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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熊貓的小蠻腰

    我們老家有句老話叫:拉屎不出賴地硬,一個道理,現在很多人一出事就想著從別人身上找責任,太無恥。前陣子還看到問:小孩子在餐廳亂跑撞到別人的麻辣燙被燙傷,是否可以向對方索賠。。。我只能說臉皮比城牆還厚。

    作為一個媽媽,帶孩子出門,應該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而不是像遛狗一樣。雖然有時候也有意外,但是大部分時候,都能夠馬上就判斷周圍哪些安全哪些不安全,這是本能。前陣子剛開學,學校交代孩子們自己上學帶水杯,我們一家三口去超市挑選,孩子爸看見一個玻璃杯挺好看,說就要這個吧,我否決,並且跟孩子說在教室用不安全,孩子也說玻璃杯容易碎。雖然老師沒有說明一定要什麼材質,但作為帶孩子的人,難道不懂玻璃杯對於小孩子不安全?特別是在教室這樣的環境下:小朋友們都比較好奇,好動,萬一摔碎了,扎到自己或者別人,像該女子的思維,難道可以告老師沒有規定材質嗎?接著過了幾天,老師就在群裡發了別的小朋友的玻璃杯,叮囑家長不要帶。。。

    超市裡面,購物車是不準放小孩的,手扶梯不能推嬰兒車。。。我這邊的超市有很多例孩子從購物車上摔下來;我侄女站購物籃裡面,大人沒注意,輪子打滑摔倒;新聞上也有家長推嬰兒車站手扶電梯,孩子從嬰兒車掉出來的例子,還有各種熊孩子被扶梯卡手卡腳(我見過很多孩子在扶梯上玩。。。)

    孩子是自己的,自己不用心已經是大錯,還要拉別人下水,那就可恥了。

  • 2 # 夜雨如書

    我沒有在現場,只能根據描述做出自己的判斷。

    作為一個成年人,用購物車推孩子本來就存在安全隱患,這種情況下推著孩子下自動扶梯,發生了意外。自己的責任一定是第一位的。

    超市類似的警示條例一定不少,作為成年人不遵守規則導致孩子受傷,家長難辭其咎。

    孩子因為家長的選擇受到了傷害,孩子確實無辜。但這不是家長就此向超市索賠的理由。如果超市管理或者安全方面存在問題,那要求賠償並不過分,可就目前瞭解的情況來看,超市方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不應該承擔責任。

    誰都不願意孩子發生意外,但意外發生了,也要正確面對後果,是自己的責任就應當自己承擔。這不僅僅是做人的原則,也是對公序良俗的保護。

    插一個題外話。

    我的小外甥剛剛出生不久也發生過意外,一位護士在給他擦洗身子時,腳下不小心閃了一下,使他的腿造成了骨裂。事後該護士積極主動的道歉,我姐姐和姐夫雖然很心疼孩子,卻還是選擇了原諒她。他們清楚,類似的問題會讓這位護士失去工作,而該護士平時工作也很敬業。還好孩子小,恢復很快,醫院也積極配合治療,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之後那所醫院的幾個醫生護士就成了我姐和姐夫的朋友,她們也隔三差五的給小外甥寄來營養品玩具並定期安排做全面檢查。

    當然了,我們不能道德綁架別人。我只是覺得,學會善意的對待別人,寬容的對待別人,最終受益的還是自己。

  • 3 # 明月清風141987013

    我想了解一下,搶劫銀行的劫匪能不能告銀行?因為銀行裡沒有提醒不能打劫的警告標誌,銀行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起到提醒的責任,更沒有人主動站出來制止打劫行為的產生,這說明銀行是不是失職?銀行是不是要賠償劫匪的精神損失?警察在沒有經過劫匪同意的情況下就對劫匪進行抓捕,是不是侵犯了劫匪的人身自由?劫匪在對警察的槍戰中受傷,能不能告警察爛用暴力?在法院還沒有判定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對公民進行射擊是不是侵犯了劫匪的人身權利?動匪開槍還擊是不是正當防衛? 銀行在這次打劫行動中是不是要賠償劫匪的經濟損失和醫藥費? 同樣都是人,為什麼那個女人摔了兒子可以要賠償,而我們打劫銀行卻要被槍殺?

  • 4 # 環視信陽

    責任需要監護人來負……

    經過大家探討的瞭解:不論是新聞還是各種資料顯示,超市在門口和廣播站都有提醒乘客攜手推車帶孩子注意安全的標示牌和語音提示。而事故責任人發表意見是超市沒有給出安全提示。這明顯是場很容易分辨是非的糾紛。而超市在面對這種事情發生時,也可以適當做出人情化安排,不論超市是否有責任適當慰問孩子還是可以的,這樣既顯出超市的人情化,而且超市作為商業性商鋪,也能為自己的名聲有所提升!

    監護人方面:對孩子的監護安全方面不到位,超市的手推車,這種常見的生活必須品,怎麼不知道該扶哪邊呢?還有部分手推車上面是有安全帶的,不知你們那的車子上有沒有?

    曹女士的兒子兩歲十個月。12 號傍晚,她在物美大賣場蕭山聞堰店買完東西,把兒子放在手推車裡,坐自動扶梯下去的時候,手推車突然側翻,兒子摔了出去 。

    14 號,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 曹女士的兒子萌萌,額頭上包著紗布。從曹女士提供的照片來看,12 號傍晚事故發生後,孩子額頭流血,傷的不輕。

    其實對於這樣的事情誰都不想遇見,尤其是關於孩子方面的事故,傷在孩身疼在娘心。

    但如果全權讓超市承擔責任,超市肯定也會覺得不合理。畢竟安全提示都是已做到位的!再者事故是從監護人身邊發生的,就像他們說的監護不到位。而此事件中監護人確實存在一定的責任過錯方比較大……

    個人覺得這件事情原本不大,就是不願意承擔責任所以使事件擴大化。這樣一來,其實最不利的還是超市,作為商業化店鋪,擴大化會影響人們對超市形成不良的印象等不利因素……

    所以,能和平解決的事情,我們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說到此事,生活中大部分的手推車都存在側翻這一現象。尤其是在推孩子的時候,如果我們購物時把手推車放置一邊,孩子在上面左右晃動,或者只偏向一邊的話,手推車是很容易側翻的。不過有的超市很貼心,配備的有種兒童專屬手推車。

    而此次事件又發生在電梯上,電梯本來就是個下坡或上坡的狀態,這時候更應該多注意孩子安全!

    所以,如果我們需要帶孩子出去購物的時候,不要太依賴手推車,孩子小一定要抓緊扶好手推車系好安全帶。大點的孩子家人一定要囑咐孩子,不要在上面使勁晃動或者偏向一邊。保證孩子們的人身安全!

  • 5 # 穩如泰山76586433

    看見有位女士用辯證的方法回答了這個問題。好象自己無論幹什麼事,只要所在場所的工作人員不勸阻,就不盡責,就應該被追責。我認為這是對傻子、缺心眼或白痴才適用的辯證理論!因為正常人,十八歲就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所有責任。如果按照這位女士的理論,歹徒殺人,司機違規被罰款公安、交警,都應被追責,你為什麼不去追呢?因為你不敢,也確實沒人搭理你。女子倒推購物車,行為並不違規,工作人員也無法做出勸阻行動。但你自主決定的推車行動,傷及自己的兒子,這本來就是你自己的全責,向超市追責就顯得很無恥,很無賴,很沒有人格和人品!就象你拉不出屎來,怨地球吸引力小,有道理嗎?!!

  • 6 # 秋實18142524065

    第一家長腦殘,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知道什麼危險,而不是要讓別人提醒你有危險,這樣帶孩子,不是神經病就是低能。商場不可能做到對每一個人都監護。商場能開業說明指標是達標的,如果沒一個事故都要抓一個替罪羊,

  • 7 # 偶來三徑

    有追責的意識,是好事,也可以說是社會進步的一種彰顯。但正如凡事都應有個度一樣,追責也要講道德良心與合理合情,強加的追責或過分的追責,就等同於耍賴皮了。

    前幾天發生在蕭山的這件事,我猜想,推購物車摔傷兒子的曹女士一定很心疼,很悔恨和很內疚:千不該萬不該,用超市的購物車推著孩子下扶梯。但她據此就以用了超市的購物車才出的事,便向超市追責,索賠醫藥費,總給人有種無知無畏,無理取鬧,並把自己置之於在生活常識方面及保護子女意識上,都近乎於白痴的感覺。

    根據曹女士的辯解,她認為超市對此沒有廣播提示或張貼警示,以及超市沒有保安等的給予提醒,才造成了悲劇的結果。故爾,超市應付賠償的責任:而且,曹女士還堅持認為,她放孩子是對的,是推推錯了:而且,曹女士又認為自己的索賠是通情達理的,要求並不過分,也沒有獅子大開口,揪住超市不放:看完對曹女士的通篇採訪對話,我都沒看到她對自身責任一絲一毫的提及,反正這事全怪超市。她恰恰忽略了自己馬虎大意,無視常識這才是主因!購物車,顧名思義,只能用於裝載採購的商品,這還需要超市的專門提醒嗎?就像共享單車的車籃,你把小孩放上去出了事,能賴單車公司的責任嗎?再說了,就是嬰兒車,下扶梯時,出於安全的考慮,也不能把孩子放在車上呀!這還需要有保安在旁邊對你阻止嗎?因此說,這就是因自身缺乏或沒有盡到監護孩子的責任而造成的一起悲劇,與超市的提醒與監護何干?

    我不知道從法律上對此有何解讀。但我知道,這件事,傷害孩子的,就是曹女士自己。無論曹女士持如何說辭,都改變不了這種事實。所以,最該被追責的,是曹女士自己對自己。其它的,說出來的責任,在此,不好說是一種耍賴,但也像是一個笑話。儘管,我很同情曹女士孩子的不幸受傷;但願孩子並無大礙,早日康復!

  • 8 # 站在上帝眼角的哆哆___

    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 拿了錢你也改變不了是你自己把你兒子摔傷導致留疤的。不說超市當天有沒有播廣告。 也不說電梯旁邊是否有工作人員提醒 我就想問問 你是第一次來人類社會居住嗎?沒有一點常識嗎?你難道生平第一次進超市嗎?就算這個超市沒有提醒 你在別的超市就沒有聽到過嗎?還狡辯自己沒有聽見廣播 沒有看到告示牌 你當全世界都是你媽啊! 吃個飯都要喂到嘴裡才行!

  • 9 # 肥強10

    在中國現在有事發生第一時間先把責任推給對方,從不在自已身上找原因也成為中國的一種特色,車子在路上翻轉了一幫人上來哄搶還大聲說在路邊執的,闖紅燈撞了還說我這麼大的人你瞎子嗎,扶個跌倒的人又變成不是你碰到你扶我幹嘛,所以在現在的事事非非好難有一個標準(特別出了那幾個法官判的案之後第一時間把主要責任推給別人成為大家首選)

  • 10 # 好攝的老賀—旅遊人文

    民間有句糙話:拉不出屎賴茅房。

    對這等爛事,縱容就是犯罪......

    這位女子,你還有什麼事情不能賴別人的呢?

    生不出孩子賴醫院?馬路上摔跤賴公路局?切菜傷了手你還賴派出所?難不成,喝口水熗著你還來自來水公司?死個人還要追責火葬場不成?

    你如果有最基礎的智商和情商的話,都應該知道:倒推購物車是有危險的......

    最為一個有基本生存能力的活人,這一點還需要別人提醒嗎?

    所以,超市要勇敢的跟她打官司,

    對這樣的爛事,縱容就是犯罪

  • 11 # 往事隨風170435537

    這種事情最好不要報道,因為這種事多半都發生在智障或精神有問題的人身上,正常人多少都有點安全常識,好比去餐廳吃飯,店家沒在旁提醒你飯要一口一口吃,魚有刺會卡喉,整碗吞會噎死一樣,不然出了事店家也得賠錢,以後店家遇到這種智障就一人後面跟一個人提醒,就安全了,不然商場都得賠光。一個成年人自己監管不到位出了事,總想去找第三方追責索賠,這種人不僅智商有問題更人品低劣,以後所有超市都應該對這種人禁止進入,省的自找麻煩。

  • 12 # 章丙彪

    請所顧客注意:超市提供購物車,是指起市怕顧客購物多了,不方便拿,所以才提供購物車。購物車購物車,作用就是給你購物用。並非著為推裝小孩用。顧客擅自將購物車改用推小孩,這是顧客本身行為,與超市無關。小孩你怎麼照顧應是父母責任,不管正推反推翻了購物車,小孩摔了都由父母負責。同時推翻了車摔壞了商品,給了錢很好。沒結帳要按價賠償或將摔壞商品買走。

  • 13 # 藍光787

    為什麼要倒推購物車呢?因為購物車裡小童座位的設計是面向家長的。有一定年齡的小孩不會滿足只看著爸爸媽媽,外面什麼都不方便看。這位媽媽肯定是拗不過小孩的要求,所以才會倒推購物車

  • 14 # 筱么175041613

    心疼女主孩子,但我還是不得不說,女主的責任推卸不了。

    自己的孩子沒帶好反倒怪商場,商場既然推行了這樣的推車自然是符合標準和安全的,(也許我說的有些肯定了,不過現在商場的推車自身問題的確很少,一般都發生在人為上)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把孩子抱上去還做不到安全照顧的情況下,出了事就找商場索賠,那麼你良心何在?

    出了問題就會找別人,自身問題何在?推車是死物,你讓一個死東西幫你把孩子照顧的安妥,那麼要你何用?現在不少的父母在失責後追討說法,難道就因為當父母沒有做到安全的責任就要社會來買單嗎?

    為何父母告訴你一次大便

  • 15 # VictoryUncle

    不作死不會死,商場要負什麼責?首先,購物車不是兒童車,誰叫你把孩子放進去。其次,放進去了又不認真看管,沒有履行監護責任。再次,孩子摔傷首先不是自責,而是想著如何賴商場,無賴到家了。誠言,超市作為經營方,對發生了事故應該對傷者給於慰問、安撫,以盡人情也是應該的。

  • 16 # 堅持微笑35077401

    做為母親,帶孩子出門無時無刻都要提高警惕,要有風險防範意識,不能出問題都推給別人,要勇於承擔自己的錯誤!有一次我帶兒子過馬路,車很多,兒子手拿著個很小的奧特曼玩具,掉在路中間了,剛好紅燈亮了,兒子不顧一切的要衝過去拾玩具,還好我一直手緊緊的牽著他的手,這時很多車按著喇叭的呼嘯而過,老天保佑!如果我沒牽他的手,如果我收沒緊緊牽著他,會是什麼樣的悲劇,能去怪誰呢??現在兒子快二十歲了,好幸運!

  • 17 # 綠蘿6997

    現在的社會怎麼了?我們提倡的是,當真正有問題出現時,要勇於承擔責任,而不是,不管什麼問題,能沾邊賴的就賴,明明是自己原因發生的事故,就因為在商場發生的,就賴商場?你自己在家洗洗涮涮時,還有自己把自己手弄傷的呢,你找誰?找鍋碗瓢盆的廠家?

  • 18 # 千年老胡楊

    現在流行從歐美傳過來一些歪理,什麼強姦怪女人長的漂亮等等純粹一副無賴嘴臉,自已犯錯要賴上全世界,與中國文化道德習慣相悖,中國人講吾曰三省吾身,有沒有做得不對的事。西方人侵略思想,自己犯錯都要找一個替罪羊。中國人講報應你就不怕。

  • 19 # 隨心所欲54812288

    出事了,就是超市責任,大姐,你也不是傻逼,自己監護不好就怪超市,所有超市好像都不容許手推購物車坐人,這是常識,你自己不遵從,是你自己的責任。如果向無辜的超市追責,我們咒你全家。

  • 20 # 黃金偽胖紙

    摔傷兒子是教訓,屬於感情心理層面的;付出醫藥費也是教訓,屬於經濟物質層面的。多重教訓才會更長記性。凡事多思己過,不要隨便推卸轉移責任。自然條件下,任何自身的失誤,都會導致嚴重後果,你找誰追責去?現在在文明社會,雖然風險非常小了,但個人仍應該在公共場所多一分小心,尤其是照顧老幼。任何非外界誘因導致的自身不注意而發生的意外事件卻推卸責任給其他方面的行為,都是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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