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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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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淡人生一帆順
鄰居豢養狗一條,不分日夜亂叫嚎,男子隔著一牆住,聽得煩燥把牙咬。
數次上門交涉找,收效甚微全水漂。男子也沒往上告,鄰居也就更裝貓。
男子不忍就發寶,衝動如魔惡揮刀,上門對人一頓捅,奪命三人赴陰曹,唯有老母受輕傷,鬼門關裡把生逃。
男子自然跑不掉,腳鐐手銬關入牢。等待他的不用講,殺人償命是天道。
鄰居養狗把人吵,不顧他人瞎胡鬧,自認事情很細小,壓根不料大禍招。可見小事別小看,做人行事要思考。
男子衝動歹揮刀,若是殺狗那還好,遷怒主家奪人命,性質惡劣太殘暴。處事法律圈內走,才能平安有逍遙。
同要好伴居好鄰,和睦開心每一朝。血的教訓要謹記,唯願類似不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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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年
為什麼要殺狗?
所有因狗造成的矛盾,如狗咬人、狗撲小孩、狗亂拉粑粑、狗穿馬路被撞、狗亂吠影響他人休息,說穿了真正原因都不是狗,而是養狗的人!狗是動物,再聰明也是動物,它不懂交通規則、不懂不能隨地大小便、不懂叫聲影響他人休息,狗可以沒道德,但養狗的人應該有。
如果養狗的人沒有道德,放縱自己的狗對他人造成困擾,那就是養狗人的問題。新聞裡這個殺人者多次交涉未果,顯然養狗這家已經完全不在乎他人感受,不在乎鄰里關係,不在乎自己家的狗對他人的影響。那麼教訓這家人完全沒有問題,只不過是方法太極端了,估計殺人者也是一直被狗叫折磨的快瘋了,又多次交涉無果,所以才一時激憤走了極端。
這裡對所有養狗和愛狗的人說一句,你再愛你的狗,把它當親人一樣,同吃同睡那都是你的自由。但不要指望其他人也該那麼對它,也要對其無休止的忍讓包容。狗無德因為它是狗,如果你的狗無德你卻放任不管,給別人造成困擾你卻不當一回事,那就是你做人無德!做人無德,就別怪有人報復,要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會選擇忍讓,選擇不跟你一般見識,選擇大事化小,多行不義,就總有一天會遇見一個暴脾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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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個比較簡單,當狗見到有陌生人開門時,一般不會衝過來亂叫的,只會躲在角落裡,或者狗主人的後面亂叫,這就叫“狗仗人勢”,或者狗眼看人低,行兇者即便要殺狗,也有狗主人護著,沒有機會,何況,狗還會亂跑亂躥,一時難以得逞,如果在這個時候,狗主人也拿出兇器,就根本沒有機會了,可能倒在血泊中的是自己。
我想,行兇者估計也反感這條狗,也想殺這條狗,一方面,沒機會,另外一方面,狗畢竟是畜牲,它不懂,但人懂,狗無罪,有罪的,是人,養狗人。而常年受到狗的亂叫困擾,找狗主人說沒有結果後,就把憤怒轉嫁到狗主人身上,而啥養狗人。
實際上,所有牲畜的問題,都是人的問題,畜牲不懂,人懂,畜牲不懂規則,人懂規則,畜牲的主人不僅有權去制止,也可以去制止,也能管理好這條狗,如果狗還是不聽話,那就是賣了、處理掉,甚至是燉狗肉,都可以。
總之,當你養狗影響別人生活的時候,當人權和狗權發生矛盾的時候,人權為大,狗權為小,狗主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卻一味地任性,任其狗亂叫,影響他人休息,且明知鄰居來倫理,還不理睬,如此,只是自掘墳墓、惹火燒身,自食惡果。
有一句話叫做,小時候父母沒有把你教育好,不懂得做人,在社會上,自然有人來教育你怎麼做人,如此,就是付出沉重,甚至是生命的代價。
所有的事情,有因必有果,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沒有無緣無故的傷害。
我認為,不管狗主人有任何過錯,都不該使用如此極端、殘忍殺害三人的方法,對於行兇者,必須要嚴厲譴責,譴責這種暴力、殘忍、血腥的瘋狂報復行為,即便狗主人有罪,也罪不至死,何況,還傷及那麼多無辜,她的丈夫、女兒、母親有什麼罪,為何要一併殘忍殺害?對這種慘無人道的行為,給予嚴厲譴責,必須快判、重判,必須死罪,不然,以後還會有更多采取殘忍手段傷害他人行為。
至於狗主人的錯誤,前面已經說了,不再重複。
這個事情也給人警示:治理狗患,刻不容緩。如今狗患,非常嚴重,已經達到不得不下重拳進行治理了,看看現在公園廣場、大街上,狗不牽繩子,到處亂跑、亂躥,嚇著人的事情還小嗎?到處狗屎、狗傷人事件還小嗎?狗擾民事件還小嗎?
我甚至覺得,應該採取嚴厲手段,控制人養狗,或者禁止城市養狗,除非你能做到養狗不對任何人有影響,想想,可能嗎?再乖的狗,也會在大街上突然吼叫,嚇著他人,再不傷人的狗,老人、小孩見到後,也會避讓,如此,是不是影響他人生活了呢?如此,全民禁止養狗,則勢在必行,很有必要,養狗,百害而無利,為何要養?來一場全民禁止養狗吧,把狗患徹底消滅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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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木子一一劉旭春
因鄰里陳家的狗叫聲影響了王某的休息,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導致了王某持刀殺死三人的嚴重後果。這是十月十日發生在高新區的一件慘案,極為震驚。
事情緣於狗的叫聲,影響他人休息,引發瞭如此嚴重的後果。的確,在一個人休息的時候,任何聲響都會讓人煩不可耐,況且這是狗的叫聲,連續不斷的吠聲,那會讓人無法忍受的,身臨其境,你就會感到有多煩了,王某多次交涉無果,這才是慘案發生的根本原因,試想一下,如果剛開始交涉陳某家就能較好的處理好這個問題,那麼肯定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了,所以,最深刻的教訓,恰恰就在這裡!發生狗叫聲擾人,只有解決好這個問題才是根本的立足點,否則,由於狗叫聲引發矛盾,打大出手,甚至發生慘案,將是一種永遠無法根絕的事情。
當然,在這期慘案中,王某人若能夠剋制性再強一點,能再理智一點,也可以避免慘案的發生。
事情的後果是三人被殺,殺人償命,殺人者王某的結果自然也能想到了,就一個狗叫聲,使鮮活的幾條人命被剝奪了生的權力,是多麼可悲的事情!悲慘過後,今後這類事情如何來處理才會更好,這怕是最該思考的問題了。
我以為應當出臺這樣一條規定:凡養狗者一旦狗叫聲影響到他人休息,經交涉後,仍不能處理好的,則應禁止継續養狗。還人們一個正常的休息環境,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了,應當得到保證。只有這樣,此類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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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在中原
衝動是魔鬼。因為鄰居狗叫攪擾自己睡不好覺,就掂刀殺人三死一傷基本上算滅門慘案了,哪那麼大的血海深仇?這是典型的控制不住自己情緒,失控症,暴躁,極端,兇狠,這種人到哪裡都是危險重重。在人群中生活,豈能事事盡如人意。大家都有過鄰居裝修的經歷吧,那此起彼伏的電鑽聲,讓人聽不下去。還有外面施工,大多數選擇了諒解,如果一個人不懂的諒解,結果會是什麼樣的?
處理矛盾體現一個人的智商和道德修養。任何一種誘因也上升不到殺人,即便是交涉數次無果,非要爭個你死我活,暴露出嚴重的心理缺陷,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你好過,仇視鄰居報復鄰居,殺人了痛快了,後果呢?血流成河真的是他要的?解決問題了嗎?不良情緒操縱了一個人的理智,人性的泯滅使他犯下了滔天大罪。
有人說,不要得罪老實人,而這顯然不是老實人的範疇,骨子裡面有強烈的狹隘自私野蠻兇殘的成因,只不過平日表現的不明顯,一旦有大的衝突,惡向膽邊生,就會產生無法預計的後果。
人要學會處理自己的情緒,尤其在當今社會,沒有誰的情緒會永遠處於安定的被照顧的狀態,尤其當內心的平衡被打破,被怒火燃燒衝昏頭腦的時候,多給自己情緒降降溫,身邊人要小心情緒暴躁的人,他們一旦發怒起來,爆發的殺傷力是非常可怕的,所以要遠離戾氣重的人,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點燃起他的情緒,產生破壞力極強的後果。
就如同那對被殺的買瓜老夫婦,如果不是不斷失控的去超市討說法,學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完全可以避免一場血光之災。那個姓趙的營業員,如果不是那麼極端的將自己情緒點燃,放平心態,他不會用他根本無法馴服的自身脾氣為自己釀造了苦果。
何苦呢?世上沒有後悔藥,衝動是魔鬼,這個世界沒有任何人心甘情願受辱,但,任由自身壞情緒的小宇宙爆發,肯定是自掘墳墓。出門在外,難免會出現自己看不慣和看不慣自己的人,即便是產生口角,也要儘量不要懷恨在心,讓宇宙爆發,用野蠻粗暴的方式去改變和制止甚至去報復。路見不平不要吼,不該動手別動手。處理爭端是一種智慧,能忍人之不能忍,是一種胸懷和氣度。多從對方角度想問題,凡事懂得退一步,結局肯定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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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奈且向上
城市養狗已經成為社會安全隱患,幾乎每天都有狗傷人,甚者是狗咬死人的極端事件。養狗人群與普通居民已經形成了對立,前段時間毒殺狗各種方法鋪天蓋地的在網上流傳,相繼就有一夜之間數條狗被毒殺。這些事件足以該引起社會的重視。
狗咬人,狗便汙染環境,狗吠擾民等,看似狗都是罪魁禍首。正像題主說的,狗吠擾民,為什麼不是殺狗,而是傷人呢?狗是畜牲,不論你如何喜歡,不論你怎麼愛你的狗,在自己家裡都無可厚非,就是把狗當成兒女,父母都可以。但出了你家門,來到社會上,它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畜牲。不能因為你喜歡,就必須強迫所有的人,都去喜歡你家的狗。
狗是畜牲,但養狗的是人。如果一個養狗的人,無視自己家的狗對鄰居,小區社會帶來的騷擾,不僅不加任何管理和約束聽之任之,而且不考慮他人的感受肆意妄為,那就與狗沒有什麼區別。
希望這起血的事件,能夠引起社會各方的高度重視,儘快出臺養狗的有關規則。更希望養狗愛狗人士,自覺約束自己家狗的行為,採取相關措施,儘量減少對小區鄰居生活的騷擾,避免引發類似的矛盾激化,給自己和家庭帶來不幸。也提醒那些被他人的狗騷擾,不勝其煩忍無可忍的人們,剋制再剋制,以暴制暴是一條不歸路,合理合法的解決矛盾,是唯一的辦法。即使你多麼憤怒,多麼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不可傷人殺人,衝動的代價是帶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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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龍族社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很好,點到了此類問題的根源,先一起來看看到底是什麼原因,才讓男子動了殺機。
事發寧波某小區,因鄰居陳某家養的狗經常叫,影響到了46歲的王某的睡眠,他曾多次與陳某交涉無果。10月10日18點40分左右,王某因狗叫再次與陳某交涉仍無果。他便返回家中取刀進入陳某家(門未關)捅向陳某及其丈夫、女兒、母親。最終,陳某一家三口均搶救無效死亡,其母親無生命危險正接受治療。當晚19時5分王某被民警抓獲,經查,王某無任何不良記錄。案件 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是一起本不該發生的悲劇,王某為陳某一家的離世表示惋惜。但實事求是的講,導致王某產生殺人動機的並非狗,而是養狗的人,即陳某極其家人。
狗叫是天性,尤其在晚上,人睡覺,但狗不一定會睡,它不睡便有可能叫。狗不會懂得晚上人要睡覺,叫聲會吵到別人休息。但是,養狗的人應該懂。而且,這已不是第一次,王某曾因這個問題多次與陳某家進行交涉,那陳某就該採取一些措施,即便阻止不了狗叫,起碼可以減小其叫聲,以免打擾鄰居休息。但根據事件描述來看,陳某及其家人並未將這個問題當回事,依然放任其狗隨時亂叫,這也許是致使王某忍無可忍,引發這場血案的主要原因。
我們經常講,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要有公德心,不可以自私到不顧及他人的感受。養寵物無可厚非,但一定要有一個前提條件,在滿足自身喜好的同時,不要對他人造成影響,這是應該遵循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否則,便很可能引發出一些事端。這個事件對於寵物飼養愛好者來說,可能是一個警示,再一次提醒了大家,應該如何管理好自己所飼養的寵物,避免因為寵物而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王某,因為這種事而做出如此過激的事情,也確實不應該、不值得。也許,向物業或者民警反應,便可以得到解決。雖然說王某當時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畢竟是犯法了,不僅毀了陳某一家,自己的生活也被毀了!
那麼,究竟王某會被如何判決呢,我們共同關注。
大家對王某有什麼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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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社會就是這樣子的,有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和需要,根本不會顧及他人的感受,就拿這家狗主人來說,自己愛狗養狗有可無不可,但嚴重影響其它人的生活就不應該了,特別是多次交涉無果,已經使人的忍耐達到了極限,達到了漰潰,才會有此血案發生,我認為受害人對這起慘案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引起那些無視他人的人們高度重視,吸取血的教訓。
人來在這個世界都是幸運的,都享有生存的權力,自已能過,也要讓別人能過,給他人方便,也是給自己方便,要學會尊重他人,理解他人,世界是大家的,美好是共享的,幹萬不要自以為是,人生才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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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綠城麥浪
此案由養狗的人禍起,因此今後我們養狗的人理解力應該更高一些,要充分認識到你自己所養的寵物,如果騷擾了他人,要主動道歉改正與糾錯的。如果此案養狗主人這麼做了,這也許會避免一切悲劇後果的發生。如果你這一點理解力都沒有,只顧自己喜愛,不管他人煩心。沒有了理解力,那麼你也失去了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的意義。只好用死亡來買單。可恨可憐。可恨可憐的是:養狗的人淺薄的素質,因狗而家破人亡。可憐的是:殺人的人,本來沒有殺人的動機,原本善良。卻控制不住怒火和壓力,以死討回公平。真可惜,沒有去找第三方去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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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藍天祥雲48
本人支援持證文明養狗,討厭沒有素質的養狗使用者,一早一晚就讓他祖宗在公共場合隨地大小便,有那閒工夫看看年邁父母,見見多年好友,幫幫子女帶帶小孩不好嗎?買買菜跳跳舞也成!整一狗當祖宗一樣供著,狂犬病發病率98%死亡,整天提心吊膽的怕咬著孩子們!缺德缺死個德,死了讓他狗祖宗給他收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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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國老盧
我年輕的時候因為多種原因工作需要調動的事情多次找相關領導,但是他們就是相互推諉,主任說,如果上級領導同意你調動,我就給你簽字,科長說,你們主任簽字我就批,找了多次以後,都是這樣。
有一天我到主任家等著,告訴他,工作我不要了,過幾就走,他說,好啊,你走了,我們可以安排其他人,我問他,你女兒是不是在我們那裡上班啊?他一臉吃驚的問我,你要幹嘛?
我說,我本來就不是好人,也不怕多做點壞事,何況我還有那麼多朋友,說完我就走了。第二天一上班,他就叫我拿報告過去簽字。然後我又去找勞資科的領導簽字,熟悉的朋友告訴我,他們科長說過,不許給我簽字。我自己也找科長,可她就是不同意,理由就是,如果每個人都想去考學,不上班,工作誰來做。我也不在說多的理由。下午,下班後,我也是直接去她家,我拿了一個信封,裡面裝了三個銅蛋蛋,告訴她,不給我簽字,工作我不要了,你們家三口,一人一個!
第二天,她就打電話叫我辦手續。。。。
三十年一晃就過去了,可是很多人的壞習慣還在,只想著自己高興,更本不管別人。
把自己的狗管好是件難事麼?是很小的一件事,這些所謂愛狗的人事,是看著你被他們養的狗折磨,他們也覺得有一種滿足感,他們覺得我就這樣,我願意,你能怎麼著。現在有人命出來了,會引起社會和相關部門的注意,但是如果不從法律規範上動真格的,這樣的事情還是會再次發生的,只有板子打到自己身上他們才知道痛,可打重了會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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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悅遊四方
一條狗引發的血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不堪忍受狗叫的折磨,多次與狗主人陳某溝通交涉未果,估計也是忍無可忍才對陳某一家下此毒手的!狗本身沒有錯,只是養狗的主人不知道處理鄰里關係,打擾了別人就應該主動道歉,想法子解決問題,而不是去置之不理,高高在上的態度。
據警情通報,10月10日下午6點多,浙江寧波高新區梅墟街道藍庭花園發生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鄰居陳某家的狗影響其睡眠,與主人多次交涉未果,遂返回家中,持刀進入陳某家,造成了陳某及其丈夫和女兒死亡、母親重傷的慘劇。
喜歡狗養狗本身並沒有錯,錯的是你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了周圍鄰居,還有很多人缺乏養狗常識胡亂養狗,有些狗由於天性原因,根本不適合在高樓上養,一方面吵人,另一方面還有危險性,所以不太懂狗不瞭解狗性的人,輕易還是不要養狗。
這件事也給養狗的人敲響了警鐘,養狗一定要符合條件,儘量不要在城市養大型狗,養狗不能驚擾鄰居,如果對鄰居有影響要態度誠懇併合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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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咕咚來了536
同情老太太,因為一條狗,害得家破人亡,值嗎?在人家多次交涉投訴的時候,管一管自己的狗,至於嗎?至於殺人者,經常睡眠不好,相信都會有失去理智的時候,這是人的天性。至於狗,狗主人沒有盡到管理的義務,害人害己。終歸到底,都是養狗一家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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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又又飝
殺人者確實是過頭了,搭上了自己的前途,但是在他這樣做之前他明顯已經試過其他途徑,最終忍無可忍,如果死者活著倒是很想問人家當初與你溝通之時是何心態,為何不顧他人感受呢?自作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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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凡人老喬看人間
可能我的觀點比較"偏激”,凡是養狗者都有點精神空虛,感情無處渲洩,無處寄託,只能以狗作為物件。另外一種趕"時尚"以養狗為標誌,顯示:土豪,弦富,甚至標榜為"愛心“,有的寧可錢用在狗身上,而對父母卻不聞不問,把狗當作兒子飼養。有的養狗者道德低下,任憑狗兒子隨地大小便不清理,甚至對指正者反嘰攻擊,死不改變。綜合以上種種,小區,社會經常發生矛盾衝突最後走向"極端"。以人命的代價平息糾紛,雙方慘痛結局,這是以"狗"問題引起的,而政府管理部門應嚴格"按城市養寵物"條例,矛盾初期就應介入,化解矛盾,將慘事掐死在"搖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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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快樂201127740
錯的是人,衝著人去沒有錯,殺人者沒有任何前科,有固定的工作,不是忍無可忍,他為什麼要去殺人而走上一條不歸路呢???希望老天能看在事出有因而眷顧他,讓他能夠得到輕判,也希望這一出一出的因為養狗而引起的悲劇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出臺政策,還老百姓一個平靜乾淨的生活環境,在公園不要遇上狗和狗屎,在家裡聽不到周圍有狗叫,進電梯不要有狗往身上撲,不要看到在有小孩老人被狗咬的鮮血淋漓,不要再看到狂犬病者在恐怖的叫聲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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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ugarfhge
以前租房,隔壁養一條狗,上下班,必看到樓道三處尿,一處屎,那個鬱悶,真的無法言語形容……告物業說,很多人投訴,他們也幾番上門勸說,電梯口也貼養狗警告,都沒有效果……那段時間,真恨不得買了耗子藥丟門口,最後還是想著狗其實沒多大錯誤,錯的是狗主人,沒有實施……也幸虧那家大約半年後到期搬走了。
後來在路上散步,看到好幾位遛狗的隨身拿著袋子,有一隻當路拉屎,狗主人套了手套,蓋了紙,把狗屎撿到專用袋子裡,才曉得,養狗,也是看人的素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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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老哥134675369
很明顯,狗只會叫,可人卻可以氣人甚至罵人。人比狗都不懂事怎麼辦?直接了當,出氣唄!想養狗自己就要有教養,調教好你的寵物。處理好鄰里關係,不至偶爾小事弄的雞飛狗跳的,你全家遭秧也害得人家搭命,可最終竟然是一狗幾命。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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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吐蕃神僧
我家樓上也有一家人做夜市燒烤的,每天晚上兩三點回來搞得乒乒乓乓,家中有三個小孩有兩個三四左右的也沒送去幼兒園,白天的時候打鬧摔玩具搞得叮叮咚咚經常鬧半夜一兩點都不睡覺,說了幾次基本沒用,物業說了也沒有,有時候真想把心一橫放把火燒死他們[發怒][發怒][發怒]
10月10日18時55分,高新區梅墟街道藍庭花園發生故意殺人案件後,省市領導高度重視,相繼作出批示,提出明確工作要求。在省公安廳有力組織指揮下,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組織精幹力量迅即展開案件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6歲,江北區人,有固定職業,無犯罪和吸毒前科,尿樣檢測呈陰性,血液中未檢出酒精成分)因鄰居陳某家養的狗常吠影響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雙方均未曾向有關部門反映和報警。10月10曰下午18時40分左右,王某某因狗吠再次上門與陳某家交涉,未果後返回自己家中,取刀進入陳某家中(門未關),捅向陳某及其丈夫、女兒、母親四人。處警民警於當晚19時5分將王某某當場抓獲。目前,陳某及其丈夫、女兒經搶救無效死亡,陳某母親尚在醫院接受治療(無生命危險)。公安機關在全力偵辦案件的同時,會同屬地黨政部門積極做好各項善後,工作。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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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再贅述了,為什麼行兇者沒有殺狗卻殺人,原因很簡單因為根據新聞表述可以知曉男子在案發前因為鄰居陳某家的狗吠問題多次上門協商未果,所以可以斷定王某對於狗吠的影響已經從狗將恨意遷怒至陳某家人身上。
倘若陳某家人能夠稍微採取一點措施將對王某的影響降低一點,我想也可能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雖然該案中王某和陳某之間因為狗吠的問題協調過,但是並未經過第三方調解,而且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可以知曉雙方之間已經鬧得不歡而散。
而且目前無論是法律法規還是地方出臺的養犬管理辦法都明確的提及飼養人飼養寵物時應當保證不對他人的正常生活產生影響,可惜本案中陳某家人並未能夠按照規定或者採取其他任何措施來化解矛盾,殺人者固然應當按照《刑法》的規定對其予以嚴懲,但是究其悲劇發生的根本原因來說,整個事件當中陳某及家人也存在一定的責任。
最後因為一條狗導致三人死亡,一人受傷,王某也觸犯刑法勢必將會被嚴懲,兩個家庭瞬間就破碎,我想這是陳某始料未及的,在此也呼籲更多的飼養寵物的人依法養狗,儘量以不要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