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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盛廣學雜家雜論

    曹園,違規建設,現在被發現了,正在接受處理。有訊息說,已經開始拆除。

    這是一定要拆除的,必須拆除!恢復自然山水的原貌。為什麼?有人說,那畢竟是財富啊,拆除,就沒了,變成了一堆廢磚亂瓦,豈不可惜?不可惜。因為它不是財富的問題,是導向的問題,是正義的問題,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問題!

    犯了死罪的人,就要槍斃。造出了假貨,就要消毀。有了錯誤,就要糾正。因為在大是大非面前,金錢的損失不是最重要的!導向,才是最重要的!決心,才是最重要的。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有大批的非法出版物被消毀,有大批的各種假貨被消毀。其中,我就看到過有大量的假煙,假酒,假光碟被壓路機碾壓,燒燬。尤其是那些假煙,我看了,真心心痛。因為我會吸菸,那些煙,真的是可以抽的!後來,我想通了。只有徹底消毀,才能徹底打擊,才能消滅假貨。以敬效尤,使造假者接受教訓,不再造假。

    曹園,也是一假。當然和假貨是一曲同工。曹園,比假貨更加可惡。因為它會貽害大好河山,貽害子孫後代,我們絕不能答應!有一句話,用在這裡,可能不太適合,但我還是想引用出來,“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殘忍”!

  • 2 # 鬱林根藝瑪瑙奇石

    沒必要拆除,既然形成事實了何不保留?

    東北之所以經濟低迷、負面新聞不斷和啥有關啊?

    本人個人感覺曹園應該保留!雖然現在已經拆除不可挽回,但身為百姓的一員,看到這麼宏偉建築拆除屬實心疼啊!

    雖然違建不除難以平律法!但是這個建築對社會並沒有太多的危害啊?對生態有何影響需要專業團隊評估,作為百姓角度來看如果收繳保留、開發利用的價值對沖生態是不是利更大呢?曹莊實際建設用地並不特別多吧?對水土流失、生態環境破壞沒有十分明顯的影響吧?相比更需要生態保護的城市各種商業用地、工廠汙水橫流比這個破壞力嚴重的多吧!

    東北之所以經濟低迷,之所以沒有富商前來投資為啥?

    如果東北有大刀闊斧之人敢於抉擇,敢於嘗試和擔當,敢於招商引資建設東北,敢於審批相關手續會不會對社會更加有利?曹園雖然在多個環節有違法、違規,但畢竟把錢花在了東北,把錢花在了國內,比起那些把錢轉移國外的大佬們又哪個可恨呢?

    從法理講曹園違法亂紀必須嚴懲,拆除違建對此類事件有絕對震懾警示作用。但是從振興地方經濟角度看,曹園建設從規模上看在牡丹江乃至東三省,都應該是頂級富豪建築之一吧?這種富有商業價值豪園拆除對整個東北有好處嗎?

    如果把曹園收歸國有,把曹園建設上升到招商引資發展旅遊產業的高度。是不是會比拆除曹園對社會對地方更加有利呢?

  • 3 # 萌眼看新世界

    違建是違法,但大規模違法是否構成犯罪?這咱不懂。違建該不該拆,原則上要拆,具體還得看情況,關鍵是能否恢復原有功能和麵貌。本案中曹園建於林中,面積甚大,原有林地盡遭毀壞,要恢復成林地需要的時間很長,成本也很高。曹園的建設耗資巨大,拆除也一定會形成二次汙染,小山般的建築垃圾只會汙染環境,佔用土地。要恢復原有林地,在曹園舊址已無適用的土壤,也需搬運和另外挖取,費用不說,那邊取土不破壞環境嗎?曹園事件的違建本質是末獲建設批覆和破壞環境,在糾正過程中是否應考慮環境成本和經濟成本?所以本人覺得曹園只要不是危房,應收歸國有變成市民公園和警示教育基地,對相關人員應按規依法嚴加懲處,該抓就抓該罰就罰,按拆除和恢復費用再加罰款,將款項用於其它環保專案,利國利民,凡事應從國家和人民利益出發,多辦實事。

  • 4 # 江南耕人

    我認為必須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法合規處理這件事,嚴防“一棍砸”、“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式執法,更不能因為網路媒體的報道傳播而屈從所謂的“人民的聲音”。也就是說處理違法擴建專案的方式本身是為了糾正違法行為,因此處理必須要有依據、要有證據、要有法可依。未經批准擅自擴建的部分應該拆除,經過批准的這部分應該保留,而拆除違建的過程中不能毀壞依法保留的部分,絕對不能野蠻施工!牡丹江市政府應該主動引導保留部分改建成真正的旅遊專案,在懲戒違法的同時不要讓合法投資形成的資源白白浪費。這才是有智慧、有擔當的地方政府。

  • 5 # 兔波波

    有很多人說拆了浪費,浪費是肯定的,但是不拆絕對不行。因為如果不拆那以後都可以在外面找個皮包公司先在各種自然保護區搞違建,建成之後沒查到就對外經營,如果被查到大不了充公,給點錢讓皮包公司的人去頂罪。充公之後法院拍賣然後背後的人合法買下來,再過幾年改變用途商業化運營,非法就變合法了你覺得怎麼樣?

    這次要違建的公司自費拆除恢復原貌,就是要讓違法者出血,拆掉斷了風頭過去疏通關係繼續經營的念頭,也震懾後面的保護傘勢力誰不罩不住!

  • 6 # 若愚趣談

    曹園的大門被拆除了,當看到爆破影片的一剎那,就很多網友留言說“可惜了。”不過,我們要明白,不是所有財富的消失都需要惋惜,因為這與社會導向有著極大的關係。曹園為何被拆?原因不就是違規嗎?違反規定,甚至違法的東西,當然是不能繼續存在的,如果讓其繼續存在下去,那法律法規就只能是一紙空文。

    一個專案是公益的,還是私有的暫且不論,關鍵是有沒有得到有關國土部門的批文,而批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這是一個問題。而專案在建設過程中,有沒有超出批文的範圍,有沒有破壞生態環境?這些都是問題。曹園大門被拆除,當然不是無緣無故的,肯定是調查清楚,發現違規違法才拆除的。違規違法的東西,在法律的眼裡一文不值。因為法律需要的是尊嚴,而非金錢。

    所以,在真正的法治社會里,無論幹什麼事情都要在法律範圍內行事。雖然金錢可能解決一時的問題,但一旦某一天東窗事發,那就追悔莫及。曹園大門的被拆是在警醒世人,有錢可任性,但別在法律面前任性,若在法律面前任性,再多的金錢也只能成為一堆瓦礫,因為這是法律的尊嚴問題,也是個導向問題。

  • 7 # 未來1239195

    在這裡我有一關點,其實也不是我個人發現的,就是不管幹啥都應該有個度,這是一些老者閒談議論的話題。

    關於曹園它是違法私建,國家對它處理是正確的,是維護國家自然環境有利於子孫後代的生存正義之舉!但除此之外,當前這種無度建設的高鐵,高層,有誰想過沒有對我們的子孫後代的生存的影響?導至地下水的無度開發,如果若干年後,地下水枯竭幾千年賴以生存的大地寸草不生,我們的後代靠誰去活?現在就有很多地方打不出井來?明明以前打井水位很淺,現在就幹了!不知現在的專家遍地都是,有誰研究過地下水與人類的關係?希望我們大家能共同重視起來,以引起我們的政府對這一問題的關注。來解決我們的千秋萬代的偉大的事業!

  • 8 # 風清雲淡水天一色

    帶有人性私慾性的、驕橫跋扈性的、欺凌性的事物,昨天默許他點燈、其今天就敢放火;今天默許他放火、明天就敢粉黛三千為所欲為……

    拆:代表正義的力量戰勝了邪惡的力量;建:代表邪惡的力量戰勝正義的力量(指損人利己性建設)。

    豪強勢力的崛起、有時候對社會有益,但絕大多數時期魚肉民眾、危害國家……。東方文化採取“打擊土豪”等手段,西方文化採取“反壟斷、公平競爭”等手段。這裡所說的豪強指強取豪奪的事物,類似大軍閥,不是指勤勞成功事物。

    豪強這類事物的內心必然是:強取豪奪→煽動社會→剝削社會→蠱惑政治→榮登九五。您看看這類建築就明明白白了。古代一般採用酷吏手段。

    人性是善惡交織的,你想他有多善良、他就有多善良;你想他有多邪惡、他就有多邪惡。

    引用古代一句老話:對那些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無羞、無恥……的事物儘量嚴苛(嚴酷)些,免得橫行鄉里。

  • 9 # 狼煙一九三一

    除惡務盡,不留後患!

    違規建築,乃貪心所為。貪心一動,萬劫不復!

    這個口子不可開,前有所為,後必從之,名為警戒,實則留有後用,用來再獲不當之利,倘僥倖儲存,難保後來貪婪之徒,用來聚蠅納垢,真正成為後患。也成為某些人心存僥倖之心,保全其違法之得。

    古往今來,逆臣賊子,所留罪惡,遺留有幾?

    商湯伐桀,火焚宮殿。武王伐紂,毀滅鹿臺,阿房一炬,三月不息,古代的人並非不知稼穡之艱難,人力物艱,而是為了杜絕後來之君,步其後塵。

    古人尚且如此,何況今日呢?

  • 10 # 明心真人

    拆有拆的道理,留有留的道理。

    到底是拆還是留,領導說了算。

    領導代表的是大多數人的意志。

    少數服從多數。我持保留意見。

    (其實我認為可以收歸國有未必要拆)

    我認為,黨的決策要堅持民主集中制:

    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權力,選出領導!

    在集中的指導下民主協商,解決問題!

    吃水不忘挖井人,時刻想念毛主席!

    幸福需要領路人,堅決擁護共產黨!

  • 11 # 帶花的仙人球

    必須拆除!拆除是法律要求,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如果違建因為可惜就不拆除,還有可拆的違建嗎,什麼樣的違建拆除不可惜?如果只大的違建拆除可惜,豈不成了點燈者殺,放火者赦了!

    善良的人們呀,如果違建因可惜就就不拆了,即便收歸國有,社會認可了這種思想、行為,就會衍生出——他是科學家,殺了可惜,留下放監獄立功贖罪吧; 他是藝術家,殺了可惜,留著吧;他是年輕有為有才的幹部,殺了可惜,留著吧; 他是最惡毒的恐怖分子,留著送X國去毀它們吧……。

    因為可惜留著的將越來越多,而且“可惜”的理由會越來越奇葩且無可厚非,我們的社會會變成啥樣子?

  • 12 # 世紀風69

    支援拆除,拆除不可惜。財富是人創造的,公有財產利益不可侵犯,拆除私佔損人利己的事要豪不能手軟。(曹園)絕不是曹某自己一個人的事,他自己一個人佔不了那麼大的國有山林,因此撤底拆除,撤底產除後念,以防死灰復燃。這也是給那些損公肥私,愛吃熊掌老虎肉,貪得無厭的人一個嚴重警告,法制社會是嚴肅的,法就是法,不得半點兒摻假,全國人民都要自覺遵守,損人利己不能有半點兒僥倖。損害了公共利益就有應得的制裁。我們國家,從私有制的封建社會向全國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邁進時,還有那些自私自利的思想總不肯退出,比如,不擇手段拉山頭結幫派,黑社會團體,私慾壑難填,不考慮社會,國家,人民,利用可能利用的一切條件玩兒弄權術,不計任何後果,即使飛蛾撲火也為自己的私慾奮不顧身。黨中央國務院為了保護人民利益,對不法行為嚴打,我們大力支援,堅決支援。拆除曹園是正能量,是宣揚正氣,鎮壓邪氣。像嚴打腐敗分子那樣,掃除一切阻礙推行法律法規的灰垢,還祖國的青山綠水,這是大眾民心。有這樣的好政策,鐵手腕兒,我們國家會發展的越來越好。

  • 13 # 說道231960427

    道德是軟性的,法律是硬性!依法治國,違法,只有拆!不然,以後有些人為了利益,可以大量砍林,而建別墅!或者為了利益而侵佔公共利益,國家利益!違法是無可能存在下去,這樣就可以杜絕後來者,起到警示作用!明知法律紅線在那裡,明知不可違,而違之,這是明知故範,膽大狂違,就應該嚴刑,還長達十年之久!

    道德軟性是不侵佔利益,危害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但是法律硬性是違法,侵佔利益,危害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的!國人喜歡說道德,把法律問題道德化,這就是儒家思想思維,等於說道德,突略法律問題,突略違法嚴重問題?當是法律問題,就是法律問題,不能說道德,說什麼道德,違法成為罪人能說是道德嗎?依法治國大勢,就是宣傳法律,杜絕違法,違建,應該成為所有人共識,這就是依法治國追求法律精神!

  • 14 # 嗑嗑碰碰三十年

    這和以前告御狀先打五十個大板一個道理,規矩就是規矩,不論你多冤,越級上告就得挨板子。同樣違建該拆就得拆,同維護法規的尊嚴相比這點財富算不了什麼。

    沒收進入國庫的口子絕不能開,否則你任何一幢房子隨時可能成為違建而以國家之名沒收,再以合法名義進入他人口袋。和坤跌倒,嘉慶吃飽,雖是笑談,織也是真實財富移轉的體現。

    沒有買賣就沒市場,沒有法外之地才是扼制特權階層兼併土地,佔據公有資源為私人服務的手段,不能給違建者留有幻想,象牙就是一個範例,在全球範圍內任何國家對收繳的象牙都一律焚燬,無論那些國家多缺錢,但絕不去打那些象牙的主義,不存在法外之地才是治國準則

  • 15 # 周炳炎5

    曹園己在拆除,但人們的正反議論也都無補已事。不過總感覺到拆有些操之過急。但其中是否有隱情不得而知。拆了,對.曹波及其後臺的負面影響更小了,免得留下這一泡‘臭屎`在那,總讓人指著背皮,說三道四,甚至連走路都抬不起頭耒,或許還影響到子孫的發跡。當然,這種想法只能埋沒他們當事人的心裡,咀上會堂而皇之曰:.不留後患,以防效法。對於拆,送上成語‘愛屋及烏’的反義詞’沒有找到,那就自造一詞‘恨烏及屋`,可以嘛?

  • 16 # 說文談旅

    曹園是保留還是要拆除?能否具備作為旅遊專案來經營?各位朋友請一起來了解下旅遊開發最重要的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關於曹園的建設,根據公開資訊披露是屬於違建、佔用林地、盜伐林木、立項審批手續不全等問題,最終被拆除。曹園如果作為旅遊專案,首先在用地上就不符合政策法規;其次在內容定位上也不足以具備觀光旅遊或休閒度假旅遊。違反了法律法規,拆除是必然的,可惜也沒用。

    如果你想做旅遊開發,最重要的是拿地,再漂亮的生態環境資源、再好的地理區位,拿不到地,拿不好地,一切只能是空想。拿地有幾種方式:

    一、透過向個人或村集體租賃土地;

    二、透過政府部門招拍掛買地獲取;

    選哪種方式,根據土地資源屬性和企業實力來決定。很多做旅遊開發的人,對政府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竅不通也到處找地、租地開發投資,那是作死的節奏。

    土地永遠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資源,因此政府對土地利用是有總體規劃和安排的。法律上,我國的土地分類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質兩個標準進行。按照用途,土地被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土地利益的性質,土地被分為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其中具體的土地用途和土地性質是: 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宅基地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等。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標準採用一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其中一級類包括十二大類: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其他土地。土地的性質決定了土地的價值,比如在中國最貴的土地肯定是一線城市的建設用地。所以,只有徹底搞清楚土地性質以後才能做旅遊開發,才懂怎麼合理利用各種土地做旅遊。

    曹園是私人莊園,初始建設並不是以旅遊開發作為目的,在被曝光一系列違規、違章、違法等情況後,想用旅遊專案名義保全私人莊園為時已晚,也不可能得逞。做旅遊還是得老老實實去按規範流程去做,沒有捷徑。

    做旅遊簡單的流程是:

    租地(買地)-專案概念規劃/總體詳細規劃-專案立項(各種申報批手續)-運營管理。這幾項看著簡單做著不簡單,每個環節都非常重要。最後忠告:專案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 17 # 獨行俠之俠客

    反對拆除,首先說拆除了建築垃圾就沒人管了,如果運走,又要花一大筆錢,這筆錢誰來掏?(進監獄的不可能再掏了,只能是國家掏。)再說能回到以前的生態嗎?國家對違建的違法行為的態度是好的,但也要就事論事,不能一刀切。舉些例子:市場上假冒偽劣商品對人民的生活,健康構成嚴重威脅,那我們要燒燬它,這是正確的。在市內一些違法建築妨礙了人們出行,妨礙了交通,具有潛在的危險性,那我們要拆除。但像《曹園》這樣的例子是不適合這麼做的,因為拆除,運走建築垃圾又要花一大筆錢而且不可能恢復原貌,那我們為什麼不轉換思想把它利用好?完全可以把它變成人民公園,有利於民眾,百姓不是更好嗎(注:北方公園本來就少)。還有前些日子媒體曝光某市商品房違法建築被炸燬,同樣的道理,雖然是違建,但他沒有對交通,百姓構成威脅為什麼不把它變廢為寶呢?把它變成廉租房或是分配給那些貧困者不是更好嗎。在這裡不得不說我們大眾的頭腦被某些專家,媒體推波助瀾誤導不切合實際,不具有合理性的做法,非常遺憾。

  • 18 # 驟雨瀟湘

    當下在農村,拆除空心房,危房如火如荼,廣大老百姓真真捨不得,況每平方補貼僅伍拾大元,但廣大人民深明大義,隨著挖機的轟鳴,危房,空心房被夷為平地,建築垃圾被運走,的確,環境整潔了不少,

    至於違法建築,根本不敢建,距我們住地不遠有一什麼山莊,建在耕地面積上,屬違法建築,開業僅一年,一夜之間夷為平地,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曹園的泡泡吹大了點,後頭硬了點,但關係不同國法,理應拆除,不管花費多少,堅決拆除,如果保留,等於預設違法的合理性,許多人會以此為藍本如法炮製,

  • 19 # L丨123456逍遙居士

    我個人認為,曹園拆除的確可惜,但是有很多人站在某些角度來陳術自己的觀點認為拆除了是維護國家法律威嚴,其實那些都是事後諸葛,違法也好,違建也好都是人為的,關鍵是要治人,從源頭抓起,小官治不了有大官來治,為什麼說有關部分三令五申他還不節制,肯定有更大的後臺支掙著,治不了為什麼不上報,有責任有擔當的領導他們也不會讓他繼續存在十幾年,都是在自保烏紗,做樣子做形式到頭好推御責任,這就是官場小人心態,既然事已至此,拆了就太浪費太可惜,非法的東西可收歸國有,也可重新開發利用,可將那些非法勢力無論大小一律查辦,這樣才合民心民意。

  • 20 # 風流居仕齋

    拆除我支援,為啥?拋開經濟價值,這件事保留比拆除帶來的惡劣影響更大。

    1、會給某些別有用心的人一個概念,原來沒有手續大手筆投入,最後是不會拆的。未來極有可能完成更大規模的佔林、佔地、毀林的事件發生。從這一點判斷,拆比不拆要好!

    2、如果不拆留在這裡,違法者就有一個念想。往後他會透過各種關係網,獲得各種補償甚至有可能重新獲得產權和使用權。因為,這個裡面明視訊記憶體在不可描述的的問題。為了避免未來更多的幹部被逼犯錯,不如快刀斬亂麻。從這一點判斷,拆比不拆要好!

    3、重拳打擊絕不手軟,一個十五年的違章建築說明了什麼?說明了,他根本沒有把政府放在眼裡。對待這種人,絕對應該讓他付出最最慘重的代價,以儆效尤!

    總的來說,處理這件事不能用經濟專家的眼光去思考,而是應該用政治家的思想去決策!這是一個政治經濟問題,不是一個經濟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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