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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武鵬律師

    身負七條人命的勞榮枝終於落網,據我估計,她多半都會被判處死刑。畢竟,勞榮枝的同案犯法子英被判處死刑,她相比法子英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不判死刑便有違背“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

    據報道,11月28日,從廈門警方傳來重磅訊息,身負七條人命、潛逃20年的女嫌疑人勞榮枝落網了!1996年起,法子英夥同女友勞榮枝在南昌、廣州、溫州、南寧、合肥等實施犯罪,勞榮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實的男子,將其騙至出租屋後,採用持槍、持刀綁架勒索、搶劫等手段劫財,前後殘忍殺害了7人。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執行槍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女魔”終於落網,20年前轟動全國的大案終於畫上句號!據公開報道,勞榮枝原系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學教師。一位學弟回憶,勞榮枝從九江師範學校89級幼師班畢業,印象中她長得漂亮身材也好,會唱歌會跳舞。顯然,勞榮枝及其男友法子英涉嫌構成了搶劫罪、綁架罪、故意殺人罪等多個罪名,並且犯案數量眾多,導致整整七條人命死於非命。足以可見,勞榮枝和法子英的犯罪情節特別惡劣,隨便一個罪名都足以判處死刑。正因為如此,法子英落網以後便被判處死刑。勞榮枝和法子英的犯罪情節相同,並且有拒不歸案、逃亡二十年的惡劣情節。所以,勞榮枝要是不判死刑就天理難容了,就會是對法律權威的嚴重挑釁了。

  • 2 # 秋雲漫月

    勞榮枝被判極刑的結果應該是板上釘釘的事了,除非法律取消了死刑,即便僥倖判處死緩,對她來說,也無意義了,漫長的牢獄生涯也是一種煎熬,敖到出獄之時,也是垂暮之年了。總之,勞的一生,是悲哀的一生,幼時貧寒,校園苦讀,剛成年便和惡魔顛沛流離,東躲西殺,二十多年逃亡日子惶惶不可終日,而今鐐銬加身,囹圄中無奈等死,實是人生最大的悲劇,可以編成一部警世小說了。

  • 3 # 會做菜的人不孤獨

    勞榮枝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可以說是百分之百。作為故意殺人的共犯,她不止參加了一次,而且她負責色誘,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她的參與多起命案很難發生,這一點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為共同主犯而不是從犯,沒有親手殺人不代表就不是殺人犯,如同女性在強姦罪中儘管自己不能實施強姦行為,但作為共犯仍然會以強姦罪論處。況且她不單單是參與殺人,敲詐勒索、綁架殺人應該是數罪併罰。儘管勞榮枝逃亡近二十年,沒有繼續犯罪,但都不能作為量刑條件,恰恰相反,如果可以不判死刑,以後每個罪犯都會效仿,於情於法都不會網開一面,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 4 # 臨港夜空中的鷹

    個人認為勞榮枝被判死刑的機率比較大,理由如下;

    一,勞榮枝和法志英一起共同策劃,一起共同實施以色誘綁架殺人的惡性犯罪行為,

    且在實施犯罪行為中,起著積極主動和重要作用,

    可以肯定地說,如果沒有勞榮枝的積極主動參與作案,

    法志英一個人是無法實施那麼多起色誘綁架殺人案的,因此,勞榮枝和法志英是系列色誘綁架搶劫殺人案的共同主犯。

    二,勞榮枝參與作案手段血腥殘忍惡劣,

    在南昌滅門案中,勞榮枝和法志英共同實施了色誘綁架被害人熊某某,並殘忍殺害熊某某並分屍,勞榮枝與法志英手拎著裝有被害人血淋淋屍塊的袋子,根據酷刑逼迫被害人說出的家庭地址,上門以被害人血淋淋的屍塊恐嚇被害人妻子拿錢,最後竟毫無人性地殺害被害人的妻子和年僅三歲的女兒!

    三,沒有認罪悔過之心,在經歷了二十年的畏罪潛逃後,近日,系列血腥兇殘色誘綁架殺人案漏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勞榮枝被廈門警方透過工作抓獲,抓捕過程中勞榮枝拒不配合承認自己的身份,報假名字假身份,仍妄想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終廈門警方透過DNA比對,確認勞榮枝的真實身份,揭穿其謊言,依法將其抓獲到案。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勞榮枝與同夥法志英流竄多地,共同參與策劃實施以色誘綁架搶劫勒索殘殺被害人多名,其中包括一名年僅三歲女童,無論勞榮枝有沒有直接動手殺人,其罪行都實屬罪不容赦!且在被抓捕後仍報假名假身份,企圖負隅頑抗繼續矇混過關,

    最終在警方透過刑事科學技術確認了真實身份後才被抓獲歸案,

    因此,對勞榮枝的量刑,應當在綁架,故意殺人的最上限刑罰基礎上量刑!處以死刑!

  • 5 # 謝修兵工作室

    勞榮枝第一步的錯造成了終身錯。因為父親去世的早,心裡缺少父愛,缺乏安全感,所以對血性十足混跡社會的男友產生了崇拜。對於她的量刑,應從她在案件的角色考慮,如果她僅只是勾引,誘惑受害人角色,而沒有動手殺人,不應判處死刑,也就無期徒刑或死緩,如動手殺人了,肯定死刑無疑。還有,看她對自己所犯罪的態度,如對案件有新的幫助,認罪態度誠懇,也是從輕處罰的條件!年輕人啊!成長環境很重要,但願悲劇不再發生!

  • 6 # 我是網紅導師

    一般最多死緩,因為這二十年她沒有犯過其他案件,而當年做案的那個男的被已經死了,缺乏口供和直接證據,當年她是參與了可以說是那個男的強迫她那個做的,一個人曾經搶劫過那他就是判刑出來還會容易在犯罪,而勞榮枝那麼久沒有犯罪沒有像其他罪犯一樣想反正殺一個也是殺,不如多幹幾個。或者是個可憐的女人,跟錯了一個男人。

  • 7 # 鄭長書

    20年前英子英和勞榮枝同時落網就必死無疑,當時法子英落網後就被執行死了勞榮枝被漏網,20年過去了今日勞榮枝被抓是否會判死刑,我看是不會判死刑因為法子英已經伏法死無對證,20年前法子英所做的口供勞榮枝會推翻的不會成認,勞榮枝是有罪的在當時有可能是法子英脅迫她殺人,現在一切都有勞榮技口供為準,判死刑可能性不大。

  • 8 # 黔靈淨土

    會不會判死刑,主要看她是主犯還是從犯,這一點很重要,不過從目前來看,男的已經把所有罪名都背了,犯罪過程也很難調查清楚,再說這些年這女的肯定也關注這個案子,也知道了男的背下了全部罪行,所以她估計會隱瞞一些對她不利的行為,咬定自己是一個從犯,這樣的話,最多也就死緩或者無期。

    當然這種人還是判死刑為好。

  • 9 # 平陽愚人

    不是很可能,應該是絕對要判死刑的。一是罪行極大,社會危害極大,民憤極大。二是這個女魔是共犯,不是從犯,也不是被脅迫犯罪。三是女魔罪惡太大,且畏罪潛逃長達23年,從不投案自首,從不認罪悔罪,即使投案自首認罪悔罪也不足以減輕死刑判決。四是如果不判死刑,對眾多被他們殘忍謀財害命殺死的無辜死亡者和家庭極不公平公正。

  • 10 # 陳天哲

    我的感覺是,不太可能判死刑,無期徒刑的可能非常大……理由有五點:

    一,死刑已經基本取消,或者說極少出現死刑的判決……慎用!

    二,無期徒刑適合她犯下的各種罪刑!

    三,根據我個人直覺,現在偵破案件能力與科學技術越來越高,其犯罪量刑足以判無期……

    四,顏值是個好東西,我居然發現有網友因為顏值而同情她,認為判上幾年就可以了,不太可能,畢竟量刑不可能看顏值!

    五,民憤、輿論還是極大的,客觀量刑才是根本!

  • 11 # 鄉土黃榮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案件的過程,身負7條人命逃犯勞榮枝被廈門警方移交給南昌警方,警方公佈勞榮枝被抓和審訊細節:拒絕承認身份,被用DNA比對鎖定,廈門警方公佈調查進展:未發現勞榮枝潛逃廈門期間作案,色誘殺害7人女逃犯男友20年前採訪曝光 毫無悔意

    ,女逃犯勞榮枝落網前:曾混跡酒吧夜場 業績頗高,廈門警方釋出“殺人女魔頭”勞榮枝落網警情通報,女逃犯勞榮枝疑在廈門一商場賣名錶,目擊者稱其被抓時未反抗那就得看她當年犯罪的時候是否親手殺過兩人或以上,還有這20年有沒有作過案。如果是殺死兩人或以上,或者以後還作過案的話,那麼肯定是死刑,畢竟這案子人命不止一條。如果只親自殺過一個人,之後20年也沒有再作過案的話,根據表現,舊案有可能從寬,但是這案子比較大,即使從寬最低也得是死緩或無期徒刑都夠嗆。因為這件案子關注度高,估計她被判死刑的機率很大,當然,死緩的機率也不是沒有,尤其是如果查實她後來沒有再犯案,當初也只有這一次殺人的情況下。如果案情屬實,她真的勒死過人的話,雖然相對男友來說她是從犯,但是由於情節惡劣,估計判死刑機率也是非常高的,其實有些事交給法院來判就可以了。

  • 12 # 大河漢子

    至於說她會不會判死刑,我相信全國人民有良知和正義感的人們都希望她被判處死刑。至於怎麼判,如何判,一切以法律為準繩!相信我們的法律會給她一個公正的判決。像這樣的大案要案,一定會從重從快的!

    國人拭目以待!

  • 13 # 王上走向前看

    我的看法如與您雷同,不勝榮光!

    ——勞榮枝在當下被狂稱殺人狂魔我認為不太妥當。

    從勞辭職下海認識法孑英如有逼迫情節存在,哪勞就有罪不至死因素。

    在法子英與勞榮枝共同犯罪期間,主次分明,在法子英伏法後,勞雖沒自首但沒有新的犯罪行為,進一步證明過去犯罪行動受法子英強迫所為成份明顯。現勞被抓捕歸案,判處死刑主因不足!

  • 14 # 赤道以北的企鵝

    雖然刑法適用講究從舊兼從輕,也就是說,過去的規定和現在的規定,哪個輕用哪個,但是在目前的法律規定中司法實踐中,也是屬於情節特別惡劣的故意殺人行為,所以是很有可能死刑的。

    另外,她有可能存在從犯、脅從犯的情形,要結合她參與的犯罪數量,一起結合充足證據來判定。

    目前司法中,證據不足的,會從輕處理,但這估計不能抵消她命案眾多的死刑立即執行之罰。

    最後我再說一點,網民喜歡死刑,希望每個罪犯都死刑是錯誤的,過去死刑立即執行被濫用,也是導致她殺了那麼多人的原因之一,因為在過去,殺一個人是死,多殺也是死,所以一但開了頭,後面的都是沒什麼顧忌的。正是因為此原因,法律才會降低刑罰標準,為的是,保護更多沒有被殺害或傷害的人。

    犯罪與否,其實在法律中早已有了公認的理論,那就是犯罪率的降低,根本在於犯罪的必罰性,而非犯罪的重罰性,失去人身自由的日子,每一天其實都是度日如年,非常難受,遠離社會,遠離自由,每天都是重複昨天,所以一般來說除了一些變態,一般人蹲過監獄的,都不願意再進去。

    所以,我們尊重司法,讓法律來做主。

  • 15 # 木佬達

    第一、在窮兇極惡的男友面前,勞又能幹什麼?唯有幫其實施犯罪,才能保全性命,在愛與正義面前,無知的勞選擇前者,那麼,她必定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付出慘痛的代價,自取滅亡。這裡有一個故事,一位犯有殺人、搶劫、強姦、敲詐勒索罪的逃犯,其妻子親口說:不敢報警、不敢出逃,如有不從呼喚與安排,將會遭受全家滅門,逃犯被抓未被槍決前其妻都不敢交結任何朋友。可想而知,兇殘的犯罪分子的淫威足以毀滅軟弱女人的思想意志,勞是不是這種情況,法院自會審理。

    第二、勞在潛逃20年間,有無犯罪也是法院考慮的因素。

  • 16 # 李律師李一平

    當年他和法子英共同犯下多起案件,如果說第一次犯案她還認識不到嚴重性,那後面的幾次她應該清楚法子英是真會殺人。換句話說,她明知把受害人誘騙到指定地點,受害人一定會死,她的主觀上至少存在間接故意。個人認為,這幾起案件不宜區分主從犯,都是主犯。

    而且,法子英當年交代不止這7條人命,只是當時僅有法子英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佐證,才沒有認定。不知這次勞到案後,會不會有更多案件出現。

    死刑的可能性很大。根據刑法,除非她現在懷孕,可以免死,否則她恐怕在劫難逃。

  • 17 # 熱動人

    個人認為勞榮枝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勞榮枝在此案中屬於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她利用自己的色相引誘被害人,勒索錢財後由情夫法子英將其殺害,先後殺害七人。

    罪大惡極的法子英已伏法。勞榮枝雖沒有親手殺人,但在該案中利用色相引誘受害人上當,從而謀財害命的手段殘忍,罪責難逃。若當時被抓就有被判處死刑的可能。

    該案已過去二十多年,勞榮枝沒有新的犯罪記錄。

    綜上,本人認為判處勞榮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可能性較大。

  • 18 # 伊春美食美客

    善惡終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我覺得這個勞榮枝如果要不判死刑的話,那可真是天理不容了,我想既然都伸背這麼大的罪惡,這麼大的刑事案件竟然能逃了這麼多年,確實是她也享受到了實踐的快樂,但是對於這種女人必須要注意死刑,才能解除人們心中的怨恨。這種蛇蠍般心狠手辣的女人,如果不判死刑的話也不可以平民憤,所以我說法律是公正的,對於這種惡貫滿盈心狠手辣的人必將要用法律的武器來制裁他。必須要進行死刑這才解恨。

  • 19 # 滋滋愛

    肯定一定是死刑了,因為在嚴打暴力黑惡勢力的今天,她肯定會重判的,勞不僅不為自己年輕時犯下的罪惡後悔懺悔,到警察局自首,反而苟且偷生了二十餘年,被抓了還在狡辯,直到在DNA的鐵證面前才招供,可見她的良心有多麼骯髒。而且她造成不小的社會轟動,她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 20 # 科創公益工程劉勇波

    這個要看法子英的口供。如果法子英口供證實這女的是積極參與的,那麼她可能會被判死刑。如果法子英的口供證實她只是參與者,並且有被迫的成分的話,就很有可能無期或20年。不過她這個年齡,不管是無期還是20年,往後餘生他都會活在懺悔和愧疚自責裡,活在無窮無盡的恐懼裡,生命已經沒有了意義。只是這樣抓住了,無論如何都算是對死者的告慰,對生者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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