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15074309340

    那要看什麼情況了,如果上課時間學生被欺凌,那就是學校的責任。如果是下課時間,老師不可能每時每刻守在學生身邊,此類事件應由家長擔責。

  • 2 # 小崔侃球帝

    責任是個問題,責任心是一個教育工作者應該擁有的最基本的素質,發生校園欺凌案,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校園欺凌案的發生不是偶然的,它與學校的日常管理存在著必然的聯絡。校園欺凌案面面觀,幾乎所有發生校園欺凌案的學校,在日常管理方面都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學校管理嚴謹的學校發生校園欺凌案的機率非常小,學校的不作為助長了有些同學的囂張氣焰,有的甚至是校長的親戚朋友,達官貴人的孩子,令人氣憤,值得深思。

    學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處理方式,助長了欺凌者的不良習氣,有人撐腰的感覺很不好。

    發生了校園欺凌案,有的學校礙於面子,不想曝光,私自解決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處理方式,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是校園欺凌案頻發的根本原因。

    欺凌者家長的蠻橫無理,包庇重容是發生欺凌案的罪魁禍首,真是大小一對畜牲!

    俗語說的真好,上樑不正下樑歪!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有什麼樣孩子。有的家長真是讓人無語:我們賠錢就是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願意賠錢,也可以打你嗎?

    傷者的醫療費用就算有欺凌者的監護人承擔,但是孩子心靈的創傷誰來負責?

    骯髒的金錢不是萬能的,孩子一生的傷害誰能負責的起?

    結論:家校聯動,杜絕校園欺凌案才是硬道理!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受傷才是真正的好。拒絕校園暴力,從我做起!

  • 3 # 68767875

    不管是學校還是家長,管好自己的孩子吧,哪怕嚴厲一點,因為孩子欺凌發生的慘案前陣子才剛剛發生,誰家的孩子不金貴啊。

  • 4 # 使用者6351435198490

    這有何大驚小怪的?幾年前,南寧市某縣某校兩男生在三樓打架——一生摔下死亡——校長給20萬(就是賠200萬,也是小事一件。因為當校長近20年了)了事——如今依舊當校長依舊腐敗。

  • 5 # 境界4719

    誰打誰買單,不是有個車上劉先生打了李先生,被判4個月入獄,還掏6萬元的醫藥費嗎?法院比著案例都不會判,幹啥?又收黑錢又有保護傘?啥喲?

  • 6 # 一線好老師

    這個當然是由學校和打人者買單了,打人者負有直接責任,是他的不當行為給別人造成了身心傷害。事件發生在學校,學校就負有管理責任。

    具體可以這樣做:一、向學校報告傷害事件。學校透過問話、調取監控等方法查清事件的經過,確定雙方及管理人員、學校的責任。依法、依規劃分責任比例,根據受傷者住院花費及其它花費總額,提出賠償方案、責任人的處理決定。如果雙方同意,照此執行,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進入下一程式。

    二、調解。學校可向社群或當地政府報告讓相關部門調解。調解成功最好,如果仍不滿意,那隻能進入法律程式。

    三、法律程式。受害者家長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判決。

    可以肯定的是,買單人肯定是傷人者和學校!如果傷人者是未成年人那傷人者的監護人就要一起承擔責任。

  • 7 # youyuan8666

    關鍵是青少年的犯罪成本太低,懲罰太輕!如果像其他國家一樣,十二、三歲觸犯法律就要負刑事責任,校園欺凌案就不會有那麼多了!

  • 8 # 劉金泉12

    打斷門牙也不一定是欺凌,有可能是相互鬥毆。

    杜絕校園欺凌的終極辦法:1,最有用的是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刑法,將有刑事情節的未成年欺凌者按殘暴程度補足年齡,受重刑制裁,將案例廣而告之。2,對情節一般的未成年欺凌者,執行完社群勞動或校園勞動等懲罰後,再恢復課堂學習。3,建立教育執法機構(類似於環保、城管執法),未成年人一般違法,曠課,破壞教學秩序的,執行對監護人的處罰,拒不受罰者,輕者凍結社保記入徵信,重者入獄。

    否則無解。

    司法喪失正義是很多社會問題的根源。

  • 9 # 請叫我於導

    別指望老師給你找理,我上學時見多了校園暴力,老師真的就是廢物,如果有能力就打回,打到他服你為止,也可能在被打慘,,沒能力只能找人,也可能你的人不如人家,還是被打慘,實在不行,就拉倒了,對這些暴利你除了這些手段沒有任何辦法,只有一種辦法豁出去了,不然你就繼續忍,老師永遠都是協調一下完事

  • 10 # skf1973

    因為在學校學校就得負責?仔們不應該把孩子關到學校,不送到學校不就級這事了,因此,打人者不該負責,學校也不該負責,家長應負全責,你的孩子被欺負了,你在幹嘛呢!家長負監管之責,負撫養之責。家長為什麼不夠富有富貴,這樣孩子就可以上貴族學校。因此是家長的責任,還有臉說是學校的責任,如果因為在學校,學校就得負責,請你們這樣認為的不要把孩子送到學校。你的孩子不可到馬路上,不可到超市,不可到任何地方,因為到那地方,死了別人都要替你負責,其實這樣的人就不該成家生子。或自己也不該為人!

  • 11 # 雪晨12

    學校負責,就是政府負責;政府負責就是國家負責!為什麼呢?因為沒有對違規學生處罰法律。光靠教師說教,學生當面就可以罵教師:你算個庇?無法無天了。

  • 12 # 家貧子讀書

    為傷者買單的是欺凌一方。

    學校的責任可能有兩種:

    1.哪個學校都不會鼓勵學生打架,也不會給每個學生派個保姆。如果是因為學校有不安全隱患,導致學生受傷或者有證據證明被欺凌孩子曾向校方反映而校方置之不理,那麼學校承擔管理責任。具體學校有多少管理責任,讓法律說話,不是學校領導教師說了算,也不是家長說了算。

    2.學校可能會承擔無過錯責任。就是這件事上無錯,但是因為對方是弱勢群體,從人道主義會提供一些賠償。

    另外,學校在類似事件中只有責任沒有權利。面對熊孩子,學校無權開除。對於開除學生的條款,教育部有明確規定,而且開除學生需要上級審批。對於開除學生的條款基本等同於開除公務員的條款。南方最近一直在提議容留戒毒後的青少年繼續回學校接受教育,避免因為小錯影響學生一生。所以,在學生犯錯的問題上,教育部門能夠採取的手段乏沉。

    最後,家長作為第一監護人可以替孩子主張自己的權利。

  • 13 # 田生財972

    學校暴力,第一負責人,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承擔,第二孩子本人,第三學校,嚴重者可以用刑事責任處理第一和第二責任人,那麼學校承擔所有民事部份。看誰還敢校園暴力。

  • 14 # 相逢19175

    此欺凌事件,打人時是發生在學校裡面,大家都說學校應該負什麼責任。可是打人時是發生在學校外面,即放學或上學的路上,那麼學校又該怎麼負責任呢? 社會上哪個部門應該負責任呢? 另外,在校園裡,假如有學生向老師報告受到其他學生的欺負,或者是經常受到其他學生的欺負,請問,此時老師該怎麼做?報告給學校,學校應該如何作為呢?學校報告給派出所,派出所應該怎麼做?假如經過了老師、學校、派出所的教育訓戒之後,又發生欺凌事件,甚至更變本加厲,以上人員部門該怎麼辦? 事情出來了,一片聲地要求老師學校負責,卻又說不清老師學校具體的應對措施和方法途徑,這叫甩鍋,這叫不要臉,這也是一種欺凌,對老師和學校的欺凌。誰該負責呢?

  • 15 # heshi63966

    學校能負什麼責?

    現在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下,學校不能懲罰學生,批評重了都不行,還要學習負責任,不是放屁嗎??

    只能讓行兇者負責任:賠償各項費用,並且支付被害人精神損害費二十萬元,讓他的監護人入監兩年……

    只有這樣“殺雞嚇猴”,才能減少校友霸凌事件的發生……

  • 16 # 浮雲8558373619670

    沒死人,被欺凌者無人給其主持公道。

    把施暴者一刀殺了,堅決反對以暴制暴……堅決反對以愛為名行兇……等等正義之聲就響徹雲霄了。

    什麼狗屁?

  • 17 # 手機使用者50290614090

    學校沒有任何責任,誰打的就應該弄死誰,天經地義。他的父母同時應該賠償所有損失。法律只有改成這樣,才能杜絕校園欺凌。快改!

  • 18 # 第三人立場

    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只是一個人,因事爭執不下偶發打架,我就不說啥了。如果受害方只是一人,加害方是多個人,問題就嚴重一點了。如果加害方不止這一次糾集多人加害於他人,就是校園惡勢力了吧。對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如果是累犯,那就說明問題了。一是家教缺失,二是法律雍容,三是個人人生觀價值觀扭曲、道德敗壞。對此,絕不能寬容縱容!如果法律還要這樣保護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那就修改法律,按照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性質和程度懲罰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否則,受害方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無法得到公平正義,國人的也看不到社會的公平正義。

  • 19 # 那年回首15

    校園暴力的施暴者的背後,往往有一個破碎的家庭或者扭曲的家庭環境。為何出現人渣式子的孩子,可分為這幾種:父母離異;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為留守兒童;孩子處於家庭暴力的環境當中,內心扭曲;沉迷網路者,心理異常;父母人品極差,影響到後代。總之,孩子為什麼成為了施暴者,“準罪犯”,仍然可追究到父母的不作為,這種不作為是主客觀條件造成的。如果要懲罰,要從罰款,父母的育兒方式的教育,針對孩子的強制手段等進行多方位入手。對初中青春期階段的未滿14週歲的孩子道德教育已經很難成為首選手段,他們的品質已經已經開始形成於他們的靈魂當中,所以這是這個社會學校家庭面臨的難題,像這種學生步入社會也是極大的不穩定因素。我相信,當他們進入社會,面臨血淋淋的教訓,才會有很大改變。

  • 20 # 師說

    校園欺凌案件發生,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也是一個無奈的話題,還是一個普遍的話題!這是學校家長和遵紀守法的學生都不願看到的情況,但是,一直都在制止,從未停止過發生!

    一名在校的學生,在學校裡,被其他學生打斷了門牙,學校是否有責任?學校的責任是什麼?這不是一句話就可以說清楚的,要根據當時情況來判斷。我堅決反對,那種一張嘴就是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說法,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在這個問題的答案下,我看到了這種說法,很無知,也很令人氣憤!

    對於學生教育,沒有一所學校,不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但是任何的教育,都不是萬能的,如果教育是萬能的,那國家機器當中的警察,監獄就都可以取消了,這是非常不現實的情況,是最基本的常識。

    如果這個被欺負的學生,在被欺凌的過程中,學校的老師看到了沒有管,這樣的情況下,學校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如果一所學校,從來沒有教育過學生不準打架,從來沒有教育過學生要遵守紀律,那麼,學校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一所正常的學校,可以說是天天講,課課講,這種情況下,學校能有什麼責任?!

    對於這樣的欺凌事件,學校能做的就是調解,讓被欺凌的和欺凌的學生的家長,坐到一起來,協協商解決這個問題,產生的醫藥費用,當然應該有欺凌的一方負責。

    那位答主說,學校不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想問一下,學校不應該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是應該激化矛盾了,讓雙方家長也上演全武行?這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說法!學校不是執法部門,不是司法機關,學校能做的就是調解,然後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其它的,學校真做不了,如果這位答主能做到,應該到學校裡來,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你的回答太無知無畏!

    我們希望,所有的學生家長,都能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先求成人,再求成才!大家都這樣做了,頑劣的學生少了,欺凌事件也就會少了,學校的環境的和諧,你就可以期待了。而實際情況是,現在有很多的熊家長,導致了很多的熊學生,而學校老師根本就無權管理。校園欺凌案件頻發,防控不力的原因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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