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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慎11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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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蠟筆嘟嘟豆豆
如果狗衝向我的孩子,不管它有沒有咬,只要我孩子被嚇到了,我絕對一腳踹翻它。我本身也很怕狗,這麼大的年級,經常散步的時候看到有人遛狗不栓,我每次都是繞路,躲,實在躲不過,也被嚇死,還有一些狗會突然衝向你,也不知道它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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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腦幫幫手
公共場所未栓好是不對,狗狗過來,小孩收到威脅,家長潛意識會保護孩子,平常有狗狗過來,自己都有害怕,現在狂犬病那麼可怕,狗狗有沒有防疫,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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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掙脫枷鎖的囚徒認知衝突導致的行為衝突
這裡咱不說誰冤不冤?而是換個角度來說說,為什麼衝突雙方都那麼理直氣壯,認為理在自己這邊。
天下會有兩面都有理的衝突?
會的。
那就是,雙方認知存在根本性的衝突,這種認知衝突導致的行為衝突,衝突雙方很自然的都會認為自己有理。
具體來說,孩子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天賜寶貝,對方的狗只不過是一條畜生。別人家的畜生威脅(哪怕是潛在的)到自己家的寶貝,別說踢兩腳,就是打死也不多。
而在狗主人看來,自己家的狗狗那才是親親寶貝,孩子是別人家,憋氣自家狗狗差著一層。何況,自己家的寶貝(活潑的小金毛)搖著尾巴向那家的小孩跑去,那是表示友善(自己家的寶貝狗狗非常友善,從來不傷害人——她自己認為),又沒有對那個別人家的孩子構成實質性傷害甚至威脅。那家蠻不講理的家長憑什麼那麼惡狠狠地對待(踹)自家的寶貝狗狗?
簡單來說,孩子家長視自己的孩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寶貝;而狗主人同樣視自己的狗狗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寶貝,對方隨意踢自家的狗等同於踢自家的孩子,決不允許。
正是這種認知衝突導致行為衝突,而且衝突雙方都認為道理在自己這邊。
人真的可以視寵物狗為孩子嗎?說到這裡,很多人可能不認同了。雖然現在很多愛狗人士動輒把自家的寵物狗暱稱為寶貝兒子或女兒,那隻不過是一種情緒表達。難不成,人真的可能把自己養的寵物狗當成孩子嗎?
這個看似無厘頭的問題,還真有人進行研究,恰好給出了答案。
美國麻省總醫院的一項研究中,研究者招募了一批至少有一個2歲到10歲的孩子和一隻養了至少2年的寵物狗的女性。
研究分兩部分進行,第一部分讓這些女性填寫一個有關她與她的孩子和寵物關係的問卷調查,並給她的孩子和寵物拍照。
第二部分,這些女性接受腦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檢查,期間給她們播放自家孩子,自家寵物狗、陌生孩子和陌生寵物狗的照片。
結果發現,這些女性在看到自家孩子和自家寵物狗時,fMRI上與情感、獎賞、從屬關係、視覺處理和社會認知的相關腦功能區活性比看陌生的孩子或陌生狗時都增強。就是說,從屬關係(自己的還是別人的)比物種(人還是狗)更能啟用這些區域。
看自家的孩子與陌生孩子相比,腦區活性有顯著差異。
看自家狗比看自家孩子時相比,涉及面部識別和社會認知的視覺處理和梭狀回活性更強。說明,對自家孩子的熟悉程度達到不需要辨認的程度,而對自家狗卻還是需要一個識別過程。
同時,看自家孩子比看自家狗涉及獎賞和從屬紐帶關係腦區活性更強。說明,雖然都是自家的,孩子比狗還是更親密,看著還是更加喜歡喝容易自我滿足——這也是人們經常問的“孩子為啥是自家的好”的答案。
問卷調查的結果,參與研究的14位母親都報告自己跟自家孩子關係密切,而14位中有13位報告與自家狗關係密切當成自家孩子,只有一位報告關係較為密切。就是說,研究參與者都是愛狗人士。
自家的狗比別人家的孩子更寶貝總之,這項小型研究初步的結果顯示,對於這組年輕的母親來說,她們自家的孩子和狗,比別人家的孩子和狗更能啟用她們獎賞、情感和從屬關係相關的腦區。就是說,自己的孩子,甚至自家的狗比別人家的孩子更寶貝。
腦fMRI影象反應的是腦區的血流和代謝活性,可以間接表示相關腦區的功能活動。這是客觀的,不會騙人。
雖然這項結果不一定適合於所有人,至少對接受試驗的這14位愛狗母親來說是這樣,自家的狗比別人家的孩子更寶貝——這才是真實的人性寫照。
回到新聞,雖然不知道這位遛狗不拴繩的主持人是不是已經為人母,但是是一位愛狗人士無疑。她可能也跟研究中的這些母親一樣,視自家的狗寶貝過鄰家的孩子。當自己的寶貝狗“無端”(至少在她看來)被鄰居腳踹時,幾乎等同於自己的孩子被打,當然不會答應。
這種認知的衝突最終演化成雙方各自理直氣壯的行為衝突,並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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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偶來三徑
這得從多方面來看這件事,如果不從法律的角度來談論,僅從人性和常識來說,踢狗的人有理,養狗的人因巧言辯解,引起爭執從而被暴打,似乎也不冤。當然,打人是不對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要怪也只能怪打人者沒控制得住自己的脾氣,這個就交給法律來處理吧。
在人類的歷史上,還沒有哪一種動物能像狗一樣,使我們的情緒如此複雜,有如此多的“愛恨情仇”:有時候,它是人類的親密夥伴和忠誠衛士;而有時候,它又是人類恐懼的物件,隱形的"殺手”或潛在的“危險分子“。
雖然,愛狗養狗的人有很多,但我相信,有更多的人對狗還是有一種天生的恐懼。我小時候,就很怕狗,一見到狗對我狂吠,就冷汗直冒,膽戰心驚,跑是不敢跑,動又不敢動;即使狗不對我狂叫,或只圍著我轉,或只跟著我走,或只往我身邊湊,那種小心翼翼,擔驚受怕的害怕心理,許多人應該也有過。這就是說,狗不等於非要咬了人了,才算是做錯了事或才算與人為敵。所以,遛狗不拴繩,本來就會使除了狗主人之外,對所有的人都有可能造成恐嚇和威脅。不要籍口說狗很小!咬人的狗從來就不分大小;也不要籍口說狗很溫順!狗臉無毛翻臉不認人是古語戒言常識教訓;更不要籍口說狗從不咬人!第一次咬人的狗以前都從未咬過人,但你能確保它永遠就不會咬人嗎?以及,它的第一口是在什麼時候出現嗎?更何況,狗對人的傷害不一定非得咬一口,除了對那些天生怕狗之人會產生的心理重壓,情緒惡化。有時,它對人類的親呢之舉,比如它和人撒歡撒嬌時,用爪子抓撓抓撓人的皮肉,也會造成劃痕血溝,也有得狂犬病的風險和可能。因此,不拴狗繩是錯在先,而又用“狗不咬人”等等言語來強詞奪理地維護辯解和自我安慰,至多,你心疼愛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這種情景之下,為什麼就不能想想對方更心疼他們的孩子,在人和動物面前,哪個更重要?哪方更氣惱?哪種更焦慮?
在這件事上,我理解打人者“防患於未然”的踢狗之舉,無論這條狗做了什麼舉動,傷害沒傷害到那個孩子,作為家長,這是一種保護孩子的本能,只不過有點“防衛過當”而已。作為理智的狗主人,儘管心疼自己的狗,但也要體諒對方的心情,甚或你還要內心裡有一點感謝他幸虧踢開了你的狗的意思,否則,萬一真咬了孩子一口或撓破了孩子的皮肉,那真是大的罪過了。你還辯什麼理?你還爭什麼氣?要怪也只怪自己粗心大意沒拴狗繩。然而,許多事就是這麼的意想不到,或者就是這麼的巧,一個沒拴狗繩,一個暴脾氣;一個弱女子,一家氣憤的人。“可憐”的女主持人,就這麼被“破相”了……
要說這女主持人被打成這樣(如果她說的是真的沒誇大的話),我一點也不同情,或我認為她真的一點也不冤,那就有點不厚道了。不過,我同情歸同情,她冤歸冤,但只要我們再想一想“冤有頭,債有主“這句話,好像也有了一點釋然。事實上,這種結果,是不是又可以說是她自找的呢?從這點上看,她又不是完全很冤的。
而透過這件事,現在鬧了這麼大的動靜也好,這真的可說是“血的教訓”了。也許它可以提醒所有的人,怎麼養寵物狗,不是一個小事,它體現在了許多細節中,有時偶爾的一次疏忽,或就會帶來意料不到的傷害。正像這件事,你的狗雖然還沒有傷害到別人,但卻對自己造成了被人拳打腳踢的皮肉之苦,體傷腦震,耽誤了事業,影響了工作,何苦來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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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輝視角
你說狗不咬人就不咬人了,原來不是有案例嗎,原本溫順的動物突然攻擊人,還不引以為戒,更何況狗直接撲向小孩子,你說萬一出現狗傷人怎麼辦,親人們出於對孩子的保護,是可以理解的,將心比心要是一條陌生大狗突然撲向你的孩子,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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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好攝的老賀—旅遊人文
怎麼能說冤呢?她一點都不冤......
打人似乎是不對,但是你捱打也是自找的啊......
1、你出門沒給狗栓牽引繩,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的,而且造成了後續的一連串事情......
2、小孩的家長踢你的狗,也沒有錯。狗向小孩跑去,後面會發生什麼很難預料......這是處於對孩子的保護,踢狗是很正常的。畢竟為了一個人(尤其是孩子)去踢一個畜生,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3、你跟人家爭吵,上去理論;明顯是錯誤的。你正常的態度是把狗拉走,當然更好的態度是給人家道歉。
4、發生肢體衝突,明顯是你的不聰明。為一個小狗,你一個女孩子跟人家發生衝突,還被人家打了。你的智商也需要考察一下了;我真懷疑是哪個不長腦子的,會用你這樣智商的人去做主持人?
當然:打了你,打人者肯定要有賠償和責任;
但:你這樣的人,不做主持人,應該是所有觀眾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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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朔夕
我小時候也養過狗,而且很喜歡。同時,小時候也被村子裡的大黃追過,被黑子咬過,很可怕!現在也喜歡,也怕!沒被咬過你不知道那一口下去你的心跳會達到多少!
前幾年沒太認真注意過這些年寵物狗和以前村子裡阿黃,黑子的區別。所以,有一次同事拉的阿拉斯加向我跑來也著實嚇了我一條,還有一次是薩摩。後來才知道,這類狗根本不會主動咬人,還有好多。當然這也是這幾年才知道的,所以,我想應該有很多人跟我一樣,認為狗都會像大黃,黑子一樣具有攻擊性的!因此,這件事情小孩的家長看到狗跑向孩子就以為是攻擊孩子的,提了狗屬於自我保護本能。這個所謂主持人的女人分明是不懂這些的!還跑去理論,你以為你家養的狗別人都像你那麼清楚啊?都像你那樣金貴它?所以,不認為自己的錯,還跑去找事被打也是活該!說難聽就是太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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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從善如劉L
你的問題是她冤不冤,那我就告訴你,她一點都不冤!
假如她的狗把孩子給咬著了,把孩子給嚇壞了,那後果是很嚴重的!
遛狗不拴狗繩,本來就是錯誤的,也是不能容忍的,她捱了打,也是給她、也是給別的遛狗不拴狗繩的人一個教訓的!
你養狗可以,但是你不能影響到別人的生活,更不能放任自流的!
看她的臉上的撓痕,那她們是交了手了的,如果這樣,那她也是把對方給撓傷了的!
所以請遛狗的人有點教養,有點道德,遛狗的時候一定要拴上狗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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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唯衣坊外貿服飾
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孩子爸爸踢狗,女主人不質問,也不會有肢體衝突,如果雙方都能讓一步也不會有這個結果,打人不對,不過分處理什麼事情,遛狗把孩子嚇到了。還矯情,該打。一點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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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狼丟丟
一點不冤,狗不懂事因為它是畜生,而人不懂事那就是教育問題和素質問題了,公共場合要考慮到大家的感受,畢竟不是你家,嚇著人家孩子不道歉還理論?這種素質的人爹媽沒有教育好後期會有人教你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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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uoqb3366
這個事情告訴一些人,出了你家的門,什麼東西都不是你的,是大家的,除了你的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其他的人和你沒半毛關係,大家都要以相互尊重為基礎,違背了這個原則,捱打你就回家上點藥,別再自己作,你自己做錯換打沒丟命你還應該買點水果去感謝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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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聲叫我董先生
董先生個人觀點:
一,6個月的金毛個頭已經很大了,而且正在調皮階段。不牽狗繩不合適。
二,狗不聽命令繼續向小朋友跑,換誰都會踢,老先生值得表揚。
三,發生爭執後,狗主人辯解是不明智的,狗不聽從命令在先,捱打是應該的,如果不教育以後更不聽話。
四,不是每個人都敢踢狗的,如果狗狗撲倒或者嚇到寶寶,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五,西安之前有小狗咬傷女子,打疫苗後死亡,最終誰之過?所以踢狗的才是爺爺。
六,管不住狗,最終也沒有管住自己,釀成悲催的狗屎劇。也不知道咋主持節目?這點突發事件都處理不好。
七,打人不對,肯定需要負責任。
八,等對方給這位主持人賠償了,這位主持人就不冤枉了。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就好。
九,有小孩子的家長十有八九都會踢狗,剩下一個估計會殺狗。
十,文明養狗,預防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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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隨玉而安190693724
有人覺得狗狗很可愛,可有人就是特別害怕狗狗,就像有人特別害怕蛇而有的人卻要買回來當寵物一個道理,也許文中的一家三口恰好就是特別害怕特別討厭狗狗的人,所以踢狗也可以理解,還是希望出去遛狗都要帶牽引繩吧,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減少不必要的矛盾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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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風雪中奔跑的狼
作為剛被狗咬過的我來說一點都不冤,咋沒打死你呢!我見過狗沒拴繩子,把人家撲倒摔傷骨折,後腦勺出血嚴重,我本人也被狗咬過,狂犬打了三針,還有最後一針,養狗你不栓繩,去撲孩子,家長踹死你狗也不為過,萬一傷人呢?我本身也養狗,但是我會栓繩,絕對不會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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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龍騰虎躍
不冤,身為主持人、大學帶課老師,將狗帶到公共場所且不拴狗繩,嚇到別人小孩不道歉還強詞奪理、上前理論,缺乏一個普通公民應有的素質,捱打咎由自取。但打人者不但素質不高,而且缺乏應有的法制觀念,已經觸犯了法律,應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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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天秤0
被打確實是自找的,不管你是什麼原因出門都該把狗牽好,狗咬到人得狂犬病你能負得了責任嗎,狗嚇到孩子你覺得沒什麼,別人踢你狗你就瘋狂了?現在是以人為本的社會,不是以狗為本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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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菜青蟲3867723
那麼小的孩子要是被狗驚嚇到了,會留下很深的心理陰影,這輩子都會怕狗。家長更怕狗狗傷到了孩子,家長把狗踢開在情理之中,是可以理解的。女主持不道歉也就罷了,還為她的狗狗叫屈指責人家,她捱打也不完全是因為狗狗嚇到了孩子,而是因為她傲慢的態度,有錯在先還如此囂張,她捱打沒什麼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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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李用名
她一點都不冤,該!也算是給她的一個教訓!她是不明白有孩子的人對狗的恐懼,我隔壁村去年就有一家的狗跑出來把一個孩子差點咬死,到後來孩子重症住院,那狗主人一家不見了!太嚇人了!有一次我領著我一週半的兒子在街上玩,那家有個大狼狗開著門,我過那回家,那狗竄出來站起來比我還高,嚇得我把我兒子舉高了,當時我就想它咬我沒事,咬著我兒子我都想怎麼打死那狗,幸好那家女主人回來了,我又氣又怕,我就罵那家女的,我說你家這狗咬人不知道拴上嗎?不拴上不知道把門關好嗎?咬住孩子有個三長兩短你賠的起嗎?她還有臉說那狗不咬人就是愛湊近乎,我靠,我說你當我不知道,上次我過這它咬著追我,幸虧我騎的電車跑的快!嚇死我了!現在我想起來都後怕!所以哪些有狗的朋友們,你們養狗可以,但是請注意其他人們的感受,並不是每一人都能接受狗的靠近,不要說他不咬人,你又不是它,咬住了怎麼辦?尤其是孩子,大人都害怕,小孩更會有心理陰影!上面的家長可能做的有點過火,但是這位主持人,當你家的狗靠近孩子時,不管怎樣,家長的做法是下意識保護孩子,你當時有沒有為你家狗嚇著孩子道歉,要是你因為狗被踹而言語過激,我可以明確告訴你,身為父母,在那種情況下咬死你和狗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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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喵喵2077
沒打錯,記得我懷孕的時候,也不知道是誰家的狗放出來,好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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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不同的角度,關注的重點不一樣,一隻6個月大的金毛多大?衝向小孩子?現在有多少狗咬傷咬死小孩老人事件?如果說真的咬了,致命了,你狗主人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但是事主家人呢?那會是無法彌補的傷。雖然打人有錯但是不栓狗鏈就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