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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燃燒的晚霞

    儘管我不贊成婚前同居,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你有權決定自己是否可以婚前同居,一切都尊重你自己的內心吧,如果這段關係或者這種相處模式讓你感到苦惱或者煩躁,那麼你有必要問問自己,當初這個決定真的對麼?一個愛你的男人不會讓你陷入痛苦的情緒中的,他會給你一個婚姻。

  • 2 # 愛生活的丸子頭

    我覺得應該搬出來,不要現在就住他家去,或者提前跟父母說,其實主要還是你覺得瞞著父母有點對不起他們,那就勇敢的告訴他們啊,如果你物件不錯的話,你父母也不會反對的,他們身為你父母,有知情權的。我和我老公認識的時候,我就告訴我媽了,後來懷孕了,我也側面的跟我媽提了一下,她是過來人,比我懂,雖然當時是有點生氣,到後來還不是說,反正都要嫁出去的,這些都是早晚的事,但是一定要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情況下哦。

    我自己也有兒子,我也不希望我兒子以後帶的女孩子回家是瞞著對方父母的,這是對父母的不尊重。

  • 3 # 魚零零

    和物件同居了,他爸媽怎麼會知道呢?

    我是贊成婚前同居的,說試婚也可。

    以結婚為前提戀愛,相處一段時間,覺得對方不錯,可以共同生活一段時間。

    看看有沒有什麼彼此不能接受的生活習慣。

    這種事情沒必須要讓雙方的父母參與。

    你說的他父母也在,同居地點是他家嗎?

    只要地點不是他家,你就裝他父母不知道好了。

    這個沒什麼問題。

    不就是合則聚,不合則散嗎?

    按照自己的步調來,不要在意這種事情。

  • 4 # 散戶俱樂部

    趕緊跟自己的父母主動的說清楚,婚戀不僅僅是婚姻中兩個人的事情,應該涉及到兩個家庭的共同大事,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不能隱瞞父母。

    再說還沒有結婚就已經住在男方家裡不利於婚戀的成功,萬一婚戀不成功這對於一個女孩的榮譽非常的不好聽。

    還沒有結婚就住在一起也不符合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以後有什麼矛盾也不容易解決 ,不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

    最不應該的就是隱瞞自己的父母 ,因為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最關心你的人就是你的父母, 在這麼大的事情上你都不告訴他們,他們知道了一定會很傷心。

  • 5 # 即此慕閒逸

    果斷搬出來!

    1,你自己覺著心裡不踏實,是因為你覺得這樣是做不妥當的,才心存疑慮,感到不安。2,你的決定還隱瞞著自己的親人——把你撫養大的父母,是對父母的不尊重。3,女孩的終身大事,是人一生的一件大事。能這麼草率匆忙嗎?沒有儀式感嗎?4,要自己有腦子,不要只用所謂流行的方式去思考。5搬出來,和他商量,儘快補辦一切合法手續(假如他真的愛你,會答應你的要求的)。6,通知自己的親人和他們一起努力辦好後續的事,力圖能辦的更好一些。

  • 6 # 南橋布衣

    如題,

    就你題訴的口吻及稱謂,就知你是一女生,

    從你所訴的情況來看,你應該是遠離父母,在外地工作,不然你長期不回家居住,你父母都不過問?

    於女生而言,那一個不是自已父母的掌上明珠,心頭肉,呵護關愛唯恐不及,現你已交有男朋友,且與之同居,並住在他家,我估計,你已交男友,你父母是知道的,但同居一事,你還滿著你的父母,對此,我不能不說,你的這個選擇,多少還是有些不夠謹慎,過於倉促草率了,因你們還處於戀愛期間,於戀人之間,產生點矛盾,應該是家常便飯,加之你們又很年輕,處理問題還欠成熟,如矛盾處理不好,導致升級激化,就會將你置於進退維谷的境地,也會給你的心理造成傷害和陰影,

    現事已至此,唯一較好的辦法就是,如你們相互間的戀愛,也已維持了相當的時間了,雙方的瞭解也有了一定的深度,雙方在同居期間,雙方的適應性還好,也就是俗話說的,還合得來,如是這樣,你們便可與男友的父母,就你們的婚事,進行坦誠詳盡的商議,爭得他們的同意後,就可做一下準備,備上禮物(這可由你選擇,因你最瞭解你父母的喜好),便可正式上門請求你父母,同意你們的婚事,至於男方的父母,是否也一同前往,因各地風俗不同,情況有異,你們可視具體的情況而定,

    如情況如上,此事更不可久拖,以免夜長夢多,途中生變故,或一不小心,弄成個奉子成婚,於大家臉上也不好看,你父母也不高興,此點著重提示,切不可大意,不然後果難料,

    男女相戀,畢竟是人生之大事,也應知曉雙方的父母,養育一生,此等大事,都不能知情,實在是令人心痛,相互間情感發展的把控,也應謹慎對待,婚前倉促草率的行為,處理不好,即是危機,切應三思而行!

    順祝:一切順利!

  • 7 # 春天的書影小屋

    我特別反對女孩子沒結婚就住在男方的家,而且是跟男方父母住在一起。

    雖然現在時代變了,很多東西都看得開。但我覺得我們女性要自尊,自愛,自重,才會贏得別人的愛,才會愛的有底氣。

    你跟一個男孩相愛,而且是被你視為對像,也就是奔結婚去的那種了,情到濃處就同居,如果是單獨在外有房的那種可以理解,但還是我們女孩受傷害大。同居時意外懷孕不想要孩子或覺得不合適,去人流。人流對女孩傷害非常大,小讓你今後有子宮炎病,大可以讓你終生不孕,這麼大的代價你能承受嗎[流淚]

    我們女的沒結婚就跟男的住在一起,我覺得大部分男的會從心底看不起我們女的,覺得我們女性不自愛,隨隨便便就同居。太容易得手他們會珍惜你嗎?男人越難得的,他越覺得珍貴。

    特別是我們女生,跟男生看對眼了,相處一段就偷偷的跟男的住在一起,她父母完全不知道,我覺得太不應該。自己父母畢竟是過來人,看人方面會準點,會給你點建議,讓你不會挑錯人。如果女生是住在男方的家,跟男方父母住在一起,我接受不了,你一個女生這樣隨便就跟別人同居,男生父母會覺得他兒子不虧,無所謂,但覺得這個女生太隨便,不自愛,覺得你不值錢,將來怎麼會真正的愛你,接納你?

    所以女生一定要自愛,自重。如果你都不愛你,不珍惜自已,誰會同情你,愛你?

  • 8 # 高墨生活

    姑娘,咱能矜持一點不?雖然現在是21世紀,新時代了,但是自愛是每個女孩必須具有的,不管現在什麼原因,你男朋友和他家人對你多好,還是趕緊回自己的家吧!回去給自己的爸媽說一下,要結婚就早點結,不想結婚就分開一段時間,也好趁這段時間考驗一下你的男朋友!和他的家人,對你到底是不是真心的!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且行且珍惜!https://m.ixigua.com/group/6772145517053870606/?app=video_article&timestamp=1576821705&utm_source=copy_link&utm_medium=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

  • 9 # 輕檸檬茶

    我覺得你應該搬出來,而且和你父母坦白,父母永遠是最疼你的,其他人都白扯。你還沒有結婚,住進他們家,以後和你公公婆婆鬧矛盾他們說你,瞧不起你,我感覺你應該搬出來,你男朋友說再多的花言巧語那也只是他的父母不是你的。以後結婚了你就明白了,我也曾經想過和婆婆好好相處,因為我們倆都不是那種蠻不講理的人,但是真的結婚了,遇事了你就知道了,真的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呀,人家只想著人家兒子孫子怎麼樣,不會想到你,真正對你好的只有你父母。

  • 10 # 小破閆

    我和男友在工作的城市同居,但是我們的父母都是在老家,他父母知道我們同居,但是我父母不知道。每次我和家裡人打電話或影片,他都儘量不出聲,並且也願意配合。

    如果你對你們的感情不是很有信心,那還是建議你們倆搬出去住吧。少牽扯一些會比較好。

    你的困擾也可以和男友說說,你們溝通一下效果肯定會更好的,有什麼問題就去行動解決,一直光想的話,越想越麻煩的。

  • 11 # 雲無相水無形

    真是應了一句古話,女大不由母,兒大不由父。本來呢,姑娘出嫁去男方家,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未婚先睡,這個真有點不自重。

    你去男方家,拜見父母也是對的,一來攀親,二來探探虛實,啥都沒說呢,兩人便住在一起,男方家肯定很樂意,就白撿個兒媳婦。萬一將來因為彩禮啥的鬧彆扭,也不擔心你放肆,畢竟你有短處在人家手裡捏著。鬧翻了,人家不吃虧。傳出去,既使現在社會開放了,父母親的臉上真掛不住。

    要我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先通知父母,讓老人家高興高興,看看啥時候能定婚,別把自己整的不如人,讓父母跟著低三下四。

    姑娘不能白養,放誰家都一樣。該值多少錢,由當地婚俗家庭條件決定,從古到今,女孩叫千金,那可不是白叫的。如果有例外,那就是像你這樣,白白送上門,即便結了婚,也值不了幾個銀元。

  • 12 # 京漂追夢人

    丫頭,搬出來吧,別丟人顯眼了,你知道你住到他們家,你男朋友的爸媽會怎樣看你嗎?太不值錢了!

    婚前同居有很多未知的隱患,你敢保證你肯定能和你那個男朋友走到底嗎?如果萬一半路上出個叉子,看你怎樣面對你下一個男朋友。

    戀愛是需要新鮮感的,你現在這樣住到男方家去,等於過早的讓新鮮感喪失了,儘管登記結婚後的新鮮感也有釋放完的那一天,但是還有份受法律保護的結婚證在手裡做保障,你這樣呢?什麼保障都沒有,等於是白送給人家,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你說你現在還瞞著你父母,你還真得瞞著,要不然你就趕緊搬出來,否則讓你父母知道了,不把你罵死,也得被你氣死。

    董青島供稿。

  • 13 # 易學奎叔

    若想以後別人尊重你,首先自己得尊重自己,我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怎麼了,動不動就同居,你尊重你父母嗎,首先對自己的不負責。我要是你的父親,我會打折你的腿。如果你是對方的父母,你會看得起這樣的兒媳?

  • 14 # 懶人隨手拍

    兒女的婚姻幸福程度是做父母的最大關注熱點。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只是世俗的一種習慣。但男女雙方婚姻幸福的同時,常回家看看,盡心盡力關心、愛護父母,做父母的自然也會備感欣慰。特別是獨生子女家庭猶為如此。男女雙方無論常住男家或常住女家,都是雙方兩家合一家,突破世俗觀念,把日子過紅火了才是最重要的,不要過度聽別怎麼說,況且現在,男到女家的婚姻在我們身邊屢屢出現,也見怪不怪了。

    同時我建議:在男方父母家佈置一間屋子,放一些小兩口的日常用品,不定時的,兩口子一塊回家住幾天,也給女方父母放假幾天,對於經營雙方大家庭相當重要,對男方父母情感補償,其效果猶如倍增器。

  • 15 # 愛情小八

    為什麼要瞞著自己爸媽呢?關鍵是男方的爸媽都知道了,你還瞞著自己的爸媽,並且都已經同居了,我覺得這是對你爸媽最大的不尊重。在戀愛結婚這件事情上,我始終覺著,女方永遠應該是處於上峰的,我跟老公就是,雖然也是先去的他家,但是卻是在去他家之前,趁著我爸媽來我們工作的城市,先見了我爸媽。第一次去他家,他爸媽給了我見面紅包,但是我爸媽並沒有給他,訂婚的時候也是他爸媽來的我們家,結婚的時候在他家辦的婚禮,但是我們家親戚的食宿都是他家安排的,這些都是老公做的,我覺得,如果男人真的在乎你,不會讓你以及你的家人受一點委屈的。

  • 16 # 也許2566315

    現在的年輕人婚前同居並不少見,但你一定要心中有數,男方是真愛你嗎?他的父母你能真心接受嗎?如果都是。那你一定要告訴你的父母,完成合法夫妻的一切證明。假若你自已都不確定,那你現在的行為未免太荒唐了。

  • 17 # 玲玲的點滴生活

    女孩子沒結婚當然要在自己家住,還沒得到父母的同意,就跑去男方家住是怎麼回事!我兒子長大了談物件,隨便就把女孩往家帶我都會反感,我覺得我會看不起女孩,也會嚴厲批評自己的兒子。如果男女雙方都已見過家長,雙方父母都同意兩人在一起,這樣婚前的時間去男方家住還可以。自己父母不知情,就去男方家住非常不可取!女孩還是要自重!

  • 18 # 老馬頭上海

    朋友,你好[祈禱][祈禱]

    像你這樣,還未結婚就和男友同居,甚至住到男方家去的,不在少數。

    你住到男友家裡,男友的父母當然知道了,但是有些男方家長當面不說,背後肯定是有些碎語的;而有些男方家長也樂於自己的兒子帶一個女孩子回家,他們大都認為:我兒子“有能力”,因為他們認為他們家是兒子,他們家佔了便宜。

    你不讓你父母知道,你住在男方家這件事是對的,否則你父母的臉面真是沒地方放了。你現在當務之急是和你的男友及家人商量趕快結婚,免的後面的事更難處理。

    女孩子在和男孩子談朋友期間,對同居這件事一定要慎重,如果和男孩子修成正果倒也罷了,如果半路分手了咱辦?所以請女孩子要慎重對待同居之事。

  • 19 # 戲劇性的人生

    個人覺得談戀愛可以同居。但是儘量別和雙方父母住一起,有隔閡不說,還會被對方家長各種看輕。

    還有一個必須要告訴父母你的情況,讓父母看看你的另一半,讓父母也分享你的酸甜苦辣。父母養我們也不容易,不要讓他們擔心我們。

  • 20 # 暖玉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很明確,那就是:同居,可以,但一定要搬出去;同時,儘快讓自己的父母知道這件事。理由如下:

    一、即使男方的父母對你十分滿意,但你在沒有一紙婚約,甚至連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住到男方家裡,這叫,名不正,言不順。

    也就是說,你的地位很尷尬,你和男方一家人相處起來,也覺得尷尬。比如說,既住到人家家裡,平時,你是幫忙料理家務,還是袖手旁觀?

    按說,你沒有料理家務的義務,因為你現在的身份是客。但是,你一個年輕輕的人,天天等著男方父母侍候你,飯來張口,飯後就走,感覺合適不?

    二、你們之所以著急忙慌地住到了一起,一定是覺得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就想天天膩在一起,那麼,在一個房簷下的膩歪,你們會選擇偷偷摸摸,人家男方的父母也是能貓自己屋裡,就貓自己屋裡,是不是都覺得彆扭?

    三、既然你沒告訴自己父母就住到了男方家裡,一定是父母對男方不滿意,但你一意孤行。作為一個已經多年之人,終於明白了,父母婚前之言,那真是比金子還珍貴,可惜,我當時也沒聽父母之言,現在腸子早就綠了、黑了。

    所以,當儘快告訴父母你的現狀,即使明知父母還是會不同意。要知道,父母雖說為大腿,但現今卻是,都被身為子女的小腿給擰巴折了。也就是說,只要你堅持,父母會同意的。

    只要他們同意了,你們就趕快結婚,或是進緊找處房子,大大方方地同居,免得天天跟做賊似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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