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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韋喜律師
    一、首先明確職務侵佔罪的定義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宋喆是否構成職務侵佔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職務侵佔罪侵犯的物件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根據新聞,“王寶強的資產已經全部被劃到了經紀人宋喆父母名下的卡上,王寶強公司早已被搬空”,宋喆無故將王寶強公司的資產轉移佔有,侵犯了王寶強公司對公司財產的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經手、決定或處理以及經辦一定事項等的權力;

    (2)依靠、憑藉自己的權力去指揮、影響下屬或利用其他人員的與職務、崗位有關的許可權;

    (3)依靠、憑藉許可權、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員,或者利用對己有所求人員的許可權。

    2、必須有侵佔的行為。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本案中,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全面負責王寶強的公司事務,之前新聞中也有提到,有一期真人秀的節目,未經王寶強本人同意,宋喆單方面回絕節目組的邀請。這也體現了王寶強對宋喆的信任,據此,可能一些私事也是有宋喆代為處理。宋喆也正是利用這種便利,能夠實施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行為。在王寶強公司沒有一定的權利,不可能將公司順利搬空,王寶強卻還矇在鼓裡。

    根據新聞,宋喆也確實實施了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行為。

    在數額方面,根據司法解釋第十一條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汙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第一條 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條 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可見,職務侵佔罪的“數額較大”是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一下,“數額巨大”的是一百萬以上,宋喆轉移的財產數額需要等待警方的調查結論予以認定。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具體是指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這些董事、監事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是公司的實際領導者,具有一定的職權,當然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是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

    宋喆應當屬於王寶強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即行為人妄圖在經濟上取得對本單位財物的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至於是否已經取得或行使了這些權利,並不影響犯罪的構成。

    從新聞看,宋喆明顯具有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主觀故意

    綜上,宋喆極有可能職務侵佔被判處刑罰。

  • 2 # 六日短影片

    樓上的寫那麼多,密密麻麻的誰看啊?我來簡單列幾條吧,一看就明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而對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

    侵佔公司、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侵佔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剩下的自己去判斷吧。

  • 3 # 豆豆and豆媽成長記

    宋哲被抓了?標題黨們是不是跟我一樣邊拍手邊大聲呼喊:好誒好誒!

    宋哲是誰?宋喆,1983年生於北京石景山,王寶強前任經紀人,王寶強工作室原藝人事務總監,曾就職於華誼兄弟經紀公司,2009年與王寶強合作。

    2016年8月14日,因與王寶強妻子馬蓉出軌,王寶強發離婚宣告,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出軌事件

    如果要評選出2016年最火爆的新聞的話,宋哲跟馬蓉蓉出軌事件絕對是第一。縱觀娛樂圈,明星出軌不是什麼新鮮事。關鍵是馬蓉蓉的前夫是娛樂圈以“傻”“老實”出名的王寶強。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大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啊,自然往王寶強這邊佔。一時之間,宋哲跟馬蓉蓉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職務侵佔罪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量刑(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宋哲肯定是侵佔數額巨大者,希望有關部門嚴查,嚴懲,以儆效尤!

  • 4 # 草根評論員

    看到這個訊息我想回答,雖然我不是學法律專業的!我從道德上出發評論宋西門的事!一個道德敗壞的人得到了報應,我想有道德底線的人都拍手稱快!拿人家的工資,睡人家的老婆,侵佔人家的財產!如果罵他是宋西門,真是侮辱了西門慶,人家西門慶起碼還花錢了!他連西門慶都不如!真的是人渣,還有馬金蓮,作為女人不守婦道另說!一開始和王寶強結婚就有陰謀,和姦夫安排好了一切侵佔財產的準備!馬金蓮的父母都知道他們的姦情不制止,這家人為了那點錢!讓千夫所指,遺臭萬年!具體能判多久,那是法官的事!這種人進去了不被打死也變殘廢!印證了那句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 5 # HX海翔造型

    我只想說四個字:“大快人心”。

    第一:馬蓉離婚這段時間,對自己出軌一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經常在網上發表一些耀武揚威的言論,有一種陰謀得逞的得意。如果不嚴懲,給社會風氣造成非常不好的示範作用。

    第一:離婚這段時間,馬蓉和馬父經常在網上炫富,炫鈔票,這些錢哪來的?她和她老爸自己的錢嗎?顯然不是。雖然,人們對王寶強這類戲子來錢太容易頗有微詞,但畢竟是合法收入,馬蓉和馬父坑了他人的錢,偷著樂也就算了,還公然到處炫耀,影響太壞,這樣的人不繩之以法,天理難容。

  • 6 # 一杯正能釀

    其實吧我剛剛看了看答案,應該在十年左右的判刑,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哥們將會進監獄後的待遇想想都激動,估計這進了監獄也是生不如死的生活,除非你把監獄裡打點的特別的好,但是你個小白臉進去,你想想有一群飢渴難耐的摳腳大漢,啥撿香皂的畫面,我就不說了,不敢想象,但願他出來還是個正常的男人

  • 7 # 九月鷹飛208244192

    中午還在和幾個同事一起討論王寶強的事情,大家得出的結論只有一個,那就是王寶強要身高沒有身高,要相貌沒有相貌,人家馬蓉為什麼看上他,還不是為了錢,王寶強又哪裡來的迷一般的自信,自信馬蓉對他是真愛?所以,男人要面對女色有自己的毅力。就像這兩天發生的男程式設計師被前妻逼迫自殺的事情一樣,這男的又矮又醜,他哪裡來的自信,女方相貌俊俏身材高挑學歷高,女方不是為了錢,難道對這男人是真愛?男人啊,管住自己的下半身吧!我也是男人,實話實說,大家理性看待問題。

  • 8 # Hero小宋

    職務侵佔就是貪汙罪,私人企業叫職務侵佔,名字不一樣罪的性質一樣,數額巨大照樣判十幾年,有的公司會計偷拿公司錢花,就會被抓,罪名就是職務侵佔!

  • 9 # 雲文廣馬福

    首先王寶強離婚案為什麼拖延這麼久,法院遲遲不判決,是因為這個案子水非常深。其實寶寶外表老實,但是能掙幾個億財產的明星,腦子是非常聰明的,對付馬宋那些小人,可想而知,恰恰馬宋在沒有判決離婚期間,明目張膽轉移公司財產,不作死不會死。低估了寶寶,現在馬蓉帶著孩子在外面不讓寶寶知道,等各種證據充分以後,馬宋2個因犯罪進去監獄,寶寶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並且帶孩子做親子鑑定,假如結果不是寶寶的孩子,那麼寶寶夫妻結婚的各種陰謀曝光天下,最後馬宋這輩子都會在監獄裡度餘生了。更嚴重一些,這個案件馬宋雙方父母,如果都參與轉移寶寶夫妻財產,那麼他們雙方父母也是在劫難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馬宋低估了能掙幾個億老實人寶寶的智商。一句話,惡有惡報。

  • 10 # 花菜扇臉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1 1.5-2 萬 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拘役 2 2-4萬 6個月-2年有期徒刑 3 4-6萬 2-3年有期徒刑 4 6-8萬 3-4年有期徒刑 5 8-10萬 4-5年有期徒刑 6 10-50萬 5-7年有期徒刑 7 50-100萬 7-9年有期徒刑 8 100-500萬 9-11年有期徒刑 9 500-1000萬 11-13年有期徒刑 10 1000萬以上 13-15年有期徒刑

    以上供參考!

  • 11 # 水哥愛搞機

    我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律工作者犯了什麼罪我還真不是特別清楚,我只知道他勾引有夫之婦,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他人財產!擱古時候是要被浸豬籠的,中國古代歷代法律都把通 奸行為規定為犯罪,那時通姦又稱為“和姦”。最早關於通姦罪的說法見於《尚書》:“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對通 奸者處以宮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懲罰。清朝的法律沿襲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許私刑,允許捉姦,並可當場殺死通 奸男女。直到1936年1月1日頒佈的《刑法》中才在“通 奸”上出現了對等的處罰:“有配偶而與人通 奸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其相姦者,亦同。”

    還是覺得古代的法律比較人性化,處以宮刑,宮刑大家知道是什麼嗎?就是切掉小JJ啊!!!

    而在這件事情上馬蓉被稱為現代版的潘金蓮,但是我只想說的是這是潘金蓮被黑的最慘的一次好嘛!唯一值得可惜的是王寶強沒有一個當 官 會“打虎”的弟弟...

  • 12 # 電鋸驚魂縮小版

    它可以和馬逼談所謂的戀愛,你別惦記人家王寶強的錢啊!儘管王寶強可能也不是啥好人,可畢竟作為一個戲子,這錢是人家賺的!你們倆個傻吊,閒著沒事曹個B爽爽也就完事了,還想貪人家的錢!無恥啊!

  • 13 # 向前走又是一道風景線

    在這裡法律上的我就不多說了,大家都說過了,我認為,,抓了姓宋的應該牽扯到馬金蓮了,姓宋的是主謀,在不久的日子,馬金蓮也有可能被抓,從這些事情不難看出,王寶強的車禍應該和宋門慶馬金蓮有關係。如果不抓,中國的道德底線將徹底淪喪了。如果王寶強的車禍和宋喆有關,那麼他不光是職務侵佔了,還涉嫌故意殺人了,馬金蓮也必將會受到懲罰,這也是大家所希望的。

  • 14 # 荷聲茹夢

    法律條文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沒有了做人的底線那遲早都會遭到報應的——果然,宋喆,一個流氓,無賴終於被抓了!

    像他這樣既侵吞別人財產,又破壞別人家庭的人渣理應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來早與來遲。宋喆,終於完蛋了!這就是天理昭昭,法不遺惡!

    今天看到一個訊息,說是馬蓉居然不願和王寶強離婚,理由居然是“和王寶強還有感情!”

    嗚呼,見過不要臉的,可是還是沒見過馬蓉這樣不要臉的!自己做出了那樣的豬不吃狗不聞的事,竟然還有臉說這樣不知羞恥的話!這還是人嗎?

    為了錢,為了自己能夠享受馬蓉真是不顧臉面了!人啊,居然能這樣自甘墮落,我們除了蔑視還能說什麼?俗話說:“勸和不勸散。”可是,對於馬蓉這樣的貪婪無恥之徒還有什麼值得同情的!——當然了,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於王寶強的選擇,如果他選擇了離婚,也正常。如果他選擇了原諒馬蓉,那我們也只能等待故事會不會又來個反轉?

    不知道,慢慢等著吧,——反正已經等一年了,也不在乎繼續等它這一段時間了……

  • 15 # 比朝鮮還還潮墨犀哥

    原來寶強之前根本不是要錢,是要二人的命,寶強三步棋下的真好,1發申明,媒體公關(佔有話語權,輿論權,)2刑案律師進入,團隊協作,一方面穩住馬蓉宋喆,一方面暗中收集證據,3,證據鏈完成,一把移送司法,斬草除根,此案法院因為社會輿論壓力斷然不敢輕判,一定是上線處罰。送寶強四個字:乾的漂亮!

  • 16 # 漢東省愛哭的毛毛蟲

    涉嫌職務侵佔罪被警方拘留,大快人心,最好判十年。馬蓉看宋喆被抓,又不肯跟寶強離婚了,如此無恥的女人寶寶應該怎麼辦呢?

  • 17 # 知我君

    時間過得飛快,不管當事人與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如何激憤,法律程式的週期就是這樣,漫長而折磨人。

    所謂職務侵佔,是指利用職務便利採用侵吞、竊取、騙取等各種手段將本單位財物化為私有且數額巨大的行為。既要與職務有關,又要有不正當的侵佔,而且要數額較大,三者都具備才叫做“職務侵佔罪”。宋喆作為王寶強的經紀人卻與馬蓉暗中轉移王寶強名下的財產,這明顯具備了前兩個要素,至於“數額巨大”,一般認為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叫做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叫做“數額巨大”。數額不同,量刑也不同。

    當初出軌事件爆發的時候,據說王寶強的公司已經成了空架子,如此說來,按王寶強身家過億來算,肯定稱得上數額巨大。那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罰沒資產,這將會是等待宋喆的。情理不容,罪有應得,天網恢恢。

  • 18 # 李眔枼55

    我想到了一個結局:宋喆進去了,十年牢飯,這個期間宋爸和馬蓉都因為生理需求好上了,有了娃,十年後宋喆出來了,老宋和馬蓉兩口子帶孩子接宋喆出獄,孩子走到宋喆面前,親切的叫了一聲“哥”……

  • 19 # 果果和貓1

    看到宋喆被抓,好開心呀!有點歡呼雀躍的感覺!你們有沒有這感覺?惡有惡報!天道輪迴!做過的孽終將是要還的,我可不可以罵句宋喆馬蓉姦夫淫婦!

    馬蓉還有臉說不離婚,說和寶強還有感情!她是不是覺得全世界都是弱智呀!來!劈個雷!

    宋喆涉嫌職務侵佔,至於什麼處罰等待警方的處理

    來!鼓掌!歡呼!

  • 20 # 曾先生252627777

    正常來說.宋在整個中國及行業已經臭了!誰也幫不了他!寶寶!想整死他輕而易舉!寶寶要錢有錢要人有人!慢慢玩死你!你們覺得老爺們能咽的下這口氣嗎?!自古父母之仇!奪妻之恨!古人不是白說的!還有!你拿走的!最後終歸會給寶寶拿回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莊家洗盤都表現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