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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讓生活更有趣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有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它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一)、三省

    1、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釋出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併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3、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

    “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3、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

    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二)六部

    1、吏部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

    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

    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複名複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類似現在的組織部、紀委等部門。

    吏部尚書還被稱為天官。

    2、兵部

    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

    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閱、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

    此外,清設稽俸廳,掌稽察武職官俸;會同館,管理京師驛傳事務;捷報處,掌遞送文書。類似今天的國防部,中央軍委及其各軍事機關。

    3、禮部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

    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類似現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門。

    4、戶部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它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審處。

    隸於戶部的機構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類似現在的民政部、財政部、國土局等部門。

    5、工部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制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

    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類似現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鄉建設部。

    6、刑部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稽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和某些日常政務。

    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審案內贓款及沒收各物件,並保管本部現銀及堂印;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

    類似現在的司法部和公檢法部門。

  • 2 # 蘭谷清音

    發展過程:

    (1)萌芽──戰國時期:

    ①理論上,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主張;

    ②實踐上,商鞅變法,廢分封,行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2)創立──秦朝:

    ①內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縣制、頒秦律、焚書坑儒等。

    ②特點: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

    (3)鞏固──西漢:

    ①內容:推行郡縣封國並行制,導致王國勢力膨脹。漢武帝頒佈推恩令,解除王國的威脅;思想上實行“大一統”(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②特點:重新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統治;將儒家思想改造為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需要的指導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內容:隋首創三省六部制和科舉制,唐朝繼承並完備;創立和完善科舉制。

    ②特點: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機構的權力。三省的長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來的丞相職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又把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的權力分給六部,防止專權。科舉制使官員選拔規範化、制度化,其機構運轉更加靈活。

    (5)加強──北宋:

    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組建禁軍並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點是削弱地方權力和剝奪大將的兵權,財權、行政權和兵權收歸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發展──元朝:

    實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設中書省,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縣制的新發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當代省區的規模,對鞏固和發展統一多民族國家起了積極作用。

    (7)強化(或頂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權分六部,設廠衛特務機構和三司,採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特點是分散丞相權力和地方長官的權力,加強皇權,同時加強思想控制。明清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強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1、發展趨勢:

    (1)不斷改革中央行政機構,削弱相權,加強皇權;

    (2)不斷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管轄;

    (3)加強對人們的思想控制;

    (4)加強對官員的選拔與監督。

    2、特點:

    (1)皇權的至高無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終身制和皇位世襲制;

    (3)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

    (4)皇帝從決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權力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

    (5)皇權藉助於神權,宣揚“君權神授”等理論;

    (6)以文化專制鞏固政洽專制;

    (7)中央和地方、君權與相權的矛盾伴隨中央集權制度發展的始終;

    (8)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在明清時期登峰造極,並走向反動。

  • 3 # 藤籌勁草論教育

    找一本好的高中古代史課本,好好研究一下,也就足夠了。文學、歷史和政治是一個作家必備的知識積累,如果這些功底都要求助於人,那說明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你可以看看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為何火,那就對明史不厭其煩看書研究的結果。

    如果你想透過網路問答方式儲備歷史知識,等於水中撈月,那是別人嚼過得饅頭,沒有滋味的,你需要充實自己的資源庫,只有潛心研究,慢慢讀書積累,而不是走捷徑。

    個人觀點,可能有失水準,望海涵。

  • 4 # 唐格林奇

    二十四史中都有職官志,詳細描述了各個官職的演變過程、人員情況、官員級別。每個朝代的官職都有所不同,就算是名稱相同,職權範圍和級別也有可能不同,所以看你要寫哪個朝代的,然後找相應的史書就可以了。

  • 5 # 跨文化

    中國古代王朝一般都有以下六部(大部制,到晚請有所增設),六部尚書分別又叫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

    吏部

    吏部相當於當今的組織部、人事部。尚書是部門首長,次長為侍郎(二人)。當過吏部尚書的名臣有山濤(魏晉)、長孫無忌(唐朝)、杜如晦(唐朝)、顏真卿(唐朝)、陳廷敬(清朝)、孫嘉淦(清朝)等。

    戶部

    戶部相當於當今的財政部、國家糧食局。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戶部尚書的名臣有:唐儉(唐朝)、葉夢得(宋朝)、鹿傳霖(清朝)等。

    禮部

    禮部相當於當今的宣傳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禮部尚書的名臣有:包拯(宋朝)、徐光啟(明朝)、和珅(清朝)、紀曉嵐(清朝)等。

    兵部

    兵部相當於當今的國防部、國防科工委(局)。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兵部尚書的名臣有:王陽明(明朝)、于謙(明朝)、伊桑阿(清朝)、于成龍(清朝)等。

    刑部

    刑部相當於當今的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清末,改名為法部。首長是尚書(公檢法司四長合一),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刑部尚書的名臣有:白居易(唐朝)等。

    工部

    工部相當於當今的住建部、水利部。歷史上當做工部尚書的名臣有潘季馴(明朝)、湯斌(清朝)、劉統勳(清朝)、榮祿(清朝)等。

  • 6 # 無敵的豆豆

    建議你多泡泡圖書館,如果初步瞭解建議你看一下,24史。

    一般本紀,列傳之後就是與服,和機構的基本知識

  • 7 # 不知道叫啥子3

    每個朝代都不一樣。

    簡單舉幾個比較有代表意義的吧。

    漢朝是三公九卿制度的代表,機構也一般按官職設定,比如丞相及其附屬機構一般稱之為:丞相府(出師表中“宮中府中”,的“府”即丞相府,是最高行政機構,相當於美國總統府,或者是英國首相府)。

    此外三公之中還有:太尉(某個階段為大司馬,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東西的不同稱呼,但“大將軍”、“驃騎將軍”等封號雖然職級基本等同,實權則不一樣,類似於總參謀長和元帥的區別,一個是實職,一個是職稱),負責全權管理軍事事務(不過不直接指揮軍隊),但有時候沒有常設,軍權直接歸丞相府。

    御史大夫(大司空),副丞相,最高監察官,最高法官。

    之下為九卿:太常(奉常)(祭祀、禮樂、儀式)、光祿勳(郎中令)(禁軍統領)、衛尉(對應宮廷守衛及奏事、貢獻、徵召)、太僕(馬政、車駕)、廷尉(最高執法和審判機關)、大鴻臚(包括藩國在內的外交管理)、宗正(掌管包括內部藩王在內的皇家事務:登記、法規)、大司農(治粟內史)(農業、稅收、水利等)、少府(宮廷用度、調撥、規則,包括皇帝的秘書事務等,最開始“尚書”、“中書”都是少府屬官,負責為皇帝秘書,後面才逐步做大)…

    另外還有:執金吾(京師警察總長)、將作大匠(工程建設)、水衡都尉(皇室財政)

    以上就是主要的實權中央大員,秩品都在兩千石及以上,一般各自開府治事。

    此外,這個階段的侍中、常侍、侍郎、尚書令等官職都是皇帝的內臣,級別並不高。(其中尤其是尚書令,典型的位卑而權重,負責為皇帝篩選奏章、草擬文書,甚至有代替對外臣斥責問罪的權力,如果是“大將軍領尚書事”之類的,那就很牛逼,如果裸尚書,就是個芝麻官)

    地方上,分為州郡縣三級,州為刺史(刺史一般情況只是監察,有權罷免郡縣官,但不負責具體政務,後期改成州牧才掌握全部軍政)。

    郡縣為太守、縣令。

    然後是唐朝為代表的三省六部制。

    但首先要說榮譽體系,因為唐朝的榮譽體系是和正式官職一起排序的。

    正一品的三師、司徒、司空、天策上將(李二特設)及親王、公主(沒錯,唐朝的親王公主是在正式官職序列裡的),從一品的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驃騎大將軍、嗣王(比親王低,但比郡王高,專指繼承了親王封號的王爵,宋朝雖然有,但實際沒有出現過)、郡王、國公,正二品的尚書令(也是李二特有的,後來一直空置)、大行臺尚書令(依然李二專屬)、特進、輔國大將軍、開國郡公、上柱國…

    以上這麼一大堆…全特麼是沒有卵用的榮譽稱號…

    此外還有一些更低階的榮譽稱號:光祿大夫(沒顏色的反而最高)、鎮國大將軍、柱國、金紫光祿大夫、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上護軍、銀青光祿大夫、雲麾將軍、歸德將軍等…

    所以經常有人說,唐朝的宰相只有三品,基本正確。(實際最高實職是從二品)

    而實際的行政機構,最高是中書、門下、尚書三省。

    其中中書負責決策(最高長官為中書令,三品)、門下負責審議(最高長官為侍中,三品),這兩個負責打嘴炮…

    然後三省中最強勢的是尚書省(理論最高是正二品的尚書令,但由於李二佔著茅坑不拉屎,所以後來實際最高負責人為左右尚書僕射,原本是尚書令的副官,從二品)。

    尚書省負責執行,六部為其直接下屬機構。

    唐初的左右僕射就是宰相,如房玄齡就長期擔任左僕射,但之後皇帝為分權,不斷增加“丞相人數”,其他一些官員被加了“同中書門下三品”或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頭銜之後,進入“宰相圈子”,然後發展到,不加銜的反而被架空了。

    (武則天時期,改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為:鳳閣、鸞臺、文昌臺,故而狄仁傑的“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實際就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六部就不說了,唐朝開始,尚書、侍郎封格局就沒變過…唐朝六部尚書也是正三品,但要受三省管轄,所以實際地位略低…

    漢代九卿演化為九寺,除了廷尉演化來的大理寺比較有實權外(最高審判權和複審權),其他部門開始逐漸邊緣化,和事務化(職權大幅變窄)。

    此外,軍權轉移到十六衛大將軍統轄。

    地方上為三級結構:道、州、縣。

    縣為縣令,州為刺史(玄宗時期一度改州為郡,長官改稱太守,但實際一樣,所以唐朝的太守和刺史實際是一樣的)。

    道原本不常設,也沒有常設長官,僅為監察區(類似漢朝的州),但後期成為藩鎮割據的依據…

    此外還有前期的都督府(地方軍區,一般統轄幾個到十幾個州的軍隊),以及邊疆地區的都護府(類似戰區制度)。

    但都督府和都護府一般長官都督和都護正職都由親王遙領,而由副職(長史或副都護)理事。後來藩鎮強勢之後,都督成為對他們的贈官。

    宋朝則改來改去多次,機制複雜,但總體還是以三省六部製為框架,不過三省的地位逐漸邊緣化。

    新設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構,中書門下被削弱至只管民政,另外又設定鹽鐵使、度支使,並與戶部合成三司使(後唐時期形成的),總攬全國財政…之後三司使多次廢立,但三司制度基本不變,權力歸於宰相(宰相雖然出自中書門下,但之後逐步獨立)。

    另設參知政事為宰相副手,制衡宰相。

    其他部分大致變化不大。

    但路不設最高長官,而是將職權分解:財政、監察(轉運司),司法(提刑司,主官稱提點刑獄,大名鼎鼎的宋慈就曾任廣東、江西、湖南等地的提點刑獄),經濟(提舉常平司),教育(提舉學事司),軍事(經略安撫司)…

    州府長官為:知某府事、判某州事,簡稱知府、州判(也有知州,權力更大,通常兼管軍事),縣長官為知縣(監縣為邊疆地區的縣級軍軍政長官)。

    最後是明朝了。

    明朝的機構設計更加現代化,清朝基本原封不動地沿用至清末。

    中央為內閣加六部。

    內閣雖然是理論上的最高決策機關,但實際品級不高(大學士僅有五品)。同時內閣並不能直接向六部發號施令,所以後期內閣大學士一般加領某部。(內閣入閣條件非常殘酷,非庶吉士不得入閣,也就是科舉殿試必須排至少二甲前三十名左右)。

    接下來是六部,尚書正二品,侍郎正三品不說。

    都察院為新設最高監察機構(實際由御史臺發展而來)。左右都御史正二品。

    通政司,負責收發奏章(實際是承擔了部分三省的工作)。

    大理寺,最高法院。

    以上為明朝大九卿,所謂的廷推就是這九個部門長官和大學士參與。

    其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稱三法司,三司會審就是這三個。

    此外還有翰林院(鍍金所)、太常寺、鴻臚寺…等邊緣部門。

    另外,明朝前期,五軍都督府非常重要。

    五軍府左右都督為正一品(唯十正一品實職),且由公侯駙馬等勳貴擔任,直接統轄各地衛所(人事權在兵部)。

    地方上,省級正式形成,正式長官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民政、財政,司法和軍事。

    起初,總兵官、總督、巡撫皆為臨時設定,職權有大有小(初期總兵最大,比如李景隆領兵平朱棣造反,就是加總兵官銜,而不是什麼總督)。

    後逐漸成為常職,但一般都是邊疆戰區,且變成了總督最大,巡撫次之,總兵最低(因為總兵是武官),比如三邊總督、薊遼總督等都是總覽一方軍政的一號。

    此外說一些其他職位。

    總督京營大臣,中期統領三大營的京軍,相當於首都衛戍司令。南京留守,遷都之後的南京最高軍事長官。

    此外如果是明朝,那肯定離不開錦衣衛。

    錦衣衛理論上隸屬上十二衛,平時正常情況和其他衛所職級一樣,都是正三品衛指揮使司衙門,只不過規模大很多。

    但錦衣衛指揮使,可以直接加銜(和其他衛所長官升職不同的是,實際管轄的範圍並不會變化)。加都指揮使銜,則為正二品,依然只管錦衣衛。甚至可以加後軍都督府都督銜,晉升為一品大員…然而許可權依然不變…

    錦衣衛不僅是特務機構,同時也是皇帝儀仗隊和最貼身的保鏢…

  • 8 # 兩宋春秋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每個朝代的官制體系都有比較大的差別。如果具體說是哪個朝代,可能更好說清楚。

    最通用的機構就是隋唐開始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尚書省管行政,中書省管制度與法令,門下省管稽核與批駁。六部是指吏,戶,禮,兵,刑,工六個部門。吏部相當組織部,管理政府所有的官員。戶部管國家的稅收和財政。禮部管祭祀,教育,外交等等。兵部管國家的軍事。刑部管司法。工部管工程建造,建設。

  • 9 # 千古一腐儒

    我覺得你還是放棄寫作比較好!作家是沒有新手的!即使在我們這個“家”氾濫的時代,也沒有看在什麼媒體上介紹誰是新手作家的!是我太落後了嗎?連作家這個稱呼都可以冠以新手了?

  • 10 # 胡導看景看人

    我雖然不是作家,是坐家。我也作家要大量閱讀。自己找幾本關於古代制度,官制的書,就是不鑽進去,至少也要了解。另外別隻會查百度

  • 11 # 文史專家王鐸

    你說的這些,都是專門的學問,誰也不可能全懂。建議你要寫哪朝的文章,專門去查《詞源》、《詞海》等專業詞典,以及這方面的專著。比如,是清代的事情,可參考《清代國家機關考略》一書。

  • 12 # 燈下考者

    閻步克《中國古代官階制度引論》,吳宗國《中國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王亞南《中國官僚政治研究》,白鋼《中國政治制度通史》。

    這本書先翻翻應該可以瞭解一些。歷朝歷代的官職有一脈相承的,也有不斷變動的。可能同一個官名在不同的朝代職責不太一樣。也有可能不同的官名,但是在不同的朝代職責相近。

  • 13 # 半畝園書生

    秦漢時代之前的“封建時代”各諸侯國機構各不相同,比較繁雜,所以對古代機構的說明一般從漢代說起。並從三個層面說明。分別是:中央決策機構;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職能部門);地方政府機構。

    1,漢代

    中央決策機構:漢承秦制,以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寺為國家機構總樞紐,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也稱“三公”參與皇帝決策,丞相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太尉協助皇帝總領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掌監察並幫助丞相處理政務。

    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指決策機構之下設定的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機構,即各種職能部門。漢代行政機關設定的一個特點是機構名與官名合一。其行政機構是“九卿”。

    (1)太常,中央宗教和禮儀事物管理機構。

    (2)光祿勳,皇宮警衛機構。

    (3)衛尉,皇宮的衛兵司令。

    (4)太僕,負責皇室養馬和給皇帝駕車。

    (5)廷尉,掌管法律和監獄。

    (6)大鴻臚,主管民族和外交事務還要負責管理皇帝郊廟行禮及王侯朝見,晏饗事務。

    (7)宗正,皇族事務管理機構。

    (8)大司農,中央財政管理機構,執掌國家錢糧,租稅等財政收支。

    (9)少府,是皇室私財政事務管理機構。

    地方政府機構:漢代地方政府分兩級,郡和縣,郡的長官是太守,縣為縣令。

    2,隋唐

    中樞決策機構實行三省分職,三省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其長官分別是,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其職責為:中書省掌釋出命令,起草詔書,宣旨納奏;門下省掌封駁及諫議;尚書省主執行,總攬國務,下轄六部,職權最大。

    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是六部。部門首長是尚書。

    (1)吏部,主掌文官選授和百官的考核賞罰。

    (2)戶部,主管中央財政事務管理機構。

    (3)禮部,中央禮賓,宗教和教育管理機構。

    (4)兵部,軍事事務管理機構。

    (5)刑部,主管司法。

    (6)工部,水土工程建設管理機構。

    隋唐以後各朝代,中央行政事務管理機構“六部”遂成定製,直至清代亦無大的變化。

    地方政府機構:隋唐地方政府分設兩級,州和縣,州的長官為刺史,縣的長官為縣令。

    3,宋代

    宋初,對決策機構進行了重大調整,設政事堂,長官是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主管行政;樞密院,主管軍事,長官是樞密使(太宰);三司,主管財政,長官是三司使。

    地方政府機構,宋代實行州,縣兩級制,州的長官為知州事,縣的長官為知縣。

    4,明代

    明代朱元璋廢宰相職位,皇帝總攬六部,中央決策機構設內閣,都督府,都察院,分理行政,軍事,監察,長官是內閣首輔(行宰相職),大都督,都御史。

    地方政府機構設定是省,府(州)縣三級制,在省一級設三個機構,分別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行政,司法,軍事。其首長分別是: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明代省下設府,府的長官為知府,府下設縣,縣的長官為知縣。

    4清代

    清代皇帝專權愈烈,中央決策機構分別是軍機處,內閣,都察院,雖然名義是三個機構,實際上軍機處總攬一切軍國大事。一般稱呼為,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行宰相職)御史。

    清代地方政府機構分三級省,府,縣。總督,巡撫是省級最高軍政長官,屬封疆大吏。總督一般轄兩省,三省或一省軍民政務。巡撫一般管轄一省政務,巡撫權力略低於總督。

    省級行政機構是在都,撫之下設的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其長官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別管理民政財政事務和司法監察事務。省下設府,長官為知府。府下設縣,長官為知縣。

    以上是中國古代主要朝代的機構設定,其間雖有變化,但總的框架沒變。

  • 14 # 沱湖岸邊009

    各朝代的機構名稱作用等,都有一個發展演進的理由和過程,單單知道名稱肯定也用不好。比如丞相宰相尚書令首輔軍機大臣等,都可行使政府首腦職權,但具體差別很大。

  • 15 # 文苑守望者

    古代行政機構設定,有一套整體架構,有對前朝的繼承,也有改變。

    1.秦朝建立,設三公九卿,按照郡縣制推行政令!三公為丞相,太尉,御使大夫!丞相為行政長官,太尉為軍事長官,御使大夫負責監督與審查;

    2.漢承秦制,西漢初年沿襲秦朝的皇帝和三公九卿制度,也用周朝的分封制。結果劉邦一片哥們義氣,分封制給西漢帶來了戰爭。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統一思想,設定中朝決策機構和外朝執行機構,且啟用布衣為相,基本削弱了王侯和地方實力派的力量,中央集權更加牢固。到東漢時候,雖設三公,但已經是名譽權了,尚書檯成為決策和發號施令的機構。

    3.隋唐兩朝,三省六部制。相權一分為三:中書決策,門下稽核,尚書執行。尚書為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三六加為九,黃帝穩居九五之尊!

    4.宋朝大興文官,抑制武官。把國家機構進一步分解。二府:中書門下行政,樞密院軍事。三司管理財政,分割丞相的財權。

    5.元朝一省兩院,中央設中書省為最高行政機構,和樞密院最高軍事機構,因為疆域廣大,又設宣政院管理西藏和宗教。

    6.明清機構基本一樣,明設內閣,去丞相為首輔,清朝到雍正時期設軍機處!

  • 16 # 金道論國學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主要的中央行政制度是皇帝制度、宰相制度、秦漢時期確立的三公九卿制度和隋唐時期確立的三省六部制度。

    1、皇帝制度(論述中國古代的皇帝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兼併六國。秦王嬴政自稱始皇帝,並規定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凡行政、軍事、經濟等一切大權均由皇帝總攬。從此,皇帝成為中國封建時代歷代王朝最高統治者的專稱。

    從秦始皇起,皇帝的特權從制度上進一步明確。明代,皇帝廢除宰相制度,直接統管政府,並建立龐大的宦官機構和廠衛制度,實行專制特務統治,皇帝制度走向極端。明末清初,中國著名的思想家黃宗羲針對君主專制制度進行了激烈的批判。他認為君主專制是“天下之大害”。在19世紀末的維新變法運動中,資產階級維新派主張以君民共主的君主立憲政體代替君主專制政體。資產階級革命派則主張推翻君主專制制度,實行民主共和制度。1912年,隨著辛亥革命的勝利,中華民國的建立,統治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壽終正寢。

    論述中國的宰相制度

    2、宰相(丞相)制度的發展變革:

    秦在中央設三公制,丞相為首,協助皇帝處理政事;

    西漢漢武帝改革官制,實行中外朝制度,削弱相權;

    東漢光武帝擴大尚書檯權力,形成“雖置王臺,事歸臺閣”的局面;

    隋唐設三省六部制,把相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體現皇權的加強;

    北宋在宰相下增設參政知事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設樞密使分割軍權,設三司使分割財權,把宰相職權一分為三,便於皇帝總攬大權;

    元朝設中書省,置右、左丞相,行宰相職權,為最高行政機關;

    明朝廢丞相,權分六部;永樂朝設內閣,實行“票擬”;

    清朝設軍機處,丞相制殘餘蕩然無存,這一鉅變反映皇權已達到頂峰。

    從變化之中看到,皇帝對相權的分割、削弱,一步步把各種大權集中到自己手中,從而有效地實行君主專制。

    3、三公九卿制

    (1)形成和演變:秦朝統一以後,為建立封建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鞏固統一,在確定皇權至高無上的基礎上,在中央設定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建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其中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負責監察百官,太尉管理軍事。他們都由皇帝任免,都必須絕對服從和執行皇帝的命令。漢承秦制,只是在某些官職的名稱上有所變化,職權範圍變化不大

    (2)特點:中央行政工作的分工比過去更為清晰,職權也比較分明,但它只適應中央集權的初級行政管理模式,有待發展和完善

    (3)影響:秦漢時期三公九卿制的確立和發展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和發展開創了新局面,對以後歷代王朝的政治體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4、三省六部制

    (1)形成和演變:三省六部制是在繼承魏晉以來的中央行政制度的基礎上創立的,唐朝對此加以發展和完善,宋、元、明、清等朝代沿襲此制度,只是在隋唐官制格局的基礎上在形式上稍微有所變化

    (2)特點:三省六部制是在繼承和發展前代的政治制度的基礎上形成和完善的,體現了承上啟下的特點;由於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各有職掌,卻又相互牽制,這就使得相權被進一步削弱,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大大加強了

    (3)影響:以三省六部製為核心的中央行政機構的建立,表明中國古代封建國家的官僚制度完全趨向於成熟;它有效的分割了相權,加強了皇權,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使中央政權更加鞏固,並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安定繁榮,成為唐朝強盛的政治保障;三省六部制對後世影響巨大,唐朝以後的中央行政機構的格局一直沒有發生重大的變化

    5、論述中央行政制度-三公九卿制和三省六部制的比較

    這是中國封建社會最主要的兩項中央行政制度,三省六部制是對三公九卿制的發展與完善,但二者之間也存在眾多的不同。

    (1)確立和盛行的時代不同。三公九卿制確立於秦朝,盛行於漢朝;三省六部制確立與隋朝,盛行於唐朝;

    (2)內部結構不同。三公九卿制是綜合性的中央行政機構,其中行政、軍事、監察融為一體,皇帝的家政國政混為一談;三省六部制則是集決策、審議、行政為一體的中央行政機構,各部門之間的分工更加明確,彼此相互制約;

    (3)丞相的組成和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下的丞相只有一個,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有相對獨立的決策、審議和行政大權,對皇權有較大威脅;三省六部制下,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彼此的分工使相權一分為三,這就削弱了相權,提高了皇權;

    (4)作用和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的確立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建立起來;三省六部制的確立則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趨向於完善

  • 17 # 範鑫悅

    直接管理國家事務,標誌著專制皇權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但沒有參與決策。明成祖正式成立內閣。

    內閣是為皇帝出謀劃策的內部機構,是專制制度加強的產物。完善監察制度:中央有督察院和監察院,地方有巡查監察院高於法律、司法機關,直接為皇權服務。地方行政機關改革:撤銷省,設立三個部門。在當地,有三個部門,即政治使節宣佈部、查處建議部、統帥部,分別負責民政、司法、軍事工作,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直接控制。文化專制:實行八股制,加強思想控制。明清君主專制強化的特點而內閣和軍機辦公室的設立則是一個新的發展。君主專制制度空前加強。主要體現在明朝法律的制定、特務統治的加強八部制的實施、軍機辦公室的建立和"文獄"的嚴厲等方面。

  • 18 # 六月天的雨

    臺院、殿院、察院。

    中書省所屬有集賢殿書院,掌刊緝經籍。翰林院為各種文學技藝士(包括詞學、經術、合煉、僧道、卜祝、術藝、書弈等)的待詔之所,備皇帝隨時召見諮詢。

    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別置學士院,專掌起草機密詔令。在翰林學士內選拔一人為“承旨”,號稱“院長”。員外郎、御史、拾遺、補闊亦有互稱院長的。

    唐中葉以後,置宣徽南北院使,專用宦官,總領宮內事務。五代後梁建立華政院,後唐改稱樞密院。

    宋代稱院的機構增多,重要的有樞密院、立徽院、翰林學士院、諫院等,比較小的有進奏院、登聞檢院、登聞鼓院、糧院、審計院、官告院,南宋合稱六院。

    其他還有國史實錄院(有時國史院與實錄院並置)、御藥院、畫院等。

    遼時除沿宋制置樞密院、宣徽院等外,北面官又有北、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夷離畢院(掌刑獄)、大林牙院 (掌文翰之事);

    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著帳郎君院(掌管犯罪家屬服役之事)、王子院(掌王子各帳之事)、諸行宮都部署院(總契丹、漢人諸行宮之事),南面官有太子賓客院;

    太子詹事院、中書舍人院、起居舍人院、通事舍人院、匭(gui)院、浩院、漢兒行宮都部署院、五京替巡院等。

    金時稱院的機構有十多個:樞密院、翰林學士院、審官院、諫院、登聞鼓院、登聞檢院、記往院、國史院、宏文院、集賢院、益政院、宣徽院、太醫院、御藥院、詹事院等。

    元代稱院的機構最多,地位也比較重要,其長官都是從一品或正二品,高於六部及諸寺、監長官。

    其諸院的名稱是:樞密院、翰林兼國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賢院、宣政院、宣徽院、大禧宗梗院、太常禮儀院、典瑞院、太史院、太醫院、奎章閣學士院、將作院、通政院、中政院、儲政院等。

    明代稱院的機構則大為減少,中央部門只有三個:都察院、翰林院、太醫院。了青沿明制,另立理藩院,掌管蒙、回、藏事務,以及與俄國交涉諸事。

    清初曾有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後改為內閣。內務府所屬有上馴院、武備院,與奉袁苑合稱三院。各省學政辦事衙門稱“學院”。

    清末新官制,以院命名的機構有資政院、弼德院、鹽政院、典禮院、大理院等。

    在同一機構的下面,劃分若干部門或部分,有部、曹、司等名稱。 漢武帝時,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中央派遣一名監察長官,稱為刺史,其所管區域,叫刺史部,簡稱部。

    每部取一個州的名字,因此部也稱州,如冀州、青州等。在郡的範圍內,有督郵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分兩部、四部或五部,每部各有一督郵。

    掌管郡、縣軍事的都尉、縣尉,也往往分若干部,稱為東部都尉、西部都尉、北部尉等,如曹操曾做過洛陽北部尉。在軍隊裡面,大將軍營有五部,每部置校尉一人。

    還有稱郡的衙署為部的,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有“還部白府君”句,這裡的“部”即指郡署衙門。北齊有的署下面分部,如鉤盾署別領大囿、上林、遊獵、柴草、池蔽、首借等六部。

    北周六官之下有計部、民部、禮部、樂部、兵部、駕部等。從隋朝開始,尚書省所屬的曹都改稱部,部遂成為中央主要政務部門的名稱,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一直沿用到清代。

    清末改革官制,成立責任內閣,設度支部,民政部、外務部等十個部。

    漢代從中央到地方的分支況構多稱曹,如東漢太尉府有西曹、東曹、戶曹、奏曹、辭曹、法酋等,尚書檯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等,郡縣分曹略如公府曹。

    魏晉以後,尚書省的尚書郎,御史臺的侍御史,軍府的參軍,也都分曹。隋唐兩代,尚書省的下屬機構改稱部、司,公府不置僚屬,御史臺分成三院;

    分曹辦事的機構主要有中央禁軍各衛、都督府、都護府、州等,曹的僚屬都稱參軍事。遼金以後,稱曹的機構漸少。明清兩代以部曹為各部司官的通稱。

    司,有掌管之意,隋唐以前,多用以表示官職,如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唐代開始作為尚書省各部下屬機構的名稱。

    每部轄四個司,第一個司(與部同名)為頭司,其餘為子司。如吏部的頭司叫吏部司,子司是司封、司勳、考功。

    中央官職

    綜述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負責監察百官。

    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是中書省、門下省。隋代演變並確立為三省六部制。

    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

    後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別行使行政權、軍權、財權。明代內閣雖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但實際上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相當於前朝的宰相)。

    清代康熙設立南書房,於清內閣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形成三足鼎立之勢。雍正帝設立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兼任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

    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祭祀等事;

    兵部,管軍事;

    刑部,管司法刑獄;

    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於清皆因之。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2)太僕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僕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併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為衛尉寺,隋改為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末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後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為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穀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曆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綜述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

    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

    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任免升降

    “三省六部”製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

    (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職,提升官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指南錄(後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而“左除”則是降級受職。

    (3)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

    (4)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

    (5)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

    (6)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

    (8)舉:提升官職,對無官人士的提拔。

    (9)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

    官職簡介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總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一般只設一個丞相,俗稱大丞相,,有時分為左右兩個丞相,右丞相專門管理國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不需要管理國事。

    【太師】指官職又名太宰

    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

    【太子太師】太子太師屬“東宮三師”為名義上的太子老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稱"三孤"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

    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

    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階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臺”、“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府”。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僕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

    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

    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

    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

    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

    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 19 # 跪射俑

    職官制度(即國家機構及其官員的設定、 職掌、 品秩、 沿革等), 是人類步入文明社會的必然產物, 是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服務於一定的政治和社會, 給政治和社會予巨大影響。 其設定廢罷本身, 就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相應的政治狀況。 社會政治、 經濟、 文化的漲落興衰, 有時和職官制度也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在歷史上曾經起過一定作用的政治家、 軍事家、 思想家、 史學家、 文學家、藝術家、 科學家及其交遊, 大多數人的生活經歷與職官制度都有過關聯。 一些歷史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離開了職官制度也難以理解。 歷史學者把職官制度與目錄、 年曆、 地理諸學並列, 視為開啟歷史之門的鑰匙, 是十分恰當的。

    該書在材料上努力博採, 除正史外, 並及政書、 實錄、碑銘、 簡牘、 封泥、 詞賦、 文集等。現收辭二萬餘條, 成為目前國內外最大的一部中國古代職官辭典。

    作者力求釋文準確、 完整。重點是寫好“通條”。 有些職官名稱,數代並見, 且忽置忽廢, 職司、 品秩等變化較大。 即使名家, 也難一一廓清。 為了保證釋文質量, 我們採取了有效的寫作程式, 即對某一辭目, 由學有專長的編撰者各自提供斷代素材, 集中之後按時序編排, 再交一人綜合寫成釋文, 然後請各提供素材者複審, 經討論後再定稿。 這樣,避免了不少通條釋文極易產生的缺漏或舛誤。我們還注意吸收前人和當代史學界的研究成果, 擇善而從。 有許多釋文, 經編撰者自己根據紛繁歧異的史料, 反覆推敲、 仔細研究後寫成, 實際上已是撰寫者的新成果。 惟其如此, 我們對一辭多義的義項的分立才有更準確的把握; 對機構及其職官的沿革演變的敘述, 才不至於繁複雜亂。

    作者努力做到雅俗共賞, 儘可能適應多層次讀者的需要。 行文上儘量簡潔明瞭, 使一般中等文化程度的讀者也能領會。 內容上追求準確豐富, 即使專業工作者亦可備參考。 釋文以釋詞為主, 就詞論詞, 不採用百科全書式的寫法。

    為方便讀者, 該書附有《歷代職官品位表》、 《歷代中央機構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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