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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書生的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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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水藍天657
英雄赴難,烈火永生!國人泣血,哀悼英靈!惡人辱罵,喪失人性!
前有鍵盤俠侮辱英烈黃繼光、董存瑞、狼牙山五壯士…今有尹某人對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3O名救火英雄極盡侮言。這是什麼樣的三觀?還是不是中國人?!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憐的,而有了英雄不去崇敬的民族是可悲的。中國從不缺英雄,中國也歷來崇尚英雄、宣揚英雄。近年來國家設立了烈士紀念日,完善了英烈名錄,制定了《烈士保護法》,提高了對英烈的撫卹標準,加強了宣傳英烈、學習英烈精神的力度。但總有個別反社會、反人類的屑小之徒不時跳出來詆譭英雄、玷汙英雄,言論的自由,網路的虛無,即便是有了《網路安全法》亦不能讓此等惡人收手。言論自由不是沒有底線,網路也不是法外之地,《網路安全法》絕不是僅僅做做樣子!
尹某人已被抓,但道歉明顯晚了,早知今曰,何必當初!有人主張千刀萬剮,有人提議讓他滅火,亦有人想讓他坐穿牢底……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我們是法制社會,有《網路安全法》和《烈士保護法》等著他,尹某人自當付出他該付的代價,這是他咎由自取。
尊崇英雄,敬畏英烈,應成為我們時代的新風,而不應讓所謂的明星、鮮肉成為我們社會的一道“靚麗"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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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青樹55132
首先用法律的手段,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嚴懲!
的確,社會上存在極少數人渣,他“她”缺少教養,對社會充滿偏見和怨恨,有的整天遊手好閒,甚至不勞而獲;有的沉迷於網路遊戲,遊戲中對危害社會的惡習,由為熱衷;有的不學無術,總想著能時時刻刻花天酒地……
這類人一但在重大災難出現時,就表現出一種幸災樂禍,唯恐天下不亂,甚至用違法的手段來危害社會。
四川涼山州年輕的消防戰士為了人民的利益,用年輕的生命普寫了人生最壯麗的篇章。一個有道德和良知的人,本應為他們的英雄事蹟而自豪;為他們獻出了年輕的生命而心痛、惋惜和哀道!
然而,那些人渣們,不被英雄壯舉所感動,反而以汙辱、誹謗、辱罵英雄人物,他“她”沒有一點道德底線,他“她”這是往英雄家屬的“傷口”上撒鹽,是可忍,孰不可忍!
執法者對此類人渣決不能手軟!必須從重從快予以嚴厲打擊,以告慰英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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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一樣的法
一是營造“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社會局面,讓他生不如死的節奏。
二是以嚴厲打擊為懲罰,營造正能量的社會氛圍,為英雄維護正義之舉。
四是國家和社會大力回報英雄,給予更多些生活、聲譽、物質、精神方面的獎勵,讓英雄流了血,九泉之下不再流淚。
五是讓英雄的行為成為“戰勝演藝圈”裡藝人的精神法寶,成為人民心中真正崇尚的人群,這才是共和國堅實的脊樑,不倒的支柱。
六是讓英雄的家人成為誰會尊重的群體,讓他們受到敬仰,受到禮遇,感到榮耀。
逝者已逝,無論如何也無法換回他們年輕的生命,英雄安息吧!共和國不會忘記,人民會記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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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周農村軼事
對於辱罵30位烈士的行為,實在可恨。烈士的英靈豈容他人踐踏,作為一箇中國人。要有一顆愛國的心,還要有一顆感恩的心。我們可愛的消防戰士,為了國家拋頭顱。灑熱血,用年輕的生命。奉獻給了國家和人民,為了人民的財產。義務反顧。證明了他們對黨和人民的忠誠!某些人為了出名,故意製造噱頭。辱罵烈土,人人得而誅之。十三億人民必討伐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最後向我們的消防戰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消防烈士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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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寶寶丶丶
我告訴你吧,這種人就是極度空虛極度寂寞,沒有存在感,社會上的垃圾,民族的敗類,他們會想盡各種辦法來引起人們的關注好滿足自己那點可憐的虛榮心,給自己一點點被關注的存在感,說句不好聽的這種人就是缺愛,他們都是死了老婆不產精子沒爹沒孃的可憐娃,很缺愛的,不管別人誇他還是罵他他心裡還是稍微有點舒適的,英雄們剛剛英勇就義,帶著太多的牽掛走了,家人還沒有從沉痛中緩過勁來,這幫狗東西就趁機從狗窩鑽出來到處亂叫,無非不就是想讓任何人都知道他們是瘋狗唄,我覺得法律應該再加重嚴格一點,不僅僅只是拘役和罰款道歉就這麼簡單的,你今天拘了一條亂叫的狗,誰能保證明天會不會有另一條狗又缺愛跑出來找點存在感?我們的英雄的名譽必須要得到更周全更牢固的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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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為你拍拍
【魏特為評價】
最近四川的火災讓很多年輕的消防人員失去了生命。備好沉痛和萬分惋惜!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每個善良的中國人都不希望出現。這些消防員大多是十幾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也就是我們很多家庭的兄弟姐妹,他們都是為了國家更多人民的生命安全,才獻出自己的生命,我們應該用最高的禮節去敬畏他們。如果沒有他們,用付出生命的行為,去挽救,也就不會有我們今天,平靜和平的生活。
對於那些現實當中和網路上的,這些毫無底線的垃圾人,他們用自己的語言和行為,侮辱了我們心中的英雄,我覺得,堅決不能容忍的。因為我幾個爺爺也是因為抗美援朝失去了生命,所以我更能體會貢獻後還被人說三道四的憤怒,因為這些垃圾人摧毀了人民心中最後的信仰,也會導致更多人沒有信仰這個社會,就會更加的失去底線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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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地之間一杆秤
各行各業的英雄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很多不平凡的事,這是值得我們尊敬的!特別是為了人民的生命財產而犧牲自己生命的人更值得我們懷念和尊敬!摸黑英雄即是對正義的褻瀆更是暴露出了人性的醜惡!我們這個世界需要正義需要正能量!特別一些媒體經常為了吸引人眼球報道一些極其殘忍變態的兇案,報道一些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子女毆打老人,要不就是大街互毆,學校欺凌。是!我們承認社會上肯定會有一些不和諧的因素,但是如果天天媒體鋪天蓋地的都是這樣的新聞給我們的印象又是什麼呢?這個摸黑英雄的人難道不是受這樣的媒體誘導嗎?嚴懲他一個你就能確保沒有後來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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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睡覺張著嘴
我想先知道此人真實意圖到底是什麼?假如說單純是為了炒作自己,那麼此人可恨程度遠不能用語言所能描述的。中國自古有一句話,死者為大,何況這三十名英靈均為保護人民財產安全,獻出自己年輕的生命。為了自己炒作而拿他人生命作為噱頭,已經不僅僅是對逝者不敬。個人建議,參照一個曾經法國的案例,有一個人為了能在歷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而縱火羅浮宮,法國官方判決中附加一條,任何情況不得出現此人姓名,使其幻想化為泡影。如此也可警告後人,除了付出代價外,將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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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認識你真好229
是人都有良心,那些小戰士還有軍人和警察,在家裡都是父母嬌生慣養的孩子,但是到了部隊,他們就是脊樑,他們就是漢子,他們肩負著國家使命,各個鐵骨錚錚,哪裡最苦,哪裡最累,哪裡最危險,哪裡就有他們的身影,面對危險的時候是他們挺身而出,來保衛國家的安全和個人的財產,相比我們這些人真的是自愧不如,但是就這樣為國家為個人獻出生命的烈士乃至說還是一個孩子,卻被那些卑鄙,陰暗的小人進行侮辱和謾罵,他們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憐憫,不知道痛惜,面對這樣不知道悔改,畜生不如的東西,應該嚴懲不貸,懲罰輕了對於他們來說無關痛癢,以後還是狗改不了吃屎,所以要懲罰就罰他個痛定終生,讓他這一輩子都有汙點,永遠都洗刷不掉,這樣他們才會真的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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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梁勇10866
在大災大難面前,我們的戰士、我們的警察、我們的公職人員義無反顧的衝向災難!用自己的生命換取人民群眾的生存!這是多麼高尚的行為啊!這也就是在我們中國!在我們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中國!才能反覆出現的場景!我們的英雄走了!為了人民的利益走了!竟然有這麼一小撮人辱罵我們的英烈!我無法用語言表達我對此事的憤怒!!!針對這個問題,我已經在另一片文章裡已經明確的闡述了我的觀點!提醒大家重視這種卑劣的現象,一定要嚴厲打擊!我不想再重複我的語句了,希望有關部門一定要立法!一定要嚴懲這種行為!絕不能道個歉、拘留幾天就完事了!因為這樣不足以震懾!我們要的是-----對這種卑鄙無恥行為的有力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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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至尊至善
個人認為要以法律為準則,仍法辦理!也不要太吵著了,家醜不可外揚,有人說出這種話,表示我們國家基礎教育差,很多人沒有一個好的心態,作為一個大國要有包容之心!以教育為主,耍讓他從心裡認識到民族團結的意義,不是讓他對社會懷恨在心,不然這種人會越來越多!我們總不能以心情好壞來看應怎麼處理!更不可能象他一樣去對罵,那與他又有何區別,為了讓英雄們安息應該清楚的介紹一下當時的情況,怎樣的情況下會發生這種情況的,也給火警戰士一個學習的教材!祝英雄們安息,英雄的家屬們節哀順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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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狼煙一九三一
古代有一天,抓來幾個搶劫拉縴人的搶劫犯,衙役們請示該如何處理,這個縣令,大筆一說:“讓這些搶劫犯,平時身帶刑具,有拉縴活時讓他們拉縴,讓他們與縴夫一起生活,以此讓他們體會拉縴人的痛苦!以後此類事件,照此辦理!”這個縣,從此大治!
以我心,體人心,讓他參加救援隊與消防隊員一起出警,一起體會,火災對人類造成的災害,讓他體會失去親人的痛苦,最好的教育方式是讓他身臨其境,親身體驗,這比任何懲罰都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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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熱點新視界
除了讓他坐牢以外,在下提出五條限制行為罰,請國家有關部門參考。
一、終生不得從事文化教育廣告傳媒行業。如發現其從事以上行業重罰審批透過的各機關。
三、十年內各大通訊運營商不得為其辦理2g以上頻寬的流量業務。如發現其實名辦理以上業務成功,重罰運營商。
四、十年以內不得擔任除個體經營戶以外法人代表。
五、終生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
另外建議國家對這種人發另外一種身份證,可以稱為b證,專門給服刑完畢的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和嚴重職務和經濟犯罪分子,以及接受行為罰的人群。為方便管理,形狀和顏色應該區別於正常身份證。
對精神病人,請發c證。不是歧視而是方便就醫救助。相對其有限的民事責任能力,也限制其行為。並給予一定的購買藥物或者享受醫療服務的優惠。別讓他們開車、打小孩了。真的。
對於殘疾人,可以發個a+的身份證。給予普惠的優惠政策,全社會都應該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最好是金色的,盲人的有盲文。可以摸得出來。聾啞人的可以贈送個讀卡器,放進去會念出來,叫啥名字,住哪裡。
最後我要借本版強調一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多少交一點,不交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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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TJ路西法
我建議給他們加入黑名單,從此鐵路和民航拒絕向這類人售票!
不僅僅是這一次,從今往後,只要有人侮辱國家,傷害廣大人民群眾的民族感情的都可以這樣處理。
從這些人的言論可以看出來,他們對國家,對民族沒有絲毫的感情。他們這些人希望國家越亂越好,巴不得亡國才好。所以,我不認為他們能夠改邪歸正,他們所謂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只是在強大的法律面前暴露了他們懦弱的本性而已。但是他們心裡對共和國的仇恨不會有絲毫的改變,一旦有機會就會變本加厲的去做傷害國家和民族的事。如果遇到戰爭,這些人百分之百就是漢奸。
所以,對這些人包括之前的精日份子,建議國家建立資料庫,讓他們成為被歧視的一個群體,從而起到震懾作用,也讓那些為了祖國和人民做出犧牲的烈士能夠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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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筆記簿杏豆
簡直就是社會蛀蟲,名族敗類!
之前我並不知道這個蛀蟲怎麼辱罵英雄了,後面看到圖片後,真的異常憤怒,情不自已,辱罵普通人,人都難以接受,你都需要付出代價;何況這是民族的英雄,國家的功臣,有了他們才有我們平安靜好的生活環境,所以對於他們最後的尊嚴,我們做百姓的誓死也要捍衛,覺不允許任何人玷汙功臣和民族英雄,所以必須嚴懲才能讓他徹底醒悟,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為自己成年犯下的錯誤買單。最近熱播結束的大戲《都挺好》大家一定都看過了,蘇明成給蘇明玉的一段道歉,態度十分誠懇,從本質上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徹底醒悟才算真正的道歉。所以想要我們原諒這種侮辱英雄的垃圾,他必須深刻反思,在電視機前想全國人民檢討,反省,認識到自己到底犯下了多大的錯誤,認識到自己的違法嚴重性,也讓所有百姓都記住這種醜惡的嘴臉,人人得而誅之。
但是僅僅道歉仍然不行,必須判刑,畢竟民族英雄神聖不可侵犯,犯下如此大錯,應該蹲大牢接受法律的教育,有些人無法無天,恬不知恥,仗著文盲嘴臉,張口就胡說傷人的話,實在讓人難以接受,30位英雄為國光榮犧牲,舉國哀悼,他們的家人也很悲痛,這樣辱罵英雄的人是沒有人性的,不加以批評教育和關押,實在難以平憤,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絕不允許任何人撒野。
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敢違法法律,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小人忘恩負義,沒有民族榮譽感,只配做個“ 人渣 ”,生而為人,請你善良。 -
17 # xy127100640
法律這種東西的好處就在於遏制上腦行為,首先他這麼做絕對不對!在刑法範圍內給與懲罰。但不應該像這些評論回答裡這麼暴虐。人這種生物很奇特,在懲罰他人的時候有語無倫次的快感,特別是有道德支撐的時候尤為誇張。因為可以毫無顧忌的表達憤怒,不用承擔心理層面上的自我譴責。 個人覺得給他們批評教育,刑事拘留15日一般人就改過了。根本上升不到那個層次,如果屢教不改那加重刑法,記得246條裡面最嚴重是3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 看到大家愛國愛這些為我們付出的人爭取名譽,說明我們還是一個熱血的名族。但不可以上腦,無腦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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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懂知識的小胖子
網名“龍捲風等你”的尹某,在網路上發文詆譭辱罵在撲滅四川涼山森林大火中犧牲的30名烈士和英雄的行徑,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聲討聲一片。如今,尹某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這大快人心,對於尹某的處罰必須從嚴從重,否則不能平民憤,不能還社會公義。英雄豈容詆譭和汙衊。當全國人民都在為30名救火隊員犧牲而感到悲痛的時候,如尹某一樣的跳樑小醜卻紛紛跳出來,利用網路來詆譭,汙衊,辱罵我們心中的英雄。據新聞介紹,自涼山大火以後短短的3天時間裡,全國各地有7人因為詆譭,汙衊和辱罵犧牲的救火英雄而被依法拘留。這些人的行徑不僅讓人感到憤慨,更讓人感到憤怒,面對犧牲的英雄,他們竟會做出如此無良的行為,他們是何居心,他們良心何在?像這樣的人,我們有必要透過法律來給他們一堂尊重英雄,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用法律讓他們懺悔。近些年,網路上出現了一股歪風邪氣,質疑我們國家的英雄,烈士的功績,詆譭和侮辱英雄和烈士。對於這樣的網路鍵盤俠,我們要嚴厲打擊,嚴罰重判,絕不能讓這樣的歪風邪氣在網路上盛行。同時,我們還有加大對英雄和烈士的宣傳表彰力度,讓英雄和烈士的事蹟家喻戶曉,讓英雄和烈士的名字響徹祖國大地。一抔熱土一抔魂,英雄已逝,浩氣長存。我們的英雄豈容詆譭和侮辱,詆譭和侮辱英雄烈士者,必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公敵,必將受到全國人民的唾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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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葉律師
根據最新的資料統計,此次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從共造成31人犧牲。但是,面對慘劇,面對英雄,面對全國人民的哀痛,部分網友卻在網上發文侮辱謾罵消防英雄。
目前,涉案人尹某某(男,30歲,貴州畢節市人),在福建泉州落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昨天,涉案人發文辱罵30名撲火英雄的尹某,低頭悔罪,向全國人民道歉!
其實,不僅是尹某,其他各地也有類似辱罵消防英雄的事件產生。根據統計,將近有15起!
人民英雄不容褻瀆,侮辱謾罵英雄的人員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責!就如同網友所說,對於這些人,以後若是有險情發生,應當責令這些人員上場。同事透過資訊公開,對這些侮辱謾罵人員進行失信人員公示,並向社會公開!
一寸山河一寸血,
一抔熱土一抔魂,
英雄已逝,
豈容詆譭。
對於這些人員,應當依法從快從重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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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Mamba一forever
首先,消防戰士是當今文明社會最危險的兵種,正是因為他們這種逆火前行的精神曾經無數次將老百姓因為失火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他們值得我們學習,值得我們愛戴!
每個人都有家庭,每個消防官兵也有家庭,但是他們為了肩膀上的責任,為了每家每戶的安全,他們離開他們的家,離開那些生他們養他們的父母,始終堅守在崗位!每一次出警誰都不能保證說一定能活回來,但是他們還是勇往直前,奮不顧身!為什麼?因為責任!因為使命!
這次的森林大火帶走了這麼多人,他們是英雄!而在這節骨眼上出言冒犯的人已經不能算是人了!這些人的思想有很大的問題,拘留沒用!必須從根本上來整治他們!我覺得,首先記入個人誠信系統,直接拉黑!再次判刑,十年起步!不管他們出於什麼目的發表的那些言論,這些言論已經侮辱了那些逝去的英雄,已經引起了民憤!所以等此事過去,必須對這些人進行嚴懲!
回覆列表
平民憤,當然是越嚴懲約好,關個十年八百的,罰個千八百萬。但那有點不太可能。最終的處罰還是要依據法律來。
在2013年,最高法就通過了《關於辦理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來處理此類情況,那麼本次事情符合其中第五條。
第五條 利用資訊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而實際上此次的尹某雲也是因尋釁滋事罪而被刑事抓捕的。所以應該是符合用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來判罰。
根據刑法的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判罰參考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終的結果可能也是如此,實際處罰可能還是以教育為主,大概在1年之下的刑期。
相比以往鍵盤俠的行政拘留,此次能夠刑事抓捕,本質上其實已經是非常重視了,且會相對嚴懲。希望以後的鍵盤俠們能夠有所收斂,英雄不可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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