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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處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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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offee84450194
事件其實已經很明瞭啦:兩位負債累累的租客早已預謀打算投水自殺,所以一直在臨死前在尋找殉情之地。所到之處皆是海與湖。哄騙說帶孩子去上海參加婚禮做花童。實際上是在海上參加他們倆的冥婚做花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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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蝸牛殼5969587
首先根據目前網上的這些資訊我推斷兩個租客很可能是被邪教蠱惑,帶女孩給他們當花童,其次我感覺孩子他爸爸還有爺爺奶奶都被租客騙了,相信租客很富有,許諾參加當花童會有很多好處,而事實並非如此,所以演變成了現在的樣子,目前女孩爸爸,爺爺,奶奶都不敢說出這個情況,僅為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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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柷氏三郎
從採訪女孩媽媽的內容裡可以看出,其一,女孩媽媽一直要求離婚,而章軍不同意,她說6月27日章軍發信息跟她說同意離婚。而章軍卻說是孩子媽媽30日聯絡他商量離婚的事。其二,本身約好的7月2日離婚,由於章軍走不開,時間調整到了7月8日。後期採訪女孩媽媽還說了她是先回的老家,然後讓舅舅陪著一起來杭州辦的離婚,為什麼?她也說了她怕,她在怕什麼?第一次採訪她時她就說了章軍脾氣暴躁,沒分開的時候經常吵架施暴,甚至打過孩子。當初孩子媽媽跟他生孩子時候,孩子媽媽才18歲。其三,最重要的一點,7月7日章軍已經明確聯絡不上孩子的情況下,7月8日依然跟孩子媽媽辦理了離婚。而7月8日也是他正式報案的日期。而8日孩子媽媽提出要見孩子一面時,他說孩子恨她,不讓見。之字不提已經失聯的事情。7月7日晚到8日零點左右那對租客死在了湖中,兩人脖子上被衣服纏了幾道繫了一個死結。最後個人觀點說一下,這個父親不是那種視女兒比生命還重要的父親。3日4日孩子被帶走了,依然不緊不慢回家。7日已經都聯絡不上孩子了,晚上睡一覺,第二天辦離婚。個人認為應該查一查章軍,經濟情況,再者查查孩子是否有保險?最後還是希望孩子平安無事[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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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雪無痕4225
真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對於孩子監護人麻木的憤慨!做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隨意將孩子交給他人。結果造成悲劇。浪費了大量的社會公共資源!這樣的監護人,難道沒有責任嗎?希望悲劇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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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冰糖葫蘆11704
應該是兩租客厭世想選澤自殺。他們又沒有共同孩子,兩人又特別迷信。想找一個孩子也就是花童去陪伴他們。所以騙走孩子玩樂兩天然後殺死,埋到一個偏淨的地方,祭典完畢然後雙雙自殺。估什在姑姐被埋的地方應該有小姑娘喜歡的玩具。所有的人應該去岸邊,山林中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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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活著是為什麼
租客應該是早存厭世之心,找個孩子帶走應該是彌補兩人沒有孩子之遺憾(所謂做花童更能顯示其心中所想),所有證據顯示,他們是早有預謀,孩子應該已經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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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小魚233888626
奇葩的一家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好像有問題,方方面面和常人不同。出事後,爺爺照常賣水果,奶奶接受採訪,看不出悲傷的感覺,像是在講別人家的事;爸爸雖然感覺不詳,照常和媽媽去離婚,好像離婚才是最大的事;孩子不見了,媽媽說沒有路費,來不了…拜託!現在這個時代,碰到這種事,還在為路費發愁~真是奇葩!當然,最大的癥結仍是倆租客,處心積慮接近小女孩,帶走小女孩,是早有預謀。但家人都不太正常~~沒有一個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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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769078772787
租客改變了去的方向,並且說了謊話,作為父親的章先生第一反應應該是先哄他們高興(因孩子在他們手裡),一邊聊一邊報警,定位。知道孩子在哪裡,當地的警方很快就幫忙找到孩子了。而章先生是和租客直言說報警的話,這樣會加大不安全的因素。但願孩子平安![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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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長翅膀的巫魚
真犯罪嫌疑人穿著這兩個“販賣兒童”的服裝假樣走進湖裡,演自殺,後把兩個“販賣兒童”男女殺死捆綁丟進湖裡,而女孩被真的嫌疑犯小船帶走了。這樣可以解釋很多疑點。 他們窮,所以想偷小孩賣,結果出了一些問題,賣家怕警方順藤摸瓜,所以就把這兩個人殺了。要殺的詭異一些,才不會懷疑,轉移警方視線,所以演了一出靈異自殺事件。 故女孩找不到了!完美!!! 女孩沒死,應該被交易了! 背後還隱藏著一個很大的人販集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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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妮妮狩
幾天只有租客發的微信資訊,沒有孩子父親的回覆,明顯是被孩子父親刪了。孩子父親約好離婚時間最後又說買不上票,又恰好是孩子失蹤事發之時,難以解釋。孩子媽媽說之前問孩子的情況,被孩子透過手機記錄找到了,而且專門回老家讓親戚陪同辦理離婚手續,也以沒有錢為由不去案發地,可見孩子的母親有多麼怕孩子父親。租客還說:你害死我了。言之鑿鑿雙方是有不可知的交易的。最大的疑團其實是女孩父親,所有的資訊都是他提供,反正無證人證據可以隨意說。奶奶爺爺不急著找孩子也沒有悲傷的表情,應該多少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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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心四城1395183218
前期不用講。分析1案發時間應該在那天19時到22時再精確一些應該在19:30到21:30分。2地點在三人進兩人出那個區域3可能被人接走,可能被害。如果被人接走那很幸運!暫不分析。4如果被害,嫌疑人事先是否踩過點?如果踩過點就直接到預謀現場,用時短,現場離監控點遠點。如果沒有踩過點,他們要選擇作案現場,然後作案,用時較長,現場離監控點可能相對近一些。5如果被害,又未踩過點。從監控看沒有特別的工具,可能是掐,勒,溺。6如果被害,屍體可能丟在岸邊水相對深的地方,或者埋在沙灘某處。7結合監控看看兩個租客,來去時衣服進一步判斷是在水邊沙灘還是岩石邊。如果換過在搜尋女孩時還要與搜尋衣服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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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婲L婲飛
越來越覺得邪教說更接近事情真相!從剛開始租客說要到上海參加朋友的婚禮,需要花童,然後又在鬼節自殺,就感覺是有預謀的。相信網友的智慧,上海即是海上,朋友的婚禮就是租客自己的殉情婚禮,花童就是他們的婚禮見證人,也是他們想要的孩子,因為有報道說他們再朋友圈說認了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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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恰恰無心用
這件事發生當天,我曾經猜測和邪教有關,現在仍然堅持這個觀點,這幾天網友都找出了一些證據,證明這兩個租客確實有迷信和邪教嫌疑。一、兩個租客似乎是預謀好的,當然小女孩可能是臨時發現的,但是如果沒能帶走這個孩子,他們可能還會換個地方帶走別的孩子。二、兩個租客帶走孩子第一站是去漳州,要查一查他們在當地的活動情況,有沒有接觸什麼人,是否受到什麼人的指使和操縱,才導致了後面的事件發生。三、在邪教活動中,孩子可能是有特殊意義,所以他們裝作帶孩子游玩,最後在特定地點特定時間實施邪教活動。四、必須徹查二人的所有關係,如果是邪教,一定是有組織或聯絡人,或者幕後操縱者,因為二人赴死如此堅決,明顯已經被洗腦。五、孩子家長的行為確有些疑點,特別是她爸爸媽媽離婚這件事,以及知道孩子失蹤後的不合常理的表現。六、根據監控拍攝到7號晚上19點到22點之間孩子失蹤,應該考慮兩個租客在這段時間最有可能的行為去找孩子。兩次監控拍攝的地點連線中間,應該就是孩子失蹤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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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reduioiky
女童失聯事件真相目前仍撲朔迷離,從常理上來說,男女租客的自殺令整件事極度詭異。
從男女租客找上小女孩開始到帶走都符合拐賣兒童的特徵,直至男女齊齊自殺,事件的演變卻跟拐賣兒童有很大出入,至少不涉及賣。
是否跟復仇有關?女孩父親是否無意中得罪過男女租客,然後他們找上門來實施報復?帶走人家小女孩後伺機害死,自知逃不過法律制裁,然後齊齊自殺。
難道跟某邪教信仰有關?經常到處旅遊,然後厭世自殺,跟早段時間深圳冰櫃藏屍事件有些相似,旅遊期間病了不醫等死、絕食、跳樓等,天冿一家親屬5口人出遊,最後厭世,剩一人活著回去。然這次女童失聯事件中,男女租客似乎也是如此,不同的是他們找了個小女孩陪,是否由於這對情侶男女沒了生育,想著到了陰間也有個小孩陪著……。不敢多想……
小女孩現在在哪裡?希望還活著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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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真相可能有4:
1、被邪教組織洗腦,且背後有人指控。從他們去村子裡住酒店,再到這個留守兒童老人家,再把還孩子騙走等種種跡象可以看出,前後比較縝密,一環扣一環,有預謀有準備,可能被洗腦,去另外一個世界,想帶上一個孩子,可能會獲得超生等,愚昧無知,把他們害了,而這個後面,可能有人在操作。
實際上,有網友發現梁某華的QQ空間內有多張“三山國王”神像照片,且租客二人屍體撈出時衣服綁在一起,被猜測與邪教有關。
2、拐騙女孩出現意外,擔心被被重判,選擇自殺。國家對這事拐騙未成年人的罪名,處罰是比較嚴厲的,而在這個過程中,一旦被拐騙的孩子出現意外死亡,就是罪上加罪,死罪都有可能,這一對“夫妻”極有可能就想到自己面臨死刑時,感到害怕,才選擇自殺。
3、極端反社會人格偏執型。兩個人,從生前的生活軌跡可以看出,都不是啥好人。據報道,帶走孩子的梁某華與前妻育有一男一女,女孩大一些,男孩16歲左右。女孩已經輟學,男孩在上中學。兩個孩子一直在老家由奶奶帶著,很少有機會見到爸爸,差不多也有十來年了。
另一名租客謝某芳離家多年,約40歲但一直沒孩子,打工認識梁某華後共同生活,村民稱她跟了梁某華後開始“學壞”,母親去世也不奔喪,曾向親哥哥和堂姐借錢數十萬不還。知道妹妹出事後,幾個哥哥也不願赴浙江處理後事。
4、孩子的父母可疑,是否參與?裡面貓膩比較多,多年不聯絡,孩子7號失去聯絡,8號突然離婚,母親10號才知道,你再看看其父親跟他們的對話,也是漏洞百出,他們對話中的“我給你害死了,給你搞到一點意思都沒有”等話,意味深長,何況,父親為何第一時間不報警等,疑點太多,父母都應該好好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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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愛之育之
百般虐待。
手段鄙劣。
慘酷殺害。
故,不忍聽聞。
#凌遠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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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小陳馬丁
1、租客兩人不是自殺,沒有第三者的情況下很難相互捆綁溺水而亡;2、章軍可疑,其已經意識到孩子有危險的前提下(號稱手機保留了很多影片資料以防不測)8號早上還堅持去了民政局辦理離婚很不符合常理;3、這是個經過很縝密設計的犯罪案件,通訊裝置核查肯定是公安機關首先要做的,目前來看還沒有案情通報,說明罪犯要故意隱瞞動機保護幕後黑手;4、租客兩人肯定不是人販子,人販子不會實名登記入住,得手後更不會和家屬保持聯絡;5、排除邪教犯罪,邪教組織成員會拿死亡事件當作壯舉,要讓世人都知道他們對教義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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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隻小飛鼠
1,兩個租客一起死,死亡必然需極大的勇氣跟明確的理由!理由是什麼?這才是重點啊,一是心裡承受不了的壓力跟事情,才會選擇死亡!二是有共同目標,去極樂世界!顯然,極有可能是二!2,窮困潦倒,滿嘴謊話的人選擇誘騙一個小女孩,小女孩能給他們帶來啥?一,身體器官,二,處女之身,三,販賣人口,顯然,處女之身的女童更是原因,可以祭奠或者陪葬!3,爸爸的情況比較可疑,脾氣古怪,暴躁,這種人究竟能有啥內心想法,似乎不太關心女兒,無從可知,建議公安多去了解!4,這兩個租客的社會關係,之前的行為軌跡,更應該瞭解清楚,因為,可以推斷出他們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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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超高校級的閃耀
我認為租客說:去上海當花童。爺爺以為是去上海(地名)。其實租客意思是就是去上海玩。只是爺爺誤會。 爺爺誤導大家。很有可能沒有花童一說。我推測真相:租客真心喜歡帶小孩去上海邊玩。小孩拿游泳圈在海邊玩。只是發生意外孩子溺亡或者失蹤。這租客本身條件不好。承受不住壓力。孩子的父親一說要報警。這倆人就扛不住選擇自殺。 其實事情往往很簡單。大家複雜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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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所有關鍵點就是兩個字:心態。租客的心態,爺爺奶奶的心態,孩子的心態,父母的心態。這是一個態度決定了一切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