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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洋情感小屋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裝置,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裝置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 2 # 字匠甲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消滅割據軍閥並推翻元朝統治後建立了明朝。明朝吸取並改革了元朝的戰時為軍平時農牧的禁衛軍制度建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制。

    何為衛所制呢?就是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衝之地建立衛所,軍士世代承襲,透過屯田給養。所以明朝軍制也稱為屯田制。看過電影《大明劫》的朋友也都知道大明中後期屯田被地方豪強霸佔,軍備廢馳,缺糧少餉。

    衛所制的另外一個體現就是邊防軍,史稱“九邊”,其中最有名的當然是駐守北京的燕王朱棣啦。朱棣透過“靖難”之役,搶奪侄子朱允炆的皇位,然後遷都北京的事,大家應該都熟悉了。

    還要說一下的是明朝軍隊中的裝備除了冷兵器的刀、劍、弓箭、槍弩之外已經大量裝備火器,如銅銃、鐵銃、各類火炮,比如後期引進葡萄牙的紅夷大炮,威力巨大。

    明朝禁衛軍中神機營為三大營之一,全部裝備火器。

  • 3 # 明志弘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裝置,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裝置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 4 # 時光山人

    明朝皇帝朱元璋在借鑑前朝府兵制和募兵制利弊的基礎上,創立了衛所制度。衛所制度吸收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優點,儘量保持軍隊生產力和戰鬥力的平衡。

    衛所的兵源

    明朝衛所的兵源有四種:一是從徵,朱元璋起事時所帶的部隊,也就是原來郭子興的隊伍;二是歸附,在征戰中吸納的群雄勢力及元朝官兵;三是謫發,因犯罪被罰當兵的;四是垛集,即徵兵,按照人口比例,一家有五丁或三丁出一丁為軍。

    明代的軍人有軍籍,都是世襲的。為了保證軍隊的兵源,規定軍人必須娶妻,子孫世代繼承。如果沒有子孫繼承,由其原籍家屬的壯丁頂補。

    軍隊的待遇

    明代,軍籍和民籍、匠籍並列,軍籍歸都督府管,民籍歸戶部,匠籍歸工部,軍士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轄。民戶有一丁被徵入伍,政府免除原籍老家一丁差徭作為補償。軍士到衛所時,由宗族負責治裝。

    在衛所的軍士除本人是正軍外,其子弟稱為餘丁。日常生活由政府從屯糧支出,馬軍每月米二石,步軍總旗每月米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軍一石。軍人家屬四口以上的一石,三口以下六鬥,無家人的四鬥。每年還發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和夏布等,出征時給棉襖、鞋褲等。

    衛所的編制

    明朝的軍隊分衛和所兩級。每衛有五千六百人,設有指揮使。每衛又分為五個千戶所,每所一千一百二十人,設有千戶。千戶所分為十個百戶所,每所一百一十二人,設有百戶。百戶下有總旗二,小旗十;總旗下屬五個小旗,小旗下屬十個軍士。

    衛所根據地理險要情況進行分佈,小據點設所,關聯幾個據點設衛,集合若干衛所設立都指揮使司,相當於軍區的最高指揮機構,長官是都指揮使,都指揮使司分屬於五軍都督府。明朝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全國共有十七個都指揮使司,衛三百二十九個。

    軍隊的指揮

    明朝的軍權分為兩部分,統軍權歸五軍都督府,軍令權歸兵部。武將帶兵打仗,文官發令決策。平時各衛所軍士操練屯田,戰時各地衛所軍士集合成軍,臨時指派都督府軍官擔任將軍帶兵出征。戰事結束後,各衛所軍士復員,各回各的衛所,將軍也要交回將印回到原單位。

    如此以來,將不專軍,軍無私將,上下分明,紀律劃一。唐宋以來困擾國家的驕兵悍將、藩鎮割據問題由此解決了。

    明朝的衛所制度雖然解決了武將專權的問題,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衛所的各種弊病也出現了。衛所軍士生活困苦、地位低下,許多人都從衛所逃脫;各衛所疏於操練,軍官壓迫士兵,致使軍隊戰鬥力低下。正統三年(1438年),逃亡官軍竟達1633664人。嘉靖年間,有些衛所逃亡軍士達到在籍軍士70%左右。至16世紀初,一些衛所的逃亡軍士已達其總數的80%,許多邊地駐軍只剩下一半,明朝的衛所制度已經名存實亡了。

  • 5 # 文藻巧翁

    明朝軍隊方面,建立起一支180多萬人的常備軍,按衛、所制度編制起來,駐紮全國各地。112人組成一百戶所,1120人組成一千戶所,5600人組成一衛。軍官分別為百戶、千戶、衛指揮。兵士平時歸衛所操練、屯田,戰時由兵部調遣,由皇帝任命的總兵官統帥。戰爭結束後,將領繳印回任,官兵各歸衛、所。公元1380年,朱元璋將大都督府分為左、右、前、後、中五都督府,分掌兵籍與軍政,但無調兵權。這樣,兵部、都督府、總兵官都不能單獨掌握軍權,軍事大權進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

  • 6 # 地平線自媒體

    明太祖朱元璋與繼任者明成祖朱棣都曾北征蒙古,儘管最終沒有徵服蒙古人,但也重創其軍隊。不僅如此,北韓太祖李成桂主動臣服,成為大明王朝的附屬國,可謂是不戰而屈人之兵。可見,明初軍隊戰鬥力極強,可以說基本恢復到唐朝時期的軍事力量。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形成的呢?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後,由於長年戰亂,民生凋敝,百廢待興,急需寬鬆的政策以休養生息。這也直接影響到軍隊的建設。當時北元的勢力並未受損,大有捲土重來之意,因此朱元璋不僅不敢大批裁撤兵員,反而還不斷補充進去。但是,這麼龐大的軍隊僅僅依靠百姓繳納的賦稅來供養,是不現實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自養。

    於是,朱元璋在組建兵制時,仿照北魏隋唐的府兵制,保留元代的軍事屯田制,建立衛所,使其實現自給自足。據《明史》載:“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為了保證衛所兵員充足,還設定了相應的軍事戶籍,即“軍戶”制度。由於戰爭因素,大量荒地沒有開墾,朝廷就將這些土地賜予軍戶,軍戶用於生產生活,需向國家繳納“屯田籽粒”,即賦稅地租。“軍戶”是一種世襲兵役制,簡稱世兵制,被編入軍戶的普通百姓,必須世代從軍、世享軍籍。據《明史》載,明朝政府規定:“邊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

    在領導和指揮體制上,朱元璋進一步加強皇權對軍隊的絕對控制。在中央設立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為統軍機關,每府設左右都督各1人,主要職責是管理軍籍和軍旅;設兵部為中央軍事機關,設兵部尚書1人,職責是管理人事、調遣和釋出政令。兩者相互牽制,“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統兵之權,五軍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

    在地方,各省都設定一名地方最高軍事長官,即都指揮使,職責是率所屬衛所隸於五府,同時聽令於兵部。一旦戰事起,皇帝另任總兵官,統率從各地調集的軍隊前往征討。戰事結束後,軍歸衛所,主帥還印。

    第一,“從徵”。指的是當年追隨朱元璋參加元末農民起義計程車兵,據《明太祖實錄》載:(朱元璋曾說)“予自兵興十有餘年,所將之兵從渡江者皆濠泗安豐汴梁兩淮之人,用以攻取四方,勤勞甚矣。以其為親兵也,故遣守外郡以佚之。”又“武官軍士兩淮中原者,月米皆全給。”由於這些士兵的特殊經歷,讓他們在軍中所享有的地位待遇都較好。

    第二,“歸附”。說得直白一些,就是收編俘虜或者起義的軍隊。這些軍隊,同樣由於特殊原因,朱元璋對他們的信任不是很高,待遇也不會很好。為防止他們再次叛亂,還打亂他們原有的建制,然後分散到其他軍隊去。據王世貞《弇山堂別集》載:“王信來,其部下得力頭目,盡數收拾,與王宣父子等管解來……軍人全用,然是全用,須要分於各部,隨我軍徵收。每軍各帶家小,於守城內住坐。止可數千呼叫,不可滿萬。”

    第三,“謫發”。就是那些犯罪而被充軍的,實際上也有大量“平民”被以這種方式強迫加入軍籍的。大明建立之初,朱元璋實行重典治國,據《海鹽縣圖經》載:“國初法意主嚴,事率引例,故遣戌獨多,每一州縣無不以千數計。”這些人的待遇不會好到哪裡去。

    就是依靠這樣的“兵制”,明初的軍隊設定一般為每衛5600人,分前、後、左、右、中5個千戶所;每千戶所1120人,分為10個百戶所;每百戶所112人,分2個總旗;每總旗下設5個小旗,每小旗軍士10人。至永樂年間,全國達到490多個衛,總兵力共計約280萬人。

    實際上,明初建立以衛所軍戶為基礎的世兵制,是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軍戶不但承擔保家衛國的義務,而且參與國家初期經濟恢復與建設,此外廣大入軍籍的無地流民還得到了土地,解決了生存問題,社會得到了穩定。這與中國建國初期的“自力更生,豐衣足食”很像。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衛所軍卒的社會地位低下,且徭役繁重,“月糧”微薄,還經常遭到層層盤剝。

  • 7 # 文史漫談

    明朝的軍隊分為京軍和地方軍兩部分。地方軍又分為衛軍、邊兵和民兵。

    京軍

    京軍是全國衛軍最頂尖的那一批。平時駐紮在京師,戰爭時為征戰的主力部隊。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北京接近前線,朱棣為抵抗少數民族,將京軍提升至72衛,並且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五軍習戰陣,三千主巡哨,神機掌火器,戰時護駕隨徵。當然還有大家耳熟能詳的錦衣衛、金吾衛、羽林衛等十二個拱衛皇帝的親軍,以及隸屬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右衛。

    地方軍

    衛軍負責鎮守內地各個軍事重地和東南海防。衛軍有步兵、騎兵,東南沿海還有水師,用來抵禦倭寇。衛軍的裝備都十分精良,且配有很大比例的火器。邊兵負責防禦北方的蒙古騎兵,鎮守從鴨綠江到嘉峪關之間的九個軍鎮,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的,負責地方治安的武裝。但是如果發生戰爭,他們也會被徵召出戰,戰後返回原地。

    軍戶制

    朱元璋時期,朝廷案《垛集令》來徵兵。民三戶為一個單位,其中一戶為正戶,出軍丁,其餘兩戶為貼戶,正軍丁戰死,貼戶丁補位。朱棣之後,正戶與貼戶的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分籍,當軍之家入軍籍,成為軍戶,隸屬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員的管轄,優免一丁的徭役,身份地位都高於普通民戶。軍戶世代為兵,隨軍屯戍,父死子繼,若是全家陣亡或者逃跑,則由官府派到原籍勾補親族或者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者“清軍”.

  • 8 # 御前帶刀侍衛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裝置,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裝置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 9 # 聊哥說歷史

    明朝京軍

    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明朝地方軍: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戍守部隊,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持地方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爭,常被召出征,戰爭結束仍回原址。衛軍主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大的發展。衛軍的武器裝備,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冷兵器製作精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雷、各類火炮開始裝備部隊。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管所在衛所的兵器修造。

    衛軍與軍戶制

    明初,衛軍主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元朝和割據勢力投降的“歸附軍”、因犯罪而被謫發的“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入伍的“垛集軍”。“垛集”原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補充軍伍的一種辦法,朝廷頒行《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主要徵集方式。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三戶為一單位,其中一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為貼戶,正軍死,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格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經濟地位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役,父死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若軍戶全家死絕或逃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 10 # 酒徒影視

     明朝部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 處所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 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 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 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 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處所軍包含衛軍、邊兵和民兵

      衛軍配置於內地各 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 戍守軍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 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 持處所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 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 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鬥,常被召出 徵,戰鬥停止仍回原址。

      衛軍重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 大的發展。衛軍的兵器裝置,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 冷武器製造優良,火器已佔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 雷、各類火炮開端裝置軍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 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 管所在衛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衛軍重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徵軍”、 元朝和割據權勢投降的“歸附軍”、因犯法而被謫發的 “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參軍的“垛集軍”。“垛集”原 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彌補軍伍的一種措施,朝廷頒行 《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重要徵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 為貼戶,正軍逝世,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 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厲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 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處所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經濟位置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 役,父逝世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若軍戶全家逝世絕或流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 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明建國後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的數目: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駐防,屯田所供以軍餉。

  • 11 # 碼字的蝸牛

    明朝軍隊的建制是需要分階段的,並非一成不變。

    一、土木堡之變前的明朝軍制——衛所制度,及衛所建制

    明朝軍制,是改革於元朝軍制。是由朱元璋與劉基(字伯溫),在元朝軍戶制、宿衛制等,進行改革,而成的衛、所軍戶制度。

    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軍衛法——《明史 劉基傳》

    明代衛所軍戶制:是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地設立衛所,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

    朱元璋時代,明軍是分嫡、雜之分的。即明軍中其實有大量的前元廷軍隊、或其他派系降軍、將軍自行招募的、或者是因罪充軍的。因此洪武元年時,劉基創立的衛所制度,將這種嫡、雜之分明顯區別出來。

    朱元璋的嫡系部隊,即精銳部隊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拱衛京師,二是跟隨親信大將或藩王戍衛邊疆。其中拱衛京師的衛所:一共有41衛(到了朱棣時擴充到72衛)。

    拱衛京師的衛所部隊,在明初時期是明朝的主力戰鬥部隊,就比如,朱棣五徵草原時,在《明史》的說法是動則數十萬大軍,但根據現代的考究發現,其實大都是動用京師精銳,大軍開拔時,再調動地方衛所輔助運輸軍械、軍糧。實質作戰部隊也不過幾萬人而已。

    衛所兵制:

    衛所,其實是根據屯田制改制而成,是“寓兵於農, 守屯結合”,但是有個區別在於,拱衛京師的衛所,並非是需要屯田,軍士是靠領取軍餉的。

    明朝的衛所兵制:

    衛:約擁有5600名軍人為一衛;所:約擁有1120人為一所。

    一般每衛設左、右、中、前、後5個千戶所;120人為一個百戶所,百戶所設總旗2個(每總旗轄50人)、小旗10個(每小旗轄10人)。

    管轄範圍是:衛下轄千戶所,千戶所下轄百戶所,百戶所下轄總旗,總旗下轄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戰單位。

    衛所官職:

    衛所的最高指揮官稱之為“指揮使司”,設指揮使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四人,正四品衛鎮撫二人,從五品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職,逐級負責。

    千戶所官職:

    設正千戶一人,正五品副千戶二人,從五品所鎮撫二人(鎮撫:軍紀官,但有時百戶實缺時,會頂千戶內的百戶實缺),從六品吏目一人。

    百戶官職:

    一個百戶下轄兩個總旗,設正六品百戶一人,從六品試百戶一人

    衛所制度的弊端:最大的弊端就是“軍戶世襲制”,這在今天的網路時代是明代詬病最多的地方。可若是考究,清代的八旗同樣也是世襲制。這主要是取決於古代的交通、科技的不便利,特別是戍邊軍人,需要用土地、家人等來“束縛”其固守邊陲。

    因此其實在中土的歷朝歷代裡都存在有軍人世襲制,只不過先秦時期是“全民皆兵”,而隋唐時則是府兵制,宋初同樣也有世襲制,只是後來改為募兵制。

    另外則是“寓兵於農”,元朝時施行的是“二八制”,即兩個軍士負責種田,養活八個軍士。而明朝朱元璋時進行了改革,邊陲重鎮依舊是施行“二八制“,可內地的地方衛所部隊就不同了,是輪流戍守、屯田,所生產的更多糧食,有負責軍糧的責任在內。

    第三,軍官侵佔軍士的職田,其實早在朱元璋執政時期,就已經出現衛所腐敗及各種問題了。如:軍官侵佔軍士職田;還有軍士出征時,留守家中的婦孺還需要擔負賦稅,同時分發的糧餉,竟然要婦孺到十多里外的衛部領取。(《明太祖實錄》)

    朱元璋的做法就是簡單粗暴,直接殺了那些侵佔軍田和尸位素餐的官員,並沒有對衛所制進行改革,使得朱元璋死後,衛所制逐漸在侵蝕中腐朽。

    二、土木堡之變,衛所制逐漸崩塌,衛所軍隊不堪重用,明朝在嘉靖時期,開始尋求募兵制

    土木堡之變後,戍衛京師的二十萬精銳消耗殆盡,明朝政府被迫調遣戍衛南方、防備倭寇的南軍固守京師,這種拆東補西的做法、及南北軍隊之別,使得明軍再也沒有之前銳利向前,征討草原之雄風,再則就是精銳南軍北調,又使得南方備受倭寇之患。

    另外則是衛所制度的崩塌,因此到了嘉慶中後期,為了應對南方倭寇之亂,明廷允許戚繼光自行招募軍士為軍,【《明實錄》中並沒有“戚家軍”說法,只有浙軍,只是清編明史中不斷提及戚家軍,因此才被世人所接受,從《明實錄》來看,戚繼光的軍隊依舊是浙軍序列】。

    募兵制的“浙軍”:戚繼光早期是招募三千人,但給朝廷上報的是一個衛,即5600人,而朝廷給他的軍餉是4000人的軍餉(從張居正和《義烏縣誌》來看,應該是給了5000人的軍餉,但戚繼光給了上面一千的軍餉,實拿4000人的軍餉)。

    隨後的“浙軍”是以衛為單位,進行擴編。在戚繼光擔任宣大府總理大臣之時,據說宣大府也用募兵法,招募了2萬新軍給戚繼光訓練。

    但是募兵制,在明朝只是曇花一現,由於募兵制的“兵只知將”的特點,因此在古代是極為避諱的。

    三、明朝邊軍序列

    明朝的邊軍,起源於明太祖的九大塞王(朱棣就是其中之一,而且還不是最強的)。後來朱棣靖難稱帝,為了避免藩王有樣學樣,因此剝奪了戍衛邊陲的藩王軍權,只剩下了九邊重鎮。

    九邊重鎮:

    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綿亙萬里的北部邊防線。

    一共設立了遼東鎮、薊州鎮、宣府鎮、大同鎮、太原鎮(也稱山西鎮或三關鎮)、延綏鎮(也稱榆林鎮)、寧夏鎮、固原鎮(也稱陝西鎮)、甘肅鎮九個邊防重鎮,史稱“九邊重鎮”。

    其內部軍制依舊是以衛所製為主,在戚繼光時代,宣府、大同兩鎮曾以募兵法招募過”新軍“,但戚繼光死後,這“新軍”就被瓜分了。

    四、京軍序列

    也就是前文提及的,拱衛京師的41衛(朱棣72衛)。

    明朝的兵制其實是冗員的,是朱元璋及其智囊團一起參考唐宋元軍制改革而成,其實有很多職位是重疊的。

    如:兵部管兵,不管將;將歸五軍都督府管轄。可五軍都督府又擁有全國394衛、上千所的軍籍名冊。和平時期,兵部透過掌握軍餉、糧草、軍械等手段,壓制五軍都督府,可戰時就需要歸五軍都督府管轄。另外五軍都督府的官員都是勳貴,在官職上有碾壓兵部那群文官……

    再則就是拱衛京師的41衛(朱棣72衛)了,它是五軍都督府直轄的部隊,雖然糧餉同樣需要走戶部--兵部模式。

    明成祖朱棣遷都燕京後,拱衛京師的衛所分成兩部分,為京師京營和南京京營,規制漸臻完備。

    其中京師京營,又分為五大營(前身是朱元璋時期五軍都督府直轄部隊)、三千營(前身是靖難的蒙古三千騎兵)、神機營(火器部隊)。

    按理說拱衛京師的衛依舊是按衛所制度所設。可明成祖朱棣並不按常理出牌,就如三千營,巔峰時期擁有騎兵七萬餘人。

    總述:

    元代的軍隊是施行保密制度的,而明朝……曾在學習時,玩笑式說,明朝的軍制是反其道而行,雖沒有元代那樣保密,但實質是亂如麻,除了衛所制度還按常例之外,其他的主力作戰部隊,隨時都可以擴編、也隨時可以削減……

  • 12 # 餘家春子

    明軍戰術變化:共分四個階段,一是太祖朱元璋時期,軍隊以步兵為主,配合以騎兵,和蒙古作戰時也曾使用騎兵,但大多數情況都是使用步兵方陣伴隨下運用的。

    二是明成祖永樂大帝時期,軍隊以騎兵為主,配合以步兵、火器部隊,明成祖最擅長使用騎兵,他本身就是個出色的軍事家,他指揮下的明軍具有很強的攻擊性,他曾五次遠征漠北,這一時期的明軍戰鬥力是明代歷史上最強的,

    三是明軍沿海平定倭寇時期,以步兵為主,火器騎兵為輔,這和南方地理條件限制了騎兵發揮有關,當然在北方的明軍仍然是騎兵出擊和火器守城為主,這一時期明軍呈現戰術多元化。

    四是對後金戰爭時期,明軍主流戰術開始改變,火器為主,步兵騎兵為輔,戰術特點是火器打頭陣,步兵騎兵混合方陣列在火器部隊後迎戰。

    每個階段的戰術都有運用好壞,以及盛衰

    兵制:前期採取的常規兵制,即衛所軍,就是仿效唐代的府兵制,實行兵將分離,衛所官兵平時種地,戰時作戰,明太祖說朝廷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錢,

    軍屬衛所,每衛五六千人,每所數百人,主要有步兵騎兵,沿海設定水師,駐紮地方,地方設定都指揮使司,為地方最高軍事長官,都司之下,府縣設定衛所,府設定衛,縣設定所。

    官職: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都指揮使,各個都指揮使又分統於中央五軍都督府。

    在地方衛所之外,京師設定一百多衛,編成三大營,稱為京軍,作為國家戰略力量,大規模的出征都由京軍執行,前期京軍人數多達50-80萬,裝備精良,鞏固邊防,保證中央對地方的優勢。

    京師三大營,理論上是明朝最精銳的部隊,分為五軍營,三千營,神機營,五軍營練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管火器,以後京軍制度多有變化,內部還有保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等12衛軍,以及隸屬於御馬監的4衛營。

    神機營是火器部隊,全營兵力為步兵3600人,騎兵1000人,炮兵400人,管理野戰重炮和大連珠炮,共計兵力5000人,裝備火器,霹靂炮3600杆(步兵火銃),合用藥9000斤,重八錢鉛子90萬個,大連珠炮200杆,多管火銃,合用藥675斤,手把口400杆炮兵防身用手銃,盞口將軍160門,(野戰重炮)。

    根據明朝的操典記載,明朝百分之二十的兵力使用火器。

    到了明朝中後期,經過土木堡之戰後,京軍三大營已經喪失了戰鬥力,在後來俺答騎兵來犯北京時根本毫無戰鬥力,只能守城坐等援兵。

    明朝中後期軍事力量主要依靠邊防軍和地方實力派將領的專屬部隊。

    邊軍:明朝守衛邊境,對抗遊牧民族的部隊,東起鴨綠江,西到嘉峪關,9個軍鎮,史稱九邊,這些邊防軍有很強的戰鬥力,如李家軍,戚家軍,遼東鐵騎,陝西榆林人組成的秦軍便是明末三大軍之一,戰鬥力強悍,而榆林便是九邊之一。這些軍隊之所以善戰,原因很簡單,地處邊境,遊牧騎兵經常來拜訪,不會打仗不行,不會打就被人砍了,所以他們的專業技能很強,長年跟遊牧民族較量,鍛煉出來了。

    專屬兵:是募兵制上形成的精兵,他們是將領私人招募的,嚴格加以訓練,故而戰鬥力很強,典型便是戚大帥的戚家軍,戚繼光在平定倭寇時,發現衛所軍已經完全喪失戰鬥力,故放棄衛所部隊,在義烏招募四千吃苦耐勞的農民和礦工,發給比其他衛所部隊高三倍的工資,親自訓練和指揮作戰,並在軍隊中加強思想教育(大概是對倭寇的仇恨),使得這支人數不超過萬人的軍隊成為一支戰鬥力極強的部隊,稱為戚家軍,而不是某某番號,因為他是戚繼光的專屬兵,離開了他誰都指揮不動。

    同時期的抗倭名將俞大猷也有一支俞家軍,但是名氣不大,戰鬥力也很強。

    萬曆初期,改革家張居正採用戚繼光李成梁等人練兵,大力整頓軍隊,使得明軍戰鬥力得到一定恢復,一些著名的將領都是徵兵制和募兵制相結合的,但是這些專屬兵人數不多,可是卻是軍隊的核心戰鬥力,一般以1500人-3000人左右帶起整個部隊的戰鬥力,這些專屬兵某種程度上說是將領的私兵,特別是李成梁手下的遼東鐵騎。

    野戰兵制差不多就是以上三種,京軍三大營,邊防軍,將領專屬兵,到後期,邊防軍和專屬兵成為明王朝依賴的主要力量,

    戚家軍編制:車營,每營有戰車128輛,每輛戰車有佛郎機炮2門,鳥銃4杆,火箭手4人,平均每12名士兵裝備一門火炮,臨戰之時火槍手輪番射擊可以終日不停,戰鬥兵2048人,軍官雜役工匠車伕1061人,全營官兵共有3109人,裝備佛郎機炮256門,佛郎機手768人,鳥銃512支,鳥銃手512人,大將軍炮8門,以上火器手共1320人,佔戰鬥兵的64.2%,其他都是長槍手,藤牌手等冷兵器兵種。

    步營,戰鬥兵2160人,軍官雜役工匠等539人,全營共有2700多人,裝備鳥銃1080支,鳥銃手1080人,火器手共有1080人,戰鬥戰鬥兵的一半,其他都是冷兵器兵種,裝備火箭6480支,

    騎兵營,騎兵2700名,除了弓銃刀槍等兵器外,還有60門發射霰彈的虎蹲炮,

    水兵營,每個營有510人,戰船火器,大中小戰船10艘,大將軍炮4門,佛郎機炮40門,碗口銃30門,噴筒500個,鳥銃68支

    明軍標準車營

    全營共有軍官127人,騎兵步兵,雜役傳令5988名,輜重車伕512名,

    裝備車輛。偏廂車128輛,準迎鋒車256輛,輜重車256輛,

    裝備戰馬官馬296匹,兵馬3024匹,火器,大將軍炮16門,滅虜炮80門,佛郎機256門,鳥銃256支,三眼銃1728支。

    兵器,弓箭1273副,大弩256張,長槍長刀長斧1280件,火箭7680支,大棒256條,藤牌256面,腰刀5888口,裝備甲騎兵2500副,車正128副,管隊臂手97副,車正臂手128副

  • 13 # 二娃擺歷史

    1、衛所制:在全國各個軍事重鎮設立衛所駐軍,並設定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小旗等單位。平時駐守一地,訓練部隊,組織屯田

    2、營哨制:五人為伍,二伍為什,三什為隊,三隊為哨,伍哨為總,伍總為營。是機動作戰部隊,東征西戰,不負責屯田

  • 14 # quiteflower

    1.錦衣衛

    錦衣衛即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皇帝的侍衛機構。為了監視 偵查 鎮壓百官的不法行為,明太祖先後任用親信文武官員充當檢校。洪武二十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的內侍機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朱元璋特令其掌管刑獄,進行巡查緝捕。其下設鎮撫司,進行偵查 逮捕 審問活動時可以不經過司法部門。

    2.東廠

    即東輯事廠,明朝的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與錦衣衛合稱廠衛,永樂十八年十二月,明成祖朱棣為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而設立。職能是 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 抓人,並沒有審訊的權利,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東廠監視官吏 學者 社會名流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沒有去權利直接向皇帝上報。依據監視的情報,東廠對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可直接將其逮捕審訊,而對於政治權利較高的官員或者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徵得皇帝授權後也能夠對其進行逮捕和審訊。

    3.衛所

    衛所制是明朝軍隊中最 重要的一項軍事制度。由明太祖朱元璋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的軍事制度而制定,防區在一府內設所,一府以上設衛,各衛所分屬於各省的都指揮使司,由中央的武軍都督府分別管轄。由於同時採取屯田制,軍隊大體能夠靠屯田自養,大大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明朝中葉,屯田大多被軍官腐蝕,軍士破產逃亡,所剩無幾,且缺乏戰鬥力,僅供地主,軍官役使擔任防衛指責,後來便被募兵所代替。

  • 15 # 青峰酒史

    先介紹明軍的戰術綜述:明朝軍事戰術主要有幾個發展變化階段,一是明太祖朱元璋時期,明軍以步兵為主,騎兵為輔,守城是強項。

    二是明成祖朱棣時期,明軍以騎兵為主,步兵、火器為輔,野戰是強項。

    三是明軍沿海平倭時期,以步兵為主,火器、騎兵為輔,這和南方地理條件限制了騎兵發揮有關。

    四是對後金的戰爭,明軍主流戰術達到了超越時代的先進性!即以火器為主,步騎為輔,戰術特點是以火器打頭陣,步騎混合方陣列在火器營後面待敵。

    明軍通用的編制是軍——營——總——哨——隊,軍就是鎮協,總兵所領為鎮,副總兵所領為協,鎮就是鎮守總兵官的簡稱,協就是協守副總兵官的簡稱;分守一路的叫做參將或者遊擊,參將遊擊所領官兵稱為營。營是比較普遍和基本的戰術兵團,相當於旅或者團級規模,大約2000-5000人。

    明軍的指揮系統:明軍的軍事指揮官為總兵,總兵官一般是都督府官或國家的爵臣,總兵派駐地方後,很多由於戰事的持久和備邊,成為半固定的地方軍事長官,於是朝廷又設立巡撫,去總領軍民兩事。一個大地區往往有多位巡撫,於是又派出總督去統領。遇有重大戰事,則設立戰區,於是又派出經略,作為總指揮官。實在要命的時候,再派出督師統帥諸軍,督師一般由大學士做,從巡撫以上,都是文官統軍。

    武將指揮系統一般為:由總兵官統領,下設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哨長、外委、材官等官職,另設中軍、旗牌,轅門、糧運等專職武官。

    總體來說明朝的軍隊建制是相當完全的,在當時的世界上,很少有其能敵,特別是在明朝前期。

  • 16 # 天晴愛睡覺

    明朝的軍隊分京軍和地方軍,

    京軍朱元璋定都南京時期有48衛,到朱棣遷居北京時拓展到72衛,另有三大營,五軍營習營陣,三 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護駕隨徵。這些是護衛京城的。皇帝本人尚有親兵,如 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附屬 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地方軍隊,有衛軍,邊軍,民兵。衛軍守九大要塞,也就是明初眾王拱衛的邊鎮。邊軍屬於流動性軍隊,配合衛軍。民兵就是地方武裝。

  • 17 # 蘋說

    中國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軍事制度,創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制: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地設立衛所,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此制在維護明朝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衛的主官為指揮使。

    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

    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

    百戶所有總旗二,各轄五十人,小旗十,各轄十人。

    兵士稱“軍”,世襲當兵,另編軍籍。

    各衛所分別屬於省的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統由中央的五軍都督府統轄。

    衛所

    洪武七年(1393)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千戶所六十五。永樂後增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千戶所三百五十九,總兵額二百七十餘萬人。

    一般正軍身死,即以戶中壯丁補充,但由於軍人生活困苦,逃兵甚多,洪武初年即有逃兵,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計47986人。

    正統三年(1438年),逃亡官軍竟達1633664人 這時開始有募兵之舉。

    正德十四年吏部尚書王瓊上疏:"天下都司衛所每歲差去勾軍官旗不下一萬六七千名,計所勾之軍,百無一二到衛。有自洪武、永樂年間差出,到今三十餘年,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業,通同軍戶,窩藏不回。"

    嘉靖八年,桂萼公佈天下兵籍,僅有兵士九十七萬。嘉靖年間,有些衛所逃亡軍士達到在籍軍士70%左右。 至16世紀初,一些衛所的逃亡軍士已達其總數的80%,許多邊地駐軍只剩下一半。

    嘉靖時期,邊患嚴重,急需兵力,朝廷改採募兵制。 募兵不同於衛所軍,不世襲,來去相對自由。但由於募兵制破壞了早期衛守制"兵帥分離"的構想,內閣必須將兵權下放於將領,明朝無法完全掌控兵權,尤以戚繼光的"戚家軍"更為有名,中央集權逐漸轉變成為個別軍官所擁有的勢力。

    京營

    明朝軍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地方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以後,京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御馬監的武驤左右、騰驤左右等4衛營。

    地方軍

    地方軍包括衛軍、邊兵和民兵。衛軍配置於內地各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戍守部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持地方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兵、僧兵(少林兵、五臺兵)等,遇有戰爭,常被召出征,戰爭結束仍回原址。

    軍制屯田制衛軍實行屯田制度。按規定,邊地軍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軍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每個軍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並按份徵糧。洪武至永樂年間,全國軍屯約有八九十萬頃。除大量軍屯外,還實行商屯作為補助手段,即按“開中法”,由商人在邊地募人墾荒繳糧,以補充軍糧。募兵制明中期以後,由於大批屯田被豪紳、將校侵佔,商屯亦因“開中法”遭破壞而廢弛,軍卒生活無著而大批逃亡,衛所制逐漸崩潰。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之變”,京軍覆沒。為保衛京師,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應急,大規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漸成為軍隊主力。大凡戰鬥力較強的軍隊都由招募而來,如抗倭名將戚繼光之“戚家軍”,俞大猷之“俞家軍”等。但是,實行募兵制,養兵耗費大,募兵愈眾,國庫日絀,於是頻繁地向民眾勒索,激化了階級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訓練廢弛,戰鬥力轉弱,並相繼逃亡,終於無法挽救明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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