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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江蘇崑山兩名男子互毆的影片在網上流傳。據崑山公安28日下午通報,兩名男子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衝突中兩人受傷,其中一人經搶救無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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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59516519332

    電瓶車主沒責!!!就是因為寶馬車主拿出砍刀的目的就是要砍殺電瓶車主!!電瓶車主殺死寶馬車主那是處於所有生物都存在的自然保護意識!!寶馬車主事先備刀就是為了砍殺別人的兇器!!!反而讓電瓶車主殺死,這就是弱勢群體不畏懼強暴的英雄!!!所以電瓶車主不負責任!!!

  • 2 # 氡氡778

    不是在打黑除惡邁?難道寶馬男從裝扮,到言行舉止 再到這次事件定性,難道他就沒黑社會嫌疑?一般正常老百姓車裡誰會放這麼大一把刀?又有幾個老百姓敢拿這麼大把刀對著人砍?這樣的人本就不該同情。他這次是砍輸了個嘛!若不是電瓶車拾起了刀。電瓶車主會是怎樣的下場?再說寶馬男跑向寶馬車的方向。誰知他車上有沒有更大的刀或者是槍?已經嚴重的威脅到電瓶車主的生命安全的時候難道還要理智?若是再讓對方抓住殺傷性更厲害的武器死的絕對是電瓶車 在當時的環境下 再說了這事不是電瓶車挑起的 先動手寶馬車 先砍人寶馬車 人多一方也是寶馬車 機動車開機非機動車道本來就是一大錯特錯。再加上那麼多的錯上加錯 老天有眼都要收他

  • 3 # 使用者53269902004

    對持械毆打別人的成年人,我認為不應該有防衛過當這一說。小朋友拿刀砍我,我空手能弄過他,成年人拿刀的話誰來承諾我不死不殘,成年人對成年人不應存在防衛過當這一說,壞人好人一命換一命這直嗎!建議當守法公民有生命危險是面對持械的惡霸流氓賊人時,可以採用一切自保的手段。

  • 4 # 光輝歲月1984

    現在不是打黑除惡嘛,沒黑就除惡,沒惡就制亂,我覺得電動車處理的好,為人民除害,隨時帶刀,沒理變有理,拿刀,拿拳打腳踢去硬壓一個守法公民,騎車男子也是被打的沒辦法,還被刀砍,這樣的社會你讓老實人怎麼活,社會需要正能量,望從輕處罰

  • 5 # Ernwen

    很多人都在說騎車男殺了紋身寶馬男是正當防衛,其實不然。

    從影片可以看出剛開始只是一個小事故發生摩擦,其中一個寶馬車上的男子正在推搡另一個個子高大穿白衣服的男子,另一個女子正在勸架,其實這個時候,白衣服男子應該先走了,因為車上有兩男兩女,而且都是年輕人,喝了酒,紋了身,正常人肯定不會再留在現場,正好那女的來拉架,不乘此機會走人更待何時?但是白衣男並沒有走,這時,車上紋身男怒了,給你臉不要臉,非要老子給你點厲害瞧瞧?紋身男一身刺繡下車來裝逼,打罵幾下,估計遭到了白衣男的反抗,頓時火上心頭,返身回車內取出一把砍刀,這個時候正常人也應該跑了,反正是我的話肯定沒命的跑,好漢不吃眼前虧嘛!更何況人家人多,年輕,有錢,又喝了酒又是黑夜,不跑還想幹嘛?但是白衣男還是不跑,在紋身男拿刀砍他的時候,他竟然還敢還手!

    但是各位,請仔細看,從紋身男砍人的部位,力度來看,他的目的只是嚇唬白衣男,並沒有想下重手,從砍刀脫手可以看出,如果力度大,必定握緊砍刀,必不會脫手而出,正因為手沒有握緊導致砍刀飛出,掉在地上,沒想到白衣男竟能在此時搶先一步撿起砍刀。到此為止紋身男的侵害應該已經停止,白衣男第一刀重重砍在紋身男身上,影片中非常清楚,白衣男每一刀都很用力!其實到第一刀砍出時不接下去砍,而是拿著刀跑了或者直接報警,都可以視為正當防衛,最多略過當,不用負法律責任!可惜白衣男緊接著連砍幾刀,甚至在紋身男已經掉頭往回跑的時候還是繼續追上砍死對方!

    各位,至此白衣男絕對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不管紋身男是否酒駕或攜帶管制刀具甚至先動手打人並拿刀出來砍人都不影響白衣男犯的罪,有人說紋身男回去取槍,但是到紋身男倒地也沒見他拿槍出來,也沒見他開啟後備箱蓋!而且事後警方也沒有公佈他車內有槍,所以究竟有沒有槍至少到現在都是不能確定的因素!

    雖然作為紋身男他是一個社會男那沒錯,給他教訓不反對,殺了他就有點過了,因為判他死刑是法院的事,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別人的生命,我們應該敬畏生命!

  • 6 # 敢拼才會贏4548

    沒有責任,正當防衛。如果寶馬男不仗勢欺人,惡下疼手也不至於逼得對方失去理智。再說了,他不把他砍死,也被他砍死了。活該。全國人都關注,希望有關部門正確對待。這件事沒處理好的話,以後會有更多有錢有勢的人囂張。

  • 7 # 半緣人

    應當給予正當防衛法律支援!弱者無資源!應該予以保護!才能制止欺負人!人人都有可能是弱勢群體的一方。司法更應該再法律框架內把社會風氣引向浩然正氣!我是弱勢群體!我支援正當防衛!!

  • 8 # 滬漂王大毛

    要想知道電動車男有沒有責任,我們先來把這件事捋一捋。

    場景一:電動車男按照交規在馬路上行駛著,結果寶馬男開著自己的寶馬車硬是強行佔道,這個時候寶馬車上出來了幾個人不知道和電動車男說了些什麼還是怎麼回事,電動車男就將自己的電動車推到一邊,為寶馬男讓位置。

    場景二:其實這個時候大家都準備要走了,結果寶馬男從車上出來,直接對電動車男進行毆打,恐嚇,電動車男一直沒有還手。也就是說直到這個時候,電動車男還是想著化解或者自己不做反抗來了解你這件事。

    場景三:寶馬男覺得不解氣,便從車上直接拿下了刀具,對電動車男揮舞著,至於寶馬男對於電動車男砍了多少下目前還不明確。

    場景四:寶馬男在用力砍打的時候刀具不小心飛了出去,這個時候的電動車男開始的自己的行動,搶過了刀具才對寶馬男進行回擊的。

    看完事情的大致過程我想大家也都對這件事有了瞭解。電動車車主面臨生命危險,撿到反抗也屬於正當防衛。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看法,此事件究竟如何處理還是需要大家的耐心等待。

  • 9 # 不二秀才

    惡有惡報!為民除害!多行不義必自斃!

    沒有經歷過此種案件的人,就很難分析到位!

    這樣的案例全國很多,就拿前幾年筆者親身經歷的非常像的一起案件來看,這個事件就不是大家認為的那樣了。

    一個當地人人皆知的惡霸,每天欺負那些開店的店家,有個店主實在是生意不好,拿不出孝敬他們的錢,結果被惡霸一頓拳打腳踢。店主被打的急了眼,奮力反抗,並隨手拿起一個催子打死了惡霸。

    這裡面有幾個相似點。一,都是惡霸或者是村匪(下面會說明為啥寶馬男是惡霸),二,都是惡霸先打人,三,被打者都是已經佔了上風,還繼續打惡霸,直至打死。

    我們來看看這位寶馬男的惡跡:

    劉海龍,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四年六個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九個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兩年兩個月。 五次坐牢,從19歲開始偷竊,五次被判刑加起來10年5個月。

    和上面案例有些不同的地方就是,兇器是寶馬男自己帶的,而那個是隨手拿起來的,當然寶馬男的更惡劣。

    那麼最後那個店主被定了什麼罪呢?——故意傷害罪!

    判了幾年刑呢?三年緩期兩年。也就是說,除了宣判前羈押的時間,在加上監獄表現良好減刑的時間,店主一共也就做了一年不到刑期。

    這裡面也有當時很多周圍的居民全力擔保的原因。

    而且,目前正是打黑除惡的風口浪尖,只要公安局掌握了寶馬男的黑勢力證據,那麼這個案子大個子不會判太多時間,也就是說在監獄裡不會超過三年。

    還有目前的媒體幾乎是一片叫好聲,為民除害了,司法部門不會不顧及大眾的呼聲,呼聲越大,結果對大個子越有利。還聽說大個子有過見義勇為的事蹟,更是能夠獲得司法量刑的依據。

    所以,總體講,判刑是一定的,但是也一定不會太重,應該不會超過三年。但畢竟是殺人案件,整體的時間會比較長,希望大個子的家人能做好心裡準備。我們每天釋出資訊支援你們,為你們討個公道!

  • 10 # 無奈且向上

    一,整個事件由寶馬車人,尋釁滋事挑起。而且是自己違章在先,並儀仗人多,對電動車男子大打出手。

    二,在自己一方,明顯佔據上風的情況下,花臂男仍然不依不饒,回車裡拿砍刀行兇。整個過程,花臂男一路猛砍,電動車男子只有招架,毫無還手能力。

    三,在打鬥中,花臂男的砍刀跌落,爭搶中,電動車男子搶到了砍刀,獲得保命和反擊機會。花臂男被砍中,開始逃避躲閃,電動車男子緊追不放,雙方再次糾纏交手,花臂男中刀。

    四,電動車男子以一敵二,且寶馬車兩個男人,尤其是花臂男窮兇極惡,在佔據上風的情況下,仍然不依不饒拿砍刀傷人,在丟失砍刀後的行為很難預料。如果寶馬車兩個男人,再次獲得反擊機會,電動車男子還有活命的希望嗎?電動車男子為求自保,唯一的辦法,就是使對方徹底失去抵抗能力,或者徹底放棄抵抗。在危險沒有解除前,所做的一切行為應該都屬於正當防衛。

    五,影片外的沒有看見,不敢妄加判斷。

    正當防衛這個沉睡條款,近年來已經被喚醒,但願此次能夠給社會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 11 # 難得糊塗184072959

    這個問題也由不得你來評說,是不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自然由法律來說,按你的意思是說,非要電動男被寶馬男砍了一刀速幾刀後才能奪刀防衛,才能叫正當防衛,寶馬男應該是屬於罪有應得的一種,幹嘛要一言不合而拔刀相向呢?那麼牛比啊

  • 12 # 微言微語傲江湖

    電瓶車主沒有責任,屬於正當防衛,一場關於正義與邪惡的較量。

    寶馬男等3人屬於人數眾多一方,恃強凌弱,夲身言語衝撞兩句也就完事了,火氣頭上,洩洩火也無可厚非,不該拿刀子舞棍,要人性命,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不搭上了性命,還遭人唾罵,何苦呢?寶馬男據說有黑社會性質背景,那麼電動車男手刃寶馬男,算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了。在掃黃打惡持續升級的今天,寶馬男不被電動車男砍死,估計日後的日子也好不到那兒去。

    如果電瓶車男不反擊的話,很可能死於非命,對方人數眾多,周圍都是麻木的看客,置之死地而後生,勇奪利刃,回砍數刀,彰顯了正義,擊潰了邪惡。

    無論怎麼判,我認為屬於正當防衛,朗朗乾坤,昭世公道,這是關於正義與邪惡的較量!

  • 13 # 使用者5946352660725

    動機1 他們之前應該認識或者有過肢體衝突 動機2 他奪刀過後不是一刀將寶馬車主殺死 而是有補刀所以也想直接把他殺害 具個人覺得 電動車主會被判過失殺人的可能性較大 7年打底 要是電動車主懂的話 估計是判3緩4也可能

  • 14 # 手機使用者涉海闊天空

    個人觀點,先不說誰被砍死了如果要是寶馬男不拿出來那把刀就不會有下面的悲劇發生了,有的觀點說對方搶下刀砍的太狠了,可是開寶馬的拿刀砍對方是不是沒有把別人的生命當回事,我開著寶馬就可以隨便開車你不服我拿著刀就砍你,這是什麼邏輯,每個人都是一條命你不尊重別人的生命別人為什麼要尊重你的生命,每個人都要有對別人生命敬畏之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也是男人的一種本事,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拿出刀來威脅 別人的生命。而這個寶馬男恰恰把事情做反了。

  • 15 # 1朱學文

    一、寶馬紋身男醉酒駕駛、尋釁滋事、在公共場所攜帶管制器具。

    這些都明顯違法,毋庸置疑。如果他不被砍死,這些處罰他都逃不脫。

    二、寶馬紋身男從車裡取出砍刀砍向騎車男時,涉嫌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

    影片很清楚,電動車男被他們一夥人圍著威脅,還被他們動手打了,寶馬紋身男又返回車上取了砍刀,並且砍了騎車男。有傷害甚至殺人的故意!至於喝酒不喝酒,不影響他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寶馬紋身男砍刀掉落後,騎車男撿起砍刀砍寶馬紋身男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而且《刑法》第二十三條還規定了無限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紋身男持刀砍人,屬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兇行為,若透過正當防衛行為致其死亡並不超過合理限度。

    四、本案最重要的一點也是本案的難點在於騎車男追砍紋身男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行為。這關係到騎車男是英雄還是罪人。這個我們局外人無法認定,也不要猜測或者以訛傳訛,以免影響案件辦理。

    但是有一點必須弄清楚:寶馬男為什麼要跑向汽車?是尋求庇護還是想繼續從車裡取出管制器具或者駕車撞騎車男?

    寶馬紋身男已死,但是車裡的物品必須檢查取證。只要有兇器鈍器利器等任何違禁品或者管制器具,就不排除其繼續作案的可能;只要他跑向汽車,也有駕車撞騎車男的嫌疑!

    如果寶馬紋身男跑向其他方向,騎車男就不能繼續砍他,否則就是防衛過當。可惜寶馬紋身男偏偏選擇了法律上對他最不利的方向。

    司馬遷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毛主席教導我們:宜將勝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佛家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法律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自己看著辦吧。

  • 16 # 雪無疤

    我覺得大個子無罪,首先他是一個尊紀守法的公民,面對對窮兇極惡的流氓而且有幫兇又有兇器,在長刀無花亂砍之下和紋身男並沒有停止砍的慾望之下,在生命和屠刀對決之下作出一點反擊並無過錯,而且也正當和人知常情。順便也算是為民除害、除爆安良和匡扶正義的俠義之舉,紋身男首先持刀而且砍人嚴重威脅他人身命,存在過錯,反之大個子並無過錯何來有罪,而且是前解放軍特種兵,他的這種臨危不具和永敢的精神品質也是國家和人民解放軍培養出來的,否則我們的軍隊怎麼能戰無不勝呢?怎麼能保家衛國呢?大個子不旦無罪而且要表揚,讓這些有窮兇極惡的流氓地痞潛質的人看看,死不可惜,以達到乘惡揚善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 17 # 小編今生今世

    法律層面上說不清,必定法律對普通人是無情的。從個人角度,我是絕對支援電瓶車車主無罪釋放的,為什麼釋放?

    原因有二:

    第一,假如寶馬男沒被砍死,我們常聽說黑社會報復誰誰誰,幾乎沒聽過普通人報復黑社會,以寶馬男的性格,內心那股虛偽的尊嚴肯定會激起他的報復,那麼我們可以想到,電瓶車車主非死即重傷,所以一刀斃命是對寶馬男人生最好的交代,這樣同樣可以對其他黑勢力成員以示震懾。現在他的那些小弟大哥平常稱兄道弟的這個時候他們充其量也就是一些縮頭烏龜。

    第二,正所謂弘揚社會正氣,還是那句話不主張以暴制暴,但是暴力來了,我的觀點是講道理沒有用,能擋就擋,擋不住就跑,畢竟黑社會被反殺的事情平常只能在電視裡看到,萬一死的是電瓶車車主呢,即無辜又冤枉。

  • 18 # 滿面春風86081338

    關於你的闊論我不能勾同,在是非對錯十分明白的情況下,一個拿刀砍不砍人是一種輕視別人生命的行為,如果是我們普通老百姓就遭殃了,對黑社會囂張跋扈欺負老百姓惡人理當受到社會和法律制裁,宏揚社會真善美,大個子不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 19 # 1397692LYJ

    對待這種黑惡勢力。必須正義的滅了。那是欺壓了多少老百姓才能公然拿起兇器砍殺。碰到正義的化身,死了該安息了。要是判自衛者無罪。那些黑社會惡勢力也就到頭了。那時什麼景象?個個都是守法公民。辛勞付出公平對待。

  • 20 # 八閒王63082244

    正當防衛,合情合法!被一群人圍毆,被刀砍,反擊是正常的!有人說防衛過當,說這話的都是半吊子。刀掉了就是停止侵害了?紋身男身邊還有幫手的,車上還有沒有兇器?從紋身男拿出管制刀具追打大個子開始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大個子以寡敵眾生命受到威脅,防衛是正當的,在危險沒有解除前反擊都是合法的,也就是當時無法證明紋身男一夥停止對大個子構成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大個子都是合法正當防衛。(如果紋身男一夥被周圍群眾制服了,或者被趕到的警察制服了,這時候大個子撿起刀捅過去,那就過了)別說是紋身男脫手的刀,就是拿起其它磚塊,玻璃瓶什麼的反擊都是正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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