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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睿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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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實話
說真的,看完這個理由真的是讓我驚出一身冷汗,難道現在訛人連套路都不用了嗎,隨便找個理由就是要錢,那未免無賴也太好當了吧。
首先,就這件事本身來說,公交車司機肯定是沒有任何責任和理由去賠錢給死者的。雖然有的公交車也說了不能吃東西,但是,這並不是說強制要求。只是出於道德提醒,就好比說我們都知道罵人是不對的,但是,你真的罵了,也不會說把你怎麼樣。另外,就公交車司機的權利來說,他的責任就是負責安全地把乘客送到站點,當然,這個安全僅僅指的是安全駕駛,而不包括這些乘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死亡。而在這件事中,馬大媽被噎死完全是因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雖然公交車確實會有顛簸,但是,這應該是乘客自己應該考慮的因素。總不能說,你不會游泳,然後你還非要往大海里跳然後淹死了,還要找誰負責吧。
然後,就肖大伯的索賠理由來說,真的是讓人好氣又好笑。肖大伯在接受採訪時還說本打算接下來和馬大媽一起去旅遊呢,那這問司機訛錢難不成是為了湊路費?說難聽一點,當時車上其他人怎麼不說他們沒阻止,這明顯就是找不到其他人了,然後公交車司機能找著,所以就訛了。反正對於老頭來說就是能訛點錢就訛點錢,訛不了自己也不虧。但是,這種行為真的是需要嚴厲譴責的,這些無賴就應該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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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理療劉
新聞媒體快歇歇腳吧,別無味的報道這類荒唐的新聞啦,又一個乘汽車噎死索賠,明天還不出現成千上萬個氣死索賠的。荒唐,簡直不可思議,慌鈕至極。剛評完吃飯摔倒訛錢五百,有看到此條新聞十分可笑,有一個要錢的,記住,不要白不要,有電視臺支援多要點,最少要五萬。這種新聞多於播,奇葩,啥事都講賠錢,反正有理無理攪三分,最後我也不白找,這就是屢次出現各種無賴奇葩。這裡需要說的是先有的樓梯還是有的人,走道失穩就可以額500元確實是好事,難怪小偷行竊摔死找被偷的要錢,自己摔倒找扶起來的要錢,小偷越牆行竊被主人家狗咬死要錢,自己管不住嘴猛喝死亡找陪酒的要錢等等,錢,錢,錢。今後,各大服務行業應當注意了,門口應當放一個診所,檢查是否有血壓高,腦血栓,頭暈什麼病的禁入,成立一個打官司的律師團,否則,你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另外,從新聞媒體看好像同情弱者,這樣的新聞不應上電視,會店家生意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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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夜雨如書
不但不應該賠償,還應該對這種類似敲詐勒索的行為進行處罰。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樣奇葩的事情真實發生,再一次重新整理了我的三觀。
馬大媽被噎死是因為吃了餈粑還是因為坐了公交車?這麼簡單的因果關係還需要細分嗎?我看馬大媽家屬的所謂要求就是赤裸裸地訛詐。
首先,公交司機無責。他的責任是安全駕駛,不是私人保姆。要說責任,陪同馬大媽一起的肖大伯責任最大,你為什麼不阻止老伴吃餈粑呢?
其次,公交司機在事情發生後第一時間把馬大媽送往了醫院,已經盡到了救助義務。從這個角度講,他也無需擔責。
再次,類似馬大媽家屬的這種“我弱我有理”的無賴行為應該受到譴責,不能僅僅是訛詐不成就不了了之。訛詐成本太低,才讓他們敢於無視事實隨意開口。
退一步講,即使當時車輛有顛簸,但選擇吃餈粑的主動權仍在馬大媽的手上,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她應該為自己的選擇承擔相應的後果。
不知道賣給馬大媽餈粑的攤主現在是何感想,會不會被嚇得關門了。
調侃歸調侃,針對這種只要死人就必須找背鍋俠的做法應該有相應的懲戒措施。合理維權應該支援,但是無理取鬧應該受到制裁。這不僅是道德底線問題而且是涉嫌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建議按照提出索賠的金額對其進行雙倍處罰,他們不是想要錢嗎?提高訛詐成本,罰得讓他們心疼,不僅能讓他們長記性而且可以警示後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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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之初
如果在公交車上吃東西噎死能獲得一大筆賠償金,那麼憑我的智慧,不噎死或者笑死自己肯定能發幾個億的財了!
公共交通工具上有規定禁止飲食的,也有建議不提倡進食的,主要目的是在於食物掉渣會招來鼠患,有造成破壞交通工具電線等其他故障的可能;食物味道導致其他乘客不適等情況;至於進食本身造成的安全問題罕見,也不在責任之內。乘客不在公交車上吃東西也是文明和個人良好素質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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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理得心安
現在很多人做事,一旦結果是自己不願接受的,就千方百計的推卸責任找背鍋的,無邏輯無底線已經達到無恥的地步。
大媽吃東西噎死,是該自己負責的事,吃東西小機率能噎死人是每個成年人都懂得的道理,也是成年人吃東西所要承擔的風險。
東西你吃了,出了結果卻不想承擔責任,還想讓無辜的人替你承擔,那叫無賴。
如果按家屬的索賠邏輯,大媽是在公交上吃東西噎死的,那最應該負責的是跟大媽同行的那位大伯、是賣餈粑給大媽的那位攤主、是生產做餈粑糯米的那位農民、……
如果覺得最後的那些“責任者”不好找的話,還可以說該負責的是當天的太陽和地球——如果當天地球不轉了、太陽不升起來,大媽就不會出門吃東西了!
法律上,是由詐騙罪的——用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的辦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都屬於詐騙罪。
而大媽家屬的行為,看似屬於無賴式碰瓷,實際已經涉嫌詐騙企圖了。
所以,一味聲討大媽家屬的無理要求是不夠的。
如果大媽家屬不停止敲詐公交公司/當班司機的行為,則公交公司/當班司機可以企圖詐騙為由報案,當地公安機關也應以企圖詐騙+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為結果、給與治安處罰!
只有當這種對社會政策秩序、道德的侵害行為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罰,類似碰瓷、霸座等無恥行為,才能真正打擊那些無恥者的無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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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課餘拾趣
這讓我們深深感嘆: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你吃東西噎死了,關司機何事?與同車乘客何干?假如,可以怨別人的話,我們找出幾十個跟這事有點絲毫聯絡的個人或單位。明明是該怨她自己,我們總不能一出事就推卸責任,遷怒別人吧!
希望這種事大家勇於譴責,不能讓它再挑戰我的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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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pd哥
吃的撐死了,飯店責任太大了!!高風險行業!!一百個人有51個,摔倒了,證明飯店有責任。一百個人,99個沒問題,就你出了問題,你就算摔死了,也是你自己的責任。我認為飯店老做夠意思了,良心老闆!![機智]!!這老傢伙一家,不是什麼好東西!就想訛點錢而已!!國人出了問題,從來不反思自己的問題,總想是別人的過錯,必須訛點才夠本,劣根所在!我敢說,人家店裡設有警示提示,還可以說老傢伙不識字,該用語音播報為藉口,訛商家!!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就算用語音,還可以說老傢伙是聾子,老傢伙聽不懂普通話,聲音太小或太大聽不清等諸多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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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二哥拾影
當然,最後認定公交車司機沒有責任。
公交車司機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開車,不是阻止乘客吃東西。
這隻能說是一場意外!同樣的,如果這位大媽吃東西,公交車阻止了,而大媽不肯聽,甚至為這件事生氣而意外身亡怎麼辦?或者公交車司機因為阻止,大媽在回答的過程中噎死怎麼辦?
這本就是一場意外。何況在大媽被噎著的過程中,司機還把車開到了醫院。我覺得司機是在做好事,不能讓做好事的人最後卻惹上了麻煩,這樣以後大家碰到相似的事都怕引起麻煩而躲的遠遠的。
當然,大媽和老伴的感情很好,他們還有一起旅遊的打算。沒想到卻發生了這樣的事,3元錢買的餈耙沒想到卻要了老伴的命!死的真叫人難以接受。吃的過程中大媽還讓老伴嘗一口,能看出來兩人的感情很好。
經常看電視劇中這樣的鏡頭,如果一個人在飢餓的情況下,會吃的很急,往往會噎著,旁邊的人就會提醒慢點吃,這時候會喝一些水,看到今天這件事,原來還真有吃東西噎死的,看來吃東西也有講究。
尤其是小孩和老人,吃東西的時候一定不能太急,而這位老人還是在車上吃東西,吃的還是這種粘粘的餈耙!結果堵住了氣管而喪命!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吃東西噎著喉嚨最普通的是喝水,那如果堵住氣管該怎麼辦呢?我曾經被辣椒堵住氣管,那滋味真難受,有種方法叫海姆利克法,具體的方法就是患者坐在座位上或者站在地上,另一個人站在患者的身後,雙手環抱著患者的腰,雙手重疊放在患者上腹部肋骨的位置,然後快速的向上或者向後加壓,利用肺部的氣流將食物逼出來。有一部電影就有這麼一段,一位老奶奶吃棗結果被棗核噎著差點喪命,好在男主角用這種方法平安救下。
人生真是無常,老人失去了老伴肯定很難過,但不能因為在公交車上就讓公交車司機進行賠償。這個真說不過去!
這位大媽也一把年紀了,在公交車上吃餈粑作為老伴應該提醒一下,到家慢慢吃不好嗎?即使不噎著也不怕燙傷了嘴?尤其是這種粘粘的食物,燙到了摔摔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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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寒石冷月
都多大個人了,還竟然出現吃餈粑被噎死的笑話, 但是這事能讓人同情嗎?怎麼去同情?如果說是一個嬰兒或幼兒出現這種事,還說得過去。但是出在一個大人身上,幾乎讓人感覺到不可思議。
而事情出了後,死者家屬竟然要求公交司機進行賠償,這就更屬於無理要求。因為公交司機主要職責是開好車,確保行車安全,哪會有精力關注車上誰吃什麼東西卡住了。因此說,不管家屬怎樣提出無理的索賠要求,法律都不會予以支援,只能自認倒黴。
訛詐,如今成了社會上一種讓人很難理解的現象,各種形式的碰瓷,層出不窮。而這位公交車上吃東西噎死的大媽,其家庭提出索賠也是一種訛詐行為,對於這種行為,我們必須要予以譴責。只是這件事,讓很多經常乘坐公交車的人吸取了教訓,在車上不要隨意吃東西,一來影響衛生,二來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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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Winniebbb
奇怪,這位大伯怎麼沒要醫院索賠呢?
醫生居然沒把人救過來?肯定是沒盡力。要索賠。
以後公交車得立個牌子
提醒!!!
不要上車吃東西!
噎死不賠!!!
以後飯店要立個牌子
提醒!!!
不要吃太撐!
撐死不賠!
難怪現在社會上的人越來越冷漠了
公交司機沒義務送你們去醫院,耽誤自己的工作。
完全可以叫輛計程車你自己打車過去
或者叫救護車在那裡等
好心送你們去醫院還要被訛上
看照片裡那個老頭就不是什麼好人
沒看他多傷心的表情
滿肚子想著怎麼理由他老婆的死訛錢
如果他有兒女知道也不阻止
一家人都不是什麼東西
以後全家人遇到什麼事快死了 也沒人想救他門
怕被他們反咬一口 來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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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秋實66227939560
想來就來:
現在什麼樣的麻煩事都可以找個背溼鬼索賠,這些人到底長沒長臉哪?到底要不要臉哪?在公交車上你要吃東西,誰管得著?那是你高興,自己老公都沒制止,誰能多說一句,多一句就會有“要你管“,這句話等在那裡,哪知這女人是運氣不好,餈粑卡在氣管憋死了,哪知家屬要公交司機賠償,理由是公交司機不制止。多麼好笑的事情,多麼奇葩的理由?這是哪挨哪啊,公交司機還要長個後眼睛,還要禁止她吃東西?那是不是管得太寬一點?別人公交司機應該找你家賠錢,多麼晦氣的事情,人死在車上,膽子小還不敢上夜班了,你們說對不對呀?
現在人哪,老想找人賠錢,就象天上掉餡餅似的,快別找麻煩了,那司機要是反訴一下,你家吃不完要兜著走,你們信不?不信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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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平淡人生一帆順
江北馬大媽,攜夫公交搭,早餐手中捏,一塊大餈粑。
悠然人落坐,餈粑塞嘴巴,一口咬得大,不慎喉嚨卡,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結果進氣沒,慘遭閻王抓。
親屬聞得信,不運屍回家,竟將司機怪,無端找麻紗,說是沒阻止,才惹禍事發。司機睜大眼,人都被嚇傻。
此事真有味,世間最奇葩。自把東西呷,卡死是命差,活該有此劫,命中註定噠。何況還有伴,怎麼不怪他。
你把司機怪,無非想錢拿,司馬昭之心,把人當寶耍。可是誰會願,都有腦袋瓜,就是二百五,也知是敲詐。勸你快莫鬧,不要招人罵
尿歪怪馬桶,天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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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生不掉線
這是窮瘋了的表現嗎?什麼事情都能扯上別人賠償?這就是多少善良人士變得冷漠的原因吧!幫人反被訛詐成了一個社會的詬病。
如果真的公交車司機在大媽吃餈粑之前去阻止了,大媽必然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誰有能這時候她不會出意外呢?一樣碰到這種人怎麼樣都會被訛詐,公交車上有禁止食用食物公告,並且附帶後果自負,這種情況你能訛著人家公交司機?
照這個理,你喝水噎死了你還要狀告水務公司?你衣服穿少凍死了你還能狀告天氣太冷?你出了車禍還能狀告國家路上車太多?沒事找事胡攪蠻纏!
公共場所規定大家都應該去遵守,你不遵守導致的後果肯定要自負,輕者被罰款,重者就例如這個大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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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莫忘初心242650426
公交車司機太難當了!由一些低劣素質的乘客要求隨意停車引起的打罵,搶奪方向盤導致了交通事故,又發生了因噎致死,質問駕駛員為什麼不阻止吃東西,家屬竟然無理要求賠償的事件,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奇聞異事。
乘客因為公交車上吃東西被噎,搶救無效身亡。從尊重生命而言,應當予以同情。但是,乘客因噎致死前吃東西時,怎麼不問問公交車上是否允許吃東西呢?如果問了,又允許乘客吃東西,也許還可以認為司機有一星半點責任呢!
自己在公共場合的公交車上,狼吞虎嚥,飢不擇食的食像,因噎發生身體健康狀況,司機又送醫院進行了及時救治,無法因為送醫不及時瑕疵藉口的情況下,又非常牽強附會的將乘客吃東西,被噎的責任企圖歸咎於司機沒有勸阻,於法於理豈能說得通?
專心致志開車的司機,將大部分精力集中在觀察確保路面安全的同時,又通過後視鏡觀察車內乘客是否站穩,以及上下車安全投幣等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事項。至於吃東西被噎那樣的事情,司機怎能觀察到呢?況且又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憑什麼承擔乘客吃東西被噎致死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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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柱呦
一樣米養百樣人,生活中總有這樣一群人,發生意外之前我行我素,一副我的事幹你屁事的樣子。出了事又從來不想自己的問題,會第一時間把過錯推給別人。
就像新聞中的大爺,第一時間不是為陪伴自己大半生的伴侶哀傷,而是想立刻訛錢,訛一切能搭上邊扯上關係的人的錢,我先說還好旁邊沒有人出手相救,不然大媽就可能不是噎死,而是被旁邊人勒死的了。
當然了,這大概就是中國現下的風氣吧。商場裡小孩電梯間亂跑家長不管,摔一跤就立刻找商場賠;樓上掉下來盆花砸死個人,不管是誰家的,樓上所有不能提供不在家證明的一起賠錢;晚上門口停車回家睡覺,早上起來被告知昨晚有電瓶車撞你車上撞死了,你得賠錢。招誰惹誰了,睡個覺就睡出去幾十萬;扶老人沒人這明還是得賠錢;
我們的世界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不恥了,人的臉皮什麼時候變得如此厚實。總說出國旅遊被外人嫌棄,不要抱不平,也得找找自己國人的原因,像大爺這種人連同種族都不忍直視,外族人會慣你毛病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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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華髮少年
不索賠是沒有收穫的,索賠總會有收穫,即使沒收穫也沒損失!
人一生能吃多少,冥冥中自有定數,人行衰運,行路打倒退,喝口水也噎著!話說有一位馬大媽與肖大伯坐公交車,上車前,馬大媽買了一塊3元錢餈粑,美滋滋的邊吃邊上公交車。
剛上車沒一會,馬大媽臉色就突然發青,並且呼吸出現了困難。原來一大塊餈粑卡在了氣管位置,肖大伯雖然做了一些應急措施,但是依舊沒有用,司機馬上把大媽送到了最近的醫院裡。可惜,在醫院搶救了40多分鐘,還是沒有搶救過來,馬大媽不幸身亡。
沒有一點點防備,好好一個人就這樣突然沒了,家屬親友當然會傷心欲絕,旁人也會感到惋惜與哀痛!本來這就是一個意外,是死者自己造成的悲劇!但是想不到的是肖大伯認為公交車司機要對此意外負責,要賠償,理由就是公交車不準吃東西,司機不阻止他們吃東西的,如果阻止了,馬大媽就不會噎死了!
幸好沒阻止!司機大佬抹了一額冷汗,幾乎惹屎上身!幾十歲人了,明知公交車不準吃東西你還了吃?若然司機阻止,這大媽大伯可能不單止不聽,還會和司機槓上。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北京地鐵無賴男吃龍蝦亂吐皮的臺詞“扔垃圾不犯法!警察也管不了!你們別叫人了,叫人也沒用,我又沒犯法!”變成“我吃東西又不犯法,警察也管不了,你為什麼不准我吃!”激動之餘吃上一口餈粑而噎死,在這樣情況下,你說,從以往我們看到的那些奇葩判案來說,這司機可以說百分百會負上責任!
為什麼無論出了什麼事,有理沒理,自己作死家屬都會索取賠償呢?你看:心臟病患者洗澡死在浴池,浴池老闆賠錢;爬樹偷果摔死,樹太易爬兼無不準偷、爬警告標誌,果樹主人賠了錢;小偷偷東西,店主發現追討,小偷病發死亡,店主坐監兼賠錢;打麻將胡大牌,激動興奮而亡,牌友與麻將館賠錢。。。。。。這些看似匪夷所思的賠償案例不勝列舉!
為什麼造成這種匪夷所思的“我弱我有理,會哭的孩子有糖吃”的無理索賠大量發生,甚至惡性維權鬧事呢?因為我們有大量高水平的以維穩和諧,以人道主義,息事寧人和稀泥的法官。
所以,大媽坐車吃東西噎死,大爺對司機聲索賠償是有道理的,而“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不索賠是沒有收穫的,索賠總會有收穫,即使沒收穫也沒損失!萬一碰上上述那些判例的和稀泥法官呢?
各位讀者又如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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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律師獨角獸
如果這種在公交車上噎死的可以找公交車司機,那麼在馬路上噎死的是不是要找公路局。這家屬絕對的無理取鬧,不能縱容。
整個事件看起來,公交車司機一點責任都沒有。人家司機的職責是開車,只要保證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就可以了。司機沒有義務提醒乘客該不該吃東西,可不可以吃哪謝東西。更何況司機還把這老太太送去了醫院。
既然司機沒責任,那麼打官司也不怕,沒有賠償責任。倒是這家屬有點意思,腦洞大開到能想到找公交車司機索賠。拜託您二位是成年人,吃東西自己要注意的吧。
所以我們應該堅決鄙視這種死哪訛哪,以為會鬧的孩子有奶吃,一心奔著錢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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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汐水柔情
最近一位大媽在公交車吃餈粑,不幸被嗆死,家屬要求公交司機賠償,而賠償的理由是,公交車司機沒有阻止大媽吃餈粑,所以導致其死亡。
對於這件事情,大家會覺得非常奇葩,現代社會上太多的社會現象無法令人理解,其中這個案例就非常的另類。在生活中,我們可能隨處都會見到,公交車有人吃東西的情況,特別是早上,上班族在車上都會出現吃早餐的時候,那麼這種情況,公交車司機有權利要求乘客不在車上吃東西嗎?答案是沒有。
在車上吃東西,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但是公交車司機能建議你不要在車上吃東西,和亂扔垃圾,因為這是大家公用的,不是某一個人的,所以公交車有權利讓你不要亂認垃圾,但是沒有權利不讓你吃東西,更沒有義務,為你吃東西造成傷害負責。
如果按照本案例中家屬的要求,大媽吃餈粑嗆死了,公交司機有義務進行賠償,那麼按照這個邏輯,賣餈粑的那個人豈不是成了罪魁禍首了?如果那個人不賣餈粑,大媽就不會死,再往後推,如果大媽不買餈粑大媽就不會死,歸根結底責任又回到了大媽身上,如果當初大媽不買餈粑,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
如果說大媽當場被嗆到,車上的人有義務進行搶救,但是這個義務不是說一定要救,這要看周邊人的素質了,人家想救就救,不想救,那也是人家的權利,萬一沒救過來,這個救人的人,恐怕要被家屬以施救方式不正確,導致大媽死亡,要求賠償,那麼這個時候,恐怕你就脫不了關係,而且這種官司,是很有可能要賠償的。
對於這個家屬要求公交司機賠償的理由,確實太奇葩,按照這個家屬的邏輯,以後公交車司機都不允許車上乘客吃東西,萬一吃死人了,公交司機還得負責人,以後賣東西的人也不要賣,萬一你賣的東西,人家也吃嗆死了,你還得賠錢。按照這個邏輯,生活社會中到處都是危險,你以後走路要是摔死了,還得找清潔工賠償,怪他沒把地掃的太乾淨了,導致其摔死,是這個道理不?
做人還是需要有點道德,最近社會各種奇葩事件層出不窮,真實令人無法理解。社會越來越進步,人們知識水平越來越高,但是人們的素質卻越來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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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山東海哥
看到這個新聞我哭了一天,做人難,當司機更難,如果自己病逝了是不是應該去找醫院索賠呢?為什麼沒有幫我看好病,這就是無稽之談,現在我們就喜歡找事,動不動就要求索賠,好像我們所有人都成懂法的人了,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強,這應該是訛詐,更確切一點說這應該是無恥。
自己吃東西噎死屬於個人行為,這是在公交車上,如果馬路上你應該找誰索賠呢?難道找警察嗎?你們為什麼不去我行走的路上巡邏,這是無稽之談啊!竟然指責司機沒有制止她吃東西,如果司機制止你,你不大喊大叫嗎?有可能罵人。
別什麼事情都想錢,人都沒有了,給再多的錢有什麼用呢?總不能落一個人死了,錢沒花了吧!你們也真能想得出來,居然要求司機賠償,理由是為什麼沒有制止,太天真,你應該去找賣餈粑的,他不賣你絕對不會死,連帶找種餈粑的,如果他不種 ,你絕對也吃不上,然後找城管,為什麼不加強對小商小販是的管理,如果不讓他擺攤設點,你絕對也吃不上餈粑,這樣的理由我感覺比較充足。
不是什麼事情都需要賠償的,濟南老人帶孩子去公園,有個孩子家長給另外一個孩子一根香蕉,死法和你一樣,也是噎死的,最後要求對方賠償70多萬,經過開庭一分錢不賠,對方主觀沒有惡意,孩子五歲有吃東西的能力,最後賠了4萬元的起訴費,我看大家想錢都想瘋了,動不動就是錢。
成年人噎死屬於自己的行為,自己不夠小心,和任何人沒有一毛錢的關係,你所說的為什麼沒有制止,這種理由太過牽強,不予支援,你的要求已經成為了一個笑話,你賠償的理由也會寫入白皮書,希望你珍重,以後吃東西悠著點,細嚼慢嚥是安全保障。歡迎大家留言發表自己不同的觀點,謝謝
光明網12.15訊,近日,家住在江北一位馬大媽,因為在公交車上在吃3塊錢一塊的餈粑,不幸卡在了自己的氣管上,導致了自己最後被憋死。當時家屬就要求公交司機進行賠償,並且賠償的原因竟然是賴公交司機沒有及時的制止大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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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型碰瓷!
大媽在車上吃東西噎死,自己作為丈夫也不阻止,只能是自己的問題。公交車司機是見義勇為,見到大媽噎住了,立刻開著公交車把大媽送到醫院救治,這樣的公交車司機真的是好人啊!
大媽自己噎死了,大伯就認為是公交車司機不勸阻吃東西的責任,就想著找公交車司機賠償,這樣的失德行為簡直就是貽笑大方,這樣胡亂聯絡簡直就是強盜邏輯。這樣的家屬也是屬於耍無賴了。
在大媽送到醫院救治,搶救了四十分鐘之後,終於沒有搶救過來。大媽走了,肖大伯後來竟然埋怨公交車司機,想要公交車司機賠償,說司機是可以阻止我們吃東西的,如果公交車司機阻止了,這場悲劇也就避免了。這樣的說法就是強詞奪理了。
這位大伯真的是在推卸責任,也是糊塗了。自己作為丈夫都沒有阻止,還賴人家公交車司機,也是有點無恥了。公家車司機肯定是沒有責任的,畢竟作為公交車司機就是安全駕駛車輛,安全地將乘客送到站,而沒有阻止乘客吃東西的責任和義務。
現在社會上有些人,出點事情就知道賴別人,就準備訛詐別人,真的是一點倫理道德都不想講了,只是一味地認為別人有問題,別人要賠償自己。根本就不想自己有沒有問題。
像這位大伯就是這樣,老伴因為吃餈粑噎住了,公交車司機還幫忙駕駛公交車把大媽送到醫院進行搶救,這是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誰想大伯非但不感激,還竟然想讓公交車司機賠償。真的是人心不可推測,真的是不敢想象。
綜上所述,公交車司機把大媽送到醫院救治,是見義勇為,大伯應該感激的。絕對不應該埋怨司機,還想讓司機賠償。這真的是誣賴好人,真的是失德,也是碰瓷的一種了。
感謝閱讀,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