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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鄭顯亮

    孔乙己這個特別的穿著,還是有點講究的。

    “站著”表明孔乙己的經濟狀況不佳,沒有資木去慢慢地坐喝。

    “穿長衫”表明他始終放不下讀書人的身份,羞於與“短衣幫”為伍。

    這樣,在孔乙己身上的矛盾就凸顯出來了:生活潦倒卻又死要面子,說自了也就是窮酸迂腐。。

    這是孔乙己的性格特點,也是他人生悲劇的根源。

  • 2 # 鬍子哥書評

    孔乙己生活在那個90世紀年代時期,並不是唯一站著喝酒穿長衫的人。而孔乙己代表的是一群人,代表那個時代的封建知識分子被科舉制度和教育制度殘害的人。

    當時1900~1920年期間清朝末期的腐敗沒落,新運動的崛起,陳獨秀對中國第一個共產黨早期組織。時代背景下,魯迅用筆桿子救國,雖然在90世紀初已經恢復知識分子的教育詬病,在1905年的廢除科舉制,就使得在中華民族實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才真正完全停止,但孔乙己是那一代人遺留下來的貧困潦倒知識代表。面對國家,面對人民,無能為力,經歷科舉制度教育制度八股文體的坑害,已變得行屍走肉般。

    作為現代人,我們應該高興,能處在一個好的時代,同時勿忘歷史,珍惜當下!

  • 3 # 夢蝶也逍遙

    破舊的長衫是他最後一點文人的尊嚴

    也是他自我安慰不願面對現實的幻像

    從心底不肯接受短衣

    他也無法融進長衫的群體

    文化學養終究不是財力地位

    他只好穿著尷尬的長衫用短衣幫尷尬的站姿

    享用他的一碟茴香豆和一碗酒

  • 4 # 太平風物

    《孔乙己》是魯迅先生所著的一篇經典短篇小說,發表於《新青年》,後被收入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文集《吶喊》中!

    作為魯迅先生筆下的人物形象,孔乙己為人熟知,這樣一個窮酸迂腐,自命清高卻又時時為人欺辱恥笑的人物,讓人同情,充滿強烈的悲劇色彩,使人不得不去痛恨封建社會和科舉制度給諸如孔乙己一樣的下層知識分子帶來的荼毒和傷害!

    魯迅先生塑造孔乙己這個穿長衫而又站著喝酒的人物形象,有著深刻、精妙的人物設計和文學衝突的考慮!這種描寫表現了孔乙己的社會地位和生活狀態,意義和手法含蓄又深長!

    穿長衫是身份的象徵,是有錢人,社會等級的高階階層,他們是不可能站在櫃檯邊喝酒的,他們是要到咸亨酒店裡面的包廂坐著慢慢喝酒吃菜的!

    而孔乙己不是,穿著長衫,可又髒又破,穿著長衫,卻沒辦法去裡面的包廂,穿著長衫,卻只能站在櫃檯邊!穿著長衫,不僅沒給他增加一絲的社會地位,反倒是咸亨酒店同為底層的短衣幫、小夥計、酒店掌櫃以及其他人一致鄙夷、嘲笑、取樂的物件!

    更重要的是,這一身長衫,再破再爛,孔乙己還一直穿著,從未想著脫下!這一身長衫,就是孔乙己紮根於心用來繼續維繫他不屑於與底層為伍的救命稻草,是他窮困潦倒無法謀生還自詡為讀書人的遮羞布!

    孔乙己自己脫不下這身長衫,也脫不得這身長衫,穿上長衫還能有膽量和“資格”去教酒店小夥計回字的四種寫法,要是脫下這身長衫,估計偷書的時候就被打死了,畢竟我還是讀書人,讀書人怎能算是偷書呢?

    站著喝酒,是孔乙己的生活經濟和社會地位的表達,穿長衫,是含蓄的表達孔乙己是讀書人。窮,卻不願放下讀書人的架子,死要面子。所以“唯一”就是他特殊的社會地位、人物性格和身份,欲“上”不能,上面是山,欲“下”也不能,下面是火!

    這不能不是一個極大的悲哀!身體和思想都被封建思想荼毒的自取其辱的孔乙己,卻不自知,更讓人同情,畢竟他還能想著教人寫字,從不拖欠,給小孩子分他原本不多的茴香豆!他本是善良的!按照北大教授魯迅研究專家錢理群先生的描述:孔乙己是值得同情與焦慮的,有著悲劇性、荒謬性地位和命運的知識分子。

    咸亨酒店就是當時中國的社會背景,人與人的關係 就是當時的國民精神,麻木愚昧,冷酷無情!孔乙己被侮辱被壓迫的雙重悲劇,就是當時的病態社會的象徵和代表!

    魯迅先生用這樣的一個強烈的藝術對比塑造的一個人物形象,就這樣生動的立在了人們的心中!並激起大家對當時麻木病態、冷酷無情的封建社會無情的諷刺和抨擊!

  • 5 # 創匯社群便民服務中心

    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刻畫了他窮困潦倒卻又想保住讀書人的自尊,虛榮心十足的性格特點。

    這句話表明孔乙己經濟狀況、社會地位和思想意識的嚴重矛盾,充分說明了他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課文用短短的一句話,點明瞭孔乙己的身份、地位及性格特點。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是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寫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會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為他原是讀過書的人,只是在連半個秀才撈不到後,才淪落潦倒,以致偷東西被人打斷腿。

    孔乙己的這件長衫,歷來飽受詬病,成為他迂腐和死要面子的最強證據。我們的思維是這樣的:你孔乙己已經混得這麼慘了,就不要穿長衫了;你穿長衫也行,那就穿件好的,至少你也得花錢到裡屋坐著喝酒;你只能站著喝酒,又是這麼髒破的長衫,那就該換成短衣。

    瞧瞧,我們總在拿長衫說事,而且只是拿這件長衫來說孔乙己的事。我們把衣服與身份畫上了等號,以此把孔乙己的人格和尊嚴戳得如同那件又髒又破的長衫。

  • 6 # 文明留言

    孔乙己是一個有思想的人,不願意隨波逐流,能夠做到不拖欠酒錢,自己窮拿茴香豆給孩子們吃,穿長衫又不願意坐下來吃,也是好面子不願讓別人瞧不起,酒館小夥計看不起他,其他吃飯的取笑他,……好久一段時間沒有來酒館了,只是掌櫃看了一下記賬的黑板,喃喃自語到,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後續……後來一天,咸亨酒店人聲鼎沸,很多人舉杯共飲,只聽到一聲孔乙己你是我們的榜樣,原來是孔乙己高升了,沒有忘記各位今天請客了。

  • 7 # 使用者言午澤群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已,是一個封建禮教和科舉制度的受害者。仕途渺茫,貧困潦倒,但自命清高,又迂腐可笑。他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咸亨酒館”里人們嘲諷的物件。他穿著破舊的長衫,站著喝酒,自為是保持讀書人的架勢,其其實是好吃懶做,執迷不悟,自欺欺人的表現。

  • 8 # 語凝ly

    孔乙己是魯迅塑造的一個非常悲哀的人物,他一生最大的渴望就是得到人們尊重,卻總是被人們無情嘲弄。

    一.孔乙己想用長衫證明自己是讀書人,卻成為一個笑話。

    孔乙己是一個讀書人。讀書人穿長衫,這是他身份的象徵,是和短衣幫不同的知識分子。

    只是從文中的描述可以看出他只有穿長衫的資格,卻沒有穿長衫的實力,這樣就尷尬了。

    用文中的話說就是:“他是穿長衫而站著喝酒的唯一一人。”

    從這句話描述中就可以看出他沒有足夠的錢財讓他可以和其他讀書人一樣悠閒的坐在雅間,溫一壺酒,點幾盤小菜,和朋友談笑風生。

    因此只能喝最普通的酒,最闊氣的時候也只是吃一碟茴香豆,而且還數量有限,當調皮的小孩笑鬧著,圍在他身邊要茴香豆吃的時候,他只能伸手蓋在碟子上面,慌亂的說:“多乎哉?不多也!”

    一個寒酸窘迫的形象立馬凸顯了出來。

    二.封建科舉制度下的失敗者。

    未能考中秀才,是他最痛苦的經歷,好似一道傷疤,任何時候觸及,都是將這道傷口狠狠撕裂,痛徹心扉,鮮血淋漓。

    而親手撕裂這道傷口的人是不會有任何同情心的,反而很滿意自己的問話,看著孔乙己窘迫的神情,連空氣都是快活的。

    可想而知,他作為封建科舉制度下的失敗者被輕視被嘲弄的程度。

    而這一切他是無力反抗的,即使那人把他的疼痛當做樂趣,他也只能唸叨著書上的道理來安慰自己,這何嘗不是一種悲哀?

    他的言論被嘲弄、他的尊嚴被輕而易舉的擊碎,踐踏的連渣都不剩。

  • 9 # 吉祥如意

    孔乙己至所以站著喝酒,是因為囊中羞澀,兜裡的銀兩不足以讓他去開個雅間,四平八穩坐著美美享受一頓大餐。

    孔乙己穿著長衫,表明他的身份與眾不同。原因是孔乙己是一個讀書人出身,還會教小朋友寫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種寫法。穿長衫表明他與那些下苦力的挽起袖子和褲腿的農民、腳伕和手工勞動者的衣著不同。

    孔乙己是一個破落家庭長大的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孔乙己能夠讀書識字,能夠有長衫穿,表明他的家境在以前還是很不錯的。只是經歷了家道中衰沒落,打破了孔先生讀書入仕的美夢願景。再加上他又不願意放下個人的身段,憑藉自己的能力和知識從事普通的工作勞動,養成了他又想喝兩口,又不願放下讀書人的迂腐臭架子這種複雜人格,只能是穿長衫站著喝酒的奇特現象。

    魯迅先生所塑造的孔乙己這個人物形象,反映的是中國十九世紀之初那段封建社會科舉制度,給讀書人所造成的傷害。孔乙己精神麻木迂腐,四體不勤,造成他窮困潦倒,以至於最後成了人們嘲笑戲謔的物件,孔乙己是一個歷史悲劇人物,只能說他生不逢時,成了沒落封建社會的犧牲品。(2020/02/21)

  • 10 # 若木小記

    引言

    孔乙己是魯迅作品《孔乙己》中的主人翁。他的真實姓名不被人所知,孔乙己只是當時人們給他取的一個綽號,因為他姓孔,又滿口之乎者也,所以人們從“上大人孔乙己”這句文言文中給他取了這個名字。

    關於孔乙己的趣事很多,如:教少年魯迅寫“茴”字;給小孩子分茴香豆吃;“竊書不算偷”的論調;打折了腿“爬”來喝酒等。在酒館中,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一個人。這又是為什麼呢?該怎麼理解呢?

    酒館裡的長衫與短衫

    要想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魯鎮這個小酒館中長衫客人與短衫客人的區別。

    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魯鎮的酒館是當街搭的一個曲尺形大櫃檯,來喝酒的人分為兩種。一種是穿短衫的,他們大多是做工的工人,來喝酒就站在櫃檯外,喝最便宜的四文一碗的水酒,偶爾加一文,吃一碟小菜。另一種是穿長衫的貴人,他們出手闊綽,在酒館房子裡面坐著慢慢喝,並且下酒菜葷素都有,十分享受。

    孔乙己似乎是兩者的結合體。他是穿長衫的,但卻沒有進包廂坐下喝酒,而是站在外面和“短衣幫”一起,時不時的被短衣幫人調侃。

    窮酸文人的尊嚴和現實

    孔乙己是一個讀書人,但他卻沒有考中過功名,其他的營生也沒有會的,所以日子十分貧困。他之所以要穿長衫,目的很明顯,表明自己讀書人的身份。他和酒館裡其他站著喝酒的人身份是不同的,但無奈的是經濟條件相同,囊中羞澀,所以也只能站著飲酒。

    出現這種現象正是孔乙己作為一個窮酸文人,被現實所折磨,但又不屈服於現實,竭力維持自己文人身份的一種體現。

    根深蒂固的傳統思想

    孔乙己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對身份是很看重的,他思想上的傳統性和保守性體現的十分明顯。這從他張口閉口“之乎者也”可以看出來,難道他不會說白話文嗎?顯然不是的。那為什麼他要說這些令人似懂非懂的話?這是他守舊思想決定的,孔乙己追求的是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儒家思想,想要的是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而不是透過做工來發家致富。在他內心深處,實際上是看不起那些做工的工人的。

    所以受這思想的影響,孔乙己即使再窮,他也不會脫下長衫。因為脫下長衫,在他看來就意味自己放棄了自己。

    新舊時代交替的犧牲品

    孔乙己所處的年代正是新舊交替的時候,受西方的衝擊,中國社會發生了深刻的變革。孔乙己也是生不逢時,此時的他因為外界的諸多原因與功名官場無緣。其實他是十分博學的,這從《孔乙己》原文中可以得知。他來喝酒並不是因為他多喜歡酒的味道,而是他可以用酒來排遣寂寞、麻痺自己,甚至是被別人調侃,他也感受到了一絲快樂。

    其實在那個時期,類似於孔乙己的這種人有很多。作為新舊時代交替的犧牲品,站著喝酒是新時代的無奈,穿長衫是舊時代的防守。

    若木語

    孔乙己最終脫下了他的破舊長衫,在他被丁舉人打斷了腿後。他最後一次來喝酒是穿著破夾襖來的。這並不是孔乙己改變了自己的思想,而且他徹底放棄了。或許是他知道了自己死期將至,穿不穿長衫已經不重要了。隨著他的遠去,留下的是我們無限的悲歌。

  • 11 # 孫彥博

    孔乙己是魯迅《孔乙己》裡的人物。

    由於受當時封建科舉制度的影響,生活在這樣環境裡的人,人往往被分成三六九等。

    上等人穿長衫,坐著喝酒,而處於社會底層的人,由於經濟問題,沒錢進酒店的包房喝酒,故而屬於短衣幫。

    孔乙己長年都穿破舊的長衫,有時還教孩子寫茴香豆的“茴”字的寫法,這一切都是來盡顯自己是一個讀書人。

    有錢時還要到魯鎮的咸亨酒店喝酒,即使沒有太多的錢,只能要一碟茴香豆,一碗酒,由於沒有太多錢,進不了包廂,只能站著櫃檯前面喝酒,這樣來彰顯自己是個有地位的上層人士。

    從孔乙己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人來看,我們不難看出孔乙己是一個窮困潦倒,死要面子,窮酸迂腐的人,是封建科舉制度的產物。

  • 12 # 冷雨秋思399

    總的來說,孔乙己是那個封建社會的犧牲品。穿長衫,表明他曾讀過書,和“短衣幫”的區別;站著喝酒,說明他和“短衣幫”沒啥不同。讀過書,而落魄到這步田地,實哉可憐!所以,在那個社會,他是個特殊的人!

  • 13 # 風ning123

    《孔乙己》是魯迅的一部短篇小說,主人公孔乙己,魯迅是這樣說的“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站著喝酒是因為封建知識分子的窮困潦倒:骨子裡的看不起勞動人民,不勞作或根本看不起勞作;又中不了舉人,所以一個酸不拉幾又沒錢的讀書人只好站著喝酒。應該說站著喝酒的大都是一些短衣幫,可是孔乙己卻是穿著長衫的人,說明他又放不下讀書人或有錢人的架子。這是一個即可憐又可惡的矛盾體。是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料,封建社會的腐朽是造就孔乙己這類人的罪魁禍首。讀不下書,又啥不會營生,毛病還很多:諸如偷竊,迂腐,窮酸。這種人在封建社會註定是“大約的確是死了”的結局。魯迅塑造孔乙己這一人物形象,目的就是鞭撻封建社會的政治制度,喚醒人們對腐朽的封建社會的認識,從精神上解放人們的思想。

  • 14 # 書仙

    長衫指的是有一定地位的人,做短工的叫短衫。孔乙己站著喝酒身穿長衫也就是說他不屑於跟那些短衣混在一起,而且他也打心眼瞧不起他們,為什麼?因為自己有文化,儘管他有文化但卻沒有謀生的本事,所以在另一層面來說他在這一點比不上短衣。正因為如此,所以顯得他只放大自己長處而不能與別人平等對待,這是一種迂腐的表現,他是前清的秀才,但處於皇帝也朝不保夕的時期。他自身的社會定位可以說是可憐的,他的倔強跟硬要跟別人區分可以看出他的迂腐跟虛榮,只可惜他不得志反倒讓人覺得滑稽且可憐

  • 15 # 顏小二述哲文

    我是顏小二,我來回答。

    “孔乙已”是魯迅筆下的一個經典人物,出自魯迅的短篇小說《孔乙已》,而“孔乙已”在小說中是唯一穿長衫站著喝酒的人,一來反映了“孔乙已”這類讀書人身上的一種類似“虛榮”的心理;二來,也反映了孔乙已所在的那個時代之社會環境的功利氛圍。

    當然,《孔乙已》這篇小說想要表達的東西肯定不止讀書人孔乙已的虛榮,或者說當時社會的功利氛圍。只是單單就孔乙已是唯一穿長衫站著喝酒的人來看,主要表達了這些。

    如果縱觀《孔乙已》全文來看,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已”形象,也傾注了他對類似孔乙已這般可悲讀書人的同情;同時,孔乙已的悲慘遭遇,實則也表達了魯迅先生對封建社會科舉制度之黑暗與腐朽的一種批判。

    1、“長衫”象徵著“富貴”,而站著喝酒則象徵著“貧窮”

    在《孔乙已》這篇文章中,魯迅在“孔乙已”的身上設定了許多“矛盾”,其中比較突出的矛盾,就是孔乙已入不敷出的家庭環境和穿著代表身份地位的長衫。

    從文章的情節來看,能夠進入酒館裡面坐著喝酒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因為坐著喝酒消費比較高,窮人一般喝不起。所以窮人一般是站在門口喝酒的。而“孔乙已”就是和許多社會底層勞動人民一樣,是站在門口喝酒的。

    但是,孔乙已雖然站著喝酒,卻和一同站著喝酒的其他人不同,他總是穿著一件破破爛爛,好像很久沒有洗的長衫。

    而魯迅小說中穿長衫的,一般都是進入酒館坐著喝酒的。也就是說,小說中那個社會環境,有些身份地位的人,大抵都是穿長衫的。

    “孔乙已”站著喝酒,說明家境並不好,更沒有什麼身份地位,但是他卻固執地穿著“長衫”。為什麼?因為他是讀書人。而文章中酒館裡喝酒的人,便時常取笑他明明是個讀書人,卻偷書賣錢換酒喝,叫人唏噓。

    2、孔乙已站著喝酒而穿長衫所展現的人物特點

    那麼,孔乙已明明家境貧寒,連喝酒的錢都是偷書換來的,為什麼卻一定要固執於穿著一件破舊的長衫呢?這反映了一種什麼心理呢?

    長衫,在小說中的那個社會環境裡,象徵著社會地位,孔乙已不願意脫下那件破爛的長衫,說明他不願意承認自己已經成為社會底層的人。他在受到嘲笑的時候,便時刻用“君子固窮”來安慰自己,這是他的可悲之處。

    其次,孔乙已站著喝酒卻穿長衫,實則表明他對名利富貴的嚮往。孔乙已的年代,科舉制度還在,而對於讀書人來說,金榜題名則是畢生的夢想。孔乙已呢,作為一個開口閉口“之乎者也”的讀書人,金榜題名自然也是他的夢想。

    但是,可能是才學不夠,也可能是別的因素,孔乙已屬於無法獲得功名的存在。無法獲得功名也就罷了,不僅不接受現實,還有些個懶,明明可以替人抄書謀生,卻覺得辛苦,便去偷書換酒錢,這明顯是孔乙已之自我墮落的表現。

    所以,從孔乙已站著喝酒而穿長衫,我們不難看出,首先,孔乙已屬於逃避現實的一類人,在現實與理想的巨大差距下,他選擇自我麻痺;其次,孔乙已心中還有讀書人的“驕傲”,或者說得更直接一些,孔乙已端著讀書人的架子看不起社會底層勞動人民,卻過得比社會底層勞動人民還要艱難和沒尊嚴。他有些虛榮,也有些高不成,低不就。

    3、魯迅對於“孔乙已”的怒與哀

    就文章情節來說,孔乙已這個穿著長衫站著喝酒的酒客,最後的下場比較慘,他因為偷書,被丁舉人打斷了腿,最後落魄地用手“走”到酒館去喝了最後一次酒後便再也沒有出現,大抵是死去了吧。

    被打斷腿雖然可憐,但也有咎由自取的意味,畢竟偷書本就不對,而且,讀書人飽讀聖賢書,應該更加註重禮義廉恥,偷書,屬於孔乙已的墮落。但是,被丁舉人打斷了腿,這丁舉人,明明讀屬書比孔乙已更高明的人,反而更加冷血,這便說明了當時社會“讀書人”之德行可能並不太好,不僅無德是常態,還心狠手辣,這是讀書人的墮落。而魯迅,對於讀書人之墮落,是深感悲哀的。

    孔乙已穿長袍站著喝酒,實則是暗示了孔乙已對“身份地位”的渴求。明明已經到了填飽肚子都成問題的境地了,還在端著架子空想“功名利祿”,這說明當時社會中、或者說在讀書人中,瀰漫著一股子“功利氛圍”。這種“功利氛圍”腐蝕著讀書人的“德行”,讓他們變得可氣又可悲,這則是魯迅的怒了。

  • 16 # 浮蓋山

    《孔乙己》這篇文章是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中所著的第二篇白話短篇小說,成書於1918年,最早發表在《新青年》第六卷第四號刊上。當時讀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是在高中課本範文中,班主任老師要求學生背誦和寫出課文感想,並要在後面上課時隨機抽調檢查。我們接到任務後,不敢怠慢,馬上抓緊時間背課文、認真寫出觀後感……。

    那麼孔乙己為何是一位站著喝酒而唯一穿長衫的人呢?因為孔乙己是個窮酸書生,連秀才都不是,又好吃懶做;但又放不下讀書人的架子、面子,充裝體面而穿長衫,因為穿長衫的是指有錢的主顧,孔乙己的身影、架子不像有錢的主顧、喝酒的客人,其實是個酸腐的窮人。

    魯鎮酒店的環境地理位置(格局)

    看了《孔乙己》的短篇小說,就好像身臨其境一般跟隨著孔乙己的足跡,去走完文中的開篇始末,領悟其中的酸苦滋味:

    魯鎮酒店的格局是什麼樣的呢?它的裝飾和別處是不一樣的!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裡面有酒、有熱水;為什麼備的這樣齊全呢?因為酒店開了門就是做生意的,那隨時預備的熱水是用來溫酒給顧客食用的,因為做工的在中午、傍晚時分散了工,花四文錢買一碗溫熱的酒喝了,既解疲勞、又解乏、解渴,也因為時間緊張喝完了酒又得上工了,所以他們只能站在櫃檯外面喝酒,沒有坐著亨受的福分。若是在傍晚就得趕快回家了,若能夠多花一文錢買一碟回香豆,或鹽煮筍,做下酒菜,即喝酒的配菜。有花四文錢喝一碗酒,就匆匆走了的,另一種花五文錢喝一碗熱酒,外加一碟豆或筍,靠在櫃檯外面喝,喝完了坐下小心休息一會,如果會多出十幾文錢,就能買一樣葷菜,但是大多數人不會這樣,因為他們是“短衣幫”,所謂的短衣幫就是賣苦力的勞工,那普通平民百姓,他們捨不得花這冤枉錢來吃喝享受。只有穿長衫的人才要酒、要菜坐在雅間慢慢的品嚐受用,因為這種穿長衫的人屬於社會中層級,要麼是商人,要麼是有錢人家的讀書子弟,秀才或舉子。

    有個十二歲的少年,在魯鎮口的咸亨酒店當夥計,由於樣子很傻,掌櫃不讓他在外面招待客人,也就是現在的迎賓,特別是怕得罪穿長衫的主顧,雖然短衣幫容易招待,但嘮叨囉嗦、不相信別人,喝的黃酒要親眼看見從罈子裡面舀出來,並且看過裝酒的壺子底內沒有滲雜水,才能放心喝酒,這種嚴密的監督形式叫人難以忍受,所以少年夥計自然幹不了這事,但因引薦人情面大,掌櫃(老闆)也的相讓幾分,不好辭退,只能讓夥計幹最簡單的溫酒事情,掌櫃整天板著兇狠的面孔,客人也很叼;所以氣氛就來的相當嚴謹拘束、甚至古板;叫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來了才能笑幾聲,才能打破這了無生氣的僵局,也因如此,小夥計才對孔乙己特別有印象,說句實話、夥計是多麼希望孔乙己能來,最少是每天能來,場面才來的活潑,精神才能有很好的放鬆一回。

    (一)這是小說的第一部分,描寫酒店在魯鎮的地理環境和格局,酒店的裝飾是曲尺型,就是魯班尺的形狀,九十度角,那為什麼做這種形狀呢?這種裝飾容易使夥計和顧客交流,甚至對裡面的溫酒和配菜一目瞭然;產生信賴感,提高知名度。這裡用一個少年夥計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因為年少對人情世故應付不周全、圓滑,整個酒店的氛圍也來的僵硬,只有孔乙己的到來才能打破這沉悶的空氣,使人活躍、爽快。

    作者為何不一開始就寫孔乙己呢?來個開門見山,因為這樣人們會對孔乙己這一形象產生莫名其妙的聯想,所以文章的開頭是很關鍵的,只有這樣讀者會對整個文章產生好奇的感覺,跟著作者的感覺、感受由淺入深地走入文中。

    孔乙己的人物心理刻畫。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高大,清白臉色,皺紋之間夾帶著傷痕;頭髮蓬亂、鬍子花白,穿的長衫又髒又破又爛,好像十多年沒補也沒洗,說的是八股語之乎者也一類,教人似懂非懂。孔乙己的名字是從描紅紙上得來的,別人取的綽號,孔乙己到店裡,酒客就會對他嘲笑:“你臉上又添新傷疤了”他不回答也不應,只說道:“溫兩碗灑,要一碟茴香豆”。酒客說孔乙己偷人家東西,而這時孔乙己會睜著眼睛辯解說憑空汙人清白,旁邊還加出個證人看見孔乙己偷書被吊打,揭出了孔乙己的老底,這時孔乙己坐不住了,漲紅著臉,額上青筋暴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接著滿口之乎者也,引得人們鬨堂大笑,連空氣也快活起來。

    孔乙己是個讀書人,但是沒有透過考試成為秀才,又不會謀生,籌劃如何生活,於是越發過的窮困潦倒,到了要討飯的地步,因為寫的一手好字,替人家抄書換碗飯吃,可是孔乙己脾氣壞又好吃懶做,沒抄幾天連吃飯的傢伙也弄丟了,就是紙張筆墨硯一起沒了;一至這樣,也就沒了生意和營生,失去了依靠,免不了偶爾幹些偷雞摸狗的事。但是在酒店裡喝酒從不拖欠灑錢,偶爾一兩次記帳也是在一個月之內還清,記在黑板的欠款自然也被揩去(擦去、拭去)了名字,這說明孔乙己在店裡的名聲還不錯。

    孔乙己是個沒中秀才的讀書人。

    孔乙己喜好喝酒,喝過酒後的臉轉紅變清,酒客裡有人不相信他會認字,便說道:“你怎麼連半個秀才都撈不到呢?”孔乙己這時會顯出頹廢不安的樣子,又是滿口之乎一類的八股文腔調,這是在酒店內第二次鬨笑起來,這裡的秀才只有透過縣考、府考,道考三級考試透過才算秀才,秀才也就是有“功名”在身的人,相信孔乙己也努力過,但沒中秀才。

    在這種時候,夥計附和著笑,掌櫃也不會責備,孔乙己覺得和大人們聊不了天,沒有共同語言,便專找小孩取樂,也是一種方式,教夥計寫茴香豆的回字,下面有四種寫法:回、囘、囬、迴。

    有幾次鄰居隔壁家的孩子聽見笑聲,趕來湊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每個小孩子一顆茴香豆吃,這時的孔乙己顯得極為大方,和藹。儼然成了一個孩子的頭目,可是孩子吃完豆子依然沒有要散去的意思,眼睛還望向裝著回香豆的碟子,這時如果一不留神,孩子們就會把豆子搶完吃了、逃走!孔乙己見這般光景,卻著實慌了神,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下腰說道:“不多不多了!多嗎?已經不多了”。說的又是八股腔,引的孩子們在大笑聲中走散,這是第三回大笑了。孔乙己是個使人快活的人,要是沒有他,別人也這麼過,真的是這樣嗎?那孔乙己為何使人留戀、回憶念想呢?此事令人深思自省!

    (二)前面第一部分介紹了魯鎮的環境。而這第二部分的孔乙己才真正走向讀者面前,亦如是琵琶女般樣子,雖然沒有千呼萬喚,卻也是“猶抱琵琶半遮面”中走向讀者。主要人物終於出場了:孔乙己身材高大,臉色清白,頭髮蓬亂、鬍子花白臉上的皺紋中夾雜著些許傷痕,這般出場的人物和乞丐也沒有兩樣,臉上顯露的傷痕,是在吃不飽飯的時候,偶爾偷竊中被人毆打所留下的印記,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孔乙己每次到酒店喝酒都是兩碗酒外加一碟茴香豆,站在酒店外慢慢品嚐吃豆,而他也很講信用喝酒從不欠債,每次酒錢和豆錢加起來九文,孔乙己這回喝酒排出的是九文大錢,一個排字說明了他是一文一文拿出來擺在櫃檯前面的,他怕別人不相信他有錢,所以有了這個排錢的動作。

    孔乙己從出場到第二部分在酒店中喝酒,已被人鬨堂大笑,取笑了三回:第一回,是說竊書不算偷,被人鬨笑;第二回,是被人質問連半個秀才都撈不到,之後孔乙己說些叫人聽不懂的八股文,叫人鬨笑;第三回,是孔乙己手指罩著茴香豆的蝶子怕被孩子全搶了,又說些八股調,引起鬨笑。真得哪麼好笑嗎?我覺得事不盡然,甚至有點想哭的味道,真是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在中秋節前三天,酒店的掌櫃在結帳,取下記帳的粉板,突然說道:“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久十九個錢呢”!意思是孔乙己還欠十九文喝酒的錢,每次九文、兩次十八文,為何會多出一文呢?那也很好理解,另外一文是多加一碟茴香豆給孩子們吃的。後來有酒客告訴掌櫃,說是孔乙己又偷了別人家的東西,這次竟然偷到了丁舉人家裡去了,被逮著打了個半死,還寫下認罪書,一直被打到半夜,後來打折了腿,以後又怎麼樣了呢?打折了腿,興許是走不動路餓死掉了。這裡的舉人是具備秀才“功名”的人,透過三年一次的鄉試到省級考試中透過的人叫舉人(舉子),那麼丁舉人就屬於這類人,可以想象得到舉人這樣的有錢人拳養了一群家奴,如狼似虎、把吃不飽肚子的孔乙己在偷竊的時候把腿給打折了,這時的掌櫃聽到這般述說,也良心發現,這孔乙己欠十九文錢也沒了概念!還不還錢,也沒多大意義,只是在酒店的粉板上記住這一筆,起著提示警告的作用。

    在臨近初冬,夥計在酒店內靠火,並穿上棉襖了。有天下午正想打瞌睡,忽然聽到一個聲音:“溫一碗酒”聲音低還很熟,然後才看見孔乙己在櫃檯下正對的門檻坐著。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的破夾襖,更沒有長夾襖了,即使是破髒的哪種,盤著兩腿,下面墊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著,這副模樣已經叫人於心不忍。這時掌櫃伸出頭來說:“孔乙己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答:“下回還清罷!這回是現錢,酒要好”。掌櫃卻笑著說:“孔乙己,你又偷東西了”!這回孔乙己沒有分辨,只簡單的說了句“不要取笑”,掌櫃對答:“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向是懇求老闆不再提起這事。夥計溫過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孔乙己從破衣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夥計手裡,並滿手是泥土,因為孔乙己腿折了,是用雙手撐地走來的。孔乙己喝完酒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著用手慢慢的撐地走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見到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櫃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了中秋沒說,在到年關也沒看見孔乙己。

    夥計在酒店裡終於沒能見到孔乙己,興許確實已經死了!

    (三)這第三部分,對孔乙己做了全面的總結,他從春天喝酒到秋天,每次都沒有間斷過,這次突然斷了檔次,並且酒店粉板上還記住他欠的十九文錢,至到冬天來了,孔乙己才突然現身酒店,溫一碗酒的聲音也非常弱,也沒加一碟茴香豆了,這次的氣氛有點低沉、暗啞和悲涼,因為他的腿被狠毒的丁舉人打斷了,僅僅是偷了丁舉人家的東西,而丁舉人是個有錢有勢有地位的人,孔乙己偷了他家的東西腿不被打折才怪呢!人們見了孔乙己這樣的境遇,再也嘲笑不起來了!他是用兩手撐地走來的,喝完酒又用兩手撐地走了!也正是因為孔乙己欠酒店的十九文錢,才有了情感的聯絡紐帶!如果他沒欠這十九文錢,酒店早已把孔乙己忘到九霄雲外了,這就是文中的大手筆魅力所在!否則掌櫃最後一次明知道孔乙己還不了這十九文錢了,還依然溫酒給孔乙己喝,就算他不拿出四文錢,掌櫃還可能賒賬給一碗酒讓孔乙己喝。

    創作《孔乙己》的時代背景和內涵意義

    魯鎮的咸亨酒店創建於清光緒甲午年(1894年),是紹興酒鄉最負盛名的百年老店。魯迅先生的小說《孔乙己》使咸亨酒店斐聲海內外:

    孔清光緒甲午年(公元1894年),魯迅堂叔周仲翔等在紹興城內的都昌坊口開設一家小酒店。店主從《易經.坤卦》之《彖傳》“含弘廣大,品物咸亨”句中,取“咸亨”兩字為店名,寓意酒店生意興隆,萬事亨通。魯迅先生在《孔乙己》、《風波》和《明天》等著名小說中,把咸亨酒店作為重要背景,使咸亨酒店名揚海內外。咸亨酒店坐落在魯迅故家所在的紹興城內東昌坊口的東頭“鹹”是都的意思,“亨”為順利,“咸亨”即為“大家都順利”的祝福語。以此為店名,足見當家人對生意之興旺的殷切期盼之情。《易經》語云:“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即指占卜之事,凡合於此卦者,無論物質,還是精神方面,都將順利發展。所以唐朝的李治就用“咸亨”作為其年號之一。

    生意興隆,萬事亨通的百年老店咸亨酒店就誕生在美麗的江南酒都紹興——魯迅先生的故鄉。

  • 17 # 小小嬴政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是個封建社會的酸腐文人的形象,當時孔乙己生活的時代還是清朝末年民國初年,封建勢力非常強大,幾乎還是一手遮天。

    當時辛亥革命以後,很多地方表示擁護,怎麼表示呢?用竹竿把巡撫衙門的瓦片捅下來幾塊就算革命了,基本的政治制度、基本的官員隊伍、基本的思想觀念都還沒有變,並沒有出現“天翻地覆慨而慷”的變化,基本上是換湯不換藥。

    其實在當時,封建勢力依舊統治者全國,特別是農村地區,孔乙己就是生活在這樣的農村環境下,他讀過書但是沒有功名,所以什麼都沒有,但是孤標傲岸的性格卻養成了,因為舊社會能識文斷字的人很少,所以讀書人的身份比較高,導致讀書人看不起別人。

    這其實還是他們讀書少的原因,讀書沒有讀通的原因,所以孔乙己就比較的傲氣,整天穿著長衫,招搖過市,意思是自己是有身份的人,不是一般老百姓,這是他的實際思想。

    孔乙己是個受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毒害的知識分子的典型形象,他出身於一般家庭,沒有顯赫的家庭背景,只能自己讀書,希望依靠讀書進而考科舉、博功名改變命運,飛黃騰達,光宗耀祖,揚眉吐氣。

    但是事情完全不是他想象的那樣,他經過科舉考試,屢試不第,連個秀才都沒撈著,但是社會變了,科舉考試的道路斷了,他的一生沒有希望了,因為他學的那一套所謂的經文已經被時代淘汰了。

    而新的西方現代科學知識他又不會,從頭學起又沒有機會,也沒有時間了,所以他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但是又放不下讀書人的架子,生活在夢想和現實之間,尖銳的衝突所造成的極端痛苦之中無法自拔。

    孔乙己只能借酒澆愁了,有了錢就去喝一碗酒,實在不行了就欠賬,所以孔乙己是個不能在現實面前積極調整心態,努力適應環境的人,他已經被封建科舉考試製度毒害的沒有適應能力了,只是想著如何透過科舉考取功名,一夜之間獲得財富、名望和美色。

    孔乙己受到的教育就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而且他堅信“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千鍾粟”。這也是他放不下讀書人架子的一個主要原因。

    孔乙己的人已經進入了民國,但是他的思想、他的心早就被滅亡的封建科舉制度帶走了,甚至廢除科舉制度的時候,孔乙己已經死了,現在在人們面前的,只不過是一副軀殼,已經沒有靈魂了,只是在渾渾噩噩的混日子,等待生命的終結罷了。

  • 18 # 鴻鵠迎罡

    魯迅在白話文小說《孔乙己》裡,魯迅塑造了一個性格鮮明的舊式知識分子形象——孔乙己,他多次參加科舉考試,卻連一個秀才也沒有考中,在內心深處,他放不下讀書人自命清高的架子,又不願勞動自力更生,因為沒有正常收入,所以,日子越過越窮。

    實際上,人們只知道他姓孔,不知道他的真名,他跟別人說話時為了顯擺自己有學問,總是滿口之乎者也,說些人們似懂非懂的話,一些識字的人,便從描紅紙中的“上大人孔乙己”幾個字裡截取了後半部分,來作為他的綽號。

    孔乙己生活在魯鎮,身穿一件破舊長衫,是一個不倫不類的人,他的所作所為給人們帶來了許多笑料,人們也樂意用他尋開心。

    魯鎮街道有一個咸亨酒店,是鎮上居民消遣、休閒的場所,不論是身穿粗布短衣的下苦人,還是身穿精緻長衫的有錢人,在忙完一天的工作後,都會來到咸亨酒店,花去幾文錢買一碗熱乎乎的紹興黃酒,一邊喝酒聊天,一邊休息。

    穿長衫的人,要麼是地主,要麼是讀書人,在當時都屬於衣食無憂的有錢人。

    孔乙己是咸亨酒店的常客,他喝酒的方式很獨特,既不像穿短衫的勞動者那樣,只花四文錢買一碗酒站在櫃檯旁邊喝,也不像其他穿長衫的有錢人,除過買酒之外,還會買一份鹽煮筍或者茴香豆,甚至奢侈地買一份葷菜,悠然自得地坐在餐桌旁,喝一口酒吃一口菜,那樣豈不美哉?

    孔乙己很想這樣,但由於囊中羞澀,撐不起有錢人的聲勢。

    但是,孔乙己的虛榮心極強,心高氣傲,不願正視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自己明明是窮苦人,卻非常好面子,不願脫下象徵文化人的長衫,即使長衫已經破爛不堪,他還是把它穿在身上,不願跟穿短衫的窮人為伍,融進他們的生活。

    在孔乙己骨子裡,有一種“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優越感和滿足感,他看不起勞動者,老是把自己看成是文化人,如果讓他跟那些勞動者為伍,豈不是有辱他的斯文?

    因此,孔乙己常常“打腫臉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極力把自己裝成有錢人的樣子,無奈的是,他實在太窮了,連一碗四文錢的酒在大多數情況下他也買不起,只能賒賬。偶爾,他還會賒一碟茴香豆,吃著茴香豆喝著小酒,過一把“有錢人”的癮。

    孔乙己這樣做,是為了向那些跟他一樣的窮人來證明:我跟你們不一樣,我有茴香豆吃,你們沒有。目的是為了劃清他跟窮人之間的界限,讓別人對他刮目相看。

    由於受經濟狀況限制,孔乙己的消費額度不足以達到坐在座位上喝酒的標準,無法融入到有錢人的生活,也由於複雜而矛盾的心理不斷在他身上出現,於是,就能看到這樣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孔乙己的位置十分尷尬,勞動者和有錢人都容納不下他,他被孤立出來,兩邊的人都拿他當作取笑物件,他的處境註定他是一名悲慘的人。

    孔乙己雖然活著,實際上他的精神和靈魂早已死去了。因為在當時的環境下,他這類人沒有存活的餘地。事實上,孔乙己後來很長時間沒有出現,暗示他被社會淘汰了。

    如果認為是當時的環境造成了孔乙己的窮困潦倒,顯然是不全面的。

    孔乙己的性格是造成他悲慘命運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孔乙己身上既有勞動人民的樸實善良,又有舊式知識分子的頑固、清高,不懂得變通的一面,這樣的性格,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要求,他註定要被淘汰。

  • 19 # 劉旭Allennnn

    《孔乙己》這篇課文每年都會入選進初中學語文的必修課程。

    老師們給學生講解的中心思想大體上都是:

    小說描寫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混度時日,最後被封建地主階級所吞噬的悲慘形象。篇幅不長,但是深刻揭露了當時科舉制度對知識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質,具有強烈的反封建意義。

    可是當你站在一個成年人的角度去仔細思考這篇文章時,會不會在“對”“錯”之間有另一番解讀呢?

    先來看一下這篇文章: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夥計,掌櫃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罈子裡舀出,看過壺子底裡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裡,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下,羼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櫃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檯裡,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著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裡說些話;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櫃是決不責備的。而且掌櫃見了孔乙己,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們談天,便只好向孩子說話。有一回對我說道,“你讀過書麼?”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說,“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櫃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掌櫃也從不將茴香豆上賬;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麼?”孔乙己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著櫃檯,點頭說,“對呀對呀!……回字有四樣寫法,你知道麼?”我愈不耐煩了,努著嘴走遠。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櫃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有幾回,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孔乙己著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說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於是這一群孩子都在笑聲裡走散了。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櫃正在慢慢的結賬,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我才也覺得他的確長久沒有來了。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麼會來?……他打折了腿了。”掌櫃說,“哦!”“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後來怎麼樣?”“怎麼樣?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後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櫃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

      中秋之後,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著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著。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著。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櫃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很頹唐的仰面答道,“這……下回還清罷。這一回是現錢,酒要好。”掌櫃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櫃,不要再提。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櫃都笑了。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櫃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初看之後,大多數人應當都會將孔乙己命運的草草結束,歸結於“咎由自取”

    可是,你又是否想過,他,到底做錯了什麼?

    01 一切真的都是“我”孔乙己的錯嗎?

    是的,我懶、我偷,那麼,然後呢?我還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了嗎?

    其實我的心中有很多疑問,有很多憑什麼?為什麼?

    憑什麼我孔乙己還沒出場的時候,“你”就要這樣介紹我: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你”難道比我優秀嗎?你原本是站在店裡面“照顧”那些長衫主顧的,你完全可以憑藉這樣的平臺和機遇去擴充自己的人脈和情商,從服務員一步步做到大堂經理,可你不也是因為懶惰、不思上進,從“裡面”被趕到了“外面”,錯過了發展機遇期。

    我甚至還善意的提醒過你: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你需要有文化、有知識,這樣你才能改變自己的人生境遇,可你仍然守舊、甘於現狀,寧可轉過頭去不理我,也不想為了自己的前程去學著寫兩個字。

    所以到了冬天你過著和我一樣過著:整天的靠著火,也須穿上棉襖了。的日子

    自從你把我當作“笑話”一樣被介紹給了觀眾後,我後面一系列的人生遭遇,似乎都被人當作了笑話來看。

    你們這些“短衣幫”又憑什麼笑話我?我孔乙己是偷,可是我從未偷過你們的一支筆、一臺硯、一分錢。我和你們一樣在這裡消費,我從未向你們對我一樣,取笑、嘲笑你們。你們用你們的無知、粗鄙來嘲笑我的涵養和學識,你們不理解、聽不懂我的“之乎者也、孔孟之道。”難道不是因為你們只知道“喝酒吃肉,無所事事、安於現狀、渾渾噩噩嗎?”

    我從不拖欠,老闆又憑什麼笑話我?老闆你自己都說: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我尊重你的職業,我信守我的承諾,我從不會拖欠你的一分錢。更何況,我作為一個消費者,你又憑什麼來嘲笑我?若我拖欠或者故意給你找茬,你大可輕蔑於我,可是我終究沒有。

    小孩,你們又憑什麼笑話我?受盡成年人的白眼、嘲諷之後,我只能向那些懵懂、稚嫩,尚不通人情世故的孩子們交流,可是我的善意忍讓換來了孩子們的嘲笑和嬉鬧,這一切又因為什麼?若他們的父母正確教育孩子,不要將自己的個人偏見強加在孩子身上,正確引導每一個孩子用一顆善良、正直的心去接人待物,又怎會因為“一顆顆茴香豆”而展現出膚淺、功利的人生態度呢?

    丁舉人,你又憑什麼將我折磨致死?沒錯,我孔乙己偷了你家的東西,可是你為什麼不將我送到縣衙或者司法機關,讓他們以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件事情?憑什麼要對我使用暴力?難道這個世界上沒有法律可言?或者說你丁舉人就是“法律”更何況你是個舉人、是個文化人?難道“文以相輕”在你丁舉人那裡被定義為至人於死地嗎?更何況我已寫下“服辯”,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你又憑什麼打斷我的腿?

    但終究,我還是死了。帶著一個又一個人的嘲笑死了,哪怕我有再多的疑問,再多的不公,也換不回任何一個人的一句可憐。或許,這就是我的命運,因為我命運的一開始,就被定義為了一場笑話。

    02 雖然我被你們“嘲笑”致死 但你們似乎也沒錯

    就像動畫片《哪吒》裡的那句臺詞:我命由我不由天

    可我的命運終究掌握在魯迅的筆下。

    一切皆是因為一個“偷”字,因為我偷,所以我活該接受眾人的批判、諷刺和嘲笑。因為你們所代表的永遠都是正義,雖然你們也和我一樣平庸、無能站著喝酒;雖然你們甚至都不如我懂得哪怕一丁點的文化,但你們卻在魯迅的筆下,活出了另一番模樣。

    03 無論對錯 都是我們每個人自己的錯

    文章開頭即說道:孔乙己的命運的收場,來自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

    但毛主席說過:與天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

    歷史終究是還是由人創造的,歸根到底還是由人來決定。

    所以,倘若“我”當時不偷,“我”的命運,是不是也會有另一番景象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覺得人生什麼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