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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拍個影片vlog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是個搞笑人物,穿著長袍馬褂,卻不務生產,以偷竊為生,最終被打斷腿,悲慘死去。孔乙己通曉"回"字的四種寫法,喜歡孩子,卻受到嘲諷,走到哪裡都是譏笑的物件,真是生不如死。

    在學校學習時,老師就告訴我們,孔乙己迂腐落後,處處以讀書人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看不起勞動人民,不事生產,這是造成他悲劇的主要原因,所以,魯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但是,如果我們仔細閱讀原著,會發現造成孔乙己悲劇的主要原因其實是偷竊。因為魯迅先生在設計這個人物時,就沒有給他安排職業。那麼作為一個成年人,沒有職業,沒有收入,怎麼生活下去呢?

    讓我們替作者分析一下。假如孔乙己原來是個孤兒,父母雙亡,無家可歸,那他可能成為讀書人嗎?顯然不可能。假如他原來是個普通農民,家裡有幾畝地,那他一定是從小勞作,勤儉持家,也不會養成穿長袍馬褂的習慣。

    所以,只有一種可能,孔乙己出生於一個富裕的家庭,從小由家裡供他上學,長大後好吃懶做,不善營生,終於把家敗光了,弄到一無所有。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孔乙己也不至於活不下去,比如,象書上寫的,他可以"替人抄書",賺點銀子。但作者馬上把他這條路堵死了,說他替人抄書時,連筆墨紙硯都偷走了,終於沒人再敢找他"抄書"了。看來,魯迅先生是非要把他往"偷竊"的路上逼了。

    但作者又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所以輕描淡寫地說:孔乙己"偶爾"偷竊。我的天,一個成年人,一無所有,又沒有工作,難道靠"偶爾"偷竊能活得下去嗎?其實,按照文中的意思,孔乙己就是個慣偷,以偷竊為生。

    那麼問題來了,一個慣偷,一個經常被人抓起來打的慣偷,在任何一個社會里都是令人不齒的。這和他是不是讀書人,是不是長袍馬褂,是不是迂腐落後,是不是看不起勞動人民,沒有任何關係。在書裡我們也看到,人們嘲笑他,就是因為他偷東西被打,而不是因為他長袍馬褂。

    但是作者用他的如椽大筆,硬是讓我們相信,孔乙己的悲劇就在於他高高在上,不接近勞動人民,一副讀書人的臭架子。於是,孔乙己喜歡孩子,孔乙己主動教孩子寫字這些善良的行為,都變得十分可笑,大家得到的教育就是:千萬不要做這樣迂腐的讀書人。

    其實,孔乙己本來是有路可走的,比如他可以"替人抄書",可以當個私塾教師,可以替人寫寫家信,寫寫狀子什麼的,也可以做個帳房先生,在當時人們識字率普遍不高的情況下,找個正當的工作應該是不難的,但作者卻偏偏讓他去"偷竊"。

    在很多文學作品裡,也有這樣的形象:主人公苦讀多年,卻沒有進學,過著貧困的生活,於是各謀生路,有做教師的,有放牛的,有砍柴的,有替人記帳的,有耕傭的,有賣字畫為生的,但卻沒有偷竊的。因為偷竊是一門高難技術,不是孔乙己們能勝任的。

    在梁山好漢裡,偷竊高手是時遷,不第秀才是吳用,讓吳用去幹時遷的工作,他能幹得了嗎?

    再者說,一個讀書人,應該明白事理,怎麼會去偷竊?偷竊以後又怎麼去擺"讀書人的臭架子"?這是非常矛盾的寫法,但這麼一寫,孔乙已就成了一個非常無恥的人,無怪乎受人嘲笑了。

    而且,處於窮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好不容易找到"替人抄書"的工作,不但不好好珍惜,還把筆墨紙硯都偷走了,這是正常人的行為嗎?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作者的目的就是想批判"迂腐的讀書人",卻苦於找不到有力的論據,只好給他安個"偷竊"的罪名,一切就順理成章了。

  • 2 # 西北強子

      本題主要讓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深入分析和思考小說人物的性格內涵。要鼓勵學生髮表獨到的見解。

      例 (個人意見,僅做參考)

      1 科舉制度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祿,死讀書,連半個秀才也沒撈到。

      2 封建文化糟粕,使他靈魂墮落,相反成了不能謀生的可憐蟲,沒有成材。

      3 封建等級制度使百姓麻木不仁,意識不到自己的奴隸地位,反而嘲笑更為不幸的孔乙己。

      4 以丁舉人為代表的封建統治者橫行霸道,冷酷殘忍,將孔乙己推上一條不歸之路。

      5 總之,是腐朽黑暗的封建統治制度造成孔乙己的悲劇。

      第二種解釋:①社會原因:貧富懸殊,階級對立,人際關係的冷漠勢力

      ②直接原因:因偷竊而遭丁舉人的毒打

  • 3 # 菸斗的傳說

    好喝懶做,為了喝酒卻不去做事謀生,孔乙己只能偷。

    孔乙己本是讀書人,科舉制度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造成他除了讀書,再無其它謀生手段。

    他身材高大,本可以依靠出賣勞力而維持生活,但他偏瞧不起“短衣幫”,不屑與之為伍。

    或許第一次偷書,人家不和他計較,孔乙己嚐到甜頭便成了癮。有時遇到不好對付的人家,孔乙己難免遭到一頓打,所以額頭常常夾著傷疤。

    但孔乙己偷書的壞名聲終究傳開來,大家再也不找他抄書,孔乙己連偷書的機會變得渺茫,生活愈加艱難。

    最後,丁舉人找他去抄書。丁舉人自信孔乙己是不敢偷書的,除非他小命不要。可是偏偏孔乙己膽大妄為,老毛病又犯。丁舉人把他抓來腿腳打斷,還覺得自己慈悲了。

    孔乙己終於再也沒辦法偷書了,喝了最後一次酒,在人們的笑聲中用手撐著,淒涼地離開了咸亨酒店……

  • 4 # 青石文傳

    可惜孔乙己生不逢時!

    如果孔乙己生在今天,頭上戴著“大師”的桂冠也未可知,畢竟,知道“回”字四種寫法的人還是極少的。再不濟,加入國學機構做個講師,想必也是人氣極高,一不小心還可能就成了網紅,衣食無憂自不在話下。

    哦,跑題了……

    下面切入正題。

    01

    回答此問題,必然需要把它放到時代背景裡去分析。

    《孔乙己》寫於1918年冬天,雖已進入民國,且科舉制度已於1906年廢除,但是封建復古的舊勢力也依然很強大,維護舊制度舊文化的的社會基礎依然存在,孔孟之道仍然是社會教育的核心內容,而國外的新文化卻遭到復古派的各種抵制。基於此,進步的知識分子開始揭開了新文化運動的序幕。

    魯迅在此前後曾寫了很多的雜文,對復古派進行抨擊,與舊勢力進行論戰。

    此篇小說亦是為此而戰。

    小說透過對孔乙己這樣一個貧苦知識分子的不幸身世的描述,重點批判了封建教育制度和科舉制度對人的殘害。

    02

    但值得深思的是,從小說裡看,這個舊的教育制度培養出來的卻是一個不乏人性閃光點的好人,雖說是一個“無用”的廢人。

    試舉幾例,以說明這個糟老頭子好得很:

    1、守信:

    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

    2.善良:

    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

    3.熱誠:

    “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

    諸如此類例證還有,不再一一列舉。

    何以如此?

    03

    書中交代,孔乙己一介酸腐書生,身無所長,為了維持生計,才不得以而去偷。

    但畢竟孔乙己是“穿長衫”的人,長衫代表了他優越的階層,虛幻的地位。是以,偷食物、乃至錢財,為孔乙己所不齒,他不能讓自己“墮落”到那個地步,因此,只能偷書,偷筆墨紙硯,不,是“竊”,讀書人的事,能說偷嗎?

    如真偷食物錢財的話,似乎能更讓人有更充分的理由去批判那個萬惡的舊社會。人民食不果腹,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為果腹不得不偷,而劣紳為富不仁,殘忍地將偷食的窮書生打短了腿……

    偏偏孔乙己偷的是書,是筆墨紙硯。

    我想,孔乙己的偷書,除了批判舊的教育制度外,還有魯迅先生對文人的悲憫之情,而孔乙己只是一代表人物。

    04

    魯迅先生曾在其雜文《我之節烈觀》中說:“‘世道澆漓,人心日下,國將不國’這一類話,本是中國曆來的嘆聲。不過時代不同,則所謂“日下”的事情,也有遷變:從前指的是甲事,現在嘆的或是乙事。除了“進呈御覽”的東西不敢妄說外,其餘的文章議論裡,一向就帶這口吻。因為如此嘆息,不但針砭世人,還可以從‘日下’之中,除去自己。”

    原來歷朝歷代,都有“世風日下,國將不國”只嘆。由此可見,孔乙己之愛偷,我們並不宜把這責任全部推到“世風日下”的舊制度上面去。

    更何況,如以“世風日下”嘆之,又如何解釋如今無論中國乃至美國超發達之國家,盜賊也從未斷絕?這盜賊裡,文化人也必然是有的,似乎並不需要特別舉證。如以小偷多少或存在與否來論世道人心,我覺得反而鄰國朝鮮更為世風淳樸。

    所以,我認為孔乙己之愛偷,和萬惡的舊制度並無必然的聯絡。

    從這個角度看,孔乙己不過是魯迅懷著悲憫之心塑造的一個原本清高的文人,如何為俗世所不容的故事。

    批判現實的意義當然是有的,只是這現實是永遠存在的現實,而非定格於彼時一時的現實。

    這世上,總有一些人,因各種原因落魄,不被容於這個世界,而這樣一個人的遭遇,便可試探這個社會的良心。民眾麻木,社會冷漠,缺乏完善的救濟制度,則個人便隨時會被這個世界吞噬。

    因此,不要嘲笑孔乙己,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孔乙己。

  • 5 # 塵埃洛依

    孔乙己是一箇舊時代的知識分子,以讀書為榮,但他好吃懶做。是可以同情的小人物。自命清高、自欺欺人、好喝成性,是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犧牲者,所謂百無一用是書生,就是指的孔乙己們。

    畢竟出自聖賢門下,潦倒不辱斯文。他誠實守信,總能如期歸還賒賬,從不拖欠酒錢。

    破衣爛衫,生活窘迫,可是他還經常從一小碟豆子裡撿出一些給小孩吃,還熱心教認四個不同寫法的回字,每每遭到掌櫃和做工的人嘲笑,總是笑著解釋,不已為意,這是他的寬容之處。

    偷也是無奈之舉,不得已而為之的事,談不上喜歡。

    按照他的說法是竊,意思上相同,但竊字不是口語用詞,讀書人即使偷盜也不能等同尋常小賊,有文化就是不一樣,自欺欺人,死要面子,不願捨棄他作為讀書人的面子,孔乙己是一個可憐的人,同為讀書人我同情他。

  • 6 # 痛點歷史

    孔乙己,生活在最動盪的年代,是從從秦漢以來未見過的變革時代,畢生所學和追求突然變了。

    如果換做是你會怎麼樣?

    會不會像多年前的國企大下崗?

    現在的一部分大學生像不像孔乙己?大學畢業找不到好工作的羞愧!拉不下面子去做別人認為丟面子的工作!感覺回鄉會丟臉,感覺掃大街屈才了,感覺做煎餅果子丟臉而且沒技術,為什麼到我國家就不分配工作了?為什麼我要買房了房價就漲飛了?從小到大灌輸的就是好好學習就能找到好工作!就會一帆風順,其實這只是起點,學習是為了讓你多份選擇,你上學後學歷變成了讓你不能做大家眼中的低氣活!

    孔乙己是一部分國人的面子,想活成別人眼中的神話,確變成別人眼中的笑話!

    孔乙己是一群人,孔乙己是一種狀態,孔乙己是一種心境,孔乙己可能是你我,孔乙己一直生活在我們身邊!

    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適應的人就適應了,但是因此抑鬱寡歡和一蹶不振就錯了嗎?有很多拙人一生只定一個目標,一生都想朝著目標走,根本沒想過會有變故,就像一場突如其來的橫禍,有些人能從陰霾中走出來,有些人就會迷茫和墮落。

    孔乙己還在為偷辯解,證明他也看不慣和看不過偷,但是為了所謂的面子還在維護的尊嚴,其實孔乙己就是時代變革擠壓出來的產物,孔乙己很悲哀,孔乙己很迷茫,孔乙己很可憐。孔乙己不會像魯迅先生一樣棄醫從文,沒有魯迅先生頭腦活,不懂無謂的堅持可能沒有結果,不懂颶風過崗,不懂聖人書裡寫的為什麼會有錯,不懂對他來說的古人這麼做做的為什麼會過的那麼好,他並不知道自己錯在了哪!

  • 7 # 說八道九

    當我還不知道竊書不算偷的年代,我就去新華書店竊過書。

    當我慶幸沒有被發現的時候,父親把我送到了派出所。

    我的遭遇同孔乙己差不多,父親的皮帶抽腫了我稚嫩的小屁股。

    上大學的時候,作案工具是刀片,圖書館借來的書時常被我用刀片修理過。

    在很多時候,我同孔乙己是相通的。

  • 8 # 襟亞

    孔乙己偷東西是偷東西,不見得愛偷。

    關於孔乙己偷東西的原因,原文中是這樣寫的:“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越過越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了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鈔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

    如果說讀了書沒有進學就要潦倒是封建制度造就的外在原因,那麼自己好吃懶做就完全是他自身的內在原因了,正應了那一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正是在這雙重原因的雙重夾擊之下,最終,孔乙己走上了偷竊的不歸路。他被圍觀被嘲笑,用“竊書不能算偷”無力的為自己辯解著,窮酸得用“君子固窮”和“者乎”這些詞彙來維護自己“讀書人”的最後尊嚴(和他站著喝酒穿長衫異曲同工),這隻能引來圍觀者更大強度的“鬨笑”。最終他偷到了同為讀書人但有錢有勢的丁舉人頭上,被打殘之後悽慘的死去……

    孔乙己的“偷”,絕不是單純的品格問題,它的背後有著更為複雜的社會原因和人性原因。

    如果瞭解了孔乙己為什麼“偷”,魯迅先生的那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理解起來就更為深透了。

  • 9 # 五秒魚

    這咬文嚼字間,也能看到孔乙己的掙扎,對於一個讀書人,學得是禮儀廉恥,講究的是君子之道。奈何,在讀書這條路上,孔乙己並沒有找到好的出路。加入短衣幫,心中又有太多不甘心。

    偷東西,一則是生活貧困潦倒,迫於生計。本身過得就是捉襟見肘了,飯都吃不飽,還想著咸亨酒店的酒。為了有錢喝酒,選擇沒有道義的偷竊,而酒,誰說有不是孔乙己逃避現實的一種表現,借酒消愁,麻醉自己,只有酒才能讓自己忘記精神的痛苦和現實的窘迫。

    其次,孔乙己在有錢人家抄書,遇到讀書人家,想著同樣是讀書人,憑什麼差距就這麼大,這種巨大的落差讓他產生報復心理,選擇去偷別人的東西。

    再者,孔乙己偷書,一開始,可能也有讀書人對於書的痴迷吧。但是,就馬斯洛對人性各方面的需求來看,孔乙己偷的時候是精神需求,但在餓肚子時需要生存需求,就選擇把書賣了。

    最後,當時的社會現狀,對於孔乙己這樣的人,因為讀過書,不願褪去長衫,因為落了榜,成不了長衫。在長衫與短衫之間,無論精神還是經濟,都是有所缺乏的,偷東西,也是因為因為生存選擇的一條路罷了,既然長衫之夢實現不了,那就破罐子破摔,過一天算一天了。

  • 10 # 有刺的善良

    《孔乙己》是魯迅在1919年4月在《新青年》上發表,是《狂人日記》之後第二篇白話小說。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舉制度毒害,也深受封建腐朽思想洗腦。孔乙己認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只寫得一筆好字替人抄書為生,可又好喝懶做,做不到幾天,人和書籍紙張筆硯全消失,我以為這些東西被他全賣了,如是幾次,誰還找他抄書?不種地,不經商,無經濟來源,孔乙己只好偷竊了,孔乙己有迂腐的一面,好偷書,在當時,下等人誰有書,只有中上等人有書,孔乙己觸犯了中上層階級的利益,自不量力,偷到了狠毒的舉人老爺家裡,被狠狠地打了一夜,打斷了腿,在飢寒交迫中死去!

    孔乙己一生窮困潦倒,生活拮据,在嘲笑中生活,在嘲笑中死去。魯迅先生的小說開始讀總是讓人先覺得好笑,可是越讀越讓人想哭!

  • 11 # 靜聽婲開

    魯迅是由醫從文的,因為他認為醫不能救中國,而是需要從文化、思想方面來救中國,所以他的作品都是在對映當時社會的問題與矛盾

  • 12 # 梅里上品

    因為窮。

    人要生存,孔乙己有一定的謀生手段,但他又是書生,不願意放下架子。人,往往是這樣,難以走出內心藩籬。

    孔乙己有可憐之處,但正如魯迅所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過話說回來,孔乙己雖是小偷,但至少他不會為了生存沒有底線。他的偷竊,更多像動物一樣為了基本生存。還沒到貪婪個兇殘底部。他的基本人性還在。這是可貴的地方。也是魯迅先生想要寫的吧。

  • 13 # 照歸軒

    魯迅曾經對筆下的孔乙己做出評語——“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魯迅哀的是孔乙己被時代賦予的不幸,怒的則是孔乙己的懶惰,清高,以及題目中所說的“偷盜”行為。

    在孔乙己所在的那個時代,清政府尚未完全解體,軍閥割據時常發生,科舉考試雖然已經廢除,可人民卻因為長久地受到封建思想荼毒,依然在學習封建文化。孔乙己就是這些讀書人中的一元,他雖然認字學習,但是隻學到了滿口的“之乎者也”和諸如“茴”的幾種寫法這樣堪稱“無用”的文化,與當時提倡的“實業救國”正好是反其道而行之。在這種情形下,孔乙己及他所代表大量底層讀書人都不可避免地成為了犧牲者。

    不過孔乙己雖然可憐,卻並不是毫無選擇。比起那個時代大字不識一個的底層人民,也就是文中穿“短衣”的人,孔乙己不僅有文化,還寫得一手好字,就算是替人抄書也能賺錢謀生。可孔乙己卻又好吃懶做,時常貪了客人的筆墨,帶著書本一齊消失,導致再也沒有人光顧他的生意。孔乙己賺錢的生意沒有了,他又不肯捨去一身長衫去做力氣活,那能怎麼樣呢?便只能去偷了。

    言歸正傳,為什麼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愛偷東西,因為孔乙己並不是一個人,而是當代無數個底層讀書人的縮影。這些讀書人腹中多少有些學識,但是既不願意與時俱進,學習當時西方的先進文化,也不願意踏踏實實,拋去一身清高好好過日子。他們不事生產,又自命清高,幸運的大概就是一輩子高不成低不就,可若是不幸的,那麼他們總有一天會為了謀生,出賣自己的品格,去做諸如偷盜一樣的事情。

    在魯迅先生寫這篇文章時,新文化運動大行其道,封建文化受到了猛烈抨擊,可是這些底層的讀書人卻依然麻木不醒,現在看來,孔乙己其實就是魯迅先生給這些讀書人們嚴重的警示吧。

  • 14 # 沐色l

    孔乙己清未下層知識分子的個性特徵鮮明地呈現在讀者面前,將他的可憐、可笑、可悲、懶惰、卑微的各個方面揭示出來,並從環境和人物形象的分析中反映出小說所要表現的主題:揭露了封建科舉制度的弊害以及對人們的思想奴役、禁錮,指出孔乙己走向悲劇的主客觀原因,同時也表達了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思想感情。

    說到孔乙己他本姓孟,大家叫他孟夫子,他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以致窮得討飯.他替人家抄書,可是喜歡喝酒,有時連書紙筆都賣掉了。窮極時混進書房裡去偷東西,被人抓住,硬說是“竊”書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來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卻也始終沒人知道。後來他用蒲包墊著在地上,兩手撐了走路,也還來吃過酒,來了便不見了。

  • 15 # 風西夜昨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為什麼愛偷東西?這個問題問得特別高明。因為“孔乙己偷東西”是他狹隘的思想深受封建舊制度迫害的外在表現,也是最終導致他被封建科考制度無情吞噬的導火索。同時,“孔乙己”這一人物形象是魯迅先生筆下眾多人物中,他本人最滿意的一次塑造。為什麼這麼說?以及“孔乙己為什麼偷東西”?要解除這些疑惑,我們需要對作品本身有一番系統回顧,對舊社會“封建科考制度”有一個較深入瞭解。

    孔乙己人物形象出處;作者為什麼要創作這樣一個人物形象

    《孔乙己》一文出自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集《吶喊》。故事描述了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的悲慘遭遇。主人公孔乙己心地善良,但他在科舉制度殘害下除了滿口之乎者也之外,一無所能。窮困潦倒卻自命不凡的他成了人們的笑料。因生活所迫,他偶爾有了些小偷小竊行為,終於被人打斷了腿,最後在現實生活的折磨下,默默地死去。

    文為合時而作。作家創作出一個人物形象,必定有其明確的創作目的。這篇小說篇幅不長,但孔乙己這個可憐、迂腐的,因過度執迷於科舉考試而屢考不中,最終導致自己除了與現實嚴重脫節的僵化知識外,百無一用,終被殘酷現實所吞噬。這個舊時下層知識分子的形象塑造得十分成功。他的遭遇,成了封建科舉制度殘害讀書人的有力證據,作者透過塑造這一人物形象,強有力地抨擊了封建科舉制度的落後性,徹底揭示了舊的封建體制“吃人”的本質。

    概述封建科舉制度的產生原因及發展歷程。

    科舉,作為唐宋以後選拔官吏的考試製度,是從兩漢至南北朝時期的“察舉制度”發展而來。它不僅確定要以才學舉人,而且對才學的組成內容做了更明確要求,就是要“明知古今,通識治亂,究政教之本,達禮樂之源”。這有別於傳統的經術和章句之學,而要求學者在經世致用上下功夫。

    這一制度在形成之初其實是有諸多積極意義的。因為在這之前,人才的選拔機制是“門閥制”,就是以人的出生決定升遷。即,如果你祖上是大官豪門,那麼不管你自身條件如何,你最終都可以透過世襲來繼續過上層人生活,這實際上是種很不公平的的機制。但科舉制度的產生,就改變了這種人才選拔的不公平性,它給了廣大的中下層有才華青年以自我發奮,達到改變人生軌跡,實現個人理想抱負的機會。很多貧窮的讀書人,“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讀書發奮改變了他的個人命運。

    但隨著封建時代日益沒落,科舉制度本身的消極因素逐漸顯現出來,特別是明代“八股取士”後,科舉制度漸漸成了禁錮思想、摧殘人才的工具。參加科舉考試者通常為考而學,嚴重脫離了現實生活需求,造成了所學知識的僵化、固化現象,由此也製造了無數的時代悲劇。終於,封建統治階級意識到科舉考試製度的不合理性,光緒三十一年(1906年)後,廢除了科舉。

    作者創造作品的時代背景

    《孔乙己》是《吶喊》書集中的第二篇作品。它創作於1918年冬,“五四”運動前夕。那時,科舉制度雖然已經廢除,但其遺毒還在,舊的教育體系還未得到根本轉變,許多知識分子仍舊遊離於封建思想的桎梏中無法自拔。魯迅認為,要使國民意識覺醒,必須首先改變矇昧僵化、麻木不仁的精神狀態,才能徹底把國人從幾千年封建枷鎖中解放出來,使其精神實現真正的自由和解放。為此,他的眾多作品取材,多選用當時病態時代下的不幸人物,以此來揭露本質,療以救補。

    小說透過對比法對主人公孔乙己前前後後進行了十分詳盡而生動的描寫,把他如何被腐朽的封建制度一步步殘害的過程,赤裸裸地袒露在讀者眼前,使讀者“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同時,更徹底看到舊的封建體制下“人吃人”的本質。

    一、小說中,無論對酒店櫃檯環境的描寫,還是對老闆對待顧客態度、夥計態度的描寫,都無情揭露了病態體制下人們思想行為的嚴重扭曲:

    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掌櫃說,我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

    以上描述中,人的衣著似乎都成了劃分等級的標誌:短衣幫——貧苦的中下層勞動人民;長衫——體面闊綽的上等人士。不同的身份,也決定了酒店對待顧客的態度:短衣幫櫃檯外站著喝酒;穿長衫的,店裡面坐下來要酒要菜慢慢喝……“我”樣子太傻,也成了無權服務上等人的理由!而這一切的描寫,又是整個社會的一個縮影——不得不承認,魯迅先生的目光如炬,聊聊幾筆便寫出人與人之間滑稽又現實的不公平性。

    二、正是因為病態舊制下,人們扭曲的價值觀,造就了孔乙己這個深受舊制迫害的不倫不類的下層讀書人形象: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

    淪為下等人又不甘,所以堅持穿長衫;一心想要往上爬又無能。所以,不得不在櫃檯外站著喝酒。接下來對他窘迫的外貌描寫,深刻地揭露了這個生活在社會夾縫中的小人物的艱難,就連對他隨意的稱呼都顯示出人們對他的不尊重。如此,一箇舊體制殘害下,具有現實代表意義的下層讀書人形象即刻躍然紙上、呼之欲出。

    三、封建舊體制籠罩下的社會,仿如一個無形的冷麵殺手,一點點蠶食著人的尊嚴,消耗著人的生命,終致其體無完膚,即使極其艱難的生活也難以為繼,為此,難以示人的“偷”,便成了一個無能文人唯一能維持生存的手段: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上文對他細緻的語言描寫,外貌描寫,及眾人的調侃內容,預示著這個酸腐固執的舊知識分子已然連最後的斯文都被無情地踩在地上。

    在此,文中專門提到他“偷竊”的原因:雖讀書,但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還好喝懶做,不得已才偶然做些偷竊的事。若果真是如此,那麼他最終結局便是咎由自取、純屬活該了,跟封建舊制又有什麼關係?其實這正是魯迅先生高明的“障眼法”——好喝懶做只是別人眼裡的孔乙己形象,其實背後不為人知的,正是扭曲的社會意識形態在操控著他,使這個無其它技能的無用文人,寧願去偷,也不願意去做那些“短衣幫”被人鄙視的營生!既然不為人知,或人們毫無意識,那麼魯迅就要去狠狠地去披露它,以達到警醒針砭國民思想麻木性的目的。

    四、封建舊制的僵化、殘酷終於使一個無辜文人走到生存的窮途末路:

    我整天的靠著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著。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

    上文中有一處對比細節要特別注意:我,這個夥計,也是掙扎在底層的一個貧苦小民,將近初冬整天靠著火,尚且要穿棉襖。但此時的孔乙己呢,在外漂著,卻僅穿一件破夾襖!這意味著,他殘餘的生命能量已然燈枯油盡。盤著斷腿,坐在蒲團上,以草繩牽掛帶動下半身,以雙手撐地來行走……還有什麼生活比他現在更悲慘?他現在從身體、到心理都已低到塵埃裡!這已然與最初那個“身材高大,極力維護自尊的”初始形象相去甚遠。之所以有人記住他,是因為他欠了酒店酒錢——這個原本善良的,有人情味的讀書人,終於連最後的一絲體面也消失殆盡,甚至成了負數!

    誰把他摧殘成這樣?無情的封建舊制!他的悲慘結局實在使人動容驚心!而他代表的不只是他本人,是所有腐朽封建體制下的苦苦掙扎在生存邊緣的勞苦大眾!而他們作為社會主要構成部分,如果不思改變,整個民族的命運將岌岌可危!魯迅如椽之筆對舊的封建制度的腐朽與落後揭露得可真夠徹底而致振聾發聵!

    結筆

    一個“偷”,亮出了這一不光彩行為背後更黑暗腐朽的舊制流弊!魯迅先生是不愧是“五四”時期新文學、新思想的先鋒代表。而他敏銳如刺的洞察力,鞭辟入裡的高明手段,即使放到現在,也仍舊具有積極而較為普遍的現實意義啊!

  • 16 # 芝麻來電創始人王國樑

    首先要更正的是孔乙己不是偷,而為竊。古人把竊理解為小偷小摸,是道德問題不涉及犯罪;而偷就不一樣,偷即為盜,那是強盜,搶劫略貨那種,是犯罪分子。孔乙己作為落魄的知識分子,在這點上是分的很清楚的,所以說,竊書不算偷書。魯迅筆下的孔乙己生活是很悲慘的,一方面有舊社會知識分子的骨氣,又有鄙視底層勞動人民的傲氣!

  • 17 # 散聊吧627

    偷呀![大笑][大笑][捂臉][笑哭][我想靜靜][淚奔]偷比買貴![大笑][大笑][大笑][大笑][捂臉][笑哭][我想靜靜][淚奔]你被別人看不起時偷他個蘿蔔拔他個蔥往往就是致命的打擊滴呀![大笑][捂臉][捂臉][笑哭][我想靜靜][淚奔]若是誰都不敢惹你時[大笑][大笑]你就是撬了他的金庫也會贊你有本事滴嘛![大笑][捂臉][笑哭][我想靜靜][淚奔]社會的結構很難打破滴呀![大笑][大笑]原因就在於習慣了呀!

  • 18 # 陸於敬

    孔乙己大約少年青年時代還是家境豐裕的,小說中說孔乙己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從身材和臉色推斷應是沒從事過重生產活動,既然沒從事或不需要從事生產活動,說明應該算是衣食無憂吧,一個衣食無愁的人大體是沒有什麼生活技能的。社會劇烈動盪,千年未有之變局的時代中一個沒有生活生產技能的家道中落的沒落讀書人只能是窮困潦倒,混度時日。肚子餓了要吃飯,吃飯要銀子銅板,去討去要,撇不開讀書人的面子,迫不得已,竊偷而為之。

    飢餓事小,臉面為大,孔乙己還是講尊嚴的,第一次偷還能“自圓其說”,竊不為偷,還能瞪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自”,第二次已經是不怎麼分辨,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孔乙己的命運在第二次行竊更大勢力的舉人家後連同尊嚴體面一併消失了。

    多乎哉,不多也,還欠十九個錢,穿長衫的上大人孔乙己的確是死了。

  • 19 # 布穀公社

    孔乙己的形象經過人們不斷的解讀可謂深入人心,至今還有人用“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幾種寫法麼”這樣的語句來調侃別人的迂腐,一種普遍的認知因此形成:孔乙己等同於迂腐的書生。

    一個迂腐的書生為什麼這麼愛偷東西呢?我想,這其中更多的是大家對孔乙己的一種誤讀。

    魯迅先生在寫《孔乙己》這篇小說的時間是在1918年冬,最初發表在1919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雜誌上。按他自己的話來說,寫這篇小說的意思單在描寫社會上的一種生活,請讀者看看,並沒有別的深意。

    話雖如此,但小說發表的時間,正處於“五.四”運動的前夕,擁有新思想的知識分子,對舊世界的不滿情緒日益興盛,而孔乙己無疑是舊世界知識分子的一種典型代表。

    細究之後我們會發現,孔乙己的這個名字,本身就帶有隱喻的意味。

    孔乙己不過是一個符號,至於為什麼姓孔,魯迅先生應該是有過精心設計的。中國讀書人以孔子為尊,而孔乙己卻是讀書人中最無用的代表,所以,這裡給孔乙己冠上孔姓,算是一種反諷。

    然而,魯迅先生是思想深刻的文學大師,他刻畫的孔乙己形象,當然不僅僅是為了批評舊世界中的知識分子,更多的是為了用一個落魄潦倒的窮書生形象來映照更多的階層人間百態。

    所以,我們在小說中看到,一個小小的咸亨酒店卻包羅社會永珍:囑咐員工給客人溫酒時摻水的老闆;酒店外面一群站著喝酒的人,常年以取笑孔乙己為樂;他們的口中談論著隨時可以吊著毆打孔乙己的何家、丁舉人……

    在小說中,孔乙己對偷東西的說法從來都沒有認可過,說客們也沒有直接的證據,都是道聽途說的流言,至於孔乙己到底有沒有偷東西,似乎並不重要,也沒有人願意去求證。

    孔乙己被那些短衫客人笑話的偷書、偷東西的這些行為,到底是不是真實的?這些小說並沒有交待清楚,只是聽說,而且也遭到了孔乙己的否認。

    別人說他的腿是偷東西被“打斷”,他說是“跌斷”;別人說他又偷東西被打了,他會睜大眼睛很是在意地反駁對方“憑空汙人清白”。

    顯然,短衫幫們對他的譏笑,基本都屬於道聽途說的流言,其中的真實成分是值得存疑的。

    孔乙己真實展現在眾人面前的形象,與短衫幫口中的那個小偷形象時是存在嚴重的矛盾之處的。比如,他在咸亨酒店喝酒的欠賬與還錢,信用度極高,幾乎從不拖欠,偶爾的拖欠一回,“不出一月,定然還清”。

    從行為心理上來分析,我們很難將一個小偷與信用很好的顧客聯絡在一起。關於偷東西的細節,孔乙己也從來都是否定的。

    作為一個讀書人,既然已經淪落成賊,那麼偷東西的時候為什麼不去偷價值更高的東西,而去偷不值錢,還不好出手的書?

    所以,這裡也可以解釋得通孔乙己認為讀書人“竊書”算不得偷,那是“讀書人的事”,不是世俗人眼中的那種雞鳴狗盜的行為,自己順幾本書僅僅是為了增長學問和知識。

    現實就是,孔乙己處在短衫幫集體的嘲諷之中時,也沒有人相信他的辯解,沒有人替孔乙己說過一句話,孔乙己自己有過爭辯,但在群體性霸道的話語權面前,孔乙己基本處於失語狀態。

    魯迅先生用這種近乎魔幻現實主義的手法,力圖告訴人們是,在一個百病纏身的國度,可能會出現一個“病重的人”,但圍繞在這個病重的人身邊的,都是病人,這才是《孔乙己》想要表達的核心思想。

    我們再看看魯迅先生1933年出版的《南腔北調集·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一書序言,當中有這樣一段話:“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態社會的不幸的人們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

    結合魯迅的這段話,我們展開來解讀一下發現,孔乙己是病態社會“病”得最重的那個人嗎?顯然不是。在魯鎮,幾乎人人都生“病”了。在當時的舊中國,幾乎人人都病了。

    從這個邏輯來說,孔乙己真的如咸亨酒店中喝酒的短衣幫口中所說的是個慣偷嗎?答案顯然就是,並不一定。

    綜上所述,魯迅先生透過對孔乙己的遭遇描寫,真正要表達的是人與人之間冷漠的距離感,以及人們對生命的漠視,對權力的諂媚與盲從。而關於孔乙己是不是一個真的小偷,並沒有人真正地去關心過,在乎過。

  • 20 # 阿福物語

    第一層原因:根據原文交代,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只不過沒有中秀才,學習不夠好,也不會做生意,索性還寫得一手好字,能替人抄抄書。

    可惜他好吃懶做,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沒多久也就沒人再來找他抄書。正路沒得走,只好走歪路。

    孔乙己偷東西不偷別的,只偷書,他還不管這叫偷,用讀書人的說法叫竊。只是不管換什麼字眼,偷是事實。孔乙己表面上看起來清高,穿長衫,瞧不上穿短衫的苦力勞作者,但這清高也是假清高。他要是真清高也就不會去偷東西,最後被人打折了腿。孔乙己以為自己比那些穿短衫的高出許多,可惜在別人眼裡他不過是窮苦生活的一劑調味品,供大家一樂。他在店裡的時候能使人快活,沒有他,大家也同樣過。仔細想想,孔乙己不也是很多人的典型代表嗎?只會耍耍嘴上功夫,思想上的巨人,行動上的矮子。真要讓他做個什麼事,他又看不上,覺得自己是大材小用,同時一邊埋怨社會不公。孔乙己就算是放到現代也許能混個嘴炮工作,糊弄糊弄沒讀過什麼書的小老闆,求個一官半職,能養活自己。

    只可惜他生錯了年代。

    第二層原因:社會制度的殘害,最主要是上升通道狹窄。

    這篇文章中魯迅先生寫到他是十二歲在店裡當夥計,根據先生的出生年月推算出來也就是1893年,而科舉制度廢除時間是1905年9月2日,距離這時候還有12年。

    可惜孔乙己沒能熬到那個時候。眾所周知,科舉制是科舉制度是為了選拔官員而設立的,是以考試為選拔人才的基礎,也是當時平民階層上升的唯一正規通道,沒錢沒勢,沒有任何背景的中下層民眾只有透過科舉才能一步步往上爬。這也導致了很多悲劇,著名的《范進中舉》語文課本上大家都學過。

    讀書只有科舉這一個渠道,不像現代社會,360行,行行出狀元。就算你再差除非真的懶的沒救,不然怎樣都能混一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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