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破乞

    據說,明代皇帝崇禎自殺前,曾說過“皆諸臣誤朕,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這樣的遺言。

    這一“崇禎臨終遺言”,見於清修《明史》:

    “丁未,昧爽,內城陷。帝崩於萬歲山,王承恩從死。御書衣襟曰:‘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明史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不過,載入《明史》,並不意味著崇禎臨終前真說過這些話。

    梳理與崇禎之死相關的史料,可以很清晰地看出:關於崇禎遺言,存在著一個不斷增刪修改的過程。

    相對較為可靠的史料

    先來看兩份標註了具體資訊源、相對之下較為可靠的史料。

    (1)趙士錦的《甲申紀事》

    趙士錦是崇禎十年進士,官至工部員外郎。李自成攻佔北京時,趙亦在城中,曾拒絕任職大順政權。其《甲申紀事》一書,關於崇禎之死,是這樣記載的:

    “二十二日,賊搜得先帝遺弓於煤山松樹下,與內監王承恩對面縊焉,左手書“天子”二字,身穿藍袖道袍,紅褲,一足穿靴,一足靴脫,發俱亂,內相目睹,為予言也。”(趙士錦,《甲申紀事》)

    圖:趙士錦《甲申紀事》關於崇禎死亡現場的記載

    據趙士錦的說法,他是從見過崇禎死亡現場的宮中“內相”(太監)處獲知的資訊——崇禎與王承恩面對面自縊,左手寫有“天子”二字。

    就主僕地位而言,王承恩須先服侍崇禎殯天,然後再自殺。崇禎左手的“天子”二字,極可能是王承恩所寫,以便發現者知曉屍體乃是崇禎,而不會將其胡亂處理(崇禎之前化妝試圖奪門出城,未果,故所穿非帝王服飾,有標註“天子”字樣的必要)。當然,這是推斷,建立在趙士錦的記述乃是史實的前提之下。

    (2)楊士聰的《甲申核真略》

    楊士聰是崇禎四年進士,官至左諭德。李自成破北京後自殺未遂。《甲申核真略》的“核真”二字,是考據真相破除流言的意思。

    該書關於崇禎之死,是這樣記載的:

    “二十二日,賊搜得先帝遺弓於後園山子中,與王承恩對面縊焉。衣袖墨書一行雲:‘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於正寢。’又一行雲:‘百官俱赴東宮行在。’此餘聞之週中官自內出親見之者。嗚呼痛哉!此天崩地裂之變,所為涕淚千秋者也。周問餘:‘何謂行在?’餘雲:‘車架所在。’坊刻謬撰血詔,乃稱‘寧裂朕屍’,皆非也。赴行在語,謂東宮既託成國,或成國護之以出,故令百官赴之耳。坊刻稱‘盡殺百官,無殺百姓’,不知何據?此淺夫憤激之語,非先帝之言也。

    圖:楊士聰《甲申核真略》關於崇禎之死的記載

    和趙士錦一樣,楊士聰的資訊源,也是宮內宦官(週中官)。

    關於崇禎的死亡現場,楊士聰的描述,與趙士錦的描述是一致的。都提到了發現“遺弓”,都提到崇禎與王承恩面對面自縊。

    但關於遺言部分,二者的描述大不相同。趙士錦只提到了崇禎左手寫有“天子”二字。楊士聰則記載,崇禎的衣袖上寫有“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於正寢”、“百官俱赴東宮行在”這樣兩句話,並說這幾句話是“週中官”親眼所見,該宦官文化水平低,還曾詢問楊士聰“行在是什麼意思”。

    據此,楊士聰否定了坊間流傳的“寧裂朕屍”、“盡殺百官,無殺百姓”等遺言內容,斥之為他人捏造的“憤激之語”。

    圖:景山歪脖子樹(崇禎自縊的具體位置仍存爭議)

    相對可信度不高的記載

    如楊士聰所言,那些記載崇禎留有“皆諸臣誤朕,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等遺言的資料,其可信度確實存在較大問題。

    比如,《崇禎記聞錄》裡說,崇禎在遺言裡將自己失去天下歸咎於“貪官汙吏平時隳壞”,希望李闖入城後將這些人“盡行誅戮”:

    “至二十一日,闖賊到煤山,見先帝已殉社稷,從死者惟內官王之俊一人。帝蓬首跣足,身穿白衣,左衿上書‘大明皇帝’四字,右衿上有血書數語云:只因失守封疆,無顏冠履正寢。朕之驟失天下,皆因貪官汙吏平時隳壞,宜盡行誅戮等語。”

    圖:《崇禎記聞錄》關於崇禎之死的記載

    最後跟隨在崇禎身邊、與之同死的是太監王承恩,這是確鑿的史實。《崇禎記聞錄》說與崇禎同死的是王之俊,顯見其並無可靠的信源——前述趙士錦和楊士聰的記述,因資訊源是宮內太監,就沒有犯這種較低階的史實錯誤。

    相應的,該書關於崇禎遺言的記載,可信度也被削弱了。

    再如,馮夢龍在《甲申紀事》一書中,也錯將太監王之俊當成了與崇禎同死之人:

    “二十日,李賊出示安民,懸賞購先帝,爵伯,白金萬兩。是午,得報先帝於宮後煤山閣內自縊,司禮監王之俊從死。(小字:從死止內臣一人,無□此輩,平日詡詡自矜,藐視紳□也!)血書雲:‘止因失守封疆,無顏冠履正寢。’末雲:‘朕之驟失天下,皆因貪官汙吏平日墮壞,文臣不合心,武臣不用命,文武俱可殺,百姓不可傷’等語。(小字:□言真仁主矣!)”

    馮夢龍自稱,他的《甲申紀事》,是“博採北來耳目”,參考了《孤城紀哭》《都城日記》《再生紀略》等多種著作,然後根據自己的理解和判斷,對史料做出取捨後寫成。小字部分的“真仁主矣”,顯示馮取捨材料的標準,很可能並非“經考據確認為真”,而是“願意相信此說為真”(後文,馮尚有小字責罵“在朝諸臣不如婦人”)

    馮夢龍與書商界關係密切。他的著作的影響力,明顯會大於趙士錦等人的撰述。

    圖:馮夢龍《甲申紀事》關於崇禎之死的記載

    “願意相信此說為真”的時代背景

    這種“願意相信此說為真”,既與晚明在野知識分子對在朝官員的長期惡感有關,也與崇禎死後,京城官員的具體表現有關。

    前引馮夢龍《甲申紀事》中,“從死止內臣一人”、“在朝諸臣不如婦人”等評語,皆顯示在野知識分子對朝堂眾臣在國破之際的表現,存有嚴重不滿。

    另據《荊駝逸史》記載,李闖將崇禎屍體安置在東華門一棚內,“行道之人無不隕涕”,但群臣卻“無一往臨者”,無一人前往哭靈:

    “是日,知帝與太監王承恩並縊於煤山,遺有血詔一紙。皇后屍亦在宮中,舁去,俱停於東華門側內棚,群臣無一往臨者,行道之人無不隕涕。賊出示,限三日內文武大小官員俱自出投牒,照舊擢用,隱匿不出者罪。二十三日,文武約三四千人俱褻服持牒,候見偽丞相牛金星,匍匐中道,牛則席地坐,逐名點閱。”

    官員們的這種表現,引發民間輿論不滿,進而催生出“朕之驟失天下,皆因貪官汙吏平時隳壞,宜盡行誅戮”這種“崇禎遺言”,自是順理成章。

    圖:《荊駝逸史》關於崇禎之死的記載

    史家刻意的刪改

    在計六奇的《明季北略》中,崇禎的臨終遺言,終於有了一個“像模像樣”的定稿版。

    趙士錦、楊士聰等人的記述,均是隻言片語,考慮到崇禎君臣自殺和遺體被發現的實際情形,只寫有隻言片語、也只流傳出隻言片語,才是正常的現象。

    《明季北略》裡的崇禎遺言,很明顯是作者綜合各種傳言,依據“願意相信”的原則,刪改而成。

    其具體記述如下:

    “已酉午刻,得先帝音問,縊於煤山。乃以雙扉同舁母后二屍出,送至魏國公坊下。上以發覆面,服白袷短藍衣,元色鑲邊,白綿綢背心,白綢褲,左足跣,右足有綾襪,紅方舄,衣前有御筆血詔雲:朕自登極十七年,致敵入內地四次,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又墨書一行雲:百官俱赴東宮行在。蓋上未崩時,朱書諭內閣,託成國公朱純臣輔太子故。”

    不難看出,計六奇刪去了“貪官汙吏……宜盡行誅戮”、“文臣不合心,武臣不用命,文武俱可殺這類有損崇禎形象的句子,保留了“皆諸臣之誤朕也”這種崇禎生前多次在朝堂言及的論調,以及“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這種可以拔高崇禎人格的句子。

  • 2 # 我欲乘長風

    首先,歷史沒有如果,毛主席曾說過,崇貞是個好皇帝,但是,他還是沒有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將大明之座已半毀於天的大廈給扶正,也就是說他沒能做到扶大廈之將傾,大明亡了,哪怕他再努力也沒有用。

    公元1644年,天下百姓盛讚的迎闖王不納糧的那個闖王李自成來到了當時的京城城外,他這次來可不是一個人來的,他是率領著百萬大軍包圍北京城的。

    本來崇禎皇帝也以為李自成會立馬破城,大明隨之消失。但令人難以相信的是,當時手握重兵的闖王李自成,竟然向崇禎皇帝開出了三個和談的條件。

    第一個自然就是要封他李自成為王還要賜河南封地 從這裡看,他當時並沒有想著要當皇帝;第二呢更讓在不可相信,他竟然要大明給他撥付軍餉計一百萬兩白銀,然後他就不造反了,而且還有第三,他手下的闖軍不但會立即撤軍,而且,只要皇帝真心求和他還會北上抵禦大明的心腹大患,來自東北那嘎達的女真兵。

    其實他也知道崇禎皇帝是個不壞的皇帝,非常勤於朝政的,只不過大明此時已積重難返了。而且李自成一次次兵敗,此時也不想再造反了,他向崇禎皇帝討饒,只要崇禎肯放過他的一幫兄弟,然後滿足他的條件,這一大明劫就過去了。

    但歷史不會重來,因為崇貞一上臺就動用了他那強大的王霸之氣,先後滅掉了天下惡人的九千歲魏忠賢,然後起用了東林黨還有一誤國的書生,結果,這些人根本就只會空口玩政治,竟然沒有一個人肯拿出來家財替大明出力,這要是換了老魏幾鞭子下去,錢就到手了呀。

    而我們的崇貞呢是個勤政的好皇帝不錯,但他心眼太小,太摳門了,自己有銀子也不往外拿。

    結果,不能達到目標的闖王大軍一怒之下就滅了大明,城破了,國亡了,有錢啥用。

    公元1644年3月19日,走頭無路的崇禎帝在北京煤山歪脖樹上自縊身亡,死時光著左腳,年僅33歲。臨死前只有一個太監在身邊,他斬殺自己的 女兒與皇后留下了遺詔:“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短短61個字。道盡大明亡國的一部分真相,當時也真難為了他,要知道那時內有闖軍還有其他大小的流寇為患,外有東北韃子為禍;因為沒人給他整錢,他自己不知哪根筋不對,自己的錢又不動,結果打仗總是沒錢,然後就是一箇中華漢文明的悲劇,闖王的手下個個也都不是省油的燈,估計他當時不想當皇帝國,但是,有人想當大將軍,有人想當丞相,後來他也覺得,皇帝的寶座輪坐,今年到我家,他就當了一小段時間的皇帝,然後,他的手下真的太讓人不省心了,那個什麼鬼竟然霸佔了吳三桂的美人陳圓圓,然後,本來都打算臣服的吳三桂衝動一怒為紅顏,估計氣的加自己的一部分野心,他就做了大明第一漢奸,引清兵入關了,然後就是闖王也沒坐幾天皇帝,一個不到就玩完了。

    大明亡了,大順也亡了,清朝正式聳立在了漢王朝的廢墟上,然後,吳三桂還有其他幾個骨頭軟的漢將就替清朝一直從北京打到到雲南,吳三桂他們封了王。

    大明亡了,現在人們研究認為,明亡的主要原因是崇禎運氣不好,他是碰上了小冰期,天災不斷,不然,李自成也不會謀反,後來他又病急亂投醫的取消了工商稅;這才造成了大明江山愈來愈積弱,沒錢,誰的腰桿也挺不直呀,還有便是,崇禎本人雖然想治好這個家家,但他的治國能力不行,沒有好老師教,如果那時再出個張居正級別的大能力,大明可能就不會亡了。

    而且,崇禎一朝,好像也只有孫承宗這個人的能力很強,但年齡不饒人,人老了,氣血不足,很難有大的作為。再加上崇禎剛愎自用、急躁的性格,孫承宗也很難有發揮的空間。

    本來大明還留下最後一個大能袁崇煥,可是這兩哥們實在是難成對,最後清人計除袁崇煥,大明的支柱一個又一個的倒下,就像崇貞心中是真心想復興大明的,可一個人的能量畢竟有限呀,這也給我們提了個醒,現在,中華文明要復興,那是需要全體國民的整體覺醒,再加上一代代人中不斷冒出的天之嬌子嬌女們將我中華不斷的推高上去。

    崇貞的遺詔寫於1644年4月25日清晨,自從兩天前李自成農民軍開始圍攻北京城以來,崇禎已經整整兩晚沒有合過眼,李自成攻入北京城,精神已經崩潰的崇禎在前殿鳴鐘召集百官,他可能覺得大明還能再換救一下,可是呢鐘聲響了很久,就是不見一個官員前來,於是與太監王承恩登上了煤山。

    三天後,李自成的隊伍才找到了這個吊死在煤山上的崇禎!然後呢,老李一發威就從那些百官富賈手中逼出了據說有七千萬白銀,外加珍寶無數,這真的是天意弄人呢,如果這些百官哪怕還一半的對明的忠心,拿出一部分資產救明於水火,大明估計也不會亡。

    歷史沒有如果,我一直在想,這個崇貞和後來的雍正有點像,他們可都是半年不睡覺,只睡一小會就開始親政的好皇帝,可是呢,崇貞真的上位太晚了,如果那個木匠皇帝早點傳位,如果……算了,當時,也許換個人也玩不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呀。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中,君主被殺或被俘的很多,但臨危自殺的只有崇禎一個。

    而且,崇禎帝生前一直想著重振大明,當時並沒有預建陵寢,後來,李自

    成將崇禎帝埋入了田貴妃的墓中合葬。

    後來,清朝人主中原後,為收買人心,籠絡漢族地主階級為清廷效力,並沒有動明十三陵,立大明為正統,是明亡清興,天命使然,就將這座葬有崇禎帝后的妃子墳命名為“思陵”,並改葬崇禎帝且營建了地上園寢建築。

    還用一條鎖鏈鎖住了那棵史稱罪槐的歪脖樹,真是好算計。

    當然,讓人仰天長嘆的是,這些政策基本上都是那些早就投降的漢臣進獻的,洪承疇等人真的可與宋時張弘範相庇美,宋時,宋將軍張弘範滅宋於崖山。

    現在是,李自成空負了滅明的罪名,明大臣吳三桂借兵剿匪假途滅虢真正亡了大明。

    好一個一怒為紅顏的雲南王,當後來你竟然又自稱漢臣,還要取回漢家江山,可是,當你稱帝時,天下人才真正明白了真相,什麼借兵剿匪,什麼衝冠一怒,那不過是他當年就曾動過的,亂世,吾何不為帝的念頭。

    他想亂世為王。

    最後說一句,就算是當時魏太監還活著,到最後他是不是忠心崇貞也是一個問題,要知道,十五萬曾經不可一世的錦衣衛就是在大太監的掌控下,第一個軟了骨頭。

    哎,說真的大明亡的不冤,因為哪怕崇貞在遺詔中再表現得多麼的愛民,不讓賊兵傷他百姓一指,可是,他也不想想,他老朱家除了出自民間的洪武朱元璋哪個人曾真正體憫過萬民,說明亡於闖亡於清都只是一部分真相,滅亡明朝的真正賊人其實是高高在上的朱家皇族,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忘了?然後就亡了。

    清以殺戮得天下,後在漢臣的獻策下擁抱華夏文化,成為華夏文明的傳承者,最後,清無昏君,在一系列有效的治國舉策下,漸漸的他們也得了民心,這才傳國二百多年。

    最後,隨著世界大局的變化,特別是西方工業革命的崛起,清朝漸是力不從心,而且他們“寧與友邦不與家奴”的治國理念更是讓他們漸失民心,試想一下,一個一直將天下百姓當作奴才的朝代,不亡才怪呢!

    最後,以崇貞遺詔上的一句話來結束吧。

    他說,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即是說給闖軍聽的,更是說給後來的清軍聽的,到最後才想起自己的國民來,也算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特別明傳國近三百年,天子守國門,不和親,不稱臣,不割地,不賠款,驅逐蒙元,有再造中華之偉名,即便是明之將亡,也決不遷都偏安江南,是非常有骨氣的一個朝代。

    明,對於中華文明真的有再造之恩。而且,朱家血脈也並未完全斷絕,至今猶在。

  • 3 # 蒼海白雪

    很想回答這個問題:公元1644年3月19日,明朝最後一個皇帝崇禎朱由檢縊死北京煤山歪脖樹上,自此厚薄不一,作為一國國君,落此下場,多少也給後人留下懸念。他臨終之前曾留下遺詔:“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字不多,盡是辛酸。

    明朝滅亡因素很多,非崇禎不勤政,非崇禎不愛民,非崇禎不…怎麼說呢?可遺詔內容卻透露了這一驚天秘密,那就是“諸臣誤朕”,這足以說明問題了。

    原來自明朝自朱元璋始就開始了一一在選人用人上。江山是朱元璋打的,自然他說了算,首先排除異已,濫殺忠臣良將,啟用東廠等特務機構,大臣不老實能行嗎?再者八股取士,選擇為其服務的無用奴僕。大國框架已定,後者也順應下去,雖政局穩定,但發展較慢,直至明中後期宮廷閹黨作亂,政治黑暗,加上崇禎命不好,偏生在這個時期,也只好硬頭皮上吧,魏忠賢被拿下,整個閹黨被鏟盡,朝中無人,開始重用東林黨人,誰知這一班人,淨是靠八股入仕,能力一般,不像魏忠賢雖壞但治國理政還是很厲害的。碰上內憂外患,崇禎也只好啟用孫承宗等前朝老臣,加上孫承宗年老,心有餘而力不足。崇禎能不著急嗎?所以崇禎內閣充斥的盡是平庸之輩,無良之材。

    縱然崇禎歇力勤政,史書記載二十幾歲頭生白髮“雞鳴而起,夜分不寐,焦勞成疾”,可嘆整個朝中己無敢當大任的治國忠臣良將,才使大明終無復興之路,被闖王李自成一舉攻破,落得如本文開頭一幕。

  • 4 # 寫天下

    崇禎皇帝朱由檢,明朝末代皇帝,他在自縊之前留下了一份特別的遺詔,為何算是特別呢,因為此遺詔不是用筆墨寫的,也不是寫在紙上的,而是崇禎皇帝用自己的鮮血,寫在了自己的衣服上,也可見寫此遺詔的無奈與悲壯。而已此遺詔不是留給自己的後人或者大臣,而是留給把自己逼死的起義軍首領李自成。更特別的是遺詔的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勿傷百姓一人。”

    此遺詔寫於公元1644年3月19日,在位17年的年僅33歲的朱由檢寫於煤山壽皇亭之上,當寫完這份遺詔後,朱由檢便自縊於一棵古槐樹上,陪同他自縊的只有太監,身邊無一護衛,堂堂一國之君,可見當時情形之悽慘。

    朱由檢最後留下的這份血書與其說這是一份遺詔,我覺得更不如說是一份自悔書或者是埋怨書。從內容可見,朱由檢當時是很悲憤的,這句“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說明他恨的是身邊無有用之人,無人可以幫他,沒有治國之明臣,導致了滅國。

    為何他能這麼想,其實朱由檢接手明朝的時候,明朝以及是強弩之末了,那是是內憂外患,內有閹黨和東林黨爭權亂政,農民起義,外有東北的女真人覬覦,切國庫空虛,朝堂之上大臣之間只為爭權奪利,無心社稷。其實朱由檢這個人還是很勤懇的,一心為國,史料記載,朱由檢二十多歲就已經有白頭髮,眼角長紋,雞鳴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勞成疾,宮中從無宴樂之事,光“罪己詔”都寫了六次。但是僅靠一人之力,也是無力迴天。朱由檢滅了閹黨之後,東林黨一家獨大,但是東林黨只是地主家商人的代表,根本沒有治國之能,除了年紀很大的孫承宗,可以說朝堂之上盡是庸臣。再加上崇禎本人剛愎自用、急躁的性格,明朝的滅亡,其實只是時間問題。

    當然,崇禎這份最後的遺詔,“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可以看出崇禎不畏死,“勿傷百姓一人”可看出崇禎確實想當個明君,還是心繫百姓,願用死換百姓安寧,也算是保留了一國之君的最後一絲尊嚴吧。

  • 5 # 林說古今

    朕自登基17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弄,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 6 # 歷史名將錄

    崇禎在自縊之前留下遺書一份,算是自己最後的呼聲,不甘心做亡國皇帝。古代的皇帝死前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安排後事釋出遺詔,所謂遺詔,就是皇帝臨死時所寫的詔書。但在明朝,卻常常是在皇帝死後由大臣主持起草的,遺詔寫成的時候,皇帝早已命歸西天,其內容和皇帝本人的意願實際上沒有多大關係。因此明朝的皇帝更替,往往能給久負重望的大臣一個革除弊政、整飭朝綱的機會。如明武宗和明世宗逝世後,內閣首輔楊廷和和徐階,分別起草他們的遺詔,把當時弊政來了一個總清算,得到朝野的一片稱頌。

    明朝還有一份遺詔也非常特殊,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禎的遺詔。之所以說這份遺詔非常特殊,是和別的遺詔相比有許多不同:它雖然是崇禎自己寫的,卻是他上吊前寫的;它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衣襟上;它不是用筆墨寫成的,而是崇禎咬破手指,以指當筆,用自己的鮮血寫成的。這份遺詔的釋出物件也很特別: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後事,而是專門留給對手李自成看的;更獨特的還是它的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與其說是一份遺詔,不如說是一份自責自悔書,哀告和埋怨信。

    這份遺詔寫於農歷1644年4月25日(三月十九日)清晨,地點是煤山壽皇亭上。從兩天前李自成的農民軍開始圍攻北京城以來,崇禎已經連續兩個晚上沒有合過眼。23日晚上,他是在“內外諸臣誤我!誤我!”的通宵嘆息和埋怨中度過的;24日夜間,農民軍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趨於崩潰的崇禎連殺了幾位嬪妃和親人後曾試圖出城,努力失敗後親自在前殿鳴鐘召集百官,可是鐘聲響了許久也沒有一個人前來,他徹底失望了,便想做自我了斷,也許是不想讓人們在皇宮發現他的慘狀,於是與太監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壽皇亭。

    當時壽皇亭是剛落成的一個亭子,為崇禎操練宮內士兵之處,可如今卻成了他要去見列祖列宗的地方。此時天已破曉,東方露出了魚肚色,山窮水盡、萬念俱灰的崇禎跌坐在亭子裡,欲哭無淚,但他實在不甘心就這樣默默地告別這個世界。於是脫下絳黃色的龍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憤然留下了這份遺詔。於是自縊而亡,陪同他上吊的,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人。在中國幾千年歷史中,君主被敵人俘虜或殺死的很多,在政變中被殺的更多,但臨危自殺的卻只有崇禎一人。三天後,李自成的部隊才找到這個僵死的國君。

    崇禎的這份遺詔,從字面上可以歸結為四層意思:一是責備自己品德不足;二是埋怨諸大臣不忠心報國,欺騙了他,誤了國家大事;三是自認為無臉面見祖宗;四是請李自成不要殺害百姓。而第一層意思只是虛晃一槍,關鍵是為了烘托第二層意思:“諸臣誤朕”。如果說,“無面目見祖宗”,確實是一件痛心的事,那麼,“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無疑只是一個善良的願望而已。所以,這份遺詔的落腳點或說崇禎最想表達的意思,還是“諸臣誤朕”四個字。這不僅僅是為了推卸責任,而是發自崇禎內心的宣言。

  • 7 # 追記歷史

    古代帝王遺詔和普通人差不多,無非就是交代自己的身後事,其中指明由誰接班顯得更為重要。崇禎這個明朝的末代皇帝,相比其他皇帝臨終遺言有所區別,因為自己的天下岌岌可危,已經沒有了大明王朝昔日的輝煌,更多的是臨終前感慨之言。

    那一天恐慌後的平靜

    公元1644年3月18日下午,李自成起義軍的喊殺聲在皇宮中依稀可見,帶著幾許惆悵的崇禎帝焦慮萬分,但一種更復雜的心情,讓他又歸於平靜。崇禎帝在喧鬧的皇城內四處遊走,看似有目的在檢視軍情,又好像是行屍走肉般毫無頭緒,抬頭看看即將落山的太陽,崇禎帝知道留給他的時間不多了。崇禎帝失落的回到宮中,開始著手安排自己的身後事,雖然馬上要面臨國破家亡的境地,但大明的勢力並沒有消失殆盡,所以安排太子順利脫險才是頭等大事。崇禎帝安排好太子的退路後,就開始了殘酷的家庭大屠殺,他讓自己的女人相繼弄死,甚至還親手砍殺了親生女兒。古代殉葬殘酷的影子此時表現的淋漓盡致,她們的死說是殉葬也好,殉國也罷!最後都是一個悲慘的結局,崇禎帝殭屍般的殺戮之後,再次陷入了平靜,一切都該結束了。

    崇禎帝之死

    公元1644年3月19日凌晨,李自成的起義軍已經兵臨城下,皇城內的崇禎帝就好像甕中之鱉一樣,等待著農民起義軍的宰殺。起義軍殺伐之聲越來越近,此時的崇禎帝像無頭蒼蠅一樣遊蕩在宮內各城門之間,可始終像做無用功般無人應承,崇禎帝望著寂靜的深宮,不禁長嘆著世態炎涼。眼看無力迴天的崇禎帝,還是不願意放棄最後反抗的機會,他曾嘗試召集曾經大明的文武百官,可所有的命令都如石沉大海,始終沒有一個大臣能來朝拜他。幾近絕望的崇禎帝,唯一能保留的是帝王的那份尊嚴,他不願意死在起義軍這類螻蟻手中,所以他選擇了在景山一顆歪脖樹下自縊。

    最後簡單的遺詔

    歷史上有記載的資料來看,崇禎帝在臨死之前留下了隻言片語的遺詔,原內容為:

    朕已喪天下,不敢見先人,亦不敢終於正寢。

    從這句話上來看,這無疑又是罪己詔的老思想,曾經崇禎帝為了給基層打精神雞血,多次發出罪己詔提振士氣,但總體來看顯效甚微。崇禎帝最後留下這句內疚的遺詔後,可能感覺有些簡單,又或是內心的情緒沒能充分發洩出來,這就有點意猶未盡的意思了。崇禎帝站在景山瞭望下面戰火紛飛,不由得靈感再次突襲,可此時手中又沒有筆墨紙硯,只好咬破手指以血做墨,用自己身上的龍袍做紙,再次書寫了遺詔的續集。

    追加的遺詔續集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以上是崇禎帝用血補的那幾句,從中不難看出,他老人家最後還想為自己撇一下責任。崇禎帝首先說明自己上臺後沒閒著,一直勤勉為大明王朝做有意義的事,可誰知自己點背天災不斷,大家都是知道這天災是不可抗力,這不能怨我啊!崇禎帝說這句話還真不是胡說,他老人家上任不久後,旱災、蝗災、瘟疫等輪番上陣,其治下的百姓真是生不如死。自古百姓都是根基,根基不牢地動山搖,溫飽都無法保障的百姓,自然要起義尋生存尋活路。可這些起義的農民搖身一變,又成了崇禎帝嘴裡的逆賊,此處省略一百個字。之後崇禎帝再次嘮叨自己無顏見列祖列宗,甚至這次直接表明要用頭髮蓋住自己的臉,這真是要把“無顏”的思想落實好。最後再發揚下風格,你們這些逆賊可以踐踏我的屍體,但請不要傷害我的百姓。崇禎帝最後這句話的高度,真的讓人傻傻的分不清,逆賊是農民起義軍,他們曾經都是大明的百姓,那麼逆賊等於農民,農民又等於百姓,百姓又等於什麼?崇禎帝站在自我高度的理論,真的讓我們常人很難理解,所以要說崇禎帝最後遺詔是個啥,答案可能是啥也不是。

  • 8 # 墨寧i

    朕涼德藐躬 上幹天咎 致逆賊直逼京師 然皆諸臣誤朕 朕死無面目見祖宗 自去冠冕 以髪覆面 任賊分裂

    崇禎 一個沒有政治手腕的皇帝

    無傷百姓一人崇禎之所以名聲好,有2個原因: 一,勤政簡譜。 這點確實,一直瞎指揮就沒停過。 二,遺詔甩鍋。 三句遺言完美甩鍋,把明朝滅亡的原因歸咎於大臣。 崇禎這一生對自己的認識:朕是皇上,只要是朕說的話,那都是對的;只要是朕做的事,那也都是對的。要是有錯的話,也是你們乾的,跟朕毫無關係! 別跟我槓,槓精不回,明亡跟崇禎瞎指揮沒耐心無關?摸著你的良心說?但是崇禎至死都不覺得是他的鍋。 來理解一下 “崇禎式甩鍋“ : 崇禎皇帝的臨終遺言,除了那句令人肝腸寸斷的“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尤其值得玩味的則是另外三句——“朕非亡國之君,而當亡國之運”,以及“諸臣誤朕也”和“大臣皆可殺”。   第一句“朕非亡國之君,而當亡國之運”所表達的意思大致等同於上文所述的“生不逢時”,崇禎認為,作為一個皇帝,他已經做到了極致,但無奈時運不濟,亡國之運不可擋。   而第二句的“諸臣誤朕也”和第三句的“大臣皆可殺”則把矛頭直指明朝亡國的罪魁禍首——大臣!   以上三句遺言看似頗有道理,卻暴露了崇禎皇帝的最大缺點——剛愎自用,多疑殘暴,酷愛甩鍋。 崇禎皇帝在位17年間,換了50個內閣首輔(群臣之首,大致相當於宰相),直接被他弄死的督師、總督、巡撫就有23人,被他關押在獄中的高階官員更是多達百餘人。   如果不是崇禎皇帝生性多疑,袁崇煥不會被殘殺,邊關就不會輕易失守;如果不是崇禎皇帝刻薄寡恩,洪承疇也不會叛明降清,滿清就不會輕易入主中原,後來的南明也不至於被趕盡殺絕。   總之,明末的文臣武將,被崇禎皇帝換的換,殺的殺,關的關,幾乎沒有可用之人,所以明朝不可能不亡國。   不可否認的是,明末的文臣武將中確實是有氣節者少而貪生怕死者多。但是,就拿先後50任內閣首輔來說,其中確實可能有一個兩個,甚至三個五個能力有限,“誤”了崇禎,但是如果說50人沒有一個合格的,全部“誤”了崇禎,那崇禎皇帝是不是要從自己身上找一下原因呢?究竟是大臣們太壞,還是他自己太愛習慣性甩鍋? 我不是袁吹,袁崇煥確實是個無能的垃圾,這點不假,但是當時情況,留著確實有用,就算要動,也要顧全大局,穩點。 然而就是就沒,說抓就抓,說殺就殺,他部下多少投清?至死跟明幹到底的?這些都是遼東能打的官軍。這不是崇禎性格缺陷導致的?以往那個皇帝會幹這麼沒手段,硬來的事情? 崇禎以藩王的身份登基,沒有接受過帝王的教育,剛上臺的時候就按史書和論語治國,廢除廠衛,以至於閹黨玩完,官僚集團一家獨大,在朝堂之上政治失衡。此乃明君所為?也罷,十幾歲登基的皇帝傻不拉幾也就算了。 再往後看,崇禎二年,發現被書本忽悠了,重啟廠衛,自己打臉不是事實嗎? 崇禎最大的特點是沒有擔當,擅長甩鍋。決策他下的,事情辦砸了,先怪罪大臣,把大臣降職或者殺掉。舉個例子,明軍和後金戰爭中形勢不利,崇禎忐忑不安,暗中派兵部尚書陳新甲去議和,結果走漏了風聲,崇禎立馬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可憐的背鍋俠陳新甲丟官沒命。 這不是事實嗎? 你來洗啊? 我看看你用什麼理由洗白? 崇禎性格古怪多變,在位17年,換高層領導跟換襪子一樣快,前後換過50位內閣,14位兵部尚書。大臣們位置還沒有坐熱乎,崇禎就喊NEXT ONE。處物件都說個日久生情,這份大臣的工作說丟就丟,誰還對皇帝上心呢? 崇禎有個可怕的愛好就是殺大臣,敗一方殺一將,丟一城殺一吏,就跟殺只雞似的。他還曾下了六道罪己詔,假惺惺地承認自己過失,然後每次下詔之後,都要出於心理平衡殺大臣洩憤。大臣們攤上崇禎這麼個“大臣個個可殺”的主,每天把腦袋別褲腰帶上去上班,內心的憤恨可想而知。 一方面六道罪己詔,一方面又說“朕非亡國之君,而當亡國之運”,以及“諸臣誤朕也”和“大臣皆可殺”。 自己打臉? 我哪個標點符號說錯了?是歪曲事實? 崇禎接手明朝的時候,它雖然外表依舊光鮮,但內部已經是千瘡百孔。一堆爛攤子的事情,等著崇禎去頭疼。崇禎剛剛登基就碰上了魏忠賢禍亂朝綱,好嘛,我一登基你們這些宦官太監就來觸老子的眉頭。這讓崇禎對宦官的第一印象就大打折扣,幹掉魏忠賢之後,崇禎依舊覺得不解氣。把原本宦官太監幫著批閱奏摺的權力剝奪了,儘量不再讓宦官干政,避免再次釀成魏忠賢亂政的苦果。可讓崇禎萬萬沒想到的事情接著就來了,他的勤政也正是這樣被逼出來的。 崇禎雖然勤政,但他心胸十分狹隘。不但喜歡甩鍋到官員頭上,而且做事拖泥帶水猶豫不決。崇禎剛剛當上皇帝的時候,總覺得大臣裡有人可能不服他。崇禎迫切地想要樹立威望,但是又沒有合適的事情來讓他燒那三把火。於是,他常常在批閱奏摺的時候,批示“煌煌三尺”,讓拿到崇禎答覆的官員們心裡始終有個疙瘩。“煌煌三尺”是什麼意思呢?古代帝王裡,三尺就是指天子劍。崇禎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叫你怎麼做,你就得怎麼做。要是對我不服,或者敢忤逆我的意思。那就等著吃刀子,洗乾淨脖子吧。這讓諸大臣如何受得了啊,天天被皇上您這麼嚇唬,一不留神就得丟掉性命。這可真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伴君如伴虎啊。 嚇唬人也就算了,而且崇禎還喜歡甩鍋。每當有大臣啟奏,稟報建議的時候。崇禎凡是覺得想法不錯的,就是一副明君像。愛卿去做吧,朕支援你,好好幹。可是一旦出現什麼意外,或者乾脆事情辦砸了之後。崇禎就露出了另一幅嘴臉,你個酒囊飯袋我養你何用?你自己提的建議,自己辦砸了就自己擦屁股。翻臉比翻書還快,前一秒還一口一個愛卿,下一秒就琢磨著如何定你的罪了。而且哪怕你幹好了這件事情,頂多也就能得到個口頭表揚,辦砸了就是牢獄之災。大臣們看透崇禎玩的這類套路後,都機靈了起來。都不敢再提建議,不敢辦什麼實事。如此一來,無論事情大小,都讓皇上您自個拿主意去吧。 崇禎做事還總喜歡拖泥帶水,猶豫不決。比如對待蒙古,一開始打算和和氣氣,送禮物過去安撫賞賜。隨後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又下令把所有優待政策全都撤了回來。這樣一來蒙古就不開心了,你忽冷忽熱的逗我玩呢。於是發兵攻打明朝,蒙古兵驍勇善戰,明朝將士苦不堪言。崇禎眼看情況不對,馬上換上了笑臉,再次同意採用撫賞政策。之後對於起義的農民軍、又或者是後金都是這樣,一下子和解,一下子又堅決抵禦。態度轉換之快,把大臣們都弄暈了。這種辦事方式,能夠有效才真的讓人奇怪了。 最初崇禎身邊還有劉鴻訓做他的左膀右臂,還能有人跟他交流溝通。劉鴻訓先是提出對於官員“長任久視”的政策,也就是說,讓官員先長期任職。等過一段時間再看看他們的辦事能力如何,避免被很多一上來就搞花裡胡哨的官員所騙。崇禎也點頭答應了這個政策,但之後聽到了一些謠言。說劉鴻訓居功自傲,因為崇禎採取了他的建議,而到處在外面說:皇帝畢竟是衝主。也就是說崇禎年紀小經驗不足,這本是大實話。但忠言逆耳,崇禎聽到耳朵裡就格外來氣。你嘚瑟是吧,馬上下令把劉鴻訓貶為平民。從此之後,崇禎身邊的人再也沒能長久的。換了一批又一批,足足換了50多個大學士。以至於到最後,崇禎連一個商討國事的物件都沒有了。 這就是為什麼越到後期,崇禎越覺得官員無能,因為就算是明白人,他也不敢跟崇禎說什麼,說錯一點都要玩完。別真的以為當時文官都是**,他們精明的很,不是真的不知道,是覺得不說更加有利自己。 根結底,崇禎接手明朝的時候,它雖然外表依舊光鮮,但內部已經是千瘡百孔。一堆爛攤子的事情,等著崇禎去頭疼。崇禎雖然勤政,但他心胸十分狹隘。不但喜歡甩鍋到官員頭上,而且做事拖泥帶水猶豫不決。崇禎對曾經犯過錯的大臣,很少給予原諒。通通趕盡殺絕,甚至波及到無辜。哪怕是因為一些小事,都對肱骨之臣下重手。這幾點突出了崇禎身上的毛病,也正是因為他的這些毛病。明朝最終沒能起死回生,在李自成的鐵蹄下轟然崩塌了。

  • 9 # 品茗讀史

    1644年3月,李自成大順軍攻取北京。在煤山發現了崇禎皇帝的屍體。崇禎皇帝的衣袖上寫著:“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於正寢。”此外,還有一行字是:“百官俱赴東宮行在。”

    這應該就是崇禎皇帝最後的遺詔吧。

    1644年的春天,是崇禎皇帝一生中的最後一段時光。

    在這段時光裡,崇禎皇帝的日子過得並不舒坦。

    正月裡,李自成大順軍就在西安誓師北上,要來進攻北京。而朝中大臣們對於形勢雖有自己的見識,但是憚於崇禎的剛愎自用,大多不願直言不諱地獻計獻策。

    經過幾次朝議,崇禎終於作出應對的決策:

    派大學士李建泰代帝親征,出京督師;抽調寧遠吳三桂部,撤回關內,迎擊李自成大順軍;檄調薊鎮總兵唐通、山東總兵劉澤清率部進京勤王。但是,這些措施毫無用處。

    李建泰一出京城,士兵就開始紛紛逃跑。李建泰最後只剩下幾百親軍,不得不躲進保定,暫時安身了。

    吳三桂遠離北京,撤離寧遠的工作費時費力,還得防範清兵乘機攻打。因此,直到北京失陷,吳三桂還在行軍路上緩慢地走著呢。

    山東總兵劉澤清謊稱自己墜馬受傷,無法行動。崇禎無可奈何,只得賞賜四十兩銀子當醫藥費,讓他養好傷,率部前往保定,堵截李自成。但是劉澤清卻洗劫了臨清城,向南方遠遠地逃跑了。

    薊鎮總兵唐通倒是忠心,接到勤王詔書後,立即率領八千精兵來到北京。崇禎也只是賞了唐通四十兩銀子。

    而且,崇禎為了加強控制這支部隊,派太監杜之秩充任監軍,凌駕於唐通之上。

    此舉惹火了唐通。唐通以北京屬於平地,不易作戰為理由,率部跑到了居庸關,不再管北京城的事了。崇禎乾瞪眼,還是無可奈何。

    如此一來,在軍事上,崇禎已經無力阻擋李自成大順軍的進攻了。

    擺在崇禎面前的路只有一條:遷都南京。

    可是,崇禎內心雖然明白只有南遷這一條路了,作為皇帝,他卻不願承擔棄守京師的責任。

    崇禎打起如意算盤:讓首輔陳演率領滿朝文武,再三哭諫,力勸自己南遷;最後,自己再裝作不情願的樣子,勉強答應群臣的請求。

    崇禎想得挺美的。可明末朝廷裡的大臣也都不含糊。大家都明白崇禎的意思,誰也不上套。免得將來崇禎卸磨殺驢,推卸責任。

    於是,大臣們一個個義憤填膺,聲言要“死守京師,與流賊決一死戰”。弄得崇禎對這些大臣惱恨上火,卻也無可奈何。

    就這樣,寶貴的時間白白浪費了。

    當李自成兩路大軍形成包抄之勢以後,南遷的可行性就沒有了。崇禎只好發出“朕不能守社稷,可殉社稷”的哀嘆了。

    在人生的最後一夜,崇禎安排三個兒子出逃躲藏;逼迫周皇后自殺,又殺死公主、嬪妃多人……

    隨後,崇禎寫下了最後一道諭旨,這是發給成國公朱純臣的。內容是任命朱純臣總督天下軍隊,扶持太子,振興大明。

    可惜,朱純臣並沒有收到這份諭旨。它被太監送到內閣,還沒有來得了人發出去,就被大順軍繳獲了。

    崇禎好似沒頭蒼蠅一般,到處亂竄了一夜。天明之後,他親自鳴鐘上朝,可是哪裡還會有官員在這個時候來參加朝會啊。

    成為孤家寡人的崇禎,萬般無奈,只得上吊自殺了。

    結語:“百官俱赴東宮行在”,這應該是崇禎皇帝的最後遺詔。

    崇禎雖然身殉社稷,但他內心肯定還是希望明朝能有忠臣義士,出來輔佐太子,重新復興大明王朝的。當然,這想法,不過是崇禎的一廂情願而已。

  • 10 # 波瀾不驚的世界

    崇禎皇帝朱由檢,是明朝第十六位皇帝,同時也是明朝作為全國統一政權的最後一位皇帝。他性格多疑,刻薄寡恩,儘管如此,崇禎卻贏得了後世人的普通同情,人們大多認為他不該是個亡國之君。為什麼這麼說呢?崇禎是非常勤政的。這比他的前任好得太多。根據史料記載,朱由檢同志二十多歲就已經有白頭髮,眼角長魚尾紋,“雞鳴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勞成疾,宮中從無宴樂之事”。

    公元1644年3月19日,崇禎帝在北京煤山歪脖樹上自縊身亡,死時光著左腳,右腳穿著一隻紅鞋,年僅33歲。臨死前,他留下了遺詔:“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短短61個字,道盡了這位皇帝淒涼的心境。

  • 11 # 老泰迪講歷史

    遺書

    年僅三十三歲的崇禎皇帝在絕望中咬破自己的手指寫下遺書: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

    遺書翻譯

    大體的意思也就是在說我這個皇帝啊,真的是不甘心,我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我勤勤懇懇做事,真心為大明朝。明朝滅亡了,我也沒臉見我的列祖列宗了。我的屍體任由李自成處置,但請求李自成不要傷及到我的百姓!

    後續

    看完遺書的李自成為之動容,心情久久不能平復,下令厚葬崇禎帝。

  • 12 # 老森

    崇禎在自縊之前留下遺書一份,算是自己最後的呼聲,不甘心做亡國皇帝。古代的皇帝死前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安排後事釋出遺詔,所謂遺詔,就是皇帝臨死時所寫的詔書。但在明朝,卻常常是在皇帝死後由大臣主持起草的,遺詔寫成的時候,皇帝早已命歸西天,其內容和皇帝本人的意願實際上沒有多大關係。因此明朝的皇帝更替,往往能給久負重望的大臣一個革除弊政、整飭朝綱的機會。如明武宗和明世宗逝世後,內閣首輔楊廷和和徐階,分別起草他們的遺詔,把當時弊政來了一個總清算,得到朝野的一片稱頌。

    明朝還有一份遺詔也非常特殊,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禎的遺詔。之所以說這份遺詔非常特殊,是和別的遺詔相比有許多不同:它雖然是崇禎自己寫的,卻是他上吊前寫的;它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衣襟上;它不是用筆墨寫成的,而是崇禎咬破手指,以指當筆,用自己的鮮血寫成的。這份遺詔的釋出物件也很特別: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後事,而是專門留給對手李自成看的;更獨特的還是它的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與其說是一份遺詔,不如說是一份自責自悔書,哀告和埋怨信。

    這份遺詔寫於農歷1644年4月25日(三月十九日)清晨,地點是煤山壽皇亭上。從兩天前李自成的農民軍開始圍攻北京城以來,崇禎已經連續兩個晚上沒有合過眼。23日晚上,他是在“內外諸臣誤我!誤我!”的通宵嘆息和埋怨中度過的;24日夜間,農民軍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趨於崩潰的崇禎連殺了幾位嬪妃和親人後曾試圖出城,努力失敗後親自在前殿鳴鐘召集百官,可是鐘聲響了許久也沒有一個人前來,他徹底失望了,便想做自我了斷,也許是不想讓人們在皇宮發現他的慘狀,於是與太監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壽皇亭。

    當時壽皇亭是剛落成的一個亭子,為崇禎操練宮內士兵之處,可如今卻成了他要去見列祖列宗的地方。此時天已破曉,東方露出了魚肚色,山窮水盡、萬念俱灰的崇禎跌坐在亭子裡,欲哭無淚,但他實在不甘心就這樣默默地告別這個世界。於是脫下絳黃色的龍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憤然留下了這份遺詔。於是自縊而亡,陪同他上吊的,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人。在中國幾千年歷史中,君主被敵人俘虜或殺死的很多,在政變中被殺的更多,但臨危自殺的卻只有崇禎一人。三天後,李自成的部隊才找到這個僵死的國君。

    崇禎的這份遺詔,從字面上可以歸結為四層意思:一是責備自己品德不足;二是埋怨諸大臣不忠心報國,欺騙了他,誤了國家大事;三是自認為無臉面見祖宗;四是請李自成不要殺害百姓。而第一層意思只是虛晃一槍,關鍵是為了烘托第二層意思:“諸臣誤朕”。如果說,“無面目見祖宗”,確實是一件痛心的事,那麼,“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無疑只是一個善良的願望而已。所以,這份遺詔的落腳點或說崇禎最想表達的意思,還是“諸臣誤朕”四個字。這不僅僅是為了推卸責任,而是發自崇禎內心的宣言。

  • 13 # Lovin潮汕

    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

  • 14 # 姬玉公子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一個帝王,面對死亡,沒有搖尾乞憐,卻想著以一己之身換取百姓的平安,“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這句話,很適合他,他就是崇禎皇帝。

    “朕念明崇禎帝孜孜求治,身殉社稷。若不急為闡揚,恐千載之下,意與失德亡國者同類並觀。”這是他的對手,後來的滿清皇帝康熙這樣評價他的,他對崇禎欽佩萬分,根本不把他當做亡國之君。

    自崇禎皇帝繼位以來,北京一直是一肩挑兩頭,成了外患(滿清)與內亂(農民起義軍)同時攻擊的物件,而且朝政腐敗,越反越腐!無論崇禎的重心往哪一邊傾斜,他都無法正常地邁步前行,這都是崇禎悲劇性的兩難處境!這也就決定了崇禎個人的苦難和國家的毀滅。

  • 15 # 有史以來

    崇禎遺詔,不僅是個歷史問題,還是個政治問題。

    崇禎皇帝的遺詔,現在一般根據《明史》所載,寫於衣襟之上,原文內容是:“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

    但崇禎帝自殺時,只有一內監王承恩同死,身邊並無他人目睹,而李闖軍收殮屍體後,更沒有相關記載。因此,崇禎遺詔一事只能是旁人傳言而得。況且《明史》乃清朝所修,很有可能會根據政治需要刪改。所以,明史所載現在一般公認的遺詔未必準確。

    在同時代人趙士錦的《甲申記事》一書中,關於崇禎之死,只有:“左手書“天子”二字”,未涉及到遺詔一事,這“天子”兩字應該是太監王承恩在死前怕亂兵毀壞皇帝屍體而寫。而趙士錦當日在北京城中,其訊息來源是內相(太監), 應該是有一定可信度。如果有遺詔,這麼重要的事情應該不會遺漏,所以這就是一種可能性,崇禎無遺詔。

    在另一本時人的書《甲申核真略》中,關於崇禎之死記載:“(崇禎)衣袖墨書一行雲:‘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於正寢。’又一行雲:‘百官俱赴東宮行在。’”其訊息來源也是宮內太監。作者楊士聰是崇禎四年進士,官至左諭德,當時也在城中,所載應有較高可信度。其他明末清初時人筆記涉及此事的記載於此大略相同。

    此遺詔內容與明史所載有內容相同之處,但也有很大不同。原因何在,分析如下:

    1、相同部分內容:失江山,無顏見祖宗。

    2、新增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自去冠冕,以發覆面。”這是清朝為了顯示自己得國之正,有意貶損崇禎。“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這是借崇禎之口貶低李自成為賊。

    3、刪減內容:“百官俱赴東宮行在。”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清朝一貫宣揚明亡於崇禎,而滿人是打敗李闖逆賊而取得的已經無主的江山。但崇禎的一句“百官俱赴東宮行在”,實際上就是已傳位於太子,崇禎雖死,但明的國祚未絕,清的江山是得自於明。當然太子朱慈烺生死未知,但朱慈烺是正牌太子,非南明那些王爺可比,法統上講只要朱慈烺在明朝就在。清的天下是得之於明還是得之於無主,至少對其安定漢人心還是有宣教上區別的。

  • 16 # 史道驛站x

    時間回到公元1644年4月25日這一天,當時的北京城籠罩在烏雲密佈之下,似乎有一場暴雨,即將來臨。此時的紫禁城內,一片混亂,大明王朝的最後一位皇帝崇禎,下令所有的後宮嬪妃全部自盡。他手拿寶劍,像瘋子一樣把自己的兩個女兒殺死,同時讓自己的心腹太監小毛子帶著三個皇子逃走。

    這一切都處理完了以後,崇禎在秉筆太監王承恩的陪同下,一起從故宮的後門,來到景山公園的煤山。此時崇禎從來沒有感到過如此的絕望,他回想自己17年的皇帝生涯,一切都在眼前,又彷彿一切都以遠去。他想到自己兢兢業業,一心想重振大明,沒想到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王承恩看到崇禎的痛苦表情說道:‘’若是忠賢還在,事情也不至於如此‘’。崇禎此時也感覺到他殺魏忠賢,重用東林黨人的錯誤。可一切都已經晚了,後悔也沒有用。於是崇禎撕下一塊袍布,咬破中指,寫下:‘’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寫完這些,崇禎自縊身亡,年僅33歲。

    這封絕筆血書,也成了崇禎的遺詔。崇禎的遺詔表達的意思很明確,諸臣誤朕的意思就是被那些臣子誤了國。當時的諸臣皆為東林黨人。天啟皇帝時期,魏忠賢把東林黨人打得七零八落,可當崇禎皇帝繼位後不到3個月,他就誅殺了魏忠賢,重新起用了東林黨人。

    其實天啟皇帝在去世前曾交代過崇禎,說魏忠賢是個有能力的人,可以重用。可崇禎硬是看不慣魏忠賢,也不想他繼續把持朝綱,以魏忠賢為首的宦官集團,被崇禎一鍋端掉了,受到牽連的宦官近300人。崇禎此舉得到了東林黨人的支援,也被他自己認為是幹了一件非常漂亮的事。

    雖然在我們印象中,魏忠賢是個大壞蛋,是個奸臣,陰險毒辣,但他卻是絕對忠於大明的,因此崇禎對他下手並沒有遇到什麼麻煩。因為魏忠賢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防範。崇禎本想著沒了魏忠賢,自己就是個真正的皇帝,可以大權在握。魏忠賢倒臺後,東林黨人蜂擁而上,霸住了大明政權的各個重要崗位。他們的心根本就不是和崇禎在一起的。東林黨人比魏忠賢壞多了,他們只想到自己集團的利益,不把大明的存亡當回事,崇禎沒有辦法駕馭東林黨人。他也就是個空殼皇帝,要錢沒錢,要人沒人。

    從歷史的角度來說,崇禎是個好皇帝,他敬業,勤奮,生活簡樸,對老百姓也很善待。可這些都沒有用。因為他實際上被東林黨人架空了。他的遺詔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說,東林黨人是明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因此我們也可以說,是東林黨人的作亂,讓大明滅亡的。

  • 17 # 小高讀史

    都走開,我來答!這是一個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故事!

    絕望的亡國之君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帶領的農民起義軍如摧枯拉朽之勢攻克北京。他們在景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樹上發現了以發覆面崇禎屍體,同時也看到了他藍色的衣袍上,用血書寫的遺詔:“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崇禎之死,標誌著明朝的終結!

    崇禎上吊前,經歷了兩天巨大的絕望。三月十七日,農民起義軍圍困北京城。這兩天,他所信賴的大臣、太監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他命令自己的皇后、妃子自殺,親手砍死了一個公主和眾多妃嬪。他也想逃跑,可因為他愛面子,沒敢告知身份,北化門閉門不納;他轉向安定門,可已經被守軍緊閉;他想返回宮殿召集百官,可卻空無一人。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萬般絕望下,崇禎爬上了紫禁城背後的景山。大廈傾頹,無力迴天,百感交集,咬破手指,寫下血書,在十九日凌晨,自縊而亡。

    獨特的遺詔

    崇禎的遺詔,是獨特的。首先,歷代君王的遺詔多不是親自寫的,多由皇帝信任的大臣起草,與其說遺詔代表皇帝的個人意願,不如說是大臣對未來大政方針的設想。比如明代的武宗去世,楊廷和負責起草詔書,以皇帝的名義革除弊政,開啟新的篇章。其次,詔書多寫給子孫,要指定繼承人。明朝已經不行了,寫這些也沒辦法實現,所以,崇禎的遺詔更多是寫給李自成看的。

    嚴格意義來講,這不算是一份遺詔,更像是一份內心的吶喊。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在這份遺詔中,崇禎責備自己品德不足,埋怨諸臣誤國,自認無臉見老祖宗,請求李自成不要傷害百姓。說自己品行不足,只是為了烘托“諸臣誤朕”,無顏見祖先,令人痛心,不傷百姓,是崇禎最後一個善良的願望。“諸臣誤朕”是遺詔的核心,也是他對十七年從政的總結。

    十七年,他任用過五十多位內閣大臣,創下了歷史記錄。六部和都察院大臣頻繁更換,一共任用了13位吏部尚書,兵部尚書17人,戶部尚書8人,都察院左都御史132人……崇禎太過心急,頻繁地更換領導班子,導致沒有一項政策能夠長久有效地實施。明末文官集體固然有無法避免的頑疾,但崇禎的個人政策起了一個反向作用。他彷彿用實力證明了一件事:不努力一下,都不知道人生有多絕望!

    國家興亡,個人的力量很難力挽狂瀾!崇禎的遺詔,留給我們的是無限的沉思!

  • 18 # 子曰讀歷史

    古代最有溫度、最讓人感動的“罪己詔”便是崇禎皇帝的遺照了。此詔講述了明朝滅亡的原因,崇禎皇帝的迴天乏力,也對其後事做了交待。此詔書內容如下: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大意是說我做了17年皇帝,直到逆賊李自成攻打到了京城,朕非亡國之君,爾等皆亡國之臣。我死後無顏面見祖宗,請摘去我的王冠,用頭髮蓋住我的臉面,任憑逆賊分裂我的屍體,請不要傷害城中一個百姓。

    崇禎皇帝寫遺詔前,太監曹化淳說:“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 崇禎帝聽後深以為然,明朝若非黨爭,若非文人大臣誤國,何至於此!嘆道:“朕非亡國之君,爾等皆亡國之臣。”

    接著安排後事,崇禎帝對周皇后說:“事已至此,你是國母,理應殉國。”周皇后深明大義,解帶自縊而亡。

    轉過身來,崇禎帝溫情地對袁貴妃道別,貴妃淚流滿面,默默自縊而亡。

    然後,崇禎帝心灰意冷,喃喃自語道:“汝何故生我家!”說完拔刀亂砍,年僅16歲的長平公主被砍斷左臂,昏死過去。砍死砍傷妃嬪數人,崇禎帝難過至極,不能自已。

    北京城破,年僅33歲的崇禎皇帝披髮掩面,左足赤露,右著朱靴,咬破手指,在衣襟上寫下血詔後,用腰帶自縊身亡。惟一跟隨崇禎帝的秉筆太監王承恩見到崇禎帝已經駕崩,在皇帝面前哭拜之後,也在對面的海棠樹下自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徐有貞在明朝的歷史中很有名嗎?有什麼功績和歷史事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