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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苗萬平談情感

    01.應邀。被欺負了,應還手。還手也得有一定的度。這叫正當防衛,也有個度。

    02.比如賊夜間進你家偷馬,你可喊眾人幫忙,把賊捉住,交公安派出所以偷盜治賊人罪,而不能將賊人一杆子打死。

    03.若你們捉賊時,賊人已被制服,應保證賊人生命安全,賊人犯罪不致於死。

    04.若賊人用刀、鐵銑進攻,你可正當防衛。有時出現防衛過當。

    05.犯人犯法應有法院處理。我們不能代表法院去執行,沒那個權力。幹啥事也一樣,關鍵要掌握一個度。

  • 2 # 鬍子哥說北京土話

    先從法律層面說說。

    法律對好人被欺負,還手打了壞人,有兩種界定,一種叫正當防衛,只要防衛在適度範圍內,就不承擔法律責任;還有一種是正當防衛過度,也就是說你的防衛行為已經明顯超出了防衛程度,簡單說到了報復程度,已經比所謂壞人想實施的行為造成的後果還要嚴重,那麼所謂好人也要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比如人家本來就是打了你一下,可你還手把人家打死了,這就是正當防衛過度。

    再從被欺負的角度說:

    如果有人欺負你,一要學會躲避,贏取求援的時間;二是學會求救,尋求周圍人或者警力的幫助;三才是正當防衛。而且正當防衛是在傷害發生時應激的一種自然反抗,絕不是報復,比如人家打了你,事後你又叫了人把打你那人打了,這叫報復,不叫正當防衛。這一點一定要明確。

    雖然被人欺負了,自己肯定佔理,可以到能說理的地方講理,但絕對不能因為佔理就傷害對方,只要這樣你跟所謂的壞人沒區別,同樣要負法律責任。

  • 3 # 紅裙有愛

    你的世界觀正常嗎?不知道你是怎麼來界定你自己是好人還是壞人的!打人是下下策,已經是成年人的你還分不清楚打人是好事還是壞事嗎?別人動手固然可恨,但以暴制暴就明智嗎?這樣的舉措也是讓人深感無語了。

    一個人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世上的好人那麼多,自己願意當一個好人也是無愧於心的,俗話說得好:“人在做,天在看”,好人是不可能被忽略而壞人也不一定能夠逃脫的。

    既然世上有好人自然也會有壞人的!看到壞人暫時佔有了別人原不該屬於他們的便宜,作為好人的你是否會心動眼熱?這樣的齷齪想法是否會在你的心裡一飄而過?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吧。

    被壞人欺負的時候該不該動手要看當時的情況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俗話說“是可忍孰不可忍”“該出手時就出手”,但現代畢竟是法制社會,打人者會受到懲罰,被打者也不會白白捱打,公道自在人心,也不是一兩個不辨是非的人所能說了算的。

    總之在不動手的時候能夠忍住不動手是謂明智之舉!畢竟兩敗俱傷也不是你想要的結果,難道不是嗎?

    希望這個世界大家能夠和平相處,共建和諧社會!也希望這個世上利益之爭能夠少一些,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也跑不掉,不是你的你也莫強求,強佔也佔不來,也希望對待一些不能分辨的疑惑之事,多一些淡定從容少一些浮躁狂妄。

  • 4 # 惠益農

    “好人”與“壞人”從本質上說,只是一個道德評判的標準,不能取代法律的評判。隨著民眾對於公共事件的關注越來越多,道德與法律的矛盾也會隨之增加。學會尊重法律,學會尊重程式的正義,是建立起全民“法治精神”的重要一步。

  • 5 # 挖掘機中的戰鬥機

    法律畢竟不一定是特別完善的,還是有一定的漏洞,所以有些行為在道德上看上去沒問題,在法律上卻不一定也如此。對於壞人,還是建議每個人善於運用法律武器,採取更合理的方式解決問題,不要受了委屈還賠錢,那就划不來了。

  • 6 # 吉恩瀚棠

    防衛過當的概念與構成要件

    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不法侵害的存在

      不法侵害的存在即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它是正當防衛的基礎條件也是構成防衛過當的前提條件。不法侵害具有攻擊性、破壞性、緊迫性的特徵。我國修訂後的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構成防衛過當的基礎條件的不法侵害不能是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只能是那種不法侵害是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並還要有攻擊性、破壞性、緊迫性這樣的特徵犯罪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

      (二)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所實施的防衛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所實施的防衛才有可能構成防衛過當,在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時,進行所謂“防衛的”,稱為防衛不適時。防衛不適有兩種情況:1,是事前加害或事前防衛。2,是事後加害或事後防衛。

      (三)對不法侵害人實施的防衛行為

      防衛行為針對不法侵害人的行為進行制止,但不能對沒有實施的不法侵害人實行防衛,之所以有的防衛構成正當防衛,有的防衛構成防衛過當,就是看防衛行為強度是否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是否造成了重大損害。

      (四)防衛出於防衛的認識與防衛的目的

      防衛須出於防衛認識與目的是防衛過當成立的條件之一。防衛作為人類有意識有意志的一種活動,其合法成立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具備防衛意識和防衛意志。既然防衛,就應出於防衛意圖,它包括防衛人的防衛意識和防衛意志兩個方面。在意識上,防衛人必須認識到對方的行為正在侵犯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合法權益。同時也必須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在情況緊迫下,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權利不受非法侵害,不得已而採取的防衛行為。防衛意識是防衛人實施防衛行為的動機和目的。防衛人面對合法權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客觀事實,產生防衛認識後,如果沒有保護合法權益的防衛動機,而是其它非法動機,其目的不是防衛目的,其行為就不是正當防衛,也就不存在防衛過當。

      (五)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

    防衛過當在新刑法條文中規定,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負刑事責任。為了更進一步鼓勵人們進行正當防衛,修訂後的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增設了無過當防衛,即對正在進行行兇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體現了立法者鼓勵公民行使正當防衛權,反擊不法侵害的立法思想。

  • 7 # 遊覽世情

    合理。

    因為方法用錯了,到底為什麼被欺負?欺負是怎樣的一個過程?打了壞人肯定下手很重,對方傷痕累累;打到不能自理。

    被欺負者可以利用語言化敵為友呀。或者忍著、躲著……當對方不懂事並不等於自己也不懂事。

  • 8 # 又見葉飄零的飄零驛站

    牽涉到法律,需要用法律條文來解釋,被欺負了,還手了,是屬於防衛,但有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兩種。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根據刑法第20條第2款的規定,防衛過當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於正當防衛.第一,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

    第二,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這是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的根據。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主要是解決防衛過當的定罪和量刑問題,能不能定罪,就是透過是否具備了防衛過當犯罪構成的條件,因為它是刑事責任的唯一根據。根據犯罪構成的一般原理。

    就題目中所言,還手打了對方,被判刑罰款,是不是手下得有些重了?如果超出了一定限度,就有可能防衛過當。這個尺度,是比較難把握的。

    對於被欺負一方,忍無可忍才會反抗,通常這個時候會失去理智,所以在反抗過程中無法把握好尺度,最後受害的一方因為防衛過當而負刑事責任,合理嗎?我不敢說一定合理,或者一定不合理,因為我知道反抗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被侵害。

  • 9 # 飢餓是減肥的法寶

    說實話,很討厭那些被欺凌被打的群眾一但反擊了,就說咋不打警察?咋不告他?不打死不打殘引不起重視,當然也至多勸解一下,回去還是被打被欺凌。等你校正的時候,反擊的時候肯定是新仇舊恨一齊出,出手重打殘打殘就防衛過當了。壞蛋欺凌多的是精神揣殘,但他一韓玩法律擦邊球,

  • 10 # 李lawyer

    如果被打,在被打之前能跑則跑,要嘛求救。不能跑的話,只要不是性命之危,就抱頭蹲下。正當防衛是技術活,是要求在極度混亂,恐慌,害怕的情況下控制情緒,理智的做出防衛行為的超高難度的技術活。不敢啊,捱打只是受氣,受傷。,坐牢可就苦逼了。

  • 11 # 天下午一

    首先要明白法律的意義和作用,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這句話聽聽就行。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秩序。你打回去只是執行了普通人眼中的正義,但是於秩序的構建是有危害的。中國現在提倡的是法制社會,要透過法來構建社會秩序。

    法律也是武器,可以用來防衛自己,也可以用來傷害他人,怎麼用,用的好不好就看個人智慧了,不然也不會誕生出律師這種職業。智慧就是對規則的利用,法律也是規則之一道德也是。當然能欺負人的一般把握者規則或者對規則有著更多的主導權,然後你就能發現我唯一能和他平等的就是我的肉體,然後就這樣做了。可是法律畢竟只是武器!!!

    最後欺負這種事吧和好人壞人沒太大關係,多的是利益的衝突,人之道,以不足奉有餘 。這種事要麼看的開,要麼增強自己。

  • 12 # 使用者3123524268

    主要還是法律對正當防衛界定的不明確或者說不科學。比如,有些壞人罵你,你就沒有證據,即使只有幾個證人(或者證人是你的親屬),你都很可能沒辦法。再如,壞人打你幾記耳光,即使你覺得很重,通常判為輕傷害,壞人得到的懲罰很輕,比如,拘役幾天。試想,對於一個常進宮的無賴,這是懲罰嗎?但你要是還手就很有可能變成了鬥毆。因為你很難找到他打你的證據。

  • 13 # 氺元素

    從法律上來說是合理的,但從做人的基本準則來講你沒有錯,可以說這是底層人最無奈的地方!正如那句話,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我只認一句話,忍無可忍便無再忍,不要去考慮太多後果!要不然你可能會丟失你最後的尊嚴!

  • 14 # 使用者55127447378

    好人壞人難界定,世事紛爭都各自站在自已利益歷場,論事論.人誰對誰錯,誰善誰惡誰定,唯有公正。被人欺負可運用法律程式解決,用武力手段易造成雙方受損,那麼無論有理無理,造成傷重的一方,有權要求陪償損失,那麼你理應承擔法律刑懲,天經地義。

  • 15 # 官網6

    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法律得看由誰制定、執行,當裁判員既當運動員又是裁判之時,公平必須失衡,一塊蛋糕由執刀者先切先拿,大塊必然被切糕者拿走,若切糕者切糕最後一塊是切糕者的,那切糕者會把每一塊糕切均勻,自然就公平。

  • 16 # 天馬怪聖

    不合理又有何法?法律只講後果,我年輕時就一直對抗這不合理的法律,但也服出代價。今天我也沒想通?別惹我,我會給壞人償命。真這樣了,還真沒人敢惹了?網友們千萬別學我,恢了前程。如果別這脾氣,現在最小也是個局級。

  • 17 # 花開紅杏

    衝動是魔鬼,這句話不錯,但是目前老實人可走兩條路,要麼徹底反抗,要麼忍氣吞聲,反抗就要到對方怕為止,當然是被欺負的前題,目前來講指望法律公正是句空話,要麼我什麼也不做,隨你怎麼欺負,老實人,你們認為還有第三條路可走嗎?

  • 18 # 乒乓球業餘

    不合理,後果法,不論前因,你還手就是互毆!我拿刀比劃你,但沒捅你,你不能動手,因為我沒有傷害你,等我捅你了!你在還手,估計你也夠嗆了,我犯罪中止了!請你不要動我,否則防衛過當,。是不是有些麻煩。

  • 19 # 圍棋高手4

    法侓上面沒有好人,壞人之分,只有犯了法的人與沒有犯法的人之分。犯了法相應有規定的法律處分,沒有犯法的人就不會受任何法律處理。你說的好人與壞人是按什麼標準和依據區分的?好人被欺負的事實與情形到底是怎麼回事,好人哪些合法權益被壞人侵犯了,可以舉證,可以告壞人讓他賠償侵權責任。好人打人如果不屬於正當防衛,明顯是犯法的事,要受到法律處分的。

  • 20 # 三頂先生

    衝動是魔鬼,這句話本身沒有毛病。正本清源,告誡人們遇到事情要冷靜,理性,切勿衝動。但是,不是讓人冷漠,怯懦,自私。現在,為什麼壞人猖狂,好人遭秧?為什麼朋友,鄰居,同事之間,彼此冷漠,相互遠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覺得生活在現在這個社會幸福嗎?你是如何看待現在這個社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