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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霽視角

    1922年12月1日,溥儀完成大婚,此時清王朝已經被推翻了10年,這一年他同時擁有了婉容與文秀兩位美麗嫻靜的女子,而這兩個女子卻成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恥辱,帶給他無盡的傷害。

    1931年8月23日,文秀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原因是她再也不願意承受溥儀對她的冷落,和宮中的不自由,溥儀做夢也想不到他貴為皇帝,他的妃子竟然敢向他提出離婚,這件事讓整個皇室和前清大臣們頗為震驚。

    當時文秀髮了一封律師函給溥儀: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這樣的要求,對普通人來講輕而易舉,卻讓溥儀十分為難,文秀的要求未能得到滿足,這讓溥儀和解的想法變成了泡影。

    文秀的這種做法是對舊文化的一種挑戰,當時他的家族極力反對她離婚,族兄文綺甚至登報譴責她這種行為,然而這並不能阻止文秀要離婚的決心,文秀也在報上回應了此事,表明自己離婚之心的堅決,這一來二去的登報,將此事鬧得滿城風雨,妃子要和皇帝離婚這事成了街頭巷尾的熱議,此事被當時的人們稱為“刀妃革命”。

    1931年9月13日,中國第一樁皇帝離婚案在天津開庭公開審理。

    溥儀作為中國的末代皇帝,中國第一個被開庭審理離婚案的皇帝此刻,皇帝的權威、丈夫的尊嚴,都被文秀踩在地上摩擦。最令溥儀尷尬的是,這場官司,他居然還輸了

    溥儀此時卻拿出一道聖旨,並當場宣讀起來。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

    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的這一做法屬於最後的遮羞,他努力想維護住他作為皇帝的最後尊嚴,然而此時,現場的聽眾卻並不買賬,皇帝的龍威已經不能唬住民眾了,在場所有的人聽後,都放聲大笑,甚至還有人嘲笑道:“他還把自己當皇帝呢,可現在早不是大清國了。

  • 2 # 縹緲峰下一粒沙

    溥儀離婚案,是那個時代的大事件,震驚中外,被稱為“刀妃革命”。自古只有皇帝拋棄嬪妃,從來沒有嬪妃拋棄皇帝的。

    當然,此時的溥儀十年前已經遜位,不再是皇帝了。這應該也是文繡下定決心和他離婚的原因吧。

    敢於和遜帝離婚的文繡,並不是大家想像中那種解放了思想、想要衝破舊式束縛的覺醒女鬥士。她是個性格直爽的姑娘,在溥儀身邊受了委屈,就和年紀相仿的表侄女玉芬哭訴,玉芬受過新式教育,建議她和溥儀離婚,索要贍養費。

    (皇妃文繡)

    文繡當時就心動了,後來又和妹妹文珊商量,文珊也是同意的,三個姑娘就決定了這麼大的事情。

    1931年8月25日,文珊前去溥儀一家居住的天津靜園,文繡以散心為名隨她離開,此後再沒回去。

    很快就請了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三位律師幫她打官司,先給溥儀發了封律師函,上面寫著:“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溥儀很慌張,他還是頭回遇到這種事情呢。派人去和文繡溝通,試圖說服她改變主意,回到以前的生活,文繡不同意。

    在某些人的攛掇下,文繡將溥儀告上了法庭,索要個人日常生活用品和贍養費50萬元。

    (皇妃文繡)

    溥儀顏面大失,惱火不已。一方面,他成為第一個被嬪妃拋棄的皇帝;另一方面,人們都知道了文繡入宮9年還是處女,由此很容易推斷出溥儀不行……做為一個男人,這是種恥辱。

    再恥辱也沒用,皇權已不在。雖然滿清遺老遺少們大罵文繡辜負皇恩,不忠不孝,但更多的人拍手稱快,畢竟痛恨滿清皇室的人實在太多了。

    法院的判決是兩人離婚,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文繡可以帶走平時用品,回北平母親家生活,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情。

    (老年溥儀)

    也許是太羞恥了,溥儀當庭宣讀了一封聖旨強行挽尊。內容是:“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這意思是說,是他溥儀不要淑妃文繡。但大家都知道實際上是怎麼回事,於是鬨堂大笑,傳出去也是一時笑談。

    但離婚之後的文繡,生活也不好。家族裡只有妹妹文珊支援她離婚,其他人都在指責,有個族兄還寫了封信登在報上罵她;母親已經去世,家裡的老房子也被賣了,她只好和同樣已經離婚的文珊租了個小屋住,為了生計不得不出去工作。

    溥儀給她的5.5萬元是筆鉅款,但付了一部分律師費,又被上面提過的玉芬騙走大部分,所剩無幾,淪落到叫賣香菸為生。

    但她應該是不後悔的吧。

  • 3 # 頤生呵護

    敗訴後覺得丟臉面子,便安裝古時的做法寫了一份他認為的的聖旨意思淑妃不守祖制,剝奪封號貶為庶人。但是當時他已經不是皇帝了,所以引的鬨堂大笑

  • 4 # 趣談唐宋元明清

    趣談答案:末代皇帝溥儀在離婚案件敗訴之後,拿出了聖旨,當作自己的最後一塊遮羞布。來讓我們看看這最後一塊遮羞布究竟是怎樣演變的吧。

    事件回顧

    無論是溥儀寫過的書籍還是民間各種原始資料都不難發現,末代皇帝溥儀和文秀也就是他的妃子,一直關係不密切。

    這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因為在那個年代,這種事情很容易被傳得遠遠的,畢竟八卦新聞老百姓也喜歡講講。

    後來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事情,文秀最終決定和末代皇帝離婚,而文秀在離婚之前,也曾經在報紙上寫過自己這樣做所遭受到的家族的威脅以及家族的恐嚇。

    當文秀把想要和溥儀離婚的事情告訴自己家族的時候,自己的哥哥竟然揚言要揍自己,而文秀即便面對諸多困難也都堅持了下來。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

    正是文秀寫給溥儀的律師函當中的一句話,我們簡單的摘抄下來就不難發現,末代皇帝溥儀和文秀已經有將近9年的時間沒有發生過關係了。

    在公元1931年9月13日,文秀和溥儀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徹底走向了分裂的埠,而在這一天中國第一例也是最後一例皇帝離婚案,在天津正式開庭。

    沒錯,這就是事實

    這一次開庭幾乎沒有任何懸念,溥儀基本默不作聲兒,文秀已全權託付給了律師發言,這場案例的結果便是離婚成功。

    當時這件事情轟動到什麼程度呢?再也沒有人稱呼她為妃子了,而是稱她為刀妃革命。

    簡單來講,這個時候的文秀,她的名聲,她的知名度要比溥儀高出2~3個檔次。

    而面對這種情況,溥儀竟然拿出了聖旨,當庭宣佈:江文秀貶為庶人。

    這道聖旨之前的時候我也查閱過,僥倖查到了,但不知道是真是假,畢竟那個年代類似於這種謠言還是很多的。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

    而在這句話的後面還有著對應的日期,是宣統23年9月13日。

  • 5 # 歷史咖啡廳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這就是溥儀在法庭上鬧笑話的原因。

    溥儀離婚案,可以說是有史以來第一位站在法庭上的皇帝了,他以前可是萬人之上的主宰者,中國百姓心目中的真龍天子,站在法庭上接受質詢,自尊心哪裡還受得了?天津法庭上,溥儀受盡了別人的冷落,他也嚐到了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悲涼。下面,小雪對於這個事件,簡單的做一個說明。

    文秀離婚的真因:溥儀不生孩子。這同時也造成了文秀內心的反叛,在當時舊社會的思想潮流中,文秀走在了最前面

    說起溥儀,就有一件事非說不可,那就是他不生孩子,至於原因很多人也都知道,在溥儀小時候,很多宮女和他做遊戲,造成了以後生理方面的陰影,抱憾終生。

    另外,文秀離婚的原因還有婉容,宮中並不自由,文秀嚮往自由和民主,她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選擇一個愛自己的人,並不是受人冷落的人。

    1931年8月23日,這場震驚全國的文秀離婚案在天津法庭公開審理,原因是,文秀沒有得到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滿足。

    輸官司,溥儀顏面盡失:他在法庭上宣讀了一道聖旨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認為,自己作為皇帝,有對文秀的罷免之權,但是,現在已經是1922年,距離馮玉祥北京政變已經發生了足足10年有餘。

    這樣的聖旨在眾目睽睽之下,成為了人們的笑柄:還把自己當皇帝呢?下聖旨,誰會聽!

    判決下來了,溥儀敗訴,文秀離婚成功,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離婚案!

  • 6 # 公元前

    溥儀的前半生可以說是非常坎坷的,作為在深宮大院中的九五之尊,清朝的末代皇帝,在他身邊並沒有一個知心的人來輔佐他,在他3歲的時候,親人就和他分開了,一手遮天的慈禧太后,剛剛宣佈溥儀是大清的皇帝,就撒手人寰了。

    溥儀在這麼個深宮大院裡,什麼都不懂,每天都要坐在龍椅上,還有一幫人天天都要向他朝拜,然後就是一聲萬歲萬歲萬萬歲,可是溥儀什麼都不知道,從小在他身邊圍著一幫阿諛奉承的人,只是為了達到自己各種各樣的利益。

    後來被迫做了日本人的階下囚,當了一個偽滿州皇帝,整天提心吊膽,活在恐懼中,本來作為皇帝,應該受到人們的尊敬,但是卻每天活在恐懼中,他的前半生就就這樣度過了,什麼都不知道 ,也沒有人對他說過真話,所有的經歷都要靠自己摸索。

    關於溥儀和他的妃子們有一個真是的故事,文秀其實是溥儀最寵愛的妃子,但是讓人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妃子拼了命也要和溥儀離婚,在離婚之前他們之間的關係還是非常融洽的,據說,溥儀為了她什麼都可做,她要什麼溥儀都會給她。

    在溥儀被趕出宮後,文秀竟然向溥儀提出離婚,文秀為了和溥儀離婚自己偷偷的找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她要求律師無論如何也要幫自己和溥儀離婚哪怕自己被趕出宮。這件事情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歷史學家將他們離婚的事情稱為”刀妃革命”。

    那天在法庭上,法官宣佈文秀勝訴,溥儀必須和文秀離婚,溥儀聽到法官宣讀後,一氣之下,在所有法官面前,溥儀竟然拿出一道聖旨,當場宣讀起來,內容大概意思是自己妖休了妃子文秀。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讀完聖旨後,在場所有的人鬨堂大笑。

    總結:清朝末代皇帝溥儀可以說是非常悲劇的,就連自己最親的人都要離開自己,可以說他的人生悲劇也折射了清朝滅亡是必然的。

  • 7 # 小太陽D

    溥儀做的這件事情就是在庭審結束之後,當眾宣讀了一份聖旨了,具體是怎麼回事呢?下面小太陽就帶大家仔細的瞭解一下。

    刀妃革命

    刀妃革命是什麼呢?就是我們題目中所說的溥儀的離婚案了。

    文繡入宮

    離婚的主人公之一就是溥儀很喜歡的妃子,鄂爾德特·文繡。公元1922年,透過照片被選入宮中成為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的皇妃,比皇后婉容提前一天嫁入皇宮,被溥儀以隆重至極的婚禮迎娶到宮中,在後宮中被稱為淑妃。

    文繡從入宮之後,就沒有得到過溥儀的寵幸,包括晚文繡一天進宮的皇后婉容也一樣,從未得到過寵幸。

    文繡每日梳洗完畢後,先到溥儀居住的養心殿問安,然後在到皇后婉容和四位皇太妃的寢宮問安,然後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居所長春宮休息了,這就是她一天的日子。

    馮玉祥逼宮之後,溥儀和他的妃子們都被趕出了皇宮,之後溥儀對文繡的態度更是不好,生活吃飯,哪怕是逛街也只帶著婉容,不理文繡,甚至文繡打算自殺的時候,溥儀知道了都不過去勸阻。

    離婚伊始

    正當文繡在天津靜園生活不下去的時候,她的遠房表姐夫的女兒玉芬來到了文繡的身邊,她知道文繡現如今的生活之後,告訴文繡說,“現如今已經是中華民國,法律上寫著男女平等,溥儀現在已經被趕出皇宮,早就不是什麼皇上了,你應該請個律師,寫狀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離婚,另外索要撫養費”。

    正是玉芬的話,文繡準備上告法院,知道此事的溥儀,在追文繡不得的情況下,不得已也請了兩位律師。

    最終,兩人也經過庭審宣佈,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係,溥儀必須支付五萬五千銀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終身不得再嫁,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鬨堂大笑

    為什麼會有題目中說的溥儀在庭審結束後做的一件事讓人鬨堂大笑呢。

    要知道馮玉祥不公之後,溥儀和一眾后妃等宮內人都被迫遷出皇宮,而在溥儀離開皇宮之後,就宣佈著皇帝、皇后、皇妃這些稱號都自然而然的廢掉了。

    那麼在離婚案結束之後,溥儀拿出了一份聖旨,當眾宣讀起來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qian),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在唸完聖旨之後,大家都鬨堂大笑,為什麼大笑呢,我認為有兩點。

    其一、要知道,堂上坐著這些人都是當年溥儀的子民,他們也知道,宣讀聖旨都是有專門官員進行的,什麼時候輪到皇帝自己念聖旨了,溥儀自己念聖旨,顯得不倫不類。

    其二、現在已經是民國時期,身為皇帝的溥儀都已經被趕出皇宮了,早就不再是什麼皇帝了,既然不是皇上還擺這個譜,所以也有人在大笑的時候喊出“他還把自己當成皇帝呢,可現在早不是大清國了。

    結語

    溥儀身為大清國皇帝,雖然是最後一位,而且還被軍閥趕出皇城,但是身份地位還在,卻成為大清歷史上第一位被妃子提出離婚的皇帝,也算是皇帝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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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小姐姐講史

    末代皇帝溥儀,攝政王載灃的兒子,天生就是個搞笑段子手,大有語不笑人死不休的氣場。

    溥儀和皇后婉容

    在日本的法庭審判上,他說:“我可沒讓日本人把我的祖先當成他們的祖先!”整個法庭鬨堂大笑,溥儀的意思就是日本人覺得滿人就是他們的祖先。還有一次溥儀陪伴朋友去故宮遊玩,他說:“我回自個家還要買票?”這話說的讓人想不笑都難哈!那麼溥儀和淑妃文秀離婚這件事他又有什麼樣的搞笑段子呢?

    溥儀的婚姻也是很不幸,先是妃子和自己鬧離婚,後是皇后和侍衛私通。

    民國十一年(1922年)12月,溥儀大婚,娶了一後一妃,皇后婉容,淑妃文秀。文秀比婉容提前一天被迎娶入宮,目的就是為了明天的跪迎婉容。文秀是溥儀首選的第一個女人,她聰明伶俐是個愛學習的姑娘,8歲時,就開始讀私塾,儘管她家境貧寒,但知書達理。

    婚後,溥儀對她還算不錯。但是皇后婉容比她出身高貴,顏值更高。後宮爭鬥是一場無硝煙的戰爭,歷來無法避免,文秀和婉容也是如此。文秀畢竟只是小妃子一枚,在各方面都不能和婉容平起平坐,受壓是免不了的,於是一場“刀妃革命”開始上演。

    1924年文秀的處境更加艱難,甚至連下人都敢奚落她,在溥儀被逐出皇宮之際,一個除夕夜,溥儀和婉容在寢宮玩耍嬉笑。被冷落的文秀,從自個兒袖子裡拿出一把早就藏好的剪刀,捅向自己小腹,準備殉清,被下人拉住,自殺未遂。溥儀面對下人的稟報,生氣地說:“她慣用這伎倆嚇唬人。誰也不要理她!”文秀心中哇涼。

    溥儀被趕出皇宮,積極奔走在復辟的路上。文秀多次勸解溥儀放棄投靠日本,放棄復辟。這些讓溥儀認為文秀和他不一心,是在攔阻他當皇帝。溥儀更加冷落厭棄文秀,每天只和皇后婉容成雙入對溜街,吃各種小吃,出入各種娛樂場所,留下文秀獨自流淚。

    文秀在其遠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兒玉芬的開導下決定離婚,玉芬的開導對文秀來說很牛叉:現在是民國,男女平等,感情不和就離婚!

    1931年8月文秀的妹妹文珊用計帶文秀逃出皇宮。10月,文繡請了三個律師,一張訴狀將溥儀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訴狀內容部分原文: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同居九年,未得一幸”。

    文秀

    妃子要休掉皇帝,這是中國歷史上開天闢地頭一遭,在當時這可是個吸人眼球的特大新聞。

    於是各大報紙都在蹭熱點刊登這個訊息,瞬間整個天下被鬧的沸沸揚揚。

    溥儀氣得臉都綠了。尤其是裡面寫有“結婚九年,沒有一次臨幸”,這讓作為男人的溥儀丟盡了臉面。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溥儀不得不和文繡離了婚。

    “皇帝被妃子甩掉”,溥儀覺得這下丟人丟大發了,只好當庭宣讀了一封聖旨想挽回面子。內容是: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聖旨剛讀完,就弄了個滿堂大笑。離婚後,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銀元,要求文秀不得再嫁,文秀根本不理他還是嫁了。

    文繡離婚後,就去當了個小學老師,過著普通人的生活,不久她的錢財被騙走,只好到大街上叫賣香菸。她後來嫁給了黨校國軍軍官劉振東,生活也算幸福。

    離婚後的溥儀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婉容身上,對婉容徹底冷淡,最終使投婉容投入侍衛的懷抱,她靠吸大煙打發時光,39歲病死。

  • 9 # 冰哥聊史論古今

    末代皇帝溥儀在第一次大婚的時候,娶過一個皇后婉容,還有一個淑妃文繡。可惜當時末代皇帝溥儀早已經沒有他前面那些皇帝那樣的權利了,所以後來當文繡和他不合離婚的時候,他也有點無可奈何。

    由於溥儀在很小的時候就被接進宮裡去,而父母一直不在身邊看管,導致他小時候身體就已經玩壞了,基本上失去了身體上的一些功能。到了大婚的時候,也就是公元1922年,當時透過照片選秀,他娶了婉容和文繡入宮,婉容是皇后,文繡是淑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婉容和文繡,這兩人一後一妃之間自然也少不了爭鬥。

    由於結婚之後不久,馮玉祥就將溥儀一家從紫禁城裡趕了出來,所以溥儀帶著他的家人住在天津的租界裡面。而這個時候文繡的處境比較艱難,在溥儀那裡不得寵,連一些下人都敢奚落文繡。而那個時候日本人積極接洽溥儀,想透過他來達到日本人的一些目的,文繡勸溥儀不要和日本人往來,而溥儀自然更加討厭文繡。

    最後文繡依然和溥儀離婚,並且請了三個律師為她打這場離婚官司,最終溥儀不得不同意和文繡離婚。離婚之後,溥儀宣讀了一道所謂的聖旨,就是說不是離婚,而是依照祖制將文繡廢為庶人。這件事傳出來之後,引起了眾人的鬨笑,因為當時已經是民國了,滿清皇帝的旨意恐只能在他家裡生效罷了。

    文繡離婚之後,開始當了小學的老師,後來又嫁了一個國民黨軍官,過得還算可以吧。

  • 10 # 歷史漫談君

    在當時的民國時代,皇上的妃子敢休了皇上,這可是聽所未聽,聞所未聞啊。作為當事人的溥儀來說,他感覺是丟人丟大發了,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恨不得把這件事像掐菸頭一樣把它掐滅了。

    事情回到1922年,文繡和婉容作為溥儀的一淑妃一皇后前後腳的嫁給了他。文繡雖然被溥儀看中,但是註定在級別上要比婉容低一級。文繡要早晚給皇太后,給婉容請安。其實這樣不要緊,更要命的是溥儀冷落了文繡,他更喜歡的是婉容。彷彿文繡就是他的一個件衣服,不喜歡就放在一邊置之不理。

    文繡開始和婉容爭寵過,但是以失敗告終,溥儀對她更加不理不顧,甚至下人都開始欺負文繡,絕望的文繡甚至想到了自殺,即使這樣也不為溥儀所動。幾次三番,文繡的心在溥儀那裡得不到溫暖,冷冰冰地,變得僵硬了。

    文繡在妹妹文珊和外甥女的開導和幫助下,逃離了皇宮,聘請了律師,向溥儀遞交了律師函,其內容如下: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文繡的直言不諱,說到了溥儀的痛楚,彷彿自己的傷疤剛剛癒合,卻又被別人揭開一般疼痛難耐。

    作為末代皇帝的溥儀覺得自己被文繡起訴離婚這件事情,不但使自己顏面無存,而且整個大清朝皇室的顏面都讓她丟盡了。

    其實分析一下文繡的律師函,我們可以看出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文繡指出了自己九年婚姻的不幸,後半部提出瞭解決的辦法,或者是溥儀改變,與文繡相親相愛,有夫妻之實。如果做不到,那麼就法庭相見,非得離婚了。

    震怒的溥儀毫無辦法,最後與文繡法庭相見。溥儀和文繡雙方都有親友團陪同,在大家的見證下,溥儀與文繡宣佈離婚。溥儀向文繡支付5.5萬元的贍養費,同時溥儀提出不許文繡再嫁。

    就在大家就要起身離開的時候,溥儀站起來說自己有話要說,然後竟然拿出了一紙旨,展開後自顧自地讀了起來,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 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準備特別充分,大體意思說的是,文繡偷偷離開了皇宮,違背了祖制,為了懲罰她,撤去了她的封號,把她廢為庶人,並且讓她回孃家去居住。

    溥儀剛一讀完,就引起了鬨堂大笑。庭審現場立即嘈雜起來,人們竊竊私語。從大家臉上不懷好意的笑容看來看,溥儀出糗了。

    那麼大家為什麼會鬨堂大笑呢?原因非常明確,溥儀宣讀的這個太搞笑了,當時已經是中華民國了,大清國早就滅亡了,聖旨失去了它的時效性。而在法庭上生效的是審判長的判決,而不是聖旨,否則的話為什麼還去法庭呢?特別是歷朝歷代,也沒有見過皇上親自宣讀聖旨的。用一句不友好的話來說,溥儀彷彿一個小丑一般在公眾面前表演。

    溥儀離婚敗訴之後,文繡經過了一段生活的低迷期,之後找了一個普通人嫁了,日子過得還不錯。而溥儀的皇后婉容最後也迷失了自己,為別人生了孩子,令溥儀更加難堪。

    溥儀在經過勞動改造成為普通的中國公民之後,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與一名叫李淑賢的護士組建了新的家庭,過起了平常老百姓的日子。

    1967年10月,末代皇帝溥儀走完了自己生命的歷程,享年61歲。

  • 11 # 小聰歷史客棧

    溥儀離婚案發生在天津時期,不過這起離婚案的提出人卻不是溥儀,而是末代皇妃文繡主動提出來的。

    1931年8月,那時候的溥儀已經被馮玉祥趕出紫禁城多年,在天津日租界的靜園居住,當時的溥儀一心想依靠日本人來實現復辟,文繡非常看不慣,而且因為溥儀沒有生育能力也冷落文繡多年,文繡不願意繼續生活在和婉容共侍一夫的畸形婚姻裡面,因此有了和溥儀離婚的念頭。

    文繡心意已決,決不拖泥帶水,榮華富貴對她來說全是虛名,自由平等的人生還是她想要的,因此她決定和溥儀這位曾經的皇帝對簿公堂,首先文繡先離開了靜園,因為她知道如果告訴溥儀和他離婚的話,溥儀肯定不同意,因此只能採取法律手段。

    文繡透過同情自己的一些社會友好人士提供的幫助,聘請了律師張士俊、張紹曾等人代表自己將溥儀告上了法庭。

    溥儀身在靜園,全然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直到一個太監告訴他,文繡已經離開靜園的時候,溥儀才知道大事不妙,而當時文繡將溥儀告上法庭,並且在報紙上文繡自曝自己還是女兒身,這一下引起了全城熱議。

    聽到妃子要和皇帝離婚,當時整個天津都熱鬧起來了,這也成了當時大家茶餘飯後一道言之不盡的熱門話題,可以想象當時溥儀的心情是多麼憤怒的,顏面掃地,真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他心想大清朝老祖宗的臉面都被自己丟盡了。

    1931年10月20日,溥儀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溥儀當然也不想成為被告,與自己的妃子對簿公堂,不想成為別人的笑柄,可是當時溥儀和日本人的計劃馬上開始實施要去東北,因此為了自己儘快去東北,不願意和文繡糾纏下去,他決定必須在這場離婚大戰中速戰速決。

    溥儀心煩意亂地吩咐律師:“我已沒時間耗下去了,儘快私下解決此事。只要不上法庭,一切都好說。 ”

    溥儀和近臣商量後,公開答應了文繡的離婚訴求,文繡勝訴,溥儀敗訴,在後來律師的協商後,1931年10月22日,溥儀和文繡正式簽訂了離婚協議,協議規定:

    (一)離婚後,溥儀給文繡生活費5.5萬元(二)允許文繡帶走日常穿用的衣物和用品(三)不得改嫁;住在孃家不住別處;不得做有損皇室名譽之事

    協議即日生效,文繡恢復了自由之身,而當時的溥儀為了讓自己有個臺階下,也有了保持皇帝的尊嚴,找回點面子,溥儀雖然離婚敗訴,可是又命人擬了道旨登載在報紙上,大意是:

    “淑妃不遵祖制,擅離行園,即日起廢除封號,貶為庶人”

    溥儀的這道旨意的確令人鬨堂大笑,因為大清都亡了,還用這種方式給自己找回臉面,的確是顯得很不合時宜。

    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卻各有各的不同,夫妻走到這一步,其中的酸澀也只有親身經歷才能體會,透過文繡和溥儀離婚這件事,也從側面反應了溥儀這位末代皇帝當得多麼不易,同時作為他的女人又是多麼痛苦,好在文繡最終重新改嫁,過上了平凡女人的生活。

  • 12 # 古今通史

    “妃子”休“皇帝”可說是史無前例“創舉”,離婚案的背景就是貓狗大戰,後、妃關係的徹底決裂,而本應做好關係平衡工作的溥儀又過於偏袒婉容,讓文繡自覺不但委屈,而且還前程無望,不知道這種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所以憤而離婚。

    如果單論婉容或文繡,至少初期人都還不錯,婉容的父親榮源在教育方面比較豁達,沒有那麼多條條框框,主張男女平等,就更別說基本的受教育權利了,婉容自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無論是孃家還是宮裡,即便是急眼了,也不過就是說句-太過分了,脾氣很好,所以在宮人圈裡口碑上佳,“奴才”們也都願意伺候她,因為如果換成侍奉溥儀······那就離遭殃不遠了。

    溥儀起初與婉容的關係也非常好,只是大婚那天他沒有循例安排文繡跪迎,這給后妃二人之間的關係埋下了一顆暗釘,婉容入宮後知道溥儀在莊士敦的教授下,英語水平不錯,為了二人有些共同語言,也為了在宮中打發時間,所以對英語的學習體現出極大的興趣,溥儀“賜名”伊麗莎白,沒有什麼說法,據他本人自述就是照搬英國女王的名字,還為婉容請了英語老師,加強培訓,兩個人雖然在宮中隨時能見,但是剛分開不久,婉容的英文書信就能送到溥儀手中,至少從表象上來看,夫妻二人甜甜蜜蜜如膠似漆。

    文繡呢,本來運氣不錯,因為一件衣服被溥儀看順眼了,所以挑她做了皇后,可是端康太妃不樂意,她早就受託要把婉容送上“皇后”寶座,而文繡的相貌和家世都非常一般,所以被刷了下來,本來是好事,但可惜,畢竟“皇帝”已經圈過,所以就不能再放出宮了,於是便做了溥儀的妃子,可以說文繡面臨的兩個機遇都錯失了,一是立後,二是逃出牢籠。

    文繡和溥儀搞好關係的套路基本和婉容一樣,她喜歡詩文,總是和溥儀互通有無,我們總結一下大婚後“帝后妃”的基本狀態:

    婉容受過良好教育,人還不錯,與溥儀的關係也很好。

    文繡同樣受過良好教育,人也不錯,與溥儀的關係也很好。

    但是,如果婉容和文繡在一起,那就麻煩了,為啥我說是貓狗大戰呢,天敵一樣,起初誰也沒對不起誰,怎麼就槓上了呢?

    上文的“暗釘”只是個引子,婉容對文繡不能跪迎是非常介意的。

    她接受過新式教育,但是骨子裡的等級尊卑觀念並沒有完全放下,她既感覺嫁給“皇帝”是一份榮耀,但又無法接受傳統皇帝所擁有的“三宮六院”的權利,把她這種心理總結成一句話就是“溥儀是我的”,用現在的話詮釋-愛有獨享性和排他性。

    婉容對誰都好,但凡事只要沾了文繡就不行,總想懟之而後快。而文繡家道中落,並不是個養尊處優的矯情女人,辦事就是乾淨麻利快,脾氣耿直,凡事不會轉彎,更不會討好婉容,所以婉容越是拼命的要壓制文繡想讓她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文繡就越是頂牛一樣硬扛婉容,絕不服輸,只剩下溥儀在中間左右為難,頭疼不已。

    比如,為了溥儀少見文繡,婉容特地搞事情,和文繡鬧出不愉快,然後溥儀就可以了名正言順的來自己這裡進行安慰,而文繡那裡溥儀自然就去不成了。文繡和宮女們聊天聊得高興,被婉容看到了就去告狀,結果就是文繡被溥儀罵作不知尊卑。文繡當然知道是婉容搞鬼,所以就愈發反感婉容,抗爭的也就愈發厲害。

    “帝后妃”三人在宮中的生活,雖然始終穿插著后妃之爭,但因為溥儀相對不算太過偏袒所以後妃矛盾也還不到你死我活的程度,文繡也沒有受到太多苛待,勉強算是過得下去。

    後來馮玉祥將溥儀一干人等全部轟出了紫禁城,溥儀一家最終“落戶”靜園,在這裡后妃的關係變得不可調和,矛盾鬥爭日益激烈,那時候的天津是北方地區吃喝玩樂、購物消費、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不二之選,有權有錢人挑選最佳安居地一般也都選在天津,提這幹啥呢?后妃二人在這裡的花銷不是一筆小數。

    往往是婉容買了東西,文繡也要買,而文繡買了以後,婉容又要買更好更貴的,兩個人比著花錢,誰也不服誰,最終倒黴的肯定是溥儀,那時候他就已經開始典當物件出售字畫了。

    也是從這個時候起,溥儀這架天平完全傾向於婉容,婉容過生日又是唱戲又是雜耍花錢如流水,而僅僅一個月後,文繡過生日,因為婉容從中作梗,溥儀無奈宣稱時日艱難,不必慶祝了,婉容的月錢一分不少,而文繡的月錢則大幅降低,遇有後妃之爭,已被消耗掉最後一絲耐心的溥儀往往偏袒他的“嫡皇后”,作為懲罰,更是簡單粗暴的命令太監、侍衛對文繡嚴加看管,這麼做也有限制后妃見面以防再次吵架的目的。

    溥儀和婉容都低估了文繡的倔脾氣,不但后妃之爭從未停止,而且文繡還極力勸說溥儀不要相信日本人的陰謀,日本人並不可信,但是的溥儀正一門心思的想要跑去東北“再現輝煌”,與土肥原賢二也有過接觸,更是得到了軍部的承諾,再加上川島芳子的花言巧語,正是信心滿滿躊躇滿志的狀態,文繡的話無異於一盆盆冷水不斷的潑在頭上,於是他對文繡產生無與倫比的反感,對她也有就更差勁了。

    無論太監宮女都是很會看眼色的,主子對文繡不好,他們也有樣學樣,實際上,還在宮中的時候他們就嘗試著欺負過文繡,當時有溥儀撐腰,所以後來他們才有所收斂,但是這次他們看出,文繡鐵定是徹底失勢了,所以無論一應用具的提供,還是平時對文繡的態度都是一落千丈,這也就讓文繡更加痛苦。

    中秋節到了,本來挺喜慶的日子,婉容再次挑撥離間,正想著高高興興過節的文繡再次受到溥儀苛責和苛待,一時間無法容忍抄起剪刀就要自殺,好在“宮女”手疾眼快奪了過來,但是溥儀對文繡的看管、對她人身自由的限制也就更加嚴格了。

    文繡知道這樣下去不會有結束的一天,索性大吵大鬧,完全不顧及自己和溥儀的面子,溥儀作為退位的皇帝,雖然在某些人眼裡還是高高在上,但是從民國法律上來講,他和普通人也沒有什麼區別,萬一文繡尋死覓活的真出了事,一是影響不好太丟人,二是真出了人命自己也承擔不起,所以讓文繡的妹妹文姍來開解文繡。

    文姍是慶親王載振的孫媳婦,就住在天津租界,她夫家可沒那麼多規矩,天天在外面自由慣了,接觸的人事物也多,聽說姐姐受了這委屈,直接勸文繡離婚,實在不成就上法院,而文姍給文繡介紹的另外一個女人玉芬則更為直接,離婚算了,爭取自己的權益。

    文繡無論嫁入宮中,還是輾轉張園、靜園,對外面的世界早已生疏,別說她們了,就是溥儀想出宮都費盡了力氣才能成行,但出宮的次數也是掰著手指都能數出來,這次文繡聽到文姍給她講述外面世界,感到非常精彩不可思議,再聯想到自己遭遇的種種不公,尤其是結婚以後溥儀從來沒有和自己有過夫妻之實,自覺傷心的不行,再加上婉容的挑撥和溥儀的偏袒,所以文繡終於決定與溥儀離婚,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她們如何脫出牢籠呢?文姍對溥儀說,文繡還是尋死覓活的,怎麼勸都不成,你這樣天天關著她只能把事情越搞越僵,不如讓文繡出去轉轉,放鬆一下身體和心情,說不定事情會有轉機,溥儀只能同意,而文姍和文繡到了國民飯店就跟太監直接交了底,她們不會再回去了,讓太監捎信一封交給溥儀。

    溥儀大怒讓人去抓文繡回來,可是文姍姐倆早就跑了,文繡更是躲到了東交民巷的一位法國律師家中,任誰也是找不到的。

    轉天,媒體就此事做了相應的報道,一時間成為全國上下的新聞焦點,茶餘飯後的絕好談資,把溥儀和文繡頂到了風口浪尖,社會主流風向標當然偏向文繡,而遺老們自然是力挺溥儀大罵文繡大逆不道,連文繡多年不見的表哥都架不住壓力,登報奚落文繡不知廉恥,而文繡也配合著表哥發表宣告,你再胡說八道我連你一起告呦,於是表哥壓力大減,也就無需再罵了。

    溥儀曾經想過大事化小,但是卻無法答應兩個根本算不上要求的要求,第一,每月要有夫妻之事,第二不再虐待,多簡單對吧,可是溥儀做不到,他本人的男效能力早就被宮女糟蹋壞了,處於任何時間都絲毫不舉的狀態,所以雖然文繡的條件低的可怕,但是他還是沒法答應下來,於是,離婚也就成了二人的必然結局。

    溥儀離婚案敗訴,他做了一件什麼事,引得鬨堂大笑?

    其實這題目應該改一下,因為雙方是在律師事務所達成和解的,不存在勝訴或敗訴的說法,溥儀也沒有派人在法院念什麼東西,怎麼會有“鬨堂大笑”的情況發生呢?

    如果題主所說的是溥儀離婚後的宣告,那不是在法庭唸的,而是在報紙刊登的:

    “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訓,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下劃線部分,最後被溥儀劃掉了,既然已經離婚,還要求文繡不再嫁人就已經夠過分了,再搞個回家反省就太說不過去了,畢竟人家和你離婚了,反不反省的你也管的太寬了吧。

    就是這則宣告成了娛樂大眾的笑柄,很多人嘲笑溥儀不識時務,大清早亡了,還動不動淑妃、行園、祖訓、封號、庶人,而且落款還用的是宣統年號,簡直滑天下之大稽,這種始終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能不被輿論和公眾嘲笑麼。

  • 13 # 希望星晨58298869

    溥儀是中國封建社會的最後一位帝王,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末代皇帝。儘管他6歲時就在隆裕太后的引領下宣佈退位了,但在狹小的紫禁城天地中,他依然養尊處優,過著皇帝般的生活。1922年12月1日,溥儀大婚,這個時候,距離清王朝被推翻的時間已經有10年了。大清宣佈退出統治地位,是有條件的:根據袁世凱開出的對清室的優待條件,末代皇帝溥儀依然有經濟支援,還可以在紫禁城內保留小朝廷,因而,他的妻妾依舊可以被稱為皇后和妃子。溥儀娶了一後一妃,皇后是貌美如花,風姿綽約的婉容,妃子是今天我們要說的文秀。早先,三人在紫禁城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當時沒有衝突,三人相處也算融洽。1924年溥儀等人被馮玉祥等率軍趕出了皇宮。至此,每況愈下,清朝皇室已經真正壽終正寢了。 但是,溥儀做夢都沒想到貴為皇帝的他,竟然由他的妃子主動提出與自己離婚。頗具新思想,新觀念的文秀找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然後有理有據地向律師傾訴了自己婚姻的不幸,主要是陳述了自己跟丈夫與皇后在一起九年來的全部苦楚。最後,淚流滿面,堅決要與末代皇帝溥儀離婚。在律師的建議下,她給溥儀發了一封律師函: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

    這是要求溥儀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文繡處,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溥儀自然不敢大意,派人前去說服紋繡。但文秀果敢堅決,不為所動。雙方僵持不下,最終文秀將末代皇帝溥儀告上了法院。這是真實的歷史,這件事在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甚囂塵上。各大報刊還發布過新聞,認為是刀妃革命。最後,法庭宣判文秀勝訴。

    溥儀離婚案敗訴,他做了一件什麼事,引得鬨堂大笑?答案在這裡。退庭之前,溥儀突然拿出一道聖旨,並中規中矩地於大庭廣眾之中宣讀起來: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這道 聖旨讀完,引起了鬨堂大笑。

  • 14 # 蟈蟈的文史原創

    1931年夏,溥儀在天津的張園突然收到一份律師函,公函的內容是:事帝九年,未孟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讓律師發律師函的人就是溥儀的淑妃文繡,律師函的內容很簡單明瞭,說白了就是入“宮”九年沒有得到皇帝的寵幸,要求溥儀每月來幾次住在一起,也就是同居,否則就要離婚上法庭。

    溥儀看完這封律師函後,大為惱火,怪不得僕人反饋說淑妃文繡不在張園不知道去向,原來去別的地方居住而且還找了律師。律師函所提的內容並不過分,畢竟文繡是溥儀的妃子,要求同住是相當合理的,而這溥儀也是滿足不了的,一方面溥儀怕這事情傳到外面去,這對自己的列祖列宗是一種莫大的羞辱,另外一方面自己也找到御用律師去與文繡談判。

    文繡將實情和盤托出,對於律師來說這件事情他也解決不了,也就主動了斡旋的失敗。最終文繡一紙訴狀將溥儀告上了法庭,要求離婚。溥儀為了儘量縮小影響,壓制輿論,採取了庭外和解的方式。

    文繡和溥儀斷絕一切關係,溥儀需要一次性向文繡支付55000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作為代價,則答應終身不再嫁人。雖然溥儀採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壓制這個資訊,但還是在社會的輿論中掀起了大波瀾,畢竟妃子與皇帝離婚這事千百年來第一次,雖然溥儀現在已經不是皇帝,但他畢竟曾經是皇帝。

    激烈矛盾的雙方不只是溥儀與文繡,還有文繡與其一位遠房的兄弟文綺。文綺在聽過這個妹妹公然與溥儀離婚,而且還鬧上了法庭,於是寫了一封信來職責文繡,而文繡也不示弱,寫了一封長信來回擊這個哥哥對自己的批評與指責。

    也許溥儀為了扳回自己的面子,在與文繡達成庭外和解之後,溥儀身邊的那些遺老遺少都氣不過,紛紛為溥儀出謀劃策要出一口氣,但是沒有辦法,現在已經成為既定事實了,而且社會各界都已經知曉此事了。於是要造一種輿論,這個輿論的目的就是讓社會各界知道,離婚是因為文繡不遵守家規家法而與其離婚,於是有那些遺老遺少中的一位執筆操刀寫下:

    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但更為諷刺的是,本來是為維護溥儀所謂皇室尊嚴面子的“上諭”,卻被登載在廣告欄裡。

    離婚後的文繡雖然得到5.5萬元的撫養費,但是去除律師費、中間人好處費、底下人的賞錢以及其他,到手裡只有2.6萬元。後她用傅玉芳這個名字到一傢俬立小學教國語,還一度在《華北日報》社任校對員。1947年正當溥儀在蘇聯伯力俘虜收容所的時候,文繡透過《華北日報》社社長張明偉的介紹,和一名國民黨少校軍官劉振東結婚,1953年因病去世。

  • 15 # 聽濤說事

    大清早都亡了。曾經作為皇帝一言九鼎的溥儀,卻被他的妃子鬧離婚推上了公堂,原本這對溥儀來說就很尷尬了,已然不能接受。

    而且案件敗訴了,那就接受現實吧。畢竟是民國時期了,他說了已經不算了。可他當堂拿出了一份聖旨(史上皇帝親自宣讀聖旨第一人),想著挽回一點顏面。可這在別人看來,就如跳樑小醜般的表演,實則是自取其辱。

    妃子休皇上的事兒,此前是聞所未聞。這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轟動,還被稱之為刀妃革命。具體情況且聽我給你從頭細說。

    1922年,這已經是溥儀退位後的第10年了。這一年分前後腳溥儀娶了一個皇后,一個妃子,也就是婉容和文繡。自古皇后與妃子很難有和睦相處的,畢竟身份地位不同。

    文繡也想得到溥儀的寵愛。但現實卻是溥儀對婉容更寵愛一些,從地位和感情上她都落了下風。她成了可有可無的存在,很多時候溥儀就把他當個物件一樣束之高閣。

    文繡也想過抗爭,也與婉容爭過寵。可她越努力遭到的白眼就越多,在溥儀的縱容下,甚至連下人都開始欺負她。眼看著溥儀離自己越來越遠,她的心也逐漸變得冰涼。

    那時候新思想湧動,婦女的社會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文繡也是一個倔強的女子,她不想就這麼委曲求全的過一生。在其妹妹的幫助下,她逃離了皇宮。而且聘請了律師,她要打離婚官司。

    隨後溥儀就收到了律師函,內容如下: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溥儀有他的痛處。在他的自傳《我的前半生》裡就說到過,大意是他少時已經被宮女玩廢了,功能出現了障礙。所以他不能滿足文繡提出的要求。

    但是起訴離婚這件事讓他這個大清曾經的皇帝顏面無存,雖然震怒,但卻毫無辦法。只得與文繡法庭相見。

    最後自然是溥儀敗訴,婚是離定了。還得向文繡支付5.5萬元的贍養費。如果事已至此也就罷了。

    判決宣讀完,大家準備起身離開的時候。他卻拿出一份聖旨自顧自的宣讀起來。“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 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你說你這不是自己過戲癮了嗎?此時你的聖旨就是廢紙一張,大清已經亡了,你忘了嗎?

    所以當他宣讀完聖旨後,便引起了大家的鬨堂大笑。

  • 16 # 蕭郎君

    溥儀是清朝末代皇帝,同樣也是中國最後一位皇帝。他出生於1906年,2歲時即位,6歲時退位,雖說不再是皇帝,但他依舊住在紫禁城之中。在他16歲那年,也就是清朝被推翻的第十年,1922年,他完成了自己的大婚。

    根據《清室優待條件》,他的女人依舊可以被稱為皇后、妃子。他於1922年娶了郭布羅·婉容以及額爾德特·文繡,婉容成為皇后,而文繡則成為了淑妃。

    在結婚初期,文繡和溥儀的關係甚好,但僅持續兩年,1924年,溥儀被趕出皇宮,文繡反對溥儀投靠日本人,溥儀便開始疏離文繡,因此兩人關係愈發緊張。直到1931年,文繡提出離婚。

    溥儀作為皇帝,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被要求離婚,然而這件事卻真真實實的發生了。

    當時文繡的遠房表姐得知文繡婚姻不幸,便給文繡提出建議“現在已經是民國時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可以找個律師,控告溥儀,與他離婚。”

    文繡被表姐的這番話打動了,決定同溥儀離婚。1931年的8月25日,文繡離開靜園住進了一家飯店,並且讓太監轉交給溥儀一封信件,同時告訴溥儀,自己要去法院控告他,同他離婚。

    後來,文繡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聘請三位律師向法院提出訴狀,訴狀內容是“溥儀虐待文繡,並有生理問題,結婚九年,從未發生關係。”

    溥儀收到這樣的控告,驚慌不已,覺得有失體面,但最終在無奈之下,溥儀也聘請了兩名律師,處理自己的離婚案件。

    1931年10月22日,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內容大概為“溥儀在離婚後需給文繡生活費,並允許文繡帶走自己的東西,同時文繡也不得做出有損溥儀名聲的事“。

    其實在溥儀還未簽訂離婚協議之前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溥儀當時頒佈了一條聖旨,意思為將文繡貶為庶人。

    溥儀這樣做的目的是不讓自己顏面丟失,畢竟是文繡提出離婚,所以他只能用這種方法挽回自己的顏面。

    文繡在離婚後,擔任了小學老師,後因溥儀的事情被騷擾而隱居,抗戰勝利後,成為了普通人,生活也變得更加艱辛,1947年時與國民黨少校劉振東結婚。1953年,病逝。

    溥儀離婚後又先後娶了好幾個妃子,最後一任是李淑賢。1967年,溥儀在北京病逝。

  • 17 # 野史也是史

    淑妃文繡向溥儀提出離婚一事,在當年算是一件極具轟動效應的大事件,這是史上唯一一起嬪妃主動提出解除婚約的事件,被當時的人們稱為“刀妃革命”。

    當時的清朝已被推翻近二十年,各種新文化、新潮流已經逐漸進入人們的生活。儘管女性解放運動也是蓬勃發展,但文繡提出的離婚還是震驚了整個社會。

    當時溥儀的婚姻可謂是紅燈頻亮,首先是皇后婉容先後與溥儀的兩位侍衛私通,還生下一個女兒,生下不久便夭折,據說溥儀知道後,命人將其扔進鍋爐。

    從此以後,溥儀便對婉容不聞不問,處於放棄的狀態。婉容也因孩子而受到刺激,開始用大煙來麻痺自己。就在溥儀焦頭爛額之時,文繡向他提出了離婚。

    這時的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已有七年之久,在這期間,他與文繡、婉容先是住在醇親王府一年,而後又移居到日租界的張園和靜園,直到文繡律師函的送達。

    這一訊息,直接震驚了溥儀與清室遺老們,在新聞媒體的大肆發酵下,溥儀大罵文繡的行為有損皇室顏面。文繡入宮後一直與婉容不睦,但溥儀並未在意。

    在搬出皇宮後,由於經費緊張,溥儀縮減了所有人的俸祿。文繡與婉容的生活待遇也出現了巨大的差距,畢竟婉容的身份要高一些,文繡對此非常不服氣。

    她覺得當時已是民國時期,這些封建枷鎖早該被打破,文繡也曾有過輕生的念頭。好在妹妹文珊也住在張園,在文珊的開導之下,文繡決定要開啟新生活。

    文珊是慶親王載振的兒媳婦,相對文繡來說,她的活動比較自由,社會上的新事物接觸的也比姐姐多。文珊不想姐姐再過有名無實的婚姻,建議文繡離婚。

    經過深思熟慮,文繡決定嘗試走這一步險棋。在文珊的策劃下,文繡秘密離開靜園移居到國民飯店,聘請律師向溥儀提出離婚。當時溥儀聽聞後極為驚慌。

    於是緊急聘請大律師林廷琛,要求文繡千萬不要起訴到法院,表示願意私下和解。當時的文繡已經鐵了心,提出一次付給她五十萬元的生活費,否則起訴。

    文繡的這個行為在當時是破天荒的,除了妹妹文珊支援她外,其餘包括家族在內的所有人都表示反對。而文繡則態度堅決,擺出了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姿態。

    溥儀律師林廷琛也多次勸說文繡回心轉意,文繡卻哭訴道:事帝九年,未蒙一幸,時至今日她還是完璧之身,這種婚姻她受夠了,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最終,林廷琛勸解無效,文繡則向法院提交了訴訟。經過雙方律師的反覆磋商,達成庭外和解離婚協議。文繡和溥儀斷絕關係,而溥儀向文繡支付5.5萬元。

    協議還規定,雙方不得互損名譽。溥儀內心對離婚一事很不服氣,於是決定在報紙上做個宣告,以彰顯皇室威望。當時京津一帶的報紙都刊登了一條廣告。

    廣告的名字叫“上諭”,內容是:“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訓,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這個“上諭”引起輿論譁然。

    當時的社會已進入民國近二十年,這個所謂的“上諭”顯得極為突兀,讓不少正在吃飯的人差點笑噴,都民國了還有“上諭”這樣的古董,簡直荒唐可笑。

    尤其是民國的學子們,每每讀到這則“上諭”時,都會引起鬨堂大笑。文繡離婚後在北平化名傅玉芳,在街頭擺小攤維持生計,不久嫁給退役軍官劉振東。

    劉振東在改造期間,主要是打掃馬路與清潔公廁,之後成為清潔隊工人。文繡在1953年因病去世,時年44歲。十四年後,溥儀也是因病去世,享年61歲。

  • 18 # 眼史

    作為大清歷史上最後一位皇帝,溥儀的一生可以說是命途多舛,從當了3年就退位的小皇帝,到偽滿洲國的皇帝,最後成為了新中國的一位普通公民。他的身份變化之快令人瞠目結舌。也正因為這樣的變故,他的情感生活也是一波三折,充滿了戲劇性。除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婉容之外,他在1922年的完婚大殿之上還娶了另外一位妃子,她就是額爾德特·文繡。

    在當時,由於《清室優待條件》的保護,溥儀的後宮女人依然可以被稱為皇后、妃子,而文繡被溥儀封為淑妃。在紫禁城的生活之中,兩人之間的關係如膠似漆,甚至溥儀一度冷落了自己的皇后婉容。但是自從1924年溥儀搬出皇宮來到天津居住的時候,由於溥儀一度想得到日本人的幫助,而文繡反對日本人幫助溥儀逃出國內,因此兩人之間的關係十分緊張。到了1931年,文繡終於準備和溥儀提出離婚。

    據說當時文繡的遠方親戚聽說她的婚姻生活很不如意,因此就勸說文繡:“現在社會早已經進入了民國時期,已經提倡婚姻自由,只要你出錢找個律師,去當地的法院控告溥儀,你們之間的關係就可以解除了。”因此在1931年的8月,文繡讓太監幫她轉交給溥儀一封信,信中的內容所表達的大致意思是“溥儀虐待自己,並且有生理問題,兩人9年之間從未發生過任何親密接觸。”

    這件事情不禁然溥儀大跌眼鏡,且不說文繡和自己離婚的合法性,如果這封信的內容洩露出去,那溥儀豈不是要被天下人所恥笑?因此溥儀感到十分難堪,無奈之下也聘用了兩位律師打官司,但是最後還是溥儀敗訴。10月下旬,兩人在法庭之上籤訂了離婚協議書,溥儀在上面加了一句很重要的話:“離婚之後,由溥儀負責文繡的生活費,但是文繡也不得做出有損溥儀名聲的事情。”

    不過在沒有簽訂離婚協議之前,溥儀在自己的家中還過了一把皇帝癮,那就是他在自己的莊園之中頒佈了一道“聖旨”,將文繡貶為庶人。很多人得知這件事之後嘲笑溥儀是想當皇帝想瘋了,但是實際上,溥儀這樣做是為了給自己挽回面子,畢竟一個堂堂的前大清皇帝,竟然被自己的妃子提出離婚,溥儀心中非常不甘心,只能出此下策。

  • 19 # 張生全精彩歷史

    1931年8月23日,文繡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這條訊息立刻成為當時最勁爆的新聞,為什麼這樣說呢?

    (文繡舊照)

    這就要從清朝皇帝退位說起了。

    武昌起義爆發後,革命軍為了能和平進入民國時期,答應只要溥儀退位,不光每年負責400萬的生活費,還可保留他的名號。

    如此看來身為末代皇帝的溥儀的結局,並不像歷代亡國之君那麼悲慘。

    既然還保留皇帝的身份,在成人後,自然也要按滿清多年選後的規矩,挑選皇后了。

    別看溥儀退了位,可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就算大總統袁世凱見了他,也還不忘舊俗,要給他行大禮。那些軍閥政客,自然更不能小覷他的身份了。畢竟當時軍閥混亂,正是城頭變幻大王旗的時候,誰知道哪天皇帝是不是又坐龍椅了呢!

    不過,愛新覺羅家族雖然破落了,但依然傲嬌。再說了,打老祖宗起,皇后一直是從滿洲八旗貴族或者蒙古貴族中挑選的。所以就算亡了國,這規矩還是不能破。

    說起來,這也是天意。

    據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描述,他當時看那些照片,覺得都大同小異,看不出誰比誰美。所以他就挑了個旗袍花色好看的,拿鉛筆畫了個圈。

    (溥儀舊照)

    這個被畫圈的女孩,就是文繡。

    按說,文繡就該被立為皇后。可是當時溥儀最為親近的瑾太妃,卻挑了婉容的照片,表示婉容更適合做皇后。溥儀便聽了她的話,又在婉容的照片上畫了個圈。

    這下,文繡只能退而求其次,被封為妃了。

    結果文繡和婉容進宮後,兩人不論姿色、才學還是氣質都不能相提並論,溥儀就難免更偏愛身材纖長,相貌秀美的婉容一些。對文繡的態度,則稍微疏遠一點。

    不光如此,婉容也仗著皇后的身份和溥儀的寵愛,對文繡多有打壓,時常在溥儀面前說文繡的不是,導致溥儀愈發不喜歡文繡。

    文繡雖然綜合實力不如婉容,但她並不傻,為了能平安地生活下去,她頗為隱忍。每天除了給太妃和溥儀等人請安問好,大多數時間她都呆在長春宮裡教宮女們認字。

    然而這樣的生活也沒過多久,1924年,在馮玉祥的逼迫下,溥儀帶著婉容和文繡離開了紫禁城。

    當時,文繡還滿腦子舊思想,甚至還攜帶了一把剪刀,想著萬一有什麼意外,她就為滿清殉葬。可見,她當時對溥儀還是極為忠心的。

    她和溥儀的矛盾,是從到天津居住開始的。

    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後,日本人認為有機可乘,於是在漢奸鄭孝胥的牽線搭橋下,和溥儀來往密切,並安排他住到天津日本租界的白色小洋樓裡。

    (婉容舊照)

    文繡知道日本人不安好心,常勸溥儀不要和日本人往來,溥儀因此對她也就更加冷淡。以致把她一個人丟在一樓住,而溥儀和婉容則同住在二樓,出外應酬之類,溥儀也總是帶著婉容。

    那些下人們頗勢力眼,見文繡不得寵,也都故意怠慢她,常常她要什麼,總是遲遲沒有人拿來。

    這種種的冷遇,讓文繡對人生漸漸失去了希望,以致經常失眠,面容憔悴。

    讓文繡豁然開朗的,是她的表外甥女玉芬。

    當時,文繡的情緒非常低落。甚至還在年節裡,拿剪刀自殘。

    結果溥儀得知後,不僅不問,還要下人們不要管。

    這冰冷的態度,讓文繡鬱鬱寡歡。

    就在這時,玉芬到天津來看她。聽說她的遭遇後,對她產生了極大的同情。

    玉芬是受過新思想影響的人,她勸文繡離婚,並告訴文繡,現在已經是民國了,講的是男女平等,再說皇帝早就沒有了,溥儀和大家的身份一樣,既然一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和他離婚。

    玉芬的一番話,讓文繡有了生的希望,她在玉芬和妹妹文珊的幫助下,逃離了張園。

    (婉容和溥儀)

    隨後以“受不了冷落和不自由”為由,正式透過律師向溥儀提出離婚。

    文繡的舉動不僅讓溥儀大為震驚,就連滿清遺老們也覺得大逆不道,簡直是丟清王朝的臉。一些報紙也紛紛刊登了文繡要離婚的新聞。這樣一來,文繡和溥儀離婚的事,鬧得天下皆知,讓溥儀臉上很不好看。

    一時,滿清遺老們對文繡口誅筆伐,大肆攻擊。文繡心理負擔極重,以致她不得說出她和溥儀結婚多年,卻一直還是個老處女的事情。同時她還流著眼淚講她平常多被凌虐,離婚也是迫不得已,只是為了享受到人權而已。

    此話一出,又是一片譁然。

    溥儀沒想到,自己的暗疾竟被文繡以這種方式公之於眾,一時狼狽不已。

    滿清遺老們也覺得這實在太丟大清的臉,所以他們也積極參與進來。一方面是站在道德層面上大肆抨擊文繡,另一方面又極力勸說文繡,希望她能撤銷離婚起訴。

    文繡也並不是很決絕的人,她對溥儀還有些依戀,所以她提出,和婉容分居,溥儀每月最少得和她同居兩次,另外再撥生活費50萬。

    和文繡每月同居兩次,溥儀倒是沒有意見,但婉容卻死活不答應。

    50萬生活費,溥儀是堅決不同意。所以經過雙方律師一再協商,最後降到15萬,但溥儀還是不幹。

    (文繡和婉容)

    最後,還是鄭老胥想了個辦法,讓溥儀給文繡5萬生活費,不過只能吃利息不能提本,並且還要文繡答應,一是不得改嫁;二是隻能住在嫁家;三是不能做出有損皇家名譽的事情。

    文繡同意了這個辦法,但她要求必須一次性給付10萬塊。

    結果遭到溥儀一口回絕。

    轉眼兩個月過去了,文繡的律師覺得再這樣拖下去,也不是個辦法。於是他在徵得文繡同意後,向天津法院提交離婚調解的請求。

    此時的溥儀,也巴不得快些結束這場離婚官司。畢竟他正和日本人忙著搞“復辟”。既沒有時間處理離婚一事,也覺得這件事讓他丟盡了臉。

    所以,在法院調解下,文繡同意離婚後遵守不得改嫁等條件,溥儀也最終同意一次性支付5.5萬元生活費。雙方協商妥當後,便在法院簽下了《離婚協議書》。

    隨後,已經離婚的溥儀在報上登出了“聖諭”,只見聖諭中寫道:“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

    大家看到溥儀發的這則“聖諭”,都不禁啞然失笑。

    只有溥儀認為,這樣一番操作,才能證明不是文繡拋棄他,而是他廢黜了文繡。這樣一來,誰還能在背後笑話他呢?

    (參考史料:《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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