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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訊息,今日一篇名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禕:別在盯著我們看了》的文章指出,使用者將360智慧攝像機安裝在公共場合,導致其他使用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部分直播甚至被推薦到水滴直播平臺首頁。做安全起家的360是不是在侵犯了使用者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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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創業者黃濤

    可以先來看一下水滴直播的運營模式:據水滴團隊介紹,水滴平臺是基於360智慧攝像機的使用者分享平臺,隨著使用者提出了分享和展示的需求,才聚合形成了水滴直播平臺。

    所以,水滴直播的執行有兩個要素:一是購買並安裝360智慧攝像機,二是使用者自己願意分享自己的鏡頭,並且同意分發到網上。按照之前的設計,這兩個因素本應缺一不可。當然,同時滿足了這兩個條件,既然是你自己同意進行的網上直播,那當然也說不上是侵犯隱私了。

    我覺得現在網上絕大多數針對水滴直播侵犯隱私的投訴,都可以歸結為以下兩種情況。

    情況一:安裝了360智慧攝像機,但卻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啟了直播,那就肯定是侵犯隱私。雖然之前針對引起熱議的多地課堂被網路直播一事,水滴直播進行過說明,強調攝像機預設狀態是安防狀態,直播功能被關閉。

    但必須指出的是,360智慧攝像機是不需要與電腦連結,直接使用Wi-Fi聯網的智慧家居產品。既然直接連線Wi-Fi,就有非常大的可能性被人入侵。網上到處都是攝像頭被破解,流出的私密影片。

    另外,攝像機的直播功能是否能確保100%都被關閉,仍不得而知。因為已經出現過多起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主人、客人一起被直播的情況。

    情況二:360智慧攝像機的機主,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直播,也會構成對他人隱私的侵犯。這種情況例如在按摩店,店主為了吸引客流,在客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啟了水滴直播。

    針對這種情況,水滴平臺會強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區域設定明顯直播提示,張貼提示貼紙以提示顧客,對不按要求告知使用者的機主,會強制要求停止直播。

    但這種貼紙是否能起到作用仍不得而知。你去超市買東西,會仔細看超市張貼的每張海報嗎?

    雖然水滴平臺聲稱,有將近100人的稽核員隊伍,每天24小時對直播內容進行稽核把關。不過面對海量的直播影片和時長,這種稽核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有句話說的好,攝像頭是屬於商戶的,可隱私權是屬於被拍攝的人的,不屬於安裝攝像頭的人。使用者可以分享自己個人的畫面,但沒有權利分享別人的畫面。

    現在可以回到這個問題,按照水滴平臺的直播機制,理想情況下(即人人自願直播),這樣的直播沒有侵犯隱私。但是現實中,有太多的因素使得“人人自願” 很難實現,所以這樣的直播就侵犯了隱私。雖然平臺拿出一系列舉措,但是做到100%不侵犯隱私,在現階段仍是不可能的。平臺仍需拿出更多的誠意,做更多的工作。

  • 2 # 玩創鬼才葉子

    對於監控被直播的問題,剛開始並沒有太大的感觸,後來下載了那個app看了看之後,就感覺事情並沒那麼好辦了。

    可能剛開始是感覺事不關己無所謂吧,但時候後來看了看在我住的位置,附近方圓不到一公里就有六七個探頭分佈在各個我竟出沒的場所,這就讓我很不自在了。飯店、網咖、酒店、公交站,這種“無微不致”的關心,真讓我心裡發毛。我在網咖吧檯支付網費,吃飯的時候摳鼻子全被直播出去,我去全然不知情,你還不知道多少人看著直播在背後對你指指點點。

    是“直播”還是“直剝”?網際網路生活屬實是改變了我的眼界,即便我沒有興趣直播,也免不了“被動直播”的風險。這種流氓行為難道還要縱容嗎?

  • 3 # 貝塔學院

    從法律的角度講,360確實有理由說,自己沒有侵犯個人隱私,被直播這件事情是商家自行設定的,與自己無關。別人只是買了我的東西,拿我的東西做什麼怎麼做,就和我一點關係沒有啦。

    但從道德方面講,大量使用者個人隱私被侵犯這件事情不是不可預料的,也不是不可避免的。為什麼360在明明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被直播使用者會有怎樣情緒的情況下,還把使用者被直播的內容推至首頁呢?還不是為了流量!

    說白了,360做的這件事兒,就是鑽了法律空子的博流量行為。

    至於90後女生的揭露行為,發揮出了自媒體的價值,值得稱讚。

  • 4 # 因特電腦

    隱私?太多的不懷好意的人在搜尋各種漏洞 千方百計的窺探著人們的隱私 能上水滴直播的是能拿的上臺面的可以面向大眾看的 但是有很多是不能公開播放的在網路上氾濫成災 而且都是xxoo級別的 還是步兵版的 這些怎麼辦 如果當事人看了這些影片是不是死的心都有了 建議家裡面不要裝這種網路攝像頭 要想防盜建議就裝個紅外報警吧 起碼屋裡進人警報聲也會對盜賊有一定的震懾 報警響起的同時你的手機也會有來電 監控雖然能看清面目 但是也容易被小人利用 自己及家人的一舉一動都會被人監視 個人觀點 不喜勿噴

  • 5 # 蘇小文

    水滴直播是奇虎360公司旗下一款影片直播生活秀平臺,提供真實使用者的即時直播內容,覆蓋娛樂、生活等多個領域,和其他的直播平臺不同的是,水滴直播不需要專職的直播人員,目的就是想要表現出每個人的平常生活是怎麼樣的,而每一個參與直播的人員都是360智慧攝像機的使用者。

    這種直播的形式,在運營之初就因為新穎的形式而備受消費者的歡迎,但是,也有一些人提出了異議,認為水滴直播的運營形式是在窺探消費者的隱私。不過據小編了解,也不是所有的智慧攝像的使用者都要開通水滴直播業務,只有經過了使用者的授權,360才會開通水滴直播業務,並把所拍攝的影像放到網上。所以按照法律來說,360的這一種營銷方式並沒有侵犯到使用者的隱私權。

    不過在之前的曝光中,也出現過有使用者在沒有接受直播業務時自己的生活被智慧攝像直播的情況,或是在自己已經確認關閉直播功能的情況下,攝像頭依然在進行默默地直播的情況,導致了一些隱私的鏡頭被曝光在網上。對此360也多次強調。只有確實徵得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才會開啟直播功能,360直播平臺也組織了一批影片稽核人員對直播傳上來的影片進行稽核,並且為防止“被直播”的情況,所有安裝智慧攝像的商戶都要張貼提醒標語,360這一系列的動作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作為外人小編無法明說,但這種情況卻是越來越少了。

    人們吐槽的地方其實還有其他的方面,其中之一就是智慧攝像的訊號源是WIFI,錄影的全部過程都沒有個人的參與,而且WIFI的安全性也無法確定,因此在使用的過程中,就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入侵從而獲取使用者的隱私影片。

    還有,對於商戶而言,在給每一名商戶張貼標語的情況下,每一名商戶的顧客會不會因此而減少,畢竟也不是每個人都希望得到曝光,又會有多少顧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這種的情況在直播平臺也需要考慮清楚。

    在一種新型的運營方式興起時,總會伴隨著各種各樣的吐槽,只有這種運營方式在吐槽中不斷的升級,不斷的完善,真正考慮到使用者的利益,這種運營方式才能長久地存在下去,360的水滴直播對於自己產品的運營是一個好的方式,但要做到對客戶的體驗上的無憂服務還需要不斷地完善。

  • 6 # 公司法江湖

    分享有用的法律知識,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提出精準的解決方案

    隱私隱瞞權。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隱私利用權。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的隱私權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隱私維護權。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於自己的隱私權所享有是維護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時可以尋求公力與私力救濟。

    隱私支配權。隱私支配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隱私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支配。

    那麼在公眾場所直播他人生活行為時,是否構成侵犯他人隱私權呢?

    筆者認為所謂的隱私權是指不願被大眾所廣為知曉,或者只僅侷限於部分範圍內的人群在內生活的一種方式,當然目前許多所謂的主播以廣為知曉的方式博取粉絲獲得利益,但是大眾區別於主播,其可能更多的是想自己的生活圈不被暴露在大眾眼皮子底下,故而即使在公眾場所自己的行為在未觸犯法律並且未經自己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直播平臺依然不可以將之公之於眾,否則有涉嫌侵犯他人隱私的嫌疑。

  • 7 # 科技之盾

    首先個人認為360和對應購買攝像頭的商家並無任何許可權收集和直播相關內容,與普通人員直播不一樣的是,這類攝像頭是固定安裝的,可以認定為監控攝像頭範疇。

    而相關監控系統的使用盡管沒有對應上位法的規定,各省也均出臺了相關規定加以約束,主要方向如下(以《河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為例,其約定了以下內容):

    1、在公共場所使用的監控攝像頭不得侵犯他人隱私,涉及到其他人隱私的不能公開;

    2、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傳播或者未經公安機關通知檢視、複製採集監控系統保持的資訊;

    3、監控影片管理人員若私自把公園裡、道路上攝像頭拍到的影片放到網上傳播,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4、安裝監控設施應當設定明顯標識,提醒公民自我保護隱私權;

    5、禁止在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安裝監控系統;

    更何況告示的本意應該是透過明顯的方式傳遞到顧客,但360很顯然沒有要求對應商家做到上述要求。

    儘管360很厚顏無恥的說了:“需要在直播區域設定明顯提示,例如張貼提示貼紙,以告知顧客”,很遺憾的是,任何告知資訊都很難提醒到顧客,就像你上廁所我給你在廁所的門內貼個告示說“如果你不打XXX電話表示拒絕,你上廁所的影片可能會被直播”一樣,那個時候你可能已經上了一半了。

    360在本事情上的過錯在於:

    1、告示未有效傳達給顧客,很多消費場景非常繁忙和擁擠,顧客不可能看到相關告示;而360在這個過程中並沒有對商家做嚴格的要求和定義(如攝像頭必須安裝在顯眼的位置、只能攝取指定場景的內容等等)

    2、對於如此敏感的內容,360並未做有效篩查;

    3、商家是否合規使用相關攝像頭360並未有任何監督措施(攝取內容傳播到網際網路上);

    4、違規私自把攝像頭拍到的影片放到網上傳播,違規買賣、傳播或者未經公安機關通知檢視、複製採集監控系統保持的資訊;

  • 8 # 小火咕嘟

    相信大家當聽到這個事件的第一反應就是:

    窩草,滿街都是攝像頭太可怕了!我的隱私誰來保證呢?為什麼又是360?

    所以這個事件的發生和爆傳,隱藏著人們深深的憂慮情緒。但是這個問題的核心和癥結在哪裡?誰是事件的得利方?所有的鍋是不是都應該由360來背呢?

    360是不是在背鍋

    首先按照360宣告中的介紹,使用者購買的小水滴攝像頭預設狀態是安防狀態,即未開啟直播功能狀態。只有手動將安防狀態調整成直播狀態後,才能分享自己拍攝的畫面。

    另外機主如果想要公開直播,需要使用者實名註冊之後主動登陸賬戶,並“確認開通直播協議”

    實話說,這些步驟可以避免使用者不當操作,有效保證了使用者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且完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開通直播。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真正保證使用者的知情權。

    這件事,我還特地求證了一個買了360小水滴的朋友,根據他的測試,開啟直播功能,確實和360宣告中所說相同,需要一系列註冊和驗證步驟。

    所以360此次背鍋,是有歷史原因的

    作為當年四大軟體“全家桶”之一(四家分別是騰訊,360,百度和金山),當年哪個網友沒有在電腦上和諸多全家桶們鬥智鬥勇的經歷?我經常見到電腦水平稍差一些的小白,電腦上好幾家的防毒軟體和安全衛士都被安裝,右下角工作列爭奇鬥豔,排成一排。

    所以,即使本次事件的360再委屈,流程再完善,也逃脫不了網友們對他行為的譴責。因為這種不信任感早已深深種下,必將成為多年來難以擺脫的原罪。

    哪個角色方的問題

    其實360的直播網站“水滴直播”,還算是一個挺良心的影片直播網站。網站上沒有什麼廣告,也並不是像其他影片直播網站那樣,有一套完善的主播和打賞體系。所以這個頻寬成本還是不小的。

    但其實這些影片中,很多還是很有價值的。例如後廚透明,讓大家可以直觀的看到衛生安全。還有幼兒園直播,可以讓家長隨時看到孩子的情況,這對於打擊那些隱蔽在我們視線後面的衛生、教育死角,還是挺有價值的一件事情。

    其實說起來,本次事件中,並不是只有360一方。而是由360、商家、顧客三方來共同參與角色之中。

    很顯然,利用360這個直播技術,一些電商、O2O創業者完全可以低成本的把自己的產品流程、製作工藝透過水滴平臺全程開放,以吸引顧客。

    其實他們也是在讓渡自己的隱私權,達到建立安全、乾淨品牌形象的目的。

    從這方面說,360直播技術,在當前這個信任缺失的社會中,是有很大社會價值的。

    當時有技術,就免不了濫用。92年女生曝光的直播影片例子,就是明顯的從商戶隱私擴充套件,直接侵入到顧客隱私的例子。

    雖然360方面說,機主在啟用直播狀態後,必須盡到直播告知的義務,避免隱私的不當洩露。但是這條義務,在很多時候顯然並沒有被認真執行。

    隱私的界定

    那麼,在不獲得對方允許的前提下,街頭隨便拍人,並且把拍攝內容公佈在網上,算不算一種違法行為?

    透過使用,獲得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公開傳播。

    換句話來說,沒有經濟利益以及非公開傳播地使用他人的肖像,不算商業使用。

    那麼,很明顯當街拍人是合法的,但是將拍攝內容公佈在網上是非法的,就屬於非法傳播了。

    所以,360這種方式還是有一定法律風險的。具體情況,還需要更加明晰的司法解釋。

    新技術的出現,必將重新更改社會規範的形態。

    如何能夠在商家讓渡自己隱私和侵犯到顧客的隱私中找到一個平衡呢?這可能是需要我們整個社會長時間磨合的事情了。

  • 9 # 哈嘍北鼻26

    如果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全華人民看著想想看是什麼感覺?

    即使是吃飯睡覺也是個人隱私

    水滴直播在別人不知情的時候直播人家,想想真是有點後怕,萬一我在吃飯或者睡覺的時候做了一些很私人但有點尷尬丟臉的動作怎麼辦?比如挖鼻孔什麼的,我的朋友知道就算了,你特麼還想讓全華人民都知道我是怎麼挖鼻孔的嗎?吃飯睡覺或者做其他事情的時候幾萬幾十萬盯著你看你什麼感覺去?哎呀,簡直毛骨悚然

    可怕的還是水滴直播的態度

    對於92年小姐姐提出的問題,水滴給出了一篇文章回應,竟然說什麼這樣有利於一些才藝和手藝的傳播,可以有效避免虐童事件的發生,至於語氣方面,我也不好說什麼,免得人家來找我,算了,有興趣的朋友自己去深入瞭解吧,我是對水滴直播沒什麼好感的。

  • 10 # 律師先生

    首先承認自己的孤陋寡聞,第一次聽說水滴直播這個名字,為此在網上查看了與之相關的資訊。大致理解水滴直播與鬥魚等類似,是一個網路直播平臺產品。不知道理解是否正確?

    作為一個產品,水滴直播平臺本身不涉及好與壞,事情的好壞完全取決於用它的人。道理很簡單,我們不能因為刀能成為兇器,而去質疑刀的生產商,我們只能譴責用刀行兇之人。同理,我們不能因為360和周鴻禕開發設計了水滴直播,就把所有利用水滴直播乾的壞事都算到360和周鴻禕的頭上。當然,360或水滴直播平臺對直播的內容負有謹慎稽核義務,確定直播的內容是否涉嫌侵權。

    任何事物都具有正反兩面。水滴直播作為一個直播平臺,給人們提供了一個展現自我的平臺,也給公眾一個瞭解大千世界的平臺,如四川農家香腸的製作、瑞思豪克農場的英國設特蘭矮馬等等,而這在現實中是很難實現的。

    當然,水滴直播也存在諸多的問題,其中公眾質疑最大的是侵犯個人隱私問題。關於涉嫌侵犯隱私問題, 90後女生也非第一個提出質疑的人。2017年4月,“各地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使用水滴平臺分享課堂畫面”曾就引發社會對侵犯隱私問題的關注和熱議。水滴直播也可能存在其他平臺的類似的違法行為,如涉黃、涉賭等。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某個事物存在問題就徹底否定它。

    水滴直播是否存在違法現象,甚至是否應該存在。個人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水滴直播或360或周鴻禕,而在於使用它的人,在於配套的規定和法律的滯後和缺失。如最近頻出的虐童事件,如果沒有攝像監控,可能有些我們永遠都不會發現我們的天使遭遇到什麼(當然,還有很多也沒有發現)。防止或減少虐童事件的發生,水滴直播未必不是一個有益的嘗試,當然必須是在相關的配套規定和措施下進行。

  • 11 # 財富精算師

    360智慧攝像機,開發網路直播功能,就是侵犯使用者隱私權,沒什麼好辯駁的!

    1、攝像機的功能,一般用來在公共場合,作為日常監控,商家自己使用,這是公眾正常的看法,也是使用者個人正常的思維。

    2、攝像機的全網直播功能,是預設關閉的,商家雖然貼了免責協議,自主開通,但是仍然無法免除責任。就好比你有一把刀,說我要砍你了,我在牆上聲明瞭,你看到沒看到沒關係,反正就是砍了,這能夠免除責任嗎?

    公共場合,不能直播,侵犯眾人隱私。學校就能直播了嗎?幼兒園就能直播了嗎?顯然也不能,學生就沒有隱私了嗎?孩子就沒有隱私了嗎?你可以限制到家長群體,可以限制少數有直接關係的人來看,這還說得過去。

    3、作為智慧攝像機,誰給了允許全網直播的權利?哪個法律規定允許你這樣侵犯個人隱私了?不論是否預設,用水滴直播能夠直播智慧攝像頭的影象,本身就違反了倫理道德!

    別洗了,360從開始到現在,都是以流氓軟體著稱的,呵呵噠。3721記得嗎?裝了安全衛士,給你來個全家福,盜取個人隱私,記得嗎?搖身一變,迴歸A股,變成成功人士,就能完全洗白?

    人在做,天在看啊。

    周叔叔,別狡辯了!

  • 12 # TASTER科技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快播,快播公司也是明令禁止淫穢色情資訊的傳播,但是也有人去利用技術去做錯誤的事,雖然王欣說技術是無罪的,但是快播還是被關進去了。

    這件事其實就是360提供裝置,商家放到自己家的店裡。對360的好處就是有人提供免費的直播內容,吸引網友來觀看,360從中獲利。對於商家的好處就是可以提供店鋪的知名度。本來看做就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但是前提是商家需要告知顧客本店有直播。

    雖然現在直播很流行,但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接納直播,一部分年輕人和很多中年人都不喜歡吃個飯還要眾多網友觀看。同樣,現在的網民素質參差不齊,放出各種汙言穢語,讓顧客看見也是一種傷害。

    按照360的說法,這個措施可以提高店鋪的知名度,吸引顧客,當然有這種作用,但是仔細試想一下,能在這個平臺上看這種直播的,有多少人是去看店面和裝修服務的呢?更多的是看看妹子等與實際主題不相關的事。我想360心裡是有數的,從彈幕就可以看出來。何況,真正看店推廣的人,又有多少會專門去這個平臺光看呢?雖然直播的方式很吸引人,但是放在一個生活服務類的APP中豈不是更美哉?

    剛剛大致看了一下隔壁360對這件事的回覆,主要是這三點,一是直播上商家自願的,可以低成本推廣店鋪。二是部分商家沒有告知消費者。而直播內容360是有監督的。三是92年的妹子說的不屬實。

    總結一下,就是360有監督,這種情況出現完全是因為商家。360有規定,有監督,但是你商家不聽,360也沒辦法。

    其實商家也有苦衷,你又想少花錢推廣,但是告知顧客有直播必定會影響客流量,所以只好偷偷來了。

    360這樣就可以甩鍋成功了嗎?當然不能,商家有責任是肯定的,360也是有責任的,你一個企業,先不談什麼社會責任感,你定的規則商家不執行,你為什麼沒有專人去監督呢?360只是監督了畫面問題,而忽略了最基本的知情權,這個鍋是摘不掉的。

    監督方法也很簡單,你水滴給商家一戶定製一個打廣告牌,按成本出售,強制購買,必須放在直播監控範圍內,上邊的文字清晰可見,這樣監督人員也能看見,消費者也能看見。

  • 13 # 灰犀牛評論

    三色這件事後,可愛的周鴻禕先生又站了出來:360攝像頭幼兒園專版無限量、免費申請、免費上門安裝。

    我深信,這是一個企業家發自內心的善意。人不到那個級別應該體會不到那份誠意。斗膽分析,論聲望、名氣、實力,本來天天就在輿論風口,又電視節目、出書的,他不缺眼球,完全沒有必要炒作。然而,網路噴子一向是用最惡的心去思忖最善的行為。譴責360小水滴攝像頭的“水滴直播”功能侵犯了個人隱私。

    外華人遇到某個人或者行為,首先是認為他是好人或者善意,然後在相處中看他到底是不是;

    國內則相反,首先認為你是壞人,別有用心,再才是去發現,原來人家是好意。

    人們總拿3Q那會兒說事,愛罵360是流氓軟體,甚至攻擊周鴻禕個人是流氓軟體教父。

    我所親身體驗的是,以前防毒軟體收費時,總是有殺不完的病毒,拿隨身碟轉存個文件,都能查殺出莫名其妙的病毒。

    這個時候,防毒軟體迅速啟動,“吱”的一聲,該病毒頃刻被滅掉了,你心裡禁不住讚歎:

    艹,這軟體真TMD好用,幸虧有它,要不然這電腦早嗝屁了。

    而調皮的周鴻禕先生突然站出來,把防毒軟體免費了,奇怪的是,電腦再也不中毒了。

    ……

    不管譴責處於何種目的,個人認為這個邏輯是有問題的。這就好比,一把菜刀,有人買來切菜,有人買來殺人,你說是刀的責任還是使用者的問題?

    花開生兩面,佛魔一念間。其實不光是360攝像頭可以,國內很多平臺,很多攝像頭都可以做到的。這幾乎是業內普遍存在的。

    就事論事,攝影頭是否直播是由使用者自行操作設定的,裝置不可能自己自動直播。360以及其他的攝像頭生產企業,只是硬體生產和平臺搭建而已。

    無疑,三色這個事情,大家要麼默不作聲,要不只是吐吐口水。而周鴻禕挺身而出做實事,搶了風頭得罪了人,遭遇黑公關是一定的。

    其實,把直播用於公眾場合、辦事大廳、幼兒園對於資訊透明是有益的。當然,你拿來用在澡堂、賓館、飯店還開了直播功能就不太道德。

    科技的成果轉化是社會生產力進步的標誌,如何駕馭科技產品,需要多方的努力,比如制度引導,使用規範等等。這個,單純的聲討廠商是軟弱的!

    說給360:如果有人批評、嘲諷、或者罵你,那麼說明你之前多半是做對了。因為如果你真的錯了,你早就消失在人海,人們根本看不見你。

  • 14 # 洞悉真情

    “92年女生陳菲菲”關注到水滴直播後,出於職業本能,就想去實地調查。

    其調查結果就呈現那篇廣為流傳的題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禕:別再盯著我們看了》的文章中。

    文章稱

    多位360智慧攝像機使用者在水滴直播平臺直播餐廳、網咖等公共場所的實時情況,存在侵犯其他使用者隱私的嫌疑。在這場涉及“隱私”的直播探討背後,還隱藏著360佈局內容的獲利野心。

    360的獲利

    只有購買了360小水滴攝像機的使用者才能直播。沒有購買小水滴的使用者儘管不能自己直播。

    水滴直播官網顯示,使用小水滴進行直播的使用者,多數都是將監控影片直接進行了直播。

    直播功能成為小水滴在監控之外的另一大賣點,直播本身也能幫助小水滴產品進行營銷,而一旦取消直播功能,僅僅只能作為監控攝像頭用的話,小水滴和傳統的監控攝像頭並沒有什麼不同。

    也就是說,水滴直播的存在,主要是為360銷售智慧攝像機產品小水滴而服務,而不是像其他傳統直播軟體,透過使用者的關注和打賞來獲取利益。

    360對侵權責任的解釋

    360回覆迴應騰訊科技稱,水滴平臺上所有直播畫面都是由機主購買小水滴攝像機後自行安裝,並由使用者自主操作下分享直播。360要求機主在安裝產品並啟用直播狀態後,必須盡到直播告知的義務,避免隱私的不當洩露,要求商家在進行直播時要確保所拍攝內容不涉及他人隱私,並確保拍攝內容健康,不觸犯法律。

    水滴平臺對使用者提供的直播畫面、圖片和評論進行嚴格的稽核,建有一支將近100人的稽核員隊伍,每天24小時對直播內容進行稽核把關。對於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侵犯個人隱私,以及其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水滴直播平臺一經發現,會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

    很明顯,水滴直播很多都是在沒有經過直播物件同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直播,侵犯直播物件的隱私,使用者可以直接起訴水滴直播平臺。

    但是直播平臺提供水滴直播攝像頭擁有者的姓名(名稱)、聯絡方式、網路地址等資訊。如果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了上述資訊,可以請求追加攝像頭擁有者為被告。

    使得360公司完全可以洗白自己。

    水滴直播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帶。

    例如

    在餐廳吃飯買單時,使用者的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的密碼就可能被洩露。這就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100人的稽核員隊伍,24小時看管。假設有幾百網路使用者在直播,這工作中存在很大的漏洞。這漏洞你不知我不知,稽核人員或許也看不見,這是極大的安全隱患!

    希望360公司需要反思給客戶和自己公司的影響。雖說360公司不用付法律責任,但客戶的滿意度,也不需要管?

  • 15 # 摩貝視野

    個人認為這樣確實是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有很多學校上課的場景也被全程直播了,想當年我們上學的時候也只是班主任偶爾會冷不丁防地出現在窗戶口上,而你這個時候正在和同學打鬧,一回頭就迎上了老師憤怒的眼神(腦海中已經出現了高中班主任的樣子),現在赤裸裸地被一群人圍觀了,那心情可想而知,感覺自己只是一個小丑,自己的行為都是用來取樂別人的。更不用說如果你這個時候正在挖鼻屎,摳腳丫,然後不小心看到直播平臺裡面的自己,那感覺,想想都受不了。突然想起了一個熊貓頻道,24小時直播熊貓各種吃飯睡覺撒潑賣萌的行為,不過人家是本就是受萬人矚目的國寶大熊貓啊,我們是人啊。如果是在幼兒園、託兒所,這就更加恐怖了,這樣輕率地將孩子的相貌衣著等資訊公之於眾,萬一哪天孩子成為不法分子圖謀不軌的目標呢?細思極恐啊!我曾經是教師裡的學生,現在是商場的消費者,也是孩子的媽媽,不管是哪個角色,我都不支援這種不尊重隱私的行為!

  • 16 # 速讀財經

    周鴻禕和360最近又攤上事了。

    一篇自媒體文章爆料說,360的智慧監控攝像頭,具備直播功能,能將拍攝到的影片影像在360旗下的水滴直播平臺上播出。

    但最過分的是,上述發生的一切,被拍攝者都是不知情的!

    隱秘的直播

    12月11日,一篇題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禕:別再盯著我們看了》的自媒體文章引發公眾關注,閱讀量快速突破10萬+。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用探訪的方式,揭露了360智慧監控攝像頭隱秘”直播“影片畫面的事實。

    在採訪中,多名被採訪人均當場表示對自己“被直播”的情況毫不知情,更決不能接受這種隱秘的直播行為。

    回懟“黑公關”

    面對公眾的質疑,周鴻禕的360是如何迴應的呢?

    再來看360智慧攝像機團隊的迴應。按他們的說法,是否開啟直播功能,完全取決於購買的商家自主決定,是商家在開啟直播後,沒有盡到告知消費者的義務。

    按我的理解,周鴻禕和360的迴應可以總結成三句話:這事不怪我!是購買商家亂用!一定是有人出錢要害我!

    監控能直播?

    對於周鴻禕和360的迴應,爆紅文章作者陳菲菲表示,監控和直播是兩回事,監控中的影片畫面,怎麼可以被隨意直播和無限度公開?

    事實上,已經有律師表示,在這件事情上,商家和直播平臺均涉嫌侵犯公民隱私權。

    當然,也有律師表示,這件事不能一概而論,並聲稱一些公共領域中的個人行為,嚴格意義上不屬於隱私範疇。

    不管這件事究竟是監控需要還是惡意直播,目前唯一確定的是,360智慧攝像頭之前賣的很好,售價從99元到368元不等,在一家淘寶店鋪中,累計賣出了30多萬件。

    但願這些已經被賣出的360智慧攝像頭,大多數都沒有悄然開啟直播功能。

  • 17 # 一品特供

    在裸奔的年代,重在做好自己!法律應該規定任何公共場所的監控影片,應允許任何人任何場合調播,這樣會省去很多官司,能更好約束人們的行為舉止。另外個人認為,整個社會什麼時候能夠真正做到裸奔在Sunny下,這應該是巨大的進步,生活只有更美好。

  • 18 # 獨角獸工場

    認認真真看了一遍這個92年的姑娘寫給周鴻禕,質疑“水滴直播”的原文。雖然已經是個25歲的成年人了,但對周鴻禕一口一個“叔叔”,叫得像蜜糖一樣甜的文風還是很清奇的。由衷地感嘆,真是挺不簡單的,不僅有犀利的觀點,還賣的一手好萌,整個事件不想被關注也很難啊。

    大家對這個問題火力最集中的點,莫過於“侵犯隱私”這四個字了。在公共場合,安裝攝像頭有沒有問題呢?在我看來,安裝攝像頭本身這件事是沒問題的,而且也是必要的。有攝像頭的監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對我們公民的一種保護措施。特別是一些密閉的空間,例如地下停車場,電梯等一些容易發生危險事故的死角,安裝監控可以令我們更安心。之前爆出來的幼兒園虐童事件,也讓我們再次感受到在學校等公共區域安裝監控的必要性。360這次直播事件中,後廚透明原本也是一件好事情,大家可以看到非常直觀看到餐館背後的衛生條件和操作的規範性。

    然而,將公共場合拍攝到的影片,發到直播平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對於很多人而言,在未經自己許可的情況下,把自己的照片或者影片傳播到網路上,無數人可以收看的感覺並不舒服。這種讓常人會感覺不舒服的情況,一定是欠妥當的。隱私權這個概念很模糊,在法律上也沒有很明確的界定,屬於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更多的,我認為是涉及道德層面上的問題了。就拿身邊發生過的很小的事情為例,當有陌生人在街頭直接拿著相機對著你拍,是否你感覺舒服自在?當有人直接從你的朋友圈下載你本人的照片,未經你許可直接釋出到網路上,你願意嗎?

    有人會說公共場合沒有隱私。這本身就是一句很可笑的事情,假如有天你要去和朋友介紹的物件相親,大家都是很靦腆的人,於是選擇了一個相對隱蔽的咖啡館,不希望很多人看到。結果咖啡館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把你們相親全過程上傳到網路上去了。你覺得隱私沒被侵犯嗎?

    因此,即使360開通直播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執行過程中,已經引發了被拍攝人的不適。新技術的出現,必須要有相應的法律和規範出臺來保障社會秩序和公民的安全。在這一點上,360還有很多方面需要努力去加強和控制。

  • 19 # 新熵

    昨日,一篇題為《一位92年女生致信周鴻禕:別再盯著我們看了》的文章刷爆了各大媒體平臺。文章指出,與360攝像頭有關聯的水滴直播將公共場合的大眾活動直播出去,涉嫌侵犯公眾隱私等問題。

    周鴻禕矛頭直指“黑公關”

    今天,周鴻禕公號《老周開講》也對水滴直播一事做出迴應,認為作者為“黑公關”。原因是她符合黑公關的四大特徵:1.標題黨;2.混淆視聽,語焉不詳;3.大號推廣;4.莫名其妙集中開火。文章認為,360之所以遭到黑公關的攻擊,是因為周鴻禕要給幼兒園免費送360小水滴攝像機,斷了很多公司的財路。

    周鴻禕給算了一筆賬:在360承諾免費送小水滴攝像機之後,全國有5000多家幼兒園向360申請免費安裝小水滴攝像機,如果這5000多家幼兒園都免費安裝上攝像頭,有可能斷的是別人家10億的財路。他還表示,360會死磕到底,繼續做水滴直播,但有可能考慮給部分直播影片的人臉打馬賽克,避免侵犯隱私和肖像權的問題。另外就是嚴格稽核把關直播畫面,要求商家對使用者進行告曉通知。

    為了找出“幕後黑手”,老周還打算拿出幾個比特幣作為懸賞。現在一個比特幣約為15500多美元,摺合人民幣超過了10萬元,即便不超過兩位數也是一筆鉅款。

    92年女生“覺得這樣不OK”

    周鴻禕及360這波回(cao)應(zuo)能否讓名為陳菲菲的92年女生滿意呢?顯然是“我覺得(這樣的迴應)不OK”。

    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的公司沒有多大規模,“也沒實力去黑他”,360此舉是在“轉移公眾視線”。至於責任是在商家還是在360,陳菲菲認為將監控變直播是“偷換概念”:“區域網和廣域網是一個概念嗎?直播你可以加密,你可以對區域性來看,但對大眾來說,讓所有人評頭論足可以嗎?”

    他們現在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了某92年的女生,但我只是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在陳述客觀事實。我不希望360只是給我一個答覆,他們為什麼不給使用者一個答覆呢?所有官方宣告都透露出“某92年女生你滿意了嗎”這個意思,應該是使用者大眾在向它聲討,要給大家一個說法啊。我可以不發聲,但這事就這麼過去了嗎?要解決的話,首先它要知道它的錯誤所在,它應該向大眾道歉,不是我。包括“黑公關”、“90後創業者”什麼的,我覺得它是在轉移公眾的視線。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承認客觀事實,如果是,那請改進。如果不是,咱們再說。

    自媒體再次淪為背鍋物件

    這樣看來水滴直播事件已經演變成360和陳菲菲的撕逼大戰了,而自媒體則再一次淪為了背鍋物件。因為不管是不知情被利用還是有意為之,即便陳菲菲那篇文章的背後可能有推手,但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這不應該作為360和老周重點反駁的方向。

    無論是360還是水滴直播,出發點應該是從消除大眾疑慮入手。畢竟陳菲菲那篇寫給老周的信,已經造成一定的恐慌了。首先要做的應該是安撫情緒,對公眾有個交代。有分析稱360如今直接反擊菲菲背後有黑公關也在意料之中——紅衣教主善攻不善守,這次卻站在了被動的一方,要變被動為主動。

    值得一提的是,原定於今天進行首發審查的三隻松鼠也因為所謂的“輿論敲詐”主動暫停了IPO——有自媒體要求其出資500萬,否則將對外公開相關負面資訊。不過很快就有多位微博大V指出,三隻松鼠為了避開“史上最嚴發審委”的風頭,透過請人自黑、更換籤字律師等“操作”藉機臨停。

    三隻松鼠、360及水滴直播雖然情況不同,但都是為了轉移公眾視線,統一將矛頭指向了“黑公關”,不得不讓人佩服這波操作666,簡直是教科書做法。

    正視問題別給自己加戲

    目前360正處於借殼迴歸A股的路上,不過也曝出了一些負面訊息,比如被昔日的合作伙伴、九城投資的Red 5實名舉報,涉訴金額高達1.5億美元。Red 5方面指出,告知函與司法文書寄送的是相同地址,後者被拒收,360子公司齊飛國際也拒絕了之後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的任何致電。360則堅持稱沒有收到訴訟材料。

    這次水滴直播官方也迴應稱,360目前已經對黑公關相關內容及資料進行提取儲存,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公司及責任人的權利。明明涉嫌侵犯公眾隱私,轉眼就成了“受害者”,360及水滴直播的兩次公關都沒有直面自身問題,恐怕只會火上澆油。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360攝像頭真的像周鴻禕所說的,能斷了別人10億財路嗎?財報顯示,360今年上半年的智慧硬體營收為4.6億元,但這是手機、行車記錄儀、兒童手錶、路由器等所有產品的總和。

    一個從未公佈過銷量的攝像頭品類,還能在一場危機公關中不斷給自己加戲...今年的奧斯卡影帝真該頒給周鴻禕及360。

  • 20 # 萬能的大熊

    其實可以談談隱私權的事情。

    在行政法保護之外,由於憲法、民法等基本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公民隱私權是一項具體的人格權,未承認其實體權利的法律地位,因此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雖然隱私權被侵犯,但也只能以侵害名譽權為案由提起訴訟。另外一種情況則是以倒賣個人資訊入罪。所以目前看,隱私權的侵害是以名譽受侵害為標準。

    根據百科,在中國現行法律中,只有《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範圍中包括了隱私。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它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而公眾場合下的人是否有隱私,有多大程度上的隱私還是在討論之中的。能達成共識的就是,在公眾場合的隱秘場所,比如衛生間、更衣室,個人是有其隱私權的。而在公開場所,比如逛街、商場消費你本身把自己放在了一個公開的環境中,什麼情形下算隱私,暫無定論。

    隱私權比較發達的美國則提出了“合理隱私期待”的說法,針對公眾場合是否有隱私權,有一個著名的法律意見是這樣的: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的是人而不是地方,一個人明知會暴露於公眾的事情,即使在自己的家中或辦公室內,也不是憲法保護的客體,而他希望作為隱私保護的事情,即使在公眾出入的地方,也可以基於憲法而獲得保護。

    回到吃飯這個場景來,你去飯店吃飯,希望沒有人知道你去吃飯了,這是合理的隱私期待麼?我認為不是的,因為無法保證和實現你不被任何人看到。但你說,我和別人吃飯,但不希望別人知道我們說了什麼,那我覺得算是一個合理隱私期待,所以在收音這個問題上,我認為是應該關閉的。這個案例中,檢方還提出過一個說法,因為被告人是在透明電話亭中打非法電話,所以應該視作是公眾場合,不應有隱私權。這也是法律中比較慣常的說法。當然,這都是美國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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