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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在江湖205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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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搬不動的小強
這個男朋友還說“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云云,一不懂法二很貪心三還很愚蠢、智商欠費,小劉拒絕領證、結婚是對的。
當然了,即便沒有遺囑,將來萬一兩個人離婚,這些財產男方也是沒有任何主張權的,因為這是不折不扣的婚前財產……不過以問題描述中小劉男友這麼不堪的吃相,他肯定還是會沒臉沒皮地糾纏,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小劉提前把遺囑做好,倒真是件省心省力的事兒……省得將來萬一出現爭議,就算是佔理吧,對方死纏爛打,那也有的煩了…
其實這個男友真的是一點腦子都沒有……小劉是獨生女、家境優越,從題目描述來看,長得也不差,能跟家境一般的男友處六年,想來性格也不是那種作女,這樣的老婆,你不把她捧在手心裡寵著還想幹啥呢……其實把老婆哄好了、哄開心了,以小劉的家境,她應該不會特別介意鳳凰男友偶爾貼補父母兄弟姐妹的行為,畢竟家底在那裡,人家可以不在乎,也可以因為愛情、家庭讓讓步……更何況將來兩人有了孩子,這些順理成章都是孩子的。。。
關鍵就在於這個男朋友太貪心了……
早分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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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冷雪2019
女方想法很成熟,完全贊成女方想法:
1,女方經濟條件優越,男方結婚要求要求加名字,要是我,一定要求分開,千萬不要結婚。一個男人,把女方的經濟條件看的很重,說明這個男人,上進心很差,想不勞而獲,人品有問題!男人是為自己的愛人遮風擋雨,而不是依靠女方,這種男人不值得付出! 這個未必真的愛女方,或許對你家的經濟條件更敢興趣!
2,關於立遺囑:一定要立遺囑,因為財產,房子都是你父母愛你,而給予你的 ,不是給其他人,婚前財產,是歸你女方個人所有,但是有個前提,是女方生活很好,萬一女方有意外,婚前財產就走遺囑繼承,男方,你父母及你們的孩子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你男友會分走你的婚前財產。
3,婚前立遺囑,對你是很好的保障,你的男友為了你們生活更好,也會很好照顧你,婚姻保鮮期並不長,你們已經戀愛6年,如果在結婚幾年,你敢保證你男友還愛你 嗎? 男人隨著年齡增長,在有了點事業,有點經濟基礎,未必對其他女孩不敢興趣! 女孩好好保護自己,如果碰著渣男,你的房子,門市結婚幾年後,男方為了事業成立公司,在用你的房子做抵押貸款,在公司經營不善破產,把你的婚前財產,很容易弄沒!!!
4,現在男方結婚提出加名字,實際就是想霸佔你的財產,建議找門當會對的男友對你有好處,婚姻對女方是一輩子,對男方未必是一輩子! 富家女找窮屌絲,婚後生活未必好!!!女方相對於男方還是弱勢的!!!希望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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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走天涯解讀人生
我認為沒有領證的必要了。
女孩堅持領證前公證財產的心理解析:女孩堅持領證前公證財產,是因為她害怕自己出意外死了以後,財產會被對方佔有。她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對男孩子的人品信不過。
在戀愛中沒有感受到生死相依的愛,只是放不下這一段相戀多年的愛。年紀輕輕的為什麼就想到了出意外死後呢?這個是耐人深思的,不排除女孩有憂鬱症的前兆。什麼樣的愛才適合領證?如果雙方都很信任對方,不在乎對方的貧窮與富貴,不在乎對方的家庭結構簡單與複雜,不在乎自己的得與失的時候,就該去領證了。
什麼樣的情況不適合領證?人都成對方的了,還在乎這些財富嗎?如果女孩心裡對自己的財產看得過重,不想與你分享,只說明你們的愛還不牢固,她還沒有完全信任你,這時候不適合領證。
和家庭富裕的女孩談戀愛,自身的壓力本來就大,會被不明白真相的人往小白臉上貼。如果女孩堅持在領證前公證她的財產,則說明女孩沒有被愛情衝昏了頭腦,比較現實;假如以後你的收入較少的話,會成為弱勢的一方。這樣會增加你的自卑心理和壓力,這樣情況下的婚姻是很難幸福的,還是放棄這一段愛情吧。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解脫。結束語:看著越來越高的離婚率,我覺得朋友們在決定領證之前,再深思一下,是否能無條件地信任對方,願意把自己的一切交予對方。因為一旦領了證,再想反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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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生有你630
受於父母,還於父母是應該,如果男人真愛女孩不會在乎她的財產,而是好好珍愛讓她不出意外。夫妻一起何須分彼此,需要吃穿住都不缺,掙多少錢還不是為了共同下一代,如果真出意外,還於父母更應該,女兒不在,最少還有資產,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女婿若孝順,好好善待孝順老人,待老人過世還不一樣歸他所有,這種男人自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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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雨亭569
答,這種婚姻不要也罷,還沒開始之前最好的是結束吧!好像,是她本人知道要發生,意外一樣的了,拿我廣東話來總結一句吧!她說的話,是非常的不吉言,不能結這樣的婚,放下她是你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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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剛剛換了個新名字
這就是現實社會,支援這個女孩做法的基本全是女的!反言之如果是男方父母給的,然後男方去做同樣的婚前財產分割,評論絕對是一邊倒的罵渣男,媽寶男,這輩子守著你的房子過去吧,打一輩子光棍諸如此類的語言!其實女孩做這個應該想明白一點,就是男方要求婚後兩人必須攢錢買房子,要不然女的過個十年八年萬一女的真出意外,男的還得露宿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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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個人只有一個命運22
對啊,,免得哪天死的不明不白!
婚姻這種能在一起過了財產是一家的,,不能過了該是誰的就是誰的,,立個婚前財產公證對自己有好處,,也斷了對方的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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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心童
由此可以看出,小劉和他的男友之間的感情還不穩定。不過,小劉父母的這個做法無意中倒是考驗了未來女婿的人品。
01)女孩兒小劉完全可以不接受父母這麼大手筆的贈送房產。
如果父母非要給,可以只接受那麼一點兒,畢竟是父母的心意嘛。婚姻,是靠男女雙方兩個人共同去努力拼搏和經營的,包括物質。我認為小劉和她的男友還沒有達到可以結婚的成熟時機。
男方沒有購房能力,女方的父母就全權負責了,那男方的責任感呢,小劉的父母今天為男方省去了這些現實婚姻中幾乎所有年輕情侶都要經歷過的步驟,只會把男方漸漸慣壞了,雖然男方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但透過他不同意婚前公證財產看出,他不是一個有擔當的人,他是一個不勞而獲的人。
02)小劉的父母太溺愛孩子,這樣比較容易導致他們的女兒分不清她的男友究竟對她是否真心。
從上述可以看出,小劉是家裡的獨生女,那她的父母勢必只會疼愛她一個,再加上家裡條件優渥,從她父母對於自己的女兒婚前的投資可以看出,小劉的父母平常肯定是對女兒有求必應,甚至給予的更多,凡是自己能做到的。其實,這樣,對他們的女兒小劉一點兒好處沒有,這樣只會導致她分不清在一段與異性的感情裡,金錢在自己當下所處的感情裡究竟該如何去平衡。
有誰能保證,一個人在面對這麼多的房產面前,無動於衷呢?
如果,小劉懂得在自己的感情裡如何去平衡金錢,夠獨立,也不必要去做那個婚前公證立遺囑,給自己即將要開始的婚姻橫空增添一道世俗障礙。或許,沒有那麼多的房產,婚姻會經營地更輕鬆一些,更幸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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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胡亮亮
首先我們要看清題目女孩去公證處公正的是婚前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我覺得這個一點問題都沒有。不管夫妻感情如何,父母養育了前半輩子,作為兒女百善孝為先,尤其女孩嫁出去跟孃家在一起的時間很少很少,所以上面的問題只是女孩作為自己以後突然有一天不在了,不能照顧年邁的父母了,希望自己還能留點什麼給父母。如果以後我老婆這樣做我會覺得她以後嫁給我也會是個善良的人。所以請珍惜這樣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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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你媽喊你回家吃飯
我也懷疑小劉的男友動機不純。
這些明明都是女友的婚前財產,為什麼得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
再說,你們結婚了,如果不離婚的話,這些東西所帶來的好處是你們整個家庭的,寫誰的名字很重要嗎?
所以,我支援女孩子的決定。
不要說我將人性想的太壞了,實在是女性在婚姻中的確是處於弱勢。
首先,現在造成離婚的大多數問題的根源,都是出現在男方或者男方的家庭上。現在社會,離婚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因為婆媳矛盾、喪偶式育兒、守寡式婚姻、家庭瑣碎的紛爭,甚至是出軌、小三,而這些問題的根源大都出現在男方身上,如果真有一天女方忍受不了提出離婚,明明自己已經承受了那麼多,還要拿父母的財產給男方下半輩子買單嗎?
再退一步,若是男方忽然“發現真愛”提出離婚呢?
這種例子並不少見。
奧!女方婚後生了孩子跟你姓,給你減輕負擔增加收入養家餬口還不夠,你提出離婚她還得給你一半財產讓你和小三雙宿雙飛?
再者,現在網上流傳的殺妻的例子還少嗎?前一段時間網傳的,在泰國旅遊被丈夫推下懸崖的孕婦,不也是因為丈夫肖想妻子的財產嗎?
現在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錢財動人心,男方若真動了那個心思,到時候你就是羊入虎口,後悔就晚了。
所以,我覺得男孩子沒有別的想法,有志氣的話,就痛痛快快的陪著女友去做公證,而不是扭扭捏捏想在女友的財產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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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律師觀天下
首先,小劉非常有法律意識,立了遺囑公證,而不是立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離婚的話,這幾套房子,仍然屬於小劉所有。但是,如果意外死亡,房子會變成遺產,,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發生法定繼承,丈夫屬於法定繼承人之一,可以分得一定的份額。
婚前遺囑公證,這幾套屬於婚前財產的房子,萬一小劉發生意外死亡,房子有遺囑中確定的繼承人即小劉的父母所有!遺囑公證後,萬一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透過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不想因為買房問題,影響夫妻感情,律師建議,最好的方法是:婚前以父母的名義買房,獨生子女不用擔心父母去世後,房屋作為遺產的分割糾紛,非獨生子女,不想房屋作為遺產分割的,可以建議父母作遺囑公證。
我認為,夫妻結婚,可以財產共有,也可以婚前財產公證,畢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利支配自己的所有物。再者,不離婚的話,這些房子,男朋友也可以居住不是嘛?
陪伴才是最長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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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山富氧
很正常啊,也很有必要。小劉婚前2000多萬的財產,是她爸媽為她掙下的。這些財產與小劉的男朋友本就沒有什麼關係。考慮到若在婚後小劉出現意外,這2000多萬財產就變成小劉的遺產,由小劉的父母和丈夫及孩子等額繼承,這樣小劉的爸媽就虧大了。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小劉對其財產進行遺囑公證實在是很有必要!小劉的男朋友應當為找到這樣的女友而感到高興。對於女朋友立下遺囑公證根本不必介意,好好跟女友結婚生活,並保護好小劉,讓意外不發生,好好享受岳父母給你們帶來的優厚物質生活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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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劉富林
結個屁婚!小劉的感覺是對的,男朋友很可能對小劉謀財害命,才會堅決反對小劉做公證立遺囑,還說財產要寫他和小劉兩個人的名字,更是陰謀暴露。富家女為什麼要下嫁窮男人?什麼時候被窮男人給謀財害命了都不知道。直接找個富二代男友或大資本家或高官非婚生子得了。既能生出繼承人,又不用擔心窮男人謀財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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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Bush小樹叢兒童正版書
我離婚了,我都要去做遺產公證。我名下7套房產,外加存款。如果我意外身故。我兒子成了我財產繼承人。而由於我的身故,我兒子的第一監護人會成為他父親(離婚後沒分任何他的財產類,沒支付過任何撫養費,也不曾探望孩子)。那我的遺產就會成為監護人代為監管。總總這些後遺症,都會造成,我去世了,受益的人並非我父母或者我兒子,就是你不知道底線的那位或者會住著你的房子用著你的票子折磨你的孩子。算是我想多了。但是人想多了給自己點保障沒啥不好。又不偷又不搶的。合法合理保護自己財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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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31212
拒絕有理,堅決拒絕,一毛未撥,還想侵吐財產,姑娘真是看錯了人,這麼不知足的自私無能男,要他幹嘛,且不說該男家庭貧富,單純就該男思想意識品質,就該與之徹底兩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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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星空揚波
沒問題啊,女的做得對。
這婚前財產本來跟那男的就無半毛錢關係,他想要佔有就完全是非份之想。
何況這些財產都是女方父母安排的,而且女的父母也明顯看出了那男的是無能力讓他們女兒過上好生活而安排的,對男方來說,就算不能佔有也能享用。女方一家對這男的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再說這男的,明顯不是好東西,還沒結婚就已盯上了這筆本來就跟自己無關係的財產,竟然對女方為其父母保護財產提出反對意見,可見其居心之不良。
好在女的頭腦還是清醒的,不然日後都不知怎麼鬧。
建議女的跟這男的分手,這男的明顯信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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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孤獨地堅守
唉,又是一道無解題。
作為女孩,這麼做似乎也無可厚非,因為錢本身都是父母出的,如果自己有不測,仍然歸還父母是有道理的。
但是,作為男方肯定心裡也不痛快,女方還沒結婚就想著自己亡故後財產的歸屬問題,而且不讓男方得一點便宜,明顯把自己當外人,大部分人遇到這種事心裡都會有點疙瘩。
不過也許女孩是想考驗男的對自己的感情,也許是想激勵他自力更生。
這種事情還真說不清誰對誰錯,但我不看好這兩人的婚姻。婚姻畢竟不是買賣交易,如果雙方都像談生意一樣算得一扣不讓,我覺得這樣的婚姻不會長,即使勉強在一起也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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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我喜歡的無框畫
前一陣子看到一個嫁給外國男人的女孩兒, 她的一番操作應該值得婚姻中的年輕人學習。
她和愛人戀愛中都是經濟獨立的,誰提出要求誰付帳或者AA制,雙方都協商好了的。
婚後雙方都是
職場精英,所以仍然沿襲婚前的生活方式,當然雙方也會在節慶過或生日互送禮物,也並不一定等值,隨個人心意而已,一直到男方表示兩個人該有個愛情結晶的時候,他們針對女方因為懷孕生子期間收入降低甚至不工作所受損失,確定了男方應該付給她的孕育費和哺乳費以及預期的職場損失費,一直到孩子上幼兒園之後女方開始正常工作為止,然後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家務和孩子的一切費用和工作!在我們國家都是模糊的,夫妻雙方感情好時當然沒問題,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就會女方吃虧。
針對題主的這個案例,我覺得女生做的很對,很理性,看這個男生的意思假如女生不這樣做很難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更別說身後的財產歸屬了,既然已經出現這樣的苗頭,如果男生堅持己見一定要果斷分手,以免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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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糾結女王亦超
首先,女孩肯定很愛這個男孩,不然不可能冒著生命危險嫁給他。
其次,女孩肯定很信任這個男孩,因為如果男孩殺了她,自然喪失繼承權,不需要另立遺囑。
最後,防婆婆奇怪麼?不說常熟砍頭案。產房外頭阻止簽字的不都是婆婆麼?
小劉是個家庭條件優越的獨生女,有個戀愛六年的大學同學男友,男友家庭條件較差且家庭關係複雜,沒有購買婚房能力,於是婚前小劉父母給小劉買了三個商鋪(總面積約為1000平)、一套四室兩廳和一套兩室的學區房,均為全款購買。商鋪加房子總價值超過兩千萬。小劉瞭解到自己如果出意外了,這些婚前財產是會當做遺產被父母及其配偶平均分配繼承的,小劉認為這些財產是父母辛苦一輩子做生意賺錢買來的,因此對男友提出去做遺囑公證,將來她萬一出意外,這些東西全部由她父母繼承,取之於父母還之於父母。結果男朋友非常反對,並且認為財產應該寫他跟小劉兩人名字。小劉懷疑男友動機不純,拒絕去領結婚證。大家怎麼看?
補充:評論裡說小劉肯定很醜,我真的覺得很可悲,人性居然這麼可怕。如果說顏值,小劉算長相中上,倒是她男朋友一般。能談戀愛是因為在學校時候談的,學生時代的戀愛誰知道對方家裡是啥情況。評論裡某些男人真的太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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