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有大V發文稱:鄭成月目前捐款已接近百萬,應該公開賬目。網友回懟:我捐多少我願意,愛怎麼花就怎麼花!你認為鄭成月該獲得這麼多捐款嗎?應該公開嗎?
7
回覆列表
  • 1 # 珞珈社

    鄭成月,人民的好警察,在面對惡勢力時永不妥協,為了一件案子,執著的十年如一日,只是為了替死者翻案,在他的一生中,為了社會的穩定和團結破獲了幾百起各種各樣的案件,人民的好警察。如今病魔纏身,他已經非常窮困潦倒,為了治病欠下高利貸,房子被收了,兩個兒子被拖累了,到現在都找不上媳婦,可是他沒有怨言,依舊心繫人民。當鄭成月事件被曝光後,許許多多的網民為其捐款。只想著他不要倒下,他也不能倒下。幾十年他為了人民服務。如今他需要幫助的時候,人民也毫不吝嗇,為他捐款。

    可是總是有人就喜歡跳出來黑,針對網友給英雄鄭成月捐款一事,日前竟然被某平臺大V質疑,說什麼應該公開網友捐款賬目。這真是鹹吃蘿蔔淡操心,人家一沒有偷,二沒有搶,這些捐款是為了英雄鄭老治病的,人家又沒有騙網民錢,公開不公開還需要你去說嘛,就像網友回懟的那樣:我自己的錢我願意捐多少是多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這話懟的好。人家捐款是人家的愛心,關你屁事。

  • 2 # 展江

    現代社會一是資訊及其發達,二是人們對涉及公眾的事務有越來越多的透明度要求。所以涉及許多人捐款的事項,應以公開為宜。

    更何況,鄭成月以前是從事與法律有關的職業的,他比一般人更懂得上述普遍要求和期待,儘管部分捐助者並不要求這麼做。我們也看到,鄭成月前幾日已經公開表示要公開賬目,這是正確之舉。

    但是從最新資訊來看,他從河北轉移到北京就醫,途中勞累導致出現了危險情況。未知目前的搶救是否已經成功。我認為,根據這種情況應該給他和家人一點時間,畢竟9種疾病纏身且進入嚴重階段,人命關天。

    其實爭議不是壞事,老話說真相越辯越明。但是此案的複雜性在於完全的真相似乎還沒有浮現。關於鄭成月是否聶樹斌案平凡的第一功臣,以前就有爭議,目前更為激烈。但恐怕無人能否認,他起碼為推動此案的糾正做出了貢獻。

    公眾的善心的確不能被濫用,目前來自四面八方的捐助,的確在很大程度上是捐助者受到他的積極貢獻的和悽慘現狀的感染。但是面對病入膏肓而缺錢醫治的鄭成月,難道公眾同情他和給他捐助就是非蠢即壞嗎?我絕不這麼看。

  • 3 # 水禾田

    很多人還是停留在比較感性的層面來討論這個話題,那我努力用我所知道的粗淺專業知識,從公益慈善規則角度談談吧。首先要談的是,鄭月成目前的100萬里面是有不同性質的,一部分是屬於贈予款、一部分是屬於捐贈款,要分開看待,對不同性質的款項會有不同的要求。

    在公益慈善領域,不是所有的錢都可以稱之為捐款的,像這幾年比較受關注的網路個人求助,就比如說一個人生病了,其親朋好友在網上發起了求助籌款,這個時候,從公益慈善的角度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慈善募捐行為,它只是屬於社會個人救濟層面的一個善行,出錢的公眾他們都並不是真正的捐贈者,他這個錢是屬於贈予的,而不是捐贈的。

    贈予和捐贈背後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贈予更多的是我把一個錢贈送予另外一個人,對方並不承擔義務和責任。但是如果是捐贈的話,接收善款的那一方,是有很嚴格的管理規範的,要嚴格遵從公益慈善相關的法律來規制的,就比如說要做到善款使用的公開透明。

    如果明白這個邏輯的話,我們再回頭這個問題的本身,鄭成月及其家屬個人賬戶目前接收的這些款項,本質上是屬於贈與資金(透過輕鬆籌、水滴籌等),是公眾自發看到鄭成月的情況而主動贈出的一個行為,公眾本身是沒有要求鄭成月要做出贈款的公佈和具體支出的,所以作為非捐贈者的第三方,是沒有這樣的權利去要求他公佈資金使用情況的。

    當然甚至包括贈款者本身也並沒有這樣的權利,可以讓受贈者公佈資金,因為這個資金本身是贈予出去的,在贈出去的時候,就和他沒有關係了,除非是用欺瞞或非法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到贈予款的。

    這和公益捐贈不太一樣,捐贈的錢雖然捐出去了,但是它是屬於慈善款項,是有嚴格的善款使用規範的,同時捐贈者也是享有監督這筆善款使用的權利的。目前鄭成月一部分的善款是透過騰訊公益等渠道由第三方公益組織接受的款項,這個按照慈善法等要求,是必須公開的法定義務,不用大家呼籲。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在呼籲,社會公眾參與到類似贈予或捐款的時候,應該要透過正規的公益組織進行,這樣的話可以對未來的資金使用情況會有一個基本的規範保障。

    如果是這種直接的個人贈與的話,是很難保障資金使用能夠實現贈予者的意圖的,這在之前也發生過很多案例,就比如說家長為生病的孩子發起個人求助的時候,善款會被挪用到其他方面去使用,而非只用治病救命,而公眾卻是沒有任何的辦法對之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不斷地傷害公眾的善心。

  • 4 # 霍小姐的八卦爐

    自古燕趙多慷慨悲歌之士。做為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堪稱國內法制建設程序里程碑事件之一的聶樹斌案推動人,最早披露“一案兩兇”真相的公安人士,吃瓜群眾心目中的“真心英雄”,鄭成月的坎坷境遇,既令人唏噓感嘆,又叫人無比欣慰。

    就是因為想揪出真正殺人元兇,還弱勢百姓一個“遲到的公正”,沒料想,曾為河北廣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鄭成月的人生開始波瀾逆轉, 不僅無端橫遭恐嚇、舉報,而且2009年從縣公安局副局長的位置上“莫名”被勸退,以致事業不順,生活拮据,疾病纏身。

    有人說,倘若不是傾心關注聶樹斌案,為維護善良正義吶喊奔走,鄭成月可能還在安心當他的副局長,職位或許更高,人生很可能會比現如今更“成功”、更愜意。

    但是,如果遇見不平都不敢挺身而出,甚至斤斤計較個人得失,那麼普通弱勢群眾(聶樹斌)的不白之冤將徹底“冤沉海底”,極難有招雪之日。

    84年前,魯迅先生曾有“黃鐘大呂”般的振聾發聵: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拼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生求法的人……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樑。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關鍵時刻鄭成月能將個人利益拋置腦後,一心為了維護公平正義不計後果得失,勇敢站出,其義薄雲天,堪稱“人民衛士”、“正義脊樑”,受到網民的由衷敬佩和不吝捐款,也是理所當然,義舉回報!

    當眼下披露聶案“功臣”的鄭成月重病在身,命懸一線,且窮困潦倒,無錢醫治的訊息一經曝出,網際網路上自發掀起了一波為鄭成月捐款的熱潮,一天下午短短三個多小時,竟獲網民關愛之捐款47萬餘元。這就是質樸民意的呼聲舉動,這就是正義的集聚效應!

    眼見,鄭成月的捐款不斷攀升,已逼近百萬,卻有吃飽沒事幹,哼哼唧唧蹭熱點找存在感的某位網路大v,要求其公開捐款賬目。

    民眾支援正能量,願意花錢扶正義,公開賬目沒一點必要和意義,更與那個一毛不拔、卻背地發聲的網路大v沒有一點毛線關係!

  • 5 # 一笑風雲過

    這個問題其實還是挺複雜的,要區分誰是捐款發起人,是透過公益平臺募捐還是個人利用網路求助,資金是透過何種渠道交給受助者本人的。

    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需要澄清,有合法資格的公益組織為他人組織開展的募捐活動屬於慈善募捐,而受助人利用網際網路發起的募捐活動則屬於個人求助,前者屬於《慈善法》管理範疇,而後者則適用《民法》,從目前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新浪微公益和騰訊公益平臺上的“幫助重疾好人鄭成月”活動,專案的發起者是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那麼依據《慈善法》的規定

    第七十三條 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定期向社會公開其募捐情況和慈善專案實施情況。公開募捐週期超過六個月的,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募捐情況,公開募捐活動結束後三個月內應當全面公開募捐情況。慈善專案實施週期超過六個月的,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專案實施情況,專案結束後三個月內應當全面公開專案實施情況和募得款物使用情況。

    所以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應當在三個月內全面公開為鄭成月募得款物的使用情況,而在《慈善法》中也明確規定了

    第五十三條 慈善組織對募集的財產,應當登記造冊,嚴格管理,專款專用。捐贈人捐贈的實物不易儲存、運輸或者難以直接用於慈善目的的,慈善組織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後,應當全部用於慈善目的。

    發起活動的公益組織與捐贈人之間,實際上是有合約關係存在的,公益組織發出要約,就要依照約定履行合約,根據募捐專案內容顯示

    所以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發起募捐到的65萬元,只能用於鄭成月的治療,並且需在三個月內公佈善款使用情況,當然我相信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在依法合規問題上不會馬虎大意,所以對於這一部分善款的使用,是無需擔心的。

    目前比較麻煩的是鄭成月家屬透過網路求助,但是未透過公益平臺獲得的款項,由於沒有平臺或者公益組織從中監管,對於這個部分的捐款其責任就只能由發起人來承擔,而依據《民法總則》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所以鄭成月的家屬,或者說受託為鄭成月在網路上募捐的人員,有義務按照其提出的要約內容保證所得款項用於承諾的用途,而收到了多少捐款,實際上也只有收款人自己掌握,捐助者是不可能知道整體規模的,缺少了第三方,雙方就只能相互監督,但是法律並不強制求助者必須向社會公開其所獲得款項的使用情況,因為個人求助,求助者只與捐助者之間存在法律關係,並彼此約定權利義務,跟社會公眾是無關的,只要雙方達成合意,款項怎麼用都沒有問題,吃瓜群眾吃自己該吃的瓜,人家兩人的瓜,人家兩個人商量著吃就行,如果送瓜的人擔心捐了錢被挪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受捐助的一方只要向捐助者說清款項使用情況就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所以對於鄭成月家人個人求助獲得的捐款,與沒捐錢的人都無關,不要鹹吃蘿蔔淡操心。

    那麼這個部分的錢應不應該公開呢?這不是鄭成月及其家人單方面的事情,還要參考捐助人的意願,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選擇公開或者不公開,由於捐款人數眾多,恐怕是難以達成較為統一的意見的,從我個人角度,我認為鄭成月家人主動公開捐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值得讚許,不公開也沒什麼好指責的。

  • 6 # 孫他爺爺

    相信所有自願為鄭成月捐款的好人們,捐款的初衷就是不讓好人流血又流淚,是維護社會的正義之舉。只要是錢真實的捐到了鄭警官的手裡,捐款者的初衷就達成了。那些搞道德綁架的無聊者們,你們沒有資格要求鄭警官公開捐款的用途。先不說所捐的錢,能否徹底治好鄭警官的病,即便有部分多餘,讓鄭警官將來補貼家用,那也無可厚非,相信這也一定是捐款人們的心願。好人就應該有好報,報答鄭警官的也都是有正義感的好人。好人幫好人,用不著受那些多事鳥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的來撥弄是非挑撥離間。鄭警官未來能過好些,是全體善良人們的統一願望,無論是否為鄭警官捐了款。大家說對不對?!

  • 7 # 律師獨角獸

    感覺這種大V明顯是發些出位言論蹭熱點求關注的。他自己肯定沒捐款,還在這裡一副公義鬥士的嘴臉。網友說的很對,大家願意捐,鄭成月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反正這種大V從來都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站著說話不腰疼。不知道早些年聶案的時候,他們都幹嘛去了。大家願意捐,願意捐給正義,捐錢的都沒要求公開,其他人著什麼急。鄭成月絕對值得大家捐這麼多。一個警察為了對得起良心,基本上搭上自己的一切。如今他病了,很重,大家自然願意捐款。還有網友號召大家捐錢把鄭成月的房子贖回來呢。從鄭成月身上可以看到社會的正義。所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誰是誰非,誰值得,大家心知肚明。所以那些人就不用出來跳梁,難道攢罵也是一種惡趣味麼?

  • 8 # 午後的一杯暖茶

    首先需要說明大家這次捐款與以往給別人捐款的不同,以往我們給別人捐款是有明確的目的的,比如給誰誰治病,給誰誰上學等,而且明確是這個“誰誰”專人專項使用,所以這種是有必要公開明細以免被別人挪作他用。但是這次對鄭成月叔叔的捐款是完全不同的,我們捐款是希望他治病,希望他把債還上,希望他病好了也能好好生活,如果想出去旅遊那就出去溜達溜達,想吃好吃的那就吃上,想怎麼花怎麼花,追著這件事跑的人你還不如去別的公益機構去查查那種幾千萬上億的大賬才能顯示出你的本事來!╭(╯^╰)╮

    當然,鄭成月叔叔是特例,他的付出擺在那裡,他這樣的人太少值得我們開這個特例,至於再有別的人別的事還得看你的貢獻到沒到那個份上,你的人格是不是把大家都折服了,讓大家自動自發的尊敬你。

    最後,祝福鄭叔叔,希望他早日康復!

  • 9 # 尋美千百度54

    這幾天,鄭成月的遭遇牽動了無數人的心。

    如今老鄭躺在北京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病床上,病情危重,叫人心疼,可他卻從不後悔為了聶樹斌平反所遭遇的這一切,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是人民警察,我為人民負責。值得!走了也值得”。

    對於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要求老鄭公佈帳目,網友眾口一詞,我們願意捐,用不著別人瞎操心!

    這就是民意!

    這就是民心!

    這就是老百姓對正義的吶喊!

    這就是老百姓對好警察的呵護!

    這就是老百姓對別有用心的人的譴責!

    我也寫了篇文章,介紹了老鄭的情況:同時,我還質疑了王硬碟對老鄭的冷嘲熱諷:

    未來怎麼才能出現越來越多的鄭成月?

    那就先珍惜當今這個鄭成月!

    如今,老鄭成了正義的化身,正義不能倒下!

    老鄭,你的身後站著無數老百姓,他們需要你挺起脊樑,需要你儘快康復,需要你帶領大家衝鋒陷陣!

    還英雄以清白,不能叫英雄流血又流淚,給英雄應得的榮譽,給英雄應得的激勵,我們這個時代,就會英雄輩出。

    如今,網友們給老鄭的捐款,並不像是以前眾籌平臺那樣的捐款,大家心有餘悸。

    這一次的捐款,所有人不管捐多捐少,全是自願!

    這一次的捐款,無論多少,都是對正義的呼喚!

    這一次的捐款,不論誰捐出的,都不需要老鄭交待來龍去脈,這就是對老鄭的信任!對正義的支援!

    最後,還要為老鄭獻上一首歌:

    幾度風雨幾度春秋

    風霜雪雨博激流

    歷盡苦難痴心不改

    少年壯志不言愁

    金色盾牌熱血鑄就

    危難之處顯身手 顯身手

    為了母親的微笑

    為了大地的豐收

    崢嶸歲月何懼風流

  • 10 # 許超157732346

    要求公開捐款使用賬目。從單純的捐款有關內容來看。沒有問題。但是考慮到這是一位“非常值得尊敬”,“面臨特殊情況”的人。這一要求就顯得很不合理。至於網友說“捐多少我樂意,用不著公開”也正是出於這兩點原因。尤其是第一條“這是個非常值得尊敬的人”。我想提出這種問題的人,對於師長、父母,應該也是缺乏最基本的尊重的吧。我不知道這種人是誰生的。難不成是敵特分子?我看有可能,要不,就是敗類。敵特分子起個頭,敵特分子加敗類再煽風點火。反正可以肯定要不是敵特分子,要不是敗類。

  • 11 # 腦門吹雪

    “被要求”,請問被誰要求?如果是捐贈者要求,那必須公開,但如果是眼紅嫉妒之徒,甚至是被鄭成月得罪的人故意找茬,那倒沒必要公開。不過話說回來,身子正不怕影子歪,公開為好,一方面讓支援鄭成月的人更加堅定支援,另一方面可以消滅謠言於萌芽之中!

    最關鍵一點:網友捐錢給鄭成月目的用途是什麼?如果僅是用來治病而鄭成月拿來幹別的那就不妥,如果網友說鄭成月拿我捐的錢幹嘛都可以,就是想支援鄭成月,那他公不公開都無所謂!起碼比捐給中國紅十字會靠譜。

  • 12 # 狹隘的民族主義者

    捐款的人捐的是一份心意,只要確認捐的錢到了受捐者手中,確認這份心意到了,一般不會強求受捐者必須用於什麼什麼,畢竟看病花錢,吃飯、交通、住宿、衣服都需要花錢不是麼?捐贈者關心的是病好沒好?醫院好不好?醫生好不好?有沒有更適合的醫院?至於錢花哪了,只要不是太離譜,都不會太在意,畢竟將心比心,不能病治好了,人餓死了吧?

    反而是那些只會瞎吼吼,一毛不拔、一分不捐的人,最能以最大惡意揣測人心,因為他們的心本就是惡的,所以他們心裡不信任何人,他們不相信這世界有正義、不相信這世界有善良!他們代表了世界上邪惡的力量,代表了社會的負能量。但他們只能躲在暗處搖旗吶喊、興風作浪!一旦他們暴露了自己,必將如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 13 # 滿地滄桑一身正氣

    按常理來說,捐款公開也無可厚非,我也非常贊成,以後所有的捐款,使用的來龍去脈都公開,並且越詳細越好,比如紅十字會,基金會,彩票基金等等,公開是非常必要的。針對一些個人求助的一些捐助也應該公開透明,這也是為了讓善心用到刀刃上,不至於被人利用,所以公開透明是最好的公平公正!

    但是針對鄭成月的這個捐款,其實大多數網友不僅僅是救助,而是更多的是對正義的肯定。是對正義的支援,鄭成月為了維護社會正義,自己付出的代價太大,有正義感的人絕不能讓好人吃虧

    如果你是捐助者你想讓公開,那麼沒問題,你可以申請要求把你捐助的錢公開使用用途,這是你的權利

    如果捐助者不需要公開,而是對正義的支援,那麼任何人無權干涉捐款者自由

    如果你只是一個局外人,既沒有捐款也沒有捐助,那麼你有什麼資格在這裡指手畫腳

    最後重申,正義必勝,邪惡必敗!

  • 14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首先向人民的好警察鄭成月致敬,祝您早日戰勝病魔!好人應該有好報!

    關於題主的問題我的觀點是:那些吵著要公開的你捐了嗎?你捐的時候要求公開了嗎?如果沒捐,我建議你閉嘴;如果捐的時候沒要求,我建議你申請退款。我的態度和這位網友態度完全一致!

    態度表達完畢。

    最後,鑑於有些朋友可能還不知道鄭警官是何許人也,我這裡搬運一些資訊,沒有別的目的,只希望更多人記住這位真正的“人民警察”!

    鄭成月,河北省廣平縣公安局原主管刑偵副局長,最早披露“一案兩兇”事件的公安人士,聶樹斌案推動人之一。【相關報道可以搜一下聶樹斌案】2016年11月30日,他和聶樹斌的姐姐通話時說:“我活不了多久,我死了以後,要給我在聶樹斌的墳墓旁邊樹一個碑,寫上人民警察愛人民。”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終審裁定並宣判聶樹斌無罪,這起被輿論關注爭議了多年的標誌性案件終於沉冤得雪。

    在這個時刻,提出公佈賬目的人如果不是別有用心我還真的想不到有別的解釋。就算你提出了質疑,那麼是不是也應該要在人家治療完畢之後再提出來?然而你們給人家添亂的目的應該是已經達到了!就在昨天,被逼無奈的鄭家人為了響應你們這些人的要求,專門拿出時間來回應!而你們這些人下一步準備做什麼呢?又準備如何刷自己的存在感呢?

  • 15 # 淵鯨

    捐款完全可以用在鄭成月的生意上!只要用於鄭本人及相關切者的更安心更舒適的生活上即可!這與普通的捐款不同!

    根本不必要公開捐款賬目!提請鄭成月不要落入叵測者的圈套!網友捐款本意是為正義者張目,因此鄭成月只要把錢用在自己的正事兒上,則有權利任意使用這些捐款!

    若依那些要求公開專案之人的意思,捐款只能用在疾病的治療上,因為這本就是因鄭的無錢治病而發起的捐款,則鄭若因自己生意失敗、家庭生活困難、兒子生意失敗等發起眾籌,我們網友會不會以同樣的感情與熱血為其捐款呢?答案是肯定的!

    因此,凡是捐款的網友,是明白自己的心意所在之處的,而絕對不會提出公開專案之要求。所以要求公開的,只是那些不捐款且對此無正義認同感,然而又不吝於把自己當做公知的一類肖小,如@王局志安 ,本為一名記者,兼為秀出自己作為記者那於此處來說無處安放的懷疑精神。

    所以敬告王志安:你要認清這個捐款與普通捐款的區別!不要強代網友的心意!

  • 16 # 早餐么么

    近日來,聶樹斌案的平反推動者、原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的遭遇牽動人心。

    2005年,鄭成月在偵辦案件時,意外發現王書金案與石家莊姦殺案“有聯絡”,隨後發現聶樹斌案出現“一案兩兇”,當透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無果後,鄭成月向媒體披露了案情疑點。隨後,聶樹斌案得以正式進入公眾視線。然而,這位推動聶案平反“功臣”卻是晚景淒涼:2009年,在他49歲的時候,提前離崗,不再擔任縣公安局副局長,從此鄭成月成為一個“閒人”。2015年其妻子向小額貸款公司貸款30萬元用於治病,由於未能按時還款,並從2016年凍結他全部工資至今。如今身患尿毒症等9種病的他,在病床上飽受煎熬。不得不讓人感慨世事無常啊。

    訊息傳出後,全國正義的朋友踴躍捐款,已經超過百萬之巨。一時之間有人建議,不能讓鄭成月得到的捐款亂花,只能用來治病,並要求公開賬目。

    看到這些文字的時候,內心一陣酸楚。反覆問著,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且不說他是不是聶樹斌案的第一功臣,至少聶樹斌案得以曝光,正是源於鄭成月在抓捕王書金之後頂住各方壓力的種種堅持。其實,他有一萬個理由不去招惹這個麻煩,不去給同事造成壓力。但,他並沒有。

    現在卻有人擔心堅信著正義之人會亂用捐款。人與人之間,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了嗎?

    我們已經失去了一個載入法制史的聶樹斌,因而我們更加不能再承受失去一個揭露真相、堅持正義的幹警形象。

    網友們的捐款都是自發的,因為他們相信正義,依舊相信“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同時,也代表社會對“好人沒好報”這一群體詛咒的焦慮與反擊。

    正義之人、能夠真正為人民服務的人,難道不應該擁有更好的生活嗎?百姓的捐款,不是救濟,而是對正義之士的感激!

    最後,也祝鄭老早日康復。

  • 17 # 睿思天下

    鄭成月不應該公開賬目!無論如何,鄭成月個人都沒有公開的義務。

    從比較理性的角度來看,如果是慈善機構捐的款,慈善機構設立專戶,並且有監督管理的指責,也有公開賬目的義務,就是說慈善機構可以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公開鄭成月使用這筆款項的賬目。如果是網友私人捐的款,直接進入鄭成月的私人賬戶的,這筆錢就是贈與鄭成月,鄭成月花了就花了,沒有義務公開用途和明細的。

    從理性的角度來看,如果鄭成月接受了慈善機構的捐款,慈善機構有義務成立專門的賬戶來監督和管理對於鄭成月的捐款的用途和使用明細,確保每一筆善款都用在了正確的地方,都是正確的花銷,也可以保證鄭成月的花銷都是在合理的範圍內。而慈善機構可以手裡留存賬目以供公開核查或者是直接在相關媒體公開賬目明細情況。

    如果是大家贈與鄭成月的錢,這部分就沒有公開的必要,因為不是設立專戶來管理這筆錢的。好多網友純粹是感動於鄭成月的所作所為,也是熱心贈與直接給入鄭成月賬戶的錢,就屬於私人贈與了,這個是屬於鄭成月的私人賬戶,這部分錢鄭成月如何花並沒有限制,更沒有公開的義務,而且鄭成月也沒有每筆都要記賬公開的義務。

    現在有大V發文稱“鄭成月目前捐款已接近百萬,應該公開賬目”,這樣的要求和呼籲實際上可能是出於嫉妒或者是別有用心了,其實一般情況下沒有人會注意對一個人捐款到底有多少的,即使達到了100萬。對於身患重病的鄭成月,可能也是不能換回他的健康的。

    如果需要公開賬目,那就是事無鉅細都要做賬。那首先就要設立專戶來管理資金,這些事情都是需要花費巨大精力來做的事情,普通人有幾個能把每筆費用記得清清楚楚的,做賬做的明明白白的。除非是慈善機構專門設立戶頭來管理和記錄合理開支,這樣才能把賬目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而個人也可以花的明白,花的放心。

    綜上所述,鄭成月確實不應該公開賬目。首先是鄭成月沒有義務公開賬目,如果是慈善機構捐款,慈善機構需要設立專戶和公開賬目情況。如果是對鄭成月私人捐助,進入了鄭成月私人賬戶,這部分錢是贈與,沒有義務公開賬目的。

    感謝閱讀,多謝!

  • 18 # 黎濤微世界

    我就認一個理,管他什麼合不合規、合不合法,咋地,老百姓捐個款還得走個儀式啊,還得要人監管啊。

    都是什麼人性啊,人家老鄭有難的時侯,不出來幫一把,臨了的,在捐款問題上說東道西的。我們不需要明白捐助、公益、基金的界定和使用辦法。人家老鄭都需要透析來保命了,還在這論誰對誰錯、誰有功有錯的,這也是條命啊。

    再說了,人家老百姓捐的錢從所謂的“挑事”人士兜裡掏一分錢了嗎,需要你們發話了嗎,咋地,沒你們所謂的規則人家還不能動這錢了嗎?要不要臉,活著累不。

    老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用我們東北的話講:你們就是沒有閒扯蛋的。本山大叔當年小品中演的沒錯,為小學校買玻璃的錢沒有,大吃二喝卻有的是錢。

    這幫完蛋玩藝,有心的話,別再爭長論短的。去北京醫院看看人家老鄭,拿幾百元錢救救人吧。你要實在不想出錢的話,就把嘴閉上,不會憋死的。

    在此,祝老鄭好好養病,相信一點,這個社會還是好心人多。別聽他們的,錢該治病就治病,早日康復。

    也奉勸某些人幾句啊: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人要沒有良心,幾輩子都沒好下場。

  • 19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我不廢話,就簡單說三點:

    1、是贈不是捐。必須要明白網友的行為,是贈送、贈予行為,說直接一點,就是送。我看到你困難,送給你1萬塊,雖然,內心是希望你用到刀刃上,但我既然送給你了,咋樣是用這個錢,那是你的事情,實際上,我是管不了的,也沒有權利去幹涉你究竟有沒有把我贈送的錢用於治病,你愛幹嘛幹嘛,那是你的事情,你有權去支配我贈送給你的錢。

    反觀鄭成月這個事情,也是同樣道理,如果網友是給慈善機構捐贈的,有權知道其用途,但恰恰相反,網友是透過個人平臺上贈予的,屬於贈送行為,不需要公開網友給他贈送的100萬是否用於治病。

    2、贈給正義,不是捐給慈善。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鄭成月算是代表的一種正義和正氣,他得到了絕症,沒錢治病後,網友們幫助他,不是幫助他個人,而是不讓這種正義,期待這種正氣長期存在。 因此,這樣的贈予,網友覺得,是值得的,至於贈予的錢,用到哪個地方,網友不關心,關心的是,我給正氣捐錢了沒,我給正義使者捐贈了沒,我有沒有給正義助力,這才是最關鍵的。

    3、要不要公開,誰說都不管用。這個說白了,網友既然把錢給出去,不是給慈善機構,而是給個人,那麼,贈送人——網友,是沒有這個必要去做要求公開的,也沒有權利去要求,因為,你既然贈送了,他就是這筆錢的使用者、擁有者,他有權去支配這筆錢如何使用,網友沒有權利去幹涉的。

    所以,不要說網友沒有這個要求,即便有,人家不公佈,那也是人家的事情。就如同你把一萬塊贈送給你的朋友,難道你有權利去幹涉、要求他幹嘛嗎?贈送人是沒有這個權利去做要求的。

  • 20 # 老夥計610322

    這類網上捐款我經常參加,都是親朋好友甚至素不認識的家人患重病和家中遭災的"不幸人",平時相處好的網上捐一份,去其家中私下給一份。

    綜上所述,廣大網民捐款給鄭成月是自覺自願,一來幫其看病,不受經濟困繞,二來改善其本人與家人的生活質量,其次奉獻愛心,也是對好人鄭成月的再次肯定!

    所以,純屬個人行為,無需公開捐贈帳目和花錢去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小孩四歲半晚上愛尿床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