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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武漢一名8歲男孩騎車上學時,被兩隻沒栓繩的大黑狗撲倒在地後撕咬了半小時。經診斷,男孩身上有40多處傷口,傷勢嚴重。據瞭解,咬人的狗是小區住戶飼養,每隻體重約70斤,已有多位居民被咬傷。目前,狗被裝上警車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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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柿子燉螃蟹

    什麼時候狗成了人類的朋友?這些都是西跪族強加給我們的概念。在中國的傳統文化裡,狗從來就不可能上升到人類的朋友這個層次。看看中國文化裡的狗,狗嘴裡吐不出象牙,狗仗人勢,狗腿子,狗奴才,狗漢奸,狗東西,狼心狗肺,狐朋狗友,哪一個是正眼瞧狗的?最有說服力的就是兔死狗烹,看到沒?狗是要烹的!活佛濟公也是吃狗肉聞名的,一點不影響他當活佛。誰愛把狗當朋友當同類,誰去,但請別影響別人。狗就是狗,等不了大雅之堂,就是吃狗肉,狗肉也從沒有登上過正規餐桌。這就是中國文化!

  • 2 # 諸語者

    在當今家庭普遍養狗的情況下,狗傷人的事件時有發生,這裡面有很多的原因:一是城市對寵物管理不到位;二是部分養狗人的素質不高,沒有按相關規定養狗和遛狗;三是一些偽愛狗人士對狗的棄養,造成流浪狗傷人;四是不排除有個別人主動挑釁狗而被狗攻擊。但以上的都是個案,並不是普遍現象,大部分養狗的人都是遵紀守法和文明養狗的,我們不能以個案來否定普遍存在,同樣我們不能因為人類中的敗類而否定整個人類。城市現在很多人養狗或其他寵物,說明市民有這方面的需求,政府要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只用簡單的手段來禁止養狗無疑是因噎廢食,不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激化社會矛盾,無助於社會的和諧。

  • 3 # 積恩良不善

    一狗咬人,是不是全世界的狗都跟著遭殃!你爹殺人了,是不是你的整個家族都該活埋!看問題要一分為二,不要腦袋長在腚上,人云也雲,信口雌黃而打倒一大片!不能否認,狗有惡犬,這不足為奇,也沒必要每天拿在網上反覆的炒,而且添根加葉,斷章取義,把一切責任全推在狗身上,這只是狗黑的一切妓輛罷了!狗和人一樣,也有喜怒哀樂,你惹毛他也會攻擊人,我記得一隻大鳥報復人的故事!因人類當母親的面火燒他的子女,從此這隻大鳥開始攻擊人類,狗也如此!因受了人間的冷酷,折磨而對人有了敵意!我不知道這條狗啥情況,為什麼攻擊人?究竟是什麼原因?也不敢妄加斷言,如果無故咬人,就是個瘋狗,必滅之,如果是人先招惹狗的,就另當別論了!

    我不是什麼愛狗人士,也不是惡毒的狗黑,我養狗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缺德的棄狗者拋棄的,我養了這麼多年狗從來沒看見過自家的狗先攻擊過人,都是討厭的孩子追狗打狗,多虧我管的嚴,不許狗亂咬!所以,我養狗從沒出過事。我最討厭的就是狗黑和熊孩子,我也藉助這個平臺告訴他們,想禁狗嗎?哈哈哈,有可能嗎!南柯一夢!

  • 4 # 打邊鼓

    狗的問題實際是人的問題和管理方面的問題,這就和治水一樣,光堵截不行,要制定一個方案或者地方性法規,城市裡應該養什麼品種的狗,如何養狗及養狗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社群和小區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分工到人,光指望城管、公安部門來管明顯力量不足,要從源頭上抓起,把狗市場管起來,凡是從市場上買的狗當場辦狗證,大型犬、烈性犬禁售,凡出售者一律從重處罰。要多管齊下,才能解決狗患問題。還要加強對養狗人的教育,遛狗要籤繩,狗糞要撿拾,遛狗範圍要限定,絕不準到人員密集場所、公路上、學校等場所去遛狗。要集中力量對各小區進行調研摸清養狗情況,合理解決狗患問題,切記激化矛盾,引起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不滿。

  • 5 # 天秤看不慣就想說

    什麼事都是有原因的?已經進化成高階動物的人類並且還有法律約束著那為什麼還有些人經常做一些違法的事呢?而且還有些人因為自己受到了某種委屈或不滿就跑到大街上公共場合去傷人殺人甚至去傷及無辜來發洩自已的情緒與不滿呢?狗貓等動物畢竟是比人類低等的動物它們有時候無緣無故的被人類拋棄甚至傷害虐待等它們受了委屈傷害又不能像人一樣找人訴說訴苦難道還不興它們反抗嗎?就因為它們是不懂事不會說話比人類低等的動物就得替人類背一切黑鍋承擔所有的錯把一切責任都怨到強加到它們身上嗎?

  • 6 # 小蘿蔔蔬菜沙拉

    凡事都有原因,為啥狗能去咬人?

    先不論餓了還是瘋了,但這狗主人肯定是拋棄它了,要麼就是不帶項圈讓猛犬自己玩耍。

    養的時候跟個寶一樣,膩了立馬就當垃圾一樣扔掉,中國對寵物這一塊幾乎沒有管控,導致大量的流浪寵物散落街頭。

    我也忘了是日本還是臺灣,有一個流浪貓被虐死了,警察真的就認真查案把貓主人連同犯罪者一塊抓了,並且不單單是罰款,甚至判刑了半年到八個月左右。

  • 7 # 為人居服務文哥

    在小區之外的地方,狗咬了人,或者是野外的狗,咬了人。又或者是人去撩狗的被咬了。跟這個案例的情況完全不同,這是在小區裡面,是業主們居住和生活和公共空間,狗主人沒有按規定約束好自己的狗,沒有牽繩帶嘴套,給共同居住在小區的業主造成了傷害,其實說穿了,不是狗的問題,是人的問題,人沒有執行文明養犬的規定,跟狗沒多大關係,有人喜歡狗,沒問題,可以養,但是不要影響到其他人,不能把自己的自由凌駕於其他人之上。很多人意識不到狗是動物,又或者認為只有自己養的狗就是好狗,人還有壞人呢,狗怎麼可能沒有壞狗。這是非常危險的想法,我覺得那兩隻咬小孩的狗的主人,在這件事發生前他也會認為自己家的狗不會咬人。很多所謂愛狗人士的回答讓我對這一觀點認識得更清晰,正是因為有這麼多對狗的危險性認識不足的人,所以才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狗主人的管理和教育!

    對不依法養狗的狗主人,養的狗有可能對不特定人造成危險和傷害,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 8 # Homunculus1

    某樓答題的 你錯了:你爹殺人了 還真會牽連你 不信?!你去查相關法律 鑑於你是個基礎型法盲 太多的溝通也是枉然…… 我就問你3⃣️個問題:

    1⃣️ 你能保證所有的狗不主動攻擊人類麼?

    2⃣️ 在你被咬傷後你會不會像現在這樣?

    3⃣️ 你能保證所有的狗都被善意的飼養與對待麼?

    狗只是工具 工友都有被錘子砸到自己手的經驗 所以要謹慎使用工具 !狗是活物,不是錘子這樣的死物。所以在無法杜絕社會安全隱患的前提下部分有前提的禁養也是正常一個立法部門能做的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被咬了一副嘴臉,沒有事另一副嘴臉 ……

    狗其實就是個小孩子需要精心對待,當不能盡責教養 狗心理或認知出現問題就會增大咬人機率。 事實上很多人根本不會養狗。你也無法保證養狗的人都能盡責 ,棄養 惡言是一個有道德有責任的人願意看到的麼?

    某位答題主 你的愛充滿了私慾與偏執

  • 9 # 看透世間種種

    一說就是愛狗人士怎麼了?關愛狗人士什麼事?養狗的不代表愛狗,愛狗的也不一定養狗,又關狗什麼事?一說就是狗肉節,禁狗,說點現實的吧,農村養狗是護家,城裡養狗是消遣,個別人的行為不代表所有人,那問一句,現在的小孩不是也有殺母,殺人的嗎?那是為什麼你們又說那還是個孩子呢?是大人的責任呢?那為什麼狗狗出了問題不去追究養狗人的責任,非要說狗怎麼不好,每個生命都有生存的權利,善待一點沒什麼不好

  • 10 # 越樓等黃花

    出臺禁狗令不難,難的是執法人員不足,不可能讓沒有執法權的人去扣押公民財產,首先就違法違憲了。要知道我國民警、輔警、城管人數從來沒有足過。

    狗患其實歸根結底是人患,一些人違規飼養被明文禁養的烈性犬,還有人沒有責任感隨意丟棄寵物。

    解決辦法一個是像歐美國家學習,提高養狗的門檻,對犬主進行培訓和考核,還需考察犬主的生活環境和經濟能力,別像現在隨便一個人口袋裡有幾百塊錢就能養狗,這一步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我國很可能淪為走過場的儀式,但哪怕把流程弄複雜點也好,給他們思考的時間,部分人也許中途就冷卻了當時一拍腦袋想養狗的熱情。

    另一個是查抄無證犬,可以透過小區物業或居委會解決,狗出門必須掛狗牌,沒有狗牌的狗可以被舉報,物業雖然沒有執法權更不能干涉業主,但是他們可以舉報,讓有執法權的人來詢問處理。禁養的大型烈性犬,除非住別墅,否則肯定要天天出來溜達的,物業出面舉報總好過鄰里產生矛盾。狗牌最好是改成帶照片的那種,不然有些人張冠李戴。不過這點其實可以給物業貼張禁養犬列表來解決一部分,畢竟藏獒帶著貴賓的狗牌這種事一眼就能分辨。

    最後是流浪狗的問題,這個需要當政者綜合各方意見人性化管理,畢竟各地情況不同,肯定不能一刀切,如今也不是十幾年前的大環境了,根本無法做到輿論管控,老百姓的思考層次也與當年不同,也就不能簡單粗暴解決問題,需要多方面考量。但是,如果前兩條做不好,最後這流浪狗永遠不可能解決完。這麼多年我們管理者做的基本是擦屁股,而沒有從源頭解決這個問題,也不是不想管,是真的管不了,農村的不說,城鄉結合部怎麼管?人都管不清楚還管狗?現在城市化發展迅速,老百姓對法治的重視與當年不可同日而語,也許是時候可以逐步試點。

  • 11 # 東言頻道

    這件事不是禁狗令的問題,不能一隻狗咬人了,所有的狗連坐。

    我們有養狗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只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來即可,主要有這些方面的內容。

    什麼狗可以養,什麼狗禁止養的問題,有些大狗是不可以養的,養就違法了,就可以打死了。

    注射疫苗和養狗證問題,同樣性質有證的狗咬人和沒證的狗咬人,性質是不一樣的,注射疫苗更重要的是保護狗主人。

    遛狗拴繩問題,其實很多狗咬人事件,還是狗主人不拴繩,這次男孩被咬,也是不拴繩導致。

    像這個事件怎麼處理?第一,這條狗沒有理由活著了,應該打死,第二,狗主人涉嫌犯罪,警方應該介入,我們作為旁觀者也是感同身受,如果我的孩子被咬,一定親自執行狗的死刑。

  • 12 # 龍行天下165653527

    關於狗咬人,傷人,傳播烈性傳染病己是十分嚴重了。都說不是狗的問題、為什類似法規遲遲不出臺?部分城市出臺了相關規定也是空對空,沒有相應的機構和人員去執行。一小撮‘‘愛狗人士’’為了一己之私橫挑鼻子聚挑臉,把人權當狗權,狗權高於人員,這是什麼理念?

    這個八歲男被猛犬咬了四十多處傷,撕裂著人們的心,人們的心在流血,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人類的希望啊!所以我一直支援城市不準養犬一刀切,流浪狗一律捕殺,不要再讓老、幼、孕婦再受傷下去了!

  • 13 # 使用者huliyuan1333

    人有好有壞。狗也一樣。我最怕狗狗了,小時候的陰影!狗主人也有好有壞。最近我遇到的都是些文明養狗的。前面我家樓上有個壞人變老的老太太。她就不文明養狗別人最怕她就笑。以她狗狗咬人為樂,你要是嚇的哭了她還罵你。還好這個破老太太搬家了。所以說,禁止養狗也不太現實,就和我們怕狗沒有理由一樣,真正愛狗狗的也是沒有理由的愛狗狗,也不好剝奪人家的愛心。最關鍵的還是立法保護和宣傳文明養狗,出門栓鏈子!兩全其美!

  • 14 # 胖飛28

    宣告,狗禍即是人禍。

    設想一下。

    如果政府不動用行政力量嚴格控狗的,出現狗禍後主人不擔責,公安部門不嚴格執法,司法途徑漫長維權的過程。綜上將導致毒狗的行為增多甚至普遍起來,然後演變成人與人之間的爭鬥。後果很嚴重。

    所以,為百姓免於狗禍,寵物狗與人和諧共生,請行政部門果斷出去,規範寵物飼養辦法吧!

  • 15 # 中華民族到了最

    1520

    4小時前

    應該給養狗人立法!居民區養狗就是一種公害!這是不爭的事實!養狗人要麼錢多燒的!要麼沒事閒的!錢多可以做點公益事業!為民謀福!為自己積德增壽!沒事可以看書看電視!養花養魚逛逛公園!你養狗你享樂!你傷害了公眾的利益!影響大家的正常生活!狗吠嚇人!狗咬人傷人!狗屎狗尿汙染環境!你說狗不咬人,你能保證嗎?萬一呢?你遛狗就是讓狗在街上拉屎撒尿。狗屎尿你處理過嗎?狗狗傷人你沒見過嗎?你看見狗屎尿難道不繞著走嗎?不小心踩到狗屎帶到家裡,你什麼感覺呢?狗是人類的朋友,所有動物都是人類的朋友!狗是看家護院的!不應該養在城市的樓房裡!你快樂了,別人呢?你考慮過別人的感覺受嗎?

    養車交車險車稅!養狗也應該交狗險狗稅!狗險用來救助受害者!狗稅用來治理被汙染的環境!任何違法行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併為此負出代價!

    編輯

  • 16 # 不一樣的法

    狗是畜牲,養狗的人是什麼?警察把狗帶走?什麼意思?難道讓狗承擔法律責任不成?笑話!

    問題中,這個狗主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傷人,應當這樣理解:明知道大型犬會傷人,而放任疏於管理,有其明顯的傷害的主觀故意,應到以“以狗為兇器,定性主人故意傷害罪論處”不為過……

    很明顯,狗已經成為主人用來傷害他人的兇器,並且也同時成為躲避法律追究的最好掩飾。

    也就是說“張扣扣不需要去報殺母之仇”,只要養幾隻大型犬,透過訓練,讓狗去咬死對方多好,又報了仇,又不用被判死……

    飼養大型犬,應當作出法律規定:凡是出現傷人事件,可以作出法醫鑑定,按傷情等級,讓狗的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該判刑判刑,該賠償賠償,絕不姑息,以絕再次發生惡犬傷人悲劇……

    犬之惡?人之惡?社會之惡?皆為國之殤……

  • 17 # 馮小偉

    這個世界是人的世界,所有事都應該以人為本,有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已經超出了這個度,狗為六畜,不應該凌駕於人之上,在與人發生矛盾的時候,應該首先考慮人,而不是狗,如果超過了這個範圍就大錯特錯了。比如玉林狗肉節,是那裡的風俗習慣,應該尊重,比如回民不吃大肉,但並沒有制止其他民族吃大肉啊,你是愛狗人士認為吃狗肉觸犯了你們,那麼那天再有個愛豬人士愛牛人士咋辦?愛雞人士連雞蛋都不讓你吃,你咋辦?狗是主人的朋友或者是愛狗人士的朋友,但並非所有人的朋友,它畢竟是畜生,而且是欺勞欺小欺軟怕硬的畜生。所以在人類社會里,不應該凌駕於人之上。

  • 18 # 一名子人兒

    請兩隻傷人狗的主人主動承擔相信責任吧。

    也盼望孩子能夠儘快痊癒,心理別落下陰影。

    我哥在13歲左右時上山,路上遇到一隻大狗,腰背被咬傷多處,敷藥打針在家躺了半個多月,慢慢才好的。

    我小時候被大狗追過三四次,所幸沒有被咬,到現在也是看到狗就害怕,繞著走。

    如果真的養狗,請一定按規矩養,別禍害別人。

    小朋友看到狗,別跑起來,否則狗可能會追上去,儘量繞開走。

  • 19 # 老北京黃根下

    城市裡能不能養大型犬、烈性犬?如果不能養,那有人不聽令以我家狗不咬人的理由偏要養怎麼辦?這需要依法來定的。現在問題來了,2條70斤大狗撕咬8歲男孩30分鐘,遍體鱗傷,40處傷口慘不忍睹,一生還冒著狂犬病毒潛伏或發作必死的風險。那狗主人就只賠打狂犬疫苗的300元錢就完了?那法律上有哪個法條予以懲處和追罰呢?

    目前歐美國家普遍制定有動物保護法,我們國家沒有制定動物保護法,也沒有統一制定養狗管理條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但各省市一般都有自己制定的養狗管理條例,這是地方立法,雖不是國家立法,但同樣也要遵守。各省市這個條例裡規定中有相同的部分,即養狗人的法定義務,其中主要有8項:

    1.養狗要辦養狗證;2.遛狗要牽繩;3.遛狗有時間限制和區域限制;4.城市裡不能養大型犬和烈性犬;5.定期打狂犬疫苗;6.遛狗要掛狗牌;7.到公共場所或運輸中要戴嘴套;8.遛狗要帶清潔用具清除排洩物(即狗主人要撿狗屎擦狗尿);

    具體規定還有:

    9.只能養32種小型寵物犬,不能養大型犬和烈性犬;

    10.不能養的烈性犬都有明文指出,這裡不一一列舉了,包括了藏獒、高加索犬、杜高犬、位元犬、挪威那犬、牛頭梗、黑貝等;

    11.不能養的大型犬也有尺寸大小規定,即身高不能大於40釐米、體重不能大於30公斤、身長不能長於60釐米 ,包括了薩摩耶、羅威納、金毛、阿拉斯加雪橇。

    那既然有了地方立法,為什麼養狗管理條例沒有解決問題呢?這主要是管理不嚴造成的。導致各地政府不讓養大型犬,可他偏養大型犬;不讓養烈性犬,可他就是養烈性犬,基本上處於脫離管理狀態。

    那為什麼不能養大型犬、烈性犬呢?

    (1)烈性犬除了對主人忠心耿耿之外,對其它人則一律是視為假想敵,脾氣暴躁,攻擊性十分強烈,人類無法預防它何時會攻擊;

    (2)大型犬雖然不一定脾氣暴躁,但40釐米以上的身高、30公斤以上的體重、60釐米以上的身長的狗它畢竟是畜牲,雖然人類馴化了它,但一旦它發怒開始進攻人類,則莫說小孩子和老年人了,就是年輕人也抵擋不住它的蠻力發怒撕咬,人的體力根本不是這個大型犬的對手,即使狗主人你牽了狗繩也喝止了狗,但發怒撕咬時,仍然無法阻止。

    (3)目前全國每年到防疫站打狂犬疫苗的人有6000萬人次,這還不包括到普通醫院和小診所打狂犬疫苗的,沒有辦法統計在內,而咬傷人的狗既有不符合養狗條例規定的烈性犬和大型犬,也有符合養狗條例規定的小型寵物犬,可以說每個小區的居民普遍對狗患擾民有很大意見。

    目前有關狗咬傷人的刑法方面沒有立法條款,不能像歐美國家那樣判決狗主人承擔刑事責任,只能按民事訴訟索賠。目前的矛盾主要表現為:

    1.沒勇氣承認。一般養狗人喜歡說的第一句話是,我家的狗不咬人,可狗的亂撲亂衝亂叫以及發怒後的亂咬,狗主人又不能完全阻止和預防,一旦咬傷了人,狗主人或者不承認那狗是自家的,就說是流浪狗以逃避責任,只有被現場抓住了,才不得不和你協商,若傷害較輕微,還可能協商得好,若傷害較重,那往往協商不成,雙方要經歷相互扯皮;

    2.只願意賠打疫苗的費用。一旦狗咬傷人,狗主人一般只願意賠打狂犬病疫苗的醫藥費,其它費用(如整容、誤工、交通、精神補償等費用)不願意賠償,往往是花了300元打狂犬病毒疫苗,就願意賠300元,那傷者弄了個白白挨咬,可你要是打傷咬人的狗或打死咬人的狗,那還要賠償數千元甚至上萬元;

    3.居民被咬傷後可能被傳染狂犬病毒,潛伏期長短不一,如果馬上有狂犬病毒發作症狀,那狗主人還不得不承認,而一旦事隔幾個月或幾年發作死亡了,那再回來找到原來的狗主人,那基本上狗主人是矢口否認,不願意承擔如此嚴重的後果,而傷者舉證與被咬有因果關係也很難,有較大可能自認倒黴。目前人類還沒有找到對付狂犬病毒的辦法,只能打疫苗預防,預防失敗就完蛋了,其結果是必死;

    4.對於大型犬和烈性犬,較多的狗主人都不遵守養狗條例規定,就是不牽狗繩不戴嘴套也不掛狗牌,只考慮到了自己養狗的樂趣,不顧別人的安危,小區車庫裡草地上道路上時常狗屎狗尿,居民意見很大,鄰居矛盾太多。普通居民又不好管,如果普通居民去管,養狗人一般都不服你管,於是就爆發衝突了,吵架打架就可能發生。

    那最後一個問題:違反前面養狗管理條例裡的11條,都屬於違反地方法律(即養狗管理條例)的行為,但是到底誰來管?是誰的責任?如何處罰呢?罰款多少才能制止住呢?難道被大型犬和烈性犬咬傷只能走民事?面臨感染狂犬病毒發作死亡的危險怎麼辦?目前能看到的是小區內誰被大型犬和烈性犬咬傷誰倒黴,只教育不罰款或處罰太輕,就是這個現狀,那個條例放在那裡,如何讓它起作用,還要想辦法。

  • 20 # 黃犢

    一個國家,一個城市連狗都管不好,這是太荒唐了!公園四處張貼不準帶寵物進入。但這禁止通告如廢低一張,無人理彩!大狗,小狗,隨便進入。大家都在息事寧人。管理者不願管因為怕會給自己招來麻煩,這就是失職!這就瀆職!再加上法律上的漏洞,各權力機關配合失調。於是管理成了一個擺設。有好處都往前湊,得罪人的事大家都躲躲的遠遠的。一個國家,一個城市如此下去還有秩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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