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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該怎麼辦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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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浮生一日看盡長安花

    事情經過是怎樣的呢?小編為您講述這事的來龍去脈,為大家尋找真相:9月14日中午,江西撫州臨川二中的高三學生雷某用尖刀割破了自己班主任的頸動脈。事後雷某潛逃。兩天後的9月16日,雷某在上海向警方自首。案發前一天,雷某上課玩手機,孫老師沒收了他的手機。隨後雷某因上課玩手機被孫老師叫去談話,但談話細節不得而知。臨川二中規定,學生不得將手機帶進教室,但住校生被允許在宿舍使用手機。孫老師1981年出生,現年36歲,結婚才兩年,家裡有一個9個月大的女兒。孫老師十分敬業,幾乎每天都是來得最早、走得最晚。孫老師對學生要求的確比較嚴格,但並不粗暴。而雷某學習成績中等偏下,平時上課時經常玩手機或者睡覺。此外,他還熱衷於一款名為《英雄聯盟》的網路遊戲,只要一有時間就會去網咖玩。那麼雷某會怎麼判刑呢?

    根據《刑法》第17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雷某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未滿十八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而且具有自首情節,一般不會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量刑應該在十年左右,如果情節不算嚴重,那麼可以考慮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雷某自首了,最多也就十年了。如果老師家人願意選擇原諒,或者雷某願意花鉅款補償死者家庭,那麼雷某最少也就判三年了!然而大部分人還是覺得雷某應當死刑,畢竟殺人償命。然而時代變了,現代法治並不贊同“以牙還牙”的復仇式思維,估計死刑也要廢除了,能不用盡量不用,畢竟人死了不能復生,活著的人應當好好珍惜生命才對。無論如何,雷某該嚴懲,最少也得十年,牢底坐穿。但更該反省的是父母和學校,因為雷某也是受害者,他書讀不進去,玩性很大,這是父母缺乏管教造成的。父母長時間對孩子不負責,去縱容孩子,只會讓孩子偏離人生軌道。而學校就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教育他們,老師一旦激怒了這些孩子,孩子內心的不滿與憤怒就會爆發出來,輕則頂撞老師,重則殺死老師。我們總覺得孩子年齡小,心智不成熟,不懂事,大人不必計較那麼多。然而我們卻忽視了孩子的模仿能力和想象能力,現在網路這麼發達,孩子一旦接觸了往往是遊戲多於學習,而大部分遊戲都是帶有暴力傾向的,除了目前一些流行的網遊和手遊外,就連切水果、打地鼠、打磚塊、貪吃蛇都是有暴力傾向的。對於心智不成熟、缺乏家教、不思前顧後的孩子來說,一旦不高興了什麼事都會做的出來的,畢竟初生牛犢不怕虎、小狗急了也會跳牆。如果想防止這樣的悲劇發生,最好的辦法還得在於父母多加管教,畢竟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父母做好了榜樣,孩子才會看到人生的燈塔。無能的父母,總是希望把孩子交給學校來管,還真以為學校是你孩子的後媽嗎?決定孩子的未來,一是父母的高度,二是孩子的自覺,兩者都不具備的,孩子也就那樣了!說了這麼多大道理,是不是也該關注一下表示支援一下呢?更多精彩問答,就在故事小燈塔!

  • 2 # 人生觸底反彈

    一名16歲的學生將班主任老師刺死,又一次把未成年人的犯罪問題推上風口浪尖,同時也再一次引起人們對“好學生”標準問題的討論和深思。明顯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彰顯了我們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上的全面缺失。其根源是我們“成才觀”、“價值觀”的扭曲;是我們“好學生”、“好孩子”標準的功利化;是我們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政治化”。將一些社會現象羅列在一起,便很容易解讀我們到底缺失了什麼?人生是階段性聯絡在一起的過程,我們往往把某一階段“看成”了整個人生。人為割裂了階段與階段之間的內在聯絡。這就助長了“三歲看老”觀念的盛行。其實我們每個人的心裡都很清楚,小學成績好並不能代表中學成績會好,高中成績好也不代表大學成績會好,可我們每個個體都無法“阻止”考上大學,考上重點大學即是“成才”的社會“共識”。人們不得不用“不能輸在起跑線上”來栓釋這種成才觀。也就有了從幼兒園就開始擠“獨木橋”的現象;也就不難理解學區房高得離譜的現象了。我們再來談談“好學生”、“好孩子”的標準,現在的社會是“錢”代表著成功,現在的學校是“成績好”就是“好學生”,而“好學生”自然就轉化為了“好孩子”,這就是我們的“好孩子”標準的誕生過程。奇葩嗎?有了這樣的奇葩標準,還有誰會在意孩子的心理問題和道德養成呢?一部未成年法包羅永珍,自然也就延伸到了未成年人的犯罪問題。未成年人法的本意是為了保護,可它如果被扭曲和政治化,則是反過來害了他們。比如“未成年人殺人不會被判死刑”這一法律規定,本意是再給未成年一次人生機會,是人性化的,本無可厚非。但悲哀的是,這種意識也害了很多未成年人。而且也往往會被社會上的不法分子利用。當我們宣傳這個法規時,有沒有人去引導孩子的基本道德養成? 有沒有人教育孩子要尊重別人的“生命權”呢?我個人認為,為了保護更多的未成年人,為了尊重別人的生命權,對那些用“殘忍”手段殺人的未成年人,理應恢復“極刑”。因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同樣需要“震懾”!

  • 3 # I無欲則剛I

    我是老師,老師被學生罵,被打,被殺,我們都要用寬容的心態去對待,畢竟他還是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是父母的心頭肉,而老師,就應該自我反省,為什麼要去當老師,不選擇這個職業就沒有這些風險,孩子還小,放過他吧!

  • 4 # 東言頻道

    16歲的學生殺死老師,很多輿論要求判處這個兇手死刑,但這是不可能的。再說一遍,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中國法律規定:

    1、未滿14週歲,任何犯罪都不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我們見到過很多小魔鬼,但不能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只能呼籲降低入刑年齡,比如降到12週歲。

    2、14週歲到16週歲,犯有幾個重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比如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強姦,販毒等。

    3、16週歲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了。

    4、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

    根據以上分析,本案,應該是涉嫌何意傷害(致死)罪,因為是未成年人,所以不能判死刑,最高判無期徒刑。

    有人問,能不能給他養兩年,等到18週歲了,再判死刑,這樣也是不可以的,判處無期徒刑後兩年,如果表現的好,是可以減為有期徒刑的。

    眼下情況,正常可以判為無期徒刑,但如果有自首情節,如果取得老師家諒解(這是大機率事件),那麼這個孩子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5 # 四川工商學院魏老師

    回答這樣的問題,容易存在爭議,因為每一個人看待問題的角度不一樣。我尊重所有人的想法。既然我們國家有法可依,我們得尊重法律的判斷,我們的法律不提倡以暴制暴。

    A:該不該嚴懲?答:依法治國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法律對行兇者和相關人不會姑息。16歲死刑不死刑,不是個人情感來定,我們是法制不是人治。我們不是執法者,但我們應該對執法者有信心。

    B:你覺得怎麼辦才合適?答:逝者安息。我們要客觀看待,而且有必要反思我們現代人的家庭教育模式、學校教育參差不齊現象、教育評價體系,以及社會輿論多方面。

    2.預判。就老師和學生這種出現殺人的極端事件看,我個人認為,作為老師一定要有事故辨別的預見性。就像開車技術好本身很容易,但要說一個人是老司機,安全意識很重要,對事故的預判相當重要,你得控制自己的速度跟前車保持合理車距、你得看前車是否在踩剎車、你得遠離高度危險的大貨車違章車,其他車想往前衝不要命,你讓他先走一步又何妨?這就是開車的安全預判。一個學生情緒發展到極端,也應該不是偶然現象,有一個度的積累,作為教育工作者應該及時發現,特別是作為班主任,儘量控制量變不到質變。說良心話,高中裡,那些特別愛學習、特別想提高學習成績的同學其實壓力還是很大。

    ★班主任帶班有時候其實也看機緣,運氣不好,班上多幾個搗蛋鬼、精神分裂、思維極端、無心學習的,總要花費不少精力,而有個別學生不但不感謝,有的甚至懷恨在心,認為老師在針對他,其實他不知道老師僅僅希望他努力一些,考一所滿意的大學,以後過上幸福的生活。

    3.保身。我們有句老話講明哲保身,這裡說的明哲保身不是頹廢,更不是貶義,而是處理可能涉及安全問題的方法。作為一名老師和學生都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生命都沒有了,還談什麼教育,還怎麼為社會做貢獻呢。學生和老師因某事發生爭執,可能是一時情緒激動,可能是一方存在心理疾病,可能是有誤會,可能是一方語言或行為不妥當等等,但是它還不是敵我矛盾,也不是民族矛盾,學生和老師很多時候發生爭執之類,它往往是可以透過緩和矛盾來慢慢化解的,不必硬拼以犧牲自己來成就大義。

    對於那些熊孩子,只要我們頭上還有“教師”這個光環,老師就不能跟學生一般見識,何況老師年長。一個學生二話不說上來就跟老師幹架、殺人的應該全國還是少有,基本都有言語的碰撞在先。面對不服從管教的孩子,作為學校老師不能罵他,更不能打他,你跟他理論,他不聽你的,作為老師你能怎麼辦?我想面對不接受教育的學生,不宜過多當面理論,免得激化矛盾,雙方都冷靜一下,或許這個學生回寢室睡一覺醒來就意識到老師還是為我好,就不再執拗了。老師冷靜後想想,其實這孩子也不壞,學生本來學習壓力也大,剛才自己態度也不好,這樣退一步海闊天空,難道不好嗎。給雙方冷靜的時間,不過多的當面衝突,這也是對老師和學生負責,然後才能更好的做好教書育人這個根本任務。

    4.有人可能不理解,學生不認真對待作業,作為老師,難道不能批評嗎?你是不是亂說?事實上學生的思想工作是件藝術活,與不同學生談話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注意觀察。改變從家庭教育開始,從老師的教育方式調整開始。

    5.批評,是教育的一種方式,但不得不承認“批評”人,又是很多老師容易得的職業病。愛“批評”人、愛講道理、習慣性“訓人”也是很多學生對少部分老師敬而遠之的一個原因。

    6.為你好。“為你好”的名義是很多家長、很多老師經常教育孩子的方式之一,但往往不見得孩子就認同你的“為你好”,在有的孩子看來其實是為了你的“面子”、“成績”,他感受不到“愛”。關注孩子成績以外,家長和老師還應該多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適時聽聽孩子的心聲。這個孩子有可能他覺得自己是班上第一名已經做得很好了,已經夠勵志了,觀看影片再寫感受,會耽誤完成其他學習的時間。於是,一方面老師認為我是為學生好,另一方面學生覺得我不是不勵志的那種人可不可以不寫,我想完成某個知識的學習。這個學生行兇後跟鮑老師女兒他的同學說的話其實我們冷靜的想,這學生也還是有善的一面。但這絕對不是說他殺人行兇的行為是對的,該生的行為對老師一家是滅頂之災,這種行為我們都非常非常氣憤,氣憤歸氣憤,我們還得遵從法律,等待法律的公斷。

    我不是說死者一定是這樣的,我們誰都不在現場,只是提出有這個現象存在。

  • 6 # 寒石冷月

      

      面對這一血案,在痛心疾首之餘,首先對逝者致以深深的哀思,其次對這位16歲少年惡劣行為致以嚴厲的譴責。下面我就問題本身談談自己的看法:

      對於製造這一令人髮指血案的少年,會有法律對他懲辦,最終的結果會進未成年犯管教所,因為未滿十八週歲,至於法院判多少年,自有法官決定。但這起案件給我們的反思卻需要重視,因為這不僅是個案,還有很強的代表性,對於如何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或者老師如何做自我保護,學校、教師和家長們都要深刻反省。

      一、初高中老師面對班級管理時,要清楚青春期少年的成長情況。很多老師特別敬業,幾乎把全身心都撲在教學上面。但是相當一部分老師卻忽略瞭解班上每一位同學的家庭情況,家庭教育情況,以及學生內心世界。結果用剛性的管教手段和方法,很容易讓家庭出現變故(如父母離異,失去親人,或少年與父母關係非常緊張等)的少年做出過激行為。老師和家長們必須要清楚,青春期少年在過做激行為時,從能力上和成年人沒有什麼兩樣,但是不會考慮後果,只是盲目地衝動。所以,老師們必須要在百忙之中,花點時間去做調查工作。

      二、為避免極端案例的發生,老師們要學會個性化管理。對於家庭情況特殊,脾氣暴躁,自控能力弱的同學,只要老師能熟悉該學生的實際情況,持理解的心態去面對,而不應硬性強勢管理。因為青春期少年強烈的逆反心理,把注意力都放在和老師對著幹上面,只為維護自己可憐的自尊,為所謂的不丟面子情況下,明知道是錯但就是不服老師的管教。試想在硬碰硬的情況下,想讓學生屈從那根本做不到。本案中的老師就忽略了硬性管理存在的潛在風險,在完全大意的情況下失去防備遭遇了不測。這給初高中的老師們敲響了警鐘——個性化管教必須要重視,這是自我保護的根本。

      三、這個血案應該引發更多家長的思考。本案中的少年如此兇殘狠毒,內心積聚的仇恨該有多深!從表面現象看是和老師發生了激烈的矛盾和衝突,而在背後隱藏的卻是這個少年對家庭的絕望,對生活的絕望。而讓少年絕望的根源恰在於父母對孩子錯誤教育,甚至由於家庭離異不顧及孩子的內心感受,讓孩子感覺自己被拋棄,他內心世界坍塌了,才會產生非常深怨恨。而這種怨恨終有一天發洩在了善良的老師身上。韓老師每天都要接待青春期孩子家長的諮詢,很多家長大都不懂青春期孩子教育,一味採取強勢無理,簡單粗暴手段,結果導致很多問題不斷髮生,我也常勸誡家長必須要改變做法,尊重和理解孩子,採取青春期教育的合理手段和方法,讓孩子學會做人。

      最後我要說的是,這個行兇的少年進入未成年犯管理所後,透過對他進行教育、感化和挽救措施,最終會認清到自己所犯的罪行,他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請家長們一定要把這個血案當成教材,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法制教育,讓孩子清楚任何時候都要以尊重他人的生命權為優先考慮,任何矛盾都可以透過正當渠道化解,而出手傷人或致人於死地,除了害人害已外沒有任何好結果。

  • 7 # 青貝眾享

    摘要: 事發時雙方疑因學業問題發生爭執,羅某傑使用匕首劃傷老師頸部,“老師血流了一身。”此後羅某傑離開現場,將其殺師的訊息告訴與自己同班的鮑某女兒。

    這名學生回憶,鮑某在校期間教授化學課程,多年來一直擔任班主任職務,平時風趣健談。此外,他的妻子患癌症多年。

    今晚,沅江市委宣傳部官方微信“沅江釋出”通報稱,11月12日下午4時許,沅江市三中某班學生羅某傑(男,16歲,沅江市草尾鎮人)與班主任鮑某(男,47歲,沅江市陽羅洲鎮人)發生爭執,羅某傑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跳刀刺傷鮑某,鮑某隨即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沅江釋出”通報稱,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傑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8 # 千億輿論

    為何不該嚴懲?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這個時候別再講什麼學生還沒成年,錯失殺人等一些打著人倫道德的幌子來為一個未成年的學生求情。

    事件回顧

    11月12日下午4時許,湖南省益陽市沅江三中發生一起命案。該校高三1502班學生羅某傑因未完成作業,在與班主任鮑某交流的過程中發生衝突,羅某傑拿刀刺向鮑某脖子。

    鮑某被送到醫院,因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死亡。11月12日晚9時18分,湖南省益陽市公安局透過其官方微博發文稱,“犯罪嫌疑人羅某傑(16歲)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1月13日下午,已從該校畢業的學生小芳告訴紅星新聞,鮑某曾是她的高一化學老師,“(他人)很幽默,我很震驚,那麼好的一個老師不可能會這樣!”與鮑某同在學校任教的一名老師透過其朋友圈發文哀悼:我憤怒、悲痛、悲哀、流淚卻又無能為力……一個自認為愛的學生,如今卻要了自己的命,多麼無助……

    與其說是學生自己的原因,不如連帶其家庭,他生在什麼環境,背景又是什麼?雖然社會上說她還小,這難道就是理由嗎?自己做的事情,改承擔的還要承擔。

    如果都成了這樣子,那鮑老師的死算什麼?江歌的死算什麼?於歡殺人案有算什麼?

  • 9 # 葉知春秋語

    只要一有什麼事情發生,說來說去,就說教育怎樣怎樣,為什麼不說孩子本身就具備兒狼性呢?為什麼不說我們的法律對青少年犯罪過於保護和寬鬆了呢?

    記得好像幾年前吧,兒子就說某人(他同學)說了,誰要是惹他他就殺人,反正他年齡不夠,不夠判刑,可見現在小孩聰明著呢!

    一天到晚暴力遊戲,又一天到晚上網,肯定知道法律不會判他死刑,所以殺個人就當玩玩遊戲吧。

    固然我們的教育是有問題,但這問題都不是他殺人的理由是吧,全國那麼多學生,為什麼只有他殺老師呢?只能說明他沒人性,他的身上全是狼性。而且很多人見血就怕,他為什麼不怕,所以,我寧肯相信他骨子裡就壞,也不相信是教育。

    不要一遇到問題就老拿教育說事,也應該拿法律說說事,為什麼會有校園霸凌,還不是法律太寬鬆,他們自認為年齡不夠便為所欲為。

    現在的孩子已經不是前些年的孩子了,關於法律年齡這塊,摸得倍熟,所以,老拿教育說事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反思一下我們的法律。不要說他們年齡太小,因為他們已經具備和擁有了犯罪的體力和實力,不要說死了的已經死了,活著的要好好活著,憑什麼?如果死了的已經死了,活著的好好活著,那豈不是視法律如兒戲,豈不是一言不合就捅刀?所以,別說他是孩子,他個子高著呢,體力好著呢,打架一個能打幾個,根本就不是孩子了不是嗎?他是隻狼,吃人不吐骨頭的狼,必須嚴懲,而且我們的法律關於年齡這塊也應該修改修改了,不要讓一些狼性的孩子乘虛而入。

  • 10 # 遊覽世情

    班主任是學生們的第二個父母,學生既然這樣與恩師仇敵,真是很難令人止痛……我的記憶裡:班主任教得不什麼優秀,也是為學生好(✪▽✪)!若是沒有班主任(也是所有人會變成一團團亂七八糟的(打架幫、混混派、惡戰等等))毫無紀律的低階生物………………(唱支山歌給黨聽)父母只生我的身,黨的光輝照我心………………若是沒有黨的組織和教師的引導:可能你的母親並不是你的母親,也許你的妹妹也並不是你的親妹妹,你的老婆也許漢奸……永遠不會有安居樂業的繁榮景象,還記得多國侵略嗎(民不了生)?《書》不好好讀,卻拿二兩力氣亮騷了,實在

  • 11 # 飛飛教育

    除了痛心還是痛心!才16歲的孩子居然殺死自己的老師,而這位老師還是學生很喜歡的老師。

    我很想知道這位少年成長在怎樣的一個環境,有著怎樣的經歷才給他今日的膽量,作出如此惡劣的行為?

    不要說暴力動畫片,也不要說暴力遊戲給少年的不良影響,單說社會,舉例來說,前幾天的親子園虐童事件後,從人們的偏激評論就可以看出,如今大多數人在遇到負性事件時表達的是沒有理智的、是暴力和血腥的、是無視法律的報復和宣洩。這是全民的悲哀!在如此環境下,如此父母教育下的孩子如何能文明?如何能理智?

    社會呼喚文明!先不要管制度,做父母的首先教會孩子做人,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

    文明!友善!理智!讓愛充滿社會!

  • 12 # 高三媽媽日記

    必須嚴懲。

    為了更多的孩子。

    大家聽說過破窗理論嗎?一個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去修補,隔不久,其它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被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一個很乾淨的地方,人們不好意思丟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之後,人就會毫不猶豫地拋,絲毫不覺羞愧。

    青春期孩子,心智不是很成熟,還特別自我。要不創造要不毀滅的年齡段。現在屢屢出現辱罵老師甚至殺死老師事件。他們把這種對抗權威當成英雄行為,互相效仿。當相應的懲罰制度跟不上會害了一代的孩子。等他們醒悟了,懂事了,會質問社會、質問老師、質問家長,我那麼混蛋為什麼不嚴懲我?為什麼不拯救我。

  • 13 # 銘師道

    此次事情經過簡述如下: 12日上午,沅江三中高三所有班級參加全市統一的學歷水平考試。原本在下午考試結束後,實行封閉式管理的學校會放幾個小時假,允許學生們到校外活動。但1502班班主任鮑老師把全體同學留了下來,讓大家觀看一部時長16分鐘的勵志影片,並要求每人寫一篇500字的觀後感才能離開。

    臨時增加的2項任務,讓打算到鎮上買東西的小羅感到不滿,還當場和幾個同學表示了反對。鮑老師離開後,他起身去廁所,並一直在走廊上逗留。在被班主任看見、叫到辦公室前,他把放在教室窗臺外準備帶出去的水果刀,揣進了兜裡。

    鮑老師批評的,不僅是他當天不端正的態度,還有最近起伏較大的成績。鮑老師讓他報了號碼,當打給父親的電話無人接聽,鮑老師正準備撥通母親電話時,站在側後方的小羅突然掏出水果刀,刺向了班主任……

    羅某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沅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被抓後說了下面2句話:很後悔自己的行為,也非常對不起老師和他的家人!覺得老師太嚴厲了。自己既為出校時間被擠佔感到憋屈,更為通知家長的做法感到憤怒,以至於激動,已經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事情最新進展:

    鮑老師(鮑方)平時深受學生喜愛, 曾經獲得過益陽市優秀班主任稱號。目前其所帶過的往屆畢業生正在籌劃成立一個基金會,以幫助鮑老師的女兒可以順利完成學業。出事後,沅江三中集中開展思想教育,同時未被證實的訊息是鮑方老師的妻子患有癌症!

    我對羅某傑殺人動機的分析:現在的學生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嚴重扭曲,思想混沌、多元且複雜。接受了過多的世俗資訊,內心波動大,無法靜下心來學習;尊師理念幾乎已被拋棄,或者說只是一個形式而很難在這一代學生內心深處紮根。學生荒謬地把老師當成阻礙自己獲得自由的敵人,甚至認為沒有老師的管教自己會發展的更好;該生家庭條件不太好,自卑心理嚴重。

    鮑老師在處理羅同學不願寫觀後感一事上也存在嚴重失誤:無論羅同學最近表現有多麼不好,在每週本該屬於學生放鬆的唯一自由時間裡,即使學生有點情緒,我們也要寬容的看待。就是批評也不宜當著學生面給家長打電話,極為不妥,特別是在本事件中遠達不到當面給家長打電話的必要條件,處理手法教簡單!

  • 14 # 生子不育子就是渣

    我覺得至少判無期或死緩兩年,畢竟還未成年。這個事件值得我們深思,這個學生的殘忍只是反應社會的一面,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人性這東西才是事件背後的主謀,一時衝動變成魔鬼,可能也隨時會發生在我們自己身邊,當那些碎屍案發生的時候,你心裡會不會告訴自己要小心低防著別人,自然,人的隔閡多了,就會產生矛盾,臆想不到的事情就發生了。

    在此,希望老師走好。走好。

  • 15 # 霞光萬丈166998559

    不管怎麼說老師教育學生是沒有錯的,是對學生負責任,主要家長對孩子教育是最要的,平時多對孩子講要有愛心和包容不能魯莽行事,就向沅江這位學生殺死班主任一事,讓人更晚惜的是老師,更讓人痛恨是這個學生,犯法必嚴罰,法律是公正的。

  • 16 # 十五的月亮78189988

    其實現在的學生對老師不尊重,都是現在的社會造成的,還和一些狗屁專家有關係,都說孩子們還小不能讓他們受苦受累,而且學校也不跟他們上法律課,對他們不普法,讓孩子們無法無天家長也脫不了關係,總以為自己的孩子是寶貝,現在的學生不再上法律課會毀了很多孩子的前程,家長寵溺社會寵溺,孩子們就會覺得自己無法無天誰都怕我家長不管管我老是不還我社會讓著我法健保護我,老子就是天下第一有什麼事他們不敢幹,我覺得像這樣的人就應該嚴懲槍斃殺一儆百,學生打老師還少嗎哪一個學校都會發生,法律應該給老師更多的權力,當老師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時候奮起反擊把那些不尊重老師人統統繩之以法。

  • 17 # 暖心194102620

    我個人認為故意傷害導致死亡的,就該槍斃,性質太惡劣了,老師在壞在不好,不該殺他呀,人都有父母,做人做事都不要太沖動了,再說了他是一個受教育的學生,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個道理他應該懂吧,人有情,親有情,但是法律是無情的,最後祝這位老師天堂的路上一路走好,!這位老師的家人們請節哀吧!!!

  • 18 # 天天向上v

    一輩子生不如死的學生,一位死的重於泰山的老師!這段師生際遇就這樣沉痛落幕!惡之花的種子何時在花樣年華的年紀種下?是叛逆輕狂?是無法無天?還是人與人之間缺少最寶貴的人味?帶刀!不是學生亡,就是老師死!連捅數十刀也只有在網路遊戲和電影裡見到。他的父母也不會相信這個殘忍至極的殺人犯是自己引以為傲的兒子!家庭教育有問題!在校的日子比在家裡的時間都多。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教書育人的殿堂不應成為屠宰場! 為人師表,一日為師 終身為父這應該是世間最為美好的情誼之一!

  • 19 # 笑看人生245847341

    這一社會問題,應從教育形式和體制抓起,學生進入初中後,學校就分尖子班,普通班。這樣就給年幼的學生心理埋下陰影和怨恨,還沒走上社會,就被劃類分等級了,人為的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制約了向上發展的願望和積極性,造就了破罐子破摔的心態,對前途迷茫,對社會敵現。強烈呼於教育要改革,不要為了追求少數人的高分,而淹沒了大多數青少年,致殘大多數青少年心理,給社會造成不安定因素。

  • 20 # 開通老爸

    我認為學校老師有責任,有重要過錯,孩子小壓力太大,小小年紀,給孩子說,讓他轉班,孩子感覺到很丟人的事,很傷自尊的事,加上孩子的叛逆期,希望老師換位思考,教育孩子,不應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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