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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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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花雨樓

    謝邀。關於這兩天寶馬男砍人反被殺得新聞影片我都看過了,此案例反應出了社會界得認知法理。以及國家法理得矛盾,我相信大家都看了這個影片。還原了案情得真相!寶馬男在自己犯錯得情況下還這麼囂張跋扈,可見此人在社會上就是一毒瘤!而電驢哥在整個被打過程中並沒有反抗。而後來寶馬男還不罷休拎刀來戰。這就是使此事件從普通治安問題上升到了刑事案件了,結果寶馬男砍人反被殺。就整個影片來看寶馬男得做法讓人很氣憤。做錯事反而這麼猖狂。被殺是自己作死。今天不被殺明天也被殺。因為如果這次不被殺。肯定還有很多無辜得人被他傷害。相信大家也看過他個人介紹。是個幾進幾齣得人了,此案在社會反響很大。輿論和法律界得人士都在糾結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律師霍明亮在專訪中面對記者侃侃而談,而且只是紙上談兵得做法讓人也很氣憤!他得假想讓人無語。一個由作死得人砍人中刀失手飛出那麼遠可想而知他是下手多重。面對這樣兇殘得暴徒還在假想他可能因刀脫手而停止攻擊。大家心裡都明鏡似的。可能嗎會嗎!我也想知道假如這刀刀都砍在你霍明亮得身上你還會假想嗎!作為一個律師你失去法律尊嚴。靠假想而定義。是不是個沒有良知得律師不得而知了。但是所有得網友做出了明確得答覆。那就是正當防衛,因為在整個搏鬥過程中寶馬男得朋友並沒有堅決得及時得去阻止他得暴行。而整個搏鬥過程中他也沒有完全喪失攻擊力!我個人和眾多網友一樣支援正當防衛。也就是電驢哥沒有刑事責任得。他是在自身安危無存保障得情況下才被迫反擊得,就算報警,也在出警得過程中足夠傷害一個人得性命。所以如果此案要判罰電驢哥防衛過當得刑事責任得話。那麼法律公正性在那。一個奉公守法得公民得人身安全又有誰來保護。難道要被砍成死人了再由其家人來給伸冤。那就有失法律公允了,但此案還在偵辦中。沒有官方得發聲。我們只能持續跟進!繼續關注。最後得判罰得有執法者按照法律條例來實施。但最終我想應該是無罪得。法律需要社會界各方人士來維護。所以不能按部就班得去宣判。還得參照輿論壓力。這也只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對。請勿怪罪。謝謝

  • 2 # 邃鵓箸閬毋痕

    我是一位吃瓜群眾,我也發表一下我的看法。首先寶馬男,犯錯在先而且氣焰囂張,甚至還拿出刀來攻擊白衣男,這個大家都沒有異議。關鍵是後來白衣男該不該砍人那麼多刀,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仔細看影片,整個砍人過程中寶馬男都沒有一絲妥協的意味。包括他跑的方向都是在往車上跑,以他前面那樣囂張的個性,大家覺得他跑到車上去了,他會開車去撞人?我想大家都知道那是肯定會。白衣男砍他的時候,刀也掉落一次,寶馬男也是有動作去要拿刀,只是沒有白衣男快,大家覺得都被砍了,還想去拿刀,他是不是就還是想要在去攻擊人,答案也是肯定的。至於後面的兩刀,白衣男肯定是想讓寶馬男失去攻擊他的能力而做的,大腦給他的第一反應,就是我要讓他失去攻擊能力,或是不讓他靠近車輛,因為他不知道車裡除了刀?還有什麼攻擊自己的武器,包括車輛。法律的根本是規範大家的行為,當一個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無法判斷對方是不是還要攻擊自己的時候,那麼緊急的情況下,誰會想的到什麼防衛過當。社會在進步,法律是不是也要跟進。現在的社會,人確失的是自信和對抗黑惡勢力的勇氣。我不主張以暴制暴,但最起碼的我可以反抗和對待別人對我的人身攻擊!如果在這件事情上,法律判白衣男無罪的話,我相信是有積極的意義,讓人們明白,當你遭到不法攻擊的時候,人是可以反抗的,而不是在那裡等待別人魚肉!

  • 3 # 德必行天下

    關於這兩天寶馬男砍人反被殺得新聞影片我都看過了,此案例反應出了社會界得認知法理。以及國家法理得矛盾,我相信大家都看了這個影片。還原了案情得真相!寶馬男在自己犯錯得情況下還這麼囂張跋扈,可見此人在社會上就是一毒瘤!而電驢哥在整個被打過程中並沒有反抗。而後來寶馬男還不罷休拎刀來戰。這就是使此事件從普通治安問題上升到了刑事案件了,結果寶馬男砍人反被殺。就整個影片來看寶馬男得做法讓人很氣憤。做錯事反而這麼猖狂。被殺是自己作死。今天不被殺明天也被殺。因為如果這次不被殺。肯定還有很多無辜得人被他傷害。相信大家也看過他個人介紹。是個幾進幾齣得人了,此案在社會反響很大。輿論和法律界得人士都在糾結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律師霍明亮在專訪中面對記者侃侃而談,而且只是紙上談兵得做法讓人也很氣憤!他得假想讓人無語。一個由作死得人砍人中刀失手飛出那麼遠可想而知他是下手多重。面對這樣兇殘得暴徒還在假想他可能因刀脫手而停止攻擊。大家心裡都明鏡似的。可能嗎會嗎!我也想知道假如這刀刀都砍在你霍明亮得身上你還會假想嗎!作為一個律師你失去法律尊嚴。靠假想而定義。是不是個沒有良知得律師不得而知了。但是所有得網友做出了明確得答覆。那就是正當防衛,因為在整個搏鬥過程中寶馬男得朋友並沒有堅決得及時得去阻止他得暴行。而整個搏鬥過程中他也沒有完全喪失攻擊力!我個人和眾多網友一樣支援正當防衛。也就是電驢哥沒有刑事責任得。他是在自身安危無存保障得情況下才被迫反擊得,就算報警,也在出警得過程中足夠傷害一個人得性命。所以如果此案要判罰電驢哥防衛過當得刑事責任得話。那麼法律公正性在那。一個奉公守法得公民得人身安全又有誰來保護。難道要被砍成死人了再由其家人來給伸冤。那就有失法律公允了,但此案還在偵辦中。沒有官方得發聲。我們只能持續跟進!繼續關注。最後得判罰得有執法者按照法律條例來實施。但最終我想應該是無罪得。法律需要社會界各方人士來維護。所以不能按部就班得去宣判。還得參照輿論壓力。這也只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對。請勿怪罪。

  • 4 # 心靈伊甸園

    關於騎車男反殺寶馬男的幾點無罪辯護建議

    1.首先肯定一點,騎車男在交規上是無過錯方。寶馬男是過錯方。

    2.尋釁滋事,挑起事端,擴大傷害的是寶馬男,騎車男是忍讓方。

    3.如果在寶馬男被反殺後,寶馬男能逃向其它方向,而不是奔向自己曾經二次返回取出兇器的地方,那麼悲劇就可以避免,或者可以判定騎車男防衛過當。但事與願違,寶馬男恰恰第一反應跑向自己取兇器的地方,故此一切追砍就有了避免再次被傷害的理由。

    4.寶馬男回到車上只會有幾種結果:一是再次取出其它兇器還擊。二是,駕車衝撞騎車男,惱羞成怒之下會不會傷及無辜,誰能保證。三是求生本能自己駕車趕緊去醫院救治,但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一點事實,此時寶馬男已經身負刀傷,求生欲會令他急於救治而高速行駛。一個身負刀傷的人隨時可能體力不支或產生暈厥,成為馬路殺手而傷及無辜。

    綜上所述,騎車男沒有讓他回到車上再次取出其它兇器或開車碾壓自己的理由。至於第三點也是不敢斷定寶馬男會採取措施,因為常識中刺龍畫虎敢於無故持刀砍人的是黑社會人員,他們一般在社會上混,極注意自己敢打敢殺,不吃虧的聲譽及形象,故此一和二點的可能性極大。不論二、三點哪一點,恰恰也避免了寶馬男發動汽車對無辜路人造成大面積傷害的可能。

    既然寶馬男一旦上車的危害性可以預見,故騎車男防衛不存在過當之說,恰恰還避免了可預見性群體傷害。應該予以正當防衛定性。

    社會的安定團結及弘揚正氣,取決於點點滴滴,取決於對公正良俗的維護,如果這個社會有了道德的弘揚與遵守,法律可以閉目養神。如果這個社會只剩下法律的威嚴,而整體道德淪喪,那麼法律的作用是為何而在?

  • 5 # im浙菜

    按事情經過關鍵點進行拆解分析:

    1,紋身男從車上取刀砍白衣男,白衣男躲閃並試圖反抗。 (正當防衛)

    毫無疑問此時白衣男屬於正當防衛。

    2,紋身男手上刀甩脫手,雙方去搶刀,白衣男先撿起刀,雙方糾纏過程白衣男捅了紋身男兩刀又砍了三刀。 (正當防衛)

    屬於雙方在激烈打鬥對峙過程中,白衣男仍屬於正當防衛的延續並可適用無限防衛。

    3,紋身男轉身跑向汽車並試圖拉車門,白衣男追去過又砍兩刀(後經確認未砍中)。 (正當防衛 or 防衛過當 or 故意傷害?)

    從這裡開始爭議就起來了,紋身男已經受傷並回頭跑,白衣男去追砍。

    此時白衣男若選擇停止追擊並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扔下刀先逃到安全地帶後再報警,將毫無疑問仍屬於正當防衛。但白衣男選擇了追擊,使得情況走向複雜。

    主觀分析:

    (1)白衣男口供應該會說他當時擔心紋身男要跑回車上取別的武器來攻擊他,所以才追砍紋身男以求自保,何況實際也沒砍中。 (正當防衛)

    (2)紋身男已死不再會有口供辯詞。

    客觀分析:

    (1)雙方在激烈打鬥並且性命攸關的情形下,一方應該停止向另一方攻擊的前提條件是:

    (a)對方已經主動表示投降並停止攻擊,比如雙手抱頭跪地求饒;

    (b)對方已經明顯失去反抗能力,比如倒在地上並失去行動能力;

    (2)只要對方仍能行動並且沒有以上(a)或(b)的表現,認為對方仍具備攻擊能力並可能對自己造成人身威脅是完全合理的;

    (3)再結合紋身男曾在車上拿出砍刀,所以之後紋身男二次跑回車並試圖開啟車門,白衣男認為紋身男是要拿別的武器再次攻擊是合理的。

    主客觀分析綜合起來白衣男追砍具有正當防衛的合理性。

    總結:

    (1)只要白衣男口供自始至終都是為了想自保,並不存在主觀傷害對方的意圖,故意傷害即可排除;

    (2)主客觀分析前期被襲、搶刀反殺、追擊階段都屬正當防衛。

  • 6 # 夏楊春燕

    事件發生至現在,整個社會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偏向電動哥。不管怎麼樣,一定是有了分歧才會出現“一邊倒”或者“兩邊分”的現象。那麼分歧的源頭和焦點在哪裡呢?

    源頭無疑來自有那麼幾位律師看法的不同。

    焦點是電動哥的行為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過當防衛甚至是故意傷害致死。

    對於後兩種觀點我想說說自己的看法:

    一、過當防衛,無非就是因為對方死了,所以就“過當”了。試問當時電動哥搶到了本是對方的,在對方手裡同樣可以要了自己生命的那把刀進行防衛時是不是該在透視鏡前無影燈下來決定怎樣防衛才能不過當?可現場也沒這條件啊,最主要的是對方也不樂意老老實實待在那裡等你研究呀!

    二、說其故意傷害致死是因為時間節點,也就是說如果花臂男在“逃”向自己所駕的寶馬車時已經不再對電動哥造成威脅,如果此時電動哥繼續追砍那就構成故意傷害罪了,因為這已經是“事後”,屬於“報復性傷害”。很多人提出花臂男可能會回車裡另取兇器,律師說了,這是假設,沒有證據,不成立。看到這裡,一定會有很多人雖然心裡希望電動哥無罪但也覺得很無奈,畢竟法律條例放在那裡,於是乎就有人埋怨甚至攻擊國家的法律。誠然,我們國家包括世界上所有國家的法律一定都有不完美的地方,需要不斷地去完善。但就本案來說並沒有不適用的地方,那就是我想說的一個很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

    上述的時間節點是律師給定的!!!

    憑什麼說花臂男“逃”向寶馬車就是對電動哥終止傷害?請看:一開始的口角就是來自寶馬車的違章;接下來本已基本平息的糾紛又因為從寶馬車上下來的花臂男得以繼續併成功升級;緊接著花臂男覺得拳腳相加不過癮,回頭取出來自寶馬車上的砍刀,事態更加嚴重;那麼當花臂男又一次跑向寶馬車的時候,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總不能來個裁判,先喊“停”,然後開始讀秒(檢查車上有沒有其它甚至更高一級的兇器,包括是否會開車撞人),完了再決定是“繼續”或者“結束”吧!當時的電動哥意識到包括現在的我們也確定一切的災難全部來自寶馬車,那麼為了不讓事態進一步惡化,必須不能再讓花臂男靠近寶馬車,電動哥趕走花臂男後回來守著寶馬車等候警察的到來也是正確的做法。

    我們應該看到這個“時間節點”其實是律師強加進去的,把本來連貫的一個事件硬生生拆成了兩瓣才會出現以上的爭議!

    我不是律師,沒有專業術語,只是談談自己的觀點。希望有好律師拿起法律的武器為正當防衛的電動哥進行正當防衛。

  • 7 # 陳永傑18

    想知道電動車大哥的最終判決,還是要看看宏觀大背景。

    考警察的同學,警校的校訓和麵試答題,都特別突出“忠誠”二字。

    我在面試授課的時候,特別強調,面對考官,考生需要強調四個忠誠,並且順序不能變: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黨要打黑除惡,祖國要和諧平安,人民輿情洶湧,法律只是排名第四,負責擺平這一切,你說怎麼搞?

    從影片內容來看,前面幾刀屬於正當防衛,這個毫無爭議。如果大哥運氣好的話,前幾刀就把寶馬紋身男的腸子捅出來了,造成了致命傷,也不存在防衛過當之說。

    後面幾刀,法律上會有爭議,大哥持刀砍殺的行為法律究竟會怎麼認定不好說。最好的情況是認定成正當防衛的延續,次好的情況是認定成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最差的情況就是定義成故意殺人。

    從法院判案來講,法官當然想直接給判個正當防衛,當庭釋放,中國人這麼多,多死幾個這樣的混混才能大治。但是一般法官估計沒這個魄力,畢竟面對手起刀落的命案,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全身而退從現實來講比較困難。這也是我昨天為什麼說無論何時放下屠刀都是一句至真的話的含義。

    所以,除非電動大哥給的證據特別詳實,律師特別給力,否則大機率法官會給判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判個幾年。

    但是別急,大環境如上,輿情鬧的這麼厲害,法律最終還是要體現人心向背、公序良俗,最終不管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聰明的法官大機率會給出一個空間,在量刑上加強一下,最終讓大哥緩個刑,免於實際處罰。

    雖然這樣,我還是堅持全國最著名的刑辯律師能夠免費幫大哥一下,堅持做無罪辯護,讓法律最終提現社情民意。

  • 8 # 使用者54232100345

    第一,從寶馬男的角度,作為一個成年人手執利刃,明知持刀的行為會給他人造成傷害或死亡的後果,有人說他拿刀為裝逼,設想一下,他拿刀向人,白衣男會束手待斃?衝突升級後寶馬男持刃的行為對白衣男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寶馬男放任這種結果,在犯罪的主觀方面至少是間接故意。還有糊塗蛋說他應知道殺人償命,難道溫州的順風車司機不知殺人償命嗎,現實中激情犯罪的例子還少嗎?第二從白衣男的角度,自己好好的騎車被人撞了,三個社會人劈刀蓋臉辱罵、拳腳相加,其中一個寸頭紋身男拿出管制刀具向自己招呼,人數和聲勢完全一邊倒向寶馬男,這是令任何正常人感到人身受到極大威脅的絕望的境地,換作任何正常人都會有救了自作孽不可活,寶馬男倒地趴起後奔向車,繼續拿刀還是開車撞?此時此刻,白衣男有無限防衛權。總結一下,事件中寶馬男只有死是對的,白衣男,老鐵沒毛病

  • 9 # 鄉村野郎中2

    中國的法律需要公平,公正,正義和真理共存!如果作為被動方的電動車男,在自己生命遭受威脅的情況下才反戈而擊意外導致兇手死亡而被判定防衛過當,故意殺人的罪名。試問一個人自己保護自己都要承擔罪名,那遇到惡人攔路搶劫,為非作歹,誰還敢去見義勇為,施於援手,誰還敢去懲惡揚善!那些所謂的法律界認同只不過是少數幾個人的想法罷了,你代表不了大多數法律者的正義和全國人民的心聲!如果真的判電車男有罪的話,只會助紂為虐,賤踏了正義和公理!寒了全中國熱心人士的心!!

  • 10 # 陽光149148451

    法律要服眾,不要理論大於實際,磚家已經做了很多不實際的條款,希望別再錯下去,現在見義勇為的為什少了,就是因為不防衛過當不是那麼好控制。搏鬥中誰腦子還想著不要防衛過當。可悲!!

  • 11 # 女人太強勢命苦

    如果這事判的不好,我以後開車出門也帶一把大砍刀,遇事二話不說就提刀砍你,你還不能奪刀砍我,否則你就是防衛過當,你只能跪地喊爺爺饒命,要麼你認慫自己跑,還要比我跑的快!不然我砍死你。我這麼厲害跟朋講了後朋友也覺的刁,都學我,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以後出門都帶大砍刀,就跟美國一樣了,但中國人人帶刀

  • 12 # 人生禾

    生活中發生衝突難免,用管制刀具亂砍人就是要人命的,從這裡起就是敵對關係了,也從這個時候起就是你死我活,所以不存在防衛過當。而且刀是死者的,不是防衛者的刀。何來防衛過當?

  • 13 # 開悶悶滴靚仔

    來一首詩!!簡單易懂!!

    啊!!!崑山臥龍哥,人狠話也多。 八臂紋桀龍,俯仰看天闕。 喝酒開寶馬 ,撞了電動車。 酒友先理論,龍哥氣很多。 翻身下了馬,八字步上磕。 先是推搡搡,嘴上罵咧咧。 白衣騎車主,隱忍且退縮。 龍哥氣不過,回馬把刀拖。 此乃冷豔鋸,三國屬二哥。 青龍負偃月,寒光顫凜冽。 一招先拍臉,二招向腿劐。 三四胸背去,可惜皆被躲。 越戰越生氣,準備出大貨。 此乃存亡時,頃刻會出血。 興許關聖顯,寶刀賊手拖。 霎那之時間,白衣把刀獲。 龍哥身向前,準備把刀奪。 白衣一反手,一刀種龍哥。 眼見事不妙,回身把腿挪。 許是上寶馬,取矛丈八蛇。 刃如蛇吐信,三國配三爺。 白衣拍馬到,未給此空缺。 三招和五招,刺砍劈挑戳。 龍哥見不妙,棄馬向草窩。 三步一拐瘸,五步一趔趄。 身受數創傷,眼黑即昏厥。 未等郎中至,命已歸我佛!!! 矣,天下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金聖嘆曰:得饒人處且饒人,莫待黃泉空悔恨!最後一句話,說防衛過當那個律師的弱弱問一句(你是煞筆嗎?)

  • 14 # 歐洲

    一、紋身男等人酒後開著寶馬車走非機動車道,違反交通規則;

    二、非機動車道有電瓶車正常行駛,但速度沒有寶馬車快,故寶馬車上紋身男等人與電瓶車主發生糾紛,更是在違反交通規則的同時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而錯上加錯;

    三、爭吵幾句也沒有什麼,問題是紋身男下車後對電瓶車主大打出手,其間電瓶車主一直沒反擊,最多也只是格擋,紋身男打10多拳之後覺得還不過癮,又返回車內拿來大砍刀,對電瓶車主連砍幾刀,因用力過猛(對無辜的人痛下殺手,可說是窮兇惡極)至使砍刀飛了出去(幸好還沒飛刀傷到他人),二人同時去搶,刀被電瓶車主搶到而使紋身男受傷至死。

    據旁觀者說,二人在打鬥的同時紋身男再次跑向寶馬車,據後來檢查車內還帶有火槍。所以紋身男跑向寶馬車也是想取火槍來再次行兇。

    說實在的,在此案件中,真的佩服電瓶車主的膽量與自信,寶馬車一行數人,又有這樣惡煞般的紋身大漢,特別是後來的徒手對砍刀,電瓶車主只負輕傷而最終能反敗為勝,我保證手段應是高超,場面甚是壯觀。反過來說,那般人要不是碰到硬茬,那絕對死的就是電瓶車主。

    所以有人說電瓶車主防衛過當,這是片面的,對方是一群人且又那麼兇那麼不講理,還又使用管制兇器,正當防衛也要使自己脫離險境,他們沒有把打鬥的場面(特別是寶馬車內搜出火槍)以連貫性來考慮。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電瓶車主人緣好,生活中沒有劣跡,而紋身男自從走入社會,幹過多次打架鬥毆,偷盜詐騙等被世人不齒的勾當,多次被拘留判刑,刑期一共在監獄裡呆過10年之久,就是說他成年之後有一半時間是生活在監獄裡的。這樣的人遲早是刀棒之下的死鬼,死而不冤,罪有應得。

    然而紋身男即是死有餘辜而被電瓶車主被迫至死,似乎是為民除害,但電瓶車主也會遭到法律應有的象徵性的懲罰。

  • 15 # 愛拼才會贏232602732

    請問這位律師是以金錢多的說話嗎,假如你的娃兒遇到黑社會欺負,你怎麼看,讓先持刀者任砍嗎,反正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是你死就是他死,總的一句話車上放刀具就是犯罪,太猖狂

    了黑社會紋身男。罪該萬死。

  • 16 # 添馬行空107819675

    崑山行兇殺人者反被殺一案,本人認定於某某行使了法律所賦予的正當防衛。1.行兇死者違規在非機動車道上,2.車上下來二人圍毆於某某,一女勸架。3.死者從車內後座處拿出行兇砍刀直接去砍於某某。需要說明死者不是從後備箱內拿刀。4.國家明令禁止公民隨身攜帶管制刀具,而死者在車內違法攜帶凶器,到底有多少件或多少種兇器有待公安機關給出結論。5.死者在行兇砍人數刀中,刀失手跌落在地,被於某某撿起自衛反砍死者,在自衛反砍幾下,死者往車上跑,於某某追上又砍二刀。關鍵點在這裡了,如果死者向其他方向逃跑,於某某追上砍殺是屬於防衛過當了,因為死者失去行兇能力了。但是死者往車上跑也許去又拿刀或其它兇器如槍支,來進行不法侵害,於某某把他砍倒就沒有再砍,說明於某某防衛有度,並沒有致人於死地。此事再回過來說,如果於某某反身再去砍殺前面對他圍毆的二人也砍傷,法理上也是正當防衛,因為他要保命是人的本能,人在此時此刻不可能有清醒的理智。再假設於某某去砍當初勸說的女人,那就屬於防衛過當或者說是故意傷害了。綜述上面五個要素,於某某是在受到人身死亡關頭,撿起刀來防衛,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的主要條件之一。至於死者平時為人於本案無關,不作評論。

  • 17 # 老談72942086

    法與情一定要弄清楚,如果要判白衣俠有罪將徹底顛覆老百姓對法律的認識。什麼叫防衛過當?界定太難,如果紋身男刀傷不重到車上拿出槍怎麼辦?對這一事件一定要看公序良俗老百姓的看法。

  • 18 # 劉世林425

    我相信法律,會給予一個公正的說法。

    騎車男被判有罪也是很有可能的。畢竟,樸素的正義認知,和法律還是有差別的。

    我這裡說的,是另一回事。這回,我們當一次事後諸葛亮,如果我們有選擇,以下出現的幾種結果,我們選擇哪一個?前題是寶馬男提刀威脅。

    第一,騎車男砍傷寶馬男後,寶馬男跑向寶馬車,這時候,騎車男收手了。寶馬男也不再另行發起攻擊。

    這種情況下,騎車男是大機率的正當防衛,不會被刑事訴訟,不會賠償醫藥費。

    但是,事後他和他的家庭,很可能會遭到寶馬男無休止的糾纏,一家人不得安寧。除非離開崑山。肯定有人說這是未發生的事,是想像的。這裡的“想像”,發生的機率有多大,我就不說了,讀者自有判斷。

    常人有可能幹得過混混,但絕對纏不過混混。招惹了這類人,他會跟你費個沒完沒了。

    第二,騎車男收手,但寶馬男並未失去繼續的能力。他去其他地方(比如車內),拿起另一武器繼續幹。

    這個……不可控因素太多了,我想不出來。讀者自行補充。

    第三,就是事件的真實情況,有可能被訴有罪,但罪不是那麼大。還有不確定的民事賠償。

    有時候,做了初一,就必做十五。要不,初一就別做了。常說,司機交通肇事,寧願碾死也好過撞殘。話糙理不糙。

  • 19 # zhengtao11

    在這樣一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年代裡卻有著如此關注量之大,要求判無罪呼聲之多的案件實屬少見。期盼背後是對惡勢力的深惡痛絕。殺的雖只是一個惡霸,壓住的卻是分佈全國各地牛鬼蛇神的膽氣。寶馬車男該殺的事實清楚,理由充分,如果還要判防衛過當則有失眾望,遇到類似的事就只能坐以待斃了。這樣會讓人民群眾喪失安全感,對國家的認同感和幸福感。騎車男已經被逼到懸崖邊別無選擇。希望每個法官也能站在他的角度上去思考問題。我們遵循事情人性化,在這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中就應該發揮我們最大的人性化。

  • 20 # 世界淺談

    這個事件太火了,看了好多註解解釋完全搞不明白正當防衛何為正當,索性我也不想多費腦細胞,與其費盡心思去拷問,還不如積極健身來的實在 。我認為當遇到這種危險的時候第一選擇還是跑吧,畢竟這種方法穩妥,如果跑不了那我就直接跪下“求饒”,砍死他或者砍死我,結果都是我的家庭就破碎了,首先父母怎麼辦,花了那麼多錢娶媳婦外一自己進了高牆媳婦改嫁怎麼辦,所以咱們不能因為一時之氣弄得自己家破人亡,這個時候就要多想想越王勾踐學學他的“臥薪嚐膽”,我們只是小老百姓咱們這麼努力不就是為了自己的小日子嗎,所以當遇到這類流氓我們要到如下幾步。

    一忍為親情,當遇到這種霸凌的時候,我們要先想到自己的父母、老婆、孩子,只有這樣才會讓我們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也有利於果斷正確的處理這種突發情況,作為老百姓平時肯定沒有經歷過這種江湖情節所以我們第一反應就是“跑”想一想如果我們是年輕人跑了還有機會玩“絕地求生”還可以三五好友一起“英雄聯盟”“喝酒擼串”,如果我們是中年人跑了還有機會陪女兒讀書,接愛人下班,一家人其樂融融,雖是窩囊一時,但是快樂終究會帶走這一時之氣,如果跑不了首先要想對方示弱,如果對方傷害不能停止就要保護好自己的要害部位大聲呼救,一定要堅持一點千萬不要反擊因為防衛和過當咱們無法界定,千萬不要放棄求生,剩下的就四個字“聽天由命”。

    二忍為和諧。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都說生的偉大,活的憋屈,所以對於我們這種出身不凡的人註定要承受一些憋屈,因為和諧社會恰恰是我們這群人創造出來的,恰恰因為我們是這個社會的主流才凸顯出了一部分人的下流,所以但我們受到侮辱即便是下跪求饒,其實這恰恰是對施暴者的一次詛咒,古語有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顯然一個莽夫是承受不起這一跪的,這一跪即保平安又懲惡霸,天理迴圈時到必報。

    三忍為自己。其實上面說了那麼多有人會說“扯淡你第一”我在這謝過大家還能看到這段。我們每個人基本都會重複著每天六點起床,給家人準備早餐,和愛人告別,送子女上學,在單位努力工作,這一切為的是讓家裡人過得更好,試問誰想和愛人告別成為永別,和子女再見確再也無法相見,我們越活就越感覺離不開的人太多,總想一直陪在家人身邊,文中的兩位主角也是一樣,只是現在都變成了一種奢望,如果時間可以倒退,龍哥也不希望自己死後成為轟轟烈烈的笑話,另一位當事人即便是大家同情我相信如果可以選擇這種同情不要也罷,因為他們肯定只是想安安靜靜的過日子,和和氣氣的混江湖,只是可惜一切不能重來。

    惡虎巡山遇書生,

    虎嘯狂怒震天際。

    諸子百家全無用,

    唯有利刃除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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