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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驚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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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懂車的鄭先生
一個就是反應了個人道德的問題另一個就是高鐵製度的不完善。一個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博士一個是我們中國的一張靚麗名片。
我們不管做什麼都是按章辦事,去吃飯也好,去看電影也罷,我們都有一個座位號來維持基本的秩序,現在確實又有很多人喜歡凌駕在秩序之上,以此為樂。
這次事件當事人孫博士遇到的是個小姑娘,後面又是女列車長,最讓我們無法理解的是乘警的態度,過分的放縱這種行為。
當然問題提到的是我遇到這種情況會不會打他,後面會怎麼樣?其實就我個人而言完全取決於他對我的態度,如果他不是這種無賴加調侃式的態度我會不跟他計較,去他位置上坐就是了,我很多時候都會讓坐給需要的人坐,我自己能站很長時間。
如果他很蠻橫霸道、目中無人我想我肯定會動手,因為我也有脾氣。我可能不會計較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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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莊子夢蝶
哈哈。。這個問題很簡單,只看後果,不看過程,你把他打了就該承擔相應的賠償和處罰。。05年剛來杭州,就因為我的失誤,被人罵了,我不停的道歉,他不停的罵。。最後把他打了,賠的醫藥費。。哦,對了,還是他先動手的。。當然只揮了一拳,我就沒在給他機會。然後被一群大媽拉住,不讓我走,說我一個公交司機太兇了。。不過,警察的處理,我個人還是滿意的,很人性化。。。也不談罰款啊,處罰啊,因為沒多大傷,你們自己調解好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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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雅鼠嚼文
你一旦正義動手懲罰了無賴敗類,結果會被派出所給以雙方治安處罰,若無賴傷了,會被勒令醫治和經濟補償,若無賴重傷了,你會被附帶民事賠償,若無賴提起訴訟,你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你若持正義不以理會,會被無賴找關係或以老人婦孺上門、上單位耍潑相要挾,逼迫你為了求個清靜而屈服。
所以,我們身邊才會層出不窮這麼些雜碎!而且肆無忌憚橫行霸道!和他(她)沒有道理可講!
這就是我們在一小部分人素質還沒有完全提高之前,哪怕他(她)受過大學培養,哪怕他(她)拿到了博士或碩士學位,對於這類人過早提倡“人性化”執法,所帶來的後遺症。
認同本觀點的請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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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衝哥666
當時動手的話就沒有後續這些事了,事情就是一個普通的小事,不會發展成一個全國性的大事,多次勸說理論無效的情況我會動手,一般會禮貌的請出旁邊的乘客,免得傷及無辜。
打過N次架,佔理的情況下放心動手就是了。打掉人家一顆牙也只賠了一千塊錢,至於網友說的下半輩子牢底坐穿,拘留什麼的基本上不存在,估計那些人是新聞報告影視劇什麼的洗腦了,以為是個多大的事。幾耳光幾拳頭的小打小鬧沒有想象中嚴重,警察懶得陪你玩,對方也沒時間跟你耗,這種佔理的情況或者是雙方都有損傷的情況一般都是教育道歉,大多數時候連錢都不用賠,
小時候太軟弱了,在我重慶老家鎮上那邊獨身子女屬於稀有物種,不巧我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被欺負是屬於家常便飯,雖然家裡給的教育是不惹事不怕事,但是耐不住人家人高馬大人多勢眾。
從學前班到大學我在班上歲數都是最小的一個,而且個子都偏小,21歲不到大學就畢業了,再加上中途轉到外地上學,飯卡被別人刷過多少次我都不記得了,15歲生日買的1600塊的磚頭新手機用了6天被人敲詐走,10塊錢給人買了N次玉溪,警校聯合查管制刀具,在我桌子和床上搜出來4把刀具,這類事多得都記不清了,直到有一次在課堂上用椅子給一個同班混混腦袋開了眼,這種情況才慢慢好轉。
後來陸續跟人打過打過幾次架,打過別人,也被打過。誰也不欠誰的,憑什麼要讓人欺負,後來慢慢養成了講不通就動手的習慣,而且一般習慣先下手為強,幾下把對方打懵逼然後遠離現場,自然有人過來勸架,後續也就不會在肉體上吃虧了,心裡那口惡氣出了就算對方再惡言相向我也能微笑面對,畢竟對面看著我笑又打不到我心裡肯定很氣,他不舒服,我就舒服了~
當然各位有時候還是要權衡一下對方的武力值。但是我的性格屬於不服氣那種,只要不是10-0開,一般都不會選擇忍讓,明知道打不過我也不會讓對方好過,大不了就是它打我兩下我打它一下嘛,不動手我怕自己嘔悶氣,對身體不好。
講這麼多不是鼓勵大家惹是生非,但是也沒有必要一味地忍讓,道理講不通就用拳頭,畢竟新中國也不是靠嘴巴打下來的,李鴻章跟外國人講了那麼多年道理,也只是個亡國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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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莫干山儂
如果你動手打了佔座者,你將會因毆打他人予以被處罰,視情而定處罰檔次。當然你動手打人是有前因後果的但動手了總會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造成輕微傷是治安處罰,造成輕傷或以上的是刑事處罰。所以你會處於對這種人說理不行,動手動腳也不行的尷尬境地。唯有隨車工作人員和乘警來處理,可是現在動不動就對處警的警察予以處理,本來可以對佔座者進行約束的乘警怕被說成警察打人而不敢約束又處於另一個尷尬境地。其實很簡單,乘警約束是合法的,約束肯定是要動手的,動手肯定會造成傷害的,那麼這種事很容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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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東言頻道
他佔你座,協商不成,你把他打了,你就要倒黴了,你會被拘留,而他要是還手,你們一起拘留,他要是沒還手,只拘留你一個,然後還有醫藥費和賠償金。
是不是看上去特別不合理,沒錯,這也是理與法的衝突。而在這個衝突中起決定作用的是法而不是理。
其實這個話題並不新鮮,包括問答上相關的問題也不少見,其實從法的角度,很容易判斷這樣的事,你打架,就是你的責任,他無理,減輕一點你的責任而已,而不可能免責,他還手,你們就是互毆,誰傷的輕誰倒黴。
那麼遇到這個問題該怎麼辦?沒錯,還是找工作人員解決,像這次這個女士,就做對了,解決的方法對這個女士來說,沒有什麼不滿意的,換了商務座,省了好幾百元,只要女士滿意了,問題就沒啥了。
這次發酵,主要是老百姓不滿意,為啥無賴就能佔便宜,這是大家反對的地方,所以動用了輿論監督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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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輸是一種態度
這個,愧疚一下,我前幾天也做了相同的事情。因為回老家取東西,回來的時候身體不舒服就買了火車票,就一站,12.5,看票價就知道不遠,坐的始發車。我在33,實際上34號靠窗戶。我直接坐34,然後趴著休息。
後來對面過來一個老頭帶兩個孩子,放行李時差點砸著小孫子,我一把將小孫子拉到懷裡,然後孩子順勢就坐到33了。
隔幾分鐘發車後(車座不滿,非常空)一個妹子過來,說我為什麼佔她座,說她在34,我當時想嘔吐,也沒精神,就和姑娘說,我就一站地,你隨便找個座就行,反正不滿,可能我沒正眼看她的原因吧,我當時趴在小桌子上,姑娘就惱火了,說我帶著孩子佔座,說話還難聽,說我這種態度惡劣的很。
對面的老頭一看吵起來了,連忙拉他孫子過去,說孩子是他帶的,然後姑娘在我身邊坐下,身上有香水味……然後我就吐了……
姑娘可能覺得我是故意的吧,就去了別的沒人坐的座位,十幾分鍾後我下車,對面的老頭還把我行李取下來,送到車門,叮囑我回家要吃藥,哎,老頭是個好老頭啊
向那個姑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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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長安街蓋中蓋
如果出現同樣的座位被霸佔,在勸說無效對方又耍無賴的前提下,你最後選擇了動手。那結果有兩種,1:你打贏了,你會被治安拘留。2:你打輸了,你兩一起被治安拘留!!別指望乘警,因為他們還沒斷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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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洋377791
自己的事情幹不了。會被帶去拘留幾天。老婆沒人管孩子沒人喂,等你從拘留所出來的,旁邊的鄰居,會把你罵得臭死。說你年紀輕輕就進了拘留所,肯定不是好東西。完了以後回到家裡老婆和你吵,孩子和你鬧。不就是一個座位嗎,忍一下就行了,你非要打人家一頓。把自己打進了看守所,這下好了吧,我們母子幾天沒有吃到一頓飽飯。如果你沒有結婚,恭喜你。等你和物件約會的時候就有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像你物件傳訊息說你進過看守所。小子,忍一下有那麼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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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重情深
君子動口不動手,高鐵“霸座”男佔用你的座位,他只是動動嘴,而你卻動動手,並且把他打了,那麼你的麻煩就大了。
先不說把他打得是多狠,也不論打得是什麼結果?總之你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的,打人是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犯,給他人的人身造成威脅和危害,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如果說打人只是造成對方輕微傷以下,那麼根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就可以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等等。
如果打人造成對方輕傷以上的傷害,那麼根據《刑法》的規定,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有可能就會被判刑了。
所以說他霸佔你的座位,你要跟他講理,他不講理,有乘警來制止他。如果你一時衝動,把他給打了,那麼你的行為比他的行為更為嚴重,法律是會處罰你的。無論如何?以暴制暴都是錯誤的。一定要透過合法途徑,依法解決問題。
就像這位高鐵男,你不打他?他現在已經夠慘的了,也許正在後悔不迭、痛不欲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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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靜觀其變11
你這人太不通情理,人家不就是坐在你的座位了嗎,你憑啥打人家啊?打人犯法不曉得嗎?你這種人就是沒素質!你就不會坐他腿上?然後告他非禮?你就不會拿水潑他?吐他口水?反正總有一種方式是他忍無可忍而且不犯法的!遇事多動腦子,早晚他會起來打你的,那時候.......就隨便你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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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擺渡人29858856
這個孫某毫無疑問,肯定是無德無良的一個人渣。但我們的管理者有時候太過於縱容這樣的人胡作非為,助長了歪風邪氣,乘警的不作為直接造成了這件事情的擴大。如果當時強行讓他起來,把座位讓給人家就沒有後續那麼多的事情。買了票就相當於和鐵路部門簽了合同,就得按合同約定的事項來辦。鐵路部門應當保障你對座位使用的權利。在這件事情上我覺著高鐵乘警過於軟弱,沒有盡到保障公共秩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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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毛豆爺爺516
如果他佔了我的位置,我只會不斷地要求他起來離開,並且告訴他:你侵佔了我的座位權利,因為這個座位是國家高鐵認可我的一切手續合格給與我的權利。這個道理給他說三遍,如果他賴著不走,我就立刻報警,請求列車最高管理者列車長和乘警當場解決。列車長和乘警應該具備準確的法律知識和強有力的執法手段立刻解決問題。我絕對不會去打佔座者,那是法盲和無知的行為,是不懂得用法律伸張正義保護自己應得權利的愚蠢之舉,比佔座者更可悲,且愚蠢程度比佔座者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我說,我們每個人都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捍衛法律尊嚴,用法律手段保護我們自己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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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隨遇而安2074512
既然你敢揍他,說明你有膽量並且有能力揍他,那就好辦了,他躺在那裡不起來,你就直接坐到他的身上不起來,他不動你就持續坐在他身上,要是他敢先動手的話,你就藉機狠狠地揍他一頓,算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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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毛24176578
這個問題問道了大家的內心深處。首先你打人了法律肯定會制裁你,這是無可非議的。假如你打重了你會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再遇到個無賴還會再訛詐你一把。這個結果一般人是承受不了的。那麼遇到這樣的問題到底該怎麼辦呢?首先報警,就拿這件事來說吧,首先姑娘找到列車長和乘警,經過他們的調解沒有起到作用,那麼他們就不管了嗎?這就屬於失職。既然你沒有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你就不應該幹這份工作。你的處理不了就會縱容犯罪分子。你縱容了他你就是幫兇。假如每個執法人員都是這樣不作為的話那麼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呢?後果真的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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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海之聲194851477
女孩的車票是與鐵路部門所簽訂的客運服務合同憑證,座位是合同服務內容,女孩有權要求鐵路部門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合同,故鐵路部門有義務將座霸趕走。座霸涉嫌違反治安處罰法和相關鐵路客運法規,乘警和列車長均未依法作為。道歉不行,依法懲治才是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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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宋克鋒185
那你可攤上大事兒了,首先先去醫院檢查,接著派出所做筆錄,然後驗傷要是構成人體輕傷,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想不打官司,調解吧,就這貨不要你個十萬八萬的啊?所以不會有人動手打的。但是這事在俄羅斯,美國可能就可以打這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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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原野KR
為什麼要打?從另一角看,我只覺得他可笑、可憐、可氣、可惱!你若打了他,有可能惹事了,這種人有可能會以碰瓷心態糾纏著你的,犯不著。
感覺這人有心理毛病!希望是猜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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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基本都存在
我打算以後只買站票,上車坐下就不讓座,聲討我,我也不少塊肉,在坐我也買站票,聲討唄,我無所謂。要是打我,我就往死罵,我不還手,讓你死勁打,夠輕傷了,你錢不給到位諒解書我就不給你出,等著被判吧。大家對我的想法如何看待?
以上只是發牢騷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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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回答裡,我也提過實在氣不憤,就扯著頭髮照臉拍下去,至於後果,最直接的就是打贏了,或是打輸了。又或者是在乘務員和乘警的明阻暗助之下,打是沒打成,但也獲得了起碼的一絲平衡快感。
要說結果,也要看打的程度,下手的輕重。如若只是拉扯幾下,或沒太多留痕的小動作,估計也不會有太嚴重擔責,對方自知理虧,未必就真要把你法辦為快。但要打就要打個痛快,不然真對不起自己的倔脾氣,也更對不起千千萬萬在身後搖旗吶喊的正義群眾,這時候對方吃不過痛,加上本身就是個無賴,自然不肯就此罷休。真進了派出所,你又是個身家清白沒個人來打招呼的主,依據傷情程度,該怎麼處理,還真就這麼處理了,你還沒地方說。
個人意見,要打就打,別考慮後果,更別在過後失悔沒下這個手,打之前還算計打人成本,這不但慫,而且很慫。只須考慮自己會不會打架,稍許留點力,別照死了打,打得他明情理當然好,打出個心裡舒坦,萬民解氣,哪怕吃個十天半月的拘留伙食,也是千值萬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