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勿忘我喲喂

    No zuo no die!有那功夫上訴,不如靜下心來把自己的娃帶好,免得以後走常某老路。主審法官說得夠清楚了,張老師即便有錯,也是20年前的事,無案底記錄無證據,即使有證人也過了追訴期,如果現在有學生被張老師打傷打殘,訴諸法律沒問題,可是那事已過20年,又不是人命關天的刑事案件,上訴有用麼?常某打人也還罷了,關鍵你上傳影片,侮辱老師挑戰法律綱常,還有臉叫屈!只會適得其反、徒增笑料罷了!

  • 2 # 談笑人生111528833

    常姓這家人,學會反思一下自已,因為現在你掙了幾個臭錢了不起了,老師當時對你只有關愛,而現在的你,是為了洩憤,故意傷害老師,而且還發影片,顯示你牛逼,你不判刑,誰判,中國教育以後就不用教了,當然,老師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教書育人,良好的品德,才能教育好的學生,暴力就會產生因果,二十年了姓常的你記性真好,你的兒女因為有你們這樣的父母,他們也許會比你更牛,

  • 3 # 快樂鳥61

    該案法院認定常某自首,選擇了從輕處罰,判了一年半。本來可以結束了,但常某不認罪,要上訴。從本案看常某不夠成自首,最多是坦白。他雖然投案了,但不認罪。不承認犯罪事實,就不能夠成自首。上訴不加刑,壞律師就鼓勵上訴。但上級法院認定常某不夠成自首時,可以發回重審。重審可以加刑呀!完全可以判三年。所以不做死就不會死。不良律師害人不淺,本來可以取保候審,判緩刑的,非鼓搗被告不認罪,結果給被告爭取了一年半,害人還不夠,又鼓搗上訴,看來判不了三年律師死不休

  • 4 # 使用者決勝千里

    家屬一味地抱怨,說明判輕了,如果判他十年,八年的可能心理上就接受了。。。你們就不能深想一下,他今天能打20年之前的班主任,明天就可能打父母,打老婆,個性決定命運!

  • 5 # 千年雪蓮555

    你倆真是一對。婦賢夫禍少,有你這樣的妻子,他能幹出這樣的事不奇怪!有你的大力支援,即使不幹這事,也要幹件大事,不扶牆,就服你!

  • 6 # Jn律師

    20年後打老師獲刑1年半:在辱不在打

    7月10日,河南欒川“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一審宣判,被告人因尋釁滋事罪獲刑1年半。被告人不服當庭上訴。

    一直以來,被告人及其家屬均認為其行為有錯,但錯不至罪,不應受到刑事處罰。被告人在一審庭審時也向被害人致歉,並表示會多做公益,以彌補自己的過錯。其辯護律師始終堅持無罪辯護,認為系治安案件,不涉及尋釁滋事。無論其本人、家屬或辯護律師是何主張,都值得尊重,並應該認真傾聽。

    但本案中,被告人一審被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真的冤枉嗎?

    回答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當街毆打班主任,是“打”還是“辱”?

    2018年12月16日,一則影片在網路上熱傳。這則影片冠以“畢業後,他用耳光報答了當年的老師”。影片畫面中,被告人一邊扇老師嘴巴一邊罵“你還記不記得我?以前咋削我你還記得不記得?知道不知道?過去十幾年了!”、“以前你咋當的老師?”

    單看影片,儼然一個欺師滅祖的敗類,引起軒然大波。被告人後被欒川檢方以尋釁滋事罪公訴。

    《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兩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293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欒川公訴機關據此認為,被告人為報復被害人,發洩自己對被害人的不滿情緒,藉故生非,隨意當中攔截、辱罵、毆打被害人,並有意錄製影片,又將不良影片先行傳播給他人炫耀觀看,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從法律適用來說,司法機關做法無可厚非。從司法機關角度來看,其處罰的重點不在被告人的毆打行為,而是被告人毆打辱罵以及傳播炫耀,實質是一種侮辱,危及社會秩序。

    辱及傳統。我國素有尊師重教傳統。中華民族幾千年香火延續、屹立不倒,文化興盛,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注重教育傳統、重視教師地位。幾千年間朝代更迭不斷,唯獨孔子始終得到尊奉,可知這份傳統的力量。被告人的行為儼然是對傳統優良文化的踐踏,自然在民間引起憤慨。

    辱及教師群體。與其說被告人是打在其20年前班主任的臉上,不如說是打在全國教師的臉上。這種行為在教師群體中引起了不安與不滿。包括事發後,被害人的學校出面報警,都反映出教師群體對這一事件的態度。

    危及校園秩序。應該建立什麼樣的校園秩序?師生關係到底怎麼相處?中國已經出走封建社會,顯然不會也不應實行古代人身依附型的師生關係。但尊重、尊敬乃至敬畏師長依然是必要的、必須的。

    本案具有標誌性意義,是一個標杆。判的不好,學生頑劣不教、教師人人自危,校園秩序衝擊巨大。最終,影響到整個社會秩序。

    被告人20年打不開心結,心靈做了20年牢,20年後身體又陷囹圄,是值得同情的。

    被告人冤不冤,不願過多評價。但人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與其因自己的行為受制於人、受制於制度,不如修身養性,避免無端之禍。

  • 7 # 一片雲238726061

    牛逼了,不接受法院裁決。

    目無法紀,違祖背綱,辱師侮眾,影響惡劣,虛偽致歉,色厲無誠,蔑法欠悔。量刑過輕。

  • 8 # 讀者3536

         辦成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得起時間檢驗的典型案例,

           古代還沒有見過哪個太子因為捱了老師的戒尺,長大後當了皇帝把老師咔嚓了的”

          —尊敬師長是中華幾千年的傳統美德!

         走上法庭,才向老師真誠道歉的,誰敢信你啊?  服刑期滿,你會做什麼,再罵、再打、再侮辱老師,誰知道!想想都後怕!!

        你做的這個典型案例是向全體老師宣戰,向幾千年的尊師美德宣戰啊!

         必須嚴懲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不然誰敢從教,那個老師敢說自己百分之百正確而不挨畢業學生的暴打!

         這個案例必將載入史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 9 # 佛山勁松

    常某妻子,那麼多的網友都不認可常某案發以來你的言行,你自己要靜心反思。這些持異議的網友,並不是張家的什麼人,也不是你家的仇人,他們都是旁觀者,包括我。當局者常迷,旁觀者多清。

    作為妻子,你的認識和態度,對常某的影響是很重要的,對整個家庭的影響也是很大的,你要認識到自己的特殊位置。這個張老師我們也不認識,20年前他打沒打過常某,我們無從知曉。但我相信他是打了,否則你丈夫也不至於如此行為。但是,他被打時對常某連聲說對不起,被打後選擇了默不作聲,還對家人謊稱是自己跌倒了,僅從這一點來看,他不像是窮兇極惡的人。

    你要站到一定的高度來看待這件事。常某挑釁的,不只是張老師個人,而是社會道德底線和公共生活秩序,眾怒難犯。

    你要相信法律是客觀公正的,還要相信一年零六個月的刑期,絕非欒川法院幾位法官的草率裁決,更要看到這個案子在全社會的巨大影響和標杆作用。如果說你家有點冤的話,那就是你丈夫常某撞到槍口上了。

    俗話說,妻賢夫禍少,理性面對現實,我不建議你上訴。一家人好好地從中吸取教訓,儘快安靜下來,讓一切重歸平靜,過好自己的日子,把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

    古話說,居家戒爭訟,訟而終兇;處事戒多言,言多必失。我給你的建議是:息事寧人。這裡所說的人,首先是你們自己。

  • 10 # 春暖秋爽

    超越老師範疇,違背教師規則,凌辱,毆打學生是不是犯罪呢?應不應該起訴呢? 如果當事人當時年齡小,不知道起訴這位老師,而超過起訴期限,就應免責麼?

    把事情講述清楚,以理服人,以法行事,誰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承擔。

    這已不是學生與教師、熟對孰非的問題,而是兩者之間行為是否觸犯法律。所以排除師生關係,進入個體法人問責。

  • 11 # 春天花開999

    支援,老師的職業是神聖的,但是老師不一定都是神聖的,有的也偏激,有的也犯罪,近些年被曝光的也不少了,有幼兒園小孩被老師暴打虐待的,女生被猥褻的,教鞭不是魔杖!想起小時候在課堂上和同學偷偷說了一句話,被姓董的老師拉上講臺打了整一節課!

  • 12 # 娜之小老鼠

    曾經有一個打了白打的機會,他沒有珍惜,直到失去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打人還錄影片,錄影片還發到網上!現在法院又給你了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你還要上訴。如果你執意要上訴 我只想對法院說三個字:判3年!

  • 13 # 痴心赤子

    二審減刑絕無可能,常某老婆和常某父親還在推波助瀾!一個是堅決要上訴,一個是不接受刑事責任!就這種目無法制、藐視法律、死磕到底的態度,二審不加刑就不錯了!還要起訴張老師二十年前毆打常某,法院是不立案的!因為是民事案件,民不舉官不究!退一萬步說既就是構成刑事案件,也早已經過了追訴期了。問題的關鍵是張老師是代位常某的父親管教常某的!因為常某的父親不管不問,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和義務!那個年代的老師都有強烈的責任心的,有替家長管教孩子的情結!擰耳朵、打頭、腳踢、打屁股、罰站、當眾念檢查的多了去了!常某自己不上進,干擾別人上課已經到了無法容忍的地步!常某父親再婚,對常某的行為不加約束,張老師沒辦法才予以體罰的!哪有老師願意把自己氣的半死打學生的?!我看,要不是張老師當年的嚴厲管教,常某能不能像現在這樣在事業上有一些小成功都是問題!這家人也是奇葩!死硬到底!魚死網破!頻頻接受媒體採訪,不斷在網路發文製造輿論,試圖為常某開脫罪行!常某自己也根本沒有悔罪的意識!這樣下去,今後還指不定做出什麼出格的事!

  • 14 # 楊漱巖

    常某及其妻子、父親、常氏家族、親戚朋友、同學們,不良律師和挖坑的水軍是你們一手將常某送進了監獄!你們應該好好反省了!挑戰社會道德底線,挑戰公序良俗。

  • 15 # 狼公1

    中國有句名言叫,三歲看小七歲看老,常今天你這樣可想而知他上學的時候是什麼樣子了,被體罰是必然的,混球一個。他老婆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是一樣人不進一家門,他父親的表現也是如此。這是咋的了呢?

  • 16 # 使用者5019022716860

    我覺得常姓一家人不值得同情,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在他們眼裡老師是惡人,如果想一想有無緣無故的恨嗎?老師當年打你肯定你有不對的地方,20年記在心裡,只能說明小人一個,老師當年揍的還不夠,常姓一家人對待老師的態度,我相信,他們的後代的教育也是問題,沒人願管,惡劣的行為,他給張老師造成的傷害,讓人所不齒,常姓打老師時,那是在復仇,還想讓老師原諒,如果我是張老師,好後悔當年揍的輕了。

  • 17 # 硬漢1818

    真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常某一家人的做法真是讓我大跌眼鏡,打了別人,還覺得自己有理了,面對法院的正確裁判還一味地喊冤叫屈,哭天抹淚,完全沒有認識到自身的錯誤,真是可笑可悲,做吧,不見棺材不落淚,看你能做到什麼時候!

    常某為報復老師,光天化日,大庭廣眾之下毆打二十年前教育過自已的張老師,並將打人影片放到網上,引起廣大網友的公憤,這分明是黑社會性質的報復洩憤行為,常某及其家人到現在都沒有一絲真誠的悔意,從頭到尾都是在為打人編織和尋找藉口和理由:,先是打人前讓朋友用自己的手機錄影,具有惡意預謀,過後還發給其他人,還辯解沒有想傳播?接著收買人心,上串下跳,讓村民籤所謂的聯名書,別有用心想讓輿論給司法壓力,還有利用現在民眾憎惡校園暴力的善意,蒐羅和放大老師的所謂“罪狀”,做出一副嚴重受害者形象。最後利用網路力量打感情牌,企圖利用一面之詞來給判罰施加壓力。這些做法是認識到錯誤的做法嗎?分明是在給錯誤找狡辯理由,藉此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邪不壓正,法院今天的判決可謂公正合法,大快人心,常某得到了應有的處罰,這真是善惡有報!

    常某家人到現在還要上訴,看來根本沒認識自身的錯誤,以前的道歉根本不可信,都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找的藉口,且不說老師毒打過他沒有,退一萬步說,就算當年老師打你不對,但他的目的是管理教育,是為你好、是善意的,只是手段錯誤。而你今天當街毆打侮辱老師並廣泛傳播的目的是報復,是惡意的!是洩憤,違法犯罪是實實在在的,所以,今天法律對他的懲罰一點不虧,公正合理!

  • 18 # 靜水微瀾84307

    我讀小學那會,班裡有姐妹倆,兩個成績都差,真的,女孩子,不少被老師打,但是那時的孩子思想很單純,成績差,回答不好問題被揍很正常,所以姐妹倆依然開朗樂觀!我的小弟弟在小學階段被他的數學老師打慘了,多大了都怕老師,但是問他怨恨老師嗎,他說沒有,因為老師的女兒也在他們班,同樣的錯誤被打得更慘,所以,他覺得老師只是出於恨鐵不成鋼,不會怨恨老師。這個案件中,事情都過去20多年,一家人都在強調心理創傷,這個怎麼鑑定??既然打的那麼狠,當時沒有打出外傷嗎?既然有外傷,當時家長為什麼不去找老師?

  • 19 # 紅板書微頻道

    我上學的時候,老師不補課,不收紅包,不建家長群。但確實打學生,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自己和其他三個同學中午不睡覺,把老師吵醒了,到宿舍讓我們站成一排,挨個飛腳踢去,一腳飛起拖鞋掉了,光腳踢到硬床板上,疼的啥也顧不上了,抱著腳滿地打轉。我們幾個人也啥也不管了,大笑不止!後來因為笑在大夏天的毒日頭底下站了四個小時。關鍵每當我們忍住的時候,這個老師就出來問還笑不笑,我們又是一陣大笑,然後繼續站著,最後把手絹塞進嘴裡才忍住。不過我們都是農村長大的。這點罰站也沒啥,比干農活輕鬆。還有一次,一個同學因為地理課老師提問答不上來,被老師用教鞭打的直哭,後來他就退學了。這個老師姓王,現在已經不在人世了。被打退學的同學後來成為我們那個初中班裡最有錢的人。

    我最討厭的老師是中專時的班主任,女的,教體育的。在她那裡我第一次看到人的所有壞!去年同學聚會的時候,我瞭解到沒有她我才去。她是人品不好,倒是從來沒打罵過學生。

    每個老師,在每個同學的記憶裡都是不同的。但是打學生的老師大家會有共同的記憶。同學聚會時大家提起這些事也是一笑而過。發生在這位常先生身上的被老師變態痛打,我個人相信是真實的。贊同他夫人上訴,尋求真相。但我不贊同他很多年後,還當街報復老師這種行為。應該是留下的陰影太深了。

    現在和初中的班主任聯絡緊密。我們建了一個群,把他也拉進來了。我和他住在同一個城市,外地同學來了,都會聚一聚,大家在一起很開心。距離我初中畢業已經三十五年了,時間過的太快了

  • 20 # 不一樣的蒼穹

    我認為老師打學生可以,那是教育是管理,之所以打他一定是學生做的極為過分才打的,那學生打老師就不對了,就象爹打兒子可以,兒子還能打爹嗎?再者說,現在的確有些學生連畜牲都不如,竟幹那不是人的事,給老師起外號,叫老師名字罵老師的,故意在課堂上挑釁,故意製造事端,而且屢教不改,哪個脾氣好老師能忍受這些?和家長說了,家長當耳旁風,之所以到打他那步,那一定是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了,如果再慣著學生,中國的老師將沒法當,只能是這課能上則上,不能上走人,或者是視而不見,得過且過,混日子過,因為做個負責任的老師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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