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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女方父母失去孩子冠名權的補償,現在很多獨生女父母提出不要彩禮,多勞多得,生孩子女人犧牲大,當然以後孩子由丈母孃岳父照看,為什麼男人們又不樂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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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Alice33684

    他們需要女人無條件為他們付出,但是絕不上門,視為恥辱。是傳統在作怪。我認為女人們不要嫁這種門,反正三觀比較扭曲,符合他們利益的就是對的,其他的都是錯。不嫁,雖然可能會嫁不出去也不將就

  • 2 # 小魔多多

    現在的男人就是隻想享受權利又不想盡義務,無恥的很,男的一分錢彩禮不想出就能有女人受罪生有他血緣的孩子已經是對男人天大的恩賜了,有本事不入贅花四十多萬找代孕給他們生啊!幾萬彩禮都出不起天天嘰嘰歪歪,幾十萬的代孕費更是要了他們的命,真是要斷子絕孫嘍

  • 3 # 月光下的紫色1

    冠名權可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用彩禮補償的,你不要彩禮男方也沒要啊,婚後一家之主也還是男人啊,家裡出事抗的最多的不還是男生嗎?實在不行去人工授精呀,而且那種爽完不想負責任的的人也多了去了,去找啊。只要你一個女生可以抗下以後所有的風雨,這孩子的冠名權什麼的都是你的。

  • 4 # 過路人4745

    首先那個冠名權我不太理解,其次,彩禮到底是一種禮數,還是女方為了考驗男方是否重視自己,其實吧,我覺得,女方要真在乎那個姓,就大大方方的招上門女婿,按娶媳婦的標準去讓別人入贅,男方嘛,如果不想出彩禮,那你還真是王八蛋了,別人要真心嫁你,你可以沒有多的,但至少你得意思一下

  • 5 # Sat不Kallyfgud

    遇到這種男人喊他爬就是啊,千萬別跟他瞎扯淡,因為別人會分不清誰是神經病,勸女朋友唄,結婚談錢變色的男人,都喊他滾,沒有不能嫁,有不給更不能嫁

  • 6 # 公普大人

    男的家沒本事,男的自己沒本事,只能這麼認為。女的又幹嘛非要找這樣的家庭,和男人呢?找也要找,出的起彩禮或者男的自身賺錢能力優秀的,兩條至少要符合一條,兩條都符合的最好,女的要有眼光。

  • 7 # 湘水重衣

    不要動不動就上升到這種高度。男女平等,結婚為啥要男的出彩禮?孩子好端端的為啥要跟女方姓?這些順理成章的東西給一堆賤女人噴成是男權。確不知將自己打包出嫁才是女子身價的墮落。好好的一個成年人有手有腳,居然“要安全感,要保障“。把這些全部轉嫁到男人身上你要臉嗎?我是女人,我瞧不起這種一心只想坐享其成的寄生蟲。

  • 8 # 麥知南

    這種情況我個人沒有好看法。這種男人不能嫁,這種家庭不能嫁。不是彩禮不彩禮的,根本沒把女人當回事。嫁過去沒得好果子吃,沒得女人好日子過。說白了就是男權思想太重,想白得個老婆,拿去生孩子,當副屬品當保姆使喚,一點權力地位也沒得。一是拿不出彩禮,家裡都是沒得用沒得能力的人·,一點實力也沒得。二是沒得誠意。三是自私,只想自己一人的利益,不考慮別人。四是強硬不通情理。

  • 9 # 不負如來不負卿們

    娶不起就不娶,總有娶得起的。不要娶不起非要傾家蕩產去娶,還怪女的要多了。

    典型,自己選的,自己用的,還怪別人非死皮賴臉的嫁給他。要他傾家蕩產去娶的。搞笑了,有免費的,自己幹嘛不去選?非選貴的?選就選吧。還使勁覺得別人賣女兒。從始至終,沒怪自己。

  • 10 # 天雲8610214

    彩禮可以要啊 也可以和女方姓啊。但你能像古代一樣不出門 相夫教子就好啊。您能做到嗎?咋意思吃就撿順口得了?

  • 11 # 風雲戰起

    還是那句話,彩禮只是個儀式罷了,如果非要說彩禮是步入婚姻殿堂的一個坎,那彩禮對情感方面就會產生很大的不利因素!

    男方家境好彩禮多些無所謂呀,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何樂而不為呢,反正離婚了再找下家彩禮錢照樣能拿的起。

    如果男方家庭條件不好怎麼辦?唯一的辦法就是借錢來給對方彩禮,那情況就不一樣了,男方的父母年紀大不說天天揹著債務來生活,兒子能幫忙還錢還好,如果幫不上忙,難道都讓父母來還麼?又有幾個兒媳婦能幫婆家還錢的?

    有句話不知當說不當說!十萬二十萬彩禮給了,過個兩年就分了,又有誰考慮過男方家庭以後怎麼生活!

    到時候就會有人說了,都是男方這不好那不好,這有缺點那有缺點,不能說都是女人的過錯,但是也不要給自己撇的乾乾淨淨,一個巴掌拍不響的。

    有的孃家人不要彩禮要孩子?可以啊,只要兩個人都同意有什麼不可以的。說白了不就是給不起彩禮錢麼。(不過那樣的男人是無能的,為了一個女人連骨肉都可以改她人姓,丟人現眼。)

  • 12 # 笑看落花花花

    為啥女人提離婚的越來越多了呢?結都結了,生也生了,養也養了,甚至養到成年的也有,偏要離婚,這是因為現在婚姻裡男人只管掙錢,女人既要賺錢又要帶孩,不伺候老人就說不孝,前兩年研究發現隱形寡婦、隱形單親媽媽,男人不要說的多委屈,你賺錢也許不假 但論為家庭孩子的付出,絕大部分沒有女人多,這不大部分女人已經不想結婚了,男人覺得虧,女人更虧,又生又養給別人家傳宗接代,男人來給你講你沒本事你只會講錢。你說的對,要什麼冠名費,直接精子庫、甚至混血兒外國種,既避免部分遺傳病又基因好,也不用自己辛苦養大了去給一毛不拔的人義務贍養。

  • 13 # 韜光養晦66B

    男的都想女孩長大了,書讀完了,能工作掙錢了就直接去他家做保姆,斥候家裡人,養孩子還要掙錢,自己也不給女方錢,所有不管,理由就是他買了房能住。那反過來我又問,人家女方也買的有房,也不給男方錢,也啥不管你去女方家裡做事掙錢可以不?很多人說不可能,那這樣意思就是人家把女子養大就給你做事,有的還覺得應該落不到好,那女性就沒有一點地位和權益,沒人願意養女孩你男的又咋辦,社會咋發展,難道男的就不是媽生的,自己的媽不也是女人嗎?我作為男人感覺有些人不可思議,在男女之間沒有一個公平的看待,特別有些人沒養女孩,只養個男孩,說話難聽的很,自己沒能力還說結媳婦要花多少錢,養兒子吃虧等等,有的說話簡直難聽。

  • 14 # 哈哈哈哈哈哈123121

    不願意就分手唄。有啥啊,又沒有人逼他倆非得談攏在一起。我老公前女友就是因為我婆婆不給彩禮而分手的。他們在一起三年多女方懷了兩個孩子都保不住。我婆婆認為她沒得生還是怎樣結婚的時候說不給彩禮,女方氣的果斷分手。我老公說開車六小時去她家求她回來女方都不願意回來了。大概一年半以後我老公遇到我,認識兩個月帶我回家,我婆婆就叫我們準備結婚了。當時她也問我媽要多少彩禮。我媽說無所謂,對我女兒好點就行。我婆婆就給了兩萬(廣東普遍兩三萬)買了一輛車給我老公,辦酒席用了大概13萬。婚後一個月我就開始去上班了。上了一個星期就發現懷孕了我婆婆就不讓我去了。還不讓我回孃家住說懷孕得非常小心。事事注意,儘管吃的好可我到生也只有94斤。因為睡不好,感覺那種家庭氛圍不適合我,很壓抑融不進他們家,現在快結婚四年了和公公婆婆鬧翻,帶孩子在孃家住老公時常來孃家。我也想出去租房住,可我媽說我太瘦了。要我在家她給我煲湯補好身體再說

  • 15 # 唏惶

    我就不明白女的到底怎麼想的,本來生孩子是一個動物的本能,因為愛情生個小孩,女的現在就說為男的生小孩,為男的照顧老人,你們講話動動腦子好麼?小孩不喊你叫媽?小孩不給你養老?小孩不是你小孩

  • 16 # 淡寫的流年

    怎麼老有這樣的問題??

    請問有幾個岳母把彩禮沒給帶回去的?有幾個?極少數的人家吧?大多數都給姑娘帶過去了吧?並且多少補貼點嫁妝帶回去的佔大多數!!!!別人要的只是男方的態度而已,帶回去也是小兩口的私房錢,未來生孩子養孩子的錢,有什麼可計較的! 至於多少取決於個人,我結婚那會,就意思一下1.2萬,同期結婚的5萬8萬的都有,看個人吧,都散了吧,緊說個什麼勁!

    半分錢沒有,娶什麼媳婦,總得表示一下吧,要不然娶來跟你受罪?結婚了就靠自己賺一個月工資吃一個月可憐巴巴滴?想什麼呢?

  • 17 # 藍海100879821

    彩禮嗎?咋說過來人告訴你,彩禮既能測試男方家對於女人的態度,看出男方家的經濟實力。說是結婚後努力,但忽視一條懷孕生孩子是年輕小兩口能控制的?沒有經濟實力苦的是孩子,奶粉尿布是,月子裡的湯水,住院開銷大筆開銷。主要是孩子小時候愛生病,真的急用自己親媽會看著女兒的孩子不管嗎?肯定得管。自己支出大於收入想不牢而貨。我奉勸那些沒錢的小夥子,沒錢去掙。沒經濟實力就去結婚,說是裸婚苦了孩子,應為沒錢雞飛狗跳了,最後媳婦抱著孩子單親媽媽,你這麼多年也不是浪費時間嗎?單身的高貴,努力奮鬥,覺得差不多了再結婚。一般有責任心的男人,沒經濟實力之前是不敢結婚的……

  • 18 # 西西雪

    可以不要彩禮,那幾萬幾十萬,我把閨女從小養到大,估計都花100萬左右了,還差那點錢。孩子姓什麼也無所謂,就是一個姓,血脈在那無所謂。但是閨女嫁過去不是當免費保姆的,家務女婿要幫做,閨女生孩子,女婿要幫一起帶,女婿要能賺錢,我不要彩禮,也不在乎你婚前有沒有財產,但是,老婆要生崽你要預備個窩把,總不能生路邊吧,孩子總要養得起吧,總不能結婚後啃老,彩禮沒要你的,你好意思來啃岳父岳母的老。既然沒彩禮,我也就不準備嫁妝了,兩個人自己去奮鬥也不錯。老了,讓閨女來養老就可以了,她沒空管她的公公婆婆,小兩口自己養自己爸媽總不過分吧。

  • 19 # 隨遇而安心中有太陽

    給彩補也是傳統,別不要臉雙重標準想要賴,你可以不給彩禮,人家可以不讓孩子跟父姓,況且有法律的支援,誰怕誰!

  • 20 # 觸手不及

    每當看到這種標題就氣結,當下社會背景家庭下,真正在乎孩子跟誰姓的相信也不多了。彩禮多半要的是安心,真正養女兒為了發財的沒幾個吧,且不說大部分要的彩禮最後媳婦都帶回去了。孩子跟誰姓其實就是責任的劃分,也就是約定俗成“嫁“和

    “娶”的本質了,因為你一旦定義為娶,那麼對於女婿來說責任減少一半。打個不確切的比方:你如果是“娶”的,如果男方父母在兒子家住三年五載,是不是覺得應該的,你讓娶來的媳婦父母偶爾住幾個月是不是也會有鄰居誇你做的好呢?(起碼我身邊絕大部分是這樣的,也有特殊案例或者個別地方女婿和兒子的責任真正一樣)至於這個我身邊到碰到過幾個例子,女方不要一分錢,房子車子共同解決,當然雙方父母問題養老也共同解決。所以說到底我認為還是責任的劃分衍生出的彩禮問題,單在彩禮要不要上糾纏討論不休治標不治本,這只是代表個人拙見,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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