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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亦路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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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eoluser_syv
其實事情證明光速是可超越的,可以造一種東西靠尾噴出的強光做動力接近光速,再施加一個速度就超過光速了,不會發生什麼,我已經試驗過了,就是拿著手電筒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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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噫嘻君
在當時所有可被測出(這個定語不可少)的速度中光速是最快的,就可以說光速是最快的,是不可超越的嗎?現在已知中微子的速度就比光速快,而且可以猜測宇宙中本來就大量存在比光速更快的速度,而且這些速度可能總比光速快,不會比光速慢,而比光速慢的總比光速慢,不會比光速快。人們對更加微觀的領域尚在進一步探索中,還在等待人們去開啟一個新天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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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個會說話的外星人
因為達到光速後時光倒流,所以你就倒流了,剛剛好倒流到你差一點就到達光速的那個時刻,在那個時刻你因為速度沒到光速,所以倒流停止,然後你又加速到光速,再倒流,在加速,如此往復,永遠停留在那個剛剛要達到光速的時刻,所以永遠不可能達到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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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格斯巴金
這個問題需要理解相對論才行。相對空間和絕對空間是不同。在絕對空間中,空間尺度是不可變的,光速是可以改變的。在相對空間中,光速是不變的,空間和時間都可以改變的。
舉個例子,假設以某種絕對空間技術發現光每秒走了40萬公里。因為相對論中光速是不變的,所以相對論認為光所經過的空間膨脹了,光其實走過的空間還是30萬公里。因此,絕對空間論和相對論都沒錯。
因此,如果在絕對空間中有一物體速度超過光速,那麼相對論認為物體速度沒有超過光速,只是執行空間發生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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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火星一號
這個問題想必很多人都會有困惑。事實上,光速不但是不可超越的,而且任何擁有靜止質量的物質都無法達到光速。這樣聽起來確實會讓人產生疑問,為什麼光速是最快的速度?因為根據牛頓第二運動定律F=ma,只要火箭攜帶了足夠多的燃料,能夠持續產生推力,火箭就會一直有加速度,達到光速並超過光速有何不可?
其實,這個問題就出在了F=ma。在牛頓第二運動定律中,質量是保持不變的,合力與加速度成正比。然而,物體在運動時,它的質量會發生變化——隨著速度的增加而增大。根據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物體運動質量的計算公式如下:
M為物體的運動質量,m為相對靜止質量,v為速度,c為真空中的光速。
當速度v=800 km/h(普通客機的速度)時,物體的質量增加了0.00000000003%。當v=0.1c時,物體的質量增加了0.5%。當v=0.866c時,物體的質量增加了2倍。當v=0.99c時,物體的質量增加了7.1倍。當v=0.999999999c時,物體的質量增加了2.2萬倍。
可以看到,當物體的運動速度很低時,質量變化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使用牛頓第二運動定律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生活中根本無法感知到相對論效應。
當物體的運動速度達到很高時,質量增加帶來的影響將變得越來越顯著,相對論效應不可忽略,牛頓第二運動定律的經典形式不再適用。當物體的速度無限接近於光速時,質量將趨於無窮大。如果要讓物體繼續加速,就需要無限大的推力,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因此,擁有靜止質量的物體無法達到光速,更無法超過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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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BLOODSUCKER
光的本質是什麼?近代所有的科學家都困惑這個問題,是波?是光子?還是有革命性的本質解釋?最後沒辦法解釋本質了,給了個扯淡的結論:波粒二象性!很明顯這個結論是敷衍搪塞的,至此,物理界停止不前,等著吧,在沒有革命性的發現之前我們只能等著,這段時間或許很長,或許很短!人類存在了幾萬年,第一次工業革命也只是上世紀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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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愷6688
我初中畢業, 學習成績中下。。。至於光速,
我認為 一個物體 就是到達目的地 所用的時間 。。每秒30萬公里 航速 是有的。。不提什麼光速 早30年 , 什麼火箭 太空梭 音速飛機 是沒有的。。至於每秒跑30萬公里的東西 是有的。 甚至可以超過這個速度。不要著急, 咱們拭目以待。。。。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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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樓僱傭軍
光速不變是當年的兩個實驗結果,由於人們無法理解為什麼光速在光源移動的情況下依然一樣,愛因斯坦就假設如果光速原本就是不動的,那麼會是什麼情況,從而推匯出了狹義相對論,質能轉換方程,並且推匯出了證明該理論的一些特殊解和常規解,那麼證明結果就只是時間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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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天氣正正好
超越這個詞用的很好,現行理論不支援加速直至光速並最終超越。但是不是存在另外一個體系(比如另外一個宇宙)中光速根本就不是個事,那就基本上是在猜了。有研究稱,快子都比光速快很多,但有偏偏降低速度接近光速卻萬難。光速還真是奇妙,不管是從座標軸上方還是下方,都無法達到,真是完美的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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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愛程式設計愛統計
我的理解,光速是空間的固有屬性,不同的宇宙空間的光速可能不一樣,但一定有一個速度極限,這就像彈簧有一個最大拉力極限一樣,要打破光速,只能打破空間本身的結構。從目前理論來看,所謂的超光速現象都是誤解,比如大爆炸的速度超過光速,但那是空間本身的膨脹速度,而非物體的運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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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木梓楠
愛因斯坦的理論是用最基礎的公式一層一層推匯出來的,如果基本理論是正確的,也就是牛頓力學是正確的話,也就證明愛因斯坦得到的公式也是正確的。在推導公式的中間出現了這樣一個公式
。我們知道,根號下是不能夠小於零的,也就要求v永遠小於或等於c。這也就要求所有的事物不能超越光速,如果超越光速的話,會於當今世界上的所有以數學建立起來的理論所矛盾,這是不允許發生的,當速度逐漸變大,分母會逐漸為零,得到M會趨於無窮,這個是牛頓的微積分極限原理。我們又知道F等於Ma,我們知道物體的運動由加速度決定的,反而又證明了加速度會趨於無窮小,即使我們提供的F很大。如果我們把上面式子的變數作為v和fv,我們會得到他會有一個漸近線而且是趨於光速的,且永遠也不會超過光速。但是愛因斯坦的這種理論是建立在牛頓力學的基礎上的,會有質量速度等等。如果我們開劈一個新的理論,不從牛頓開始,可能就會出現我們說的蟲洞啊什麼,可以不用時間就能穿越好遠距離,但這種模式和牛頓力學下的給物體加速度到光速是不一樣的。而現在的量子理論也是繼承的是牛頓微積分相應的知識體系,所以,我們跳不出牛頓創造的體系,就永遠也跳不出超越光速的限制。除非你另起門爐,但全宇宙的基本是一樣的,數學就是數學,1就是1,不會是2,我們應該有的是從不同方面看事情,就像要想超越光速,我們可以蟲洞啊?這個是可以的,但蟲洞的超光速和愛因斯坦的不能超光速是不一樣的,但兩者之間沒有任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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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陌小杰153675759
初中畢業,文化水平有限。個人認為,光速是可以超越的,只是現在還做不到。而且我不認為超過光速就會時光倒流什麼的。光速只是一個速度,距離除以時間,無論你走多快時間還是一分一秒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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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3503570243
相對論在嚴格意義上是這麼說的:透過相互作用獲得加速度的粒子的速度不可能達到光速,因為粒子速度越快加速需要的能量越多,接近光速需要無窮大能量。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達到或超過光速:1. 粒子生來就是光速(光子)。2.粒子生來就是超光速(快子)。3. 空間本身被超光速拉扯導致空間裡的粒子以超光速分開(不是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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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寶樹白石
光是怎麼產生的?
光是在物質內部運動最快的時候產生的,當我們開啟電燈開關的時候,電燈就放出光來。這時的電燈鎢絲內部電子運動最快。再加大電壓,電燈就會發出刺眼的白光而燒燬。也就是說物質運動的極限到了。
然而光向外輻射的速度就是光速,而這個光速是在電子運動最快的時候出現的。有什麼東西能夠達到這個極限。
宇宙是無限的,時間是無限的,物體運動的速度是有限的,物體內部運動超過了這個極限,就會從量變到質變,物質就會向能量轉化,變成能量。變成沒有質量,沒有體積,更沒有重量的虛而無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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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臆想天開
光速不可超越是相對論提出來的,並且是在那個時候對光速做了常量化數值的定義,也就是那個低於每秒三十萬公里的速度。但是從現在科技主流經常提到的,宇宙超光速膨脹,量子糾纏超光速的超距現象,以及中微子超光速運動等可以看出,科技主流也並沒有完全認可光速不可超越的說法。但是我認為那個接近每秒三十萬公里的速度肯定是能夠超越的,但並不是真正的超光速了,因為光在太空裡的真實傳播速度一定不是我們認知的在大氣裡面測得的速度。因為有很多證據證明我們觀看到的宇宙中天體的現象,並沒有同時探測到相關的其它等同於光速的存在。比如所謂的探測到引力波,卻不能觀看到合併黑洞以及附近天體被波及後表現出的變化,說明要觀看這個黑洞合併現象應該是很久很久以前,也就是如果推測是一億光年遠的地方黑洞合併產生現在探測到的引力波是真實的,那麼就需要在一億年前的時候才能觀看到現象。這種情況如果是真實的也不會有人相信,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尋找一個比較近的比如超新星爆發事件,我們在觀測看程中同時探測電磁波以及我們認為是光速的相關存在,如果觀看和探測的同時得到了確認,說明它們的速度是相同的,否則就要在觀看之後繼續探測直到獲取結果,就可以根據時間差異區分電磁波等和光速的差異是多大。
因為有上述考慮,所以光速如果遠超我們的認知,那麼光速不可超越就真的不可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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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譚宏21
物質與時空不可分離。沒有無物質的時空,也沒有無時空的無物(物質無論多小都有時空,都有結構)。
所以說,時空是有物質或能量的時空,其拓撲性質不是平坦空間的性質。現在研究表明只要有物質存在時空中,時空拓撲性質,至少是黎曼時空。如果任意時空(不論物質及其密度如何分佈)都可展成一個黎曼空間群,則對宇宙的研究就相對明朗和有方向。
光速是黎曼空間上的一個拓撲不變性或度規。超光速問題,實際上是改變時空度規。正如引力波不是什麼物質波,而是時空拓撲性質的波動!所以說,用測聲波、水波、電磁波的方法,什麼讓幾十斤的鋁塊振動的方法測引力波,怎麼能測到?
所以說,超光速研究就是說,我們透過什麼方法將時空度規“移動”的問題。比如說,當物質密度達到一定程度,一般黎曼時空性質是否進行“大跨度”變化。黑洞如果真的能將光“囚禁”,那麼,其時空拓撲性質可能不太一樣,超光速在那種時空有可能發生。普通時空超光速應當沒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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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科學聯盟
這裡的v是轉盤邊緣的切速度大小。
這個答案當時被一些人指出是錯的。他們的理由是,按照洛倫茲收縮,應該是C<C0。愛因斯坦的答案卻是C>C0。但是,結果是愛因斯坦是對的。為什麼呢?原因解釋起來比較費勁。認為C<C0,其實犯了一個錯誤,他們把慣性系的結論直接搬到非慣性系去了。這是不對的。後來也有人認為這其實是廣義相對論的問題,不能用狹義相對論去解釋。我這裡強調一下,認為廣義相對論才能解釋這個問題的人基本在胡說。不要看到非慣性系就以為廣義相對論才能給出解釋。這個問題是在平直時空下的,所以狹義相對論就足以解釋了。那麼愛因斯坦又是如何解釋的呢。他考慮這樣的辦法:用靜止長度為1的量杆沿著圓盤的一根半徑擺好(將這個半徑恰好完全覆蓋),再用同樣的量杆沿著垂直於徑向的方向(也就是切向)擺放。當轉盤不動的時候,明顯轉盤周長就是C0。當轉盤轉起來了,我們可以給轉盤連續拍照。每一張照片就是某一個時刻(相對於靜止參考系而言)下的轉盤。那麼我們可以看到,徑向量杆長度還是1,但是切向量杆則是
如果我們在一開始在若干的徑向按上述方法擺放量杆,而且使得切向量杆正好能首尾相連,那麼切向量杆總數就是就是周長。對於靜止的情況,轉盤周長為C0,於是轉動轉盤就是
按照這個思路可以給出轉盤邊緣切速度大小為:
很明顯切速度不僅沒有超過光速,並且,其最高只能達到0.707c。不僅如此,轉速和半徑的乘積也有限制,必須小於0.5c。這個式子從另一個方面指出,角速度越大的物體,其最大轉動半徑就會越小。這就是相對論對剛體轉動的約束。
所以題目本身就是錯的,違反相對論的。
最後提一句,轉盤其實很悲催。如果想讓完整轉盤轉的起來,就必須先打碎;如果讓轉動中的完整轉盤停下來,就會爆裂。所以在相對論裡沒有剛體力學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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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沙沙狐狐
答:光速“真的可以超越”,但絕不會超越時空,也不會實現“穿越”。“光速”應該是“光子”執行的速度,而“光子”應該是不同頻率和重量的“粒子”的組合!它包括“可見光”和“不可見光(如紫、紅外線,伽馬射線等)”,但不應該包括電磁場或引力場。
第一,“光”的“波粒二象性”證明,“光子”不僅具有不同的波長和頻率,而且具有不同的質量和速度!一個光源(比如太陽和燈泡)會發射出不同的光子(但鐳射的光子就比較單一),也會“啟用”光源周圍各種粒子形成新的“光子”或“粒子”。有的光子會減慢或停留在某些物質中(比如光在冰、水、玻璃中速度降低,“光子”應該部分停留到晾曬的衣物棉被中),有的光子也會比c執行得更快(比如遠距離的糾纏)。
第二,愛因斯坦質能方程E=mc^2只是說明物質所含的能量E與其質量m成正比,比例係數為c^2。但並不能解釋成能量就可以“轉化”成質量,同時,這種能量應該特指原子核變化時吸收或釋放的能量,而不能解釋成“任何同等質量的物質蘊含同樣多的能量”。我們不能說一公斤鐵與一公斤鈾轉化成(裂變)同樣的物質能釋放出來同樣的能量!
還有科學家認為這個公式可以寫成m=E/c^2,並由此認為能量可以產生物質,這則從根本上否定了經典的“能量守恆”和“質量守恆”定律!同時,如果上述“理由”成立,則把經典的動能公式E=1/2mv^2寫成m=2E/v^2,我們是否就可以解釋成“當速度v一定時(比如100m/s)其動能E就產生新的質量m”了?!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474468077248446733/?app=news_article&iid=15967733337
第三,任何物質都有存在的空間和時間,任何物質也會具有速度和能量,任何物質也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我們可以用數學公式“模擬計算”物質的運動規律和能量轉換規律,以及“場”的形態和變化特徵,但我們不能指望“數學公式”來解決物質世界的所有問題,更不能認為時空、場、能量什麼的能“產生”物質和質量!
第四,科學需要“大膽設想小心求證”,但不能違背原則地“設想”,更不能用拓撲時空和場論的數學公式無限推理物質的世界。在沒有搞清楚宇宙爆炸前的狀態就把數學公式的“奇點”解釋成“黑洞”,不僅不符合科學精神和科學追求,還會誤導我們人類認識和探索物質的世界!
有人說科學不需要哲學,有人說哲學已經死亡。其實,哲學影響著每個人的思維和行為,更影響著科學家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放棄哲學,我們人類就面臨著“黑洞”和“大爆炸”這類奇葩的“主流理論”,還會有許多“奇葩”科學家為之付出畢生的精力,甚至贏得諾貝爾獎!
我們熱愛科學和科學家,但我們不能盲從數學公式和科學家的推理。因為這世界是物質的世界,科學家是人而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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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別枝驚鵲
不會,光速在所有參考系中都是不變的。無論在何種慣性系(慣性參照系)中觀察,光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都是一個常數,不隨光源和觀察者所在參考系的相對運動而改變。這是愛因斯坦在狹義相對論中的基本假設之一,目前所收集到的各種證據都證明了這一假設的正確性。
回覆列表
光速不變與光速最大,首先是個假設。其實與牛頓的光滑平面是一個道理,都屬於假設。
物理學在描述理論的時候,大多時候都預設前提,只有滿足這個條件才能怎樣。可創造理論的科學家並不能驗證這個理論,卻被人當做公理看待,這種公理本身就很可能是一種錯誤的根源。
其實很多預設我們都知道不存在,比如點,比如光滑平面,諸如此類的預設。
這些理論的產生,對人類思考的意義遠大於理論本身的意義。
我們知道點不存在,但還可以利用數,而點的否定就在一定程度對數的否定。
在現實中如果發現比光速更快的,不是證明穿越了,只能證明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錯誤的。
而速度只決定時間流速的快慢,決定不了時間流逝的方向,而時間流逝的方向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