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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下午,在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孩在行車途中將身體伸出天窗,之後路上限高欄與男孩身體發生碰撞,造成男孩當場死亡。 事後很多人指責後車司機未提醒。如果後車司機提醒過程中造成事故又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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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幕設計黑馬

    我堅持認為後車是對的!

    從情理上說,後車是應該提醒,單從實際出發,後車無法提醒,也不能提醒!原因很簡單。仔細看影片,發現限高欄到被撞,就七秒時間。怎麼提醒??超車?肯定來不及,前車速度很快。就算超過去提醒,兩車並列的時候,可能就一秒鐘了,那時候事故車側頭被撞,算誰的責任,後車追上去按喇叭,小孩回頭看,被撞了,那又怎麼算。總之,後車怎麼提醒,勢必會分散小孩注意力,那時候被撞,後車就是死的心都有了。在當下這個社會,後車的做法沒毛病。

    退一步,我們可以腦補下。如果這個影片中,後車提醒了,小孩回頭了,同樣還是被撞死了,我相信網上所有人都會罵後車,就是因為你的喇叭聲,分散了孩子的注意力。孩子的家屬也會恨不得扒了後車車主的皮。綜合各種因素,後車,做的對!!

  • 2 # 東言頻道

    我們現在很多巨嬰考慮問題,腦子裡就好像有面粉,又被倒進去一些泔水一樣,麵糊一團又很垃圾。有一個最大的表現就是無論出什麼事,首先想到的是,別人應該負什麼責任。

    這件事跟後車司機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且不說根本無法提醒,這事怎麼能怪到後車身上呢?真是歪打官司邪告狀,巨嬰心理氾濫。

    這個事,明明就是肇事車司機責任,第一,他沒有制止孩子的危險行為,第二,他沒有在限高杆前提示孩子,第三他是駕駛員駕駛車輛,第四,未成年的孩子有責任,但因為未成年人,所以不擔責任。

    這事,不怪別人,就是司機承擔全部責任,這是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車裡還有其他人,會分擔一部分責任。

    這個案子除了民事責任,還有刑事責任,那就是交通肇事罪。

    這是一個不該發生的悲劇,或許這個事件之後,因為天窗孩子出事的新聞會少一些,如果這樣,善莫大焉。

  • 3 # chamghini

    說一下無可厚非 某些媒體人還發表言論指責後車 真是嫌事情不大 抱怨一句無可厚非 但閉上你們的臭嘴 不要煽動 那你先怪老天爺啊

  • 4 # Jphone188

    不得不承認,在我們國家是存在一個這樣醜陋的事實,就拿小孩高速路上撞限高欄致死這個案例來說:影片車司機是屬於外人,只要為這個事故預作出的任何提醒,就預示著他已經參與到這個事件當中。事後只要造成一點點不好的結果他都是逃不了干係的,而小男孩車裡的司機,有可能是他的監護人哦,他就會毫無自責,不知羞愧的去責備參與到這起事件當中的外人。最後這個外人只能好心沒好報落一個背鍋的下場。我們通常都有這麼一種思維:哇,這是我的孩子,我怎麼可能會害我自己的孩子呢?現在我的孩子受傷了,或者是掛掉了,只能是你這個外人引起的。……………這種現象很常見的,比方說:媽媽帶自己的寶貝女兒,由於自己的粗心大意,自己不小心把女兒摔骨折了,可能自己心疼傷心,趕緊到醫院把娃治好。換一種情況,還是媽媽帶自己的寶貝女兒,因為媽媽的粗心沒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而是被一個陌生人不小心弄骨折了,那情況可就大不一樣了。那動靜大了去了,醫療費賠償什麼,什麼都要推到這個路人身上的。完全不會想到是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還有小孩子沒有調教好調皮產生的後果。同意否

  • 5 # 宋思考

    後車的人錯了沒有?說老實話,肯定是錯了!

    不是說後車沒有提醒前車,那種情況下,後車確實很難去提醒。

    後車的人錯就錯在心態上面,一般稍有一點仁愛之心的人,意識到前車之人有生命危險,一定會發出驚叫,這兩位男人,沒有,談笑風生,就好象在談論殺豬宰羊。

    拍影片放到網上,目的是什麼,不清楚,但似乎不是讓人汲取血的教訓。

  • 6 # 沒得比官網

    我看到這個新聞,我個人覺得後車的行為沒什麼過錯。從小父母和老師都會教乘車請勿把頭、伸出窗外,13歲應該也從小有這方面的安全引導吧。因為自己的行為失去了自己的年輕的生命,我覺得太不應該了。

    後車如果提醒,突然按喇叭會分散男孩的看前方的,也會快速撞是也會出現同樣的結果。有人為什麼不超車,如果超車、逼停前方車輛。出現更大的交通事故誰來負責呢?我覺得後車的行為在那種情況也沒什麼過錯。

    這個事情也提醒家長和小朋友,出行注意安全,家長更多盡到照看責任。

  • 7 # 夜雨如書

    後車司機不應該為此事擔責。

    影片很短,設身處地想一想,該怎麼提醒,又能怎樣提醒?

    如果後車司機加速超車,期間發生意外算誰的責任?超車沒成功,慘劇仍發生的話,網友會不會又要譴責是因為後車司機的追趕才釀成了慘劇呢?

    如果後車司機鳴笛,前車司機有沒有聽到是一回事,如果聽到時仍沒反應過來,會不會事後又賴後車司機鳴笛干擾了他正確判斷呢?

    這不是危言聳聽,事件是否會這樣發展,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真要說責任,首先,個人認為責任最大的是13歲男孩本人,雖然他是未成年人,但其坐在天窗玩耍的行為極其危險,也是造成慘劇發生的主因。其次,是司機的責任,司機並未盡到提醒和監護的責任,在可以看到限高杆的情況下,反而放任13歲男孩進行危險舉動。再次,可以看看限高杆附近有沒有相應的安全提醒標識,如果沒有,那麼高速公路管理方也有一定責任。

    以上,是我對此事的看法。

  • 8 # 蒐藏夾

    首先說這種指責是一種新的碰瓷。

    媒體此類出了事情怨別人的新聞太多太多了,

    你違章在前,你們(車裡的人)就考慮不到可能的後果嗎?即使考慮不到後果,從法律角度也和後車無關。

    此種行為和中國式過馬路的人一樣的心裡,把你的生命託付給別人,我行我素,我出事誰挨著我誰倒黴,誰使好心誰倒黴,你們都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依靠別人可能嗎?

    此事無關道德,只和前車人的素質相連。

  • 9 # 欣然好志願

    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家長的文化程度也普遍提高了,國家也民主了,大家都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了。於是乎,很多人變得誰都惹不起了,動不動強調自己的權利,卻忘記了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再你怎麼民主也是要遵守規則的。

    過度的維權就是藐視規則,藐視規則必然受到規則的懲罰。對教育一竅不通的人也敢動輒對學校和老師的正當教育教學管理行為指手畫腳,無端指責。學生遲到早退或者違反校紀校規,老師罰站一會,家長要去投訴,強迫教育部門處罰老師、賠錢;於是老師不再敢教敢管,放任你的孩子自由氾濫,成為人渣。對醫學毫無知曉的人也敢對醫生和醫院工作橫加干涉。醫生護士的正當醫療行為也要無端懷疑猜忌,動輒無理索賠甚至打罵屠殺醫護人員;於是醫護人員人人自危,樣樣都要按手續來,手續不全絕不敢動手醫病……最後吃虧的其實還是我們自己。

    車輛行駛期間,駕乘人員頭手不得伸出車外,這是幼兒園小朋友都懂的常識,也是交通法規的規定,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遺憾的是13歲的男孩,應該是初中一年級的學生卻偏偏敢於不聽、不遵守!

    怎麼樣?這教訓夠慘的了吧?

    有的人埋怨同車的人為什麼不制止他,可就算制止了他就一定聽嗎?他有權利不聽啊,既然敢於明知故犯,他還會怕你制止?有的人埋怨為什麼在那裡設定限高杆或者為什麼僅限高兩米?因為前面就是淨高兩米鐵路橋,不設限高杆行嗎?如果限高不是兩米,而是三米四米,那還有用嗎?只要你沒有尊重規則的習慣,這裡不死,也必定要在別的地方遭殃的!這才是王道!

    熊孩子的後面必定有熊家長。大家一定要清楚這一點:

    學校不敢把你怎樣,老師不敢把你怎樣,旁人的批評不能把你怎樣,甚至執法的警察也不能把你怎樣,但限高杆能,必要時它敢毫不猶豫要你的小命!

    記住這個慘痛的教訓吧!

  • 10 # 廖彩琳律師

    這樣的言論還少嗎?每次出事,就會有人正義凜然的說,你怎麼不去救啊,你怎麼不去這樣,不去那樣?

    說這些話的人,生活中到底是多道德標兵,一年做多少好事呢,就說看見老人落地了,敢不敢扶呢?

    有句話叫做,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站在道德制高點,螢幕另一邊,總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實際上也許生活中就是隨手丟垃圾,吐痰的人。

    另外,針對本事件,我不明白後車怎麼提醒,怎麼喊?

    撞過去就是一瞬間的事情,後車是車裡有高音喇叭,可以馬上吼一聲讓對方聽見,還是車主是超人,蜘蛛俠,可以直接飛過去救人。

    真的想責怪後車的人,在路上給我表演下,自己怎麼一天到晚拯救世界的。

    另外,法律上,不管後車提醒不提醒,都不承擔任何責任,殘忍來說,就是即使你有能力救你選擇不救的時候,也許你道德不完美,但是法律並不會追究。

    為什麼呢,所謂學習雷鋒只是榜樣,並不是強迫,這好比我馬路上我看見大爺倒地上,我不扶我也不犯法。

    最後,想說這就是父母和司機聯合起來的悲劇,和後車提醒沒有任何關係。

    作為父母平時不教育孩子這樣做不安全,作為開車的司機應該一開始就禁止孩子這樣攀爬,並且一開始就強行把孩子拽下來。

    這才是悲劇造成的原因,而不是一出事怪這怪那,責怪後車司機不提醒的邏輯,堪比責怪為什麼要修公路,為什麼那天要出門呢,為什麼要生孩子呢?

    簡直是笑話。

  • 11 # 愛豆伴醬

    昨天,一段影片引起熱議,江西新餘一個13歲的小孩將一半身體伸出天窗,撞上了限高槓而當場死亡。

    影片是後面跟著的一輛車的人所拍的,聽聲音後面車裡有三四個人,都在很大聲的討論前車上的這個小孩,車裡的人都覺得這樣很危險,但沒有想法說上去提醒車主或者這個小孩,還在打趣說撞上限高槓就必死無疑,而出事的車可能壓根沒有注意到有限高槓這個東西,沒有減速就直接開過去了,小孩子也沒有動作表明要縮回來,於是悲劇發生了。

    很多人都在譴責後車不提醒出事的車,畢竟他們的距離不太遠,或許摁幾下喇叭,就可以阻止悲劇的發生,但他們沒有,還一直用這個事打趣。

    但是我們從影片中看來,你會覺得坐在車頂的那個人是個小孩嗎?不是小孩的話,提醒有必要嗎?

    也有很多人覺得本來就是前車司機的問題,沒有一點安全意識,那個小孩就像是坐在車頂的一樣,速度還這麼快,伸出天窗的小孩不懂事,莫非那個司機也不懂事?這種有多危險他都沒預料到。而根本不關後車的事。

    可能很多人都覺得後車上的幾個人都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因為他們明知道危險,也沒有好意的提醒。但反過來想想,若是前車在被提醒的途中撞上了限高槓,這個責任該算誰的?前車司機會不會說是因為後車的干擾而出的事故?後車也一定會說是善意提醒,最後受到教訓的,也只有那個13歲的不懂事的小孩。

  • 12 # 蔣軍

    剛才看了釋出的影片,真是讓人痛心。

    從影片和警方釋出的訊息可以看出,13歲的小孩是違規坐在了車頂,他的監護人不在車上。另外,後方車輛是跟前方車輛上的人士認識的。

    為什麼沒有上去制止和截停呢?

    根據影片判斷,可能是因為有一個轉彎,當後車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反應。

    前車的駕駛人根本沒有想到這個限高架會造成對孩子的致命傷害,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車速也不慢;而小孩子更加沒有注意前方的危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是一起悲劇事件,違規者肯定是首先承擔責任,前車駕駛員,監護人都有責任;限高架不止一次發生危險了,之前的大巴車,貨車經常中招,危及生命;還是需要有明顯的提示,否則,因為不留意或者粗心大意會讓悲劇發生。

    總之,這起事件正常來說是可以避免的,但由於駕駛人和監護人對小孩子的監護、約束不力,導致悲劇發生;至於後車,我認為沒有什麼責任,因為他們已經來不及制止了。

  • 13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影片仔細看了,確實,坐在後面拍攝影片的人如果及時打喇叭,也許,會來得及挽留這個孩子生命,但必須明白,打喇叭提醒不是責任和義務,提醒,是情分,但不提醒,是本分,後面的人,是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去提醒的,何況,再往壞的方面想,如果提醒,沒有救過來,也許,家人還訛後面打的人咋辦?

    從影片可以看出,後面拍攝影片的人,距離前面小孩坐的距離大概有200米遠,如果及時發現,提前打喇叭是可以避免,但從拍攝人的驚呼(看到限高架)再到小孩被欄杆撞,也就幾秒鐘的時間,你想想,高速路上,車速都是100到120碼左右,即便前面是隧道,可能會減速,但也差不多在七八十碼吧,幾秒鐘內,根本就來不及提醒,前面司機不可能聽到喇叭就能知道車上孩子伸出天窗上,就會立即停在高速路上,駕車人反應沒有那麼快,也許,你打喇叭,不知道咋回事,人家還罵你勺子呢。

    這個事情,根源還是在於家長平常沒有對孩子進行良好的安全教育,家長忽略了這些安全知識的普及,孩子開啟天窗,家人難道不知道?開車都是父母難道不知道?覺得好玩,平常估計也經常開啟天窗習慣了,也沒有出現過意外,平常對細節的忽略、對孩子安全教育的不夠重視,才是事件發生的根本。

    還有,孩子已經十三歲了,有自己的反應意識和防護安全意識,看到前方的限高架,孩子竟然沒有反應過來,不及時躲避,實在有點不解,除非是孩子當時心不在焉,沒有看前方,沒有注意到前方的限高架。

    總之,這個事情,應該引起每一個家長的注意、深刻教訓和反思,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第一監護人,也是第一安全責任人,平常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安全意識灌輸,及時制止孩子平常不安全動作、習慣和行為,也許,會救他一命,任何時候,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

  • 14 # 生涯規劃師段曉嵐

    每當類似新聞出來後,人們總是眾說紛紜,歸咎於某個人。

    就男孩坐轎車天窗玩耍撞限高杆死亡事件,人們為孩子惋惜之餘,將之歸咎於父母教導無方,現又歸咎於後車司機不提醒,這都於事無補。

    一、父母之過?

    為人父母,誰捨得自己的孩子遭此橫禍?

    即使教導無方,已失去孩子,便是最大的教訓,又何必雪上加霜?

    人心都是肉長的,若不能加以安慰,至少不能做看客,冷眼冷心只顧看熱鬧。

    換位思考一下,父母該有多心疼多後悔?

    只是孩子再也回不來了。

    二、後車司機之過?

    後車司機在開車,車速通常很快,悲劇是瞬間發生,很難去提醒。

    若刻意加速、換道,出了交通事故,誰來負責?

    孩子已逝,願他在天堂安好,父母善自保重。

    與其事後嘲笑父母教子失敗,指責後車司機漠然視之,不如做些什麼。

    個人且引以為戒,好好教育孩子、保護好孩子安全,能力範圍內宣導乘車安全的重要性,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段曉嵐寫於2018.10.30

  • 15 # 芭菲狄

    堅定認為後車做得對。

    後車能怎麼提醒前車?

    按喇叭,已經有人回答按喇叭是不合實際了。

    加速超車,先不說僅有7秒,時間上是否來得及。就說加速別車,造成前車急停,那個孩子也會因為慣性被丟擲去,死活也難說,後車對此事故絕對負主要責任。

    再者說後車加速,在7秒內超過前車。那麼後車絕對是超速行駛,後車自身的安全都難以保障。

    所以後車無論怎麼提醒,都無法保障自身安全和利益,不提醒才是後車最佳選擇。

  • 16 # 陳庚子

    現在的許多人怎麼了,怎麼一點道理廉恥都不要了。只要一出問題,不是想一想自己的責任,如何避免以後悲劇發生。而是一味的推卸責任,指責他人,對於這些群體,我希望下一次有事情最好發生在你們身上,相信你們一定會做的更完美。

    其實,許多事情,誰也不想發生一些後果,但是由於一些人不負責任或沒有經驗而釀成悲劇,本是件悲劇,大家都同情不已,但是由於一些人的品質敗壞,打擊了助人為樂的好人的心,導致悲劇發酵,成為人們議論和攻擊的話題。

    其實,事情發生後,不管當事者還是旁觀者,都應該自己分析,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而不是胡攪蠻纏,推卸責任。致無辜者或者好心人受牽連傷害。壞人出了你一個,傷了千萬好心人,希望具有齷齪骯髒心裡的人調整一下,對大家都好。記住,害人就是害己,不要執迷不悟。

  • 17 # 毛毛頭7245740

    該起意外事故出現以後,媒體、個人都開始找外界原因,比如為什麼要在快速路上設定限高杆,為什麼限高杆之前沒有警示牌,為什麼後車不提醒,諸如此類等等。我個人認為,其實大家心裡都有一杆秤,具體誰對誰錯都是一目瞭然的事情,後車影片也看的清清楚楚,具體細節就不多贅述,既然都清楚為什麼還要在細枝末節的事情上吹毛求疵,是為了流量還是為了博眼球?以上是發發牢騷,進入主題。

    事後指責沒有提醒是沒有道理的,而且有道德綁架的嫌疑!首先要明確一點,而且特別強調一下,任何安全防護措施都是針對有基礎安全意識,而且自己希望自己得到保護,同時在事故發生時最大程度減少傷害而設立的,不是為了杜絕、防止所有、一切可能發生狀況而準備的,希望這點能得到認同,如果這點你不認同,那後面你就沒有必要再看下去了,我也不想跟你抬槓。

    首先,前車中孩子坐在車頂,已經明顯違反安全乘坐、駕駛小轎車的規範,孩子自己本身,而且監護人都有完全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是主要責任,這是安全意識淡薄,在平時生活中家長完全沒有盡到教導、幫助的責任的一種表現,“乘車時頭手不要伸出車外”,聽著耳熟麼?這幾乎是在中國快速發展過程中你到處都能聽到的一句話,但是聽著始終是一句話,發生在現實中是不是血淋淋的不能接受?如果硬要說提醒,那麼事故車輛司機是最有提醒義務的,無論是在警示的時效性,還是提醒力度上,都是外界提醒不能比擬的。

    再說說後車,影片中後車中的乘客第一句話就是,這明顯就是違規的(原話記不得了),那麼至少後車駕乘人員是有最起碼的安全意識的,有人解讀成幸災樂禍,一個正常人在面對這種情況時能幸災樂禍也是不容易的,這時候緊張和即將到來的恐慌是佔主導的,提高音量來紓解情緒,如果不信你可以自己觀察觀察。在高速行駛過程中,您覺得用何種方式提醒能最快達到提醒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故意別車逼停前車,別說打遠光或者按喇叭,如果你開過車,你不會提這麼無聊的問題。如果這麼做了,首先後車就是危險駕駛,孩子沒出事,車輛沒有剮蹭,大家相安無事,如果孩子依然出事,車輛出現剮蹭,那麼後車不僅沒有起到提醒的作用,還有可能背上危險駕駛的責任,甚至有可能背上直接導致孩子死亡的責任,因為你干預了,但是沒有達到預期。

    錯了就要認,捱打要立正!做人要正,處事要端!這件事故後第一件事就是要自省,以生命為代價的教訓我們都不希望再發生,這是對我們沒有處於危險之中的人的血淋淋的警示,第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當自己因為自己的過錯或者失誤收到損害的時候,我們的第一反應從哎呀,以後應該小心一些,變成了找別人的麻煩,看能不能把自己的責任推脫,這不是巨嬰是什麼?逃避責任,沒有擔當,有錯不認,讓別人為自己的錯誤來買單,或者綁架共損!在我的認知中,至少這種處事原則是我不認同的!

    現在的媒體也失去了以前媒體的嚴肅和中立性,有意引導,惡意解讀,本來一目瞭然的事情一定要翻著花的製造出輿論點,來博流量博眼球,之前因為輿論導致當事人致死至傷,憂鬱自閉的還少麼(泳池老師被孩子觸控,自殺之類的事件),所以,處於真誠的關切,和對於事件本身客觀的分析討論,我們都是樂於見到以及接受的,如果只是為了博個高亮,見解獨特,來攪鬧,事後兩手一攤,說聲sorry,就高高掛起的人,還是洗洗睡吧!

  • 18 # 咫尺間重新整理微笑

    如果說影片車好心按喇叭提醒, 孩子因為聽到聲音轉頭看,這時候剛剛好撞到欄杆,那又會有多少人說司機不應該按喇叭提醒?孩子父母肯定又會拿這個點來說,因為他按喇叭導致孩子沒有看到前方欄杆,所有沒有及時返回車內,責任又落到影片車身上…… 人生死由天明,閻王讓你三更死,誰敢留你到五更!!!!!

  • 19 # 睿思天下

    這個指責是錯誤的!

    後車如何提醒呢,應該是指的鳴喇叭吧,後來看了後車的影片,感覺如果想到的話,還是應該鳴喇叭提醒一下。但是當時速度太快,而且距離限高杆也很近了,感覺是沒有好辦法提醒前車的。

    袁某是前邊的那輛車的司機,肯定是第一個看到限高杆的,為什麼自己沒有減速停車呢,既然孩子在後面在天窗探出頭去玩,作為司機的袁某為什麼沒有減速呢。這還需要別人提醒麼?13歲的孩子為什麼坐在車上面,80公里左右的時速多限高杆,隨便賴給別人管麼?其實都是成年人了,這樣的事情還用別人提醒麼,駕駛員袁某看不到限高杆麼。真的是自己不注意造成的惡果,這樣就可以隨便指責別人麼?

    10月28日下午,在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孩在行車途中將身體伸出天窗,之後路上限高欄與男孩身體發生碰撞,造成男孩當場死亡。 這起事故是典型的司機袁某不作為,不制止孩子的違規行為造成的。

    事後很多人指責後車司機未提醒。10月28日,江西新餘,一13歲男孩坐小轎車天窗上兜風,車輛途徑限高杆時不慎被撞,當場死亡。後車人員提前已經發現了這個情況了,在事發前百餘米笑著討論:”裝X,前面有限高欄,撞上必死無疑!”之後兩人剛說完,就發現轎車沒有減速,直接向著限高杆衝了過去,目擊前車撞上全程,在車內驚呼!

    現在後車司機估計看到這個過程以後,也是肯定會很後悔的,肯定是非常後悔沒有適當提醒一下前面的車,但是我們沒有指責後車沒有提醒的權利。我們只能是非常遺憾,司機袁某駕車沒有提醒坐車的13歲孩子,自己也沒有注意到限高杆讓孩子下來。整個過程真的是不該發生的悲劇。這個事情太慘啦,太令人遺憾了。

    綜上所述,雖然後車看到了這個情況,但是距離限高杆已經很近了,可能也是真的沒有好辦法提醒前車了。雖然沒有辦法提醒前車,我們也不能指責後車沒提醒啊。只能怨司機袁某沒有減速,也沒有提醒孩子坐到車裡來。

    感謝閱讀,多謝!

  • 20 # 80後小公

    昨天看了這個影片,當時就震驚了。第一感覺是怎麼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完全是不可理喻啊。順著情緒,小公下拉開始看評論,想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不曾想,又被驚到了。很多人都在罵後車的人,認為他們眼睜睜看著一個生命消逝,沒有盡到提醒的義務,太沒人性。言論一出,附和聲一片,瞬間演變成網路口水戰。

    我們先不說後車的人有沒有提醒的意願。事實上,在那種情況下,沒人會認為這個小孩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大家普遍的感覺是對方在好玩,關鍵時候總會縮回去的。沒想到現實出人意料,給了所有人當頭悶棍。在那種情況下,恐怕捂嘴巴都來不及,誰還會想到提醒?

    即便想到了,怎麼提醒?

    按喇叭嗎?萬一小孩回頭摔下來怎麼辦?

    追上去提醒?萬一司機被驚,發生車禍,把小孩甩出怎麼辦?

    ……

    種種跡象表明,後車不宜亂動。不動,還可以明哲保身,動了,極有可能引發惡果,甚至攤上大事。很多網友事後諸葛亮,覺得人家該怎麼辦怎麼辦,好像不按照他說的做,就是沒有人性,用道德綁架他人,無異於網路暴力,太過冷戾。

    事實上真正錯的,不在後車。錯的是前車的家長,不該把孩子置身於危險之中。這才是我們應該把握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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