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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龍女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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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L丫永不老
我也是養父,但我在女兒六、七歲時就告訴她是我收養的。到初中時,我讓她認她的生父母,開始時她說什麼也不認,後來經過我的多以勸導,她和她生父母相認了。相認後,她不忘我的養育之恩,也沒回到她生父母那裡,還是跟我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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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祿旗
你應該認他們,畢竟血濃於水。
父母把你送人後,終於生了個兒子。他們把兒子視為掌上明珠,捧在手上怕摔碎,含在嘴裡怕熱化,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才把你弟弟養大成人。
你弟弟22歲那年,父母託媒人給他說了個媳婦,光彩禮就給了人家十萬,買房、買車花完了他們一生的積蓄!
婚後,你弟媳生了個男孩,把你父母樂得合不攏嘴,大牙差點笑掉,終於後繼有人了!可是,沒笑幾年,你弟弟的兒子長大了,不需要你父母照顧了,你弟媳一腳把你父母踹出了門外。你父母走投無路,沿街討飯,突然想到了你!為何不找你養老送終?
當初,把你送給了城裡的富人,你在蜜罐里長大,要吃有吃,要穿有穿,享盡了榮華富貴,這都是他們的功勞啊!
所以,你父母也要享受一下你擁有的幸福生活。投靠了你,基本就可以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了!
到了你家,你父母還可以偷偷拿你的錢,送給他們的兒子、孫子,那才是他們傳宗接代的種子啊!
你任重道遠,父母的幸福全寄託在你身上了,快把他們接到你家養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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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幽蘭96752
不認。三十多年了,早幹嘛去了?老了,沒人管了,想起女兒來了?如果女兒早已不在人世了呢?讓他們喝西北風去吧。他們當初都能狠心的把女兒送人,如今也不要認她們,一報還一報,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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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近不開心
憑啥認?就憑DNA?啥叫血濃於水?血濃於水是情感的羈絆,不是DNA,否則那些精子庫卵子庫的不是一大堆認親的?
生容易,養不容易,當初選擇了放棄,那就放棄到底。為了生兒子八九個月引產,扔在公廁的女嬰為啥不去認回來?兒子帶來的無上榮耀,值得帶到下輩子,別影響人家一大家人團圓,自己過自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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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燕燕174795523
不認,我也是被父母送人的,她也是想生兒子,我是家裡第四個女兒,剛出生剪完臍帶就被養母抱走了,養母那時候還上班,餵養我特別不容易,而且我小時候哮喘特別厲害,根本不能躺下睡覺,都是養父母輪流抱著我睡覺,一直到了三歲以後,養父出差認識個好心的中醫大夫,給了個偏方,讓我徹底治癒了哮喘,在我13歲的時候,親生父母打聽到我們家住在河北區黃偉路的地址,還過來要領走我,我才知道自己身世,我哭著說,養父母就是我的親生父母,因為這個原因,養母生了一場大病,後來又中風,得了半身不遂,我那時候上初中,每天回家伺候養母拉尿,喂水喂藥,十年以後養母去世,雖然不是親生父母,是她們給了我二次生命,親生父母在好,她只是生下了我,根本就沒養育過我,要懂得感恩,要懂得報恩,養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無以回報。如果認了親生父母,對養父母就是一個打擊,我到現在對親生父母也是形同路人,我的生命裡只有養父母。所以我也奉勸你,不要太沖動去相認,即使認了,相處起來也沒有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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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905過客
至於為什麼現在想認你了,不要去追究,原因肯定很多。但是事實已經擺在那裡。當個遠房親戚吧。如果後期對這家人感覺不好,要果斷斷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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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阿哥4527
你是你媽身上掉下的“肉”而不是垃圾,正常情況下將你託付於人應該是有很多不得已。交給“熟人”而沒有放在馬路邊兒上,說明她內心有憐憫之心的,就算她把你放馬路邊上聽天由命,該認還是要認。“親媽”只有一個,是永遠改變不了的。
如果要責怪於她當年的“狠心”,今天非要狠心而不認,對自己親生母親“下狠心”你又在證明什麼呢?證明你比你親媽更狠?還是要證明給你“養母”看看你在親情方面是個“狠角”?
能將你託於“熟人”,我不相這一二十年來這個養母會對你視而不見!或許在你成長的背後少不了多少回期望的眼神。如果有更多的隱情,這一二十年來你這個“母親”少不了日日撕心裂肺的哀吼,因為你來自於她身體。
放下仇恨之心,認回自己的生母沒有錯,如果拿這份親情去“懲罰”你的生母才是大錯特錯。以後你將有兩個家庭在關注於你,不好麼?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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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針針相縫
孩子,認不認你的親生父母順著自已的心意,心裡不願認他們也別免強自已,給你說說小玲的故事,這閨女和你一樣,爸爸為要兒子,生下她就讓同村的一對夫妻抱走了。這對夫妻,女的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生育,把她抱回來視如己出,為了給她掙奶粉錢,養母帶病走街串巷做點小生意,把賺來的錢都花在了她身上。小玲雖說不是養父母所生,可養父母卻把她當公主一樣的寵著愛著。小玲在這個有愛的家一晃長到了13歲,在這期間,這孩子一直不知道自己是抱養的,雖說是和親爸媽同住在一個村裡,從她記事起,她的親爸媽也從來沒有特別關心過她。
13歲那年,她的養母突發心臟病去世了,從此這個快樂的小姑娘,臉上在沒了笑容,養母的去世也使養父一撅不起,小姑娘失去了媽媽,更害怕爸爸有一天也象媽媽一樣突然離她而去,幾個月之內,這孩子突然向長大了,懂事了很多,她會哭著勸爸爸吃飯,會拉著爸爸的手到人多的地方散心,慢慢讓自已和爸爸從失去媽媽的痛苦中走出來。
有一天,她的親媽媽偷偷的把她拉到一邊,把小玲是她的親女兒的真相告訴了她,並勸她說:“你養母已經不在了,你在那個家不會幸福的,養父以後只能會託累你,回來吧,家裡有姐姐弟弟,有親爸親媽,大家都會關心你……“
小玲不相信的掙脫了親媽的雙手,她哭著跑回去問爸爸,她爸爸承認了這一切,說她親媽說的是事實。
爸爸說:“你媽媽已經走了,爸爸也照顧不好你,你如果想回到你親媽身邊,爸爸不攔你,必定是一個村子裡,只要能讓爸爸天天見到你就很開心了"。
小玲說:“爸爸你別說了,我媽媽雖然不在了,我的爸爸只有你,他們從小就不要我了,我也不會認他們,以後日子在難,女兒也會和你一起面對"。
小玲說到做到,在以後的日子裡,她的親媽在勸,她的姐姐在拉籠,她硬是沒有踏進那個家一步。等她快高中畢業的時候,她不忍心看著為她操心的爸爸,整天爬高上底的幹著既苦又累的建築活,她沒和爸爸商量就去了南方打工了。是金子到那裡都可以發光,經過自己十幾年的打拼。她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大公司的高管,她給爸爸買了房,還託人出錢給爸爸找了一個合心的後老伴。每次回家給爸爸和後媽買衣服都是撿最好的買。村裡人都羨慕極了,都說,看人家這抱養的閨女比親閨女都強,又孝順又顧家。親閨女也沒做到象小玲這樣的。
小玲的親媽氣的也曾經跑到廣州,找到她的公司去求她,認她,說不清楚這姑娘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明裡暗裡始終沒有開口叫她一聲媽。也或許,在她心裡,既然生下了她,連一滴奶水就沒讓吃,就把她丟了,從此血緣關係上的親人對她來說就沒有什麼親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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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壯二哥
對於這些問題,沒發生在我身上,沒有切身的體會,說得好聽的叫建議,說得難聽的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所以沒法給一個明確的答。能給的也只是一些建議,只是一點看法。也許用得著,沒用,就當一堆廢話,一笑而過便罷了。
從血緣角度來講,認不認都是父母,是不爭的事實,這不是一道選擇題。畢竟是他們把你帶到了這個世上,沒有養,但有生,熊貓阿寶雖然管大鵝叫爸,但他終究是一隻熊貓。
從法理的角度來講,他們只有生沒有養,他們沒有盡到一養育成人的義務,不免在你的心裡留有怨念,是我,也是難以接受的。甚至會想,你們沒盡義務,憑什麼讓我為你們盡義務。是我,也會這麼想。何況因為你是個女的才把你送人,哪還有什麼情義可言?但能把你生下來已經是功德一件,你能償還給你生命的人嗎?如果只是幾萬塊錢的事,你的命就值幾萬嗎?那也太便宜了吧。如果你真這麼想,你的命連幾萬都不值。至於是否對他們履行贍養義務,這個我覺得諮詢一下相關法律,切勿過於執著。
從人情事故的角度來講,不管是生你的,還是養你的人,都是你這輩子都償還不清的債,何必糾結。你覺得委屈,是誰都會這樣覺得。關鍵是得捋清其中原由,並不是重男輕女那麼簡單?也許他們有別的苦衷,如果他們無力撫養,或因計劃生育政策的關係,只能將你送人,讓你在一個更好的環境裡成長。再說,如果你到三十左右,反正自己有能力養活自己,不用靠任何人叫他們一聲爸媽又何仿?又不會少一塊肉。這樣還能成就你孝順的美名。
總的來說,我認為認了為好。當然,我沒有切身的體會,也許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要是他們真的把當成馬桶,需要你的時候才想到你,你不認,我也認為情有可原,但我不會選邊站,畢竟,你們的血緣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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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認不認,還是要看你自己吧,說一下我身邊這樣的事情,就是我二媽的一個女兒。
小時候,生了一個兒子,還想生一個兒子,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都是女兒,沒辦法,就把第四個女兒送出去了,我父母平常講當初的一幕:剛出生才三天,六月天氣,找好了下一家,是另外一個縣村子裡的人,對方沒有生育,當時六月天氣,用一個麻袋子一裝,提著就走了,要走整整60公里山路,再去坐車(60年代),一整天下來,我堂姐就在麻袋子裡捂了一天,竟然還活著,那時候可是三十多度高溫,翻山越嶺的。
後來,二媽如願以償地生了一個兒子,女兒送出去後,從來沒有去尋找,5年前,二媽身體不太好了,開始思念這個送出去的女兒,開始嘗試去尋找,但對方已經搬走了,去了鄰省。
我堂弟在廣州來公司,比較有錢,想了卻二媽的心願,就發動身邊力量尋找,最後根據線索,終於在湖南懷化找到了這個堂姐,我這個堂弟看堂姐生活不太好(她老公吸毒,還有三個孩子),堂弟當場就給堂姐十萬元,並重新購置傢俱,堂姐也原諒了二媽當初把她送出去的怨恨心理。
我因回去的少,至今沒有見過這個堂姐,說這個故事,就是想說,原諒不原諒,其實還是要看個人,有的人,可能會怨恨父母當初把自己像垃圾一樣扔掉,一輩子會怨恨,不原諒,有的,大了,可能也想明白了,就是農村重男輕女思想導致,農村的侷限性導致,因此,即便起初怨恨,後來,也想通了,也不再那麼怨恨。
很多事情,不好說,不管你原諒或者不原諒,都要順從自己內心選擇,如果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同樣不敢保證會原諒,也要看當時情況,以及自己的心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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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春日微暖
親生父母為了生兒子而把我送給熟人養育,三十多年了,現在才想起來認我,我該不該認?
這個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
對你而言,親生父母有生育之恩,卻因為想生兒子狠心地把你送給了熟人養育,而養父母對你有養育之恩,兩者之間,需要你冷靜思考和衡量。
現在我們就來理一理這個問題。
1.這個困擾你的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國家、時代、社會和家庭等幾方面的因素。你說你已經30多歲,那你應該是80後。上世紀80年代,國家正在大力實行計劃生育,而農村裡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比較嚴重,很多人認為沒有兒子就斷後了。因此,超生、躲著生、耍賴生的現象層出不窮,一支不生兒子不罷休的超生大軍就此誕生。
你的親生父母同樣是生兒子大軍中的一份子。為了騰出名額,他們將你送給別人,自己專心生兒子。
2.養父母將你撫養長大,他們付出了很多心血,對你有養育之恩。現在,你30多歲,應該已經結婚生子,為人母的快樂幸福和辛苦勞累應該深有體會。所以,你和養父母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在感情方面應該和親生的沒有多大差別。
我也是一個孩子的母親,養育孩子過程中的快樂、驚喜、幸福、煩惱、辛苦等感受都一一品嚐過,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聽著孩子用軟糯的聲音喊著媽媽,那種滿滿的幸福感就會徹底包圍了我,讓我幸福到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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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zz32zz
如果辦理了領養手續,可以不認,即使他們以後告你不贍養也沒用,因為已經脫離了親生父母監護養育權利,自然就沒有贍養義務。都30多年了為啥才來認你,自己幹不動了,想把你認回去刮點錢貼補兒子,估計他兒子也是結婚買房或有了孩子的年紀,正是費錢的年紀,不建議認。他們在你需要父母情的時候沒給予了你,在你不需要的時候給予你親情,沒什麼用。就像小孩子渴望得到個小腳踏車,小時候沒得到,大了開汽車了,給你推來了小腳踏車說你看我們還是很想念你的,我們給你買了你最想要的。呵呵,就是這種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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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雷姐看影
很理解你現在的心情。其中夾雜著猶豫、憤怒、糾結……可以說是五味雜陳。
一邊是親生父母的召喚,一邊是心中對他們當初這種決定的怨恨。這個結兒怎麼可能短時間內就能解的開呢?到底該何去何從,誰都沒法替你做決定,只能幫助你把觀點分析出來,你根據自己的內心去做決定。
父母當年的決定雖然自私,也算是“苦衷”吧算起來你也30幾歲了吧。你的父母如果不是晚婚的話,應該也將近60歲了。
他們那個年齡段的人,很多人都有很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總是認為家中沒有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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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百事可樂Aaaa
你好,身邊有很多你這樣的例子,認了沒有好處,一輩子沒有為你付出,現在找你,要麼他們過的不太好才會想起你,或者找你以後能照顧他們,自私的想法!個人認為不要認,我朋友有認了的,他個人條件挺好的,然後父母所有的事都要找他掏錢,姊妹們找他借錢,還說這麼多年都是他們在照顧父母呢,還認為幸虧把他送人了,不然哪有這樣的好日子過,把他送給別人了反過來他還要感謝父母呢,姊妹們也說父母偏心只是送走他了!朋友現在很後悔認了他們了!好幾個都是這樣的!因此建議你不要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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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心理諮詢笑逐顏開
認不認他們你只需要勇敢的真實的問你自己的感覺。如果你覺得在他們沒有介入你的生活,你和養父母之間相處的非常的愉快,現在他們給你帶來的都是煩躁,你可以選擇遮蔽,依然過著自己之前的生活。如果你對他們有一絲親情的渴望,但是你的內心還沒有做好準備,你就把這個決定權交給時間,看一看你對這個親情的渴望,是預演預烈還是越來越淡?如果你心裡非常的渴望,但是你對他沒有埋怨,你可以找他們好好聊一聊,把你內心的埋怨都表達出來,然後看一下自己的感受是什麼樣的?他們的感覺是什麼樣的?你最終的決定是什麼樣?任他們或者是不認他們沒有對和不對,只有你自己想還是不想和能還是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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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閒雲野鶴東籬
非虛構。表哥當年生了仨女兒,為了生兒子把二女兒送人了,養父在法院工作。後來表哥生了兒子,小有成績,二女兒高中畢業,尋來不走了,問:這麼些孩子,就多了我一個?養父央我做工作,表哥答應她讀書成家一樣對待,才說服她。這世上很多事情,親情是潤滑劑,利益是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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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突然不知道叫什麼網名
換了我是你,認個屁,早幹嘛去了?要是中間一直有聯絡,那還情有可原,幾十年沒見過,現在說認女兒,不好意思,別跟我道德綁架,不認,正所謂親生父母放一邊,養生父母大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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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幸福就是抱緊你
認啊。你已經成年,認他們又不影響你什麼,他們又不能接走你。。讓他們把財產都給你繼承就行了其他免談。不然認你做什麼?給他們養老?天下有這種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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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使用者5564424659238
我不知道你現在的情況,你的養父母還健在嗎?
養父母對你好嗎?
你現在生活好嗎?
我認為沒有什麼見的必要。
如果你生活的挺好,請不要打亂你的生活,
如果你的養父母健在,請不要傷害了他們的養育之恩。
我身邊有一同志,從小父母生孩子多養不起,聲他送人了,己經四十年了,父母找到他,兄弟姐妹們也都來看他,開始還挺高興,可是過了兩年也就都不怎麼來往了,親生父母分家產,把最不好的東西分給他,他知道後什麼也沒要,事後和我們說,也就是知道了親生父母還活著,知道了來歷,其它毫無意義,兄弟姐妹們也不親,現在靜下來好好侍奉養父母。也不和親生父母那邊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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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我難以接受,每個人經歷不同,遵從自己內心,能接受就認,不能接受就不認。我特別不認同那句話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有的人還真不配做人父母,生而不養不如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