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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遠方9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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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的自在點
我沒當成律師太遺憾了,正當防衛分為主觀和客觀。首先寶馬男赤手空拳下,反身回車拿管制刀,給了電動車男第一印象:車內有無窮無盡武器,可能簡直就是武器庫,即使沒有我說的那麼誇張,寶馬車算不算?沒有另外武器下,或許管制長刀就是紋身男最後殺手鐧了,但誰能預料呢?寶馬男被砍,可以跑任何方向,為啥偏偏往寶馬車跑?
那麼究竟電車男那刀致命?這需要法醫鑑定。很多人說,紋身男拿刀出來僅僅是威懾一下電車男,並沒有想殺電車男。那我就問電車男究竟那刀才致命?或許後來追殺砍在背後幾刀也屬威懾,電車男僅僅是讓紋身龍喪失戰鬥力而已,並沒想讓其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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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彩無華
分析問題應該對事件的全過程連貫起來分析,而不能只看事件的某一段,作為律師更切忌斷章取義,誤導法律的走向和公眾的認知。
且不說寶馬男渾身刺龍畫虎,有沒有黑社會性質,就憑其持刀行兇,對赤手空拳騎車男連砍數刀,騎車男奮勇反擊將其擊斃,寶馬男也是死有餘辜。試想如果騎車男沒有閃躲騰挪的功夫,死於刀下的還能是寶馬男嗎?再設想如果失落的砍刀再次被寶馬男撿起,騎車男還有這麼幸運反敗為勝嗎?在這種情況下反擊就是最好的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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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下午五時二十分《央廣新聞》報道,江蘇崑山警方對案件偵查情況進行了通報,騎車男於海明屬正當防衛,並無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撤銷該案件。這不能不說是法律的勝利,更是正義的勝利!這位散佈騎車男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論調的律師,如果不是法律知識匱乏而導致判斷錯亂的話,就是披著“法律專業人士”的外衣,專幹扭曲法律精神,顛覆社會正義勾當的跳樑小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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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首先我誓死捍衛周律師的言論,並且頂力支援且認同。
其實根據影片中的過程。隨便找個律師讓他以自己的專業知識進行“客觀”的分析,我說的是“客觀分析”,非常顯而易見的防衛過當。
其實以周律師的專業性,以無罪辯護的思維來回答問題的話,說出一個符合大眾心目中的答案並且加以分析,是很簡單的事情。
而周律師之所以並沒有隨波逐流的迎合輿論,是因為周律師在以“客觀”的角度在分析問題。
就比如。一個律師接受了一個窮兇極惡的人的委託,那這個律師肯定以僱主的利益來進行辯護,同樣如果這個律師接受了受害人的委託進行辯護,那這個律師肯定也是以僱主的利益來辯護。
因為檢察官和法官也是以第三方的客觀角度來起訴審理案件的。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每個人都會為自己辯解,所以需要第三方根據法律公證的看待問題。這就是為什麼古代有官府,現在有法院的原因。
因為只有站在客觀的立場看待問題才是最公正的,誰也不偏袒以法律和事實說話。
目前網路上的輿論都是以先入為主的角度分析問題,然後由於是先入為主,於是為了應徵自己的言論然後自圓其說。
法律問題,我覺得以法官和檢察官的角度來回答問題,是正確的方式,而如果以律師代理人的角度來分析的話,律師在法庭上都是自圓其說的。
所以周律師我是佩服的。畢竟在目前網路暴力愈演愈烈的情況下,能客觀公證的發表自己的言論,是令人尊重和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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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侯67145778
關於寶馬男傷害他人過程中反被致死的案件,必然會有爭議。
是“傷害致死”還是“防衛”致死?
“傷害致死”的主觀上是完全過錯的,是以被害者的健康損害為行為目的的,且行為未有有效控制,是放任傷害行為後果的。而“防衛”致死,則是在維護正當合法(無論公眾或者個人)權益,主觀上的正當性是可以確認的,只是行為上對防衛程度的可靠性、必要性的把握度和認知上未必準確,適度則為“正當防衛”,過度則為“防衛過當”。
在同一場合,同一空間,同一過程中,對騎車男的行為只能有一個定性,或“防衛”或“傷害”,對所謂先是防衛後是傷害的說法是錯誤的。
此案,寶馬男先前跑回汽車,取出管制刀具並持刀開始攻擊,失刀被傷後,又返回汽車,騎車男有了先前寶馬男返回後被攻擊的經驗,很難判斷寶馬男還有什麼後招(可能被更嚴重武器攻擊或者可能是逃跑),這個案件,不能情緒化,不能想當然。
全案觀察,寶馬男違法處頻頻,佔道、尋釁攻擊、管制刀具;騎車男被動防衛,但是卻是寶馬男被奪命。
真是應了“不作不死”,也就是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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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唐家二先生
周律師的看法一定有他自己的依據和立足點!或許在周律師的眼裡律法大於公義大義;或許在他看來這世界上舍身取義的人都是應該讓律法審判,而不應該被世人傳頌!
我佩服周律師的冷血式的嚴謹和麵對生命危險保持著超出常人的冷靜和判斷。或許他一眼可以看穿對方尚存多少攻擊力。或許他可以看出對方尚餘多少血,就如遊戲裡一樣;或許在他字典裡沒有“再次傷害”這個詞。
在此想問周律師下面4個問題,希望有認識他的人請他看看。藉此,也讓專業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看看。
1⃣️一個長得漂亮的女人被不法分子用刀挾持後遭遇了強姦,這個女人是否客觀上存在引誘對方犯罪的行為?
2⃣️這個漂亮女人被不法分子分子強姦了一次後起身停止了動作,準備轉身離去,該女子拿到了對方挾持她的刀。注意對方已經停止了侵害,該女子是不是應該眼睜睜讓對方離開,自己坐等警方前來處理?
3⃣️這個漂亮女人被強姦完一次後對方起身說不再強姦她了,注意,此時侵害已經停止。而她摸到了對方挾持她的刀,是應該馬上防衛還是等對方第二次強姦她的時候再進行防衛?
4⃣️這個漂亮女人被強姦後,趁對方起身的時候拿到了對方挾持她的刀進行防衛。注意,此時對方已經停止強姦她。該女子砍了對方兩刀,對方受傷開始跑,該女子為了防止再次被侵害持刀並追趕對方結果被男子奪刀一下反殺,男子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以上4個問題請周律師和法務專業人士解答。
在我看來,當我們的生命受到不法侵害時,而執法機構不能立刻為受害者提供保護時,受害者應該竭盡所能保護自己,以確定自己不會再次受到傷害。
我們大多數人的生命在受到不法侵害時都沒有一擊反殺的本領,只有憑自己的主觀判斷去奮起反抗,直至對方不能再傷害我們。我覺得這才是做人保護自己的本能!
當我們生命受到不法侵害時,而公權不能立刻提供保護之時,我們是該冒著成為不法分子的刀下之鬼而靜靜等待?還是該用盡一切辦法保護自己的周全?
我們願意遵紀守法,我們希望每個人都選擇善良,我們更願意世道太平而安居樂業!
可是在沒有實現之前,我們真的很害怕!害怕被不法分子肆無忌憚的傷害,傷害我們,傷害我們的家人。我們害怕不反抗就會和生離死別;同時也害怕反抗後成為犯法之人!
我們應該怎麼辦?我們在面對至親被不法分子侵害的時候是否只需要安靜的等待執法部分的保護?
我想這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也是公權機關應該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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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煮茶聞書香
我們不是律師,不會像周保民那樣大言不慚的斷定紋身男是故意殺人。
我們來看看紋身男的資料,從曝光的司法判決看,死者劉海龍劣跡斑斑前科累累,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涉及到盜竊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打碎過別人的鼻樑、刀刺過別人的胸腔。
從影片上看的很清楚,不知道周大律師看了影片沒有,寶馬車因為堵車改人行道,而後由於白衣男讓道慢而被寶馬車乘客追打,又是紋身男拿了砍刀追殺白衣男。從這一點看,白衣男是怎麼故意的呢?
所幸,紋身男砍刀落地,白衣男撿起,紋身男繼續攻擊白衣男,在這種情況下,難道白衣男坐以待斃?
至於後來紋身男跑向寶馬車後,說白衣男追殺他,這裡有兩種情況,就是白衣男懷疑他去再拿武器,現在證明,寶馬車後備箱有火槍和土炮,如果當時白衣男不追殺紋身男,死的就是白衣男。所以,白衣男沒有主觀故意的行為,而且一個人面對的是一群流氓。
而且從這些曝光的材料來看,死者有明顯涉黑嫌疑,
輿論是社會的鏡子,漫射出公眾的心態。現在畢竟不是訊息閉塞的時代,一些資訊透過正當或者不正當的手段都可以獲得,所以網路監督已經成為監督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
事發後,一時間輿論四起,“回顧崑山龍哥被砍死之前的18年,你就沒見過如此的人渣”網文紛紛爆屏,既是一種鄙視暗黑的樸素正義感,也是一種力挺弱者的群體本能心理。
有輿論認為:全國掃黑的局面之下,劉海龍一身紋身,車裡藏一尺長的管制刀具,動輒砍人,嚴重影響社會安全。崑山作為中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在鬧市街頭,為何出現如此殘暴的景象?死者長期坐牢,又以什麼為營生,居然開得起寶馬車?這些作為黑惡勢力成員的重要疑點,當地司法機關應該做全面調查。
所以,周保民說的話要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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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陳永傑18
想知道電動車大哥的最終判決,還是要看看宏觀大背景。
考警察的同學,警校的校訓和麵試答題,都特別突出“忠誠”二字。
我在面試授課的時候,特別強調,面對考官,考生需要強調四個忠誠,並且順序不能變: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黨要打黑除惡,祖國要和諧平安,人民輿情洶湧,法律只是排名第四,負責擺平這一切,你說怎麼搞?
從影片內容來看,前面幾刀屬於正當防衛,這個毫無爭議。如果大哥運氣好的話,前幾刀就把寶馬紋身男的腸子捅出來了,造成了致命傷,也不存在防衛過當之說。
後面幾刀,法律上會有爭議,大哥持刀砍殺的行為法律究竟會怎麼認定不好說。最好的情況是認定成正當防衛的延續,次好的情況是認定成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最差的情況就是定義成故意殺人。
從法院判案來講,法官當然想直接給判個正當防衛,當庭釋放,中國人這麼多,多死幾個這樣的混混才能大治。但是一般法官估計沒這個魄力,畢竟面對手起刀落的命案,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全身而退從現實來講比較困難。這也是我昨天為什麼說無論何時放下屠刀都是一句至真的話的含義。
所以,除非電動大哥給的證據特別詳實,律師特別給力,否則大機率法官會給判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判個幾年。
但是別急,大環境如上,輿情鬧的這麼厲害,法律最終還是要體現人心向背、公序良俗,最終不管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聰明的法官大機率會給出一個空間,在量刑上加強一下,最終讓大哥緩個刑,免於實際處罰。
雖然這樣,我還是堅持全國最著名的刑辯律師能夠免費幫大哥一下,堅持做無罪辯護,讓法律最終提現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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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釋雨亭摩旅
真的非常非常不理解中國那麼多的律師到現再沒有搞清楚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一個手無寸鐵騎著電車的受害者,被一看就是黑幫的人欺負打罵,還不解氣,又去拿刀要置人於死地,難道不應該反抗?難道非要等被黑幫砍死電話叫來更多人欺負一輩子?
首先說下我自己的觀點
1.寶馬車男喝酒,屬於酒駕,違法行為
2.開車壓線故意換道碰到電車,停再非機動車道上,違法行為
3.車上帶有國家管制刀具,違法行為
4.下車後直接上去對電車男拳打腳踢,違法行為
5.寶馬車男兩個朋友再旁邊不拉不勸甚至還打電話叫人,同謀行為
6.寶馬車男車上拿刀過去。兩個朋友沒有任何驚訝阻擋,證明對此已經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了,同謀行為
7.寶馬男拿刀上去就砍,招式老練,手法純熟,一看就是經常砍人練習等,兩個朋友見拿刀砍仍是無動於衷,同謀行為
8.騎車男當時異常恐慌,寶馬男的兩個朋友一個拉偏手一個打電話,不知道要叫多少人,這邊寶馬男又拿著刀過來亂砍,換做是任何人這個時候都要反抗,不然只會被無情砍死
9.寶馬男刀甩出去的第一時間他是去撿,這證明他拿刀之後還會繼續砍騎車男,這個時候騎車男肯定要搶刀,否則必死無疑
10.騎車男拿刀刀之後確發現寶馬車男往車上跑,這個時候任何人包括法官都會斷定寶馬男是去拿其他管制刀具或者手槍,且再車上後面搜尋出來土槍,我們假設騎車男這個不追了,寶馬男拿到管制刀具或者土槍了,那麼我請問你們這些大律師,騎車男還有活命嗎?還有嗎?還有命嗎?
呵……你們可能會說,會有法律制裁他,那麼我再請問你,他的家人怎麼辦?妻兒怎麼辦?父母怎麼辦?白髮人送黑髮人?你就是給他兩百萬人沒了有什麼用?有什麼用?你的孩子給你兩百萬殺死你的孩子你同意嗎?你願意嗎?哦,你不願意,但你卻是再這樣說,試圖改變其他人的觀點讓他們以你的觀點為主!請你有點良知,摸著你的心好好想想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然後在發表講話
連續幾年一直經常犯事坐牢的人是沒辦法輕易改變的,你可以去牢裡面看看,裡面要麼就是第一次無知進去的,要麼就是經常進去的,為什麼經常進去?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犯罪,認為反正進去過,大不了再進去一次,這種人被稱之為危險分子,騎車男屬於見義勇為,如果這次沒有殺他,那麼不知道有多少會被寶馬男打罵欺負砍傷甚至砍死,美國有一個非常著名的經典調查!每一個嚴重的事故後面有300次輕微事故,50次嚴重事故,同前面滴滴發生的血案是一樣的,500多次的輕微投訴,五六十次的騷擾投訴,造成後面的不可挽回後果,騎車男這樣的一個手無寸鐵的人,他只想保護自己,只想自己活著保護家人,希望所有的認為自己很牛逼很有名的律師看到這篇文章後真的能好好的反思一下,置身處境的想一想,如果是你你也會這麼做,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只想表達自己的觀點,我挺騎車男,如果需要我可以捐款我可以幫他找律師,我可以……我可以動用我一切的關係,雖然我只是一個打工的,但我支援他,我支援他[流淚][流淚][流淚][流淚][流淚]
周保民律師,希望你能看到,十問周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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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時空遼闊
律師都是站在有錢人一邊的,中國整個律師界都是這樣的,想想為什麼?因為有錢人才能請得動律師,律師要掙錢必須為富人服務,而且必須替富人打贏官師,而富人常常是不佔理的,不佔理那怎麼辦呢?那就得動歪腦筋鑽法律的空子或斷章取義替富人辨護,這樣他才能有收入啊。同意的佔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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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老兵71181256
我佩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能把搶劫辯成見義勇為的行為的律師、因為他要把壞人辯成好人是要經過職業和道德觀念的交鋒、一方面為錢、一方面有做人的道德底線、只要罪犯停止犯罪、受害人就不能還手、如果還手造成罪犯死亡就是防衛過當、也不知道我說得對不對、法與情應該是要互相配合使用、罪犯就是罪犯、不管過當不過當、他都是罪犯、而且還有前科、這種社會拉及死有餘辜、只是臨死之前還要去連累一個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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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者120840621
這個狗屁律師沒有原則與正義,法律不是死教條,(比如美國扔在日本的原子彈,你說是不是叫防衛過當,但,如果美國不這樣處理,小日本不會投降,還會有很多無辜的人受害)所以說這個律師他狗屁不是,不配做律政,應該叫他滾出律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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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yyJsbd
以後扯皮、打架別拿兇器,比如磚頭、石塊、木棒、管制刀具,甚至是槍。只要拿出來,必須百分之百將對方打殘、甚至打死,不要怕犯命案,無需考慮扯皮、打架是否會升級成你死我活的狀態。否則對方打死你,他就是正當防衛,而你死則是活該。記住了,大家記住了。無需考慮是否會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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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雲淡風輕
周老師的觀點,不敢苟同,太教條了,法律是服務社會的,不是讓社會越來越壞!法律說白衣男奪到刀後防衛已終止,簡直就是屁話,他們人多,在警察未到時,如果他被他人分神後或反映不即時,刀被反奪後,恐怕死的就是白衣人,因為他帶的就是一把砍人的刀。他逃向車時也是終止,可他是說拿槍,槍和刀可不是一個級別,萬一是真的,恐怕死的也是白衣人吧。律師怎麼當的?讓社會更和諧是律師的天職,別為了利益就不要社會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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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峻鍋鍋五月
嚴正警告不保民律師,不要和人民唱對臺戲,不要以為替大金鍊子黑瓜皮打官司就可以讓你賺的盆滿缽滿,不要以為學了點鑽法律空子的本事就以為可以褻瀆法律,不要在好不容易陽光即將照射到的陰暗處打上一把傘,否則你會讓人民厭惡,被世人唾棄!當然,如果你本就是個黑社會,我收回所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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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華佗靈
文明人渣周保民律師:憤怒於你弟一時間像瘋狗咬人。作為律師如你是代理當事人說的這些話,我給你點贊(作為代理律師理應為當事人辯護),可你不是。律師應客觀理性全面分析,但你選擇性失明,定性了,幸虧你不是法官。請問文明人渣周保民:難道你眼瞎了,死者逃向拿刀的汽車方向,說不定汽車內有更狠的傷人武器呢?難道影片裡看不見了嗎?如果你知識侷限了分析,原諒你。但我想信你是居心險惡,但全國人民的憤怒以及眾多法律人士作出的正當防衛分析,抽了你耳光。周保民,你是律師級的敗類,你就是人渣中的人渣,是文明人渣,這就是我給你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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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93182716666
就崑山砍人事件曝光後,許多律師出來說話,有些律師罔顧事實,一味在法條上咬文嚼字,推定電動車人輕則防衛過當,重則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有些律師把一場幾秒鐘內連貫發生的正當防衛切割成兩段,引經據典,什麼前幾刀無罪,後幾刀量刑,表面看冠冕堂皇,在向人們進行法制說教,實際上是對受辱受害的電動車人進行法律綁架,雲山霧罩地胡弄老百姓,甚至為黑惡勢力辯白出氣,起碼可以幫寶馬車主向電動車人在民事方面訛詐賠償金。
從曝光的視屏可以清楚地看到,事件經過一目瞭然。首先寶馬車主全身紋著恐怖的紋飾,隨車帶著管制刀具,具有明顯的黑惡勢力特徵。其次,寶馬車違反交通法規,進入非機動車道碰撞了電動車,從而引發糾紛,不僅沒有道歉,還有威脅恐嚇的行為,是明顯的尋釁滋事,是黑惡勢力貫用手段。其三在人多勢眾欺凌弱者的前提前,又拿砍刀直接傷害電動車人,是明顯的黑社會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殺人)。電動車人只是在受辱受傷的情況下,意外地搶先一步撿起寶馬車主脫手在地上的長刀,立即進行防衛反擊,砍殺行兇者,行兇者兇器失手,被砍後倉皇奔向寶馬車,並不是停止對電動車人的傷害行為,而是躲避鋒芒並尋找其他兇器,因為黑惡勢力都具有極強的報復心態,決不會吃了大虧就停止不法傷害(這種常識性思維律師不會腦殘吧)。只是電動車人沒有給他再取得兇器和反撲的機會,延續了正當防衛的過程。
一個有良知,有社會經驗和常識,有正常思維,真正捍衛國家法律尊嚴的律師絕對不會看不出寶馬車主是一個黑惡勢力分子,黑惡分子絕對不會受到傷害後馬上善罷甘休,停止對他人的繼續傷害,更何況他們人多勢眾,只是對電動車人的正當防衛措手不及,使其他人躲過共同犯罪一劫。寶馬車主躲避刀鋒不等於不反撲,所以電動車人的連續反擊都在合理的正當防衛範圍內。億萬觀眾都能看明白的事,卻讓幾個律師顛倒是非,弄了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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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蝸居齋主人
中國律師混飯吃的多!真有水平又有職業道德者少。對法理法條能融會貫通有獨立見解者更少,再加上司法環境的影響隨聲附和庸鄙者多有。周律師的見解確實不敢恭維!知深律師不知是怎樣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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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西門翼
周LS可說是另一種形式的凌霸者,也許他自己也不自知。凌霸相對弱勢一方都很膨脹,因為他們的財力,勢力,人力,智力,地位都好像高出弱者一大節,因此他們趾高氣揚,以自己的意志為標準,以別人的反對為恥辱,以壓制弱者為成就,社會上此類人太多,只是其中一些人將紋身紋在胸口,另一些人將紋身紋在心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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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趙小煜解說
現在網路很發達,網路上的鍵盤俠也很多,但是就是這些所謂的正義之士每年都會在網路上殺死人,他們不用腦子思考,盲目跟風,中國有你們這群網路害蟲真是悲哀,前幾天德陽的安醫生就是被你們這群所謂打抱不平,同情心氾濫的網路害蟲給害的自殺了,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被13歲的孩子非禮了,孩子拒不道歉,然後安醫生的老公生氣打了孩子兩下,事後也對孩子道歉了,但是你們這群網路害蟲像蒼蠅見到屎一樣興奮,因為你們同情心氾濫啦,腦子就成豬腦子啦,想都不想的站在小孩的那一邊,然後道貌岸然的說人家小孩是弱者,人家這麼小懂什麼,公務員暴打小孩子啦,最後活活的把安醫生罵自殺了,你們都是小人偽君子!現在崑山寶馬案也是這樣,你們又同情心氾濫啦,又都一邊倒的站到了電動車主的這邊,理由很簡單,電動車主是老實人是弱者,寶馬男是黑社會是強者,但是你們用你們的豬腦子冷靜下來思考一下,也許事情並不是你想的那樣(我之前也是支援電動車主無罪的)首先我們拋開強者和弱者,黑社會和老實人,我們只說電動車主和寶馬男!
第一,寶馬男的寶馬車開到了非機動車道,說是碰到了電動車主的電動車,這點是寶馬男的錯不可否認!
第二,電動車主的車被寶馬男的同伴牽到一邊,然後電動車主和寶馬男的同伴說著什麼,這時候寶馬男聰車裡出來就去打電動車主,這也是錯的!
第三,在寶馬男和電動車主打鬥的時候,寶馬男的同伴一男兩女沒有一起群毆電動車主(網上無腦噴子說幾個人群毆電動車主,可笑),但是電動車主人高馬大,寶馬男不是對手,不得不返回車裡拿刀出來,去車裡拿刀這是重點,這也是寶馬男的錯!
第四,寶馬男去車裡拿來刀去砍電動車主,但是電動車主一點都不驚慌(換成普通人的話應該都跑了吧,你別說你不跑)寶馬男拿著刀跑到電動車主旁邊也愣了一下,但是還是砍了電動車主的大腿兩刀,(這也是寶馬男的錯)但是電動車主也像沒事一樣,感覺不到腿上的疼痛,要麼電動車主心裡承受力強大?要麼就是寶馬男用刀背砍的(事後電動車主自己說他臉上的傷是寶馬男用刀面拍的)這種說法得看電動車主的傷來確定!
第五,在寶馬男砍電動車主的時候,刀飛了出去,寶馬男和電動車主都快步的衝上去搶刀(電動車主就像沒受傷一樣,有點奇怪),但是寶馬男身材小沒搶到!
第六,電動車主搶到刀以後很直接的捅了寶馬男兩刀,然後寶馬男快倒的時候又砍了一刀(這一刀估計是腸子出來了,可以從寶馬男同伴的動作和表情看的出來)寶馬男這時一手捂著腸子一手爬起來往車邊跑,電動車主這時候有明顯的停頓(這個時候他在想什麼)
第七,有人說寶馬男跑向車邊想去車裡那槍,不覺得好笑嗎(你會一手捂著腸子,然後還理直氣壯的說,小子你站著別動,老子車裡有槍,讓我拿出來斃了你)還有影片沒有看到寶馬男有開車門的動作,這個說法也只是你們這群鍵盤俠的推測而已,到目前為止都是寶馬男的錯,但是電動車主最後那兩刀就應該超出正當防衛的範疇了,寶馬男已經沒有還手能力了,可是電動車主還是上去砍了那兩刀,而且是對著頭砍,可想而知多麼的狠(換成你我估計早就再前面幾刀的時候嚇出尿了,還會去追砍那兩刀,而且是頭)如果我說這麼多你們還噴,那真的是無藥可救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要再跟風了,都冷靜下來思考下吧!
法制晚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亞太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保民律師,周律師認為,如果僅憑影片中顯示的內容來看,騎車男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周律師表示,影片中騎車男子持刀反擊後,寶馬男已經逃竄,但騎車男子仍持刀追砍,雖然影片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這已經超出了防衛過當的範疇。頭條直播中這個事件引起很多人關注,這個律師這麼不負責任的話是不是太草率了?
回覆列表
算不算正當防衛,關鍵看當時加在被威脅者周圍的危險因素是否繼續存在。這有兩個意思,一是危險因素客觀存在,二是被威脅者主管感受。
發生衝突時,徒手者面對明晃晃的一把刀子,顯然不是我死就是我死的時刻到了,腎上腺素呀什麼什麼素分泌加快,呼吸心跳加速,注意力高度集中,這些全是人的自衛本能。
當情況發生意料之外的扭轉時,生存的機會來了,誰不會牢牢抓住這稍縱即逝的機會?
有人說,施暴者此時已經跑了,電動車主還趕著砍,是否防衛過當?你知道他跑著幹嘛去了?再拿一把槍反身回來咋辦?所以迅速將其制服,是唯一正確的做法。制服的方法,以其人之刀,還治其人之身,沒有比這個再妥當的方法了。至於力度太大,這個嘛,法律也沒規定幾個牛頓的力,即使規定了,也實在不好把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