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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所謂學館

    提起古代後宮,大家一定會想起後宮佳麗三千,這裡的“三千”雖然是個虛詞,但也能反映出嬪妃之多。這些嬪妃生前是皇帝的玩物,負責為皇帝傳宗接代,那麼皇帝死後,她們怎麼辦?

    每個朝代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嬪妃們大致有這麼幾種下場:殉葬、打入冷宮、出宮、出家。

    先說殉葬。殉葬早在殷周時期就很盛行。君王死後把生前所享用的一切,包括妃子,全部送到墳墓中去。秦朝時殉葬依然盛行。《史記》中記載,“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也就是說,凡是沒有子女的嬪妃,都要殉葬。

    秦始皇的後宮是古代帝王中人數較為壯觀的,他滅了六國後,將六國後宮裡的美女全部攬入懷中,最後甚至因為美女太多,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秦始皇一死,這些女人慘了。凡是沒有生育過的嬪妃,統統被處決殉葬。可以想象當時的場面有多慘。至於殉葬的人數,史料上沒有明確記載,只用“死者甚觽”一比帶過。

    秦漢之後,殉葬之事有所收斂,但依然存在。金、元、明都有過殉葬制度,明英宗時廢止殉葬制度。到了清初,殉葬制度重現,康熙時再次結束。

    還有的朝代選擇把妃子打入冷宮,比如清朝中後期。清朝皇帝死後,他們的妃子是不能居住在東西六宮的,宮中有專門為她們建的宮殿群,比如慈寧宮、壽康宮這些,這些宮殿說白了,就是冷宮。

    有的朝代比較仁慈,皇帝死後妃子們可以出宮。比如漢朝的時候,生有兒子的嬪妃,可以出宮追隨兒子安度晚年。沒有生兒子的也不要緊,可以為先皇守陵。

    還有一種就是出家。唐朝初期,沒有兒子的嬪妃會被強迫出家,大名鼎鼎的武則天還是才人的時候,唐太宗死後,就曾被送去當尼姑。有兒子的嬪妃就好多了,兒子要是發展得不錯,母親可以搬去兒子的府邸住;就算兒子發展得不好,也可以被升為太妃,至少能保證衣食無憂。

    當然還是有例外的,比如魏文帝,就娶了他老爹的女人;比如南北朝時期,大多數嬪妃都出自名門望族,皇帝死後一般都是送回孃家;還有隋文帝,他的宣華夫人以及容華夫人都隨嫁給他的兒子楊廣做嬪妃。

    正所謂“一入宮門深似海”,要是遇上皇帝被篡位,甚至慘遭亡國,那妃子們往往也無法善終。比如北宋被金軍攻陷之後,徽、欽二帝,他們的後宮皆淪為階下囚。別說那些普通妃子了,就連朱皇后也淪為浣衣宮女,最後不堪凌辱自盡而亡。

    後宮裡的這些妃子,她們幾乎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她們是皇帝的玩物,是傳宗接代的工具,是被侮辱的弱勢群體。因此,她們的生活基調是悲苦的,她們的一生,恨多於愛,苦多於甜,哀多於樂,哭多於笑。

  • 2 # 理工科直男

    殉葬制度始於原始社會,繁榮於商周,春秋戰國時期殉葬制度式微,秦朝再度猖獗,西漢再度式微,三國兩晉南北朝追求薄葬不搞人殉,唐宋時期殉葬制度若隱若現,就在殉葬制度看似衰落之時,明朝前期慘無人道的殉葬制度死灰復燃,中國歷史上的殉葬制度可謂是興衰榮辱一波三折。

    殉葬制度繁榮於商周,在安陽武官村殷墟王陵區內,截至到1976年已經發現181個人祭坑,每坑8至10具屍骨 ,共計兩千餘人,已發掘的大小墓葬,殉葬者多達五千人,但殺殉的物件主要是奴隸,且題目關心的是皇帝以及嬪妃,故秦朝之前的殉葬不再詳述。

    西漢劉向勸諫漢成帝廢除厚葬,雲:“秦始皇帝葬於驪山之阿……又多殺宮人,坐埋工匠,計以萬數。”也就是說秦始皇的陪葬者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工匠,為了防止洩密,將墓道封死,“盡閉工匠藏者,無復出者”;二是宮人,即嬪妃和宮女等。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二世元年九月,始皇葬於驪山,(秦二世胡亥說)“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意思是沒有子嗣的嬪妃不宜放逐出宮返回民間,這些嬪妃都要殉葬,有子嗣的自然不必殉葬。

    唐宋時期偶見有殉葬的記載,殉葬制度時隱時現。宋高宗趙構寵幸才人李氏、王氏,他在當太上皇的時候病重,讓這兩位才人侍候。孝宗皇帝知道王太后嫉妒,發誥命:“汝二才人自便,以謝先皇之恩。”二人最初當然不從,後被飲鴆而死。這是委婉地變相地強迫宮妃為先皇殉葬。

    後世還有一例被迫殉葬的,就是後金開國皇帝努爾哈赤寵愛的四福晉阿巴亥,他被四大貝勒以先王遺命、殉節事夫為由強行殉葬,同殉者還有二庶妃啊濟根和代因扎。當時習俗,殉夫有兩個條件,一是寵愛,二是沒有幼子,而阿巴亥雖深得努爾哈赤寵幸,但有幼子多爾袞12歲,多鐸10歲。這裡牽扯到皇太極和多爾袞的權利鬥爭,不提。還有一說為努爾哈赤擔心死後為高權重的阿巴亥後宮干政,遺命令其殉葬。史書記載:“上知之,恐其後為亂於國,預以書遺諸貝勒曰:‘我身後,必令之殉。’”

    明朝前期,殉葬制度死灰復燃。史書記載:“按太祖孝陵。凡妃殯四十人。俱身殉從葬。僅二人葬陵之東西。蓋洪武中先歿者。”明太祖朱元璋有嬪妃四十人殉葬,其中兩人是之前死的,餘下38人是活人殉葬。

    明朝是個視祖制比天大的朝代,朱元璋駕崩的這次大規模殉葬開啟了明朝前期殉葬制度的先河:

    《萬曆野獲編》記載明成祖朱棣的殉葬情況:“至太宗長陵。則十六妃俱殉矣。”

    史書記載明仁宗朱高熾的殉葬情況:“會典雲:獻陵七妃,三葬金山,餘俱從葬。”七妃中,四個是殉葬的。

    《太常續考》記載明宣宗朱瞻基的殉葬情況:“景陵宣德八妃,榮思賢妃吳氏、二妃、三妃、四妃、五妃、六妃、七妃、八妃, 俱無溢號、姓氏,七位從葬,一葬金山。”

    《明史》記載明代宗朱祁鈺的殉葬情況:“景帝崩,英宗以其後宮唐氏等殉。”

    明朝的殉葬制度止於明英宗朱祁鎮。有關於明英宗廢除殉葬制度的史料記載:“天順八年己巳,大漸,遺詔罷宮妃殉葬。”;“帝崩。遺詔罷宮妃殉葬。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歷成祖仁宣二宗,皆用殉。多者至數十人。景泰帝以郕王甍,猶用其制。至是帝遺詔罷之。”;“首罷宮妃殉葬,此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

    清朝前三代皇帝,即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太宗皇太極,清世祖福臨享受過殉葬,清聖祖康熙皇帝下旨禁止殉葬。有意思的是,皇太極的兩位殉葬者,均是自願殉葬,一個是侍衛敦達裡(男),一個是多次打敗明軍的安達裡(男)。順治皇帝的殉葬者,一個是貞妃,一個是侍衛傅達禮(男)。

    可見,皇帝死後其殉葬者可以是嬪妃,也可以是工匠、侍從等等,而嬪妃亦不必全部陪葬,一般是沒有子嗣的,地位較低的陪葬(阿巴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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