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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陶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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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淌的歌謠
這個案子比較引人注目,原因之一是道德與法治的衝突。從道義上講替母報仇鬥殺仇人是盡孝,(具體細節沒有詳查,一切訊息來源於網路新聞)是個盡孝守義的好兒子,為人子者若不能為父母伸張正義,終老之時將以何面目去見死去的母親。從道德層面來講,替母弒仇,應該是受頌揚的。可是,在法制的方面來看,他的復仇方式又過於殘忍,連殺三人而且數刀斃之。故,其行為必然陷入生與死的矛盾之中。然而,法網無情,維持原判是符合法治社會的需求的。 回首往事,張扣扣童年之不幸為今日之悲劇埋下了種子。其實,他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仇恨讓他終身(如果被執行死刑的話)不得安寧,由於仇恨讓他失去了溫暖的家庭他愛過但沒有組織一個家庭,也許這也是悲劇發生的一個原因。沒有人來幫助他排解他心中的仇恨之火,孤獨的心靈被複仇所牽引。他還曾經是一位軍人,是一個願意為國奉獻的公民。但願一切不幸的人們都得到寬恕。與其讓他死於刑場,不如讓其躬身自省,徹底改造悔悟。毀起軀體,不如救其精神。希後來之人不再有悲慘的童年,仇恨的青年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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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日本的兵
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張扣扣殺人案手段殘忍,充滿血腥,但從根源上還是能找出這起慘案的內在原因。
現在人們都在談論的是張扣扣是否死刑,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這個判決的結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剛才講的還有最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殺一儆百!
張扣扣的殺人案,從一開始就註定就是一個悲劇!
母親被殺,相信是每一個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無法接受,並立志要血債血償的!
如果王家殺人以後不那麼猖狂,而是積極穩妥的處理兩家關係,即使再大的復仇怒火也會隨著時間而逐步減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沒有殺人償命,反過來還是那麼肆無忌憚,張揚地挑釁張扣扣底線,這也是不可排除被殺的原因之一!
張扣扣,為母報仇死而無悔了!可是,留給人們的警醒是多樣化的!
在坊間,張扣扣為母報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會,張扣扣殺人償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張扣扣殺人實屬被逼無奈(憑什麼王家殺人不用償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與否,人們心裡有桿秤!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靜,千萬別囂張,否則,得一時開心,恐將勢必給自己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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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儒雅沉得住氣
從法律上講,判處張扣扣死刑毫無疑義,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他的辯護律師也知道,從倫理道德上講,你今天殺人償命,也是天經地義,而且還殺死仨人。
如果在當今社會,能以替家人報仇,而故意殺人受到人們推崇,那麼社會一定是倒退到封建社會,如果今天人們還可以選擇用報仇來解決問題,那麼所有犯不同罪行的罪犯,都可能被受害者家屬直接上門殺死,如果到這個地步,國將不國。
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任何事情,每個人的看法和理解都不盡相同,採取的應對措施也不盡相同,所以古人常說有上策、中策、下策之分。張扣扣選擇的害人不利己方式,我相信他在天之靈的母親不會同意,他的戰友和家人也不會同意,法律也不允許,這就說明這個方式不可取。
人生在世,凡事聽人勸,尤其是人入困境時,旁人可以讓你明白和化解許多困惑,真可謂,旁觀者清。所以人應該有一二個知心朋友。
張扣扣願意以生命的代價,得到精神上的慰籍,那是他的選擇,後人不應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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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孤舟獨釣702
張扣扣是可恨的,連殺三人,手段之惡劣,之殘忍,可以說喪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憐的,母親的死在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陰影,我們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復仇之心,現在一目瞭然。那麼小,家庭在農村處於弱勢狀態下,母親被村裡一家惡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懷裡,而且解剖屍體還是在自己眼皮底下進行的,大家試著想一下張扣扣母親當時的情景,誰不為之動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農村惡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長大後的張扣扣是一條好漢。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殺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為做兒,鐵骨錚錚。
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大於情,就算他的判決得到全國很多人的同情(基於前因後果),但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張扣扣的做法也給那些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課:凡事不可做的過頭,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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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香菜香不香
縱觀了全案,我感覺,沒有公平與不公平之說,法律的意義在此案體現的淋漓盡致。誠然,血親復仇在中國幾千年的孝道文化中,早被我們貫徹到思想的根處,但是,畢竟是三條人命對兩條人命,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王犯案之時,尚未滿18,減輕處罰是必然,但張已成年,仇恨確實驅使了他的極端,如果他不死,對這個社會,如何交待,我們的仇恨會不會氾濫?會有多少人用牢獄之災換取仇恨相抵!又有多少人的生命會丟失在仇恨的刀魂之下,那麼,既然仇恨可以解決問題,那法律的意義何在!我想,它所維護的正義恰恰在此!底線規則永不讓步!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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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憨老頭賞石
從道德層面上來說這人不該死,從法律層面上來說這人該死。
對於其遭遇表示同情和憐憫,對於其行為表示不屑和不解。
做人做事不求十分想到對方,有三分想到對方那是聖賢,有一分想到對方那是好人,那三個人該死,但是,你不是終結者。
很不喜歡回答這樣的問題,心裡總是堵,現在不是快意恩仇的年代!
現在是法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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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虎妞羊羊得意
這一點可以參考一下因為在初中被別人欺負報復初中學生砍殺十幾人造成九人死亡十幾人受傷的惡劣犯罪行為如果人人都以效仿梁山武松那置法律國家於何地?首先未成年人殺人是不是要判死刑?時隔二十二年打著為母復仇的名號明目張膽連殺三人是否算是替母報仇?影響是否惡劣?行為是否應當提倡?是否給社會帶來正能量?理清這些再去說什麼反殺二十二年都無法磨平此人內心的暴戾恣睢之氣可見就算當初把王家判死刑也不可能成為有用之才哼╯^╰哼!別和我說什麼替母報仇那些只是為了脫罪的藉口罷了加上某些公知大V惡意炒作故意以替母報仇來激起民憤其心可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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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雲雁水
兩天來,看了很多分析張扣扣案件的文章,個人認為從張扣扣案件中,有兩個重大命題需要反思:
一是從法律社會學的角度,這個案件帶有甚囂塵上的暴戾殺氣,應為世人所警惕。因為他身上展露著一種典型的法律虛無主義,凸現出人格尊嚴高於生命權利的落後文化,其悖論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樣推而導之,為了報仇可以藐視法律,為捍衛個人權益,可以侵害他人的生命以洩憤。
二是從社會政治學角度來看,這又是一種反社會情緒的宣洩,若張扣扣的“弱者復仇”“替天行道”的社會亞文化得到提倡和標榜,搞社會歸因,就會將犯罪合理化,殺人者成了反抗體制和不公的英雄,犯罪者也會在不辨公理是非的同情中獲得心理暗示,減輕輿論與道義的譴責。若這種輿論導向迷失,瓦解的是整個社會秩序的底線,並且歸根到底,這種後果與風險將會威脅到每一個公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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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梧柏散人
張、王兩家都是這場人間悲劇的主角!悲劇註定要發生,殘暴血腥!因果報應!既然王家22年前播下了惡種,終於嚐到惡果——不幸的是張扣扣沒有夭折,沒有殘疾,沒有升官發財,沒有剃度入空門,而是到軍隊這大熔爐中鍛出了體魄與堅強的意志,至於說他為什麼殺了王全家,《水滸傳》中武松血濺鴛鴦樓,殺了老少三十餘口,其中包括無辜的馬伕、下人、丫環,年少不解作者施耐庵為何如此描寫這場殘暴血腥的殺戮!——深入張扣扣骨髓的仇恨一旦釋放,後果很嚴重!一點幸運的是:王家老三逃過此劫!但據聞這貨在法庭指責張的律師,張怒懟:你應該慶幸你還活著!!——所以就理解了施耐庵,也不難解讀張抗抗之所以要殺盡王家兄弟仨!!——至於官方將張的殘暴起因歸結於張的偏激,張的不如意,張因為生活不如意而變得性格扭曲。。他們似乎在迴避一個根本問題:他們曾經的所作所為是這場悲劇的幫襯者!——張抗抗不是偶然的,而是這整個殘缺體系的必然!儘管我們不主張以暴易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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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黃河人家28
3分鐘前
法律不是社會治理的唯一手段,甚至也未必是最好的方式,而且就具體的個案而言,也可能不能真正維護正義、彰顯公平。就好比聯合國機制不能避免習以為常的侵略和戰爭一樣。這個情況下,抵抗和反抗是自然的,就會出現本案的情況。殺人有罪,但未必當死。也不能否定張扣扣的一切。要知道,在幾乎所有的種族傳統中,都有復仇的種子。就種族整體而言,它是抵抗入侵的重要因素。法律條文之所以不斷變化,就是因為條文字身可能存在缺陷,也會因為不適應時代變化。優秀的法官,常常會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結合具體的案情,對比基本的道德和社會認知座標,作出符合當下、也啟迪後來的判決。願編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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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做個老實人ye
有點體現“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情景!但扣扣在這件案件中又有“不能對號入座的感覺”!網友們需要更多的去理解“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情況,是在什麼條件下才出現的!當今的人總愛拿已成口頭俗語的東西去充實承接。我的見解,當年殺其母一人殘忍;現在扣扣殺三人也夠殘忍。中國有句話:以命償命,一命換一命比較現實。張扣扣殺三命償其母一命,法律是不會同情張扣扣的,這點扣扣本人也是清楚的!如果法律都這樣順著人情走,那以法治國就是空話、那樣國家、社會都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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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澎湃明天
對於張扣扣殺人一案,我認為判死刑體現法律的嚴肅性。但從張復仇這件事來講,放在任何一個有血性的男人身上肯定會這麼做,為報殺母之仇是兒女應盡的孝道。錯就錯在沒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加之王家人做為鄰居有啥過不去的坎,競爭強好勝打死張的母親,作為一個當時不懂事的張扣扣親眼見到乙母親被王家人打死,並被解剖,這給孩子留下一生的痛,埋下禍根是必然的。再說王家人既然犯了這麼大的錯誤,全家老小應從良心上承擔責任,要相互謙讓溝通,不斷化解矛盾,給張家一點一點關懷和愧疚之感,也不至於發生當時的慘案。總結一點,人生苦短,別為了一已私利相互仇恨,人與人相處別爭強好勝,有時忍讓一時,會幸福一生,只要心胸開闊,相互理解,原諒,包涵,人與人之間就沒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的慘案再發生,願天下無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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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偉160154327
第一張扣扣連殺3人於理於法應當判處死刑第二張扣扣從看到母親被殺心理已經扭曲第三張扣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孝子,所以張扣扣殺人已想到會有今天,
第四是張扣扣母親的事情上可能當年處理的不好,歷史上有很多錯假冤案造成了當時的個別現象發生了
第五國家政府應該撤底肅清隊伍,以共產黨的職責為中心,真正做到為國為民,以老百姓的話說別讓一顆老鼠屎攪壞了一鍋湯
第五張扣扣是一個警示,必須走法律途徑來為自己審訴,一切過激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張扣扣如果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一定是一個完美的結局。因為歷史有很多這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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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散步胡蘿蔔
最近一直關注張QQ案件的審理,說真的3條人命輕判機率基本為0,案件結果不是重點,而是透過案件能直接反應出我國司法的進步性,以及案件折射出的問題,給大眾一個交代和反思。
選擇庭審網播本身就是進步這還是要肯定的。相關人員應該懂得這是一場秀,展示司法權威和公正性,但是從目前看庭審過程有不少問題,甚至是反效果沒有服眾,除了一些利益關聯自媒體絕大多數都是反對聲,這就違背了網播初衷。
張QQ,你手上多條人命這是不爭的事實,你必須付出代價;同樣你的個人訴求我們會聽取反思並還你一個公道,糾正錯誤讓大眾知道如今的進步,讓這種悲劇不在重演,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義,但是很滑稽,很多地方表現出來的卻是“我不想聽你解釋,我不關心你的殺人動機,我不關心如何杜絕這種人生悲劇再發生,反正你就得死……”,要是在x國因為辦案過程出現了違規證據就不足以採信了,因為不夠客觀公正。
“一個孩子母親在眼前死了,親眼看著母親就在路邊像被對待xx一樣解剖了(這我還是不太相信有點無法理解)……”,如果這些自述是真的,我認為沒有誰的心理上是能接受的,關鍵兇手方並沒有得到應有懲處,並且矛盾日後還在激化,所以從一開始結果就註定了……
希望司法機關好好正視本案,所有相關人員你們要明白,此案也是中國司法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例…各位都將載入史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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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風語風兄
殘殺三人,蓄謀已久,絕對是罪無可赦!這個不容置疑。為母報仇是孝道,天經地義。但是生在這個世界,有些規則,無論合理不合理,得遵循!當年的事,那時親身經歷的人最清楚,再查就可以得到真相?人的初心都是自私的,都是利己主義者,真相就可能有無數個不確定,包括張扣扣,他說的真相就是真相?經過此事可見其心理,已是何等的扭曲!可憐是可憐,當年的事也確實可恨,但某些人也別借風點火,把自己生活的不如意藉此宣洩!張扣扣不是英雄典範,更不是什麼事事優秀的好漢子,他要是那麼出色,或許已經有了自己的事業和圓滿的家庭,對於弒母仇恨已經有了很好解決方式,而不是現在這種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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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情之初
法治社會,無“以暴制暴”、“以惡制惡”容留之地。
張扣扣案件很是曲折,審判結果公道,雖無贏家,但是確實體現了法律的公正與無私。
張扣扣小時候的遭遇是殘忍的,讓人同情,那時也為他播種了一顆仇恨的種子。他上過學,又入伍當過兵,卻沒有淡化仇恨的記憶,堅持伺機而動,最後實施了“復仇計劃”而導致悲劇性後果。
其實他這麼處事和個人性格有很大的關係,人的成長與成熟不光是年齡累積,更重要的是經過社會薰陶與環境規整,才能擁有心理健康。導致正義遲到的原因很多,有時候讓人力所難及,必須堅信法律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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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yc老張
悲劇!
法律無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若干年的事情是悲劇,張扣扣事情是悲劇的繼續……
人的言行對照法律條款,符合哪一條,就執行那一條。
張扣扣的行為,給人有豪壯、熱血的感覺,不同於其他殺人越貨的犯罪分子,但是他的行為同樣是觸犯了相應的法律,對照法律條款,做出相應的判決,才是法制社會!
辯護情節中有“尋求精神病”原因、以免死刑,有點降低張扣扣的影響分……不做辯護,就求一死反而好!
如果每個人各個細節行為都能守規則,整個社會自然就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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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君子蘭191422680
這個社會怎麼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難道有差嗎?王正軍十七歲棒打扣扣之母至死,是在起爭執中棒擊腦部死亡,屬於故意傷害,何況雙方都有拿物件砸對方的存在,扣扣母親身亡後,王正軍也得到了相應懲罰,反觀張扣扣無視法律,蓄謀已久報復殺人,連70多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可以說是窮兇極惡之輩,這個社會是講法治的社會,不是快意恩仇的封建時代,你有理,可以透過正當途徑維權,如此極端連殺三人內心可以說是陰暗至極,也許扣扣他自己說的這句話才是他真正的殺人動機,(他說眼看王家人生活越來越好,自己卻很落泊,如果自己生活過得很好,或者娶妻生子是不會再去報復殺人的)從這段話之中我們不難分別他的殺人動機不旦旦只是為母復仇,更多的是生活不如意,內心產生厭惡社會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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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波波很皮
我雖不知事情原委,但我知道殺人必須償命,張扣扣報仇一案是對法律沒有正確的認知,是身為人父的疏於管教!藐視法律就應當承擔法律的制裁!
至於張扣扣母親被害一案多年前已經拍案就已經證明其家人即已認定事實,作為兒子長大後對此案不服也應當保持清醒的頭腦;中國此類案件屢見不鮮,其證明中國的法律教育的無能,多數案件都是不知法而犯法,而又要承擔法律責任,長此以往反對的聲音也會越來越多,相應也要為此付出代價!
回覆列表
張案,攪動了許多愛"復仇"者的心。有人就是這樣,總以為自已就是有理。這樣的人搞到一塊,就是這樣個畫面,你罵我一句,我就回你3句,另一方又反回罵3x3=9句,再回罵9x3=27句,,,,,,
於是 打起來了,你打我一下,我回你3下,,另一方反回打3×3=9下,再回打9x3=27下,,,,,
於是殺起來了,你殺我一個,我殺你三個,寫到這裡推測下一一一
下面純個人推測,不喜忽噴。我倒希望法院不要判張扣,甚致也不拘留,直接放回家,讓他們"復仇"互殺,1可以殺3,那麼3也可以殺9,9也就可以殺27,27也可以殺54,,,,法律不用公共權力干涉,讓他們迴圈地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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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在我小時教育我,做人保本份就已過份了,這話讓我受益終身。她老人家現年86歲,就是到菜園提幾顆白菜,都會有人搶著幫忙送回來。總有那麼些人,不知怎樣做人,整天總是復仇復仇地,這樣容易害了自已,害了兒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