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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蘭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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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憂求職錦囊
不知道題主是否關心過離職程式,先跟領導談話,直接遞交辭職信其實並不矛盾。非要排個先來後到的話,如果題主下定決心離職,可以直接遞交辭職信。可如果是想透過談話來引起領導注意挽留,那得根據自身情況深思熟慮後,再在兩種方式之間選擇其一。
錦囊君設想:如果我作為領導,無論接到哪種方式的員工辭職資訊——不管是先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都只是換了一種形式,而區別在於談話屬於員工主動出擊,遞交辭職信則是被動等待。
錦囊君認為可以從以下三點來分析評估是先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更合適:
自身的功勞與價值當一個員工能對公司創造價值與利益,他的離職對公司則是一項損失,大多數領導都會估量員工的自身價值提出相對應的籌碼加以挽留;而當一個對於公司可有可無,隨意招聘他人便能替代的員工,大多數領導都會表示不在意,那麼去尋找領導談話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如果你屬於前者,不妨選擇先談話的方式,主動出擊。如果題主屬於後者,那兩種方式的選擇沒有太大的差別,最後得到終究是一句:“好走不送”。
領導平時對你的態度回想日常工作裡領導對你的“喜愛程度”,有些人即使工作能力不強,業績也不是特別出眾,但卻是公司中的“寵兒”,嘴甜人美並深受大家喜愛。
如果你就是這位“寵兒”不妨可以選擇主動談話。主動提前告知是“完美離職”程式中的重要一環,一來是讓領導能夠有足夠的提前量安排工作交接和招聘任務,二來這也是維持職場人脈關係的成熟手段。如果對領導足夠信任,甚至可以新工作也可以對他吐露幾分,沒準新工作“危機四伏”,而以你的職場經驗並不足以能看清,聽聽領導的建議,重新衡量一下去留的風險係數。
是否掌握公司核心內容如果你手中掌握了公司的“核心資源”,這時選擇離職的方式並不重要,而真正的重點在於:你想用這次離職換來多高的回報。但如果你用了公司核心內容作為升職加薪的籌碼,那題主在當前公司未來的職場生活就得小心,即使再愚鈍的領導這時想必也意識到了:你是個威脅。
辭職信怎麼寫如果下決心要走人,請記住,一定要透過電子郵件或寄掛號信的方式遞交書面辭職信:萬一發生離職糾紛,有據可查。在辭職信中一定要包含提出正式申請的日期、和誰交接手上的工作、移交方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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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老魚頭
辭職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就正大光明地去做吧。
不要突然辭職,而讓領導措手不及。
不管是於公於私,都需要先和領導打個招呼。
於公,勞動法有規定,辭職需要提前告知職場。於私,辭職了提前打招呼,讓對方對你的工作做妥善地銜接,是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搞突然襲擊,不利於職場工作,有損自己的職業評價,不宜做。
不要直接交辭職信,那樣顯得生硬,冷冰冰的,而且把自己的退路堵死了,沒什麼迴旋餘地了。
我建議:提前和領導溝通,說明辭職理由和預計時間,體現講程式、守規則,尊重領導的職業素養,讓領導有個心理準備,也對你的離開做好應對措施,如安排人與你做工作交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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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基米麵
萬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一定要先和領導談話,然後再提交辭職信。
中國人是講究禮儀的民族,所以無論什麼時候,我們的禮儀不能丟,哪怕你和公司鬧的很不愉快,該有的流程還是要遵守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吧。
南北朝和五代十國的時候,整個國家都很亂,各種篡位層出不窮。但是很多篡位者都不是直接弒君,而是逼迫國君禪讓。禪讓的時候還要拒絕三次,再接受。
這是典型的脫了褲子放屁。
這樣做無非就一個原因,想要一個好名聲。
職場其實也一樣的,該有的尊重還是要有的。
我們正常的做法就是:
先找領導去談自己離職的想法。領導會給你一些建議,或者挽留,或者給你職業生涯發展一些建議。如果不挽留,那就直接提離職報告,這樣最好如果領導挽留了,那最好不要直接拒絕,要告訴領導,你再考慮一下然後過兩三天再和領導說自己考慮好了,不留,再提交辭職報告。(注:兩三天不會影響你到下家入職)這樣做,既照顧了領導的面子,又不會影響你下家的報道。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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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rost看天下
①事情溝通方面。打算辭職的你最好是先跟領導談談,如果是因為某件直接的事情而產生的辭職的想法,更應該溝通一下。因為或許裡面存在著很大的誤會。溝通完了事情也解決了,你也打消了辭職的念頭。豈不是很好的結果。
②人情世故方面。就算是辭職的決定是確定無疑的了,跟領導談談也是一種處理事情的基本態度。是一種交代,也是一種尊重。至少有一個後續工作的交代和接替。
④如果你提前並沒有辭職的打算,因為某一時一事而臨時起意,並且帶有情緒,那也可以直接遞交辭職信,只是遞交辭職信的時間才算你告知的時間起點。等上一個月是很正常的。
⑤當然,如果你有一個不在乎的底氣,那大可以不在乎。來一個“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說走就走,莫不是人生中的一個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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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哲哥說職場
辭職是先和領導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的!
一、關於辭職的大致兩種情況:
第一,與原公司領導沒有什麼矛盾,只是自己為了自己事業的發展而離職!
有時候你的離職其實與原來的公司以及公司的領導同事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深仇大恨,而只是為了讓自己能夠上升到一個更高的平臺……所以這種離職是一種比較常態化的離職,那麼擺正心態,隨時離職即可。
第二,與原公司領導同事的矛盾很深,實在是迫不得已而離職。
如果此時你已經與原來公司的領導同事矛盾很深,而且無法調和,那麼此時離職是迫不得已;因為再在原來的地方工作,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困擾,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辭職是讓自己換一個更好的環境去工作!
二、個人想法與建議,僅供參考
第一,如果是第一種情況下,那麼當然要先去和領導談一下,再交辭職報告!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你與原公司的領導同事沒有什麼矛盾,甚至他們對你可能關照有加,所以說既然自己要離開,那麼還是最好早一些告知領導,並且讓其提早做好相應安排!
同時,在離職的過程中,自己也可以幫忙帶一帶新人,幫助領導解除後顧之憂,也算是對他們一直以來給自己的照顧表示感謝!
所以此時一定要和領導先談,表明自己的想法和思考;如果此時直接遞交辭職報告,會讓眾人措手不及,甚至覺得你這個人沒有人情味!
第二,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的話,那麼我建議可以直接遞交辭職報告,不用走太多的手續!
因為在第二種情況下,你本來與領導同事就有著很深的矛盾,所以說沒有辦法去直接和領導談此事,因為可能此時的領導巴不得你趕快走騰出位置,讓其它人來任職!
所以與其讓自己自討沒趣,還不如直接提交辭職報告,從公司離開,要知道此時你的目標是儘快辦完離職手續離開公司即可,所以沒有必要去找更多的人交談更多的事情和想法!
三、真實案例分析介紹
之前我在從上一家公司離職的時候因為與很多人相處的都不錯,而且領導同時對我的關懷也很多,所以我的離職是一個漫長的馬拉松式過程!
整整將近1到2個月,我才將自己的離職手續辦完,因為我要和很多人去打招呼並與他們談!當然很多人在這個過程中希望我留下,覺得大家在一起工作很開心,可是我還是有自己的想法,所以還是感謝他們的好意,但是還是不能不離開!
因此我也是先與領導談,並且也收到了領導願意將我留下來、甚至給予升職加薪的一些資訊,但是我自己還是認為不太適合在這個環境下工作,同時也有自己的一些想法,所以婉拒了領導!
當然領導也覺得個人追求最為重要,所以穩妥的給我批了離職,並且希望之後大家永遠都是好朋友!
所以,幾年過去了,直到現在我們都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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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牛家坳的牛
先和領導溝通,然後在遞交辭職信,這樣進可以攻,退可以守,同時也讓領導有面子,當然了萬一領導留你,給你加薪升職,畢竟咱們都是騎驢找馬的,領導給你加薪升職後比新單位高,那樣你也許就不辭職了,也不用在新單位度過艱難的試用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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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日高影重e
辭職前自己先要做好“功課”,想想辭職的原因、辭職後的好處和壞處,綜合平衡一下。
趨利避害是人正常的一個思維。
1、如果已經找好了下家,待遇等各方面都好於目前,並且也不介意離職補償金多寡,那麼,你就可以雄赳赳氣昂昂地找領導開門見山口頭說一下先,以示尊重。
若是領導同意、祝福你,那你就可以寫書面辭職報告、辦離職手續了,和關係好的同事聚一聚、告個別,互道珍重、後會有期。
切記,主動辭職的話,沒有一分錢補償金。
2、如果說,你對目前的工作不滿意,想提高一下待遇,那麼最好就是先找領導聊一下,能成功,則更好;不成,深思熟慮之後再寫書面的東西,這是一個正常的思路。
直接遞交書面的辭職信顯得唐突,不職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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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腫麼破
我之前有個下屬,在這種事情上辦得著實是不太漂亮,所以我也不太地道的“坑”了他一把,我把這件事情說一說,也許對您有所啟發。
你怎麼對待別人,別人就怎麼對待你這個下屬吧,來我這1年左右,工作做得還可以,平時相處也一般那樣子。本身他的性格就有點“獨”,跟誰都不是很親近。
後來,有一段時間我知道他想換工作了,一來是看他工作不在狀態上,二來是有人跟我提過說他打算換工作。
只不過,那段時間馬上就要到比較忙的時候了,如果突然人手缺一個,會搞得比較緊張。
所以,我就找機會跟他聊了兩句,大概意思是如果工作上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來跟我說,所有問題都是能解決的。另外,如果是想要換工作的話,希望他要麼等到活動旺季之後,要麼提前跟我打聲招呼,好安排人事那邊招人。
然後他給我的回覆是,近期沒打算跳槽。
其實我是不太信的,可他自己都說了,暫時沒有跳槽的打算,我也不好直接跟他說“要走就抓緊時間”吧?
就這麼著,又過了快兩個月,進入了活動旺季,然後……不那麼意外的,他有一天直接提交了離職申請,而且是立刻就要走的那種……離職的理由是要回老家……
但是這哥們不知道的是,他要去的新公司,那邊的直屬領導也是我的前同事,之前就已經招人輾轉來我這打聽過他的情況了。
這個事情真的搞得我很生氣,但畢竟人家要走,我也沒法硬攔不是嗎?
於是就跟他商量,說能不能等一兩週,交接一下工作。
結果就跟我開始編,說什麼家裡有急事,必須要回去。
我越聽越生氣,後來乾脆直接跟他挑明瞭,我知道你要去XX公司,那邊的情況我也清楚,如果你覺得自己不好張口,我可以替你跟他們溝通,保證不耽誤你的事情。
結果嘛……這哥們就急了,開始罵人,說什麼一個多月前就跟我聊過了,他現在就是要走。
既然談不攏,我也沒辦法。
人事那邊來問這個怎麼處理的時候,我就直接告訴實情(因為上次跟他談話,就已經在人事那邊打過招呼了),按流程辦唄,從提交辭職申請這天開始算,算滿30天給它辦離職。
不來上班,就直接算曠工,該怎麼扣怎麼扣,該怎麼罰怎麼罰。
後來這位也沒來上班,就一直按曠工算的,人事那邊走的辭退流程,離職證明放我這,通知他拿也一直沒拿。
至於之前的那份工作,可能是有別的顧慮,最後也放了鴿子,沒去成。
離職是你的權力,但你要走的體面說到底,這個事情原本不是什麼大事。
他想要離職,這是他自己的權力,誰也攔不住他。可是幾次三番刻意的隱瞞和欺騙,這就會讓別人覺得很不爽了。
我知道有些人不願意跟自己的領導談離職的事情。
但問題是,你自己揮一揮衣袖走了,不帶走一片雲彩,留給之前領導和同事的,卻是一屁股麻煩。
如果第一次跟他談話,他說明白了自己要走,當時直接就讓人事準備招人了,招來新人隨便交接一下,他隨時想走不會有任何人阻攔他。
人人都知道,前同事,前公司是一種資源,但如果你走得不體面,那這種資源本身也是保不住的。
有很多人,都害怕提前讓同事、領導知道了自己要離職,會被區別對待。
可問題是,你都要走了,還能區別對待成什麼樣呢?
相反,你提前告訴別人,讓大家有個準備,既方便了別人安排工作,也能讓你自己更從容的交接調整。
更重要的是,越是到了你要走的時候,你幹活認真一些, 就越是容易給自己提升口碑和人品。
我自己也跳槽過幾次,但從來不會搞突然襲擊這種事情,因為當我想走的時候,就真的是要走了,不管有沒有找到新工作都不會改變。
所以打算走的時候,就提前跟自己直屬領導先打上招呼,如果公司規矩嚴,那就打招呼的同時提交30後的離職申請,如果規矩不嚴,那等安排妥了新工作,至少會留出2周的交接時間。
這麼做,公司都會理解並接受,期間沒有任何麻煩。
這麼做虧嗎?當然不虧,結果就是跟前同事和前東家,一直保持著相當不錯的關係,後來也透過這些關係在工作上拿到了很多實實在在的便利。
如果離職做得不體面,這些潛在的資源就是完全浪費的了。
另外,還有些人,抱著騎驢找馬的想法,可一旦找到新工作,又迫不及待的去“討好”新公司,恨不得第二天立刻入職,覺得這樣顯得自己更積極。
但HR招人的事情,本身就會關注這件事情,只要不是特別緊急的崗位,要求一段時間的交接期非但不會減分,反而還會讓對方認為你有一定的責任心。
否則的話,你在上一家公司可以說走就走,到了新公司,又如何保證不會故技重施呢?
所以說,辭職的時候,我的個人建議一定是先跟領導聊聊,而且一定要儘早聊。
只不過聊得時候彆扭扭捏捏弄得跟去討價還價似的,說要離職,就是要離職,不是來商量這件事情,只是來跟領導打個招呼,方便工作安排的。
至於辭職信什麼時候提交,就看各個公司不同的情況了。
總之,你對公司磊落,對你的領導有人情味,對方才有可能對你講人情。
否則的話,大家當然可以都去講規矩,可明裡暗裡吃虧的,只會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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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職場趣成長
我從來辭職都是先跟直屬領導說一聲,然後再遞交辭職信,主要出於以下幾點考慮:
01到目前為止,所在的公司,我跟同事、領導之間的關係都比較融洽,我覺得打個招呼再遞交辭職信,會讓領導有個思想準備,不至於太突然。
而且提前打招呼,還能大概瞭解一下領導的態度,對後續手續流程減少一些麻煩。
我見過有同事直接遞交辭職申請,被打回的,然後又再去跟領導溝通,麻煩。
02其實領導對於一個人的離職,最擔心的莫過於離職人員手裡的工作完成到哪一步了,能不能交接清楚,影不影響後續工作這些。
所以我提前給領導打招呼的時候,除了說我要離職了,重點說的都是對於手裡工作的安排。
我會列一張表,把每個專案的已完和未完情況列明,未完專案的進展情況,到了哪個關鍵節點,都一一寫好。
然後我會就未完專案問好領導接下來由誰負責,跟誰做交接。
03上述的這些行為也是為離職順利做鋪墊的:
a、提前說,可以給公司預留招聘的時間,或者給領導安排接受的人的時間。
b、我列出了所有專案的情況,可以讓領導對我的工作進行了解,心裡有數。而且當拿出工作說明來的時候,領導會看到你有所準備,就知道離職是深思熟慮的事情了。
c、如果領導提前安排好了接手的人,可以趁最後一個月的時候,做好詳細交接,避免最後因為工作沒交接好,影響手續的辦理。
04每次離職,我都是按上述的做法做的,離職也都還順利,後續跟原公司的同事、領導的關係也都還不錯。
畢竟一個圈子混的,還是儘量保持一個良好的人際關係,山不轉水轉,誰知道哪天又在哪公司碰到了呢,你說,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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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蘭強君玲看職場
辭職先跟領導說還是直接交辭職信,我認為應當先找領導談話。這樣既顯得對自己有理有節,也給領導同事留下一個好印象,不要在要離職時把自己平時在單位積累的好印象給一下弄沒了。職場中人,既要考慮眼前,也要考慮長遠,在這個圈子裡面混,如果不懂點職場規矩,那麼你的就業與發展將會受到影響。
那麼, 為什麼說辭職應當先找領導談話,然後再遞交辭職信呢?其理由有以下幾點:
辭職先找領導談話,是尊重領導,便於上級做好工作調整計劃與安排通常情況下,要辭職都是先給領導打聲招呼。表示對領導的尊重。因為大家都想到的是,都是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事,更是自己的領導 。出於禮節需要,也應該先給領導說一下,然後再根據情況選擇什麼時候把辭職書交給他。這樣做主要是要考慮到這幾點:
1.你準備離職,這個崗位就得重新招聘人員。
2.招聘新的人員需要一些時間,快的幾天,慢的十天半月也不止。
3.你的工作領導要考慮,既然要離職了,有些事情不會再安排你去做。因為讓你接受可能在你離職時做不完成。影響到後面來的人對接困難。
4.有些工作會逐步安排你準備好移交。
5.會安排你做好相關工作的清理與掃尾,防止新來人員搞不清楚而影響某項工作的開展。
另外,領導事先接到你的辭職申請後,也會對部門內相關於你的工作與配合的同事工作,都會有一個調整。從整體工作出發,為 不影響整個部門的工作,甚至單位的全面工作,領導收到你的辭職資訊後,會花些時間和精力協調部門各崗位間的工作任務。包括當前正做的,以及安排了但還沒有開始執行的工作任務 。都要重新過一遍,重新安排。
因此,作為一個職場人,應當換個角度想一想,常言道:“給人方便,給已方便”。在職場這個圈子裡面混,起碼的職場禮節還是不能少的。當然,這樣說,也不是一概而論,有特殊情況無法先找領導談再交辭職書的應當可以理解。
辭職前先找領導談話,給領導和同事留下一個好印象離職前先給領導說出自己要離職的決定,既是給領導一種禮貌的尊重,也會給身邊的同事們留下好的印象。在職場中,圈子不大,你的好名聲可能傳不多遠,但是你的不發的名聲,可能會很多人知道。這就叫做“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做人嘛,先禮後兵是一種本分,是一種對自己的負責。也是一種成熟的表現。相反,遇事十分衝動的人,就不冷靜。比如,之前我們公司有一個車間的員工,因為遲到了批評了兩句,當時很是生氣,等領導離開時背裡罵了幾句。關於遲到的事領導也沒有說要怎麼處罰他,反倒是他自己受不了領導那樣當眾批評,執意要走人。領導叫他冷靜考慮下,他硬是不接受。領導看他去意已決,就叫他先做,招到人就放他走,沒有招到人30天內放他走。可他就是不聽,當場 就說,不批辭工就算了,大不了不要這點工資了。說完就走人。再也沒來廠了。
這個員工就是太沖動,不成熟,自己遲到是事實,作為領導批評兩句並不過分,不然,領導若是不管,那麼後面像他這樣遲到的人會越來越多的,這就是管理學上稱的“從眾效應”。領導也說了,招到人就放他走,沒有招到人30天內放他走也對的。就算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離職也要提前30天申請或告知上級領導。雖然不論領導是否同意放人,但到了30天后,你可以走人,單位必須給你辭工走人。當然排除一些特殊情形等不了那麼多天,但也是可以和管理人員及領導說明情況,爭取他們的理解,提前走人。因為領導要考慮的不只你一個人,要考慮你離職後,會不會影響到別人的工作,會不會影響到部門甚至單位的工作。所以,對於一個員工的辭職,領導也不是一下就答應的,要考慮到這些後果才會做出決定。當然還是那句話,特殊情況除外。
辭職先找領導談話,既是為自己考慮,也是為企業著想,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職工前先是給領導說了,讓領導清楚地知道你是決定要離職,而且知道是什麼時候離職。那麼,他會認真去考慮這件事,你要做的就是照常工作,等待他的批准。一般 只要你這樣有理有節的走程式,都不會超過30天的。快的一週內可以搞定,慢的十幾天或二十天吧。你這樣做,給了領導充分的思考時間和工作調整時間。他會對你的表現表示滿意,同時在他和同事的心目中,你的印象不錯。就打算以後不來這裡工作了,萬一有同行瞭解你的情況,至少他們不會給你落井下石,說些壞話之類。這樣也不會對你以後的職場發展產生一些負面的影響。
另一方,也體現你作為一個職場人較高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操守。所以,即使要離開,大家還是朋友
也要好聚好散。俗話說“多一個朋友多一條出路!這對自己積累職場的人脈資源有很大的幫助。人生在世,哪能不遇到一點困難。說不定,你這樣友好的離職,會給自己留下一個好的機會。說不定當你遇到挫折或困難時,恰巧有這裡面的人可以幫到你。要相信,有些事情就是無巧不成書。講的是一個緣份。既然有緣曾經相遇一起,就應當珍惜!贈人玫瑰,手有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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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野哥聊職場談人生
按照標準的職業做法,正式提出辭職需要書面檔案,你可以寫辭職報告也可以發郵件給領導和人事部門。當然按標準規範的說法,這個也不能叫辭職報告,應該叫個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當然在實際的職場環境裡,和領導口頭招呼和書面遞交辭職報告誰先誰後,也有說法。按目前的職場慣例通行的做法,在你辭職之前應該口頭和領導招呼下。這樣做的目的好處有:1、給自己留餘地一般來說在你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後,這是非常正式的流程,如果領導、老闆、人事都同意,雙方沒有什麼可以挽回的餘地。先口頭交流也可以摸摸領導的口風,對你的真實看法。以及你想辭職對公司不滿意的很多地方,聽聽領導的看法。總之,先口頭和領導報備辭職是給你自己留餘地。萬一你不想辭職了,也給你自己有臺階下。
2、給領導留餘地,讓他好交代如果你正式鐵了心要走人。建議最好也是口頭先和領導說下。如果正式遞交辭職報告後,領導、人事、老闆知道以後,有可能會給你直接領導帶來壓力: 你手下人要走,作為領導怎麼你一點也不知曉,事先有警覺。這員工走了你有沒有替代方案?
先和領導口頭說下也是給領導面子,讓領導有臺階下,也顯示領導對團隊對員工有掌控力的。領導知曉以後也會去和公司其他部門負責人、老闆、人事去打招呼。等正式收到你的辭職信時大家都有準備緩衝。大家都有面子,好聚好散。
3、和領導有矛盾特地想出氣的一般來說走之前一聲不坑的,直接上辭職報告的,要麼和自己領導有很大矛盾,要麼就是情商比較低。如果你刻意想出口氣,那無所謂,直接書面辭職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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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職場教練李麟
交辭職信是流程、找領導談話是情面,是應該流程先還是情面先?
辭職信是對事情本身的操作規則,所以是流程,一般而言提了離職信(已啟動流程)則代表著你一定篤定要走了。
而和領導談話是對人情感的交換,這個過程中領導不管是真心還是形式上都需要給予離職員工一定的挽留。這個挽留儘管很多時候不生效,但是對於領導而言,這是對其情感關懷權利的尊重,你連領導這個機會都不予尊重,則是不給領導情面了?除非是苦大仇深非走不可。反過來說,直接走了離職流程交離職信,在更大的領導、其他員工看來你和這個領導就是有苦大仇深,這不也是陷領導於不義嗎?
再者,如果領導和你談挽留,提出了一些挽留的條件,你願意接受呢?這時候如果已經啟動了離職的流程,那麼就有更多麻煩,如果只是情面上的談話後,這個情面是對人事情還沒開始,那還是可以撤回的。這一點上也是需要先考慮情面的。
再從職場大家的共識上來講。離職不屬實一觸即發的,也不是馬上就提的,特別是那些層級越高的人,越是把離職後置,而真正離職前都是現行給領導談自己的不滿、自己的需求、自己的想法,一直沒有機會、一直沒有改觀下一步才是提出離職。畢竟,離職對自己對公司都是損失,能夠解決的為什麼先解決,而是需要用最極端的分手來解決?所以這會給人一種職場上不夠成熟的感覺,自己也會一直保持成熟度不夠的狀態。
所以,尤其在國內文化傳統上,肯定是先講情面,再走流程。先和領導談話,再交辭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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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荒原狂劍
還是先談一下比較好。
有一天早上,我去公司特別早。
想不到,有人比我更早。
我走進辦公室的時候,發現鍵盤下面壓了一張反扣的A4紙,憑多年的經驗,我認定這是一張辭職信。
於是,我不禁對著這張白紙冷笑了一聲。
縱橫江湖十餘年,閱人無數,閱辭職信無數。雖然一大早收到這破玩意兒心裡面未免不太高興,但是它已經激不起我的憤怒。
事實上,每一次收到員工的辭職信,我都在反思:我又哪裡做錯了?員工為何要離我而去?
事實上,每一次發現由我的鍵盤在“代收”辭職信,我都在反思:我有這麼可怕嗎?員工為什麼不敢面對我?
拿開鍵盤,翻看“尊敬的領導:感謝您這麼長時間以來……”之類的陳詞濫調,我絲毫不為所動。
也有寫得比較精彩的,上面寫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讓我去吧……”
是呀,我又不是龍王爺,我怎能阻止天下大雨。
但是,你好歹提前和我支一聲,給你自己留點回旋的餘地,不香嗎?
更關鍵的是,你得給我一個“留你”的機會,給人方便,自己方便。
然而,但凡直接遞交辭呈的,我二話不說,簽了。
下次一定,提前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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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戈晟職場觀
作為主動提出辭職的人,首先必須考慮的是,自己會不會成為“被人賣了,還幫著數錢”的人,找不找領導談話還不是重點。以下2個方面的問題,應該搞清楚,絕不能稀裡糊塗。
一、為什麼要辭職,法律上是怎麼說的
1、什麼叫“辭職”
辭職即辭去職務,也就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2、因公司違法而導致的辭職
(1)《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在遇到以上情況,辭職前事先留好證據,立即遞交辭職信,因為這些情況涉及到經濟補償問題,不能讓公司有所防備!
3、個人原因辭職
(1)自己已經找好了工資待遇更誘人、發展前途更好的新工作,另外和領導同事關係處得也很融洽。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先遞交辭職信,然後跟領導談一下自己辭職的原因,但不一定非得實話實說,讓領導有所準備,因為你還需要完成手頭的工作以及與他人交接工作的問題,另外還要順便感謝領導的教育和培養。有始有終,體現的是良好的職業操守。
(2)自己若遇到急事,不得不辭職後親自去處理。這種情況下先立即給領導講明情況,待事情處理完後再回來補辦辭職手續。
(3)一直得不到提拔晉升,想透過辭職的方式,試探領導的態度。
我曾經有個下屬是品質副經理,是公司8年的老員工,換了幾任品質經理,我都沒有提拔他。他做事的確非常負責認真,也還蠻聽話,但是工作能力有些欠缺,另外為人過於強勢,總是和生產部鬧矛盾。他總認為自己是懷才不遇,偶爾會在私下發一下牢騷。
他曾多次在正常上班時間段請假,後來經過了解他是出去面試去了,是他自己告訴同事的,但就是沒有看見他提出辭職。有一天,他找到我,告訴我他準備辭職,說有公司請他去做品質經理。其實我心裡清楚,他是在試探我對他的態度。公司領導曾給我交代過,希望我用好他,幫助他提高一下工作能力和溝通能力。於是我對他說:“你是公司老員工,兢兢業業做了這麼多年,你做事,我還是蠻放心,這樣吧,我先向公司申請給你適當調整一下工資,你一如既往地把自己分管的工作抓好就行了。”。我這樣一說,他也明白了。
(4)受到領導的排擠、打壓或者不滿意公司
在這2種情況下,直接遞交辭職信,因為和領導已經沒有什麼好談的,好聚好散。
二、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作為現代職場人,不要整天只想著努力工作多掙錢,也應善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空多學習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做到有備無患。因為並非每個企業都那麼遵紀守法,萬一遇到一些不良企業,也不至於稀裡糊塗、措手不及。辭職也要辭得清清楚楚、理直氣壯。
2、企業違法時的經濟補償問題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辭職,企業是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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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職場參謀老戴
辭職先跟領導談話還是直接交辭職信?看似簡單的問題,細細品味,還是覺得有必要分析分析。
要處理好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幾件事:
1.辭職的原因。
2.想正常辭職還是急辭。
3.找領導談什麼。
我們來逐一分析:
1.辭職的原因。
個人原因,需要辭職。比如說找到好工作了,或者創業,或者家庭原因。本來與公司沒有什麼衝突,人際關係沒有什麼矛盾,也沒有什麼勞資糾紛。這種情況不妨與領導打個招呼,談一談,目的是尊重,留個好印象。以後說不定低頭不見抬頭見。公司原因,需要辭職。比如與上司鬧矛盾,或者因為工資不合理決定辭職。如果你真的決定了,真的要走了,就沒有必要多費口舌,交辭職報告,到時間走人就是了。2.正常辭職還是急辭。
正常辭職,如果覺得沒有必要找領導談話,可以不用談,直接交辭職報告。如果是急 辭,直接交辭職報告,領導不同意還是很麻煩的。因此,急辭的情況下,還是先找領 導說明情況,或者用一些手段,與領導溝通好再交辭職報告,成功的機會大一些。
3.與領導談什麼。
一來出於禮貌,臨走之前給大家留個好印象,以示與世無爭,日後大家還有見面的機會。二來給自己留個後路。保不齊哪天你有成了領導的下屬,這種事情不是不可能。領導如果覺得你是個有用之才,他會想方設法留你,可能會講到一些公司的規劃。如果你去同行業,這些資訊也許對你有用。總之,除非與公司有很大的矛盾,最後先與領導談談,多溝通總不是什麼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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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蒲公英的根
做了十年人力資源行業。對於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可以分兩個情況。
如果是團隊非核心成員,可以直接遞交辭職信。尤其團隊很大,管理層級較多,對於員工的去留,有綜合的離職率可參考。領導平時關注的最多的是結果,只要離職率不超過這個基本線,一般不會過多關注。並且,如果領導願意溝通離職的看法,做離職面談,自然會來找員工進行深度溝通。
如果作為團隊核心成員,無論如何,最好先跟領導面談。畢竟,核心成員把握著團隊很多重要的資訊、資料、人脈關係等。核心成員的保留,也是一個合格領導者或者管理者的必修課。
倘若團隊規模很小,或者公司規模也不大,比如十人以下的規模,從職場禮儀角度,面談要優於紙質離職申請,更有人情味。
經常有人說,離職見人品。其實無關人品,只是畫個圓滿句號。如果沒有深仇大恨,好聚好散,彼此以後也好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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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春茂林518
要想辭職的話就是先跟領導談話,後在遞交辭職信。
我在辭職的時候就是這樣做的,我在辭職跟老闆談話時,老闆對我說,你把辭職書了,等我招到人了你在走好吧,我說好,結果我等了一週,招來了一個人,老闆又讓我把招來的那個新人帶一天就讓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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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熊不見了
辭職先跟領導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在工作中可能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你對工作不滿意或者說要力謀高就的話,需要跟原來的單位進行辭職,那麼是先跟領導談話呢,還是先直接提交辭職信,其實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
我的理解是一定要先跟領導談話,談話的目的呢是讓人家有一個思想準備,而且呢也是對他的尊重,因為如果你直接提遞交辭職信的話,領導會覺得您蓄謀已久,而且不跟他商量,也可能你會取到兩個,結果一個是你的領導不批准。不批准的話,那你就很尷尬了,因為如果他一旦不批准,或者說他因為有一些工作的原因要強留下你,那麼你辭職時候你該拿的補償拿不到,該發的工資可能也要不到,最後還會影響你這個公司對你的評價,將來你在入職另外一家公司的時候也會受到牽連,因為現在很多公司在人員入職之前的話都要到他的研的工作單位,瞭解他的工作表現情況。
第2個結果呢,就是領導不同意你辭職,那麼如果他不同意你辭職的話,你要跟他說清楚,說清楚了之後,你再遞交辭職信其實就是一個書面的態度,反正我覺得不管是從你個人的好處方面想,還是說從今後發展的角度出發,都應該先跟領導進行溝通,然後再遞交辭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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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朱節澗的簡約生活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沒有很大的爭議性,不管你辭職的理由怎樣,當你真的打定主意辭職的時候,當然是先跟領導談話,取得領導的認可後再提交辭職信。為什麼要先談話後遞交辭職信?
說個真實的案例。
前段時間技術部有個辭職的員工,沒有與技術副總溝通就直接把辭職報告交給了人事部,當人事部來徵求副總的意見時,副總臉上掛不住了,當著人事面前狠狠批評了這個員工一番,在後來的一個月當中,副總對這個員工各種為難,氣得員工差點不要工資都要與副總打一架的程度。
透過這件事我們必須明白如下幾點:
先與領導談話,在得到領導口頭承諾可以離職時,再提交辭職報告。這樣領導面子上要好看得多,不會在你最後一個月的工作時間來為難你,職場如戰場,沒有多少交情可言,當然,同事時間長了,朋友肯定也會有,辭職的時候更不要讓他們摻和進來,簡單的事情不要複雜化,同時不管跟領導有多深的私人關係,如果你已經拿定主意要辭職的話,還是先跟領導談話之後再遞交辭職信,這樣會少許多的麻煩。
回覆列表
如果我是你,我會先跟領導談話,遞交辭職信是按流程執行沒有錯,但是職場中,很多時候流程不代表溝通。
1.職場中80%的問題都是溝通不暢造成,包括離職手續辦理。換位思考下,如果你是領導,你是希望看到你的下屬直接扔過來一個辭職信,還是希望看到你的下屬先找你溝通想法。第一種做法顯然是將領導置於資訊被動的位置,沒人喜歡被動。第二種做法,領導會感受到你對他的尊重。
2.先跟領導溝通,比直接遞交辭職信的做法妥當在哪裡?雖說職場如戰場,大家都是利益關係,但是最後走的時候你給別人留下的印象非常重要,如果你平時和領導的關係還不錯,在走流程之前跟領導敞開心扉的溝通一次。你主動跟領導溝通,絕對比領導主動找你溝通讓領導心裡舒服的多。既然都要離開了,聰明的人都知道怎麼給自己加分就怎麼做,有的人離職後背後是沙漠,有的人離職後背後是綠洲。當然也不是說直接遞交辭職信的做法不對,這也是在按照正常程式走。相對來說,先跟領導溝通的做法比較有溫度一些,如果溝通效果好,有可能領導還會主動幫你爭取離職的利益。
3.不管是先跟領導溝通還是遞交辭職信,在這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慎重考慮,因為離職這個事情必須是自己已經確定了才去公開。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賭氣想不開情緒化去離職。我做管理多年也見到過很多員工,因為被領導批評,或者因為與同事鬧矛盾,一氣之下就提出離職。這樣的做法最終會導致自己情緒平靜下來的時候會後悔。
總之,辭職的事情一定是內心已經確定了才提出。在提出的時候注意方式方法,儘量先和領導心平氣和的溝通,把話說開了再去提交辭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