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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按照陳昱霖父母的說法,吳秀波答應經濟補償他們的女兒陳昱霖,要求陳昱霖出來澄清報道,但承諾的款項沒有給全,只給了一小部分,就哄騙陳昱霖回國。 陳昱霖損失又何止上億,問他一個億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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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蜀中快客

    若論戲子價幾何,請君多看橫店城。即便春宵潛規則,貶值青春何許多。

    如果是兩情相悅,彼此心甘情願,再多錢怎麼分怎麼花怎麼要估計彼此都無所謂。如果一個圖色一個貪財,要衡量多少錢的話,就值得細思了。

    解放前有個花花公子玩了一個戲子並懷孕了,戲子找黑道的人去威脅花花公子,花花公子沒法託人向杜月笙求助,杜月笙問:按規矩辦,應給補償。因為懷孕,花花公子給了兩倍賠償。戲子仍不滿足,繼續找人敲詐。杜月笙命人將戲子捆了投入黃浦江,說道:做人不能太貪。

    法制社會,杜月笙的行為不值得提倡,但杜月笙的處事,無疑合乎中國人情人性的。

  • 2 # 路過卿葶

    她算藝人?橫店多的是這種女孩。就是不拿來陪吳秀波,也有王秀波,張秀波,李秀波,不是在這張床上,就是在那張床上。還真以為靠她自己拍戲能賺錢買房買包旅遊?跟馬蓉一樣,別人給她的光環下站久了,以為那光環是自己的。

  • 3 # 洛陽從業記

    你們思考上都出了問題,男女平等都說了多少年了,你們怎麼還搞不平等,對得起媒體這麼多年的引導嗎?你們說!

    如果非要胡攪蠻纏,我問你們,是陳昱霖的時間值錢還是吳秀波的時間值錢?吳秀波花了七年時間陪陳昱霖,對於明星來說賺錢是按秒來算的,你陳昱霖應該給吳秀波多少錢?怕一個億都不行吧,你還別說,大把富婆想包帥哥明星七年,明星不用花錢還有錢得。普通屌絲就別想了,自己先照照鏡子,你臉紅不?

    所以說,大家誰也不說誰,好聚好散,分手就分手,提什麼錢不錢的,大家都得爽過,各取所需過,就夠了嘛,搞得人盡皆知,被大家吐口水,這回鬧大了吧,你說後悔有個屁用啊。

    鄭重宣告,本人三觀正,對包小三的行為強烈譴責。話說回來,咱們又不是法院又不是公安機關,沒權去說誰對誰錯,誰違法誰該死,請大家擺正好心態,搬張凳子好好看戲就行,別干擾司法機關辦案,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

  • 4 # 老吳聊保

    這個話題就有意思了!

    我問一下提問者,是按時間算還是按次數算?是按國家掛牌價算還是按明星牌價算?你總有個收費標準吧!

    按時間算,是包夜?包月?包年?陳昱霖就拍過幾部戲,也沒火,你總不能按國際巨星的價格吧?她的身材姿色也不能按一線名模吧?

    來來來,提問者,先給個計價標準!

    七八年吃香的喝辣的,出國旅遊,名牌手錶包包,你還有損失了?陳昱霖就是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他如果靠自己努力賺錢,得多少年才有可能過上這樣的生活?演員收入是不錯,但是你也沒火啊?吳秀波給你機會你做女一,趙麗穎女二,吉祥天寶也沒火啊?如果不是這次事件跟吳秀波有關,引起這麼大的關注,我到現在都不知道陳昱霖是誰!等等,我怎麼覺得不對呢?陳昱霖被捕會不會是新片炒作呢?為的就是讓陳昱霖上位呢?這事是不是就是劇情呢?我們都被耍了!我勒個去!這波操作牛逼啊!至今為止貌似都是陳昱霖的媽在說啊,也沒有聽到有人是陳昱霖代表律師啊,也沒有官方說辭啊!警方有公佈進展嗎?往常,牽涉明星的案件都是第一時間公佈啊,各大新聞媒體,電視臺搶著報道啊,這次啥情況?哦喲?味道不對!我最近沒什麼時間看電視,有沒有誰看到了,給我補補!不要我們鬧騰了半天,最後發現是炒作!那就太特麼尷尬了!

    說回這個價格問題,你覺得就陳昱霖她值1個億嗎?我們先按次數算,8年,2920天,我們別忘記從16年開始,陳昱霖就開始四處旅遊,至今沒什麼時間陪吳秀波,這兩年的去掉,那就是6年,2190天,45000元/次,我還沒算每個月的那幾天,也沒算吳秀波拍戲顧不上的時間,也沒算吳秀波回家陪老婆孩子的時間!如果都除去,那不得10萬/次啊!鑲鑽啦?如果這個價格公佈出去,那還了得!有些娛樂城洗浴中心的會感覺,我們是不是定價定的太低了?我們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當然,也會有這樣的智障,就願意花錢,去年那個鎮江的會計不就是幾百萬才玩了一次嘛!但好歹他的目標是公眾人物啊,某平臺一姐啊,粉絲幾千萬嘞,陳昱霖也比不了啊!

    這個價格肯定不行!而且網傳吳秀波給陳昱霖在北京,湖北,夏威夷等地都買了房子,而陳昱霖的朋友圈也間接印證了這一點那一句“回北京看媽媽”,說明在北京是有住處的,更是間接狠狠打了她媽媽的臉,他爸是司機,她是售票員!咋滴,湖北的車開到北京了?在北京售票了?難不成,你們夫妻兩開的是動車吧?私家動車?武漢到北京專線?老公開動車的,老媽賣動車票?很明顯,這個當媽的早就不賣票了,而是住進了北京的新家,也不工作,就是靠著女兒的錢生活!我認為可以查查這個房子業主到底是誰!如果是陳昱霖,那麼收入從何而來?如果是她媽媽,呵呵,熱鬧了,又一對馬蓉母女!

    我感覺,這對母女身上還有很多可以扒的料!這個劇情還會再反轉!靜觀其變!

    但是我總感覺,此事還有蹊蹺!會不會再冒出一個男人?陳母說私人飛機是朋友的男朋友的?這點有點…看看陳昱霖在飛機上的照片,都是躺著的?你上朋友的私人飛機會躺著?或者說,你上你閨蜜男朋友的車會脫鞋嗎?會躺在後排嗎?在飛機上怎麼沒有跟閨蜜的照片呢?而都是單人的?

    我們再看看她媽的話,不知道什麼叫奢侈品,不知道如何定義奢靡!就是閉口不提是吳秀波給的,事到如今,陳昱霖與吳秀波的關係已經大白於天下,照理說完全沒有必要再遮遮掩掩。可是這個當媽的還是三緘其口!除非這些東西真不是吳秀波給的!而是另有其人!我們再看一下陳昱霖的軌跡,前幾年默默無聞,從2016年開始突然發跡,渾身名牌,私人飛機,勞斯萊斯代步,四套住房,這真是吳秀波給的了的?在法國吳秀波動手真的是因為陳昱霖查他?還是吳秀波察覺了什麼?這事恐怕沒有那麼簡單!一個女人,忽然發跡,這個原因恐怕只有兩個!一個是意外獲得了一筆鉅額財富!一個就是…嗯!你懂的!她之前跟了吳秀波幾年,也沒見如此高調,忽然就如此高調,難道…?而且,吳秀波的交際圈,能讓陳昱霖這麼如魚得水?名模貼面?鉅富合影?吳秀波,不是我瞧不上你,你恐怕還沒到那個地步!反正我覺得這事遠不止我們瞭解的那麼簡單!

  • 5 # 夏日清風111

    十八線的,在演藝圈也只能掙低層的辛苦錢,她的才能和掙錢能力遠不能滿足她貪婪的財富需求,加之懶惰虛榮,就選擇了在床上掙錢,老實說,上床掙的錢遠高過她辛苦工作七年掙的,如果是三觀正的女人,會選擇走自食其力的雖辛苦卻踏實的人生,但這種低檔次女人選擇了不道德的人生路,就算是走上這條路,她也絲毫沒有愧疚感,居然高調炫富,一年三百天都在環遊世界,過奢華生活,還以為這滋潤的不勞而獲的日子能繼續下去,連遊戲規則都不遵守,貪婪蠢笨,終於把男人逼上梁山,搞個魚死網破。她這七年辛苦工作也罷,不休息的不停賣身也罷,都掙不了這麼多錢,甚至連法制觀念都沒有,她被關在監獄裡,不冤枉!對她,沒同情!

  • 6 # 麗麗99616526

    要一億不多,只可惜被吳渣男玩完了一文不值!就象丟棄的一塊舊抺布。據網傳陳昱霖和吳秀波籤協議分手費一千萬,為區區一千萬渣男就把她送進牢房,她還在做黃樑美夢,估計她想入非非,吳秀波會念舊情到手一千萬,彌補七年的青春損失費。

    吳秀波夠渣手段狠其心可誅!陳昱霖毀在他手裡。

    2013年陳昱霖和趙麗穎合拍的片子吉祥天寶,陳昱霖演女一號,趙麗穎還是配角,轉眼幾年,趙麗穎憑自己努力奮鬥,如今娛樂圈一流名星身價幾億,嫁富二代馮叔愛情事業雙豐收。

    再看陳昱霖可悲!讓渣疲叔洗腦重金包養坐等上位生孩子也是醉了!寧願相信母豬上樹,也別相信渣男那張嘴。再就是自身三觀不正,吳秀波物化女人也培養了她拜金貪慕虛榮。恕我直言,陳昱霖就算在小三隊伍中也是混得很悽慘滴,有姿色沒有心機沒有手腕怎麼玩得過吳渣男老司機,不但付出了青春身體,還身敗名裂陷牢獄之災一無所有。

    陳昱霖如果不當小三,靠自己也應該混得滋潤。所以女人最好別當小三,還是要走正道。

  • 7 # 風仲夏

    作為一個女人,我覺得問題本身存在問題,先不說多少錢,這個問題好像在說女方是被迫的,而男歡女愛,你情我願的,誰耽誤誰啊~普通老闆姓,二十出頭結婚的不也大有人在,難道也要說男方耽誤女方嗎?再來說同居問題,誰馬刀子架脖子不讓你出去工作了嗎?肯定自己同意不出去啊,別說年齡小,就算小孩子她想出去玩,不讓出去還知道理論反抗呢~再說錢的事,無論放在任何人身上,結婚的也好,沒結婚的也好,這心裡事情用錢衡量未免赤裸裸的把女方當成出來賣的了,好像還是按時間算的,說真的,如果真給了一個億,按七年算,每年的收入就是一千四百多萬,一般姑娘上什麼班,做什麼工作賺這麼多呀~

    再來說回男女主人工,不是平頭老闆姓,經濟能力肯定不能按一般白領算~男的肯定是道德有問題了,毋庸置疑了,那麼女方提出的價格包括關係存續期間的花銷算是出賣自己的青春嗎?這錢如果給了,就是在告訴更多的和事件女主一樣想法的女孩子,人生是可以這樣的,那不是亂套了

  • 8 # 負責任磚家

    本不想評價娛樂圈的這點“爛事”,看到這個問題後,但想說兩句。第一,從生理上說任何人都有黃金年齡,是不是每個人過了所謂的黃金期後,無論男女,只要不滿意都可以反過來向對方要青春損失費?荒唐!憑什麼陳昱霖就可以張口就要一個億!值一個億?青春是用金錢衡量的嗎?由此推理,是不是她要是傍一個世界首富,她就得要一百億……反過來說,吳秀波在這個女人身上這些年中一定也花費不少,包括物質上,精神上還有身體上……你陳昱霖失去的時光,吳秀波同樣也失去了……第二,陳昱霖與吳秀波交往事先應該知道他是有婦之夫,你介入別人家庭,可否想到有今日下場!一個女人不是自強自立的幹事業,以當小三為生,竟然大言不慚地要賠償或補償,要臉嗎!第三,我無意替吳秀波開脫,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拋開吳秀波以往演的角色,從陳昱霖的人和所做的事看,吳秀波也不是什麼好鳥!……倆爛人!

  • 9 # 守得雲開見明月12

    窮困潦倒的時候守在妻兒身邊,有錢有地位了,不是想著回報同甘共苦的原配,而是在外面包養小三。18歲的花季少女,完全可以憑靠自己想要得到的,卻被波叔連哄帶騙,用佛經洗腦,還承諾到狗年與其結婚生子。誰知在這七年之中,小四的出現,打破了原有的美夢。三妹不堪其擾,而波叔也厭倦了三妹的糾纏,到了土崩瓦解的時候,只好以金錢來解決問題。因為沒有達成共識,波叔只好用計哄騙三妹回國。痴情女還以為情郎回心轉意與原配離婚而與她結婚,做著白日夢的女孩,下飛機就被警察帶走。錢多錢少不是我們吃瓜群眾評判的,小三已進鐵窗,只有由有關部隊裁決了。一個還在外面逍遙自在,一個卻鋃鐺入獄。只有等到小三出來和波叔對博公堂,孰是孰非就會大白天下。如果來場現場直播,金星當主持人,波叔和小三是特邀嘉賓,小四小五也是座上客,吃瓜群眾這個時候就有發言權了,100萬或者1億,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 10 # 白雲雷的大白話

    【2019.1.22大白話】

    最近網內出現得最多的一個字就是“渣”字。那何為“渣”何為“貴”呢?仔細想想,其實一句話就說透了:助人著為“貴”,誤人著為“渣”。

    那何為“助”何為“誤”呢?這就要看物件,有的人給個饅頭是“助”,有的人給3100萬還是“誤”。

    這就是人性。

  • 11 # 空空空空123456

    我不知道提這個問題的人腦子有沒有問題?性只是成年人男歡女愛的激情遊戲,這種夫妻以外的需求因愛慕而起與價值無關,如果以價值論就涉嫌違法構成賣淫嫖娼!什麼女人都是無價的絕不能用價值來衡量,否則就違背法定男女平等的原則,如果女人將自己當成商品來出售,那就是萬人唾罵一文不值娼妓。樓主論為女藝人的青春值錢?這不是循規蹈矩地良家婦女的侮辱嗎?按傳統來講戲子終究是個下九流的角色,是與娼妓婊子劃等號的角色,這一點這位陳姓女子已經為我們演繹她的價值。常言道婊子無情戲子無義這位陳姓女子,將這個行業女從業人員的心態發揮地淋漓盡致,法律無情伸手必被抓。

  • 12 # 使用者1312289746774

    你的提問很可笑……

    如果是一線二線明星,7年的時間確實可以賺很多很多的錢!比如冰冰,她的欠稅就足以讓我不眠不休不吃不喝攢幾千年了……

    但是陳昱霖,一個演藝圈不入流,長相資質平平,放到人堆裡不起眼的那麼一個女人麼……唉,想不出她這7年是什麼結果,頂多掙個幾百萬,還不夠她周遊世界的花銷,更別提坐豪車戴豪表了……

    所以說,她的這7年賣身賣的值,甚至可以說超值了,買一送二,連她父母都陪著她一起享受了7年天上人間的生活!!

  • 13 # c愛玩

    這問題,其實別人怎麼認為不重要,對吧?打個比喻,你讓李連杰打我一拳,重嗎?重,也許吐血,搞不好要了我老命,我吃不消就是吃不消……

    換個人打,就現在缺錢狀態的泰森好了,給夠錢,我相信這筆錢不用太多,打就打唄,對老泰來說差不多算撓癢癢,嘛事沒有……

    回過頭來,一個億,是不是把吳公和吳太弄疼了?那一定是的,好吧,你弄死我之前,我也得弄死你。

    吳公吳太不傻,不是逼到份上了,誰願意豁出自己命去弄你……

    無聊的話題

  • 14 # 半生影緣

    這個問題本身的觀念是容易誤導大眾的,好像意思陳是吳的附屬品一樣,並且還將陳物化了,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其價值了!

    不得不說,陳讓我想起了董小宛,柳如是這些人,她們也是待價而沽的,但是她們的素質卻遠遠高於陳,她們忠於愛情,她們甚至可以為了愛情不顧一切!當然,陳現在也是不顧一切,只是為了錢不顧一切了,同樣的身份,對待錢的態度是何等的差別啊!

    陳的青春,黃金七年陪著吳秀波,怎麼就需要談錢呢?難道他們的關係是買賣關係?不是女方一直表白是愛情嗎?愛情怎麼能夠用金錢來衡量呢?那麼吳秀波陪她的時間怎麼算?吳的身價和時間不是更貴嗎?新社會人與人男人女人是平等的,假如繼續以金錢來衡量彼此的付出,那麼婦女解放的意義何在?不是又倒退到舊社會了?

    當然,吳跟陳的這種關係是現代社會一個很典型的各取所需的現象,道德層面是該受到譴責的,只是現在社會包容度高了,所以才讓這樣的事情普遍存在而已,並不等於這些事情就可以理所當然的公開化!

    所以,不管怎麼樣,陳沒有理由索要什麼補償費,吳願意贈與當然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但是不等於社會輿論和法律就支援所謂的青春補償費!

  • 15 # 如意min

    為什麼要和人家要錢?女人也要靠自己吃飯對吧!拿這個和人家要錢,一開始幹什麼了?不是小孩對吧!自己剛出道就不把握自己的命運,反而要浪費那麼多年玩,難道這些自己都不清楚嘛,玩的時候開心,不顧一切,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小三?如果這些年是強迫的可以走法律程式!還有就是如果都是單身處朋友階段可以隨變玩,玩嗨後,沒有激情後,才醒悟嘛!天天發關於他們沒有正能量!網路應該遮蔽這些!

  • 16 # 疆來有禮

    人生最黃金七年讓你去當小三破壞人家家庭?這就是你的價值觀?如此恬不知恥問出這種問題,這世界真是笑貧不笑娼了啊?

  • 17 # 二貨G豬

    這種級別藝人,北京三里屯,藍港,金融街,咖啡館,北京亮,各種中底端飯局,滿地撿,還一億,也算吳倒黴,沒吳秀波也會有李秀波,王秀波,因為這女人,從頭開始就目的性很強,要的就是奢華,她已走不出這舒適圈了,包括她做售票員的媽媽,做小三已忘記身份,只以錢為目的,圈子吧,北京有不少這種小三閨蜜團,且以此為榮,挖空心思混名藝人或非富則貴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姐妹團,親屬團,有的父母也參與,引以為傲,好點的,懂感恩的拿點錢混套房,窮兇極惡的,各種手法常人不好想像,細思極恐,凡事對這種女人千萬小心

  • 18 # 一個鄉下人

    男女雙方你情我願的事情,在一起就是平等的,分開的時候,就無法平等了:女方要收取男方付出的各種補償,男方只有付出的份,男女在一起的時候,女方有所謂的青春付出,男方則好像沒有任何付出且好像得到了很多的收穫。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社會觀念呢?不是說男女平等嗎?說白了,對於性來說,男女雙方就是不平等的,對嗎?女人只要對男人付出了性,她便就有了獲得一切的權利,難道這就是女性認為的男女平等嗎?實質上,可以說,這就是典型的女性為男性付出性服務的商業行為,與男女平等搭不上任何關係,是一種可恥的行為。可怕的是,我們的婦聯還正是朝著這個方向去實現所謂的男女平等呢!真的完全是走上了一條為實現男女平等之路而背道而馳的方向。

  • 19 # 燕歸人不歸

    男歡女愛。你情我願。這種事情真的撕破臉皮。男的告女的詐騙勒索。女的告男的強姦。都進去坐牢不是挺好的麼。自己就不是什麼好東西。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裝什麼?本身都是違背核心價值觀的東西,自己偷摸私下解決就好了。結果鬧成這樣有意思。不過是加深了娛樂圈的醜聞罷了。既然回答了那就總結下就是男女雙方的問題。

    女方:

    1女方獅子大開口,男方直接狗急跳牆揹著身敗名裂的後果把你送進去了。這是女方沒玩明白。石樂志。而相反,和平分手,反正已經拿了那麼多錢了,最後再來一次,找下家老實人不好麼?反正也有錢啦,自己沒事演幾部劇,也能過的不錯。結果這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行為這是不智。

    2.自己明知他有家室,還和他膩歪。說明她自己也是價值觀有問題。自己就能接受小三這個觀念。和男方不知廉恥的苟且還相信自己能打敗原配,成功上位。這是不義。

    3.其實這個女的就是想借助男方勢力與資源。畢竟他那時候出道沒幾年,就當上女一。大學沒畢業兩年的新人就當女主角?(很多人以這件事推測此女潛力巨大,從而支援賠她個一個億,在我看來就是狗屁。)你試問,你公司來了一個新同事。剛畢業的,來了就是比你這個老員工職位上大三級。你認為他有能力還是勢力?所以說這個女的就是為了利益關係才在一起的。最後玩壞了,還出來賣可憐?不愧是當過主角的人。連爹媽都是戲精呀。這個是為貪心。

    女方問題說完了。該說說男方這個老流氓了

    .婚內出軌。家裡紅旗不倒,外邊彩旗飄飄。這是真的渣啊。自己在娛樂圈摸爬滾打這麼多年。一個個什麼樣心裡沒數。不管什麼原因,出軌就是出軌。養小三被反噬。這種人真的不值得可憐。這種的就應該直接封殺!但是參照之前出現的偷稅漏稅的大明星毛事沒有,吸毒明星該浪浪該嗨嗨的情況,呵,當我沒說。

    最後我想說,瑪德,一億什麼概念都明白麼?誰家青春這麼值錢?真都以為是天地銀行的?快散了吧,都是一群意淫的人自導自演的一場鬧劇罷了。

  • 20 # 麟麟星

    談感情就是談感情,除非結婚了,婚後財產受法律保護,一人一半。否則要分手費就是敲詐勒索,包養那就另論了。包養就是包年賣,跟失足婦女,外圍女本質是一樣的。請別既當婊子又要立牌坊,什麼寶貴的青春。您是賣的,給你錢了,要不給你錢你也不幹不是?最後看人家有錢了還想敲一筆,那就吃相難看了。咱有點契約精神好嗎?我最後科普一下,我國婚內出軌不犯法,敲詐勒索犯法,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講道德,一個勾搭有婦之夫,一個婚內出軌,半斤八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最窮的時候是怎麼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