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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令狐青雲8908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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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醬老師
這位教師恐怕是好心辦壞事了。這年頭啊,就怕誤會。
其實對於推薦課外書這件事情上,老師這個角色有時候挺尷尬的,
~不推薦課外書吧,家長覺得你不太負責任;
~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吧,家長會覺得你可能有黑幕私下裡在操作什麼。
所以對於我而言,我覺得問題中老師辦的這件事是缺乏考慮,或者可以說是錯誤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1. 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可能人家學生家裡已經有了,或者已經看過了,還有可能家長覺得沒必要看。那你作為老師全給買了,人家家長心裡肯定不舒服;
2. 老師在“熟人”書店給訂購了,至於這位老師是因為真的便宜,還是有其他“問題”,那麼就讓家長有足夠大的聯想空間了。
那麼正確做法是什麼呢?要不要給學生推薦合適的課外書呢?
~當然要啊
那推薦的課外書應當怎樣購買呢?
~當然是取決於學生家長自己啊
人家家長願買就買,不買是人家的自由;人家想怎麼買就怎麼買,如果覺得貴,很多家長會自發地形成團購,這些事都不需要你老師來操心。
總結:我覺得這位老師的做法是欠妥的,甚至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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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上的育兒故事
一、我認為學校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只要沒有私利,學生自行購買是可以的。
因為,課本知識是單純並枯燥的,課前預習和課後複習需要藉助輔助資料。
如果沒有輔助的課外資料,單靠老師自己編輯遠遠滿足不了學生的需求。特別是畢業班。
加之學校老師在選題的時候,由於題庫限制及水平不一,估計題目難易度不均衡。對檢測學生水平有一定的影響。
所以一些老師會根據實際情況,選取質量較好的課外資料向學生推薦。但是隻是推薦而已,不存在任何利益牽扯,因此是合法合規的。
像我今年上高二課程,但由於沒有配套教輔資料,所以我推薦一本,叫學生自己到淘寶或其他網店自行購買,我只需要課堂上有資料使用。我想這個應該合規的。
二、但是如果推薦到熟人書店購買,又存在合作獲得利益,那是絕對不可以的!
向學生營利性徵訂資料,或強迫學生訂購課外資料是違規的,嚴重的會被清退出教師隊伍。由於處罰較嚴厲,所以教師很少向學生推薦資料。
但是有個別師德存在問題的教師總喜歡頂風作案。
例如我這邊的城區小學,科任教師基本上是與書店合作,一個學期推薦學生購買至少200元的資料,令家長憤怒不已。有些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與老師合作,分了一杯羹。所以很多時候訂購資料的事不了了之。
雖然同為教師,但是很討厭這種行為。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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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英語教師Si
教師師德師風要求明確說明:嚴禁向學生和家長推銷學習輔導資料等用品或暗示學生和家長到指定地點購買盈利性教輔資料。但是,在教學過程中,難免會使用一些資料,作為教學的補充材料,來強化學生對知識的掌握。那麼,怎樣做,才不會觸碰紅線呢?
1.教師不得在這個過程中獲得私利。不能從書店店主那裡獲得經濟利益。
2.教師不能和書店店主用親情關係。
3.購買資料必須得到家長的理解和支援,否則,一旦有個別家長舉報,必然會受到處分。
4.購買資料,必須要好好利用,充分發揮它的價值。不能簡單地佈置作業,而不去講評。
為了保全自己,教師最好不要統一要求購買資料。儘可能利用好學校購買的學習資料,然後精心準備適量的講義,以鞏固課堂所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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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盧超傑
老師的想法可能是好的,可以方便學生集中在一個地方買到統一的資料。
但是,現在教育部嚴禁有償推薦資料,即使這個老師沒有得到利益,那也有嫌疑,所以,建議老師為了保護自己,不要讓學生去指定的書店購買,可以推薦書名,讓學生和家長自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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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曉白羊座
一般書店的都是正版,現在基本買書都是自己到書店辦理會員卡,會按照7.5或者8折購買,如果在這個範圍內就不要有什麼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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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宇宙最好老師
作為一個老師,這樣的事情我還是比較有發言權的。
學校的情況是這樣的:每個學期教輔資料只有每科一本,而且質量一般,體量很少,根本不夠用,如果不訂資料的話,學生成績無法保證,如果大家自己去買,五花八門,資料質量無法把握,老師也不好集中指導,會給老師造成巨大的工作壓力,更不利於孩子的學習。
學校又不能出面強制學生定資料,也不可能列印資料給學生,所以只能由老師推薦資料,大家去購買。
我說的是公立學校的情況,私立學校另當別論。
資料可以定,但是要適度數量適度:小學很不不需要定資料
初中一般情況下,數學語文外語因為練習量比較大,所以每個學期作兩本資料是很正常的。多了就沒啥用,浪費了。
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基本是一個學期一本,初三另當別論,適當增加一本。
高中基本每科一個學習兩到三本資料,高三看情況增加。
如果一個學校的老師定購資料超出這個量,基本就是被他貪汙了。
錢數適度:一本資料的價格大概多少,廣大家長可以到書店去看一看。
初中的一般是三十元左右。
高中的三十到五十元左右。
如果是綜合體,頁數多的可能會更貴一些。
廣大家長自己判斷,理性分析:很多家長一聽到老師推薦資料,立馬想到這是老師掙回扣,並且出現反感情緒,關於這個問題,你可以用我說的第二點去判斷一下,如果一個老師推薦的,在數量上和錢數上都沒有超過,那就是正常的,否則就是不正常的,畢竟孩子是需要練習題的。
教育是需要投資的,我們並不是為老師說話,那種損人利己的老師我也很厭煩,但是一些合理的情況,也請廣大家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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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小豬的媽媽
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可以嗎?
如果家長或學生向老師諮詢什麼課外書,老師推薦給熟人書店的書,且不存在利益關係,這沒有問題呀!如果你去買的書不合心意或價格較高,你可以不買呀!
在熟人的書店訂購,我覺得只要不存在吃回扣的現象,也沒有問題呀。一下子去了很多買書的,書店沒有,不訂購怎麼辦?如果你不放心老師,可以不向他諮詢;如果你放心書店,可以不在那購買,有什麼可以不可以的。如果老師強制你購買,你可以舉報呀!
總之,家長和老師之間要相互信任,這才不會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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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vincent
可以啊。
作為家長,只要不是加價或者以次充好就行。
您哪裡買不是買啊。
強制的不接受,其他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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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歷史學習之窗
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我是這麼看的:
一、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是可以的,前提是按照教學需要和教育部的檔案要求做的。每個科目,都有自己的課外閱讀要求,按照教學的需求,向學生推薦課外書,能夠較好的拓展學生的知識面,補充教材中沒有的知識,提升學生的文化素質。但如果是為了賺錢而向學生推薦,應該堅決抵制。
二、在熟人書店給學生訂購,則完全是錯誤的做法。就是沒有商業利益,純粹是為了替學生省錢進行批發集體購買,也不要去做,自避嫌疑還來不及呢,怎麼能把嫌疑往自己身上攬呢?作為家長的話,遇到這種情況,會想到老師在中間賺取利益,這是很正常的,也可以肯定的說中間一定會有利益的交換。所以可以向老師提出意見,自己選擇購買的途徑。但我不主張舉報,能夠私下溝通解決的儘量私下溝通解決。不能私下解決,再採取該採取的措施。
三、我作為一個老師,也給所有的一線老師溫馨提個醒:不要鑽進錢眼裡,儘量都不要去跟自己的學生和家長在錢的方面扯上關係,不要羊肉沒吃到惹得一身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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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山165940261
作為學校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無可厚非,應該提倡,但如果讓學生去熟人開的書店訂購,就不妥了。
讀書是吸收,學生只有透過大量閱讀,才能變得視野開闊,知識豐富,課本上學到的知識才能得以鞏固,遷移運用。有人說學習知識,三分靠課內七分靠課外,學生不進行大量閱讀能行嗎?《語文課程標準》也對不同年級段的學生提出了不同的閱讀量,家長和老師必須督促、輔導孩子超額完成這個閱讀量,因此學校老師每學期都要為學生推薦一些課外讀物。
推薦學生去熟人的店裡訂購課外書,實在要不得。其一,上級部門三令五申,不準老師代購或推薦學生去指定的書店購買學習用品。既然上級有檔案,做老師的何必去違反規定呢?
其二,推薦學生去某個書店訂購圖書,有收人好處之嫌疑。市場經濟公平競爭,老師推薦學生都去某家書店訂購,勢必引起別的書店不滿,甚至引火燒身,想想又何必呢?
其三,老師經常推薦學生去某家書店訂購圖書,時間長了家長們也要有怨言,漸漸失去家長們的信任。
俗話說,無利不起早。假如老師收人好處,幫人推銷,有違師德,得不償失;假如啥都不圖,僅僅是因為熟人,不妨直截了當亮出底牌——無能為力,請諒解。老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至於學生去哪裡訂購課外讀物,咱就別做太平洋的警察(管的太寬)了。 -
12 # 大鵝有話說
這個問題看上去有板有眼,其實是心理在作怪!為什麼這麼說呢?
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其實很正常,甚至我們讀大學,老師也會推薦一些書,只不過大學都有圖書館可以借到。老師給中小學生推薦一些世界名著,或者中國名著,都是很正常的,這對提升學生的文學素養和眼界很關鍵。同時也能增補課外知識,但這些知識,在考試中也常常遇到。
所以說,老師推薦書籍的做法肯定是正確的。
引起爭議的是,老師在熟人書店訂購。在學生或者家長角度看,這老師是不是收錢了?幫朋友賣書能拿回扣?
這種想法很常見、也能理解。但是這麼想的原因,是不瞭解購書行業、不瞭解老師的私交以及懷疑老師的品德。
其實,選擇相信他人是美好的,起碼在我的角度看,我相信95%以上的老師都是很有道德的人!其次,出於好心幫學生訂書,是為了學生考慮,一個個自己去買也麻煩,正好我認識一個書店老闆,那正好讓他給學生們送過來多方便!沒有必要把老師往壞處想,老師的做法沒有什麼錯誤之處,如果刻意給學生解釋“我沒收回扣”,反而顯得奇怪。所以,多一些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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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師說
隨便說幾句,這樣的問題太多了,而且,多少都有點“不懷好意”。
你這個問題其實也是這樣,本身敘述就存在很大問題。前半句說“學校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後半句就變成了“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究竟是推薦還是訂購?這完全是兩碼事,推薦是推薦,訂購是訂購。
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這很大可能是教育部門開展閱讀活動,推薦的書就是必讀書目。現在學校和老師沒有權利直接為學生購買,只能為學生推薦書目。這沒有任何錯誤,不推薦反而是錯誤的。
再說,所謂“熟人”不知道是怎麼界定的,凡是接觸過了熟悉了就是熟人了。我們這個社會,本來就是熟人社會,有熟人不會也是錯吧?
題主的意思其實很清楚,不過是想把讀著的注意力引到教師違規為學生購買書這件事上,加上“熟人”二字,這裡面不過是為了暗示這裡面有“貓膩”罷了。
其實,教師只要是推薦,給出書目,學生到誰的書店購買,熟人也罷,生人也罷,跟教師沒有任何關係,你只要有了該有的書,對於教師而言都是一樣的,沒有任何不同。
如果,這件事中,教師是直接為學生訂購,收學生錢,那就不用客氣,也不用這麼“含蓄”暗示,直接舉報,教師肯定是吃不了兜著走,何必如此文雅呢?
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只覺得真的很可笑。都9012年了,還有人為了給孩子買本書,費這麼多心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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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山村老師看教育
學校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可以嗎?看到這個問題,如果是老師,山村建議你不要這樣做。因為這很容易讓人誤以為你會有回扣可拿。當然,如果你真有回扣可拿那就更不能推薦到熟人店裡買了,因為教育部明文嚴禁的,一旦被舉報,後果很嚴重,很有可能會讓你丟失飯碗。如果沒有回扣,肉沒吃到那也會惹來一身騷啊!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山村有個同事,很正直的一個人,書店老闆經常來學校推薦資料,送老師們參考書。其目的已經不言而喻,這位老師覺得總拿別人的參考書多不好意思啊!於是就給班裡的同學推薦了一套不錯的試卷集,讓他們到縣城裡的某某書店買,其實試卷也不貴,一套試卷集也就十多塊錢,結果有學生回家和父母說了以後,有的學生家長就把同事給告到教育局去,雖然沒什麼實質的處罰,但最後還是被批評教育了。
如果真想介紹,直接告訴家長書名,讓他們自己網上買或書店買,不要做過多的推薦。這是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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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指尖畫流年
不可以。按道理說,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再恰當不過了,老師瞭解學生,知道學生需要什麼。學生到哪買方便就到哪買。都現實是這樣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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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教育練真堂
先說觀點吧,這樣的行為,並不合適,雖然這樣的現象一直存在。
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是在熟人的店裡訂購,這本身就不合適,因為這涉及到錢,涉及到這筆錢花在學生身上是否有價值,更因為是在熟人的店裡訂購,這也有吃回扣之嫌。即使你真的沒拿,學生信嗎?家長信嗎?
悠悠之口,甚於防川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環境一直在細分和演化。現在老師所處的生態環境,其實並不是太好,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學生變了,家長變了,老師們也要跟著適應。
在數年前還愈演愈烈的有償補課,如今在種種規範之下,已經漸漸消失。鋌而走險者,紛紛落馬,涉事的在編教師被調離,涉事的代課老師被辭退。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還做吃回扣、拉生意的事,這是嫌自己的飯碗不夠金貴嗎?
作為老師,還是集中精力於教學吧現在的學校工作任務其實挺重的,每次考試之後,學校和年級會組織考後總結,優秀的表揚獎勵,一般的點出激勵,落後的點名批評,每次考試,考的是學生的成績,又何嘗不是在考驗老師的執教水平?
在這樣的重壓之下,準備在教師這個平凡且又不普通的崗位上,終此一生,安全退役,那就不如收住花花心思,像保胎一樣保平安呢?
結束語:適逢寒假之際,在這個不平凡的春節寒假裡,我們要守住的,還是自己的平常心,不要想著外快,想著回扣,想著“馬無夜草不肥”的六字真言,然後鋌而走險,想著為家人,為孩子,為了更好的生活,只是這樣的代價,不大嗎?在這個人人可以做鍵盤俠的時代,安分守己,才是滄桑正道。不求聞達於一時,只求安穩退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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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英語名師張中軍
推薦可以,但是不能成為教師利益輸送的鏈條。試想,有這種套路的老師,有多少心思會放在真正的教學上。學生和家長都不是傻子,心裡都有一筆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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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陽陽的生活日常
學校老師推薦給學生的課外讀物,是什麼內容,是否適合學生,是否符合學生的價值觀
如果老師推薦的書籍很好,內容也是積極向上的,那麼學生可以去買,畢竟對於學生成長很有用,增長了學生的見識,一本好書對於成長的學生很重要,不僅僅培養了學生的學習興趣,還豐富了學生的知識,讀書遠遠比手機學習更具有學習的儀式感,尤其貼近生活的,關於生活技巧,在生活中就能碰到的,在讀書中學習,在學習中實踐,不斷增長了學習興趣,有助於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不能像小編那樣,在讀高中的時候碰到了一本《十萬個未解之謎》完全毀三觀,故事很新穎奇特,激發了我濃厚的學習興趣,對於世界,對於過去,對於未來,都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以至於沒有好好學習,沒能考上一個好大學(開玩笑的,小編沒考上好大學,跟這個沒關係),如果你讀了這本書,你可以把它當成故事來聽聽,千萬別當真,扯遠了[捂臉]
再者推薦在老師熟人的地方買,只要不是強迫,價格公道,在哪買都一樣,在老師推薦的地方買也不吃虧,還能給老師一個面子留一個好印象,何樂而不為呢
最重要的還是不管誰推薦的書給孩子之前要先讀一遍,是否對孩子有幫助,自己心裡有個底,等孩子讀完還可以交流讀書心得和體會,加強孩子之間的互動,增進彼此感情,相信家長與孩子之間也不會差了太大的溝(俗話說三年一小溝,五年一大溝[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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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梅講成語
這個肯定是不可以的。
1 現在教育 部門三令五申地強調要減輕學生負擔,該用的書和教輔材料,教育主管部門會根據學生實際情況統一訂購。
2 學校老師再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有可能是書店與教師達成了協議,教師可以從中獲取一定的利益;即使沒有獲取利益,也會讓人懷疑動機不純。
3 雖然教育部門再三強調,但是還有極個別老師明知故犯,要求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資料,一旦被家長舉報,將會受到處分,或被開除公職,得不償失。
4 作為一名教師,一定要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不能為一點蠅頭小利而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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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佩玉的爸爸
首先可以明確的就是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老師向學生推薦向家長推薦自己朋友家的書店,本身就是一個違規行為。
有的家長可能會覺得經過老師的推薦,購買輔導教材可以便宜。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種雙贏的結局,但實際上恐怕這只是家長的想法,因為家長在對比的時候,只是從價格上進行了對比,而實際上呢,想必背後的問題應當更多。
另外從學校管理方面來講,學校應當禁止使用校外的一些練習冊,更應當禁止統一購買某些練習冊,當然有些老師非常不自覺,那學生如果不買的話,他講課的時候就講學生不買,所以變相的逼迫家長必須購買一些輔導資料。
總之我個人覺得老師的這種行為是錯誤的,無論是真正為家長接受還是其他的什麼原因。
提出問題的家長,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形,完全可以舉報完全,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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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得消費者說了算,你可以拒絕呀。如果你讓老師推薦,當然老師要推薦他熟悉的地方。比如熟人,親戚朋友等等……老師推薦的課外書,也不說在哪裡有,你會說老師沒有誠意。說了,而且幫買了,你又說老師不對,那老師應不應該推薦呢?老師不推薦你又說不知道買什麼?這個問題看你從什麼角度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