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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律政新人

    前夫是前夫,孩子是孩子,不離婚時共同組成家庭,離婚了這是兩碼事。想女兒看女兒,探視權是法定權利,復不復婚看感情,自己裁度。

  • 2 # qQ錢錢

    想女兒可以把女兒爭取到身邊來,不要為了孩子犧牲自己。現在犧牲也沒有意義,因為你已經離婚了,沒離婚還可以說為了孩子忍忍,好不容易脫離苦海,何苦在進去。

  • 3 # 炫WO雪盟

    既然很明確自己對他沒有感情了,就不要考慮復婚,孩子其實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脆弱,只要給夠足夠的愛,孩子一樣可以健康成長,相反,為了孩子湊合的婚姻對孩子的成長也未必是一件好事,相信,春暖花開之時,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 4 # 承傳老中醫

    為什麼雙方要離婚呢?找一找雙方離婚的原因,當初是你還是他提出要離婚呢?你對他沒了感情或是有了相好的男友了嗎?如果沒有,又是他提出復婚,以老夫個人的見解,還是復婚的好。為什麼?婚還是原配的好,復婚了,還是原配的。願你們雙方互相包容,相互信賴,相互尊重,互敬互愛,白頭偕老,共同努力互贊互勉,必有後福。

  • 5 # 饒不過歲月

    離婚兩年,你遇到合適的人了嗎?

    如果你遇到合適的人了,各方面都比你前夫強,那肯定是不能復婚的,如果這兩年你沒有遇到合適的人,那你就想想你前夫有什麼不好,他能不能改了,如果沒有什麼大問題,感情還可以慢慢培養的,就再給他一次機會,因為你對他沒感情,同樣你對別人也沒感情啊,總不能孤獨終老吧?

    2.你願意給女兒完整的家嗎?你願意為了女兒委屈自己嗎?

    你們離婚已經給了女兒一次傷害了,你想她,你想過她想你也是心如刀絞嗎?你想過她看到人家媽媽接送上學的時候羨慕的眼神嗎?還有你能想到她未來會叫另一個人媽媽嗎?無論人家對她好不好,她都要跟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換一步想,你前夫不再婚了,也不找人了,一個男人帶著女兒方便嗎?女兒漸漸大了,她的小心事不會跟爸爸交流,會不會叛逆?這個時候媽媽陪伴是不是更好一些?

    當然我想的是你爭不到女兒撫養權的情況下,如果孩子>8週歲了,你又有養她帶她的能力,你可以問她願意跟誰在一起生活,如果確定願意跟你一起,你就重新起訴要回女兒撫養權,這樣對你來說就兩全了。

  • 6 # 吳德兵4

    不揭前夫之短,揚前夫之長,想前夫之好,只要是為了孩子,自已又沒遇上一位值得託負終身的人,還是重歸於好,在今後的日子裡,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忍讓,人生不易,幾十年光景,一晃就老了,到了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的晚年時代,到時孩子們孝順,黨的政策好,愉快渡過自已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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