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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感領域作者

    我怎麼看,早該這樣了!惡意的老賴,簡直就是畜牲!他們所坑害的人,有不少人本來都很守信,不被他們坑得傾家蕩產,就是也被他們坑成了假老賴!那種人把自己和自己親人的良心挖掉餵狗,拿著別人的錢吃喝嫖賭。他們只要不死能幹的,就是坑蒙拐騙偷,為非作歹,傷天害理!

  • 2 # 262932379

    中國式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對老賴不實行連累家人的方式處置,他還覺的無所謂,拿別人的錢給家人享受,就應該他的家人共同承當債務,這樣辦法最直接最有效地約朿老賴,你想當老賴直接影響你的子女,讓你的子女狠你一輩子,犧牲老賴家人的利益,能夠促進社會風氣向好的方向發展,何樂而不為,使社會的人們不敢當老賴。不想當老賴,想幹大事三思而後行,不可把自已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

  • 3 # 滿盈之道

    老賴,就是欠債不還被執行為失信人員,還惡意拖欠拒不執行。我想並非所有失信的老賴都是惡意的大壞蛋,拿著借來的錢去揮霍,大部分是因為購房,創業等原因最後破產、還不起。還有一部分人是因為套路貸而陷入深淵,特別是有很多涉世未深的學生在內。多起大學生裸貸事件發生,給多少家庭造成深深的生理心理傷害和金錢損失。

    所以我們要區別對待,其實最可恨的是惡意老賴,無恥的套路貸!

    不過可以相信,由於這樣的事情已成普遍現象,和社會問題,國家也會盡力出臺政策保護老賴家庭其他成員。也會懲罰不法套路貸!

    7月16,已經在研究出臺個人破產製度,估計下半年試點施行。

    對於套路貸有個好訊息,前兩天新聞報道:目前已將套路貸定性為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罪名有: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還有虛假訴訟等。至今為止已抓獲16349名套路貸成員,共打掉1664個套路貸團體,查沒涉案資產35.3億餘元。力度還是滿大的,這也是國家政策保護無辜老賴及家庭的一種體現。

    最後也希望失信人員或惡意老賴透過努力,早日去掉老賴的帽子!

  • 4 # 企鵲橋東哥

    感謝題主! 對於一人失信連累全家,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對於失信人,有幾大限制即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限制招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方面的限制,主要是針對失信人的一些措施。對家庭影響的主要有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對子女考公務員政審和入黨會有一定的影響!如果有能力處理糾紛,可以和解或者有很多方案來解決問題,但願社會上少點套路,少點失信人,共同建設文明社會,做一個有擔當的人!個人見解!

  • 5 # 豫南孤舟

    失信者失天下。先說借貸,你借貸創業,資金來源於好心的朋友或者政策支援下的貸款。成功後,家人和孩子和你共同受益,是受益人。假如你失信,借給你錢的朋友承擔了你全部的風險,血本無歸。假如法律只懲治你一人,你破罐子破摔,你的家庭和子女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甚至更加逍遙自在。沒有一個連帶的懲罰機制,第一,無法從根本上對失信的人進行懲治,因為,只需要放棄廉恥就可以。第二,無法警示家人提高守信意識,因為,有你頂著,影響不到他們,第三,無法給子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回頭他也許比你做的更離譜,反正借錢不還天經地義。

    再說當今的有案底的,也是一個同樣的道理,比如酒駕,違法犯罪,和行政拘留以及刑事拘留過的人,很多朋友覺得酒駕而已,沒什麼,那你錯了有案底後,也有連帶懲罰機制,只是你現在看不出來而已,等你的孩子畢業考公務員或者進國家行政編制時,你就會知道你當初犯的錯有多嚴重,你會眼睜睜的看著你的孩子敗在不如他的孩子面前,你犯下的錯,給了孩子一個致命的一刀,斷送了孩子美好的未來。因為,政審,他再也過不去了。

    所以,失信,和違法犯罪是一樣的,都有連帶的懲罰效應,作為成年人,一定要遵紀守法,誠信為本,給社會樹立正能量,透過樹立自己誠信守法的形象,可以給子女做出榜樣,從而使他們從小就建立正確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從而使我們的社會更和諧,更進步,更有向心力和凝聚力。

    作為新時代的追夢人,我們要做的,心裡有法律,身上有責任,言行有誠信,不失信,不違法亂紀,你要知道,咱們的違法舉措,我們的家人給我們承擔的共同的結果,我們失信後,影響的,不是我們自己,而是整整三代人。所以,我們要誠信為本,遵章守法,不給法律抹黑,不給家人添堵,不給子女拆臺。從我做起,我相信,我們的社會會越來越好。

    假如,你覺得這個舉措過於嚴厲,那麼,我們換個位置,想想那些在我們最困難的時候給我們資金幫助的人,他們可以不幫我們,但是,他們卻把錢給了我們,為什麼,是因為信任,我們有什麼理由去愧對這份信任,難道,就因為信任,我們就可以讓幫助我們的人雞飛蛋打人財兩空嗎?我們一個失信,會不會讓他們妻離子散呢?

    所以,我覺得,失信的連帶懲罰機制,是可行的,必要的,是一個有效的舉措。我們沒必要為此糾結,因為,我們只需要做到守信,守法。這些舉措會反過來保護我們自己,對嗎?

  • 6 # 臥薪嚐膽7483

    劉青山在聽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後,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條:“我還有一句話,我的孩子上學問題。”

    他得到的答覆是什麼?是這個大貪汙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國家的。你想的還不如組織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株連九族在我印象中已經不存在了,1400多萬,搞株連應該上億了,這麼大的基數,甚比一箇中等人口國家了

  • 7 # 化貝

    這個一定是套路貸集團的恐壓宣傳,首先,在現今的社會法制中是不可能罪犯連坐的,這是人權的踐踏,頂多是父親失信,只會限制個人高消費,限制子女高消費進入高階學校,不會影響子女的基本公共社會權益,這些限制也會在子女成年後全部消失,這是對人權的最基本保護和認知,一人犯罪全家坐牢的法律如果出現,與暴秦何異,歷史長河給現在的政府提供了很好的借鑑之材,不可能作出違揹人權,違背歷史,違背社會的法律.輕公民大可放心,對於套路貸一律不用償還,並積極報案,同時當陌生人慾要強行進入你家中,你要錄影,作出三次警告,第一次警告,不要進入我家中,我不認識你,第二次警告我感覺我已受到威脅,不要進入我家中,第三次警告,我生命已受到威脅,輕不要進入我家中,如果強行進入,我將用極端手段制止,有可能造成你的死亡,把影片錄影留存,如果還是強行進入,可馬上採取極端手段包括將對方致死.三次警告之後明確了你的危險處境,對方依然強行這時你的極端反擊是一種自衛,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 8 # 咖色心情9

    我贊同。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不管是生活還是工作中的點點滴滴,默契的兩個人肯定是心有靈犀。既然這樣,平臺裡所有的種種咱也不懂的潛規則,不管是誰唱誰隨,都是彼此認可的。不管是正義的意外的失誤了,還是有意的打著擦邊球,鑽著法律的空缺,圈了老百姓的急用的救命錢,養老錢,就得一家人都有責任並承擔所為而帶來的後果,並牽連其子女才算公平。要麼積極還老百姓的錢財,要麼主動配合公安儘可能最大的追贓挽損,還百姓個公道才是正道。

  • 9 # 楚國人

    我不想多說什麼,所謂“徵信系統”值得懷疑,第二,你看到有幾個有關係,背景,不是滿世界跑,依然瀟灑,就這些老百姓坑苦了,好像古代,一人犯罪,株連九族一樣,曝光和徵信不好,都是平民百姓,打工者,不要談什麼理想,理性,很多人站在上面說話不腰疼。

  • 10 # 納塔託波

    這樣的處理方式是不合中國國情的!從道德不法能道!從法律更是不法說明的!希望合理合法!不要一個人犯罪全家根著犯罪!

  • 11 # 律師老朱

    一人失信,牽連全家,這個觀點有點偏頗。

    失信人本人受限是肯定的,包括銀行貸款、出行、高消費等。

    另外首先要明確,誰負債誰承擔,失信人的債務由其本人承擔,不會連帶或轉移給家屬,民間父債子還,這些說法在當代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既然債務不會連帶也不會轉移給家屬,那麼受限的基本是本人,不會牽連家屬,除非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目前有明確法律依據,個人失信家人受限的,只有失信人之女不能讀私立貴族學校,這種限制本質上是對失信人財務的限制,而不是對其子女的限制,其子女是受牽連人。

    另外還出現過子女大學錄取被牽連、子女考公務員受牽連,類似的這種被牽連不是對失信本人財物的限制,因而有關高校、機關的這種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綜上可以發現,失信人家屬受牽連的物件主要是其子女,受牽連的領域也是有限的,但即便是這樣,建立和諧誠信社會,個人還是儘量避免失信的好!

  • 12 # 勻楓財技大兜底

    一人失信怎麼需要禍害全家呢?從法律上也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從社會公平性也不會讓這類事情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真是社會的倒退啊。

    1.一人失信,有可能配偶會受到一定牽連,這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但是影響範圍很有限。例如可能單獨以配偶的名義去申請銀行貸款,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有可能夫妻共同置辦的房產,受到查封和拍賣。有可能在同某些債權人簽訂還款方案時,會被債權人要求籤字擔保。但是僅僅受這些影響,其他影響都沒有。

    配偶的正常生活和正常權益不會受到影響。例如配偶申請信用卡,一般不會受到影響;配偶進行出國旅遊,購買商品也不會受到影響。更不可能凍結配偶的工資卡或銀行賬戶。

    2.一人失信,至於父母和子女,更不應該受到牽連。在法律上人成年之後,要為自己的行為而負責,所以父母是不會不應該,也不可能為子女的問題而承擔責任的。而子女受到父母的撫養還未成年,本身也不具備承擔責任的能力。至於子女受牽連,上學、考公務員、當兵那就不更不應該了,那反而是剝奪了子女的正當社會權力。

    3.以上所說的兩種情況分析,可是不包括失信人惡意轉移財產,獨自承擔債務的情況。法院也會做審查失信人是否有在婚姻內轉移債務的行為。有很多失信人,在訴訟開始前,或剛開始,採取協議離婚,將債務承擔在自己名下,將資產全部轉移出去。這是在法律上是違法的。現在很多法院對這種轉移非常重視,會進行審查,明確雙方的資產分配情況,以最大利益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4.現在法律上對於失信人及其家屬的責任承擔和責任豁免,還沒有系統的明確規定。在各地政府和法院執行中,現在方法各一,有的也有一些過火之處,尤其是針對子女升學考試和政審,其實是違背社會公平性,也剝奪了正當的權益。但是在未來的個人破產法出臺時,會對此有著明確的系統性判定和法律指導,所以全社會,包括債權人和失信人,以及家屬,都在盼望著早日出臺。

    “禍不當子女,禍不及父母”。這是社會追求公平和正義的必然結果,也是法律制定的準則。另外,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惡意討債者,也是未來個人破產法中明確規定的範圍之一。

  • 13 # K濤資本

    我覺得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過去舊社會有“父債子還”、“連坐”等思想,但是,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搞這種“連坐”的做法就非常不合時宜了,我的理由如下:

    一、從人的自然屬性來說,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彰顯自由民主才是主流思想!

    可以說,現在的人都越來越崇尚自由和民主,這是時代的進步,如果我們在處理失信問題上還想延續過去舊的“連坐”的搞法,很容易引起公憤,會造成許多社會不穩定因素,許多家庭也會因為一個人的失信而喪失了希望,最後可能就是“破罐子破摔”,一人做事一人當,在處理經濟問題上不應該帶有其他色彩!

    二、處理失信問題不應該用簡單粗暴的做法!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在借貸的時候並沒想過自己要當老賴,絕大多數人都是在創業失敗無力償還、或者遇到其他不可預測的變故才最後不得不失信,所以,我們在處理失信的問題上不能用“連坐”這種簡單粗暴的方法,而是要有耐性、講究方法策略,要想辦法把“死賬”盤活,而不是火上澆油、釜底抽薪,那無疑是把人往絕路上逼,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收到錢!

    三、應該加快個人破產立法、維護失信人的合法權益

    我國的企業破產法早已頒佈,但是針對個人的破產立法還在探討中,2019年7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建立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等市場主體的破產製度。個人破產立法有望先在部分地區試點,失信人雖然無力償還債務有錯在先,但是失信人作為公民,他的合法權益也不應該被肆意踐踏,他的家人更是無辜的,所以,儘快推出個人破產立法,保護失信人的合法權益勢在必行!

  • 14 # 城市經典

    我不太贊成這種做法。每個人都是相對獨立的個體,獨立個體的行為,群體不一定都知情。從法律上也沒有這個規定。如果牽扯,也是應該牽扯到有法律特定關係的,並且知情的人。如果一人失信,牽連全家,我認為這是典型的不作為,讓本來不失信的人,因此而受到懲戒,是不公正的。它不僅違背了社會良序,更違背了調和社會關係的法律。

  • 15 # 暖心人社

    雖然我們從各種影視劇中聽到“禍不及妻兒”的高尚言論,但是由於相應的保護方式被老賴用爛了,現在法律執行的是“一人失信,稽核全家”。

    第一,住房執行問題。(1)如果其扶養人名下有可供維持生活必須居住的住房,可以強制執行老賴名下唯一住房。(2)為了躲避債務,老賴轉移給子女或者配偶的房產可以強制執行。(3)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提供居住房屋,或者扣除5~8年租金的,也可強制執行唯一住房。

    第三,政審問題。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透過。如公務員考試,如果考生的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則政審不透過。

    第四,子女上學問題。老賴的子女不可以上私立學校,這屬於限制老賴高消費的一種延伸。

    第五,夫妻共同財產問題。比如住房拍賣以後,只要按照夫妻財產的劃分,其另一半留足一半的費用即可。

    另外,有的大學也開始配合司法執行。對於老賴的子女要求其清償完畢以後才能夠錄取。浙江溫州蒼南縣饒先生的兒子在今年高考中考取了北京一所知名大學,學校卻通知饒先生的兒子說無法錄取,原因是饒先生在2年前因為欠銀行的一筆貸款未還,被列入了“失信人員名單”。

    綜上所說,實際上司法還是非常剋制的,雖然說會對全家有一些影響,但是維護了財產的公平性,沒有剝奪失信人家庭其他人的財產權。

  • 16 # 財經樂少

    每個人都是屬於自己的徵信,誠信是每個人另一張身份證,在古代當官如果失信於皇帝可能會被誅九族,直到現今的信用體系之中,失信的人也會禍害家人,所以說每個人的徵信都很重要,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徵信,儘量不要讓自己的徵信出現不良記錄,不然這會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還有家人的日常生活。

    失信被執行人會受到限制

    我們日常聽到的“老賴”即是失信被執行人,在網上一搜就可以知道詳細資料,目前2019年全國法院在加強對“老賴”的懲罰,不要以為失信隻影響個人,還會影響到家人,即是夫妻和子女。

    1.唯一的住房現在法院可以拍賣;

    2.法院可以凍結或查封虛擬賬戶,例如支付寶、餘額寶等;

    3.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同步芝麻信用,因此網購會受限;

    4.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5.失信執行人車輛上不了高速;

    6.買不了機票和列車軟臥而且個人買車也會被受限;

    7.限制炒股、買房、出境;

    8.養老金等福利會被直接扣劃;

    9.嚴重性達到一定可能最高被判7年有期徒刑;

    失信對家人的影響

    一、對於夫妻的影響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夫妻共同所有,即是雙方共同承擔債務,夫妻在法律層面屬於一個經濟共同體,所以一方的徵信有不良記錄,另一方貸款時候也會受到阻礙。

    二、對於子女的影響

    對於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來說是影響最大的,子女不能上私立學校,由於失信執行人被限制消費,而且不能加入共青團或者可能會被大學拒收錄取,同時也會影響子女考取公務員、軍校等政審,所以對於失信對於子女的前途來說,是影響很大的。

    最後總結

    在現今的信用社會中,個人徵信的覆蓋範圍越來越廣,同樣作用也越來越重要,所以要留意自己的徵信是否有不良記錄,現在徵信除了影響自己之外,還能影響到另一半和子女的日常生活。

    最後,為了自己,為了家人,請珍惜個人信用和保持徵信良好。

  • 17 # 心夢了無痕

    一人做事一人當,難道老賴不可以判刑嗎?非得要株連九族?這就是文明的倒退,人性的侮辱,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如果成老賴的話,支援判刑,支援罰款,支援對個人的所有處罰,就是沒理由失信累及家人和親友!

  • 18 # 熊貓投資

    最近幾年,國內的“老賴”數量不斷的增加,“欠錢是大爺,要錢是孫子”的現象層出不窮,更有部分老賴喊出了“我憑自己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讓不少債權人深惡痛絕,又無可奈何。這幾年國家已經逐步加大了對老賴的執行限制範圍,但是說“一人失信,牽連全家”還有有點誇張,目前國內對於老賴的家人確實做出了一定限制,但是整體限制力度並不算大,這或許是“罪不及家人”的一種考慮。那國內目前對老賴家屬有哪些限制呢?

    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

    很多人對於限制老賴子女就讀學校認為很過分,但是我們要看到,這主要是針對高收費的學校(比如各類私立的貴族學校),對於普通公立院校,國家並沒有限制老賴的子女就讀(其實這也應該,你都老賴沒錢還別人了,還有錢供子女讀私立學校,這就不是故意不還的嗎)。

    限制子女從事公職行業

    我國目前對於公務員、事業單位以及軍隊等國家公職人員是要求需要政審的,以往政審主要是看個人有無犯罪記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違規處罰記錄以及家庭人員資訊等;不過最近兩年新增了被審人父母是否有失信記錄。

    目前國家對於老賴子女的限制主要就是上述兩部分內容,其實整體來說,我認為還是在一個合理的處置的範圍之內的,並沒有說有太過分之處,當然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下,老賴的家人也會受到牽連。

    轉移財產

    很多老賴在涉訴前或者涉訴後,會透過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一般而言,老賴都是轉給近親屬,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判決轉移無效,撤銷之前的轉移行為,此時這些近親屬的財產就會被執行到。

    當然前提是債權人有證據證明這個老賴存在上述行為,這個是有一定困難的,這也是為什麼目前社會上出現很多一人老賴全家幸福的情況,所以我國的法院執行還是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總結

    對於因客觀因素形成的老賴,本身具有配合意願歸還的老賴,我認為可以適當放鬆對其限制(畢竟限制太多,這些老賴都東山再起也困難,比如最簡單的做高鐵都限制,他們又如何出去談生意,有收入呢?單靠打工,很多人一輩子都還不清);但是對於主觀因素形成的老賴,特別是惡意的老賴,應該進一步加大打擊範圍,不僅限制其銀行賬戶,包括其近親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父母)的銀行賬戶、名下財產及虛擬賬戶(支付寶、微信)都進行監控,因為這些惡意老賴很多都是有錢故意不還,轉移至近親屬名下的。

  • 19 # 老金財經

    現在是信用時代,一個人的信用已經能決定人的一生;但有種說法一人失信,牽連全家這個確實是有些誇張的,並非所有的老賴失信之後都會牽連到全家的;其實個人信用是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能因為一個人的信用把整個家庭都拖累了。

    失信的字面意思其實就是指未必信用,已經出現違約,沒有按照約定的事進行,成了言而無信之人。

    而法律上的失信就是指借款人跟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並非按照規還,或者惡意拖欠不還,逃避規還貸款經徵信系統檢測,金融機構檢測,以及經過法院審理判決之後的決定,出現這些情況的人最終被列為失信人。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失信跟家裡人是沒有關係的,個人的徵信情況不能代表家庭的徵信,所以說一人失信,牽連全家是一句不正確的說法。

    而為什麼會有一人失信,牽連全家的說法呢?

    其實真正失信人牽連全家的是個人財產而已,而牽連的不是徵信,當什麼情況之下失信人會牽連到全家呢?那就是家庭的某個人假如出現失信了,拒絕還款的情況之下金融機構,比如說銀行,銀行會走法律程式,透過法律程式將失信人名下的個人財產進行拍賣抵債,從而產生牽連家人的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失信人由於沒有能力償還了,作為家人也不可能眼睜睜的看著他被告上法院,家人肯定是想法設法的幫助失信人,把金融機構的債務給還上,避免失信人有勞苦之災。

    正因為失信人由於陷入困境,直接性或者間接性的影響了家人的生活,而作為家人這個牽連有些是被動牽動,有些是主動牽連,針對失信人的情況不同,將會出現不同的影響家人的情況。

    當然還有一種牽連家人的是口頭上的謾罵或者是行動上的打亂生活,這種情況最常見的就是網上金融,而且是一些不整個的金融。因為借款人在借款之時,都會填家人的電話號碼和住址,一旦借款人還不上了,催款公司都透過電話騷擾,去貸款人家裡鬧事,甚至是賭家門的情況出現,這個也是一人失信,牽連全家的說法。

    綜合以上對於一人失信,牽連全家進行了分析,其實這句話不是全對,個人失信是個人的事,肯定不會涉及家人,牽連家人;而牽連家人的是有些失信人個人的財產或者受到催款人的打擾等這些牽連,而不是信用的牽連,希望大家要明白。

  • 20 # 定格那段情45651996

    這不就是古人的株連九族嗎!我們是新社會,新中國,新人類,為什麼還要做出這麼愚昧,封建,的事情,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父母犯錯啟能讓兒女承擔,這是讓下一代仇恨社會,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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