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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後房子沒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如果要還,那客戶沒有錢怎麼辦? 如果不用還,那銀行虧得起這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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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90皮沙發

    或者先換種說法

    如果你是向親戚借錢,然後全額買房,那地震後房子沒了,借親戚的錢還要還嗎?

    當然要

    同樣的道理,銀行是借錢給你買房,房子沒了,借的錢還要還嗎?

    當然要

  • 2 # 礦石心願

    我就不明白了,現在人為什麼已買東西覺得吃虧了就要求退,或者換。我08年買的房子,去13年覺得不合適,就找開發商去退,人家特別客氣,又是吃飯,又是按摩,還不斷的問我,看看你們一塊還有誰要求退,看看人家的態度,真是值得人反思!!

  • 3 # 陳武鵬律師

    這屬於風險負擔的問題。

    房屋已經交付於你實際使用,並且產權已經過戶給你,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就理應由你自己承擔,與銀行無關,你欠銀行的房貸當然要繼續歸還。道理很簡單,當初你為了購買房屋和銀行簽訂貸款協議,在本質上你和銀行之間僅僅只是借錢和還錢的關係,怎麼能因為房子沒了就不還銀行錢了呢?如果把主體換成其他,這個問題就更清楚了,如果你當初買房並不是向銀行借錢,而是向朋友借錢,房子被意外震毀,難道你就不用還朋友錢了嗎?借錢還錢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當債主變成銀行以後,你就會產生困惑呢?

    至於還不還得起是另外一個問題了,不是說你還不起錢就不用還了是吧。

    當然,你可以透過購買保險的方式將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這樣你就不至於落入“房、錢兩空”的悲慘境地。

  • 4 # 唯美奇談

    天災人禍是不可抗力,遇到這些事情時我們能做的事情似乎很少很少,地震之後我們辛苦貸款的房子還要繼續還貸下去嗎?其實國家對這個早就有規定,下面就來給你普及下相關的知識吧。

    一、可依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對抗之。像火災、旱災、地震、風災、大雪、山崩等等都屬於是不可抗力,對於這種情況我國的法律明確表示,可以解除貸款合同。但是需要經銀行部門嚴格的篩選確定才行,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責任。

    二、但是如果借款人將已經被損害的房子用作抵押到款的,這部分錢到底還用不用還呢?對於這種情況,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即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如果因為房子遭受損害而獲得賠償的,那麼應當作為抵押財產。現在因為風險太大的因素,保險公司已經相繼的停掉了地震險,也就說說沒有投保地震險的人將不會獲得任何的賠償,所以最終的損失會有銀行來承擔。

    三、大家所熟知的汶川大地震就有因無力償還債務的能力而最終被核銷,銀行透過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核銷,最終取消了他們的還款義務。對於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

    看到這裡大家已經可以放心了吧,不用再擔心自己房子損害之後自己還得償還銀行貸款了哦,不過天災大家都是不願意看到的,因為我們要承受的更多,平安是福,期盼世上不要有災難。

  • 5 # 南方房產

    要說地震發生了,是否需要還款,很多人說房子不在了,那就不用還了吧。好吧,地震比較少見,我們舉一個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某人向你借錢1000元,目的是用於買手機,你將錢給了他,他也去買手機了,回來的路上,手機遺失了,或者被偷了,請問他是否需要還你的1000元。你是否肯定會說,我借你的是錢啊,管你借了錢去幹嘛,你都需要還錢的啊?

    沒錯了,借款人向銀行借錢,借的是錢,還得也是錢(加上利息),借錢的目的用於買房,這是借款的用途,不管用途如何,錢自然是要還得,銀行擔心你不還款,將你的房子抵押給銀行,在這個前提下,地震導致房屋倒塌,欠銀行的錢依然需要還得。

    有人說地震屬於天災,不可抗力,故而不需要賠錢,有豁免權,豁免的是房子,保險公司不需要賠償房子而已,你借的是錢,不是借房子啊!

    所以,如果借的是房子,房子地震中倒塌了,房子需要還嗎?比如租的房子,房子倒塌了,就不需要租客需要賠給房東房子嗎?不需要。

  • 6 # 文學小博士

    地震以後房貸你還的繼續還 ,如果你的房子買了保險,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你的 損失。

    你買房子的貸款這個銀行不會減免得,國家會給沒有房子的人一部分救濟款。

  • 7 # 品讀書聲

    1.貸款要還,前提是銀行的資料沒有被地震而損壞還有你的欠款貸款記錄。

    2。地震了郭嘉會給你蓋新房的,你等於沒有損失,只不過是房子可能沒你以前的好。

    3.如果不還郭嘉會有相應策略補齊銀行的虧損,天災不可避免。

  • 8 # 開偉觀察

    回答是肯定的,房子倒了,但是人還在,銀行貸款同樣還是需要還。

    從人性的情感看這個問題,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子破壞,不用還銀行貸款是可以支援這個觀點的,因為地的地震導致的不可抗力,不少的責任是可以豁免的。

    但房貸卻是例外:一是因為這錢和房子沒有直接的關係,房子只是抵押物,抵押物沒了不代表錢不用還。假如一個貸款人是向私人或民間借貸公司借錢全款買的房子,遇到地震房子崩塌了,放貸者和民間借貸公司的款是肯定不能免的。這與銀行貸款不能免除是一個道理。二是從合同的角度,購房者在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並沒有將地震導致房屋損毀的情況列入可以免除購房者償還銀行貸款的情形,那麼房屋是否損毀,銀行貸款都需要按其償還。三是購房者和銀行之間是一種結款合同,房屋只是該合同的抵押物。抵押物的消失或者價值遞減,並不能免除購房者償還債務的義務。根據《擔保法》第51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物權法》第174條進一步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等優先受償。房屋的倒塌損壞並不是銀行造成的問題,所以銀行是沒有責任的。

    所以,買房找銀行貸款,房子只是抵押物,而貸款人和銀行是債務關係,不能因為你房子沒了跟銀行就沒關係。首先房子不是銀行給毀的,其次貸款人確實拿到銀行的錢給開發商了,無論如何和銀行無關,不影響原有的債務關係,你就需要繼續還錢。

    當然,有一種情形例外,如果購房者在地震中死亡,購房者銀行的貸款就不負償還責任了。

  • 9 # 話無缺

    要還的,房子雖然沒有了,但是債務合同依然有效,銀行(債權人)依舊可以行使他的債權。當然,如果債務人購買了房屋的財產險,可以申請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所以,依據我國法律,不因抵押物的損毀,債務合同就失效,債權人依舊有行使債權的權利。

  • 10 # 嘟嘟讀讀

    很明顯,你還是要繼續還!你要看清楚你得購房貸款合同上寫得條款,你是從銀行貸款,抵押物是你的房子。別說你房子沒了,就是你房子在,房價暴跌了,你把房子給銀行,但是你還是要還差價;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90年代日本地產泡沫破滅,有許多人房子被銀行收走,但是至今依然在還房貸,還將會繼續發生。

    買房得時候,你是用你的房子座位抵押物從銀行貸款的,即使你的房子沒了,你欠銀行的貸款不會因此而消失掉。反而此時,因為你抵押的房子沒了,銀行需要你重新拿出抵押物品。

    舉個例子,比如你買房的時候,房子總價600萬,但是你只有180萬,需要從銀行貸款420萬才能買房子。銀行不可能平白無故貸款給你,否則就違反銀行規定了,需要你有一個抵押物。因此,地產商說,我把房子賣給你,你拿你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420萬給我就行了。銀行就以你的房子為抵押物,貸款420萬給你。因此你和銀行就產生了債務關係。但是倒黴事發生了,房價降了,你的房子從600萬變成了200萬。如果你不還,銀行會把你告上法庭,根據貸款合同以及債務關係,你的房子會被銀行拿走,而且你還欠銀行220萬的債務。這筆債務你必須還。

    這不是一個故事,這是真實的案例,你可以查詢一下日本房地產泡沫,香港地產泡沫,美國地產泡沫,都有大量這樣的案例。房子被銀行收走了,自己還有一身債務要還。

    資本主義就是這麼炒高房價,然後打壓房價,用合法的手段把老百姓洗劫一空,甚至賣身都還不起。慶幸在中國吧,限購限售讓房價平穩,否則飆漲之後再急劇下降,你一輩子都還不完銀行貸款。房子如果是完全市場化商品,將會成為少數人洗劫大多數人一生財富的工具。

  • 11 # 小司淘保

    遇到天災,比如地震,房子沒了,房貸要不要繼續還?

    基本上有四種情況

    01

    第一種,房子沒了,貸款人還在。理論上要還,不還會上逾期。

    第二種,房子沒了,貸款人也沒了。這種情況下,銀行一般就要核銷處理了。

    第三種,房子還在,貸款人沒了,但貸款人的繼承人還在。需要繼承人接著來還房貸。

    第四種,房子還在,貸款人沒了,也沒有繼承人。這種情況下,銀行會作壞賬處理,把房子收回來處置掉。

    02

    朋友們可能對第一種情況意見比較大,在房子沒了、人還在的情況下,還要求繼續還貸。大家覺得已經遭受了這麼大的損失,繼續還貸未免不近人情。

    理論上一定要還貸的,但總會有一些實際情況。

    在一些大災中,比如說08年汶川地震,當時國家要求各銀行,不管什麼樣的貸款,如果大家不能按時還上,要做到:

    1、不催收不催繳;

    2、不罰息;

    3、不做不良記錄;

    4、對於承受了巨大損失,且沒有拿到保險補償的受災群眾;或者是拿到了保險補償,算上保險算上擔保,依舊還不上貸款的部分,基本上銀行會做核銷處理。

    03

    對於受災群眾,會拿到很多補貼,即使理論上要還房貸,也是先給一套安置房。蓋新房給這部分人,不需要再次購買,可以直接入住。

    所以說天災無情人有情,咱們國家會拿出一套比較好的解決方案,來應對天災。

  • 12 # 老王偵查記

    簡單地說,若是房子沒了,人也沒了,那就不用還了!

    這是兩個獨立的命題,所以要獨立看待。只有同時成立,才不用還房貸。

    也就說,若是不想還房貸,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房子沒了+人沒了。但是,誰又願意如此呢?

    命題中還說,若是不用還錢,銀行是不是虧不起了。

    我想這個問題,是真的想多了。首先國有銀行是有央行在後邊做支撐的,是有保障的。所以不會出現你說的虧不虧得起的問題。其次,國有銀行都有止損方式。比如房子地震損失了,怎麼辦?

    你可要知道,你當初貸款買房子的時候,付出的價格已經是讓銀行賺錢的。所以就算房子倒了,銀行還是不會虧的。

    舉個例子,你買房子300萬,從銀行貸款150萬,貸款利息加上你償還的本金正常情況下在250萬左右。假設你買了房子第一年,剛貸款完了,就很倒黴的遇到地震,然後房子沒了。你若沒有買保險,那麼貸款你一樣得繼續還,這是沒話說的。若這時候,有人不幸在地震中和房子一起沒了,那麼銀行損失的就是抵押的房產貸款。放心這時候就算沒了還款人。這個房子的歸屬還是銀行的。

    房子倒塌,也是重建的,重建起來的主權就歸銀行所有了,再次買賣,銀行照樣是賺錢的。

    所以不要替古人擔憂了。

    你能否還得起貸款,那是你的問題。而銀行是永遠不會做虧本生意的。

  • 13 # Adevelith

    房貸合同是貸款人與銀行的債務關係,房屋購買協議是買房人與房地產商的買賣合同關係,兩份合同可能出現一些附條件成立的條款,但是總體上是各自獨立的,房屋實體消失後不影響之前的債務關係,所以貸款依然要還……

  • 14 # ivonyou

    抵押的是房子,當你還不起,沒有按時還的話,銀行可以申請執行你的房子

    現在,你的房子沒了,你別還款了啊,因為你說你已經還不起了,銀行要執行房子,你讓他去執行就是

  • 15 # 完美並不美的人生

    地震不可抗拒,房倒屋塌,傷亡難免,損失巨大,那麼地震後房子沒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地震發生後,會有三種可能:

      1.房子倒了,人還在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

      原因如下:購房人是透過向銀行借錢的方式將房款全額支付給開發商,所以和開發商已經沒有關係了,剩下的只有和銀行的借貸關係了,而房子只是作為保證的抵押物,所以房子倒了也要向銀行還房貸。

      是借的就得還。

      2.房子還在,人沒了

      根據《繼承法》,房子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的遺產還清此人生前債務,即房貸由此人遺產支付,但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可是以近十年來房地產市場的走勢來看,房子一直都是升值的。所以,在房子升值的時候,房子還在,人沒了,房貸還是要還的。就這個問題想不通人都沒了房貸誰來還?

      3.房子倒,人也沒了

      房屋損失需自行承擔,而且必須用其他遺產優先償還房貸。

      只要和銀行簽訂了按揭購房合同,人還在,不管房子倒沒倒,貸款都的接著還。

    其實此問題不復雜:抵押給銀行的房子震沒了,大多數人的直接想法就是不交月供了。在沒地震情況下不交月供銀行就收房、拍賣。但震沒了,銀行收一堆建統垃圾?

    作為個人,遭此大難已經沒有任何還款能力了,既然房屋抵押給銀行了,而現在房屋有成了一堆垃圾,那對不起,也只好將這一堆垃圾交給銀行了。一般房主這樣做了,銀行也好法院也好都不會有什麼其他辦法,但房主這樣做了會帶來一個直接後果,即,會被進入信譽黑名單,今後再也不能辦理銀行卡了,也不可能在辦理銀行按揭貸款了。也甚至可能坐不了高鐵飛機等實名制的交通工具了,另外也可能會被限制出境

    最後總結,欠債還錢,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 16 # 夜雨如書

    這要分情況說明了,不是每一種情況都需要繼續還房貸的。

    地震帶給人類的創傷是巨大的,和那些在地震中不幸遇難的人們比起來,房倒屋塌等經濟損失真的微不足道。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打個通俗一點的比方。好比你想開養豬場,但手裡資金不夠,於是向銀行借了錢先買了上千頭豬。你和銀行之間就形成了借貸合同,至於你隨後是養豬賺了錢還是賠了本都需要繼續把貸款還清吧。

    如果還有另一個人也是辦了同等規模的養豬場,只不過他是自己全額投入的資金。你們兩家要是都遭遇了某種新型豬瘟,導致生意失敗,血本無歸。那個人自認倒黴,你難道就可以不還貸款嗎?

    現在我分三種情況來回答問題:

    1,房子沒了,貸款人也沒了。銀行將終止合同關係,尚未償還的貸款,將會核銷處理。也就是說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死債消。

    2,房子沒了,貸款人還在。貸款人仍需要繼續償還貸款。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貸款人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繼續履行,只不過因為房子沒了,變成了沒有抵押物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3,另外,如果房子並未交付使用,開發商就要承擔主要責任了。

    以上只是建立在法律條款上的分析。但是,面對自然災害,國家層面會盡最大可能維護我們的利益。

    汶川地震後,針對震區借款人貸款償還困難的問題,銀監會曾釋出了《認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銀行業呆賬核銷工作 努力減輕受災地區人民群眾的債務負擔》一文,要求各銀行對於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

    不過網上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因為土地是國有的,房子是私有的,發生在國家土地上的地震毀壞了私有財產,理應由國家來賠償。

    這個說法其實站不住腳,因為地震的發生是不可抗力,並不是某一方的錯誤造成的。如果按照這種說法推而廣之,我們只要是在國土範圍內發生的任何損失都可以找國家賠償了。

    其實如果震級不大,但因為你購買的房屋質量不行所以發生了損毀,倒是可以依法起訴開發商要求其賠償。

  • 17 # 大肚房產

    這麼說吧,你的房貸其實和房子沒關係的。房貸,其實是你借銀行的錢,只不過銀行當時直接把錢給了開發商或二手房原業主,但是你和銀行簽了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所以,不管你的房子還有沒有,借別人的錢總是要還的。

  • 18 # 菜子學院

    地震後房子沒了,只要人還在,房貸還是要繼續還的!之前你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屬於固定數額的債權,房子只是抵押物,即使房子沒了,剩餘的殘值不足以清償借款,剩下的數額還是需要按照合同清償的!當然地震屬於不可抗力,客戶沒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跟銀行協商暫緩或者分期償還,但是肯定要還的!如果房子沒了,人也沒了,看有沒有遺產和繼承人,有的話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沒有或者放棄繼承的話就一了百了了!

  • 19 # 楚人一丁

    謝喬幫主156~邀答!

    問:地震後房子沒有了的話,房貸還要還嗎?

    很多人可能認為,房子沒了,是在地震中沒的,按揭貸款當然沒必要還了,這是你沒了解商業銀行的性質。商業銀行現大都是股份制的,有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贏利為目的,以安全為保障的特點,其要維護股東的利益,其實股東們的投資只是銀行資產的一小部分,銀行信用金,大多吸收的是民眾存款,這取款付息都是剛性的,無論遇到什麼情況,銀行都得保障儲戶利益,如果遇到地震等天災人禍情況,銀行如果也沒了,是不是就不對儲戶負責任了呢,不是,就是開臨時營業點,也要保證儲戶對其存款的支取。既然如此,那麼銀行貸出去的款也是一定要收的,貸款本來就意味著一種信用,有借有還,這是貸款的基本特徵。

    有人會說,我房子沒有了,還要還貸,這還有沒有人性。且慢,鑼做鑼打鼓做鼓敲,這就同做賬一樣,資金來源與支出必須得分清楚,你房子沒了,國家會為你考慮的,因為你是天災人禍中失去的房子,人者當有其居,國家會為你修建安置房,你居住會有保障,而在償還房貸上,從理論上你是必須還,但遇到了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歸還了,銀行也不會像黃世仁討債,逼得你家迫人亡走投無路的,你的債權抵押給銀行,那麼廢墟是物證,銀行會以壞賬處理,只是你自己不要掉以輕心,因天災還不了貸款你當要有個書面情況說明,遞交銀行,這不還款是要上不良信用記錄的,不要記錄成惡意的了,惡意的屬懶賬戶,人生權利會有很多限制,不是故意對貸款不還,該享受的權利你還得享受。

    基本上就是這樣,房貸你理論上須還,國家不會對你不管,按規了清貸款債務,你還是那樣人生自在。

  • 20 # 轉運中的幸福

    敬邀!陣陣有詞話分明??地震後房子沒了,還要繼續還貸款?呵呵!雪上加霜啊!那麼我要問了,地震倒塌後的房子還需要蓋嗎?行!你腰纏萬貫這都不是個事兒。那貧窮的百姓人家,你叫他們怎麼活,拿什麼還!還有這個能力又蓋房又還貸款,問題是得看他們有沒有這個能力了!依我個人之見,這些事兒都不用我們來操心,問問四川地震的時候,我們的國家是怎樣優待的他們,給他們蓋房,失去孩子的,有節育的,不能再有生育能力了,可是國家給你拿錢,讓你再次接上輸卵管,有做試管嬰兒的,國家想盡一切辦法讓你再次圓了有孩子的夢想!所以,當我看到這些時 我是萬分的感動,我相信,地震後房子沒了,關於房子貸款是否還,國家會做出相應合理的解決的,在這裡,我們得感謝國家和政府,感謝我們生在這個經濟繁榮富強的偉大時代,地震自然災害嚇不倒我們,我們定會重整家園!謝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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