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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被修史的滿清所誣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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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疫情下的一枚平民

    應該是真的,這點瞎編沒意義。天下百姓恨福王,這是人所共知的。

    福王是誰?就是那個萬曆皇帝一生寵愛的妃子鄭貴妃的兒子朱常洵,萬曆皇帝一直想讓朱常洵做太子,後來收到群臣竭力反對而作罷,冊封福王,封地洛陽,獲贈土地金銀非常多,甚至超過了太子的冊封和完婚慶典,可想而知福王的富裕,當時洛陽周邊的土地基本都是王府的,這些土地不用繳稅,稅收只能從其他百姓身上彌補,加上當年北方正逢小冰河世紀,北方常年乾冷,連續多年歉收,百姓餓殍遍野,因此更恨這個福王。所以李自成的農民軍攻佔洛陽後,就烹殺了他,以換取民心。

    現在洛陽福王府是一個旅遊景點,所存建築宏偉壯闊,堪比皇宮。

  • 2 # 覃仕勇說史

    問: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殺了福王朱常洵嗎?還是被修史的滿清所誣陷?

    答:是誣陷,赤裸裸的誣陷。

    這種誣陷,是政治上的需要。

    如果不深究歷史細節,按照治亂迴圈、朝代更替的順序進行敘述,中國各封建王朝的次序大致可以排為秦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兩宋元明清。

    也就是說,按照正常理解,大明江山就是被滿清人佔領了。

    事實上就是如此。

    雖說李自成作亂,並撿了一個漏,趁大明精銳在關外與滿清連年廝殺、主力盡喪,其揮師東征,陷京師、迫死明帝崇禎,但其所據不過河南、湖北、陝西、山西、河北五省罷了,其他除四川以外絕大部分地盤還掌控在大明政府官員手中,巧的是,明朝實行的是“兩京制”,即兩個京師(南京和北京),有兩套行政班子,北京雖然失陷,但南京的五府六部編制依然完整,在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的名義下,還擁有包括左良玉、高傑、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等鎮將所領百萬軍隊,南京朝臣也迅速推舉了新的明朝皇帝——崇禎帝的堂兄福王朱由崧,是為弘光帝。即大明王朝的國祚尚存。滿清得吳三桂勾結,順利入關,指稱以南京為都的明朝為南明(以歷史上出現過的東周、東漢、東晉、南宋等稱呼論,此稱也未為不妥),三下五除二,以不足一年時間搞惦了李自成。其後,用了整整十五年時間,絞殺了南明三位皇帝,驅逐李定國於域外、逼迫鄭成功盤踞臺灣,這才完成大清一統基業。

    但是,為了滿足政治上的需要,清朝統治者是絕對不承認這個事實的。.

    一直以來,清朝官方的說法是:搞死大明王朝的人是李自成,他們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幫大明王朝殺死了李自成,替大明王朝復仇,從李自成手裡奪取了天下。

    所以,清順治帝入主北京的當年,清政府就迫不及待地組建《明史》編修班子,宣佈明朝已經死亡,大張旗鼓地編修《明史》。

    其實,真正動筆編修《明史》,是康熙朝以後的事,剛入關就咋咋呼呼地說修《明史》,不過是要向天下捏造出一個明朝已經死亡的假象。

    清朝的第五位皇帝雍正帝曾編過一本書,名叫《大義覺迷錄》。在這本書裡,雍正帝大讚清朝得國之正,位列歷史第一。他說,大清朝本來只是明朝的鄰居,兩下相安無事。可是明朝自己家的僕人李自成舉起刀子殺了主人,大清朝不忍鄰居遭難,替天行道,驅逐懲治了李自成,從而得了天下,這可是應天順人,眾望所歸,因此大清朝得國最為光明正大!

    有了這樣的背景和基調,《明史》黑起李自成來,能好得了嗎?

    另外,也不要忘記,當時的滿人文學修養是不可能與漢人同日而語的,真正提筆撰史的人,還是清廷御用漢人。這些漢人,屬大明遺民,不可能不恨李自成這顆老鼠屎,動起筆來,絕不留情。

    於是,在《明史.李自成傳》中,李自成被描畫成了一個來自地獄的魔鬼,“鴟目曷鼻,聲如豺”,每天喜歡“殺人斮足剖心為戲”。

    為了坐實“殺人斮足剖心為戲”之說,就有了烹殺福王朱常洵事,即: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下洛陽,殺了福王朱常洵,恨猶未息,“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為抹黑李自成,《明史》在《李自成傳》裡,不擇手段,將“福祿酒”事寫得言之鑿鑿。

    但在《明史》卷120《福王常洵傳》中,福王遇害又出現了這樣一個細節:福王被殺,兩名承奉伏屍痛哭,賊軍驅逐他們離開。他們卻掙扎著哀號道:“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軍覺得把福王拋屍荒野也不好,答應了他們的請求,一付桐棺,載於斷車。兩承奉心願已了,自縊於旁。

    從這記載來看,福王的屍體是被裝載於桐棺了,根本沒有被吃掉嘛。

    而且,1924年,人們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挖掘出了福王朱常洵壙志,上面明確記:福王朱常洵死後,“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藩倍”,而且,“大明崇禎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

    所以,“李自成和部下烹殺了福王朱常洵”之說只是一個謠言,是修史的滿清製造眾多歷史謊言中的一個。

  • 3 # 大野虎

    福祿宴是大順朝的一道宮廷名菜,雖名為宴,實則只是一鍋燉菜,但份量極大。原版需寺廟舍粥巨鍋,福王一頭,梅花鹿若干頭。條件極端難以完整復原,故在此根據現代家庭廚房普遍狀況製作。

    主料: 豬五花肉,豬骨,鹿肉,蘿蔔,山藥,薺菜,番茄

    配料: 生薑,大蔥,豆豉、八角,小茴香,茴香,桂皮,草果,花椒,幹辣椒,香葉,黑胡椒,食鹽,料酒,花生醬、澱粉

    做法:

    1.將豬骨洗淨,投入沸水,撇去浮沫後小火慢煮三小時以上或至湯色純白。高湯待用。

    2. 熬蔥姜水適量,冷卻後加入大量料酒,把鹿肉切塊,在其中醃製數小時待用。

    3.將五花肉切成塊,放入鍋內慢火煸炒出油。肉呈金黃之後取出。把配料中除料酒、食鹽、花生醬、澱粉以外的材料投入豬油中。

    4.醃製好的鹿肉瀝乾,投入鍋中一起翻炒,鹿肉表面微黃時倒入豬肉,再倒入事先煮沸的高湯,倒入料酒。

    5.蓋上鍋蓋,慢燉一小時後加入食鹽。再過一小時後加入蘿蔔、山藥。再慢燉四十分鐘。

    6.將鍋內香料以外的可食用物撈出瀝乾,盛盤待用。

    7. 取一小碗湯,加入切好的薺菜和番茄,煮熟後加入花生醬、水澱粉、料酒,攪拌均勻。將熬製好的湯汁淋入盤中食材。

    完成

    注意事項: 鹿肉異味較重,一定要充分醃製後再用。主料中的蘿蔔也有助於去除鹿肉異味,不可縮減。

  • 4 # 神宗真武

    出土的墓誌銘已經很清楚了,福王被執殺,而且兩個屬下用生命要來兩個棺材板,現在河南還有福王的簡易墳墓。那些都是扯淡的,野史都不可信,更何況民間傳說,縱觀歷史哪有真的,比日本動漫還誇張,聽一樂就行了。

  • 5 # 伊耆角木

    應該沒有烹殺,但是這也不是修史的滿清所誣陷,因為《明史》中根本沒有記載福王被烹殺,談何滿清誣陷?烹殺一說本就是野史傳說。

    我們看看《明史》是怎麼寫的。《明史》中提到福王朱常洵下場的主要有兩處描寫,一個是在《福王常洵傳》中,一個是在《李自成傳》中,《福王常洵傳》是這麼寫的:

    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扶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

    這裡寫的很清楚,福王是有屍骨的,沒有被烹。那所謂被烹殺從何而來,《明史》李自成傳裡記載闖軍攻破洛陽是這麼寫的:

    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看到嗎?這裡寫的很清楚,福王死後,士兵弄了點福王的血,和鹿肉混在一起吃下去叫做“福祿酒”。也沒有說福王怎麼死,只說了士兵弄了點福王的血。這怎麼就成了烹殺呢?

    其實烹殺一說是源於清雍正年間,遼東人曹去晶著長篇章回小說《姑妄言》,裡面有這麼一段:

    福王見了自成,詞色悚怖,泥首乞命。李自成縱橫肆惡,數責其罪。傍有一個賊將,撫王肌,垂涎叫道:‘這麼一塊好肉,大王何不殺而食之?’自成點首,那賊遂將福王殺了,稱重三百六十斤。臠分肢割,與囿中之鹿同烹,列賊臚食,謂之福祿酒飯。

    看看直到這裡,福祿酒成了“福祿酒飯”,原本只是沾了血,這裡就成了把肉扔進鍋裡烹。所以說,烹殺一說是小說家言,不是歷史,也不是清朝汙衊李自成瞎說了,這個鍋不該清朝背。而且那小說題目都告訴你了,叫“姑妄言”,人家隨便說說的,根本不是歷史。

    其實,現在很多人一看到說明朝不好,說李自成他們不好的內容,直接反應就是清朝編的明史誣陷的,其實說這話的大多沒看過明史,誤把小說野史內容當明史記載。諸如“朱元璋賜徐達蒸鵝害死了他”、“朱棣誅殺方孝孺十族”這種,都是出自野史,恰恰是看了正史《明史》的記載才證明了這些故事是虛假的。誠然,後朝修的前朝史,多會有所貶低,但這種基本都是評論上的,而非瞎編史實,某些戲劇化的情節不過是落魄文人博人眼球編的小說野史罷了。

  • 6 # 五味社

    李自成烹殺福王,做成所謂的“福鹿宴”是清朝統治者對李自成起義軍的汙衊。

    清朝對這段歷史的記載是: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走,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鹿宴”。

    但《明史》對福王被殺的記載是:兩承奉伏屍哭,賊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

    由此可見,福王被李自成殺後,是屍體仍存的。

    並且福王的葬禮還是很隆重的,是藩王的數倍。有記載: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藩倍。大明崇禎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

  • 7 # 鋒楓2016

    李自成烹殺福王朱常洵的記載出於計六奇的《明季北略》。計六奇是明朝遺老,對李自成等農民起義軍極端仇視,所記錄的史料大多對農民軍板盡誣衊,抵毀之詞。《明史》中並未有相關記錄。據《明史》載:當時“河南連年大旱,蝗蟲成災,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陽富於大內,援兵過洛陽者喧言: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明崇禎)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明年正月,參政王蔭昌帥眾警備,總兵官王紹禹,副將劉見義,羅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將入,賜歸加禮,越數日,賊大至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予入賊營。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

    而民間則更加相信李自成將福王烹殺之說,並傳得有聲有色。這表達了老百姓對明朝這些藩王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

    朱元璋建立大明後,不顧群臣的反對恢復分封制,將他的兒子們封為藩王,併為自己的子孫制訂了優厚的待遇政策。明成祖朱棣後的皇帝剝奪了藩王的兵權,不允許藩王們勾結朝臣,無旨意不得離開封地。這些藩王整日無所事事,表現出驚人的繁殖力。藩王勳貴的人數由明初的幾十人增長到天啟年間的幾十萬,到崇禎時,人數達上百萬。明朝每年用於俸養這些藩王的費用佔了當年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二。而藩王佔了大量的土地,卻不用向朝庭繳納任何賦稅。朝庭地方政府收不上稅,入不敷出,其結果只能是向平民百姓加增賦稅來養活這些朱姓藩王。

    而這些朱姓藩王拿著朝庭優厚的賞賜,佔著天下大片良田,過著紙醉金迷,醉生夢死的奢華生活。絲毫不顧朝庭安危,坐視朝庭生死存亡於不顧。一副我死後哪管他洪水滔天的樣子。

    福王朱常洵就藩洛陽,得莊田二萬頃。由於朱常洵接受了明神宗大量賞賜,加上歷年來橫徵暴斂,財寶無數,“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

    福王朱常洵大婚時,萬曆皇帝一下子丟擲三十萬兩鉅款;給朱常洵在洛陽所修的王府,花費白銀二十八萬兩,超過祖制規定的十倍;朱常洵“就藩”時,萬曆一下子賜了上等良田四萬頃。有了這樣巨大的財富和如此眾多的特權,朱常洵還不滿足。他在洛陽,與民爭利,“官校藐法,橫於洛中”,中使四出,“駕貼捕民,格殺莊佃,所在騷然”。

    大明王朝就是被一眾朱姓藩王消耗殆盡,最終走向滅亡!

  • 8 # 指動濟南

    近日有網友提問:李自成和部下在崇禎十四年(1641年)攻下洛陽後,真得烹殺了福王朱常洵嗎?為什麼有人說是清朝修訂明史時故意抹黑李自成之舉?

    在野史的傳說中,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和部下抓住後,李自成說,天下百姓吃不飽,你如此肥胖,可見吃了太多民脂民膏,“今天就把你煮了吃。”就命人把朱常洵洗剝乾淨,拋進鍋裡。

    最初朱常洵拼命遊動想爬出來,被士卒用刀不斷敲擊、毆打,最終連同鹿肉等被煮成一鍋“福鹿宴”。李自成和部下爭想從鍋裡盛出肉和湯來,大吃特吃……情節血腥,至今讀來令人難以置信。那麼,朱常洵果真是這麼個下場?李自成和部下果真如此兇殘?

    1、傳說和史料中是怎麼說的?

    《明史》列傳中是這樣記載的: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走,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鹿宴”。

    《明季北略》和記述是這樣的: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王世子由崧裸而逃。

    《明史》說“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臠”、“股”的意思是切成很多小塊、小條,但是不是身體的全部?書中並沒有明說。

    《明季北略》則說:“汋王血,雜鹿醢嘗之”。“汋”同“酌”,挹取的意思,也就是說是汲取、挹取朱常洵的血,同鹿肉拌合在一起吃。

    這兩處記述的大體情節相同,都提到了朱常洵是被吃了,前者說是吃的肉,後者說只是喝了血,而吃的是鹿肉。兩相比較,不同之處非常明顯。

    2、清朝故意抹黑李自成了嗎?

    後人多認為清朝在故意抹黑李自成,是因為《明史》中的記述前後矛盾。在《明史》本紀中是這樣記述的:

    崇禎即位後朱常洵地位更尊貴。他飲酒歡宴,最喜歡美女和音樂。等到李自成兵起,河南發生蝗災,人相食,民間認為是損耗天下之財肥了朱常洵,洛陽富裕程度堪比皇宮。來洛陽支援朱常洵的軍隊說,福王府錢財百萬,卻讓我們餓著肚子去打仗送死。

    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回家省親,聽到軍隊這樣說很擔心,就向朱常洵陳說利害,朱常洵不以為意。等到李自成連克永寧、宜陽後,次年的正月,王胤昌率領王紹禹、劉見義、羅泰帶兵來援。朱常洵召見他們,賜宴加禮。

    過了不幾日,李自成大軍來到,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這些人從城牆下攀繩而下,持矛闖入李自成大營,李自成軍敗退。但是半夜時,王紹禹和親軍從城上與李自成軍相呼應,殺死了守城士兵,燒燬了城樓,開啟北門。

    朱常洵攀繩出內城,藏進迎恩寺裡。第二天,李自成軍得到訊息趕來把他殺了。兩名親兵侍從伏屍痛哭,李自成士卒想趕走他們。侍從大喊:“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福王死了我們也不活了,請求用棺木收殮福王屍骨……

    李自成的部下同意他們收屍。用一寸厚的桐棺裝殮,放在破架子車上,兩人在車旁自縊。王妃鄒氏、世子朱由崧逃往懷慶。

    3、李自成真那麼兇殘嗎?

    《明史》中前後記述完全不同,自相矛盾。而自清朝起,福王朱常洵被煮食的說法開始流傳於諸多野史。那麼,李自成真那麼兇殘嗎?

    來看看《明季北略》李自成對崇禎死後是處理的:在發現崇禎屍體後,經明朝遺老請求,李自成允許以皇帝之禮安葬崇禎,入棺後戴上了頭冠,穿上了袞玉金靴,袍帶上也有袞玉。同時,安葬現場還設立了祭壇,李自成祭拜並流下眼淚……

    能如此禮葬崇禎的李自成,會煮食朱常洵嗎?顯然李自成和部下並沒有兇殘到毫無人性。再來看看,李自成是如何對待崇禎的太子朱慈烺的。

    朱慈烺在北京城破後,跑去找母親周皇后的父親周奎,結果周奎家門緊閉,在家裡裝睡,朱慈烺只好跑出內城,結果被抓獲。朱慈烺送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封他為“宋王”,但被拒絕,讓他下跪,出被拒絕。朱慈烺甚至說,我不會跪你個流寇的。

    李自成並沒有大怒,更沒有殺他。只是問你爹哪裡去了?你們老朱家為啥失掉了天下?朱慈烺答,先回答崇禎已死,並說亡國是用了賊臣周延儒等人。李自成笑了:“你真是個明白人。”朱慈烺問,你為何不殺我?李自成回答:“你沒有罪,不會亂殺無辜。”

    事實上,朱慈烺不僅沒被殺,而且在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後,李自成“御駕親征”時還帶上了朱慈烺。直到清軍偷襲大順軍,李自成敗逃時朱慈烺仍然是安全的,至於後來的結果如何,《明史》載“不知所終”。

    4、真相到底是什麼?

    民間野史願意相信朱常洵是被煮食的,緣自一種道聽途說的故事感,只有這樣的情節才能在正史之外更有流傳性。而真正導致這種說法的,還是《明史》中“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的記述,雖然記述不詳,甚至故意不明說,這就給野史們留下無限想象空間。

    《明史》中稱,李自成的顴骨突出,眼窩深凹,眼睛像鷹,鼻子如蠍,聲音如豺。性情非常殘忍,每天以殺人、斷足、剖心為樂。同時又說,李自成不好酒色,吃的是粗米,與部下同甘共苦。羅汝才有妻妾數十人,帳下還有數隊女樂,出錢出物供養她們,李自成為此常恥笑他。

    這樣的記述,也為煮食朱常洵埋上了伏筆,似乎是順理成章的結果。但是,成王敗寇一直是千年來的鐵律,作為滅掉明朝的李自成最終歸於失敗。而自詡為承襲明朝正統清朝,如果不把李自成記載的兇殘些,如何能坐穩江山並且顯示自己的正統呢?

    因此,最大的可能就是,清朝在修訂《明史》史根據民間野史的說法,故意語焉不詳,留下想象的空間,從而導致朱常洵被煮食的說法流傳至今。

  • 9 # 鐵馬冰河wu

    《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1641年),被明總督洪承疇、陝西巡撫孫傳庭擊潰後竄入商洛大山中藏匿的李自成死灰復燃,率18騎突然出現在河南,恰逢中原大旱,接著又鬧起了蝗災,赤地千里,餓殍遍野,走投無路的饑民群起響應,從者如流,半個月不到便擁眾十萬。這年正月,李自成率部圍攻洛陽,不久一舉攻克之,擒獲崇禎帝的親叔福王朱常洵,福王子朱由崧僥倖縋城逃脫,竄往江淮。

    明末清初的一些私家野史記載,李自成攻陷洛陽抓獲明藩福王朱常洵後, 見他體型肥胖,對他說:“如今天下百姓都餓肚子,形容枯槁,你卻吃的滿腦肥腸,看來民脂民膏全進了你的肚子,今天我要把你一鍋煮了,讓大家分而食之”。接著,他命人把福王洗剝乾淨,架上一口盛滿水的大銅鍋,燃起柴火,將福王赤條條地拋進鍋裡。

    剛開始水還不太熱,福王拼命掙扎遊動想爬出來,卻被士卒用刀背敲打,還蓋上蓋子,水煮開後,福王皮開肉爛,沒了聲息,李自成命人放入佐料和切好的鹿肉,煮成一鍋“福祿湯”,接著他和部下爭相從鍋裡舀出一碗碗肉湯,大快朵頤......手段之殘忍,情節之血腥,令人讀來毛骨悚然,也讓人難以置信。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烹殺的嗎?大名鼎鼎的闖王和他的部下們真的如此兇殘嗜血嗎?要弄清楚此事真相,就必須抽絲剝繭,正史、野史一起上。

    《明史》記載:李自成破城時“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走,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360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曰‘福祿宴’”。

    私家筆記(野史)《明季北略》、《綏寇紀略》則記述道:“汋王血,雜鹿醢嘗之”。意思是吸取福王的血,混在鹿肉裡一同烹吃。此記載李自成雖不曾吃福王肉,但喝了他的血,情節和正史記載的大同小異。

    看來,李自成攻破洛陽後為洩憤烹吃了福王朱常洵是真實歷史事件。而且,這也不是孤例,史料中對唐末黃巢農軍和明末梟雄張獻忠農軍曾以人肉為食均有詳實記錄。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明史》對李自成破城後的舉動竟有前後互相矛盾的記載。《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城甚急時,福王朱常洵藏匿於外城迎恩寺中。第二天城破,自成部卒聞訊趕到寺中將他誅殺,兩名親隨撫屍痛哭,士卒想趕走他倆。兩侍從哭喊:“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自成部下同意他倆收屍,並找來一副銅棺替其入殮,事畢,兩侍從在棺旁自縊而死。

    《明史》中前後不一、相互矛盾的記載,讓人摸不著頭腦,弄不清到底該信哪一條傳聞。因此,有人說是清朝修訂明史時故意抹黑李自成, 並煞費苦心的杜撰了福王被其活活烹殺吃掉的驚悚故事。自清軍入關、定鼎中原後,關於李自成攻陷洛陽後將明福王朱常洵煮食的說法傳得沸沸揚揚,並逐漸喧囂塵上,並被《明史》和諸多野史收錄其中,民眾皆信之不疑,似乎已成為毋庸置疑的歷史事實。

    然而,從後來李自成率軍進京後對待崇禎屍身以及明太子朱慈烺的寬容態度上又看不出他有如此兇殘暴戾的一面。成王敗寇是史家纂書時千年不變的鐵律,而自詡揮師入關是為崇禎復仇、傳承明朝正統的滿清統治者,如果不把李自成描述成一個嗜殺冷血、滅絕人性的食人魔王樣,又如何能彰顯自己是根正苗紅的正義之師並得以坐穩江山呢?都說“歷史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難道不是嗎?

    【答題寫作不易 剽竊必究】【插圖源自網路】

  • 10 # 青言論史

    在《明朝那些事兒》裡面,記錄了一個有點駭人聽聞的故事:

    萬曆皇帝和鄭貴妃愛情的結晶、體重達到三百餘斤、比皇帝還富庶的王爺、天啟崇禎兩代皇帝都得管他叫一聲叔爺爺的福王朱常洵同志,是洛陽地頭最大的老闆。 這位重達三百斤的王爺,終日閉門暢飲,遍淫女娼,終日花天酒地。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饑民相食,福王不聞不問,仍照舊收斂賦稅。

    但是惡人終有惡人收,李自成的農民軍來到了洛陽,並且輕而易舉地攻破了這座城市和王府,抓獲了王爺。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頭如搗蒜,把腦袋磕得青紫,哀乞饒命。李自成看著這個哭喊饒命的肥王爺,靈機一動,讓手下人把他綁起來,剝光洗淨,又從後花園弄來幾頭梅花鹿宰殺,與福王同在一條巨鍋裡共煮,名為“福祿宴”,供將士們共享。

    這則吃人的故事,讓人看著毛骨悚然。但是,在歷史上有沒有呢?

    正史《明史》裡,無論是福王的傳還是李自成的傳,都沒有記載這個故事。這個故事的本末,見於在明朝遺老計六奇的《明季北略-卷十七-李自成陷河南府》:“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明季北略》是一本史學價值很高的史料,對於明末的歷史研究有極其重要的參考意義,因此,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傾向於認為,確有其事。

  • 11 # 大獅

    話說明末崇禎之時,朝廷腐敗,偏鋒連年大旱,府庫空虛,百姓飢餓,於是農民起義由星星之火變為燎原之勢。起義軍盛極一時,號稱十三家,七十二營,經過與明軍連年大戰,最終剩下可與明朝抗衡的,只有李自成和張獻忠兩家隊伍。

    今日單說這李自成,歷史稱他是個多重性格之人,他既愛護士兵的一面,也有嗜殺的一面。打下河南府(洛陽)福王朱常洵封地時,不知約束兵卒,令士卒隨意搶掠,不知多少良家婦人毀在這些也是農民出身的兵卒之手,可謂遍地屍骨,家家戴孝。

    再說福王朱常洵此時封地被起義軍拿下,自然不會有好果子吃,但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下場比死無全屍還慘。

    其實這個福王朱常洵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他為人貪婪,生活極其奢摩,金銀財寶不厭其多,對當地的百姓也不和善,經常強行用低價強買他人土地。李自成率軍攻洛陽前,有官員勸朱常洵將家中的財物拿出來用來犒勞將士,以鼓舞土氣。但朱常洵卻是個十足的鐵公雞,就是“一毛不拔”。

    李白成兵臨城下時,守城將士無心戀戰,竟有人與城下攻城的農民軍士兵稱兄道弟,毫無大敵當前,你死我活的架勢。副使王昌大聲呵斥,竟被士兵扣押,總兵陳紹禹也被扣押。城上守兵,根本無心防禦。不少人直接投了李自成,另一部分逃走,只有一小部分參與了抵抗。農民軍輕而易舉登上城牆,開啟城門,此後幾日,這洛陽城就亂了套了。那些沒用來得及逃走的百姓,算是遭了秧。特別是女眷,為避免羞辱上吊的、投井的不計其數。

    福王朱常洵與世子此時慌忙逃出王府,躲進了迎恩寺。李自成手下將士衝入福王府,大肆搜撿,金銀珠寶,一掃而空。李自成入城後,下令搜捕福王。福王聞訊後,驚惶不安,手下大臣呂維棋說:“名義重要,王爺自殺算了,不要等到被抓住受辱!”

    話雖如此,但福王那有膽量自殺啊,他還希望活著繼續享福呢。不知誰走路了風聲,很快李自成的手下一湧而入,將福王一把抓住,將大臣呂維棋也一併抓住。只有世子朱由菘一人逃掉。

    眾軍士將福王押解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兩眼噴火,歷數了福王罪狀。嚇得福王抖如篩糠,驚恐萬狀,頻頻磕頭求饒。呂維棋看見福王這種沒骨頭的樣子,又羞又惱,不由得對福王百般汙罵,罵他貪生怕死,不是太祖皇帝朱元璋的子孫。李自成勃然大怒,命人將呂維棋舌頭鉤出割掉,而後梟首。

    同時,李自成見福王體態肥胖,指著他對左右將官說:“此人肥壯,可做東西吃。”左右軍士領命,將福王拖入廚房,將毛髮拔光,洗刷乾淨,如同殺豬一般,割開咽喉放血,而後剖腹取心,把身上骨頭剔去,肉割成塊,做成肉泥。李自成又命令在肉泥之中加入鹿肉,混成肉醬,然後將有功將士聚來,置酒慶賀。宴會期間,李自成讓人取出用福王肉與鹿肉做的肉醬,令每個頭目品嚐,並且對大家說:“此乃福祿(鹿)酒,還請兄弟們請暢飲!”說罷哈哈大笑。大家邊吃肉醬,邊喝酒,歡聲雷動。接著又大宴三日,把洛陽富人家中所藏珍寶金銀,綾羅綢緞,美女嬌娃一併帶走,撒離洛陽。

    李自成行軍打仗,為了使部隊機動靈活,不準多帶輻重給養。每到一處,就在當地籌糧。如果搞不到糧食,就殺人充飢,抓獲的男人,或編入部隊變成士兵,充作役夫,挑擔拉車。抓到的婦女,分賞給士兵作為妻妾,或充作營妓。

    明末雜記有記載“李闖攻某城時,如該城不戰而降,人城秋毫無犯,一人不殺。若不降,守一日,攻城時十人殺一二;守兩日,加倍為十人死四五;首三日,殺死又加倍。三日以上,便悉數斬殺,將屍體堆積起來焚燒,名曰‘打亮’!”

  • 12 # 真歷史

    福王肯定是李自成部下殺的,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關鍵是福王是不是真的被活煮了!

    福王的死,最流行的說法就是被李自成給煮了吃掉。

    當年李自成縱橫中原地區的時候,去剿滅農民軍的官軍連飯都吃不飽,可是王府奢華儲積堪比皇宮的福王卻仍然每日縱酒享樂,絲毫不關心官兵的疾苦,連唇亡齒寒的基本常識都沒有。有人勸他把王府的錢糧拿出來犒賞軍士,福王根本不管不顧,說打仗應該花朝廷的錢,憑什麼花我的錢。

    從這一點來看,他不但體型長得像他父親萬曆,都是360多斤的巨型胖子,認知水平也是絲毫不輸其父,當然了,後來他的兒子小福王朱由崧也繼承了這兩點光榮傳統。

    後來李自成的軍隊打到了洛陽附近,福王這才感覺要大禍臨頭,急忙請守將吃飯,並且用重金招募了敢死隊,把敢死隊用繩子縋下城牆去擊殺敵人,確實把農民軍擊退了。

    不過,此時已經難以挽回了,城頭的官軍居然和城下的農民軍談笑風生,就差坐一起搓麻將了,所以很快,守城的明軍就把農民軍引進了洛陽城,福王跑到了城外的迎恩寺藏了起來,很快被抓住。

    李自成坐在大殿上,福王體如篩糠,不停發抖,苦苦哀求,李自成正義凜然質問:你王府裡堆積如山,可是卻捨不得把糧食拿出來賑濟饑民,你就是個奴才。說完,李自成命人把福王活煮,和幾頭鹿一起燉了,然後讓軍士吃了,還號稱“福祿宴”。

    這段歷史雖然廣為人知,但真實性存疑,因為無論是《明史》還是《福王壙志》(墓誌)都沒記載李自成煮福王這件事,甚至大相徑庭,說福王不屈不撓,正義凜然。按照滿清抹黑前朝的思路,應該寫上福王被煮的情節才更合邏輯啊。

    由此看來,福王被李自成活煮這事不靠譜。

  • 13 # 宿禮

    李自成率部攻佔北京城後,朱常洵用千金招募勇士抗擊農民起義軍,可是終究還是勢單力薄,沒能逃出北京城,後隱匿在西郊的寺廟中,翌日就被起義軍找出來,當場斬殺了。所以,沒有談及是李自成殺了朱常洵,而是李自成部下殺的。

  • 14 # 待我施為地煞變

    傳說中,李自成攻下洛陽後,找到口大鍋,把福王扒光洗淨,剪了頭髮指甲,颳了眉毛,又用藥水排淨大小便之後。又從他園子裡逮了幾隻梅花鹿,一起扔到了大鍋裡。煮的福王哭爹喊娘,想扒住鍋沿爬出來,就被農民士兵用長矛頂回去。活活煮爛了,叫作福祿(鹿)宴,一人分一塊肉吃了。

    這個故事因其殘忍變態而流傳甚廣,很多人都信以為真了。其實,假的厲害。平時殺豬吃豬肉,都得放血,不放血的豬肉,那是一個腥臭難聞。並且燒烤、煮東西都得掏空內臟,留著內臟,裡面還有新產生的大便、小便,混在一起煮,弄得這鍋肉不比大糞好吃到哪裡去。這李自成及其手下口味怎麼這麼重?

    這跟汙衊黃巢起義的套路如出一轍:黃巢缺軍糧了,就把百姓集中到一個大臼裡,然後上面一個大硾往下錘,砸成肉末當軍糧。這下連扒光洗淨都省了,大便、小便、頭髮、鼻涕的一起吃。

    之所以這些殘忍變態的傳說流傳這麼廣,就是因為古代社會話語權都掌握在讀書的地主階級手裡,絕大多數農民一輩子也不認識一個字,他們的看法是流傳不下來的。而地主階級就認為,你農民就該苦幹一年後還是吃不飽,遇到荒年,就是活活餓死也不能造反。要想造反討活路,就極盡所能地汙衊。

    並且,最後奪取明朝江山的是滿清,出身滿洲。為了證明自己入關,奪得天下的正當性,自然得更加汙衊明朝和李自成。比如,滿清還記載李自成讓人把人肉混在草料裡,餵馬喝人血,好讓戰馬一到戰場上見到人就發狂踐踏。(可是,你家的馬能吃的下混血的草料啊?)

    這樣一宣傳效果就達到了:看到了吧,明朝崇禎昏庸,農民軍李自成變態,我大清坐江山才是拯萬民於水火之中。

  • 15 # 閣下可知司馬懿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的愛子,一度想立為太子,被群臣所阻攔,後來封在了洛陽,是為福王。當李自成攻下洛陽之後,關於福王的下場,有一種說法是被李自成的軍隊活活烹殺,還繪聲繪色的描述了大鍋烹活人的過程。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我們先看看明史中是怎麼說的:

    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

    從這上面來看的話,福王就是因為沒有跑遠,所以遇害了。屍體還被兩個『承奉』給好心的收葬了。

    但是同樣是在明史中的流賊列傳中,是這麼描述的: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李自成的軍隊不但逮住了福王,還虐殺了福王,用他的肉和鹿肉一起吃,稱之為福祿酒。以上就是正史的描述了,而在明末文人寫的野史和筆記中也有福祿酒的記載,比如在計六奇的『明季北略』裡:

    王體肥,重三百餘筋,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在鹿樵紀聞中:

    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

    其他一些記載大同小異,我們就不多引用了。

    但是那有如何解釋,福王本傳和流賊列傳的矛盾呢?其實這只是一個故事的兩個側面。正史的寫作方法,在本傳裡面往往是隱惡揚善,把傳主不好的一面給隱藏起來。像福王被活活臠割這樣的事情,即便是有,在本傳也不會寫,而是會跳過這一段,直接寫收葬。而細節放到其他的傳記裡面去。

    所以表面上明史的記載是矛盾的,其實是互補的。我們可以從此總結出福王的遭遇:

    洛陽城破之後,福王逃出城外,但是因為太胖了走不遠,被農民軍追上,活活的殺死,取了血和肉和鹿肉一起吃,叫做福祿宴。其骨頭和殘骸被兩個宦官收葬。

    所以,福王是被農民軍虐殺的,也用福王的肉擺了福祿宴,喝了福祿酒,但是福王沒有被烹殺。其實仔細看其他的野史,也都是說福王被『臠分股割』或者『酌其血』,也就是殺了取肉取血,從來沒有活烹的說法。想想也知道,我們平常吃牛羊的時候,都是殺了之後洗乾淨取其一部分肉來吃,而內臟、大腸等汙穢的地方是要扔掉的。哪有把一頭羊、一頭牛直接活著扔到鍋裡去煮的道理?煮了之後各種汙穢混在一起,又如何下嚥?所以說把福王活煮瞭然後吃的,是不足為信的。同樣的道理,說農民起義軍活煮人,活烹人的,作為酷刑是可能的,但是烹完了吃的,大都是以訛傳訛妖魔化的產物。

  • 16 # 盧溝古橋寫江山

    先看《明史》中的記載:

    列傳第八:“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沒有明確指出是如何被害,但從兩位屬下伏屍痛哭可以看出,屍體仍在,並沒有被吃掉。

    列傳三百九:“十五年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王世子由崧裸而逃。”

    這裡記載的比較詳細,也沒有說明被烹殺,李自成“汋王血”,取了他的血,跟鹿肉等放在一起吃,名為“福祿酒”。這跟福王列傳中的記載是一致的,取血,然後拍殺害,並沒有記載將福王跟鹿肉放在一起煮熟然後吃掉。所以說清朝汙衊農民軍的可以歇歇了。

    《明季北略》中也有關於福王的記載:“賊殺王,並見害。王體肥,重三百餘筋,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菹,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同樣也是“福祿酒”,並沒有提及“福祿宴”。

    《明季北略》的作者計六奇為明末清初江蘇人,記載歷史大部分屬實。

    那麼“福祿宴”的說法是從哪裡來的呢?

    吳偉業《鹿樵紀聞》中講道:“及賊至,將士力戰三日,斬獲頗多,而總兵王紹禹麾下,有所招逃兵數百為賊內應,城立破,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

    這裡才有“福祿宴”的明確說法。

    同樣,在其他的著述中,記載的都是“福祿酒”,而非“福祿宴”。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含義卻有很大的差別。前者是殺人取血,後者的作為則野蠻殘忍了許多。

    結論,正史上並沒有指明李自成烹殺了福王,福王死於他手應該是毋庸置疑,但沒有死的這麼慘。其他野史中有烹殺的記錄,但在立場不向,處於仇視李自成的心理,會有失偏頗。

    清朝進關是打著消滅李自成、為崇禎皇帝報仇的旗號,對於李自成向來是視為流賊。但官方史書上尚且認為“取血”,而不是“烹殺”,應該還是可信的。

    崇禎十五年,李自成攻開啟封,宗藩周王出重金懸賞勇夫守城。九月天大雨,李自成下令開啟決口,水淹開封,除周王一家得以逃命,城中數十萬人盡被淹死。

    他帶領的農民起義,在進入北京後迅速腐化,崇禎自縊煤山後,就以為大功告成可以享受榮華富貴了,在京城大肆拷虐,其中固然有貪官汙吏,然而也不乏清廉之士。在任何一個新建的王朝,這都是不可能赤裸裸發生的事情,絕不會連約束軍紀都做不到。

    他們打破了一箇舊秩序,卻沒有建起一個新秩序。

    很多人在聽到看到關於明清易代之際發生的一些駭人聽聞的事情時,總會覺得是清朝統治者歪曲歷史,有意抹黑,這首先就失掉了歷史的客觀性。

  • 17 # 樓哥看歷史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筆者先來澄清一下,清朝官方修纂的《明史》之中,在福王本傳中從來沒有說過朱常洵是被烹殺而死。《明史》中固然夾帶了很多私貨,但事實就是事實,必須予以尊重。那麼李自成烹殺福王這個說法又是從何而來呢?到底是謠言還是歷史真相呢?不過在此之前呢,筆者覺得有必要先介紹一個這位福王是個什麼樣的人。

    李自成劇照

    國本之爭

    朱常洵,生於萬曆十四年(公元1586年),是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生母即神宗的一生摯愛鄭貴妃。萬曆皇帝因為鄭貴妃的緣故,對這個兒子愛屋及烏,一心想立他為皇太子。但是到了明朝後期,朝廷已經不再是皇帝的一言堂。萬曆帝雖有心立第三子,奈何皇長子朱常洛卻像一座大山一般橫亙在面前。

    朱常洛的生母是身份低微的王宮女,本就是皇帝陛下一時精蟲上腦的產物。因此皇帝本人恥於皇長子生母的身份,外加對第三子的寵愛(皇帝次子早夭),讓他念念不忘想廢長立幼。當時想立朱常洵只有三條路:第一是強行違背《皇明祖訓》將第三子立為皇太子,但是這樣做的後果很可能對萬曆帝本人的皇位合法性帶來衝擊,並非上策。第二是廢掉原配,立鄭貴妃為皇后,從而將朱常洵的地位拔高到嫡子。但皇后並無過錯,且深得太后庇護。神宗本人又缺乏其先祖宣宗朱瞻基和憲宗朱見深的魄力,這條計策實際上也並不現實。第三則是以拖待變,等皇后自然死亡。一旦皇后去世,那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冊立鄭貴妃為繼後,合乎禮法,百官無可指摘。

    明神宗畫像

    事實上皇帝就是抱著這個想法,所以遲遲不立皇太子。百官也知道皇帝的想法,所以逼著他趕緊立皇太子。這場所謂的“國本”之爭一直持續了十五年,共逼退首輔四人,部級官員十餘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員人數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罷官、解職、發配。在文官集團持續狙擊之下,萬曆帝最終放棄自己的堅持,於萬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十月立皇長子朱常洛為皇太子,封朱常洵為福王。福王獲封之後繼續待在京城不肯就藩,目的顯然是在等皇太子意外死亡。因此直到萬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朱常洵才在無可奈何之下就藩洛陽。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陽,福王朱常洵被害。訊息傳到北京後,崇禎帝朱由檢為之震悼,輟朝三日,賜諡曰忠。

    福王之死辨析

    朱常洵之死,在《明史》中的記載是這樣的:

    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明史卷一百二十·列傳第八》

    從這段記錄來看,福王府中的兩位承奉(王府內的宦官)還能伏屍而哭,至少說明朱常洵死後屍體完整。以清朝統治者對李自成義軍的痛恨,倘若真發生了烹殺這樣駭人聽聞之事,沒有必要為李自成做“尊者諱”吧?

    此外1924年的時候,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了福王的壙志,由其子朱由崧所撰寫。壙志中隱去了福王藏身迎恩寺的情節,又為其鍍上了一層堅貞不屈的光環,但大體和《明史》的記載還是互相吻合的。

    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福忠王壙志》

    福王劇照

    那麼接下來大家的好奇點來,“福祿湯”這個說法是誰提出來的呢?從現有史料來看,這個說法應出自於明末清初學者彭孫貽所著的《流寇志》。

    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彭孫貽,浙江海鹽人,崇禎十五年鄉試第一。其父彭觀民,在南明隆武朝出任太常寺卿。崇禎帝殉國後,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在南京登基,改元弘光。當時明朝在江南的統治並沒有遭到清軍和義軍的衝擊,如果舉措得當,守一個和當年南宋一樣劃江而治的局面並非一個難事。但是南明君臣互相傾軋,最終導致清軍輕易過江,弘光政權迅速崩潰。

    筆者以為彭孫貽出身清流,其對福王父子本身就存有極大敵意。其父效力於隆武帝麾下,必定也會對弘光帝的失敗大加鞭撻。從這兩個角度出發,彭孫貽不會對福王父子有任何好感,甚至會認為大明天下的毀滅,和老福王本人有著巨大的干係。此外筆者也相信福王之死,必定會有各種各樣的留言傳出,“福祿湯”或許只是其中的一種而已。彭孫貽將其記錄在案,既表明了對於福王的厭惡,又突出了義軍的殘暴,可謂一舉兩得。

    結語:透過上文的梳理,筆者的結論是福王被烹殺的說法並不可靠。福王朱常洵被義軍殺害,這在明末宗室中是常有之事,並不足為奇。但是“福祿湯”的傳言卻未免將義軍過於妖魔化。李自成屠滅明朝宗室,當時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擁護的,他沒有必要用這樣噁心的方式來立威。但是出於醜化福王和義軍的目的,這樣的謠言得到大肆的傳播,其實也很正常。

  • 18 # 尋根拜祖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子,明光宗朱常洛的異母弟弟,他曾經距離皇位僅一步之遙。為了最後一步,萬曆皇帝與群臣鬥了十五年,最終低下了高貴的頭顱。

    這件事就是著名的“國本之爭”。由於王皇后無子,按繼承法規定,皇長子朱常洛應該是無可爭議的接班人,可萬曆皇帝不喜歡朱常洛,而是偏心朱常洵。其實朱常洵也沒有什麼過人之處,萬曆之所以喜歡他,純粹因為他的生母鄭貴妃,深得萬曆歡心。

    萬曆皇帝曾經與鄭貴妃訂立盟約,要立朱常洵為太子。只可惜鄭貴妃恃寵而驕,幾乎把後宮得罪了個光。後宮兩位最尊貴的女人,李太后和王皇后都力挺朱常洛。外朝大臣們以東林黨為首,也盯著鄭貴妃窮追猛打。

    “國本之爭”導致四位首輔下課,一百多位官員被牽連罷官。萬曆二十九年,心力憔悴的萬曆皇帝宣佈投降,冊立朱常洛為太子,朱常洵為福王。恐怕萬曆怎麼也想不到,這麼吉祥的一個“福”字,居然讓寶貝兒子死得極其悲慘。

    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鄭貴妃依然不死心,又炮製了“妖書案”、“梃擊案”,讓國本之爭再起風波。事情敗露後,鄭貴妃依然阻止朱常洵就藩,企圖東山再起。這件事惹怒了李太后,她訓斥鄭貴妃:我的兒子都就藩了,你兒子比我的兒子還特殊嗎?

    萬曆四十二年,24歲的朱常洵,才被迫離京回到封地洛陽,國本之爭才算畫上句號。

    因為國本之爭,萬曆皇帝賭氣三十年不上朝,連新入閣的內閣大臣都不知道皇帝長啥樣。有父親不顧法度的寵愛,有母親拼命式的溺愛,朱常洵過上了埋在錢堆裡的生活。萬曆將億萬計的奇珍異寶,大多賞賜給了他,又賜良田四萬頃。

    這還不算,萬曆又以河南土地不夠豐腴為藉口,從山東、湖廣割地併入福王府。後來朱常洵又覺得當地主太“土氣”,又伸手索要張居正被抄沒的家產,以及沿江各州縣的雜稅、四川鹽井榷茶稅收。

    後來他又盯上淮河地區的鹽業,索取大量鹽引,在河南開了若干店鋪,強行用淮鹽替代河東鹽,做起無本萬利的生意。

    在萬曆的驕縱下,朱常洵的財富,居然遠遠超過皇宮。到崇禎帝末年,河南地區流民遍地,饑民相食,朱常洵“閉閣飲醇酒”,絕不伸手援救災民。

    崇禎十三年,李自成的大軍出關中,鋒指洛陽,農民軍都知道那裡有一個“大肥王”。當時正貶官在家的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求見朱常洵,勸他說:您趕緊散家財,救濟災民並招募人才和士卒,否則大難臨頭!

    朱常洵不以為然:憑什麼讓我掏錢?再說了他們一群賊寇,哪能攻破固若金湯的洛陽?

    第二年正月,李自成兵圍洛陽,朱常洵才覺得大事不妙。他出資千金,臨時拼湊了一支軍隊,交給參政王胤常、總兵官王紹禹,期望他們能守住洛陽。不料,幾天後的一個夜晚,王紹禹反水,他與李自成勾結,開北城門引狼入室。

    朱常洵得到訊息,從城頭用繩子垂吊出逃,跑到迎恩寺藏匿。第二天,“大肥王”就被人從寺廟中揪出來殺掉。

    關於朱常洵的死,還有兩種記載,一個是他的墓誌銘,另一個是彭孫貽的《流寇志》。

    墓誌銘記載說,洛陽和福王府被攻破後:“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意思是朱常洵與李自成大軍進行了殊死搏鬥,最後“壯烈犧牲”,臨死前還過足了嘴癮,一副浩然正氣,寧死不屈的偉丈夫形象。

    而《流寇志》中的朱常洵,完全是另一個形象:“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朱常洵被捕後,完全癱軟成一團“肥豬肉”,驚恐地跪倒祈求獲得一條生路。可他的這個願望沒實現,李自成說你不是“福王”嗎,“福”和“祿”在一起才吉祥,牽一頭“鹿”來!

    李自成一聲令下,把朱常洵切成碎肉,與鹿肉攪拌在一起,讓眾人分食,還給這道宴席起名“福祿酒”。

    《明史》說朱常洵藏匿寺廟,被搜出殺害,《墓誌銘》把朱常洵誇成一朵花,《流寇志》則展現了一個貪生怕死,卻又死得極其悲慘的朱常洵,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

    首先墓誌銘記載最不可信,這東西跟悼詞一樣,除了猛勁誇大,不大可能出現對死者的批評,真實性很可疑。《明史》的描寫更詳實,也更“平和”,趨於中性,可信度更高。

    民間傳得最廣的“福祿酒”說法,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呢?

    《流寇志》記載了從崇禎元年,到康熙二年之間,各地民間武裝,對晚明和清政府的抗擊事件。從書名不難看出,彭孫貽對農民軍的態度是蔑視的。

    從《流寇志》的內容考證來看,裡面出現不少謬誤之處。不過,其中絕大多數內容,歷史參考價值非常大,談遷的《國榷》和《明史》的編撰,都參考了《流寇志》。

    《明史》是由清人編寫,它不會袒護明朝,更不會袒護李自成。既然如此,假如有“福祿酒”事件,《明史》有什麼理由不採納呢?這個故事裡,既有李自成的殘忍,又有朱家子孫的貪婪懦弱,正好可以映襯清朝的“偉大”啊。

    連《明史》都不採用,只能說明這件事的可信度太低。那麼,彭孫貽從哪裡蒐集到的資料呢?還是他道聽途說的結果呢?

    道聽途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流寇志》是彭孫貽的個人著作,不是官修,他蒐集資料的難度非常大,難免存在驗證不周祥的情況。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流寇志》被刪改了。在《流寇志》裡,只說朱常洵被割了一塊肉,被殺後其屍體交給福王府太監安葬,而《平寇志》則成了“烹殺”,被人喝湯吃肉啥也沒剩下。《平寇志》,就是清人根據《流寇志》改編的作品。

    因此,原版的《流寇志》,情節應該《明史》比較接近,沒有所謂的“福祿酒”,更不存在駭人聽聞的“福祿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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