤

    有詩為證:

    月黑風高殺戮起,

    夜深路靜砍門急。

    持刀醉漢兇排陣,

    捨命仙姑狠對敵。

    眾將須從“德勝”意,

    孤花要保院財齊。

    苟為父母獻生命,

    豈可福兇避宕機!

  • 17 # 夏日寒冬3

    最荒謬的鑑定與判決、頭皮輕微傷判耳聾傷殘。

    一、安偉與王向周均系河南安陽水治鎮阜城村民。同為永興鋼廠澆鋼工。2014年12月13號交班時因鋼水溫度低不能接班。(公司規定、溫度低不準接班,如接班出現問題歸下班承擔責任)王依仗自己一貫尋釁滋事、有黑惡背景即大罵、無人理、隨後大罵,只因實在聽不下去。說一句廠規不能接班你亂罵啥,王某就拿安全帽砸頭。我正當防衛還了手,王某受了頭皮傷。公安當時做了調查記錄和鑑定,頭左側2、9cm頭皮傷《輕微傷》隨後有本地黑幫三號人物唐文亮(己判刑)在場向我索要兩萬元了結此事。我無過錯沒有談成。

    二、七個月後、安陽中意司法鑑定所宋照營又作出一份鑑定書《頭右顳3、5cm傷口,被打傷至聽力下降、構成十級傷殘》難道傷口也會跑?從左跑到了右邊?疤痕也長大到3、5cm。不知傷在何處,如何做出的鑑定書?天地之間的法醫和司法鑑定人都不能做這種違背事實原則傷天害理的鑑定書。作為耳科主任本應治病救人。可宋照營卻挖空心思發明創造出魔法鑑定書害人賺錢。造出如此狗血的鑑定書,這比南霸天有過之無不及。

    三、安陽縣醫院出院記錄:仍自述有耳鳴、查體未見異常。安陽地區醫院元月二十六號診斷書證明:主訴聽力下降二月。往前推二月是十一月二十六號、而糾紛在十二月十三號,證明糾紛前一月就有耳聾。

    四、安陽地區醫院元月八號誘發電位報告,右耳聽闕25DB、左耳聽闕50DB、雙耳波幅正常、達不到傷殘標準(單耳聽闕56DB達到十級傷殘)此時距糾紛己二十六天,傷口早己痊癒。更荒謬的是痊癒幾個月後聽力又下降了,達到了傷殘標準。痊癒後的疤痕又如何能引起聽力下降。人為 吃藥期間必然會引起聽力下降。(如慶大黴素,小諾黴素等等)。除造假外如何能引起耳聾?宋照營不愧是天下第一魔法鑑定大巫師。

    五、CT顯示中耳、內耳、耳廓、耳膜勻完好,如何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如何穿針引線將頭皮傷與耳聾勾連在一起的?

    六、王某一慣尋釁滋事,頭部有十餘處疤痕,因何沒有引起耳聾?這次如何引起了耳聾?眾所周知、百姓在運動中大都受過頭皮傷,億萬頭皮傷也沒有引起耳聾的。

    七、醫療費清單顯示,只多處檢查而未治療,也可證明之前就有耳聾。我和王向周同居一村、也知其之前就有耳聾。

    八、我問鑑定人:醫學界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能不能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宋答:不能。我問:頭皮傷與耳聾存在什麼因果關係?宋答:這不是因果關係鑑定。問:即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又不是因果關係鑑定,你如何做出被打傷至耳聾的鑑定書?宋答:那他自己說的(有和宋照營的對話錄音)

    九、全世界醫學界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卻明目張膽、弄虛作假、違背事實原側做出如此荒謬與醫學界結論相反的鑑定書。明擺著的醫院檢查證據鏈不採信、卻採信王向周自己所說。

    十、難怪會一慣尋釁釁滋,滋事後可透過鑑定與判決得到大筆賠嘗金。正當防衛被判坐牢、陪款。

    十一、民法第六十七條:法院對有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書應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効力。可兩審法院對明擺著弄虛作假的偽證,請求重新鑑定,中院不予理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調取公安辦案記錄,不瞭解事實,如何運用準繩。至今未調取公安調查記錄。

    十二、我心在顫抖、在流血、在呼喊。黑惡在公然踐踏國法、踐踏黨的形象、啃噬祖國的基業、殘害人民的身心健康。

  • 18 # 奈米藝文

    唐雪這個問題我認為:

    唐雪從屋裡衝出來她的心態是保衛全家,衝出門以後這時當事人犯罪

    中止了沒有,或喊叫我已仲止了:如果對方是以上情況,唐雪把對方殺了必須負刑事責任,反之不負刑事責任

  • 19 # 人在旅途321123

    啟示就是以後遇到不法侵害,別管他過當不過當,先想辦法自衛,保住自己的命再說,事後你再有理但命沒了或者殘廢了,說什麼都沒用了。

  • 20 # 瑞林33628215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已經是過去式啦……目前我們國家正在完善一些法律法規,體現民眾的安全保障與司法的透明度,山東,杭州上海等地幾個案例就說明了一切都在轉換辦案質量,以事實以動機以暴力方向為標準來進行執法監督工作,冷靜下來去考慮唐雪做的一切實屬正常人都會去做的事實,因為她們是遠們的親戚和鄰居,實屬不應該發生這樣的悲劇,關鍵在於醉男的不理智的去打唐雪與用刀剁們,根本談不上去報警,就沒有理論的機會與時間,給我們留下來的啟示就是希望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人性辦案,以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來考慮,反暴安民居安思危,去威震那些不法分子除暴安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遇到一位很好的女孩,不嫌棄我沒房沒車,可我怕給不了她幸福,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