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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書文史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答案肯定是否,路人無需承擔責任。

    老人摔倒,沒有人扶,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這個時代的社會風氣越來越不行了,世態炎涼。

    如果從道德層面來說,老人摔倒,路過的人看到卻沒有伸手去扶,我們只能說路人過於冷漠、冷血。當然,我們也不能以這個作為道德綁架,扶與不扶取決於路人本身。現在,有些人不扶摔倒老人的原因是害怕老人訛錢。

    其實,很多人都是有善心、有愛心的,只是某些時候,社會輿論給我們的負面訊息好像在告訴我們,千萬不能去扶摔倒老人,因為這樣做就是把自己丟進火坑裡,做好事反被咬一口,農夫與蛇的故事隨時可能上演,所以很多人選擇了沉默,選擇了繞道而行,選擇了視而不見。

    時代在變,社會在變,人心也有可能在變,按這樣的發展現狀來看,如果老人訛錢變成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那麼以後敢伸手扶人的肯定只是極少數而已。

    不過,筆者相信,訛錢的老人只是少數而已,是社會媒體把這個焦點放大、誇大了,這就給我們造成了一種假象:但凡扶老人都會被訛錢。

    當然,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倚老賣老的老人,對於這種倚老賣老、隨意敲詐、勒索的行為,相關部門應對其進行嚴厲處罰,比如經濟處罰、刑事拘留,將不良行為記入個人信用檔案,並對其進行通報曝光等。當犯罪成本被提高了,這些猖狂的人也就會有所收斂了。

    總而言之,老人自己摔倒,導致死亡,跟路人沒有關係,路人肯定是沒有責任,為老人的死亡感到惋惜。

    最後,想說一句,人倒了不扶,人心也跟著倒了,人心倒了,再想扶起來就難了。

  • 2 # 橫苖吹雨

    老人摔倒後死亡多半是因為突發疾病等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路人沒有及時攙扶施救也不必為此負什麼責任。但如果真的是目睹了老人摔倒又死亡的全過程而置身事外,那麼路人肯定多多少少會感到有幾分愧疚的。一般來說,莫說是老人有難,即便是年輕人出現突發狀況,人們也該施以援手的,可事實並非如此,人情的冷漠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前段時間,網上就釋出過這樣一段影片:一個醉漢在夜裡當街醉倒,最後被汽車碾壓而死。試想當時如果有一個人願意幫他一下,哪怕是把他拽到路邊,也就不至於讓他命喪車輪之下。

    從德國回來的朋友曾提及過這樣的一件事:在德國時,當他的車拋錨在路旁時,每一個路過的人都會上前關切地詢問:“先生,需要幫助嗎?”而同樣的事發生在中國,基本上是無人過問的,即使你尋求別人幫助,不給好處費恐怕也難以得到幫助。

    老人摔倒後無人攙扶,確實與某些老人被扶起後反咬一口的訛詐行為有關,但和某些人的冷漠無情麻木不仁真的脫得了干係?

  • 3 # 偉大詩歌

    這道題看似是想挑戰當今社會的人的道德底線哩。

    當今的社會由於重視經濟的發展,所以求財、求富,就是人們生活中的主旋律。既然現在的人都有了著重求財的心態,那麼忽視了一下道德的規舉也就變得很平常了。對於老人的摔倒扶與不扶,總不至於是到了討論道德的淪陷時候了吧,這樣的問題似乎也沒什麼意思,不過是提問者看多了被扶的老人訛詐扶人者的新聞報道之過,他似乎還不相信被扶老人的訛詐正在發展到成為一種職業的傾向,這就說明了提問者的無知。

    事實上被訛詐的扶人者正是一些善良無知的弱勢群體。根據很多的新聞報道,有些被扶、被救的人,平安無事就忽忽屁股就走,連多謝都沒有一句。一對失足跌落河道的母子,被人救上岸之後,眼看救人者身陷泥潭,並不向左右大聲呼叫救人,而是作驚恐狀快快逃離現場。

    更有甚者,一些摔倒老人被善良者送到了醫院急救,醫生要求你先墊付醫藥費才能實施救人,你萬般無奈,說一千道一萬,企圖說明你只是個過路人,但是醫生會相信你嗎?有的話還會讓你聽了之後打個冷顫: 不是你的親人,你送Ta來醫院幹嗎?提問者,你感覺到了嗎?現實就是如此,你能說明醫生道德有問題嗎?這個社會以追求經濟利益為首選難道錯了嗎?考慮考慮吧!

  • 4 # 龍族社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為什麼要承擔責任呢?沒理由。

    老人摔倒,路人幫扶,這只是路人的一種自願行為,既不是義務、更不是責任。路人扶是人情,不扶是本分,壓根也與責任無關。不能將善意做好事,視為一種強制行為,更沒權利因為不扶而追究路人的責任。

    其實,這個題目本身就帶有訛詐嫌疑,將“死人有理”這一背後隱藏的荒謬想法,若隱若現的表達了出來。

    因此,也就沒必要過於詳細的分析老人死亡是否與路人不扶有關,這是“和尚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事,老人是自身原因導致的死亡。

    如果非要追究出個責任人的話,那老人的家屬的第一責任人。老人是他們家的,老人腿腳是否靈便、身患何種疾病,作為家人最清楚,他們有保障自家老人安全的義務。所以,老人死亡的責任由老人及其家屬共同來承擔,與別人無關,路人沒有監護別家老人的義務。

    說實話,不知出題者是怎麼想的,這種題目就不該出,只會起到擾亂視聽的反面作用。使一些人將本不是問題的問題上綱上線。

    如今,摔倒訛人的惡性事件,極大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汙染了社會風氣。使得一些無良、缺德之人藉助此類事件,大肆訛詐無辜者錢財。而訛詐者又得不到有效、嚴厲的法律懲治。導致形形色色的無理索賠事件頻發,應該引起執法者的重視了,否則,社會遲早被這些人毀了。

    總之,在老人摔倒死亡這件事上,路人無責,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大家覺得路人有責任嗎?

  • 5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路人摔倒,到底要不要扶,這是對人心道德的一次重大檢閱。有的路人會看一眼馬上離開,根本不考慮要不要扶的問題,而是想的不是我弄倒的,我為什麼票扶?然後心安理得的離開。

    有的人會停下來,想去施於援手,可是想到扶人的成本,始終不敢動手,最後只得帶著內疚,嘆息著離開。

    路人見倒不扶是沒有法律責任的,而如果去扶就可能惹上大麻煩,甚至傾家蕩產。所以人們無奈,只得遵循不找麻煩這一原則,還是選擇離開了。

    其實對於摔倒之人來說,他們的思想也會經歷兩個過程。在摔倒時,自己無法自救,急需別人幫助時,他們的想法可能是好心人呀,快過來幫幫我吧。等我好了,一定會重重的謝你的。

    當有人施以援手,送到醫院,脫離危險後,他們的思想就可能發生變化了。這麼重的傷,得花多少錢啊,孩子們的經濟能夠承受的住嗎?別人碰磁訛錢,我這也不是很好的機會嗎?臨時起意,對好人進行誣衊。又因為好人救人不留證據,所以這種訛人的事成功率是極高的。

    這種訛人的事雖然是極少數,但其對人的道德品質的殺傷力極大。使以前的人毫不猶豫的救人,到觀望著救人,到冷漠的離開,是人心道德崩潰的具體體現。

    逝者已去,願活著的人走路小心,儘量的避免摔倒吧。

  • 6 # 老蔣閒言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要負責任嗎?又不是路人故意把他推倒的。那麼多路人,你叫誰去揹負責任?也沒有法律的依據呀。

    只能譴責那些摔倒被人幫扶反而訛人的老人,昧著良心,喪失道德底線,使做好事的人有理說不清,不明不白的背上債務。使好人落淚,好人心寒吶。

    由於那些極少部分道德缺失的老人的不法行為,才導致如今老人當街摔倒,大家才有了一個恐懼的思想,扶不起,責任大,除非自己家裡開了礦。否則,別沒事找事,惹禍上身。

    社會需要好風氣,社會也需要正能量。關愛老人,幫助老人,本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卻被極少部分毫無良知的壞老人,給糟蹋得一塌糊塗。就如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連累了天下所有的老人背黑鍋。人心冷漠,世態炎涼能怪誰。

    要找回社會正能量,重振學雷鋒,做好事的新風。就必須得立法,嚴懲那些訛人的老人。做好事的人只要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我相信舉手之勞的事,人人都會伸出關愛和幫扶的手。

  • 7 # 山東漢子也柔情

    現在的人到底是怎麼了?難道真的是想錢想瘋了?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問出這樣幼稚的話題,看見老人摔到在地,有路人經過卻沒有扶,最終老人死亡,難道這之間有什麼必然聯絡嗎?大路朝天各走半邊,各人走各人的路,誰也不礙著誰,這本是很正常的事,至於看見有老人摔到,出於好心上前扶起是出於情義,但漠然走過也並無不可,因為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見到老人非扶不可,所以老人的死亡和路人並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如果其家人非要找個地方訛一把的話,你完全可以去找公路的管理方,因為是他們沒有將路修好修平,導致老人跌倒,相信出於人道關懷多少能賠兩個,再說國企也不差錢!

    說到底,只所以會有以上這樣的問題出現,無非是受了社會上許多不良風氣的影響,尤其是有些好心人扶起了摔到老人反被訛的事,更是一度將眾多老人推到了風口浪尖上,加之輿論和媒體的推波助瀾,人們便再也不敢將愛心隨便施捨,就怕那一天自己也被訛上,其實這完全是一種偏見,畢竟那些不良老人只是少數,大多數的老人還都是善良的,所以遇到老人有難的時候該幫還是應幫一下的。咱們家裡都有老人,而且自己也都有老的時候,試想一下,如果自己的老人在路上出點事情而無人上前幫忙,相必也會覺得心寒不已!

    社會需要好風氣,社會也需要正能量。關愛老人,幫助老人,本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凡事要將心比心, 咱們不要因為這極少部分不良老人的不自重,而就遷怒全天下的老人!

  • 8 # 老樣

    這種情況應該只會發生在城市裡,不是不扶,而是不敢扶。在扶起老人的時候,如果倒下了自己一家人,誰敢扶呢?

    至於路人的責任,我想了半天,還真想不到需要負什麼責任。畢竟萍水相逢而已,人家憑什麼要扶?雖說有一種美德叫做舉手之勞,但這不是法律規定的,路人無責任和義務去扶老人。

    如果說這個問題發生在農村,根本不存在會不會有人扶。因為在農村裡,串門的都是關係不錯的人,都是可以值得相信的人。畢竟人是有感情的,也許會去坑一個陌生人,但不會坑有感情的人。(傳銷分子除外)

    整個事件,我覺得老人的子女責任最大,子女對老人有贍養照顧義務,對老人的身體是否健康,腿腳是否利索應該是清楚的。如果在明知老人容易摔倒的前提下,還任其外出,這就有點主觀違法行為了。

    其實對於扶不扶摔倒的老人這一問題,應該多多進行道德建設,只有全國人民的道德底線建立起來了,才會讓老人不會訛詐,讓旁人敢於扶老人。對於那些惡意訛詐的老人,要嚴肅處理幾個典型案例,這樣我們幾十年的學雪峰運動才會不至於白白浪費。

    其實大多數國人都有一顆公德心,都想做好事,只不過是擔心做好事沒有好報,反而害了自己和家人,所以才會讓摔倒老人沒人扶。也許有一天,當自己年老的時候,如果在外真摔倒了,沒人敢扶呢?自己內心又是各種想法呢?

    我有個朋友是做養老的,他和我說過一句話:做養老這麼久,看過很多不幸的老人,真不是運氣不好,而是良心不好導致的不幸。

    所以,天道有輪迴,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 9 # 十萬言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這要放80年代,這人要被批鬥的,但是現在社會,你不扶倒地老人,最多也就被別人嘴上說兩句,也沒有什麼要承擔的責任。

    現在的社會很現實,如果我扶了這個老人,老人最後送醫院如果還是死了,那麼老人家裡人就有理由來訛我了,最後還要打官司解決,我本來好心去扶老人卻要承擔這麼高的風險,這是目前社會人不敢扶的原因。

    可能也會有好的情況,比如我把老人送醫院了,老人因此撿回來了一條命,他的家人可能會感激我,也就得到一點心靈的安慰。就如我上面說的,扶了之後承擔的風險遠遠要高很多。

    沒扶老人,老人如果最後死了,你從新聞中得知了,可能也就是感覺內心過不去,可能會被道德譴責,但是你沒有義務就一定要去扶老人。

    如果你真的很想幫助倒地老人,你首先要做好錄影,救人的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讓路人幫你拍攝從你接觸老人前到救助老人全過程的影片。這是保護你自己的同時,也盡了自己的一份力。

    這在現在的社會,是非常有必要的。錄影這個點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就和開車在偏僻的山區出事故有行車記錄儀一樣,誰的責任一清二楚,不需要口頭爭辯。做正能量的事情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首先你要保護好自己!

    扶不扶摔倒老人更多的不存在義務,我不扶也沒有什麼責任可言,如果這個社會更美好一點,更和諧一點,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我相信更多人會去扶一把。

  • 10 # 元芳有看法

    這個責任就大了,我認為應該直接判死刑,不然就白死啦。原因如下:

    一,不是你撞到的,你為什麼要看,閒的眼痛嗎?你不知道你看這一眼會給死者帶來多大危險,你不知道你眼睛掃過的一瞬間可能帶風嗎?你難道不知道蝴蝶效應嗎?你這一眼極可能造成間接殺傷!

    二,你為什麼要和老人走一條路?難道你不知道走路會給道路帶來磨擦壓力嗎?也許正是因為你與地面的直接摩擦壓力帶來的顫抖導致老人倒地,原理可參照蝴蝶效應!

    三,都在馬路上行走,為什麼老人摔倒了而你卻沒摔倒?為什麼摔死的是老人不是你?土地爺和土行孫是不是和你家有親戚?你們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說,你必須對老人的死負責,你不但要承擔賠償的所有費用,而且還得向其家屬道歉。為表達你的誠意,建議老人骨灰盒由你負責購買!必須是水晶或者實木的!

  • 11 # 大實話

    而針對這個熱議就有網友提出了新的問題:“如果老人摔倒了,但是路過的人沒有扶,最後老人受傷或者死亡,那麼路人是否有可能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說真的,面對這樣的提問,真的是讓人感覺有種莫名的悲涼。扶老人過馬路從一種我們人人鼓勵和提倡的社會美德,現在變成了一個涉及選擇的法律問題,真的是不免讓人開始思考一些事情。

    那麼,作為不相干的路人來說,是否要承擔什麼“見死不救”的責任呢?這裡,可以很明確地說只要老人不是你撞倒的,那麼我們肯定是不用承擔什麼責任的。

    因為就“見義勇為”這種事本身來說,其本來就是屬於一種個人的自願選擇。當我們看到別人有困難或者需要幫助的時候,我們是可以選擇幫助或者不幫助的。

    說直白一點,就算是你有能力幫助,但是,你就是不想幫,那也無可厚非,誰也不能說你這就是違法,就追究你什麼責任。而這種選擇“不扶”那肯定也是屬於個人的自願選擇。老人無論是出現任何情況,路過的人都是不用承擔什麼責任的。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如果當時你扶了,老人就可能及時獲得救助,就不會出現更進一步地傷害了。是,確實這樣假設是合理的,但是,為什麼這種假設就要落在某個人的頭上呢?這則是不合理的。因為,這本身就不是某個不相干的人具體的責任,說現實一點,如果老人是自己摔倒,而真的是要追究責任的話,老人自己作為當事人,而老人的子女作為其監護人才是最應該承擔這個責任的。而路人只是看到了這個事情,總不能說因為我知道這個事,然後就讓我承擔責任吧。

  • 12 # 老李有刀

    看到老人摔倒把老人扶起來,老人對這種攙扶表示感謝,本是一個文明社會正常的行為。

    但就像這個題目問的一樣,看到老人摔倒扶老人起來成了一個需要思考,甚至要避之不及的事情。這並不能完全怪當事的路人,與整個社會的風氣也有很大關係。

    有一些老人被攙扶後會訛攙扶人一把,這讓攙扶人多寒心,讓之後碰到這種事情的人多了多少顧慮。這種事情經過媒體的放大,自然引起了大家的警惕。家長也會和孩子說路上碰到老人摔倒儘量不要去扶,小心被訛。

    如果老人摔倒沒有被扶最後死亡,路人的責任也就是道德責任,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道德的譴責。

  • 13 # 社會原創達人—龍彪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導致老人死亡,路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尊老愛幼,救死扶傷本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可是現在卻被演變成一個有爭議性的話題,我覺得有點心寒。看到網上經常爆出好心人救助摔倒老人,本是一件好事,反被老人誣陷為肇事者,甚至還要求高額的賠償。於是乎,越來越多的人,對老人摔倒,選擇繞道而行,置之不理,心存忌憚或者乾脆視而不見。

    本是一件力所能及,再簡單不過舉手之勞的小事,卻因為擔心怕被訛,而拒絕幫助,想必也是人之常情,這是沒錯的。畢竟路人扶與不扶,這都不是路人本分的義務,更沒有權利老人死亡的承擔責任強推加給路人這一說法!總覺得兩者有些矛盾,扶老人吧,怕被訛,怕被敲詐,或者說扶了老人,老人送到醫院還是死了,其家人會不會來興師問罪。本是助人為樂,卻換來的是倒打一耙的陷害,這都是大多數不願意扶老人的想法。不扶老人吧,雖然老人摔倒了,我們不用承擔責任,頂多就是良心將會受到譴責,被社會輿論說幾句罷了!

    透過這件事情我還想說2點,第一就是希望大家在扶老人的時候,先慎重一下,最好有個能為你作證的人,或者以手機錄影影片為證,然後再去扶。雖然害人之心沒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萬一真的遇到訛錢的老人呢?第二就是,希望摔倒的老人不要以訛錢的心理去對待幫助你的路人。如果老人訛錢變成一種普通的社會現象的時候,那麼以後扶老人愛心路人將會越來越少!

    總之,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導致老人死亡,路人是肯定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同時也希望大家在老人摔倒扶與不扶的問題上請慎重選擇。

  • 14 # 珞珈社

    看到摔倒的老人,扶是人家的良心,不扶是人家的本性,這作為路人來說,真談不上任何關係。或許對於那些沒有扶的人來說,良心上也會出現糾結和不安,可是畢竟這和路人來說扯不上任何關係。

    在路上,老人摔倒,或許在如今碰瓷這麼多的曝光下,人的第一反應應該是出現糾結,可是也不乏有愛心之人,同樣,不是所有摔倒的老人就全是碰瓷的,在能提前做一些以防後患的證據後還是要扶,畢竟社會需要起碼的人情,不能太過於冷漠。

    題主說,看到了老人摔倒,路過卻沒有扶,而老人死亡,要路人來負法律責任,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天下沒有這種道理,扶與不扶這都是作為路人的自由權,如果要扯責任,那就說不過去了。

    能幫還是要幫,我們是文明之邦,尊老愛幼是我們的傳統美德,要發揚我們的美德,不能太過於冷漠,是好人,不會被冤枉,是壞人,也經不住考驗,總歸,公道自在人心,不會因為愛心付出而永遠都受到冤枉。

  • 15 # 二哥拾影

    看到老人摔倒,因為沒有扶老人而導致老人死亡,路人有責任嗎?這個問答真是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

    老人摔倒了。是怎麼摔到了?如果是好好的走著,因為身體健康原因摔倒,那麼死亡原因很可能是身體出現了問題,一般是突發病所引起,出現這種情況時,沒有醫學常識的路人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路人最適合的方法應該是打急救電話,或者在眾人的指引下慢慢的將老人扶到一個舒適的狀態。扶老人的同時還是要保護好自己,畢竟誰也不敢保證會遇到一個不講理的老人,或者因老人家屬不講理而惹上官司。

    第二種情況就是老人不小心摔倒了,自己摔倒了或者被東西絆倒了而起不來,如果老人有清醒的認識或者向你求助,我認為這種情況,路過的人應該向老人伸出援手。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會老,其實扶老人大家肯定心有餘悸,最怕遇到訛人的老人,對於這種情況大家會怎麼選擇,最好扶老人的時候周圍還有其他人。

    第三,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老人摔倒了,也不知道摔的嚴不嚴重?我想一般人的做法就是打電話報警,二話不說就去扶起老人的做法並不可取。

    那麼因為沒有扶起老人,而導致老人死亡,到底會不會承擔責任,我想最多的是良心上的不安,自己如果因為沒有及時扶起老人而承擔責任,那麼就有可能出現另一種情況,就是當你沒有扶老人的時候,就會遭到有些沒有素質老人的指責或者說道德綁架!

  • 16 # 廖彩琳律師

    從法律上談下

    僅僅是看到老人摔倒,不扶,即使老人因此死亡了,當然也不會承擔責任。

    因為法律並不會要求所有人必須見義勇為,對於不是因為自己造成的災害,且自身沒有相應的義務,那麼見死不救也沒有責任。

    不僅僅是老人摔倒不救沒責任,確切來說,類似他人落水,我看見了我沒救,最終對方溺亡,我有沒有責任,沒有。

    雖然道德上,我們鼓勵保護自我前提下的見義勇為,但是不見義勇為你可以鄙視,但是這不犯法,並且也沒有責任。

    因為索賠需要有因果聯絡,老人死亡也是源自於摔倒,那麼如果是自己摔倒,當然自己承擔一切後果,他人導致的摔倒,當然是撞到老人的人承擔責任。

    其實話說轉來,這個路人又怎麼會知道自己這個行為,最終是老人會死亡呢?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見死不救卻會承擔法律責任

    有一種犯罪,叫做不作為犯罪,有一種義務叫做作為義務。

    通俗理解就是,在某種情況下,你必須對對方的人生生命安全負責,當你漠視,選擇見死不救時,你就是犯罪。

    第一,法律明文規定的積極作為義務

    比如,作為父母,有對自己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對老人有贍養的義務。夫妻之間有相互救助的義務。

    舉例,一夫妻在船上一起工作,丈夫因瑣事和妻子爭吵,並且在爭奪中,無意中導致妻子落入水中,丈夫雖然會游泳,但是卻不下水相救,也不呼救,也不丟救生物品,最終妻子溺水死亡。

    看起來妻子死亡是溺亡,也不是丈夫故意的,但是法院,最終判決了丈夫故意殺人罪

    第二,業務或者職務要求的積極作為義務

    比如,看見一家人家中失火,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可以見死不救,但是如果是消防隊員,在現場,本是來救火的,卻見死不救,那麼就會面臨不作為犯罪。

    第三,法律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

    比如常見的,一家人請一個保姆照顧孩子,結果保姆忙著自己看電視,不注意孩子,孩子結果就意外摔死了。

    那麼作為保姆就面臨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於不作為的犯罪,因為法律上,作為被僱傭的人,她有照顧好孩子的義務。

    第三,先行行為引起的作為義務

    之前看過一案例,小偷池塘偷東西,被主人發現,主人和小偷爭鬥中,小偷落入了池塘中。

    法院之所以這麼認為,就是因為認為,小偷是被養魚的人的行為動作,導致落水的,作為抓小偷的人也就是養魚人就對小偷有救助的義務。

    但是抓小偷的人,甚至在岸邊有人呼籲救人時,都沒有采取任救助何措施 ,眼睜睜看著小偷最終溺亡。因此法院認為其有過錯。

    這也是,我經常強調的,追你可以追,但是比如真追小偷,導致小偷落河裡了,出車禍了,為了規避責任,至少你應該立刻報警找救護車。

    最後,也希望有天我們的社會不在糾結老人扶不扶。

  • 17 # 夜雨如書

    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前提是保護好自己,只能在道德上評價,卻不能從法律上強制要求。

    看到老人摔倒扶不扶?

    這個問題讓人很糾結,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不扶可能只是受心理煎熬,扶了有可能會傾家蕩產。除非家裡有礦,在沒人人證和監控影片的前提下,一般人真的不敢扶。

    那麼老人如果因此死亡,有必要向“不敢扶”的路人追責嗎?

    答案是否定的,在沒有弄清楚事情原委的前提下,路人沒有必須見義勇為的責任和義務。

    首先,“扶不扶”之前要搞清楚老人到底是怎樣摔倒的,有時候,第一時間上前攙扶不一定是在幫忙。例如老人如果是突發心臟病摔倒,或者已經產生了骨折,那麼貿然上前扶老人有可能會造成負面結果,從而因此惹上麻煩。

    再次,如果真要追責,那麼老人的監護人似乎更有責任。作為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導致老人獨自一人在外摔倒,如果沒有其他原因,那麼監護人的責任更大。

    綜上所述,路人無責。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發生了,我們心裡一定會很難受,因為誰家裡都有老人,我們每個人都會老去。如果是我們的親人摔倒或者今後的我們摔倒了呢?

    只能說,功利化、金錢化讓人與人之間缺少了最起碼的信任,也讓我們越來越“不敢扶”。

  • 18 # 律師獨角獸

    “扶不扶”除了是某年春晚的一個小品外,早就成了一道社會良心和道德的拷問題。如題目所述的情節,路人自然沒有法律責任,可似乎在道德上還是要受到譴責的。

    記得曾經看過一個德國的案例,一個老人在路上摔倒,接連過去的十臺車都沒有提供幫助,直到第十一臺車由於剎車不及將老人撞死。本來嚴格依據法律,前十臺車並沒有停下來救助的義務。可最終德國的陪審團判決前十臺車駕駛員有責任,法官的判詞中寫到,他們要為他們的冷漠承擔責任。

    中國不是判例法國家,所以不會有這樣的例子出現。依據現行法律,路人自然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所以這也是“扶不扶”中很多人不扶的重要原因。

    我始終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是有善良的一面。要不是有那麼多負面的慘痛的教訓,很多人都會去扶。主要是怕被訛,才讓很多人縮回了援手。其實一些案例本來應該發揮對社會價值觀的引領作用。南京的您認為對麼?

  • 19 # 小言詹詹

    如果老人摔倒以你無關,並且老人沒有指定向你求助,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老人摔倒以你有關,需要視情況而定,最嚴重的可能是故意傷害罪。

    如果老人摔倒後明確向你求助,但是你置之不理,意味著未履行救助義務,需要承擔責任。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導致很多人怕被訛。當然,因為按照這個邏輯,確實也有被訛的風險。

    可實際上,大家是想扶的,要不然還探討這個問題幹嘛?不扶就好了。

    恐怕很少有人會願意看到一個生命在自己眼前流失,因為這是非常殘忍的一件事兒。

    但是,因為受限於某種規則,亦或者以訛傳訛產生的危害,讓還多人心有顧忌。

    這也是為什麼屢屢有人提出問題,而又有那麼多人探討的關鍵。因為大家都想扶,之所以問,是想找一個信心,讓自己敢扶。

    當然,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亂,非要在那分析不扶的道理。說實話,不扶要什麼道理?轉頭走就好了,不去做就好了,還用得著你去分析?

    不過,筆者也確實沒辦法給人信心,因為被訛是一個或然率的問題。有人問好人多還是壞人多,那當然是好人多,可是碰上壞人的機率再低,哪管是萬分之一,還是有機率。

    所以,筆者也不能告訴人更大機率會碰上好人,然後就勸大家忽略碰上壞人的風險,這樣很不道德。

    而在這個問題上,筆者最想說的是,其實我國一直缺一項法律,

    叫:見危不救罪。

    這個罪名很好理解,見到他人有危險,你能管不去管,那就是犯罪。

    其實大家都明白,如今扶老人被訛的可能性不大,到處都有攝像頭,當時的狀況可以全面的還原。但是,大家擔心的主要是被訛這個過程,對於心情、工作等等方面的影響。要知道,這也是一種成本。

    而且,見危救助的行為,讓“不是你撞的為什麼你扶”攪和的失去了正當性。也就是說,你扶老人的行為不是正當的,因為不是你撞的,你不需要扶。

    而如果見危不救罪立法的話,就意味著“我扶你是正當的,你訛我就是敲詐。”

    如果對方真的敢訛你,你可以告他敲詐勒索罪,讓其賠償,讓其坐牢。

    所以,也呼籲立法部門對見危不救相關事宜有所思考。

    事實上,年見危不救行為入罪的議案,已經於2001年首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被提出,隨後便進入到問卷調查階段,相信待時機成熟,就可以出臺。

    其實,見危不救罪不是筆者編出來的,很多國家都有

    在德國刑法典中,有一條內容是這樣的:

    “因意外事故、公共危險等情況發生,需要救助相關當事人時,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如果有提供救助的可能,而對於自己無重大危險也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的前提下,行為人不提供救助的,處一年以下監禁或者罰金刑。

    要知道,德國是將該罪例如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見其重視程度。

    除此之外,日本有“遺棄罪”,內容就是見危不救罪,和咱們法律的遺棄罪不一樣;奧地利有“怠於救助罪”。還有法國、俄羅斯、荷蘭、匈牙利、捷克、土耳其、瑞士、挪威、葡萄牙、希臘、義大利等很多國家,都有諸如此類罪的設定。

    其實,我們經常看電視裡面,有些人在國外遇到危險,可以馬上在大街上求助,而且往往可以很容易得到幫助,其實就是有些國家實現道德法律化,這並不是誰冷漠,誰熱情的問題。

    所以,希望我們也能有諸如此類的規定,這樣就可以把一些問題徹底消除。

  • 20 # 依稀57

    各人走好自己的路,何必東瞅西瞧,找事生事,扭曲的、人的靈魂升騰,何必又自作多情,冷酷時的冷心事。只要自己不去動別人,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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