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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城雜事

    從法律層面來講,該女子首先從民事方面角度而言,她對於真正的被頂替人而言,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對用人單位來說,她可能會構成一個欺詐的行為。從刑事角度來看,涉嫌的這種冒名頂替的人員,從事了偽造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要看情節是不是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或者說偽造身份證罪。”

    她面臨開除,或者其他麻煩的法律問題。至於她還能教學嗎?我個人認為,她只要能力好,教學業務精通,還是有機會的。畢竟教師總體上還處於缺編狀況。

    想當年80年代中期到接近2000年,當時小中專吃香,不少學生中三坐班嚴重,為了避免學籍與上一年重複,假學籍,頂替冒名十分正常,不少為此更改了姓氏,司空見慣!到現在依然站在講臺上,奉獻著青春!你能說他們不好嗎?你能說不讓他們教學,就不讓他們教學?

    他們也上有老下有小的,既成事實就不要多此一舉了!

  • 2 # 吳高柳1

    這個冒名頂替要區分情況,如果檔案主人通過了招生考試,取得了錄取資格被別人盜用了檔案,可以追究當事人和辦理的相關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為冒名者侵害了檔案主人的上學與就業直接權利。如果檔案主人在輟學狀態,冒用者透過自己的努力透過相關考試取得相關資格,而對檔案主人的其它方向沒有影響,因在九十年代之前,檔案都是紙質,各部門檔案資訊共享不多,所以各自不相影響,在九十年或之前這種冒用檔案資訊的人相多,如果沒有實質的影響,無非是多了一個同名同姓的人而以,是這個情況的話,要去追究別人的責任,有的訛詐性質。我認為後者性質的冒用不需要也沒必要去追究。

  • 3 # 閒心居士1

    這要看具體是什麼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原來的老師為了做其他事情離崗了,由別人來幫他代課,仍然用原來老師的姓名和檔案,領原來老師的工資。這種情況雙方當事人都自願,甚至學校領導也清楚。第二種情況是,當初取得教師崗位的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招聘單位的人做了手腳,換成有關係的其他人來上班。這樣情況多數在當時就換了姓名,只是頂替名額,一般不會冒用姓名的。第三種是,當初考中師時,一些家境不太好的學生,學習成績又不錯,為了考個飯碗,採取初三複讀的方式,而當時又不準復讀生考師範和中專。在這樣無奈的情況下,學校領導和老師會讓他冒用成績差、已經輟學的學生的學籍,參加中考。一但考上,就要用學籍上的姓名用字上學,只到工作。這實際上是用自己的能力冒名頂替考學校,當年姓名權之類法律又沒實施,只能算違反了復讀生不讓考師範的規定。這種情況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相當多。 此外,還有其他情況,要區別對待,不能輕易指責甚至汙辱漫罵。現在教師崗位逢進必考,輕易不會招編,轉正早就停止了,所以冒名頂替教書,前途不大。不過,由於老師口缺人,各地方代課老師還很多,只要人家願意繼續教書,應該可以。

  • 4 # 龍的傳人之大衛

    不能,教的不錯是能力問題,冒名頂替是品質問題。試問一個品質有問題的人又怎麼能真正去交好一個學生呢,把孩子交給他,孩子的父母是否又會放心。能力可以提升,而品質是根深蒂固的,我認為後者更重要!!!

  • 5 # 故紙匯

    不能。

    能夠勝任教師工作的人多的是,大街上很多培訓機構的人都比她可能有能力。可是為什麼很多培訓機構的削尖腦袋也當不了有編制的教師?

    她採用不光彩的手段拿到了教師編制,從本質上說應該是涉嫌詐騙的。僅僅從操守上說她已經沒有教師資格了。能力再強也不能用。

  • 6 # 施魏因施太格

    不能。教師是特殊崗位,承擔著教書育人的重要工作,用人的標準更是“德才兼備”。冒名頂替屬於欺詐,嚴重損害他人利益來使自己不當得利,是嚴重的師德問題,基本上一票否決。如果嚴重至觸犯刑律的話,更加無法勝任“育人”的作用。

  • 7 # 文子149038192

    這種人還夠格再做老師?首先她的人品就是一個大問題,其次至恢復高考以來,國家對請人帶考或作弊的考生都有嚴格的處理規定,更何況她還是偷粱換柱,毀誤了別人的一生,她的問題不但涉嫌教育腐敗,許多方面還牽涉嚴重的法律問題,最突出的就是她的思想品行不正,僅憑這一條她的政審就過不了關,就別再說她還存在其它違法乃至犯罪行為了。要想再成為教師,洗心革面,下輩子再做吧!

    用假學籍參加考試,是被假冒的人明知自己學習無望,自動放棄,而把機會讓給別人,是假冒人的真才實學。而瞞著被假冒人,冒用被錄取人員身份參加工作,是盜取別人的勞動成果。好比盜用別人智慧財產權,為自己牟利,卻說成為社會服務,能不被追求法律責任嗎?

    如果有人冒用您身份資訊犯罪逃逸,只要不歸案,既成事實,您能當一輩子逃犯?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無德之人豈能為師?言傳身教,己不正何以樹人?

  • 8 # 笛聲飛

    不看過程,只看結果,畢竟十六年了,如果她教過的學生皆認可其是優秀的合格的老師,就應該得到全社會的尊重,至於誰被頂替應由教育部門適當補償。一如殘酷的戰爭,不論你用什麼計謀手段,只要最後勝利了,那就是王者,該受萬人崇拜。。。

  • 9 # 旗開得勝FKal

    聽說這兩女是因為學籍問題糾紛的,一個冒了另外一個學籍上了大專,順利畢業後回來透過關係進了教育系統當教師,被頂替者偶然知道後已過了十多年了,就向上反映了此事。這時到目前結果如何不太瞭解了,因為她們上學的年代已經不是國家分配的年代了,被頂替者就算上了那個學校(好像是高職丶大專之類的學校)出來也不見能進入教育系統當老師的,所以,現在就算將頂替者清除出教育系統,被頂替者也不可能用自己的名字去接任頂替者的工作,只不過替國家清理了一名沒有資格的教師而已。依我看這事她倆都是受害者,要追究還是要追究當年造假者的責任。當然,我還是支援將頂替者清除出教育系統的,因為她並未擁有成為教師的資格,就算她透過自己的努力已經獲得教師資格證,並學歷是有問題的,所以不再適合當老師了。但話有分回來說,如果是八九十年代國家包分配的年代,有一段時間國家包分的中師拒絕招收復讀生的年代,一些學生因失手未能考上,後有一些人透過關係改名改戶籍,或頂用不能升學、不想升學的人的學籍,透過正規的統招統考考上中師,並順利畢業而分配當老師的人就應當另當別論了,因為這些人是憑自己的真才實學取得這個工作機會的,雖說違規,但這些人還是算得上當年的精英人才了,卻之實在可惜。如果什麼都講死理,那麼華羅庚永遠也成不了教授,華教授據說只有初中學歷,是沒有成為教授資格的,但華教授透過自己的努力自學,他的學識已經超過了博士生的水平了,教博士都不為過了,你還會去對他成為一代名師爭議嗎。

  • 10 # 選擇沉默2

    如果她教書不錯的話個人認為她是可以繼讀當老師的。因為她有了一定的教學經驗,這要比一個新人好些吧,老師這個職業不是任何人都能幹的,她要有一定的文化,一定的表達能力。比如這個人文化高但她講不出來,能行嗎?能講出來學生接受不了也不行吧,。但她頂智別人教學十六年給別人造成了傷害也是不輕的:無論她有千萬種理裡她這樣做是不道德的,是該受到社會的遣責,希望她能做好以後的事給當事人一個完美的結局。

  • 11 # 守矩老農

    教師•被人們稱之為靈魂工程師!為從作事先做人•頂替冒名無論從法•從道徳上均是被人們唾棄的!怎能讓違法•違背道德者為人師表!一經發現遣原籍永不續用•業務再好也是違法者。有幾個被釋放人員當教師先列。

  • 12 # 決勝網

    故事發生在2017年1月,冒名頂替者真名叫苗娟,2001年開始,利用王瑩瑩(被冒名者)的原始學籍檔案,還有她相關的證件、王瑩瑩的照片,辦理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從2011年3月,冒名王瑩瑩在順河鄉馬場初中工作至被舉報時。

    事情經過是這樣發生的,2016年的5月,向記者舉報被冒名的王瑩瑩所任職的公司為她繳納社保,卻發現怎麼也交不進去。於是,她就到埇橋區人社局查詢。埇橋區人社局的資料顯示,在王瑩瑩的身份資訊名下,早在2001年3月就開始繳納社保,工作單位是順河鄉中心學校。當時王瑩瑩就覺得奇怪,自己明明沒有在學校上班,為什麼會在學校繳納社保呢?人社局那邊也不清楚,讓王瑩瑩去學校看看。帶著疑問,王瑩瑩來到埇橋區順河鄉中心學校,在那裡,也有一個“王瑩瑩”。向媒體舉報此事的王瑩瑩講稱:“她說你是誰,我說我是王瑩瑩,我的社保交不進去,但是我查到另有一個王瑩瑩在繳。冒名說對啊,就是我,她還說她來處理這個事情就好了”。王瑩瑩說,後來過了幾天她又到宿州市人社局查看了那個王瑩瑩修改後的身份證號碼。內心十分疑惑的王瑩瑩又去了一趟順河中心學校,再次找到這個王瑩瑩老師。對方說,她其實叫苗娟。順河鄉中心學校的這位王瑩瑩一會兒說自己叫王瑩瑩,一會兒又說自己叫苗娟,那張王瑩瑩的身份證是花錢買的。這樣的說辭讓她覺得很不靠譜。

    此外,舉報人王瑩瑩查詢檔案還發現,早在1999年,她就被當地教委錄用了,而假的王瑩瑩2001年才去上班。在這期間的兩年,怎麼沒有收到來自教委的任何通知呢?其中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就不得而知,最氣人的是冒名者苗娟,從王瑩瑩找到她,到事情被舉報,從來沒有向王瑩瑩表示過歉意,甚至態度囂張。

    教師不光是職稱,更重要的是師德,一騙就是十幾年,等到被舉報還任然毫無悔意,就算書教的再好,德行不好,我相信也教不出品行端正的學生來!

  • 13 # 那一年木棉花開

    故事發生在2017年1月,冒名頂替者真名叫苗娟,2001年開始,利用王瑩瑩(被冒名者)的原始學籍檔案,還有她相關的證件、王瑩瑩的照片,辦理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從2011年3月,冒名王瑩瑩在順河鄉馬場初中工作至被舉報時。 事情經過是這樣發生的,2016年的5月,向記者舉報被冒名的王瑩瑩所任職的公司為她繳納社保,卻發現怎麼也交不進去。於是,她就到埇橋區人社局查詢。埇橋區人社局的資料顯示,在王瑩瑩的身份資訊名下,早在2001年3月就開始繳納社保,工作單位是順河鄉中心學校。當時王瑩瑩就覺得奇怪,自己明明沒有在學校上班,為什麼會在學校繳納社保呢?人社局那邊也不清楚,讓王瑩瑩去學校看看。帶著疑問,王瑩瑩來到埇橋區順河鄉中心學校,在那裡,也有一個“王瑩瑩”。向媒體舉報此事的王瑩瑩講稱:“她說你是誰,我說我是王瑩瑩,我的社保交不進去,但是我查到另有一個王瑩瑩在繳。冒名說對啊,就是我,她還說她來處理這個事情就好了”。王瑩瑩說,後來過了幾天她又到宿州市人社局查看了那個王瑩瑩修改後的身份證號碼。內心十分疑惑的王瑩瑩又去了一趟順河中心學校,再次找到這個王瑩瑩老師。對方說,她其實叫苗娟。順河鄉中心學校的這位王瑩瑩一會兒說自己叫王瑩瑩,一會兒又說自己叫苗娟,那張王瑩瑩的身份證是花錢買的。這樣的說辭讓她覺得很不靠譜。 此外,舉報人王瑩瑩查詢檔案還發現,早在1999年,她就被當地教委錄用了,而假的王瑩瑩2001年才去上班。在這期間的兩年,怎麼沒有收到來自教委的任何通知呢?其中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就不得而知,最氣人的是冒名者苗娟,從王瑩瑩找到她,到事情被舉報,從來沒有向王瑩瑩表示過歉意,甚至態度囂張。 教師不光是職稱,更重要的是師德,一騙就是十幾年,等到被舉報還任然毫無悔意,就算書教的再好,德行不好,我相信也教不出品行端正的學生來!

    就目前來說,這個事情被曝光之後肯定很多家長跟學生都會認識這一個人,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講臺下的學生都知道站在講臺上給自己傳授知識的老師是一個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名額才當上老師的人,那麼學生在學習的時候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這個老師還能不能給學生傳遞正能量?如果家長知道自家孩子的授課老師當中有一個老師是冒名頂替當上老師的,那麼家長是否能放心把自己的孩子放在這個學校學習?

    而在這種情況下讓這個老師繼續留在教師隊伍裡會不會引起後來人效仿?畢竟做出這種事曝光後付出的代價卻那麼低。

    20185.18

  • 14 # 此ID我們不敢顯示

    你們有沒有想過,冒名頂替者為了讓自己成為唯一,很可能打壓被冒名者,防止其出人頭地,太過於招搖的身份,會讓他們的行徑暴露。

    等於被冒名者一輩子就這麼毀掉了,碌碌無為。甚至有沒有被做掉,徹底頂替的可能性呢?

    再者,有些部門,比如警察軍隊系統,這樣的冒名者相當於有把柄在別人手中,忠誠度也是個問題。

  • 15 # 使用者23368714024

    教師不是要誠實的吧?這種人冒充別人還當教師16年。不要臉的人有沒有這麼不要臉的女人?他有什麼資格當教師啊?

  • 16 # 甯希望

    違法亂紀了,按法律法規處理好。把冤假錯案糾正過來就可以了。

    冒名頂替者和一系列人犯錯違規辦理此事者,都該處理。至於犯錯的苗某,被辭退後再以自己真實姓名來報考其職業或其他職業為好。

  • 17 # 到底啥名字才不重複

    該女子基本道德有問題,同時也是違法行為的人,怎麼能繼續當老師?老師的師德要求是超過道德和法律的,沒有一定的師德不能當老師。光會教書只是教書匠。想教出成績來不難的,難就在於要成績的同時還要應付各種檢查,各種學習,各種考試,各種黑鍋。所以,把那個女子踢出隊伍。

  • 18 # 不糊塗時塗糊不

    教師是教書育人的,這就決定了教師不僅要俱備良好的專業基礎,還應當俱備良好的道德情操,因此,冒名頂替者應當不適合教書育人。

  • 19 # 卓源5

    立場不同,你是站在冒名者立場當然覺得惋惜,無端端的工作說沒就沒了,問題是,這工作,是她合法得到的嗎?你問這個問題都已經先入為主了,怎麼不想想受害者,她的命運就因冒名者而改變哦,誰來可憐她!

  • 20 # 長征154442478

    一碼歸一碼。冒名頂替,應受到懲罰,這種懲罰應該是行政處分和對受害者適當的經濟補償。時間已過16年了,已回不到當年了,大家都應當面對現實。冒名頂替者不是受害者的複製品,頂替者以冒名為手段,但自己也付出了努力才有了今天的成績。受害人不可能和頂替者角色交換。不發生冒名頂替事件,受害者不會當然地也成為一個好老師。

    因此,處分是必要的,經濟補償也是必要的。但教師還得讓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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